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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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知识培训之——
新版《安全生产法》知识培训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1.1 修订概要
修订概要
整体说明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了修改,
涉及修改的条款达70 多条,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
是一部要求严格、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基础法律。
有关对主要负责人违法行为的罚款,原《安全生 产法》第八十一条仅规定“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下的罚款”,这其中的处罚幅度是相当大的,对某一 特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罚款,是定二万元还是定 二十万元或者其他标准,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在原有 立法模式下也不可能明确。如此一来,行政机关在具 体执行罚款时会存在一定的障碍,而且也容易给权力 寻租留下空间,导致腐败。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55条:
-- 说明--
从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多种多样,如组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班;班前 班后交待安全注意事项,讲评安全生产情况;各级负责人和安全员在作业现场工作时进 行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安全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组织安全技术知识讲座、竞赛;召 开事故分析会、现场会,分析造成事故原因、责任、教训,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组织安 全技术交流,以及利用电影、电视、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安全教育。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 上述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4条:
第一章:总则
华中大区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5条:
第一章:总则
华中大区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安排副职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但不能因 此减轻或免除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所负的全面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 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不仅是对本单位的责任,也是对社会应负的责任。
实告知有有关关对主的要安负全责生人违产法事行项为的的罚;款,原《安全生
产法》第八十一条仅规定“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下四的)罚未款”如,实这记其录中的安处全罚生幅产度是教相育当和大的培,训对情某况一的;
(特五定)生未产安将全事事故故隐责任患人排的查罚治款,理是情定况二万如元实还记是录定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第96条图解
重点
第98条图解
重点
第99条图解
重点
第100条图解
重点
第101条图解
重点
第109条图解
重点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六章:附则
第114条: 重点
二十万元或者其他标准,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在原有
(立六法)模未式下按也照不规可定能明制确定。生如产此一安来全,事行政故机应关急在救具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体七执)行特罚款种时作会业存人在一员定未的按障照碍,规而定且经也容专易门给的权安力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寻租留下空间,导致腐败。
“职工参与”
• 调动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从而及时发现问题
“政府监管”
• 政府应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从全局高度监督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社会监督”
• 对社会力量的监督权利和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专业机构服务”
• 对这类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的法律职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行业自律”
• 对有关协会组织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职能定位的规定。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20条: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21条: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22条:
✓ 本条作为新增条款,是本次修订的亮点。 ✓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4条:
第一章:总则
华中大区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18条: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19条: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 说明--
从领导到一线职工的安全责任全部 落实,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纵向到底
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全部落实, 就是横向到边。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93条: 重点
本条是为新增条款。
重点
本次修法先是在主要负责人之后增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违法责任,尔后又将原附设于主要负 责人违法责任之后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法责任另设法条单列,反映出立法者对安全生产认识的一 个重要变化,即安全生产远非一般生产经营活动,而是一项专业的、关系到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能否 存在的基础活动。
有关对主要负责人违法行为的罚款,原《安全生 产法》第八十一条仅规定“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下的罚款”,这其中的处罚幅度是相当大的,对某一 特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罚款,是定二万元还是定 二十万元或者其他标准,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在原有 立法模式下也不可能明确。如此一来,行政机关在具 体执行罚款时会存在一定的障碍,而且也容易给权力 寻租留下空间,导致腐败。
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
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一章:总则
第3条:
华中大区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
本次修订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 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有关对主要负责人违法行为的罚款,原《安全生
(四产)法》未第为八从十一业条人仅员规提定“供处符二合万国元以家上标二准十或万元者以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下的罚款”,这其中的处罚幅度是相当大的,对某一
(五特)定生危产险安物全事品故的责容任器人的、罚运款输,工是定具二,万以元及还是涉定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23条:
-- 说明--
本条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权利的规 定,为新增条款。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40条:
-- 说明--
其中将原法中“爆破、吊装等危险 作业”修改为“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 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94条: 重点
第94条违法行为列举
重点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56条: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78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 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 案和应急预案评审六个步骤。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 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二十万元或者其他标准,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在原有
下特立种法模设式备下未也不经可具能有明专确。业如资此质一的来,机行构政检机测关在、具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体执行罚款时会存在一定的障碍,而且也容易给权力
(六寻)租留使下用空应间,当导淘致汰腐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共计52 条,对原《安全生产法》60% 以上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将法律条文总数增加至114 条,其中:
(1)新增条文16 条,占总数的14%。 (2)在原条文基础上进行较多增删改动的32 条,占总数的28%。 (3)进行局部字词改动的27 条,占总数的24%。 (4)保留原条文没做任何修改的39 条,占总数的34%。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1.1 修订概要
-- 说明--
这次修改主要集中在强化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内 容,而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等则 基本没有变化。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1.2 主要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1.2 主要亮点
10
亮点
“四个方面”
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 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彰显“以人为本”理念
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 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 产职责。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完善安全生产方针
第94条图解
重点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96条: 重点
第96条违法行为列举
重点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90条: 重点
重点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92条: 重点
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所 致违法后果的规定,为新增条款。
重点
本次修订进一步加重了主要负责人的 违法责任,专门对主要负责人违法后的经 济处罚进行了规定。
新版《安全生产法》知识培训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1.1 修订概要
修订概要
整体说明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从加强预防、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方面做了修改,
涉及修改的条款达70 多条,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
是一部要求严格、内容全面、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基础法律。
有关对主要负责人违法行为的罚款,原《安全生 产法》第八十一条仅规定“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下的罚款”,这其中的处罚幅度是相当大的,对某一 特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罚款,是定二万元还是定 二十万元或者其他标准,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在原有 立法模式下也不可能明确。如此一来,行政机关在具 体执行罚款时会存在一定的障碍,而且也容易给权力 寻租留下空间,导致腐败。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55条:
-- 说明--
从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多种多样,如组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班;班前 班后交待安全注意事项,讲评安全生产情况;各级负责人和安全员在作业现场工作时进 行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安全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组织安全技术知识讲座、竞赛;召 开事故分析会、现场会,分析造成事故原因、责任、教训,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组织安 全技术交流,以及利用电影、电视、新媒体等方式进行安全教育。从业人员要积极参加 上述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4条:
第一章:总则
华中大区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5条:
第一章:总则
华中大区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安排副职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但不能因 此减轻或免除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所负的全面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 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不仅是对本单位的责任,也是对社会应负的责任。
实告知有有关关对主的要安负全责生人违产法事行项为的的罚;款,原《安全生
产法》第八十一条仅规定“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下四的)罚未款”如,实这记其录中的安处全罚生幅产度是教相育当和大的培,训对情某况一的;
(特五定)生未产安将全事事故故隐责任患人排的查罚治款,理是情定况二万如元实还记是录定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第96条图解
重点
第98条图解
重点
第99条图解
重点
第100条图解
重点
第101条图解
重点
第109条图解
重点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六章:附则
第114条: 重点
二十万元或者其他标准,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在原有
(立六法)模未式下按也照不规可定能明制确定。生如产此一安来全,事行政故机应关急在救具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体七执)行特罚款种时作会业存人在一员定未的按障照碍,规而定且经也容专易门给的权安力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寻租留下空间,导致腐败。
“职工参与”
• 调动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从而及时发现问题
“政府监管”
• 政府应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从全局高度监督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社会监督”
• 对社会力量的监督权利和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专业机构服务”
• 对这类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的法律职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行业自律”
• 对有关协会组织在安全生产领域的职能定位的规定。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20条: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21条: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22条:
✓ 本条作为新增条款,是本次修订的亮点。 ✓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4条:
第一章:总则
华中大区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18条: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19条: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 说明--
从领导到一线职工的安全责任全部 落实,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纵向到底
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全部落实, 就是横向到边。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93条: 重点
本条是为新增条款。
重点
本次修法先是在主要负责人之后增设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违法责任,尔后又将原附设于主要负 责人违法责任之后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法责任另设法条单列,反映出立法者对安全生产认识的一 个重要变化,即安全生产远非一般生产经营活动,而是一项专业的、关系到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能否 存在的基础活动。
有关对主要负责人违法行为的罚款,原《安全生 产法》第八十一条仅规定“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 下的罚款”,这其中的处罚幅度是相当大的,对某一 特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罚款,是定二万元还是定 二十万元或者其他标准,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在原有 立法模式下也不可能明确。如此一来,行政机关在具 体执行罚款时会存在一定的障碍,而且也容易给权力 寻租留下空间,导致腐败。
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
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一章:总则
第3条:
华中大区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
本次修订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 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有关对主要负责人违法行为的罚款,原《安全生
(四产)法》未第为八从十一业条人仅员规提定“供处符二合万国元以家上标二准十或万元者以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下的罚款”,这其中的处罚幅度是相当大的,对某一
(五特)定生危产险安物全事品故的责容任器人的、罚运款输,工是定具二,万以元及还是涉定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23条:
-- 说明--
本条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权利的规 定,为新增条款。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40条:
-- 说明--
其中将原法中“爆破、吊装等危险 作业”修改为“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 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94条: 重点
第94条违法行为列举
重点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56条: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78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 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 案和应急预案评审六个步骤。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 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二十万元或者其他标准,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在原有
下特立种法模设式备下未也不经可具能有明专确。业如资此质一的来,机行构政检机测关在、具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体执行罚款时会存在一定的障碍,而且也容易给权力
(六寻)租留使下用空应间,当导淘致汰腐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共计52 条,对原《安全生产法》60% 以上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将法律条文总数增加至114 条,其中:
(1)新增条文16 条,占总数的14%。 (2)在原条文基础上进行较多增删改动的32 条,占总数的28%。 (3)进行局部字词改动的27 条,占总数的24%。 (4)保留原条文没做任何修改的39 条,占总数的34%。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1.1 修订概要
-- 说明--
这次修改主要集中在强化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内 容,而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等则 基本没有变化。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1.2 主要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
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1.2 主要亮点
10
亮点
“四个方面”
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 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彰显“以人为本”理念
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 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 产职责。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完善安全生产方针
第94条图解
重点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96条: 重点
第96条违法行为列举
重点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90条: 重点
重点
与建筑施工行业密切相关条款的释义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92条: 重点
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所 致违法后果的规定,为新增条款。
重点
本次修订进一步加重了主要负责人的 违法责任,专门对主要负责人违法后的经 济处罚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