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金融发展遇到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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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发展遇到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作者:季昕雨
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6年第24期
本文由科技金融发展的现状出发,总结之前学者的科技金融的定义与意义,从企业、金融机构以及政府层面剖析目前我国科技金融发展中存在的企业自身风险大、金融机构融资难、政府政策不完善等问题,并提出所对应的整改措施,以推进科技金融的发展。
科技创新在我国发展的地位非常重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科技创新必须被摆在我国未来发展的核心位置。金融,顾名思义即资金的融通过程,是现代经济资源优化配置的核心和枢纽。科技带来的技术改革不断推动着金融市场的发展,科技与金融的结合符合我国的发展需求,能够助推我国经济发展。
科技金融的定义与意义
科技金融主要是指科技与金融产业的有机结合,是产业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科技金融”一词最早于1993年被深圳市科技局提出,但其本意其实更偏向于“科技和金融”的简写而非新的复合名词。目前关于科技金融的定义并不明确,虽然有很多学者先后对其进行过研究,但仍尚未形成统—体系。通过归纳国际、国内的研究,可以得出科技金融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科技金融是创新活动的一种,新技术常被用于创造更大的利润;科技金融是科技成果资本化的过程,科技渐渐演变成创造财富的工具;科技金融是“技术——经济”范式下发展的,技术创新在金融工具的支持下推动了新时代经济发展;科技金融是科技影响金融构成,从而获取高附加报酬的过程。
众多的定义中,赵昌文(2009)提出的是被认为较有代表性的定义。根据赵昌文的观点,科技金融是科技发展与金融支持之间相互影响和促进的过程,通常金融工具、政策、制度以及服务等一系列因素的支持可以有力地促进科技的开发与成果的转化,进而推动整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此外,科学技术的创新活动是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进行的,需要企业、市场、政府等主体的参与和支持,缺一不可。
实现科技与金融的有效结合能够促进经济的跨越式增长和转型。科学技术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原动力,而金融是推动科技创新的推进器。科技的发展能够让增长不局限于要素投入,而是进行合理整合,实现有限要素的充分利用;金融的发展能够让资源更加优化配置。故二者结合可以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由依靠要素的外延式增长转变为更加合理的内涵式增长。此外,二者之间还有着彼此促进的作用,能够提高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实现要素与生产方式的整合。
科技金融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科技企业融资难
目前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促进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等众多条目,并通过一系列的策略来推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然而,一些金融机构为规避高风险而倾向于风险较小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导致了科技企业难以融资。同时,有些银行的信贷机制与科技企业发展特点的不相适应,也同样导致了科技企业融资困难,不得不寻求其他渠道来维持经营。
科技企业自身问题
①多数科技企业的生命周期具有不稳定性。生命周期的不稳定性让科技企业随时可能进入衰退周期,加上其生命周期普遍较短,风险价值的波动较大,不利于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和防控风险,故而受到金融机构的排斥。
②科技企业的价值主要集中在知识产权、技术等无形资产之中,这些带有公共属性的产品和服务大都没有被纳入可以用作抵押担保的法律框架内。这种情况导致科技企业的担保资源匮乏,难以达到金融机构所要求的标准。
③科技企业针对自身信用的管理和维护也存在很多弊端,如财务问题、组织架构问题等,以致金融机构很难做出正面的信用评价。
中介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由于缺失服务科技型企业财务咨询机构和顾问中介机构,无法准确提供科技企业的信用以及产业结构与风险评估等信息,无法建立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之间的联系,进而产生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得科技企业发展滞缓,高品质的科技产品得不到关注与重视,最终使得国家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缓慢。
政府政策措施不够完善
目前政府出台了科技企业融资问题与科技创新问题的有关政策,但将二者进行有机结合的可行政策还不甚完善,导致政策对科技金融发展的针对性与指导性不足。同时,能有力支撑的公共服务体系亦不够完善,使得一系列政策在真正实施过程中出现失灵的情况。虽然政府为维持中小企业设立了创业基金,给予创始资金的支持,但在资金分配上未达到合理分配的预期,使得资金分配不均,使用效率低下。
资本市场多样性不足
多渠道的投资方式一般是需要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因为要保证其具有偿债能力。而现在我国缺乏一个多样的风险投资市场体系,难以满足市场内多层次的资金需求。
科技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拓展融资渠道。政府应健全融资机制,加强各机构对科技金融的投资力度,并增添融资渠道,在现有的基础上可增添民间融资方式,例如众筹等;同时,应加大对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帮扶力度,照顾到银行和企业双方的收益,对风险较高的项目评估后予以适当融资支持。
加强企业自身管理。企业应在财务管理与产业结构方面进行整改,提升自身信用,使金融机构不排斥为其融资,更好的提供融资服务;其次,规范运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及时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与风险,防患于未然。
建立良好的中介体系。政府应建立健全完善的中介体系,通过这样的一个公共服务平台为科技企业与融资机构提供信息媒介,使二者得到有效的信息服务与支持。政府可以加大资金投入,来构建一个完善的网上信息交流平台与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负责信息的收集、加工与管理等,为科技创新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逐渐解决企业与机构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达到信息沟通的平衡,推动企业的运营与金融机构的收益。
完善相关政策。我国应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更多的根据我国基本国情来制定科技金融的发展策略,以期得到更加适合的政策与方针。政府应注重推动对金融机构、科技企业以及中介系统有机结合,使得三者起到有效的助推作用,并且加强帮扶资金的合理分配,从而使得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各企业能够和谐稳定的共同发展。
促进资本市场多样化。需要政府引导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并专业化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益,吸引民间资本和国内外风险资本,设立天使基金,支持种子期科技中小型企业的创业与技术创新,并对其起到指导与支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