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式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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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SG NX00X-201X 附件A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产品目录

注A-1:本目录中各产品包含相应型式的防爆车辆;观光车目录中各产品包含相应型式的观光列车,前述产品的设备代码与同一型式产品代码相同。防爆车辆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的设备品种中应当注明防爆等级。

注A-2:由于《特种设备安全法》刚刚出台,《特种设备目录》也将会做相应调整,本节将以新发布《特种设备目录》为准。相应的型式试验细则中为了便于理解,暂时沿用原发证产品名称。本注后期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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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B

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配置与参数变更表

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叉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见表B-1,搬运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见表B-2,观光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见表B-3,牵引车和顶推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见表B-4。

表B-1 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叉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

表B-2 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搬运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

注B-1:对于表B-2中规定配置或参数变化的托盘搬运车,应当进行全部项目的型式试验。

表B-3 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牵引车和顶推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

表B-4 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观光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

附件C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约请函

(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

我单位的(填写品种(型式)) 已经受理,受理编号:。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规则》要求需要进行产品型式试验,请给予安排。

拟约请型式试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交资料包括:

申请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人:电话:

邮政编码:传真:

电子信箱: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负责)人:日期:

(单位公章)

型式试验机构意见:依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规则》,经确认约请产品应当进行。。。。。。项目型式试验/不需要进行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型式试验机构负责人:日期:

(机构公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型式试验机构签署意见后,返回申请单位一份,型式试验机构存档一份。

附件D

叉车类产品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D1 引用标准

本附件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以下标准:

(1)GB3836.1 -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2)GB/T 5141-2005《平衡重式叉车稳定性试验》;

(3)GB/T 5142-2005《前移式和插腿式叉车稳定性试验》;

(4)GB/T 5143-2008《工业车辆护顶架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5)GB/T 7593-2008《机动工业车辆驾驶员控制装置及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

(6)GB 10827-1999《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

(7)GB/T 16905-1997《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试验方法》;

(8)GB/T 18849-2011《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

(9)GB 19854-2005《爆炸性环境用工业车辆防爆技术通则》;

(10)GB 20891-2007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

(11)GB/T 21468-2008 《托盘堆垛车和高起升平台堆垛车稳定性试验》;

(12)GB/T 22420-2008 《多向运行叉车稳定性试验》;

(13)GB/T 26474-2011《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技术条件》;

(14)GB/T 26560-2011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通则》;

(15)GB/T 26561-2011《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平衡重式叉车附加稳定性试验》;

(16)GB/T 26562-2011 《自行式坐驾工业车辆踏板的结构与布置踏板的结构与布置原则》;

(17)GB/T 26945-2011 《集装箱空箱堆高机》;

(18)GB/T 26946.1-2011《侧面式叉车第1部分:稳定性试验》;

(19)GB/T 26949.10-2011 《工业车辆稳定性验证第10部分由动力装置侧移载荷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

(20)GB/T 27544-2011 《工业车辆电气要求》;

(21)GB/T 27693-2011 《工业车辆安全噪声辐射测量方法》;

(22)JB/T 2391-2007《500kg~10000kg平衡重式叉车技术条件》;

(23)JB/T 3244-2005《蓄电池前移式叉车》;

(24)JB/T 3300-2010《平衡重式叉车整机试验方法》;

(25)JB/T 3340-2005《插腿式叉车》;

(26)JB/T 3341-2005《托盘堆垛车》;

(27)JB/T 9012-2011《侧面式叉车》;

(28)JB/T 11037-2010《10000kg~45000kg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技术条件》。

D2 技术文件审查

按照约请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审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主要技术参数与设计图样、设计计算书和使用说明书相符,设计图样和设计计算结果(含稳定性计算)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

(2)制造或者配套零部件的各项检查、试验记录、报告、合格证明齐全,符合设计要求,货叉、链条、高压软管等按要求提供试验合格证明;

(3)防爆元器件有防爆合格证明。

(4)涉及特种设备许可的气瓶和阀门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合格证及安装资质证书。

D3 样机检查

D3.1 结构型式和标志

对照技术文件,检查样机结构型式与设计文件是否一致,产品标牌、载荷曲线、安全标志、警告标志、警示装置和起吊位置及标识等是否符合GB10827、GB/T 26560、GB/T7593的要求,叉车车架的明显位置是否用钢字标明车架号。防爆车辆的防爆标志是否符合GB 3836.1的规定。

D3.2 主要受力结构件材料

查阅主要受力结构件所用材料的质量证明,检查材料的规格、化学成分、力学性能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应标准要求。

D3.3 主要受力结构件焊接质量

查验主要受力结构件的焊缝质量,焊缝外部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孔穴、固体夹渣、未溶合和未焊透。

D3.4 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零部件、工作机构和操纵机构

查阅有关质量记录,查验样机,检查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零部件、工作机构和操纵机构是否符合GB10827、JB/T 2391的有关要求。

其中需要重点检查的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零部件、工作机构和操纵机构如下:

(1)主要受力结构件,如车架、门架、伸缩臂等;

(2)主要零部件,如货叉、高压油管总成、起升链条等;

(3)工作机构,如动力机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等;

(4)操纵机构,如踏板、方向盘、操纵手柄等。

D3.5 电气和控制系统

查验样机,检查以下项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1)非自动复位并且能切断总控制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的设置(适用于以蓄电池为动力的各类叉车)是否符合GB/T27544第5.1.5条的要求;

(2)总电源有钥匙开关装置是否符合JB/T2391第3.4.5 条的要求;

(3)信号和照明装置是否符合JB/T2391第3.1.12条的要求(仓储类车辆不做此项要求);

(4)蓄电池盖板(适用于以蓄电池为动力的各类叉车)是否符合GB 10827第 10.1.3条的要求。

D3.6 保护和防护装置

查看样机,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护顶架、挡货架、车轮防护罩符合GB/T 5143、GB 10827第12.3、12.6条要求;

(2)乘驾式车辆必须安装能够发出清晰声响的警示装置;

(3)是否安装下降限速阀、门架前倾自锁装置,如果下降限速阀与升降油缸采用软管连接时还应当有防爆管装置;

(4)步行式车辆防司机被挤压紧急反向装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防爆叉车的防爆设置符合设计和GB 19854标准要求。

D3.7 动力系统及附件

检查样机动力系统以及附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汽油机、柴油机驱动的系统是否符合GB 10827第10.1.1条的有关要求;

(2)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为燃料的系统,企业所提供部件的制造许可证书和合格证书是否涵盖了车辆上所使用的气瓶和阀门;企业是否在安装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的系统是否符合GB 10827第10.1.1条和第10.1.2条的有关要求;

(3)蓄电池为动力的系统是否符合GB 10827第10.1.3条的有关要求;

(4)柴油机驱动的叉车检查其样机与企业所提供的符合GB 20891排放证书是否一致有效;其他动力源叉车不作此项要求。

D3.8 转向操纵

检查转向操纵是否符合GB 10827第8.3 条要求。

D3.9 样机的主要尺寸测量

对照设计文件和产品标准,对其长度、宽度、高度及轴距、轮距、前悬距等主要尺寸进行测量。

D4 样机试验

样机试验包括车辆自重测定、装卸性能试验、转向性能试验、运行性能试验、动力性能试验、制动性能试验、噪声试验、保护和防护装置试验、防爆性能试验、电器安全试验、结构强度试验、稳定性试验、可靠性试验。

注D-1:防爆叉车,按照其非防爆时车辆型式对应的标准。

D4.1 车辆自重测定

依据相关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车辆自重测定试验,检查其结果是否在允差范围内。

(1)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集装箱堆高机(重箱)、铰接式叉车、伸缩臂叉车、越野叉车,按照JB/T 3300第6.2条;

(2)前移式叉车按照JB/T 3244第5.3.2 条;

(3)托盘堆垛车、双层堆垛车,按照JB/T 3341 第5.3.2 条;

(4)插腿式叉车,按照JB/T 3340第5.3.2条

(5)侧面式叉车,按照JB/T 9012第5.4.2.2条

(6)集装箱堆高机(空箱)按照GB/T 26945第4.5条。

(7)侧面堆垛式叉车、多向运行叉车、卡车携带叉车按照结构相似的叉车进行。

D4.2装卸性能试验

装卸性能试验包括最大起升速度测定、最大下降速度测定、货叉自然下滑量、门架倾角的自然变化量测定、门架或者叉架倾斜速度测定、门架偏载试验、伸缩速度测定、前移速度测定。

D4.2.1最大起升速度测定

依据相关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在标准无载状态和标准载荷状态时,分别测取空、满载最大起升速度,检查其结果是否在允差范围内。

(1)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集装箱堆高机(重箱)、铰接式叉车、多向运行叉车,按照JB/T 3300第8.2.2条;

(2)前移式叉车、侧面堆垛式叉车,按照JB/T 3244第5.3.4.2 条;

(3)托盘堆垛车、双层堆垛车、卡车携带叉车,按照JB/T 3341 第5.3.4.2 条;

(4)插腿式叉车,按照JB/T 3340第5.3.4.2条;

(5)侧面式叉车,按照JB/T 9012第5.6.2.1和5.6.2.4条;

(6)伸缩臂叉车,样机分别呈无载和满载状态,基本臂状态下,测量液压分配阀全开时,货叉或重块从最低位置到最高位置的垂直方向的最大移动速度;

(7)集装箱堆高机(空箱)按照GB/T 26945第4.5条。

D4.2.2 最大下降速度测定

依据相关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在标准无载状态和标准载荷状态时,分别测取空、满载最大下降速度,检查其结果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液压单元控制的叉车对空载下

降速度不作要求。

(1)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集装箱堆高机(重箱)、铰接式叉车、多向运行叉车,按照JB/T 3300第8.2.3条;

(2)前移式叉车、侧面堆垛式叉车,按照JB/T 3244第5.3.4.3 条;

(3)托盘堆垛车、双层堆垛车、卡车携带叉车,按照JB/T 3341 第5.3.4.3 条;

(4)插腿式叉车,按照JB/T 3340第5.3.4.3条;

(5)侧面式叉车,按照JB/T 9012第5.6.2.2和5.6.2.5条;

(6)集装箱堆高机(空箱)按照GB/T 26945第4.5条;

(7)伸缩臂叉车,样机呈无载状态,基本臂状态下,加速踏板加速到最大状态,测量液压分配阀全开时,货叉从最高位置到最低位置的垂直方向的最大移动速度为无载最大下降速度。样机呈满载状态,基本臂状态下,加速踏板初始状态下测量液压分配阀全开时,重块从最高位置到最低位置的垂直方向的最大移动速度为最大满载下降速度。测量方法和要求见GB/T 16905和GB/T 26474相关要求。

D4.2.3货叉自然下滑量、门架或者叉架倾角的自然变化量测定

依据相关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在标准载荷状态时,测量货叉自然下滑量和门架或者叉架倾角的自然变化量;检查其结果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1)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集装箱堆高机(重箱)、铰接式叉车、伸缩臂叉车、多向运行叉车,按照JB/T 3300第8.2.6条;

(2)前移式叉车、侧面堆垛式叉车,按照JB/T 3244第5.3.4.7 条;

(3)托盘堆垛车、双层堆垛车、卡车携带叉车,按照JB/T 3341 第5.3.4.4 条;

(4)插腿式叉车,按照JB/T 3340第5.3.4.4条;

(5)侧面式叉车,按照JB/T 9012第5.6.2.7条;

(6)伸缩臂叉车,样机额定载荷,基本臂状态最高仰角,静置10min后,测量货叉的下滑量,下滑量不得超过150mm;

(7)集装箱堆高机(空箱)按照GB/T 26945第4.5条。

D4.2.4 门架或者叉架倾斜速度测定(适用于具备门架或货叉有倾斜功能的车辆)依据JB/T3300第8.2.5条的试验方法在标准载荷状态(试验载荷应固定在货叉架上)时,测量液压分配阀全开时门架最大前倾速度;检查其结果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D4.2.5 门架或者叉架偏载试验测定(不适用于集装箱堆高机)

依据JB/T3300第8.2.4条规定的试验方法在标准载荷状态下,按规定的偏载距离试验门架、货叉架、货叉有无永久性变形,内门架和叉架有无阻滞现象。

D4.2.6 伸缩速度测定(该试验仅适用于伸缩臂叉车)

在无载状态时,伸缩臂最大俯角状态时测量液压分配阀全开时货叉沿着起重臂方向的最大前伸和后缩速度;其速度应满足设计值±10%要求。

D4.2.7 前移速度测定(该试验仅适用于前移式叉车和侧面式叉车)

依据相关标准的试验方法,在标准无载及标准载荷状态时,测量液压分配阀全开时门架最大前移速度;检查其结果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1)侧面式叉车,按照JB/T 9012第5.6.2.3和5.6.2.6条;

(2)前移式叉车,按照JB/T 3244第5.3.4.4 条。

D4.3转向性能试验

转向性能试验包括最小转弯半径、转向操纵力测定。

D4.3.1最小转弯半径测定

在标准无载运行状态下,按照相关标准条款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检查其结果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内。

(1)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集装箱堆高机(重箱)、铰接式叉车、伸缩臂叉车、多向运行叉车,按照JB/T 3300第9.5条;

(2)前移式叉车、侧面堆垛式叉车,按照JB/T 3244第5.3.5.2 条;

(3)托盘堆垛车、双层堆垛车、卡车携带叉车,按照JB/T 3341 第5.3.5.2 条;

(4)插腿式叉车,按照JB/T 3340第5.3.5.2条;

(5)集装箱堆高机(空箱)按照GB/T 26945第4.5条;

(6)侧面式叉车按照JB/T 9012第5.7。

D4.3.2 转向操纵力测定

在标准无载运行状态下,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检查其结果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1)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集装箱堆高机(重箱)、铰接式叉车、伸缩臂叉车、多向运行叉车,按照JB/T 3300第9.4条;

(2)前移式叉车、侧面堆垛式叉车,按照JB/T 3244第5.3.5.1 条;

(3)托盘堆垛车、双层堆垛车、卡车携带叉车,按照JB/T 3341 第5.3.5.1 条;

(4)插腿式叉车,按照JB/T 3340第5.3.5.1条

(5)集装箱堆高机(空箱)按照GB/T 26945第4.5条。

(6)侧面式叉车按照JB/T 9012第5.7。

D4.4运行性能试验

分别在标准无载和标准载荷运行状态下,按照相关标准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检查最大运行速度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或者设计文件要求。

(1)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集装箱堆高机(重箱)、铰接式叉车、伸缩臂叉车、多向运行叉车,按照JB/T 3300第10.5条;

(2)前移式叉车、侧面堆垛式叉车,按照JB/T 3244第5.3.6 条;

(3)托盘堆垛车、双层堆垛车、卡车携带叉车,按照JB/T 3341 第5.3.6条;

(4)插腿式叉车,按照JB/T 3340第5.3.6条

(5)集装箱堆高机(空箱)按照GB/T 26945第4.5条。

(6)侧面式叉车按照JB/T 9012第5.8。

D4.5动力性能试验

动力性能包括爬坡试验和最大挂钩牵引力试验。

D4.5.1 爬坡试验

按照相应标准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

(1)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集装箱堆高机(重箱)、铰接式叉车、伸缩臂叉车、多向运行叉车,按照JB/T 3300第11.5 条;

(2)前移式叉车、侧面堆垛式叉车,按照JB/T 3244第5.3.8 条;

(3)托盘堆垛车、双层堆垛车、卡车携带叉车,按照JB/T 3341 第5.3.8 条;

(4)插腿式叉车,按照JB/T 3340第5.3.8条;

(5)集装箱堆高机(空箱)按照GB/T 26945第4.5条;

(6)侧面式叉车按照JB/T 9012第5.9。

如果本条所列标准中试验条件不满足时,也可以按照相应标准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测定样机的最大牵引力,并且通过最大牵引力折算最大爬坡度。(蓄电池为动力的叉车在电气系统电机5分钟制下最大容许电流的牵引力为最大牵引力,液力以及静压传动车辆按2.0km/h时测得的牵引力为其最大牵引力,机械传动的车辆在样机最小稳定车速下测定的最大牵引力为其最大牵引力)

D4.5.2 最大挂钩牵引力测定(仅适用于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侧面式叉车、集装箱堆高机、铰接式叉车、伸缩臂叉车、越野叉车、多向行叉车) 按照JB/T 3300第11.4.2 条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测定样机的最大挂钩牵引力。检查最大挂钩牵引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D4.6制动性能试验

制动性能试验包括坡道停车制动试验、牵引杆拉力测定、制动距离测定和热衰退试验,其中D4.6.2和D4.6.3可以任选一项进行。

D4.6.1 坡道停车制动试验

按照GB/T 18849的标准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检查坡道停车制动是否符合GB/T 18849的有关要求。

D4.6.2牵引杆拉力测定

按照GB/T 18849的标准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检查牵引杆拉力是否符合GB/T 18849的有关要求。

D4.6.3制动距离测定

按照GB/T 18849的标准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检查满载制动距

离是否符合GB/T 18849的有关要求。

D4.6.4 热衰退试验

按照GB/T 18849的标准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检查是否符合GB/T 18849的有关要求。

D4.7 噪声试验

内燃叉车按照或者参考GB/T 27693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检查其辐射声功率级是否满足以下要求:

(1)发动机标定功率 P小于或者等于55kW 声功率限值105 dB(A);

(2)发动机标定功率 P大于55kW 声功率限值87+11lgP dB(A)。

蓄电池叉车按照或者参考相关标准的标准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检查其操作者位置处的声压级是否满足小于或者等于80 dB(A)。

D4.8 保护和防护装置试验

保护和防护装置试验包括乘驾式车辆护顶架试验以及超载保护试验。

D4.8.1护顶架试验

对乘驾式高起升车辆,按照GB/T 5143规定的试验工况、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并其根据其技术要求进行评定。

D4.8.2 超载保护试验

在叉车工作油泵出口处联接三通装置,接压力表或者油压传感器,分别测试溢流状态下油泵出口压力以及标准载荷最大起升速度状态下油泵出口压力,额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5t的叉车,溢流状态下油泵出口压力小于标准载荷最大起升速度状态下油泵出口压力的1.3倍,额定起重量大于5 t的叉车,溢流状态下油泵出口压力小于标准载荷最大起升速度状态下油泵出口压力的1.2倍。

D4.9 防爆性能试验(仅适用于防爆叉车)

按照设计和GB19854标准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塑料部件试验、橡胶部件试验、整机温度试验、整机绝缘电阻试验、超速自动停车试验、超温自动停车或报警试验等防爆性能试验。试验结果应当符合相应要求。

D4.10电气安全试验(适用于蓄电池叉车)

蓄电池叉车按照相关标准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检查以下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1)用绝缘电阻表250V档位进行测量,蓄电池绝缘电阻不应当小于50Ω乘以蓄电池组额定电压数值;其余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KΩ乘以蓄电池额定电压数值;

(2)坡道起步行驶电机无异常。

D4.11结构强度试验

结构强度试验包括门架133%静压试验和伸缩臂叉车伸缩臂强度试验。

D4.11.1 门架133%静压试验

叉车按照或者参考相关标准的标准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和要求进行试验,检查其门架是否有永久变形或者其他异常现象。

D4.11.2伸缩臂强度试验(该试验仅适用于伸缩臂叉车)

按照GB/T16905-1997中6.6和6.7章规定的方法对伸缩臂式叉车进行110%载荷动载试验和125%载荷静载试验。检查样机是否满足GB/T 26474第4.2.9和4.2.10的要求。

D4.12 稳定性试验

依据相应的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方法验证样机的稳定性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D4.12.1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

按照GB/T 5141。

D4.12.2前移式叉车、插腿式叉车

按照GB/T 5142。

D4.12.3托盘堆垛车

按照GB/T 21468。

D4.12.4多向运行叉车

按照GB/T 22420。

D4.12.5伸缩臂叉车

应进行以下工况的稳定性验证:

(1)纵向堆垛稳定性:载荷按载荷图确定,伸缩臂的状态为俯仰和伸出对于稳定性的最不利组合,货叉水平,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10000kg的平台倾斜角度7%,起重量大于10000kg的平台倾斜角度6%;

(2)纵向运行稳定性:额定载荷,伸缩臂为运行状态,货叉最大后倾,平台倾斜角度22%;

(3)横向堆垛稳定性:载荷按载荷图确定,伸缩臂的状态为俯仰和伸出对于稳定性的最不利组合,货叉水平,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10000kg的平台倾斜角度12%,起重量大于10000kg的平台倾斜角度10%;

(4)纵向运行稳定性:无载状态,伸缩臂为运行状态,货叉最大后倾,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10000kg的平台倾斜角度50%,起重量大于10000kg的平台倾斜角度45%;

(5)横向空载堆垛稳定性:无载状态,伸缩臂的状态为俯仰角最大时最大伸出出和缩回,货叉水平,平台倾斜角度10%。

D4.12.6 侧面式叉车

按照GB/T 26946.1。

D4.12.7 双层堆垛叉车

按照GB/T 21468并应验证有两个载荷时的横向运行稳定性,平台角度应按如下方

法确定:

(1)满载运行速度小于或者等于6km/h 的平台角度(2+0.6V)%,最大6%;

(2)满载运行速度大于6km/h 的平台角度(2+0.7V)%,最大7%。

D4.12.8 侧面堆垛式叉车

按照按照GB/T 5142和GB/T 26949-2011。

D4.12.8 集装箱堆高机

按照按照GB/T 5141和GB/T 26561。

注D-2:铰接式叉车、越野叉车、防爆叉车、卡车携带式叉车,按照其对应结构形式的叉车标准进行。

D4.13 可靠性试验

可靠性试验包括可靠性强化试验或者场(厂)内可靠性运行试验

D4.13.1 可靠性强化试验(适用于额定起重量不大于10t ,不适用集装箱堆高机) 按照相应的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方法进行试验。内燃叉车强化试验时间400h ,蓄电池叉车强化试验时间200h ,并且进行可靠性计算、故障分析和可靠性评定。试验应当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1)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集装箱堆高机、铰接式叉车、伸缩臂叉车、多向运行叉车按照JB/T 3300第19条;

(2)前移式叉车、侧面堆垛式叉车,按照JB/T 3244第5.3.16 条;

(3)托盘堆垛车、双层堆垛车、卡车携带叉车按照JB/T 3341第5.3.16条;

(4)插腿式叉车,按照JB/T 3340第5.3.16条;

D4.13.2 场(厂)内可靠性运行试验

D4.13.2.1 侧面式叉车和额定起重量大于10吨小于25吨的平衡重式叉车

在满足试验要求的场地内进行100小时可靠性运行试验。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小于50h ;

(2)设备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3)未发生因设备原因造成的事故;

(4)设备的结构件和主要零部件无损坏。

注D-4:平均故障间隔时间的计算,为n

100(h),n 为发生的故障数(不包括轻微故障)。 D4.13.2.2 集装箱堆高机和额定起重量大于等于25吨的平衡重式叉车

在满足试验要求的场地内进行60小时可靠性运行试验。检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小于30h ;

(2)设备功能满足使用要求;

(3)未发生因设备原因造成的事故;

(4)设备的结构件和主要零部件无损坏。

注D-5:平均故障间隔时间的计算,为n

60(h),n 为发生的故障数(不包括轻微故障)。 D4.13.3 性能复测

强化试验以及工业性试验结束后,按照相应产品标准规定进行整机性能复测,检验其结果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D5 配置或者参数变化进行型式试验的相关项目

(1)传动型式(机械、液力、静压、电传动)改变的,应当进行运行性能试验、动力性能试验、制动性能试验、噪声测定、稳定性试验、可靠性试验。

(2)操作者位置(正向、侧向、操作台起升高度不大于1200mm 、操作台起升高度大于1200mm)改变的,应当进行稳定性试验、制动性能试验。

(3)转向操作方式(方向盘转向、操作手柄转向)改变的,应当进行转向性能试验。

(4)驱动方式(单轮、两轮、四轮驱动,集中/分别驱动)改变的,应当进行运行性能试验、动力性能试验、制动性能试验、噪声测定、稳定性试验、可靠性试验

(5)制动方式(蹄式、盘式、干式、湿式等)改变的,应当进行制动性能试验、稳定性试验。

(6)驾驶室/护顶架(结构型式、材料)改变的,应当进行护顶架试验。

(7)轴距、轮距变化超过20%;前悬距变化超过10%的,应当进行车辆自重测定、转向性能试验、动力性能试验(最大挂钩牵引力测定除外)、稳定性试验、可靠性试验。

(8)额定运行速度增加超过20%的,应当进行运行性能试验、动力性能试验、制动性能试验、噪声测定、稳定性试验。

(9)防爆等级提高或者防爆型式改变的,应当进行防爆性能试验。

附件E:

固定平台搬运车、无人驾驶车及轮胎式动力平板搬运车

型式试验项目及其内容、方法和要求

E1 引用标准

本附件的技术指标和要求引用了以下主要标准:

(1)GB 3836.1 -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2)GB 4785-2007《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3)GB/T 7593-2008《机动工业车辆驾驶员控制装置及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

(4)GB 10827-1999《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

(5)GB/T 18849-2011 《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

(6)GB 19854-2005《爆炸性环境用工业车辆防爆技术通则》;

(7)GB 20891-2007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

(8)GB/T 21268-2007《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附录B;

(9)GB/T 26560-2011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标志和危险图示通则》;

(10)JB/T 3811.1-1999 《固定平台搬运车基本参数》;

(11)JB/T 3811.2-1999 《固定平台搬运车技术条件》。

E2 技术文件审查

按照申请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审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主要技术参数与设计图样、设计计算书和使用说明书相符,设计图样和设计计算结果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

(2)制造或者配套零部件的各项检查、试验记录、报告、合格证明齐全。

(3)防爆电机、防爆电器、防爆灯具等防爆产品有防爆合格证;

(4)涉及特种设备许可的气瓶和阀门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合格证及安装资质证书。

E3 样机检查

E3.1 结构型式和标志

对照技术文件,检查样机结构型式与设计文件是否一致, 产品铭牌、安全标志、警告标志、警示装置和起吊位置等是否符合GB/T 26560规定,车架的明显位置是否用钢字标明车架号。防爆车辆的防爆标志是否符合GB 3836.1的规定。

E3.2 主要受力构件焊接质量

查阅设计图纸、相关质量记录,查验样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查验车架主要焊缝质量,在制造工艺规定的连续焊缝处,不得有目测可见的裂纹、空穴、固体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

E3.3油漆质量

样机外露表面应光洁、美观,油漆应均匀,不应有裂纹、起皮、堆积、起泡等缺陷。

E3.4牵引装置

样机尾部应装有安全可靠的牵引装置(无人驾驶车及轮胎式动力平板搬运车不适用)。

E3.5 终止电压示警装置

蓄电池搬运车应有牵引蓄电池终止电压示警装置。

E3.6 牵引电动机、发动机

蓄电池搬运车牵引电动机采用60min或30min工作制;内燃搬运车发动机应采用60min标定功率。

E3.7 传动系统

传动系不得有异常噪声,变速器不允许有自动脱档、串档现象。

E3.8 转向操纵

转向操纵符合GB 10827第8.3条规定。

E3.9运行控制和制动控制

运行控制和制动控制符合GB 10827第8.4条规定。

E3.10 控制符号

所使用的控制符号,首先选用符合GB/T7593规定的符号,当根据实际或技术发展与GB/T7593规定的符号不一致时,在操作位置附近加贴醒目标识并在使用说明书中重点说明。

E3.11轮辋

对开式轮辋装有充气轮胎时,必须保证车轮从车上拆下后,方能松动轮辋螺栓。

E3.12信号和照明装置

无人驾驶车应当有声音警示装置,其他搬运车信号和照明装置参照GB/T4785的规定,至少应当有前大灯、转向灯、制动灯、倒车蜂鸣器、喇叭等;

E3.13紧急断电装置

蓄电池搬运车总电源应设有紧急断电装置。

E3.14钥匙开关

总电源必须有钥匙开关装置。

E3.15 动力系统及附件

检查样机动力系统以及附件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汽油机、柴油机驱动的系统是否符合GB 10827第10.1.1条的有关要求;

(2)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为燃料的系统,企业所提供部件的制造许可证书和合格证书是否涵盖了车辆上所使用的气瓶和阀门;企业是否在安装资质范围内开展工作。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的系统是否符合GB 10827第10.1.1条和第10.1.2条的有关要求;

(3)蓄电池为动力的系统是否符合GB 10827第10.1.3条的有关要求;

(4)柴油机驱动的车辆检查其样机与企业所提供的符合GB 20891排放证书是否一致有效,其他动力源车辆不作此项要求。

E3.16空档开关

液力、静压传动的搬运车必须处于空档位置时,才能启动发动机。

E3.17 保护装置

(1)保护装置和警示装置符合GB 10827第12条规定;

(2)车轮超出车体轮廓线时,应安装车轮防护罩;

E3.18防爆产品

防爆搬运车的防爆设置符合设计和GB 19854标准规定;

E3.19样机的主要尺寸测量

对照设计文件和产品标准,对其轴距、轮距、总长、总宽、总高、载货平台(长×宽×高)、最小离地间隙等主要尺寸进行测量,判定是否满足设计值±1%的要求。

E4 样机试验

包括自重测定、行驶性能、转向性能、制动性能、动力性能、噪声、防爆试验、电气安全试验、可靠性试验。

E4.1 样机的自重测量

无载自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测量,判定无载自重测量值是否在(1±3%)设计值范围内:

(1)直接测量:测量样机工作状态时的无载自重;

(2)间接测量:通过测量其全部零部件质量累加。

E4.2行驶性能

分别在标准无载和标准载荷运行状态下,按照JB/T3811.2规定的工况和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其最大行驶速度应在(1±10%)设计值范围内。

E4.3 转向性能

在标准满载运行状态下,按照JB/T3811.2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检查以下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1)检查样机的转向模式应与设计相符;

(2)两轮、四轮转向等进行全圆周转向时的最小转弯半径,其测量值应在设计值的1.05倍范围内;

(3)以手做转向操作时的手操作力,车辆满载运行时的转向手力小于或者等于50N ,方向盘在极限位置时手操作力小于或者等于100N ;

(4)方向盘空行程转角不得大于20 o,当搬运车以最大速度直线行驶时,不得出现肉眼可见的摆动(蛇行)。

E4.4 制动性能

按照GB/T 18849规定的工况和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检查以下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1)在标准载荷运行状态下,坡道停车制动是否符合GB/T 18849的有关规定;

(2)在标准载荷状态下,牵引杆拉力是否符合GB/T 18849的有关规定;

(3)在标准载荷状态下,制动动距离是否符合GB/T 18849的有关规定;

(4)热衰退试验是否符合GB/T 18849的有关规定。

注E-1:本条(2)、(3)可任选其一进行试验。

E4.5 动力性能

E4.5.1 爬坡试验(无人驾驶车不适用)

搬运车呈满载状态,在坡下平路段距坡底1m 处画起始线,坡上距坡底3m 处为测试起点,样机停放在坡下,使前轮轴线投影与起始线重合,搬运车以前进Ⅰ档起步,最大速度通过4m 预备区进入测试段,测定其通过测试段的时间。要求爬坡度大于或者等于设计值,其中蓄电池搬运车,爬坡电流小于或者等于5min 工作制电流;液力、静压传动内燃搬运车,爬坡速度大于或者等于2 km/h 。

E4.5.2 最大牵引力试验

在搬运车与负荷拖车之间装置拉力传感器,牵引杆应水平安装在离地面高900mm 以内的位置上,搬运车呈标准载荷行驶状态,以最低档最大速度行驶,稳定后,用负荷车加载,使搬运车车速平稳下降,对于机械传动的内燃搬运车直至最低稳定车速时测得的最大牵引力;对于液力和静压传动的内燃搬运车车速为2km/h 时测得的最大牵引力;蓄电池搬运车行驶牵引电动机达到5min 工作制电流值测得的最大牵引力。

根据测出的最大牵引力,按公式(E-1)近似计算最大爬坡度:

a tan(arcsin G

F 8.9)×100% (E-1) 注E-2:E4.5.1或E4.5.2可任选其一进行试验。

E4.6 噪声试验

按照GB/T21268附录B 规定的工况、试验方法进行试验,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1)小于或者等于10吨汽油机搬运车,小于或者等于83dB(A);

型式试验报告模板

1.试验项目及结论 Order Test Type Testing Date Test Results 1 Conducted Emission Test 11.29 PASS 2 Immunity to Continuous Conducted Interference Test 11.29 PASS 3 Radiated Emission Test(30MHz ~ 1000MHz)11.29 PASS 4 Immunity To Radiated Electric Fields Test 11.29 PASS 5 Electrical Fast Transient/Burst Immunity Test11.29 PASS 6 Surge Immunity Test 11.29 PASS 7 Voltage Dips, Short Interruptions and Voltage Variations Immunity Test 11.30 PASS 8 Voltage fluctuation and Flicker Test 11.30 PASS 9 Harmonic Current Emissions Test 11.30 PASS 10 Electrostatic Discharge Immunity Test 11.30 PASS 2. Mode of operation during the test Conducted Emission Test: Mode1:Norma l Operation(DC 48V) Mode2: Norma l Operation(AC 220V/50Hz) Immunity to Continuous Conducted Interference Test: Mode1:Norma l Operatio n Radiated Emission Test(30MHz ~ 1000MHz): Mode1: Normal Operation Immunity To Radiated Electric Fields Test: Mode1:Norma l Operation(DC 48V) Mode2: Norma l Operation(AC 220V/50Hz) Electrical Fast Transient/Burst Immunity Test: Mode1:Normal Operation(DC 48V) Mode2: Normal Operation(AC 220V/50Hz)

电梯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

电梯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 电梯制造安装企业经常需要向用户、监理等提供电梯五大安装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但人们对型式试验报告的有效期常常会产生分歧,在此将相关最权威的解释附在后面,希望我公司遇到类似问题时,向对方出示附件中的文件,并指出有关有效期的内容,以便对方学习和提高! 电梯型式试验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型式试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型式试验行为,提高型式试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曳引或强制驱动的乘客电梯与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及上述电梯所使用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具体范围详见《电梯型式试验规程适用产品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 第三条《目录》所列产品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型式试验: (一)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 (二)《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电梯配置与参数变更表》(附件2)中明确的电梯整机部件配置、主要参数发生变更的; (三)《目录》所列各种类型整机或各种型式部件停产1年以上(含1年)恢复生产的; (四)同型式进口电梯的首台产品或者部件; (五)列入《目录》的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每2年进行1次型式试验(取得电梯制造单位许可的企业制造的安全保护装置及主要部件每4年进行1次); (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或电梯制造许可受理机构提出型式试验要求的。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电梯型式试验的统一管理;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电梯型式试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家质检总局和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上述统一管理或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另行发布的各型式电梯及其安全保护装置、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细则(以下简称《型式试验细则》,《电梯型式试验细则目录》详见附件3)中规定的试验

型式试验例行试验设计验证DV和产品验证PV之间的区别

型式试验例行试验设计验证D V和产品验证 P V之间的区别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型式试验即是为了产品能否满足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所进行的实验。它是新产品鉴定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只有通过型式试验,该产品才能正式投入生产,然而,对产品认证来说,一般不对在设计的新产品进行认证。为了达到认证目的而进行的型式试验,是对一个或多个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利用试验手段进行合格性评定。型式试验的依据是产品标准。试验所需样品的数量由论证机构确定,试验样品从制造厂的最终产品中随机抽取。试验在被认可的独立检验机构进行,对个别特殊的检验项目,如果检验机构缺少所需的检验设备,可在独立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的监督下使用制造厂的检验设备进行。 例行实验指常规的测试项目,一般为100%测试,适用于批量生产的产品验证。 以下是一般适用于新产品检讨或型式试验。 可靠性实验包括老化试验或寿命试验。 老化实验指寿命试验评估所作的老化测试。 环境实验是验证产品环境适应能力的测试,比如高低温储存,高温动作,高温高湿试验等。 DV是一份比较全面的试验报告,他从设计验证开始。 举例:类似模流分析之类的验证。 PV是产品已经成型后的一些试验验证,不会去考虑什么模流分析,只会从产品使用失效方面进行相关的测试。 实际DV已经包含了PV,有些公司不作PV直接用DV代替。

PV所作试验项目可以比DV少,因为设计验证试验DV已经可把产品的性能及潜在问题体现出来了,所以这次会做的很全面,很彻底,而作为过程验证试验的PV,只是对这个过程生产的产品的性能的验证,而潜在不良早在DV就解决了。

试验检测报告档案管理办法

试验检测报告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强化本所试验检测资料档案工作的目标管理,使我所试验检测报告档案工作向着标准化、规化的方向全面发展,本着方便查阅、存档的原则,并根据近几年的工作实践,制订“试验检测报告档案管理办法”。 一、试验资料整理办法: (一)试验检测资料应按工程大类及合同号分别归档。工程大类按软基处理工程、路基桥涵工程、路面工程、附属工程划分,每一大类中按不同的施工合同号区分,同一施工合同号按不同试验检测项目归类,但标准试验如击实、配合比验证、级配等应按不同的合同号单独、单向归档。(原始记录装订成册,单独存放) (二)为了便于整理,表中件号(报告份数,一分为一件,如有复检,复检件与原件为1件,按时间及报告编号顺序排列。抗压强度等,7天、28天算一份完整报告,装订在一起为一件,验证报告一整套算一份完整报告。)每月列一标题。 (三)每月各室资料员将上月资料(原始报告)整理归档,待整个工程(或一个分项工程)完工后,将整理好的资料以盒为单位列一清单交生产办,由生产办审核合格后移交档案室统一管理。(要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各留一份)。 (四)验收资料,包括原始记录和报告单独集中归档,待项目完工后一同交回。(质监站委托交工验收资料,每次验收完成后将质监站下发的验收路段桩号单、原始报告及原始记录一同交生产办,且

报告按装订格式整理,交生产办统一装订并核算工作量,未及时交回造成工作量漏报的由验收检测负责人及室资料员负责)。 (五)地方道路及对外承担的委托试验检测要求同上,但必须单独归档存放,不得与高速公路项目混在一起,且原始记录也应单独使用另一本并写明地方道路名称或委托试验。(地方道路按项目分类)(六)委托检测中心做试验单独存放,按类分开(一个试验类别写一条目)。 (七)所交回正式资料,卷目录一式两份,一份装在档案盒里,另一份交生产办且交回电子版一份。档案盒侧面由各室资料员同一贴标签,标签的格式、字号大小按生产办的统一格式;档案号由生产办统一编写。 二、试验检测报告归档流程:建立完整的试验资料建档、借阅、销毁的管理体系 (一)各室按“试验资料整理办法”的要求移交试验报告,建立完整有序的档案交接程序,制订“档案移交(接收)登记表(移交格式如附表1): (二)建立档案借阅制度,设立试验检测报告档案的“借阅档案登记表”,确保档案的真实、精确、完整性;(借阅档案登记表格式如附表2); (三)建立档案利用制度,设立制定“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对档案的使用情况实时跟踪,取长补短,更好地促进试验报告档案工作的改进。(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格式如附表3);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内容资料讲解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内容开工前应作的试验 一、路基方面的试验有: 1、 2、 3、 4、土工击实试验报告 CBR(承载比)试验报告 液塑限试验报告 颗粒分析试验报告(必要时作) 二、桥涵方面的试验有: 1、水泥试验报告 2、粗集料试验检测报告 3、细集料试验检测报告 4、钢筋拉伸、弯曲试验报告 5、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 6、水泥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三、路面方面的试验有: 基层:(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1、水泥试验报告 2、各种碎石试验检测报告

3、水泥稳定级碎石配合比试验报告 4、无机结合料击实试验报告 基层:(水泥稳定级配砂砾) 1、水泥试验报告 2、砂砾筛分试验报告 3、水泥稳定砂砾配合比试验报告 4、无机结合料击实试验报告 面层: 1、沥青物理性质试验报告 2、所用各种碎石试验检测报告 3、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试验报告 施工过程中应作的试验有: 一、路基方面的试验有: 1、土工击实试验报告(在不换土的情况下作一次就可以了,如果换土,换几次作几次) 2、CBR(承载比)试验报告在不换土的情况下作一次就可以了,如果换土,换几次作几次) 3、液塑限试验报告(只是针对细粒土,才作,其他的不作) 4、颗粒分析试验报告(必要时作) 二、桥涵方面的试验有: 1、水泥试验报告 2、粗集料试验检测报告

3、细集料试验检测报告 4、钢筋拉伸、弯曲试验报告 5、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6、水泥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7、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 8、水泥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三、路面方面的试验有: 基层:(水泥稳定级配碎石) 1、水泥试验报告 2、各种碎石试验检测报告 3、无机结合料击实试验报告 4、水泥剂量试验检测报告 5、无侧限抗压强试验报告 6、无机结合料含水量试验 7、水泥稳定级碎石配合比试验报告基层:(水泥稳定级配砂砾) 1、水泥试验报告 2、砂砾筛分试验报告 3、无机结合料击实试验报告 4、水泥剂量试验检测报告 5、无侧限抗压强试验报告

(完整版)型式试验与例行试验

型式试验与例行试验 型式试验(type test)即是为了验证产品能否满足技术规范的全部要求所进行的试验。它是新产品鉴定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只有通过型式试验,该产品才能正式投入生产,然而,对产品认证来说,一般不对再设计的新产品进行认证。为了达到认证目的而进行的型式试验,是对一个或多个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利用试验手段进行合格性评定。型式试验的依据是产品标准。试验所需样品的数量由论证机构确定,试验样品从制造厂的最终产品中随机抽取。试验在被认可的独立检验机构进行,对个别特殊的检验项目,如果检验机构缺少所需的检验设备,可在独立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的监督下使用制造厂的检验设备进行。 通过型式试验的产品,通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也可根据产品实际情况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检验;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及性能时; c)正式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本次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国标GB8898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第2.8.1 条款解释: 型式试验type test:在按某种设计制造一个或多个样品来确定该设计是否符合本标准的全部要求而进行的试验。 以上我觉得还是不够解释的让大家明白,还是我的下面这句话好记:型式试验:按照GB8898的要求所作的试验就是型式试验。 例行试验 例行试验(Routine test)是一种需要经常和反复做的试验项目,因为可以说是照惯例做的试验,所以就简称为例行试验。 具体地说,例行试验一般是指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下,进行的例如出厂试验、现场进行的交接试验以及运行中定期进行的试验。例行试验也可以是产品从开发到制造和交付的整个流程中规定的无例外的必做的试验。同时,例行试验也是预防性试验,可以在流程中发现可能存在的性能指标或质量方面的问题,从而加以纠正。当然例行试验的报告或记录也是用作进行产品开发、制造和交付管理中的可追溯的重

常规建材试验检测实习报告

常规建材试验检测实习报告 粘性土的击实试验 击实试验是用扰动样做的试验,在工程上运用于控制填土地基及夯实效果,提供粘性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优含水量。根据设计要求确定轻型击实和重型击实两种,轻型击实试验适用于粒径<5mm的粘性土;重型击实试验适用于粒径≯20mm的土。采用三层击实时,最大粒径≯40mm。 本试验选用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一、试样的制备 试样制备分为干法和湿法两种。 1、干法制备试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用四分法取代表性土样20kg(重型为50kg),风干碾碎,过5mm(重型过20mm或40mm)筛,将筛下土样拌匀,并测定土样的风干含水率。根据土的塑限预估最优含水率,称取过筛的风干土样平铺于搪瓷盘内,将水均匀喷洒于土样上,充分拌匀后装入盛土容器内盖紧,润湿一夜,制备5个不同含水率的一组试件,相邻2个含水率的差值宜为2%。测定润湿土样不同位置处的含水率,不应少于两点,一组试样的含水率与要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 2、湿法制备试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取天然含水率的代表性土样20kg(重型为50kg),风干碾碎,过5mm(重型过20mm或40mm)筛,将筛下土样拌匀,并测定土样的风干含水率。根据土的塑限预估最优含水率,按条款1注的原则选择至少5个含水率的土样,分别将天然含水率的土样风干或加水进行制备,应使制备好的土样水分均匀分布。 3、轻型击实中5个含水率中应有2个大于塑限,2个小于塑限,1个接近塑限。 二、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1、天平:称重200g,最小分度值0.01g;称量1000g,最小分度值0.1g; 2、台秤:称重10kg,最小分度值5g; 3、标准筛:孔径20mm、40mm和5mm; 4、试样推土器:宜用螺旋式千斤顶或液压式千斤顶如无此类装置,亦可用刮刀和修土刀从击实筒中取出试样。

型式检验报告材料

型式检验报告材料 型式检验报告材料型式检验是依据产品标准,对产品各项指标进行的全面检验。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规定的所有项目。往往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1.新产品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2.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3.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4.正常生产,按周期进行型式检验; 5.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用户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其中,为了批准产品的设计并查明产品是否能够满足技术规范全部要求所进行的型式检验,是新产品鉴定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只有型式检验通过以后,该产品才能正式投人生产。对于批量生产的定型产品,为检查其质量稳定性,往往要进行定期抽样检验。 为了认证目的进行的型式检验,是对一个或多个具有生产代表性的产品样品利用检验手段进行合格评价。这时检验所需样品数量由认证机构确定;取样地点从制造厂的最终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地点应在经认可的独立的检验机构进行。 型式检验的依据是产品标准,为了认证目的所进行的型

式检验必须依据产品国家标准。 型式检验与委托检验有何区别?从定义上来讲,型式检验是指在产品能够证明满足所有性能和功能要求的所进行的检验,委托检验是指由客户委托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的检验;从检验的范围上来讲,型式检验是对产品符合标准的程度进行的全面评估,委托检验是依据委托人指定项目对送检产品进行的评估;从取样上来讲,型式检验是由政府机构取样,委托检验是由委托人送检。 建筑材料性能检测报告或者型式检验报告两者有何区别? 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记录里有提供材料的性能检测报告或者型式检验报告,请问两者有何区别? 性能检测报告是对产品性能(部分的)检测,而且多数是企业自己完成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若有第三方出具性能检测报告更好。至于报告的代表性,可参照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上述有相应的说明。 型式检验报告,是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产品时,国家对产品时行功能、材料(说明书)等以及技术指标等进行全面检验分析得到的资料依据,型式评价报告,是用于国家对企业是否许可生产作出结论的一个重要依据; 型式检验是当地技术监督局出具的报告,出厂检验报告是企业自己的质检部门出具的,看盖的章就知道了。 检验报告是以国际、国家及地方标准为依据进行产品质

型式试验报告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SG NX00X-201X 附件A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产品目录 注A-1:本目录中各产品包含相应型式的防爆车辆;观光车目录中各产品包含相应型式的观光列车,前述产品的设备代码与同一型式产品代码相同。防爆车辆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证书的设备品种中应当注明防爆等级。 注A-2:由于《特种设备安全法》刚刚出台,《特种设备目录》也将会做相应调整,本节将以新发布《特种设备目录》为准。相应的型式试验细则中为了便于理解,暂时沿用原发证产品名称。本注后期删除。 - 1 -

附件B 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配置与参数变更表 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叉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见表B-1,搬运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见表B-2,观光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见表B-3,牵引车和顶推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见表B-4。 表B-1 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叉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

表B-2 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搬运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 注B-1:对于表B-2中规定配置或参数变化的托盘搬运车,应当进行全部项目的型式试验。 表B-3 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牵引车和顶推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

表B-4 影响型式试验结果的观光车配置与参数变更表

附件C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约请函 (型式试验机构名称) : 我单位的(填写品种(型式)) 已经受理,受理编号:。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规则》要求需要进行产品型式试验,请给予安排。 拟约请型式试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交资料包括: 申请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人:电话: 邮政编码:传真: 电子信箱: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负责)人:日期: (单位公章) 型式试验机构意见:依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型式试验规则》,经确认约请产品应当进行。。。。。。项目型式试验/不需要进行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型式试验机构负责人:日期: (机构公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型式试验机构签署意见后,返回申请单位一份,型式试验机构存档一份。

型式试验报告

试验人员签名 试验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试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4年11月 2004年12月

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型式试验报告 第2页共7页 1. 试品参数 试品型号:YZJ-3 功率:0.37KW 电压:380V 频率:50H Z 额定流量:9.6L/min 额定压力:0.15MPa 除杂滤芯型号:A-2-20-G06-BM 除水滤芯型号:A-1-20-CW10 除杂滤芯精度:1μm 绝缘油含水量:≤20ppm 进油口:法兰接口DN11 出油口:法兰接口DN11 介质温度:-20--100℃ 环境温度:-55--70℃ 整机重量:73kg 外形尺寸:270(深)*540(宽)*800(高)2.试验依据 YZJ-3型有载分接开关在线滤油装置《技术条件》 YZJ-3型有载分接开关在线滤油装置《试制鉴定大纲》GB/T4942.2-93《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进行试验,并参考GB/T10230.1-200X附录G(规范性附录)《在线滤油装置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补充资料》。

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型式试验报告 第3页共7页 3.试验内容 3.1泵的特性试验: 试验参数:额定压力:P E=0.15MP a 工作时间:T=3 h 溢流阀动作压力:N≥0.3Mp a 在线滤油装置在0.15Mp a额定压力下,连续运行工作时间3小时,用流量计测量泵的流量应符合额定流量值(9.6L/min)。继续增加压力至大于0.3Mp a时油泵溢流阀应动作。 试验结果:泵的出油口流量为Q流量=9.7L/min;当油流管路内压力至增加至0.31~0.33Mp a时油泵溢流阀动作,符合YZJ-3 型有载分接开关在线滤油装置《技术条件》的要求。 3.2滤油效果试验: 试验参数:滤油前油中颗粒度:NAS1638≥12级标准 滤油后油中颗粒度:NAS1638≤6级标准 油耐压≥50KV 油中含水量≤20μL/L 滤油前将试品油置于清洁的容器中,测定试验前油的参数为:滤油前油中颗粒度NA1638为14级标准;油耐压为40KV;油中含水量为36μL/L;试品油容量为300L。用型号为A-2-20-GO1-BM(除杂滤芯)A-1-20CW10(除水滤芯)的滤芯经过50小时的过滤之后重新对试品油进行测试鉴定其参数。

包装袋型式试验报告.docx

包装袋型式月试验报告 物料名称物料编码样品规格 包装袋 样品数量检测依据包装用聚乙烯薄膜(袋)技术条件与图纸检测项目 合格项目10 项 0 项 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 检测日期不作判定项目 5 项 尺寸要求 要求㎜实测要求㎜实测要求㎜实测要求㎜实测 ±202040 2050 1940± 201950 3050± 203050 检测项目单位标准值检测结果单项判定 除特别要求处,塑料薄膜一般为干净原 色,其中高密聚乙烯材料半透明,低密度 样品颜色为全透 1/聚乙烯材料呈全透明,聚乙烯发泡材料为 颜色明,表面无黑点 白色。材料不允许呈污秽或乌色,要求无 杂色。 黑点、杂色、明显水纹、粗大颗粒或雨点 状缺陷。 包装袋表面平整光洁,无气泡、撕裂、杂 包装袋表面无杂 2/质、污秽、灰尘等;切边整齐,无破损; 表面质量质、黑点、破损 无吹塑过程导致的薄膜纹理与花纹;塑料 等现象。 袋折痕处不应出现发白现象。 表面有印刷内容的包装袋要求印刷图案、 文字的字体及颜色符合图纸或封样要求。 文字、图案清晰、饱满、无脱色、拖墨或该样品无印刷要3印刷质量/叠印现象;位置准确、平整;图案颜色深求,该项不作判 浅一致。包装袋上必须有环保标志。允许定 出现因薄膜折痕造成的宽度小于2mm、长 度小于 100mm,但不影响整体文字阅读的

漏印刷现象。 4气味/薄膜(袋)不允许有异常气味。样品无异味 包装袋的长、宽、高应符合图纸或技术规 格要求。包装袋结构尺寸均为内腔尺寸, 5外观尺寸mm不包括粘合处的余料尺寸。整机聚乙烯吹符合要求 塑包装袋一般厚度≥ 0.03mm,厚度公差符 合表 1 要求,宽度公差符合表 2 要求。 6开孔尺寸mm需要开孔的包装袋,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样品无开口要求 样品无粘胶要 用轻微压力即可粘贴牢固,无翘起、变形、 7粘性/ 松胶现象。 求,该项不作判 定。 表面有印刷内容的包装袋,先用粘过水的 胶脂纱布、漂布、无纺布等擦试印刷部分 15s 后,字迹图案、颜色保持清晰,不褪 样品无油墨附着 8油墨附着力/力要求,该项不 色;再使用普通胶粘带粘贴压平后匀速拉 作判定。 起(不能撕破薄膜),要求印刷内容无掉 色造成的模糊或缺字。 包装袋各热熔粘 包装袋各热熔粘合边应牢固,不允许有破 9/合边应牢固,无 熔合质量口或漏粘等现象,强力撕裂后,断裂处不 破口或漏粘等现 允许在粘合处。 象 仅针对聚乙烯吹塑类包装袋,将样品放入 10s 80℃烘箱中, 15s 后拿出样品,放置室温试验后样品无收 高温试验 下 30min 后测量,要求收缩率≤25%,表缩 面不允许开裂。 测试时取约 70× 70×厚度( mm)规格的薄 膜放在塑料件表面,在珍珠棉上放一块 60 试验后薄膜与塑 × 60( mm)的玻璃片,在玻璃片上放一个 料件并无粘结在11/ 粘结与迁移 500g 的砝码。放置在温度( 70±2)℃, 一起,且塑料件 表面无出现不可 相对湿度为90%± 2%的恒温恒湿箱中, 24 擦除的印记。 小时后取出样品,观察塑料件的表面,薄

重型击实试验报告

重型击实实验报告 一、试验的目的: 用规定的击实方法(重型击实法),测定土的含水量与质量密度的关系,从而确定该土的最优含水量与相应的最大干密度。 二、实验仪器设备: 重锤型击实仪、天平、台称、铝盒、酒精、喷水设备、碾土器、盛土器、推土器、修土刀及保湿设备。 三、实验操作步骤: 1、路基土方含水量试验方法 本试验以烘干法为室内试验的标准方法。在野外如无烘箱设备或要求快速测定含水量时,可依土的性质和工程情况采用下列方法:酒精燃烧法 操作步骤 1)取代表性试样放入称量盒内,立即盖好盒盖称量。称质量时,可在天平一端放上等质 量的称量盒或盒等质量的砝码,称量结果即为湿土质量mω。 2)用滴管将酒精注入放有试样的称量盒中,直至盒中出现自由液面为止。为使酒精在试 样中充分混合均匀,可将盒底在桌面上轻轻敲击。 3)点燃盒中酒精,烧至火焰熄灭。 重型击实仪4)将试样冷却数分钟,按以上2)、3)步骤方法再重复燃烧两次。当第三次火焰熄灭后,盖好盒盖立即称干土质量md。 5)本试验称量应准确到0.01g。 6)计算含水量wo(0.1%): 7)本试验需进行二次平行测定,取其算术平均值。 2、重型击实操作步骤 (1)将击实仪放在坚实地面上,取制备好的试样倒入筒内,整平其表面,并用圆木板稍 加压紧,然后按规定的击实次数进行击实。击实时击锤应自由铅直落下,锤迹必须均匀分布于土面。然后安装套环,把土面刨成毛面,重复上述步骤进行第二层及第三层的击实,击实后超出击实筒的余土高度不得大于6mm。 (2)用修土刀沿套环内壁削挖后,扭动并取下套环,齐筒顶细心削平试样,拆除底板, 如试样底面超出筒外亦应削平。擦净筒外壁,称质量,准确至1g。 (3)用推土器推出击实筒内试样,从试样中心处取3个各约20~25g土测定其含水量。 计算至0.1%,其平行误差不得超过1%。 (4)按(1)~(3)步骤进行其它不同含水量试样的击实试验。 四、实验数据计算及制图: 1、按下式计算击实后各点的干质量密度(计算至0.01g/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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