军人涉法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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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涉法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最近,某师对近年来官兵遇到的128起涉法问题进行认真调查。
总的感到:部队的涉法问题逐年增多,官兵的法律意识逐年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带兵的能力逐年提高。
同时也感到,新形势下官兵涉法问题的增多,给部队的管理教育带来了一些影响,需要军地双方共同努力,进一步解决好官兵涉法问题,共同构筑“钢铁长城”。
一、基层官兵涉法问题的主要表现
1、官兵亲属及本人婚姻矛盾增多
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也冲击着我国传统的道德婚姻观念,个人情感和家庭婚姻基础遇到了新的挑战,官兵及其父母离婚或分居的现象明显增多,1992年至1994年全师只有6起,而1997年一年就有16起。
2、邻里纠纷增多
邻里和睦相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但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和物质利益的驱使,邻里关系也发生着微妙的变化,相互纠纷时有发生。
自去年以来,全师官兵家庭与邻里发生纠纷52起,其中宅基地纠纷31起,其它纠纷21起。
如,某团八连指导员
付海,家有一处房子没人居住,去年其父准备把此处房子卖掉,当时邻居付忠要买,但出价太低,没卖给他,后被邻居张辉买走。
张于去年10月份拆掉旧房建新房,当墙垒到一米高时,付忠以“孩子当兵,房子应当归国家所有”为借口,凭仗户族大、人口多,拆掉张辉垒起的墙,阻碍张买房盖房,致使张受到很大的经济损失。
无奈,付海的父亲和张辉只好诉讼到县人民法院。
3、劳动权益纠纷增多
当前,许多农村剩余劳动力走向劳动市场参与竞争,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趋势。
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为用人单位提供丁方便,但一些单位随意违反劳动法规,导致劳动权益纠纷增多。
某团一炮连战士潘勇的叔父和两个弟弟,1996年去浙江金华给个体建筑队老板打工,到年底结算工钱共12000多元,而老板只给了4000多元,余下的借故拖欠。
潘勇得知情况后,去和叔父等反复找有关单位和老板协商解决,但效果不佳。
4、军地互涉事件增多
新形势下,每个人的思想观念发生着变化,尤其是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军地双方发生纠纷也日渐增多。
1996年5月份,驻河北省新保安靶场的某团装甲步兵连,因制止群众在
坦克路边建房,个别群众故意在路上挖沟,并拆毁靶场设备。
1996年4月份,某团汽车连战士于波、杨文博,休假归队途中在张家口市无故被劳教释放人员打伤,经团队出面解决,地方两名犯罪分子以流氓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赔偿经济损失5600元。
5、解决涉法问题难度增大
目前,虽然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法制体系也逐步趋于完善,但由于有的执法人员素质较低,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在执法过程中还不能完全摆脱“人情”风、“关系”网,影响了执法的质量和效率,有些涉法问题尽管经过官兵家庭、本人及部队多方努力,但有些还是迟迟得不到解决;有的尽管得到了解决,也不令人满意。
某团战士焦玉庆,去年10月份,其父因浇地和邻居发生纠纷。
对方依仗人多势大,对小焦的父母进行百般刁难,最后官司打到乡政府,当地派出所在未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对其进行非法扣压长达几个小时,并做出罚款200元的处理。
因问题处理不公,其父和哥哥千里迢迢来到部队,请求部队帮助。
二、基层官兵涉法问题给部队带来的影响
1、影响了官兵安心服役,增大了安全预防工作的难度。
一些涉法问题由于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在解决过程中处理不
公正,导致一些官兵产生思想情绪,有的没有心思干工作,成天琢磨打“官司”;有的不能正确对待家中涉法问题,进而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发展成为“个别人”;有的感情冲动,不计后果,干出一些违法违纪的事情。
某团战士小代的父亲与邻居发生口角之后无故死去。
这是他唯一的亲人,他无法接受这一残酷的现实,经常借酒消愁,打架斗殴成为全团的重点人,影响了部队的稳定,给安全预防工作增大了难度。
2、牵扯了领导机关的精力,扰乱了部队正常工作秩序。
涉法问题发生后,各级都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去帮助解决,一些性质严重的问题,师团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机关有关部门整天泡在处理纠纷之中。
从而,牵扯和分散了领导机关抓部队正常工作的精力。
3、给部队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近年来由于官兵涉法问题的增多,为帮助官兵排忧解难,使他们更好地安心部队服役,基层每年都要派出得力干部帮助官兵解决涉法问题,有些较复杂的问题一次解决不了,甚至去两次、三次。
每年为基层官兵解决涉法问题,每个单位就要花掉上万元甚至几万元的经费,使部队本来就不宽裕的经费更趋紧张,以致于涉法问题解决了,开支的经费迟迟报销不了。
三、解决基层官兵涉法问题的几点思考
之一,要强化领导机关依法治军的观念。
现实生活中,许多涉法问题行政手段解决得多,依法解决得少。
一是个别领导认为,有些事情靠行政手段解决起来比较省时、省力,有的还节省经费,但如果诉诸法律,解决起来既浪费财力,又牵扯了精力,有的还需要较长的时间,部队熬不起;
二是少数领导和机关干部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或知之不多,不能很好地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部队和官兵的正当权益,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不强。
对此,这就需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和机关知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观念。
之二,要加大普法教育力度。
近几年,随着法纪教育的深入,广大官兵自觉学法、用法,逐步提高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素质。
但是,由于部队是个流动的特殊群体,人员更换频繁,致使部分官兵对基本法规学习得不深不透。
因此,各级要把部队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学习作为保持部队安全稳定的大事经常来抓,通过法纪教育和普法宣传,使广大官兵懂得什么事情违法,什么事情不违法;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不能做,时刻注意运用法律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和家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之三,要提高法律咨询人员解决涉法问题的能力。
该师
在搞好普法学习、宣传,坚持不懈地对官兵进行道德法纪教育的同时,全师基层单位组建了营连法律咨询组和咨询站,营连坚持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对官兵遇到的一些问题及时进行法律咨询,为维护官兵的切身利益起到了较好的服务作用。
目前看,营连法律咨询员的业务素质还比较低,解决简单的涉法问题还能应付一阵儿,但对较为复杂的涉法问题就显得力不从心。
建议法律部门多深入基层为官兵讲授法律课,每年系统地对基层法律咨询人员集中组织一至两次培训,同时引导他们坚持在职自学,提高法律服务的素质和能力。
之四,要提高全民族国防意识,军地双方共同维护官兵的切身利益。
解决官兵涉法问题,只要军地双方共同努力,积极协作,就解决得好,解决得快;反之,即使一些看似不棘手的涉法问题解决起来也很费时费力,有的甚至迟迟得不到解决。
能否维护好官兵的合法权益、及时解决官兵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问题,直接影响到部队的安全稳定,它不单单是部队的内部事情,需要全社会都来关注官兵的涉法问题,真正把官兵的涉法问题解决好,使官兵在部队安心服役,为国防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