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危害告知合同

危化品危害告知合同山东天泰钢塑有限公司

危化品危害告知合同

甲方:山东天泰钢塑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为甲方从事工作。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危化品职业危害因素如下:

硫磺

(1)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综述:本品易燃。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因其能在肠内部分转化为硫化氢而被吸收,故大量口服可致硫化氢中毒。急性硫化氢中毒的全身毒作用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有头痛、头晕、乏力、呕吐、共济失调、昏迷等。本品可引起眼结膜炎、皮肤湿疹。对皮肤有弱刺激性。生产中长期吸入硫粉尘一般无明显毒性作用。

(2)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三、甲方对乙方所涉及到的危化品职业危害已予以告知。

四、乙方对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危化品职业危害都已充分了解。

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做好自身防护,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职业危害。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劳动合同终止为止。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山东天泰钢塑有限公司(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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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附件: 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先生(女士) 根据《劳动合同法》,您受聘于所在的部(室)岗位。该岗位存在一些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导致等职业病。 在本岗位,我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了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主要有。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为您提供相应待遇。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及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在受聘期间,您将享受以下权利: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公司建立健全

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参与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获得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离职时有权向我公司索取盖有单位鲜章的职业健康档案的复印件。 在受聘期间,请您履行以下义务: 自觉遵守我公司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我公司;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职业病的发生。欢迎您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 特此告知。 重庆皇华碳酸钙有限公司受聘人:

年月日年月日

全套职业危害告知卡(危化品)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作业场所产生粉尘,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粉尘dust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当吸入的粉尘量达到一定数量即 可引发尘肺病,还可以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眼结膜 损害等。 无机性粉尘、有机性粉尘、混合性粉尘 注意防尘 应急处理 发现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去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注意防护 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规定对身体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尘设施运转正常,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岛上应急电话:26851100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作业场所产生噪声,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噪声Noise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致使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 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 声强和频率的变化都无规律,杂乱无章的声 音。 噪声有害 应急处理 使用防声器如:耳塞、耳罩、防声帽等。如发现听力异常,则到医院检查、确诊。 注意防护 利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来吸收声能:佩戴耳塞、隔声间、隔声屏,将空气中传播的噪声挡住、隔开。

隔热、通风;个人防护、卫生保健和健康监护;合理的劳动休息。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岛上应急电话:26851100

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作业场所硫酸,对人体有损害,请注意防护 硫酸 SULFURIC ACID 健康危害 理化特性 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吸入或食入可能致死,会腐蚀眼睛、皮肤、呼吸道,可能造成失明、肺水肿(症状可能延 迟发生),含硫酸的无机酸雾滴具致癌性。 无色至暗褐色液体,具有油性、吸湿性,无味,加热有窒息味,稀释硫酸时只能注酸入水,切不可注水入酸 当心腐蚀 应急处理 吸入:移走污染源或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处。 皮肤接触:以温水缓和冲洗受污染的部位不少于20-30分钟。脱掉受污染的 衣服、鞋子或皮饰品。立即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将眼皮撑开,用缓和流动的温水冲洗污染的眼睛20分钟。如果刺激感持续,反复冲洗。立刻就医。 食入:若患者即将丧失意识、已失去意识或痉挛,不可经口喂食任何东西。 若患者意识清楚,让其用水彻底漱口。不可催吐。给患者喝下240~300毫升 的水,以稀释胃中的物质;若有牛奶,于喝水后再给予牛奶喝下。若患者自 发性呕吐,让其身体向前倾以减低吸入危险,并让其漱口及反复给水。立刻 就医。 注意防护 急救电话 :120 消防电话 :119 岛上应急电话:26851100

危化品职业危害告知牌

危化品危害告知牌 作业环境对人体有害,请注意防护 二乙基羟胺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 本品为易燃液体和蒸气。吸入或吞咽有害。皮肤接触产生 刺激。其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 引起燃烧爆炸。能与强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应。燃烧或受高 热分解产生有毒的烟气 易燃液体和蒸气。其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 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能与 强氧化剂发生剧烈反应。燃烧或受高热分解产 生有毒的烟气。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快速用大量流动清水连续冲洗沾染部位。如有持续不适,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连续冲洗眼睛。如有持续不适,就医。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如有持续不适,就医。 -食入:用大量水漱口,催吐。给饮水,立即就医。 防护措施 远离火花、热源、明火、热表面,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阅读并了解所有预防措施。按要求使用个体防 护,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使用防爆型电器和设备。采取防静电措施,防止静电积聚。戴防护手套, 穿防护服。避免接触眼睛、皮肤,避免吸入、食入,操作后彻底清洗。工作场所不得进食、饮水。 内部报警电话:7830140 外部报警电话: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1 / 13

危化品危害告知牌 作业环境对人体有害,请注意防护 甲醛CH2O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健康危害:本品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和皮肤有强烈刺激 性。接触其蒸气,引起结膜炎、角膜炎、鼻炎、支气管炎;重者 发生喉痉挛、声门水肿和肺炎等。肺水肿较少见。对皮肤有原发 性刺激和致敏作用,可致皮炎;浓溶液可引起皮肤凝固性坏死。 口服灼伤口腔和消化道,可发生胃肠道穿孔,休克,肾和肝脏损 害。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低浓度甲醛可有轻度眼、鼻、咽喉刺激 症状,皮肤干燥、皲裂、甲软化等。 本品易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无色,具有刺 激性和窒息性的气体,商品为其水溶液。 熔点(℃):-92相对密度(水=1):0.82 闪点(℃):50(37%)爆炸上限%(V/V):73.0 引燃温度(℃):430爆炸下限%(V/V):7.0 溶解性:易溶于水,溶于乙醇等多数有机溶剂。 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1%碘化钾60mL灌胃。常规洗胃。就医。 防护措施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隔离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身体防护:穿橡胶耐酸碱服。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2 / 13

劳动合同附件(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附件: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性别:男/ 女) 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或不注意防护,该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的损害。请您在日常工作中遵守公司劳动作业规范,注意做好个人劳动保护工作。 在您上岗前要按要求做针对所入职岗位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前体检。体检结果未查出职业禁忌症,符合上岗要求。今后工作过程中,公司会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定期为您安排在岗期间的职业病体检;在您离职前,公司也会安排离职职业病体检。若检出确因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引发的职业病,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为您提供相应的待遇。 在您所在的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工艺、设备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积极措施,但为预防危害公司将为您发放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抗毒口罩、耳塞、防护鞋等,请您在日常工作中按要求正确穿戴。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生改变时,请重新与公司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请您在日常工作中履行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公司制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及部门岗位的操作规程; 2、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教育; 4、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病体检,包括岗前、岗中、离岗体检;拒不配合职业健康 体检(岗前、岗中、离岗)将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时,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 6、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配合公司改善、提高、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预防职业 病的发生。 此职业危害告知书做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特此告知 被告知人(签字):营口大明餐具有限公司 年月日年月日

化学品职业危害告知卡 种

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明细

二氯乙烷 1,2-dichlor oethane 健康危害 理化特性 本品对眼睛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吸入可引起肺水肿;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刺激胃肠道和引起肝、肾和肾上腺损害。皮肤与液体反复接触能 引起皮肤干燥、脱屑和裂隙性皮炎。液体和蒸气还能刺激眼,引起严重操作,角膜混浊。吸入高浓度的蒸气能刺激粘膜,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引起眩晕、恶心、呕吐、精神错乱,有的可致肺水 肿。还能刺激胃肠道,引起肝和肾的脂肪性病变,严重的直至死亡。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体,有类似氯仿的气味。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腐蚀性烟气。与氧化剂 接触发生反应,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并放出有毒气体。 禁忌物:强氧化剂、酸类、碱类。 当心中毒 应 急 处 理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用水灭火无效。 急救电话:120 公司职业卫生咨询电话:XXXXXX

苯酚phenol;carbolic acid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苯酚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可抑 制中枢神经或损害肝、肾功能。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可致头痛、头 晕、乏力、视物模糊、肺水肿等。误服引起消化 道灼伤,出现烧灼痛,呼出气带酚味,呕吐物或 大便可带血液,有胃肠穿孔的可能,可出现休克、 肺水肿、肝或肾损害,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可 死于呼吸衰竭。眼接触可致灼伤。可经灼伤皮肤 吸收经一定潜伏期后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 慢性中毒:可引起头痛、头晕、咳嗽、食 欲减退、恶心、呕吐,严重者引起蛋白尿。可致 皮炎。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可混溶于乙醇、醚、 氯仿、甘油。 可燃,遇明火、高热 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 烧爆炸的危险。 禁忌物:强氧化剂、 强还原剂、强碱、铝、镁。 当心中毒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急救电话:120 公司职业卫生咨询电话:XXXXXX

职业病危害因素合同中告知劳动者(范本)

广州市劳动合同书 (封面)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企业类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乙方(劳动者):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地址: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补充合同): 甲方: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班组: 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应告知以下职业病危害等内容: (一)乙方在广州良业大厦岗位工作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以下括号内打“√”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粉尘(如饲料粉尘、铁尘、水泥粉尘、电焊烟尘等)( ) 2、噪声( ) 3、高温( ) 4、锰及锰尘( ) 5、苯、甲苯、二甲苯( ) 6、汽油( ) 7、甲醛(胶水)( ) 8、正已烷( ) 9、甲醇( ) 10、氯气( ) 11、氨气( ) 12、硫化氢( ) 13、 氯化氢( ) 14、一氧化碳( ) 15、二氧化碳( ) 16、甲烷( ) 17、一氧化氮( ) 18、二氧化氮( ) 19、二氧化硫( ) 20、电离辐射( ) 21、放射线( ) 22、盐酸( ) 23、硫酸( ) 24、硝酸( ) 25、氢氧化钠( ) 26、聚氯乙烯( ) 27、铅( ) 28、汞( ) 29、锑( ) 30、砷( ) 31、磷( ) 32、农药(如有 机磷或拟除溴氢菊酯等)( ),等等; 职业病危害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粉尘会致尘肺病;噪声会致噪声性耳聋;高温会致职 业性中暑;锰会致慢性职业性锰中毒;苯会致急性职业性苯中毒、再生障碍性贫血与白血病;放射线会致放射病,等等。 (二)甲方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乙方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乙方工作场所设置有以下括号内打“√”的防护设施,请在工作时正常启用: 如通风设施( )、抽风除尘设施( )、隔离操作室和自动化( )、远距离操作设施等( ); 2、甲方为乙方配发有以下括号内打“√”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用具,请在工作时按规范 要求佩戴使用: 如防尘口罩( )、防毒面具( )、护耳器( )、防护服( )、防护手套( )、防护鞋( )、防护眼镜( )、防护眼罩( )、防护帽( )、 3、甲方为乙方采取以下括号内打“√”的其他措施: 清凉饮料( )、每月支付乙方岗位津贴(职业病防护费) 元。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职业危害告知书

职业危害告知书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如您从事的是职业病危害岗位,我公司将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您从事的是职业病危害岗位,我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如您从事的是职业病危害岗位,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如您从事的是职业病危害岗位,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 1.遵守工厂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 2.必须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积极参加工厂组织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4.定期参加工厂职业病健康体检; 5.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单位; 6.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工厂避免职业病发生; 7.离职时按照规定参加离职职业健康体检。 如因您不恰当履行如上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他人的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支付补偿责任的,我公司有权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本公司作业岗位相关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见附表。 以上内容我已详细了解并同意。 用人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新版全套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卡

采用无声或低声设备代替发出强噪音的机械设备;采用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吸收声能;使用隔声、阻尼、 隔振等措施及加强个体防护,佩戴耳塞、耳罩、帽盔等防护用品;进行岗前健康体检,定期进行岗中体 检;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适当安排工间休息,休息时离开噪音环境。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咨询电话: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1、改善作业场所的通风状况,必须有机械通风措施; 2、加强个人防护,焊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防尘面罩或口罩; 3、强化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自觉遵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做好自我保护; 4、加强岗前、岗中职业健康体检及作业环境监测工作,提前预防和控制职业病;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咨询电话: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按时、按规定对身体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对除尘设施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除 尘设施运转正常,作场所禁止饮食、吸烟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咨询电话: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空气浓度超标时,应佩过滤式戴防毒面具。一般不需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 佩戴化学防护眼镜。穿一般作业工作服。戴橡胶手套。工作场所严禁吸烟。注意个人卫生。避免长时期 反复接触。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咨询电话: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呼吸系统防护:戴防毒用具,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配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 撤离时,应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手防护:戴防护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饮食和饮水。工作前避免饮用酒精性饮料。工作后,沐浴更衣,进行就 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急救电话:120 消防电话:119 咨询电话: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先生/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我公司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粉尘、有蠹有害气体二项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防尘口罩、自救器等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公司将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 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本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 (1) 自觉遵守用人单位指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 (2) 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3) 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4) 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 (5) 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6)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若您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 担任何支付和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按该费用的50%!究您的个人责任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高温)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高温)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所在工作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及职业病防护措施: 所在部门及岗位名称职业病危 害因素 职业禁忌证 可能导致的 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护 措施 高温 1、Ⅱ期及Ⅲ期高血压 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3、慢性肾炎 4、未控制的甲亢 4、糖尿病 6、大面积皮肤疤痕 中暑 隔热、通风; 个人防护、卫 生保健和健 康监护;合理 的劳动休息。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 章)乙方(签字)

化学品职业危害告知卡(12种)

化学品职业危害告知卡(12种)

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明细

职业危害告知卡 有毒有害物品,对人体有害,请注意防护

二氯乙烷1,2-dichlor oethane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本品对眼睛及呼吸 道有刺激作用;吸入可引 起肺水肿;抑制中枢神经 系统、刺激胃肠道和引起 肝、肾和肾上腺损害。皮 肤与液体反复接触能引 起皮肤干燥、脱屑和裂隙 性皮炎。液体和蒸气还能 刺激眼,引起严重操作, 角膜混浊。吸入高浓度的 蒸气能刺激粘膜,抑制中 枢神经系统,引起眩晕、 恶心、呕吐、精神错乱, 有的可致肺水肿。还能刺 激胃肠道,引起肝和肾的 脂肪性病变,严重的直至 死亡。 侵入途径:吸入、食 入、经皮吸收。 无色或 浅黄色透明 液体,有类似 氯仿的气味。 易燃,其 蒸气与空气 可形成爆炸 性混合物。遇 明火、高热能 引起燃烧爆 炸。受高热分 解产生有毒 的腐蚀性烟 气。与氧化剂 接触发生反 应,遇明火、 高热易引起 燃烧,并放出 有毒气体。 禁忌物: 强氧化剂、酸 类、碱类。

当心中毒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 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 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急救电话:120 公司职业卫生咨询电话:XXXXXX 职业危害告知卡 有毒有害物品,对人体有害,请注意防护

职业危害告知合同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劳动合同补充约定)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补充约定。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负责如实将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待遇告知乙方,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表(见合同附表1 )。 2. 负责安排乙方上岗前、岗中、离岗以及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不同时期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乙方,检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3. 负责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乙方正确使用相关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4. 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达标的生产工艺设备、技术、材料,并对乙方工作区域进行职业危害防护,且按规定周期进行职业危害日常监测以及年度检测、评价,将结果在危害岗位中告知。 5. 不得安排处在孕期、哺乳期的乙方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6.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对因甲方工作环境导致乙方患职业病的,进行救治、补贴。 7. 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因乙方工作岗位、内容变更致使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改变时,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并与乙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变更表(见附件4 中表 2 )。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 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 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3. 积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4. 定期参加职业健康体检。 5. 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

甲方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乙方(职工)签字: 年月日 6. 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甲方,避免职业病发生。 7. 离岗时,应按照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三、如果甲方未按照规定如实向乙方告知, 乙方有权拒绝从事职业病危害作 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乙方订立劳动合同。 四、此约定装入《劳动合同书》中。 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68850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68850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江苏荣威娱乐用品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________先生/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为印刷、印刷用原料仓管员,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具体见下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我公司将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我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若因您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支付和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按该费用的50%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江苏荣威塑胶娱乐有限公司(盖章)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人签字(确认收到并同意)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样本

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样本 同志: 您所在的部门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如:、。如防护操作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等造成损害。 本岗位,我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防护措施,并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如:、、。 同时,为预防职业危害因素导致职业病及伤害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请您履行以下义务:自觉遵守用人本公司制定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司,避免职业病及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 特此告知。 单位盖章员工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职业危害告知书说明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45条、《职业病防治法》第30条、《劳动合同法》第8条,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并为员工职业健康与人身安全提供必要的指引,切实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特编制了本职业危害告知书。 对照《劳动合同法》第8条的要求,本职业危害告知书实际包含了职业危害和安全生产状况两个部分——即可能引起职业病和引发工伤的两类情形,但为了称呼上的方便,在本告知书中统一称为“职业危害”。 本职业危害告知书中的内容应当在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前,告知给员工,而作为有意与本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也应当认真阅读本职业危害告知书中的内容,并在告知书的员工签字部位签名确认,表示您已经获悉了本公司职业危害方面的情形。 有必要提醒应聘者的是,只是简单地获得了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并不能有效地防止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受伤害。另, 如您从事的岗位为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操作,请务必提供真实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并自行按期参加年审,如参加资格审验需公司协助时请及时与公司安全办联系,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证件失效,公司有权将您调离特种作业岗位。 当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相应待遇。 最后祝愿各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平平安安,安康幸福!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等法律、规章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可以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 本规范所指的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识别分析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了解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针对警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告知 第六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等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派遣人员。 格式合同文本内容不完善的,应以合同附件形式签署职业病危害告知书(示例见附件1)。第八条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规范第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知悉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方法及相关警示标识的含义,并经书面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书面告知文件要留档备查。

职业病危害因素合同中告知劳动者(范本)

劳动合同书 (封面)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企业类型: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乙方(劳动者):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地址: 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应告知以下职业 病危害等内容: (一)乙方在某某岗位工作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以下括号内打“√”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1、粉尘(如饲料粉尘、铁尘、水泥粉尘、电焊烟尘等)( ) 2、噪声( ) 3、高温( ) 4、锰及锰尘( ) 5、苯、甲苯、二甲苯( ) 6、 汽油( ) 7、甲醛(胶水)( ) 8、正已烷( ) 9、甲醇( ) 10、氯气( ) 11、氨气( ) 12、硫化氢( ) 13、氯化氢( ) 14、一氧化碳( ) 15、二氧化碳( ) 16、甲烷( ) 17、一氧化氮( ) 18、二氧化氮( ) 19、二氧化硫( ) 20、电离辐射( ) 21、 放射线( ) 22、盐酸( ) 23、硫酸( ) 24、硝酸( ) 25、氢氧化钠( ) 26、聚氯乙烯( ) 27、铅( ) 28、汞( ) 29、锑( ) 30、砷( ) 31、磷( ) 32、农药(如有机磷或拟除溴氢菊 酯等)( ),等等; 职业病危害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粉尘会致尘肺病;噪声会致噪声性 耳聋;高温会致职业性中暑;锰会致慢性职业性锰中毒;苯会致急性职 业性苯中毒、再生障碍性贫血与白血病;放射线会致放射病,等等。 (二)甲方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乙方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乙方工作场所设置有以下括号内打“√”的防护设施,请在工作时 正常启用: 如通风设施( )、抽风除尘设施( )、隔离操作室和自动化( )、远距 离操作设施等( ); 2、甲方为乙方配发有以下括号内打“√”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用具, 请在工作时按规范要求佩戴使用: 如防尘口罩( )、防毒面具( )、护耳器( )、防护服( )、防护手套( )、防护鞋( )、防护眼镜( )、防护眼罩( )、防护帽( )、 3、甲方为乙方采取以下括号内打“√”的其他措施: 清凉饮料( )、每月支付乙方岗位津贴(职业病防护费) 元。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 4 —

职业危害告知书

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甲方)在与劳动者(乙方)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 (一)您所在的工作岗位,存在粉尘、噪声、局部震动、有害气体等危害,我公司为你提供了防尘口罩、耳塞、防护口罩、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如果防护不当会产生尘肺病、噪声聋、局部振动病等职业病危害。 (二)甲方应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的要求,做好乙方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应急检查。一旦发生职业病,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乙方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及相应待遇。 (三)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

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按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若被检查出职业禁忌证或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必须服从甲方为保护乙方职业健康而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的工作安排。 (四)当乙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告知书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甲方应与其协商变更告知书相关内容,重新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五)甲方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乙方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甲方不得因此解除与乙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六)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我已详细了解上述内容并同意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化学品职业危害告知卡12种

- - . 有毒有害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明细 - - 考试资料

1,2-dichlor oethane 本品对眼睛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吸入可引 起肺水肿;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刺激胃肠道和引 起肝、肾和肾上腺损害。皮肤与液体反复接触能 引起皮肤干燥、脱屑和裂隙性皮炎。液体和蒸气 还能刺激眼,引起严重操作,角膜混浊。吸入高 浓度的蒸气能刺激粘膜,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引 起眩晕、恶心、呕吐、精神错乱,有的可致肺水 肿。还能刺激胃肠道,引起肝和肾的脂肪性病变, 严重的直至死亡。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无色或浅黄色透明液 体,有类似氯仿的气味。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 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 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 炸。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 的腐蚀性烟气。与氧化剂 接触发生反应,遇明火、 高热易引起燃烧,并放出 有毒气体。 禁忌物:强氧化剂、 酸类、碱类。 当心中毒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急救电话:120 公司职业卫生咨询电话:XXXXXX

苯酚phenol;carbolic acid 健康危害理化特性苯酚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可抑 制中枢神经或损害肝、肾功能。 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蒸气可致头痛、头晕、 乏力、视物模糊、肺水肿等。误服引起消化道灼 伤,出现烧灼痛,呼出气带酚味,呕吐物或大便 可带血液,有胃肠穿孔的可能,可出现休克、肺 水肿、肝或肾损害,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可死 于呼吸衰竭。眼接触可致灼伤。可经灼伤皮肤吸 收经一定潜伏期后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 慢性中毒:可引起头痛、头晕、咳嗽、食欲减 退、恶心、呕吐,严重者引起蛋白尿。可致皮炎。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可混溶于乙醇、醚、 氯仿、甘油。 可燃,遇明火、高热 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 烧爆炸的危险。 禁忌物:强氧化剂、 强还原剂、强碱、铝、镁。 当心中毒 应急处理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急救电话:120 公司职业卫生咨询电话:XXXXXX

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先生/女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我公司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粉尘、噪声、高温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防尘口罩、自救器等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我公司将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 (1)自觉遵守用人单位指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 (2)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3)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 (4)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 (5)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6)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若您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 支付和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按该费用的50%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年月日

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

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书 _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下表载明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公司将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若因您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支付和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按该费用的50%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单位盖章职工签字(确认收到并同意)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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