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乡镇创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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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乡镇创建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全乡干部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加快法治建设进程,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目标
开展法治乡镇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和持续的过程,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提高乡党委和政府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全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为了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常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进一步建立健全乡依法治理工作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扩大群众自治范围,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保障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力。
积极开展企业、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实行各项事务管理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不断提高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提高民主管理能力,大力推进法律进村、进学校、进单位,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抓好载体,树立典型,引导基层依法治理整体推进。
(二)加强法治监督体系建设
1、强化党内监督。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监督的重点对象,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
不断增强党员参与党内监督的权利意识,增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监督与权利,营造党员勇于行使监督权的良好环境。
2、强化人大监督。
乡人大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力和违法行为,及时对乡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审相并提出意见。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机关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审计等工作,实行严格的决策责任追究和绩效评估制度,确保公共权力在严密的监督之下,确保公共利益和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
4、强化社会监督。
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拓宽监督渠道,健全完善受理、处理机制。
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的监督。
从监督的对象、内容、范围及程序等各方面,不断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落实。
乡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乡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
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
各村、乡直各单位应当依照其职责,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司法所要认真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做好规划、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2、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
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乡党委中心组要定期开展法制讲座。
加强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认真落实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法制教育作用。
加强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做到依法经营、依法
管理。
加强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使其知法、守法、懂法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强化广大农民对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增强其法制观念。
3、创新宣传形式。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群众心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教育实效和针对性。
重视法律文化的发展,在镇各宣传媒体上开设专栏,充分利用村、组资源作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健全机制,丰富载体,突出重点,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蓬勃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法治乡镇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
法治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
成立相应的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及时研究和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
(二)积极稳妥推进
在法治乡镇创建过程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把创建任务、标准再提升。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长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提出开展创建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的切入点,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和要求,统筹规划、分段实施、稳妥推进。
要抓好联系点和示范点,以点带面,树立先进典型,总结典型经验,带动创建工作整体发展。
(三)加强检查考核
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各部门年
度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要尽快研究制定创建工作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每年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推进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四)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宣传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典型,吸引广大的群众自觉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来,努力扩大创建工作的群众基础,提高广大农民对法治俭坪建设的参与度,为法治俭坪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法治乡镇创建方案(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倡导法治文化、提高全市法制化管理水平为目标,按照“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实行公民法制教育,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推进黄龙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创建法治乡镇为载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不断完善依法治乡的体制机制,为确保我乡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社会局面和谐稳定的目标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创建原则
法治乡镇创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突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分类指导,坚持服务黄龙,坚持创新实践的原则。
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使我乡依法执政能力、依法执政水平、公正司法水平、基层民主政治、公民法律素质、社会管理手段更加适应依法治国的要求
三、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构建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正执法、企业依法经营、行业依法管理、基层民主自治、监督体系健全的法治格局,有力提升我乡法制承载能力、和化解风险能力、综合创新和竞争能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民生权益保障能力、公民意识培育能力、平安和谐建设能力,促进我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达到“三提高”、“四增强”、“五规范”、“八防止”目标,促进我乡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
(一)“三提高”
1、提高党委依法执政能力
2、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3、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二)“四加强”
1、加强司法公正权威
2、加强经济社会依法管理
3、加强和谐平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