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1.具体内容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内容的组织活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上级党组织作出安排,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在此础上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委员会对照检查情况,并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下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工作要求

(1) 明确主题:按照上级要求明确主题。

(2) 会前报告。一般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提交方案。方案的内容包括:会议主题、开会时间地点、如何组织学习、如何征求意见、如何谈心谈话、如何组织开会。方案简单明了即可。特别注意:报告前需有一次支委会

记录,内容为研究召开组织生活会。

(3) 组织学习。针对主题广泛学习。需要有党员学习记录。

(4)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可向上级党组织、支部党员、群众等征求。形成一份简单的征求意见情况说明,说明包括:征求意见的形式、征求到的意见。

(5)谈心谈话。(参照谈心谈话制度)

(6)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

(7) 开会。过程如下: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进行对照检查(有书面材料)、党支部书记个人对照检查(有书面材料)、党员对支部书记进行批评、党员逐一自我批评以及每个人发言后党员对其开展批评,特别注意:记录手写,并完备,自我批评后面跟随批评的顺序不能错。

(8)会后小结。与第一个环节的方案类似,要多加进去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特别注意:问题和整改措施要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党员大会记录中要有相应体现),并接受监督。

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

为推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落地,严格实行“四制四查双纪实”,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意识不强、普通党员身份定位不清、监督举措“灯下黑”等问题。

1.严格执行“四项制度”

(1)提醒制。党支部提前一周将提醒单(含回执)送党员领导干部,明确组织生活的内容、时间、地点和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在回执中说明请假理由。

(2)公示制。以适当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舌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报告制。以党委为单位,建立信息台账,每年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1次。

(4)问责制。对参加支部活动不守时、搞应付、以领导者自居或一年内请假3次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成员由一把手约谈,一把手由上级组织部门约谈。对没有落实提醒制或做好学习记录等的,由党委进行批评教育,督促限期整改。

2.定期开展“四查“工作

党支部要按照分级负贵的原则,每半年开展一次“四查”,即党员领导干部和所在党支部进行自查、党委进行复查、上级党委进行核查、组织部门进行抽查。重点核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报到等活动;是否作了党课报告和参加了讨论交流等;党支部是否认真做好了组织生活安排组织、提醒通知、学习记录等工作。

3.严格执行“双纪实”工作

(1) 支部纪实。党支部要认真记录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2) 个人纪实。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将双重组织生活参加情况作为党建述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