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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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下称“公约”)又简称为“拉姆萨公约”,
签署于1971年2月2日,生效于1975年12月21日,截止2002年12月31日,已有134个
缔约方。
公约涉及对约占地球陆地总面积6%的湿地生态的全面保护。
公约缔约方大会每两年举行一次。
2002年11月18日至26日,第八届缔约方大会在西班
牙瓦伦西亚举行。
119个政府代表团参加了本次会议。
中国政府代表团由外交部、水利部、国家
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代表组成。
大会共通过了46个决议,包括公约2003
年至2008年战略计划和2003年至2005年工作计划等。
中国代表团在大会中陈述了中国政府认真履行公约,在湿地保护上取得的成绩,这包括多部
门共同实施《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启动实施“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已经结束;新增加了14块国际重要湿地等积极举措。
《拉姆萨公约》的正式名称为《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Convention on Wetlands of International Importance Especially as Waterfowl Habitat),
1971年在伊朗拉姆萨通过,自1975年12月21日起生效。
截至1999年12月,该公
约的缔约国为117国,我国于1997年3月28日加入本公约,自同年7月28日起生效。
拉姆萨公约的目的在于,防止湿地的进一步侵蚀及损失,保护湿地的动植物,特别是水
禽。
按照《拉姆萨公约》的定义,湿地是指, 不问其为天然或人工、常久或暂时之沼泽
地、湿地、泥炭地域水域地带, 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水域(第1条1款)。
本
公约认为,湿地是生物多样性豊富的生态系统,因此对其生态学的功能,给予高度评价,
而且将湿地视为具有经济、文化、科学、休闲等重大价值的资源。
具有如此重大价值的
湿地受到严重的环境破坏,逐渐消失,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恢復和復原的措施。
《拉姆萨公约》的宗旨在于"合理利用,保护湿地"。
合理利用是指,维护生态系统的自然资源的方法,亦即以人类的利益为基础,进行可持续的利用,必要时,进行严格的保护。
本公约的缔约国,制定国土利用计划时,应考虑对湿地的保护,只能在合理利用境内湿地的范围内,实施国土利用计划(第3条1款)。
本公约原来只把湿地当作水禽栖息地来着重保护,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范围逐渐扩大,湿地的价值已不局限于水禽栖息地,各方面的价值也被广范肯定,特别是在保存生物多样性,和为人类社会福祉作出贡献的方面,湿地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生态系统。
正因为如此,本公约一般被称为“有关湿地的公约”。
《拉姆萨公约》要求各缔约国扩大湿地,设置湿地保护区,保护湿地(第3、4条)。
本公约还规定,各缔约国皆应指定湿地,并将之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册(Ramsar List)”(第2条)。
截至1999年12月,117个缔约国已指定共1,011个湿地,并列入了拉姆萨名册,总面积达71,845,894公顷。
其中,我国指定的2个湿地面积为960公顷。
《拉姆萨公约》原本不包括有关修正的规定,但1984年通过公约议定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议定书: Protocol to Amend the Convention on Wetlands of International Importance
Especially as Waterfowl Habitat),规定了修正程序。
本议定书为了增加公约缔约国,公约的原本由英语、法语、德语、俄语写成。
我国的湿地和湿地保存政策
我国的湿地广范分布于沿岸和内陆地区。
西海岸的泥滩属于世界5大泥滩之一(相当于南韩面积的3%),除了泥滩以外,内陆湖水、江岸、自然沼泽等21个地区也有形成湿地,其面积为107,000公顷。
这些湿地皆已列入"世界野生生物基金(WWF:World Wildlife Fund)"或"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其中,大岩山龙
沼和庆南昌宁牛浦沼已列入《拉姆萨公约》。
我国的主要湿地有:江华岛、浅水湾、永宗岛、牙山湾、南阳湾、注南水库、洛东江河口、锦江、
万顷江、东津江、铁原平野等。
这些湿地是具备候鸟栖息条件的国际候鸟栖息地。
我国为了有效管理湿地,发扬《拉姆萨公约》的宗旨,于1999年2月制定了《湿地保存法》。
按
照该法,国家负有保存湿地的责任,对湿地进行调查、制定和实施有关保存湿地的基本计划,
每5年对湿地的生态界现况和汚染情况进行基础调查,若有需要,则进行精密调查(第3、4、5条)。
该法还规定,选定具有特别保存价值的湿地,将之指定为湿地保护区予以保护(第8条),并设置湿地保存设施(第12条)。
若违反湿地保存法的规定,处以徒刑或罚款(第26条:双罚规定)。
盡管我国已制定强有力的《湿地保存法》,但仍因土地开发和环境汚染等问题,湿地逐渐消失。
在西海岸全域实施的开垦事业,使泥滩面积逐渐缩小,生活废水的流入和石油汚染等,让泥滩受到严重的破坏。
江华岛、浅水湾、永宗岛、牙山湾等已严重汚染,泥滩生态系统已遭受破坏,候鸟数量逐渐减少,仰赖泥滩维生的渔民,也受到严重的影响。
建在注南水库周边的公寓,加快了环境汚染,过去有众多候鸟栖息的洛东江河口也被受汚染,候鸟数量和种类迅速减少。
从这一角度来看,不仅需要制定有关保护湿地的法令,而且还须制定环境政策,更重要的是,需要全国人民对保护湿地,达成广范的共识,为保护湿地,作出应有的努力。
每年的2月2日是世界湿地日。
这是国际湿地组织于1996年3月确定的,从199
7年开始,世界各国在这一天都举行不同形式的活动来宣传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197
1年2月2日,历时8年之久,一个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全球湿地的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
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在伊朗拉姆萨尔签署。
为了纪念这一创举,
并提高公众的湿地意识,1996年《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从1997
年起,每年的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
湿地是全球价值最高的生态系统,据联合国环境规
划署2002年的权威研究数据表明,一公顷湿地生态系统每年创造的价值高达1.4万美元,
是热带雨林的7倍,是农田生态系统的16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