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运航线及价格情况

重庆水运航线及价格情况
重庆水运航线及价格情况

水路运输

重庆作为长江三大港接点之一,西部最大的通海港,已实现江海联运,万吨级船队可直达重庆。2010年,重庆港口货物吞吐能力将达1.25亿吨,集装箱160万标准箱。

重庆作为长江三大港接点之一,西部最大的通海港,已实现江海联运,万吨级船队可直达重庆。2010年,重庆港口货物吞吐能力将达1.25亿吨,集装箱160万标准箱。

重庆寸滩港码头是长江上游规模最大,设施最先进的集装箱专用码头。设计吞吐能力105万标准箱,实际通过能力140万标准箱。规划建设泊位7个,可常年靠泊3000吨(兼顾5000吨)级船舶。目前5个泊位已投入使用,吞吐能力超过100万标准箱。集装箱水路运输成本为铁路的2/3、高速公路的1/5。

江海联运大通道——寸滩港至上海港实现江海联运。目前已开通重庆至上海“五定”(定时间、定港口、定航线、定船型、定价格)快班轮,每周10班。

目前重庆至上海运输价格:20尺箱2500元;40尺箱3800元。

主要航线江海运价参考表

主要航线名称运输天数

(天)海运价(美

元/20英尺

箱)

海运价(美

元/40英尺

箱)

河运价(元/

吨)

重庆—南京6-7--103.78重庆—上海7-8--119.38

重庆—日本156401350-重庆—欧洲25-4017403450-

25-3023003700-重庆—美国西

海岸

30-3530004650-重庆—美国东

海岸

重庆—香港156501500-重庆—韩国136501380-重庆—东南亚15-257502000-重庆—地中海35-4016003360-重庆—澳洲2514002650-

重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版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 一、《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以下简称《2014年版》)是依据《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不包括: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单独定价的病房床位、非医疗的经营性服务、技术尚不成熟的新技术服务、预防保健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和仅用于医学科研项目。 二、《2014年版》分为六大类十一章,共计9360项具体如下表:

三、《2014年版》设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内涵一次性耗材、除外内容、计价单位、政府指导价、计价说明八个要素构成。 (一)项目编码 “项目编码”由字母和数字共八位混合码组成。各字母、数字代表不同的含义(具体见下表): 项目编码中各字母和数字的含义

例:经腹腔镜胆囊切除术编码:HQK75501

(二)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以国内现行医学教科书中规范的名称或我国临床习惯通用名称命名。命名的一般顺序为:路径+部位(病变)+方法+术式。 项目名称采用简体中文书写,特殊需标注外文的,采用外文缩写(或全称)标注于中文名称后面的括号中。名称中“/”表示“或者”,指并列关系。例如“门/急诊留观诊察费”,指门诊或急诊留观诊察费。 (三)项目内涵 “项目内涵”统一规范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操作过程中常规使用的设施、设备,以及提供的技术服务内容(包括操作过程、主要路径、方法或步骤)。 项目内涵中使用的“含”和“不含”两个专用名词,具体含义: 1.含:指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根据临床需要应为患者提供的服务内容。例如:“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中含“挂号费”不得再单独收“挂号费”。但在特殊情况下,由于患者病情需要只提供部分服务内容,也按此项目标准计价。 2.不含:指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可以单独收费的服务内容。例如:活检项目中的不含“病理检查”,则“病理检查”项目可以单独收费。 3. “实验室诊断”中项目内涵,在“包括”后面所列的不同服务内容,均按本项目同一价格标准计价。

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风雨十二载不断超越自我-2019年文档资料

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风雨十二载不断超越自我 长江,一条横亘东西、气势磅礴的东方巨龙,一条孕育了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的伟大母亲河,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象征和骄傲。千百年来,她用她那甘甜的乳汁哺育着她的子子孙孙,她用她那坚韧的脊梁托起古老的中华民族,她用她那一往无前的气势鼓舞着前赴后继的人们…… 这种无私奉献、勇往直前的母亲河精神在一代一代长江航道人的血脉里流淌着,他们设标点灯、战滩斗水,把光荣与梦想汇入滚滚向前的洪流,多少年来从不曾停歇。当长江上涌来改革的浪潮,长江航道人带着这种精神从江走向了海,成为时代的弄潮儿。 从43万元破茧 1997年,在交通部的正确决策下,当时的长江航道正在进行着一次重大改革。为弥补国家事业经费的不足,原武汉航道分局实行疏养分管,分别成立了长江武汉航道局和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从挂牌那天起,就意味着从此将告别“皇粮”,走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企业化管理道路,通过经营创收来求得生存和发展。 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成立的第二年,就遭遇到长江百年难遇的大洪水,再加上亚洲金融风暴的影响,这对刚刚成立的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翻开账本,账面上的流动现金只有43万,连发一个月的工资都不够。” 长江武汉航道

工程局局长周祥恕对刚分家时的情况还记忆犹新。为了稳定人心,让职工了解面临的严竣形势,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局情教育”活动,号召大家同舟共济渡难关。 逆境,会使强者更坚定。面对困难的市场环境,开局一代的领导集体审时度势,果断提出了“疲软也是机遇”的思路,喊出了“利用时机,夯实基础,蓄势待发”的口号。周祥恕局长说,“虽然洪水使疏浚市场一片萧条,但洪水过后,国家必定会加大对长 江的治理力度,现在正是我们练好内功的好时机。”带着这种想法,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即使是只发80%的工资,也没有放松修船的步伐。 果然,洪水一过,国家加大了长江堤防建设的投入,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的施工船舶全线出击,一举拿下了湖南临湘江南垸和九江大堤两项填塘淤背工程,8千多万元的产值一下缓解了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的经济窘境。 在随后的改革发展历程中,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这艘航船,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扬帆破浪,走出了一条壮丽的跋涉航程。12年来,全局固定资产由1.55亿元增加到11.5亿元,年生产产值由5000多万元提高到14亿元,合同签约额从不足亿元上升到20亿元。伴随着祖国经济的腾飞,一个新生的企业正步入全面发展的快车道。 目前,长江武汉航道工程局拥有各类工程船舶40余艘,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能够承接各种工况条

重庆市物价局人防易地建设费用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7〕65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财政局、市人防办: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474号)等有关规定和我市防空地下室建设成本以及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建设单位的承受能力等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下简称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设防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对按规定需要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防空地下室建设要随民用建筑项目计划一同下达,坚持同步配套建设,不得收费。对按规定需要同步配套建设,但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

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建设单位依上述规定提出易地建设申请,经有批准权限的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按规定向人防主管部门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就地就近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二、易地建设费按建设项目地面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计收,一类区域按每平方米45元收取;二类区域按每平方米35元收取;三类区域按每平方米25元收取。 三、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的具体划分。 1、一类区域: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经开区、北部新区的全部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渝北区:人和街道、龙溪街道、大竹林镇、鸳鸯镇、礼嘉镇、回兴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沙坪镇、石坪镇、悦来镇;巴南区:李家

(新)江苏海事局关于规范长江江苏段船舶追越行为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关于规范长江江苏段船舶追越行为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实施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范长江江苏段船舶追越行为,防止船舶实施追越行为时发生碰撞事故,维护良好的水上交通秩序,切实保障人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长江江苏段船舶追越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船舶在实施追越前应开展风险评估 (一)长江江苏段定线制水域通航分道和推荐航路的宽度一般为200米,船舶实施追越时,追越船与被追越船之间的安全横距会因通航水域宽度而受到限制。 (二)航行于长江江苏段定线制水域内的船舶种类多、吨位差别大、船员操作能力与技术水平参差不齐,船舶在追越过程中,会产生人为不安全因素。 (三)泰州大桥以上水域未设置小型船舶下行推荐航路,大小型船舶下行均航行于下行通航分道内,可供追越船使用的水域明显不足。 (四)在追越过程中,若两船同向行驶其横距小于两船船宽之和时易产生船吸现象;当两船速度快、横距小、并行相持时间长、相对速度变小时,船吸现象更加明显。 (五)追越船在尾随时,可能因被追越船或前方突发情况而形成碰撞危险。 (六)当追越船未完全驶过让清被追越船时,仍有可能形成紧迫局面或发生碰撞事故;强行追越,则发生碰撞危险机率增大。 二、船舶实施追越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水域宽阔、航道顺直。 (二)环境良好、无碍他船。 (三)前船同意、动作协调。 三、禁止船舶追越的航段 (一)桥区水域(无障碍桥墩除外)。 (二)福姜沙北水道FB#4至FB#7浮。 (三)交通管制区域。 以下航段适用于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3000载重吨及以上船队: (四) 尹公洲航段(长江#99-#101浮、长江#103-#105-1浮); (五) 渡运水域; (六)福姜沙南水道及福姜沙南水道上下口(长江#44浮至长江#59浮)。 四、避免船舶追越的航段 (一)龙门口水域(长江#112浮-长江#114浮)。 (二)六圩河口水域。 (三)嘶马弯曲航段(长江#90浮至长江#92-1浮)。 (四)福姜沙北水道上下口。 (五)南通天生港下口水域(长江#29浮至长江#31浮)。 (六)通航环境受限制或复杂的其它水域(如大型水工工程施工水域、危化品码头密集区或其它专用航道)。 五、船舶实施追越时的责任与义务 (一)追越船的责任 1、在可以追越的航道中,追越前应主动与被追越船进行信息的有效沟通,取得被追越船同意后方可追越。 2、泰州大桥以上航段下行追越小型船舶时,应主动发出追越信息,不应妨碍小型船舶

重庆大轰炸的防空黑洞

湖北档案 HUBEI ARCHIVES 2010·4○刘向上 幕秘闻内 1937年11月,中国军队在淞沪抗战中失利,南京陷入危机,国民政府于11月20日迁往重庆。日军为了威胁中国政府早日投降,不断派遣大批飞机对重庆进行大轰炸。国民政府成立了防空司令部,任命刘峙为重庆卫戍总司令兼防空司令。 国民政府还成立了专门的防空部队,下辖通讯大队、防护大队、工程大队、担架营、机踏车排、警报台、对空联络哨和情报传递哨等单位,直属防空司令部管辖。这些防空部队大部分是由刘峙的卫戍部队顶替的,如通讯队就是由卫戍总司令部的通信连顶替,按月由通信连伪造名册领取双份军响。 重庆防空部队的担架营系由卫戍总司令部劳动总队的一个营组成。劳动总队以改造流氓扒手为名,把当时重庆社会上一些盗犯和妓女抓来,用铁链子拴着强迫劳动,他们的劳动收入则供上级军官贪污分赃,有些盗贼,还被看管的人私自放出,到街上继续偷窃,偷来的东西就交一部分给总队的长官。防空司令部的担架营里,也有一部分犯人,他们平时在街上偷窃,一有警报就到指定地点集合准备抬担架。 1939年5月3日至4日,一场空袭的大火把重庆房屋烧去十分之九,人员死伤无数。当时,驻在重庆郊区的部队有6个师,还有许多的独立团营单位。火灾发生后,卫戍总司令部下命令,所有部队出动救火,但部队出动不了,反而纷纷向卫戍总司令部索领救火器材。直到第二天下午,刘峙才又下命,不论谁,担1挑水给1元钱,才调动数万军队参加救火。 火灾中,许多达官贵人,直接打电话给刘峙,要救火车去他们家救火。当时并没有统一指挥防火的机构,达官贵人们常常拿着刘峙的手令,调动正在救火的车辆,先去救他们的宅第,以致火势很快蔓延到全城。 火灾的当天晚上,就发生了许多抢劫财物的事情,多半是散兵游勇干的,军政部所属监护大队担任菜园坝一带的警卫,他们自己就乘火打劫。火灾过后,许多救火的队伍竟然竞比看谁在火场里发的财多,还把烧剩的房子略加修理占为己有,以后向房主索取高价赎回。 重庆防空情报所内,设有专门向各大机关和要人所在的防空洞报告空袭情况的设备,另外还有私设通信网,专替有钱人服务。重庆的大银行、大企业和大富翁都有私设的防空洞,另外还有专门卖“防空证”的防空洞。这些防空洞自己出钱,请防空情报所替他们架电话,及时把敌机情况告拆他们,他们每月送防空情报所一笔钱,由此防空情报所就有了一笔固定的额外收入。当时,许多防空官兵与这些有钱人来往,参加了一些经商和投机倒把活动,过着比较舒服的生活。 重庆共有800个公共防空洞,它们的防空情报问题,就没有多少人管了。防护大队散布在各防空洞洞口,只有10部电话,消息经常不灵。特别是轰炸以后,防护大队对通信线路的修复,总是先修有势有钱人的电话,最后才修公共防空洞的电话,总机转接也是有势有钱人优先,公共防空洞总是迟一步才答复。 当时,重庆市内的通信线路经常被炸,广大市民感到空袭的情况不容易获得,中央大学等一些团体便在重庆发起创设有线广播、专供传递空袭情况所用的防空黑洞1941年6月,重庆大隧道防空洞惨案 重庆大轰炸的日机轰炸重庆 46

重庆的防空洞与社区文化景观

重庆防空洞重庆的防空洞,曾经因1938~1943年的重庆大轰炸而兴建,(抗日战争期间,重庆作为陪都曾遭受轰炸218次,约9000多架飞机,投弹11500枚以上,以至重庆死于轰炸者多达10,000人,超过17,600幢房屋被毁,市区大部份繁华地区被破坏。)是人们躲避空袭灾难的场所,它广泛分布于城市的各个角落,曾经庇护过无数的生灵。防空洞对于重庆人民有着不可磨灭的历史记忆。对于这个遗址我们的想法我们着重思考的是如何让防空洞这样一种战争遗址与和平年代重庆人们的生活建立起一种联系,既能保护遗迹本身的特色,又能解决人们日常生活和城市发展必须面对的相关交流、活动、节能等问题,在快速的城市更新中引起人们对于历史文化与城市记忆的关注。利用防空洞遗址建立一种城市脉络联系,并对这种联系加以引导,扩展,使其成为城市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渝中区防空洞遗址现状:重庆防空洞作为城市中一个特殊的历史文化遗址,是重庆一种非常重要的地域文化特色,综合了不同的材质,不同的风格,以及不同的挖掘方式等。它们裸露在城市街道、居住区、城市山体绿化带之间,但因其洞内、洞外大量空间遭到不合理利用、被闲置甚至是被废弃,成了在城市中破败不堪角落。防空洞的层级关系与潜在空间脉络1上半城发达商业区多被改建利用成为建筑的下层空间。2上下半城间的民居洞口匿于密集的民居之间,洞相对较大,成为居民夏季纳凉的场所。3下半城沿江片区位于滨江路上一梯层山体断面.洞小而散,沿滨江线路呈带状分布渝中区防空洞遗址特色:1曾经为了满足防空需求而建,为便于人们集散,多建于城市的重要位置。公共区域位置2战时,是重庆人们聚集避难的“场所”。洞内以及洞口都存在一定公共空间场所。空间场所3防空洞内冬暖夏凉,在重庆夏季高温难耐时洞内及洞口却十分凉爽宜人。特殊的小气候(节能减排)重庆市渝中半岛的城市问题:1 重庆市渝中半岛是典型的建立在老城区基础上的现代城市中心区,山体地形使得城市车行交通非常不便。城市主要交通网线只能以环形为主,盘山而行,缺少直上直下的交通流线,人的活动流线受到限制。2 城市的快速发展加之山体地形的限制,使得半岛的建筑密度以及容积率愈来愈大,高密度人群的公共活动空间十分有限。 3 重庆位于群山环抱的盆地,夏季潮湿闷热,气温极高,人们只能借助空调等耗能措施乘凉,更加减少了户外活动的几率。我们提出的概念:将渝中半岛废弃防空洞遗址的文化、位置、空间、气候特征加以利用,为整个城市提供一系列特殊的公共空间交流场所,同时,以防空洞重要的节点位置形成的场所联系促进了整个半岛人行活动脉络的发展。将防空洞这一地域文化遗址充分延续发展,促进人与人的交流,寻找那些被漠视的历史与文化才能进一步将这个城市的文化延存发展。渝中区防空洞遗址空间整体规划理念推导1-1古代渝中区城市交通脉络:中心发散型交通方式:步行系统为主导(棒棒——挑山工)1-2现代渝中区城市交通脉络:环型交通方式:车行系统为主导,人行系统受到局限1-3渝中区理想的城市交通脉络:环状发散型交通方式:车行系统为主导,步行系统流线流畅2-1渝中区建筑覆盖面积约64%,建筑密度高容积率大2-2渝中区现有公共活动空间覆盖面积约1.5% 2-3城市潜在的公共活动空间(利用下半城空间逐渐延伸至上半城形成公共活动空间网络)3-1渝中区防空洞位置分布:城市中的重要节点区域3-2渝中区防空洞遗址改造利用区域辐射范围3-3防空洞遗址保护利用将潜在的城市空间脉络联系、延伸、发展渝中区防空洞遗址规划的蔓延与发展 1.播种战时防空洞的一个建造原则即是靠近居民区以便能够使民众在轰炸时迅速躲进防空洞。这使得防空洞与渝中区旧居民区结合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并使防空洞在分布上成为了一个规划合理的公共活动空间网络。只是我们从未把它当社区公共活动空间看待过。而我们对于防空洞门口集散空间的改造正是基于这一基础。这颗前人早已埋下的种子,正在等待我们的发现与浇灌。 2.发芽合理利用山体走势与现有街道绿化资源进行雨水收集网络的规划不但有助于绿化与节水,汇集进入防空洞地下水系的水更有利于实现和加强洞口空间的小气候效应,以吸引人们来到这里乘凉,活动,交流。这使得废弃的防空洞与现代重庆人的生活产生新的联系。这种联系使得防空洞这颗种子能够得以生根发芽。 3.生长由于这种联系的建立使得防空洞构

长江航道环境基本特征系列一(航道和功能水域)

长江航道环境基本特征系列一(航道和功能水域) 长江海事局管辖长江干线水域范围自重庆界盘石至马鞍山慈湖河口,自西向东横跨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省一市,全长约2100千米,管辖水域内航道、水文、气象特点复杂多变,水域功能利用呈现较强的地域性特征。 图2.1-1 长江干线流域示意图 (一)航道 按照1998年交通部、水利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内河航道技术等级的批复》,长江干线航道技术等级划分如下:水富至宜宾为Ⅴ级航道;宜宾—重庆(羊角滩)为Ⅲ级航道,全长384千米;重庆(羊角滩)—城陵矶为Ⅱ级航道,全长1000千米;城陵矶—武汉为Ⅱ级航道,全长228.5千米,可常年通航3000吨级海船;武汉—铜陵为Ⅰ级航道,全长497.5千米,可常年通航5000吨级海轮;铜陵—南京为Ⅰ级航道,全长210千米,可常年通航10000吨级海轮;南京—石洞口为Ⅰ级航道,全长322.6千米,可常年通航50000吨级海轮;石洞口—吴淞口为Ⅰ级航道,全长14.4千米,可常年通航100000吨级海轮。 根据长江航道自然环境特点,长江干流航道习惯上分为上游、中游、下游三段。宜昌以上为上游航段,宜昌至武汉为中游航段,武汉以下为下游航段。 1、上游航段:自葛洲坝水利枢纽和三峡水利枢纽的相继修建后,长江上游航段通航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其通航特点,可分为自然河段、回水变动区、常年库区、两坝间河段等四段。 (1)川江自然河段:重庆至界石盘为川江自然河段。航道曲窄,岸线极不规则,河床纵剖面陡峻,河床起伏不平,纵向呈深潭与浅槽相间,地势坡度大,平均坡降为0.18‰,河床主要为岩石或卵石组成,间有少量淤沙河段,河道岸线均较稳定少变,但深度差异很大,该河段碍航滩险多,急、弯、浅、险并存,航行条件较差。枯水期该航段总体航宽大体在100米至200米之间,最窄处航宽仅60米。洪水期河道展宽段较多,一般河床为500—800米。枯水期航道维护水深2.7米,洪水期航道维护水深3.0米。

重庆人防收费标准 渝价[2007]654号

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调整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渝价[2007]654号 各区县(自治县)物价局、财政局、市人防办: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474号)等有关规定和我市防空地下室建设成本以及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建设单位的承受能力等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下简称“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设防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却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对按规定需要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防空地下室建设要随民用建筑项目计划一司下达,坚持同步配套建设,不得收费。对按规定需要同步配套建设,但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的,建设单位可以申请易地建设: 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建设单位依上述规定提出易地建设申请,经有批准权限的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按规定向人防主管部门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就地就近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二、易地建设费按建设项目地面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计收,一类区域按每平方米45元收取;二类区域按每平方米35元收取;三类区域按每平方米25元收取。 三、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的具体划分 1、一类区域: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经开区、北部新区的全部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渝北区:人和街道、龙溪街道、大竹林镇、鸳鸯镇、礼嘉镇、回兴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沙坪镇、石坪镇、悦来镇;巴南区:李家沱镇、花溪镇、南泉镇、鱼洞街道、一品镇、界石镇、惠民镇、南彭镇;北赔区:天生街道、朝阳街道、龙凤桥镇、北温泉镇、歇马镇、施家梁镇、童家溪镇、东阳镇: 2、二类区域: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除列入一类区域的城镇;万州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永川区、合川区、南川区的城镇。 3、三类区域:除列入一、二类区域的其他设防区、县(自治县)的城镇。 4、一、三、三类区域内的农村农民自建房不在收费的范围: 四、对以下新建建筑项目应造当减免易地建硬费: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 2、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3、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一宅项目,予以免收; 4、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5、监狱布局调整建设项目,予以免收 6、市政府规定的其它减免项目。

长江航道局航道维护尺度管理办法(试行)

长江航道局航道维护尺度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航道维护尺度管理,提高航道维护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满足船舶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长江干线通航标准》、《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航道养护管理规定》等法律、标准、规范、规定,结合长江航道局(以下简称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管辖的长江干线宜宾合江门至南京新生圩段公用航道维护尺度管理工作。 专用航道应根据有关单位实际需求确定维护尺度及维护方式,并经局审批。 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维护尺度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维护尺度管理办法由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制定。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长江航道局负责航道维护尺度的计划编制下达、信息公布、尺度研究、管理规定制定、督促检查、组织考核等工作。 航道维护尺度管理遵循归口管理、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 局航标处为航道维护尺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航道维

护尺度计划编制下达、尺度研究、尺度考核;负责年度、月度、周航道维护尺度审核;负责航道探测、航标调整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局航道运行处负责年度、月度、周预报航道维护尺度公布;负责汇总实测和周预报航道维护尺度并参与审核;负责实际航道维护尺度通告信息传递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疏浚养护处负责航道维护性疏浚及应急疏浚等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保障航道计划维护尺度足够; 测绘信息处负责航道维护性测量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保障水位和测量数据的及时准确。 第四条区域航道局负责辖区航道维护尺度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尺度检查、航标调整、尺度报告、实际航道维护尺度通告等工作,组织或参与组织辖区的航道维护性疏浚工作。 第三章航道维护尺度确定与公布 第五条局航标处根据航道变化情况,研究提出年度(月度)航道尺度计划,报上级批准后下达。 区域航道局根据本周探测航道尺度,结合对水情和航道变化情况的分析研判,确定周预报航道维护尺度。 第六条航道维护尺度公布内容包括年度水深计划、月度水深计划及调整、周预报航道维护尺度、实际航道维护尺

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文审[2006]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6.06.14 【实施日期】2006.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渝文审〔2006〕6号2006年6月1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维护患者与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向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循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法收费的原则。 第四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对本辖区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 第五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原则,其政府指导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包括调整,以下同),医疗机构可在规定的范围内,公布本医疗机构的具体执行价格;其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服务成本和市场需求自行定价并报市价格、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价格由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服务成本和市场需求自行定价。 第六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社会平均成本、作价原则和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制定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 第七条医疗服务价格总水平实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医疗服务需求。 第二章医疗服务价格制定 第八条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00七年十二月十三日渝价[2007]654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财政局、市人防办: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474号)等有关规定和我市防空地下室建设成本以及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建设单位的承受能力等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下简称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设防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对按规定需要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的,防空地下室建设要随民用建筑项目计划一同下达,坚持同步配套建设,不得收费。对按规定需要同步配套建设,但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的,建设单位可 以申请易地建设: 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 合理的; 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建设单位依上述规定提出易地建设申请,经有批准权限的人防主管部门批准后,应按规定向人防主管部门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主管部门统一就地就近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二、易地建设费按建设项目地面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计收,一类区域按每平方米45元收取;二类区 域按每平方米35元收取;三类区域按每平方米25元收取。 三、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的具体划分。 1、一类区域: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经开区、北部新区的全部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渝北区:人和街道、龙溪街道、大竹林镇、鸳鸯镇、礼嘉镇、回兴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沙坪镇、石坪镇、悦来镇;巴南区:李家沱街道、花溪镇、南泉镇、鱼洞街道、一品镇、界石镇、惠民镇、南彭镇;北碚区:天生街道、朝阳街道、龙凤桥镇、北温泉镇、歇马镇、施家 梁镇、童家溪镇、东阳镇。 2、二类区域: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除列入一类区域的城镇;万州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 永川区、合川区、南川区的城镇。 3、除列入一、二类区域的其它设防区、县(自治县、市)的城镇。 4、一、二、三类区域内的农村农民自建房不在收费的范围。 四、对以下新建建筑项目应适当减免易地建设费: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 2、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创建平安工地活动交流材料

编者按:长江宜昌航道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逐步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设,在示范工程中得以体现。 多措并举促平安精细管理创示范 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 长江下游安庆水道航道整治工程是长江航务管理局确定的两个长航系统“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示范工程之一。作为施工单位,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为契机,以“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为企业理念,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程安全行为规范化、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建设,使“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扎实有序的开展。 长江下游安庆水道航道整治工程位于长江下游安徽省境内,由皖河口至钱江嘴,全长21.5km,水道左岸位于安庆市,右岸位于池州市,是长江下游重点碍航水道之一。安庆水道主航道布置于左汊,浅区位于左汊进口,航道条件常受汊道变化和洲滩冲淤的影响。该水道地处皖南长江流域,地势平缓,大风大雾天气多,现场施工点多线长、作业面分散,人员、设备、材料进出均需穿越左汊主航道,施工与通航矛盾比较突出。 一、落实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目标 为开展好“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工程施工项目部秉承“统筹规划、协调统一、综合管理”的方针,形成了以质量监督机构

为指导,建设单位具体组织,施工单位积极实施,设计、监理单位共同参与的创建格局。项目部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定“平安工地”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领导机构。项目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层层分解,明确各级责任人,把全体管理人员都科学组织在安全目标体系内,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签订”的原则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根据岗位的不同交纳不同数额的风险抵押金。 项目部分别与长江宜昌航道工程局、长江公安局安庆分局及劳务分包队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消防安全责任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与工地新进职工签订了《全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使每一个人都明确自己在目标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和承担的责任。通过安全目标管理,充分的调动了每一个人的力量,增强了管理组织的应变能力,提高了各级管理人员的领导能力,职工安全意识有了明显提升。 二、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实现工程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项目部以创建安全生产“四化建设”为根本,把提高本质安全管理水平作为创建“平安工地”的首要任务,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防控制度和安全生产救援制度的落实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重庆市人防条例

一、行政许可内容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二)《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八、十九、二十条。 (三)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0〕474号)(四)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18号,秘密) (五)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7〉654号) 三、行政许可条件 (一)方案报建阶段(自建、易地建设): 1、新建民用建筑按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1)新建10层以下或者基础埋深不足3米的民用建筑,按以下比例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类区域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5级防空地下室; 二类区域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三类区域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2)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防护等级按(1)条执行。 (3)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4)新建民用建筑一、二、三类区域的具体划分: 一类区域: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经开区、北部新区的全部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渝北区:人和街道、龙溪街道、大竹林镇、鸳鸯镇、礼嘉镇、回兴街道、双凤桥街道、双龙湖街道、沙坪镇、石坪镇、悦来镇;巴南区:李家沱镇、花溪镇、南泉镇、鱼洞街道、一品镇、界石镇、惠民镇、南彭镇;北碚区:天生街道、朝阳街道、龙凤桥镇、北温泉镇、歇马镇、施家梁镇、童家溪镇、东阳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和防空地下 室易地建设费征管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办发[2011]125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5.06 【实施日期】2011.05.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管工作的意 见 (渝办发〔2011〕12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完善我市城市功能,提高城市防空和防灾减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重庆市人民防空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规范我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下简称易地建设费)征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高

度重视,最近召开的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对新时期加强人民防空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我市人民防空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但其中的防空地下室建设和易地建设费征管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区县(自治县)至今没有开展防空地下室建设工作;有的区县(自治县)改变防空地下室建设范围,降低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有的区县(自治县)未将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有的区县(自治县)违规减免、应收未收和挤占挪用易地建设费问题比较突出。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民族忧患意识,努力加强防空地下室建设工作,完善我市防护工程体系,提高城市防空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二、严格规范,强化防空地下室建设 (一)严格防空地下室建设范围。 凡在城镇规划区域内新建(含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必须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广场、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必须充分考虑人民防空需求,兼顾人民防空功能。 本意见所指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厂房及其生产性配套建筑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防空地下室是指符合国家规定防护等级标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二)严格防空地下室建设标准。 一类区域:主城区(含北部新区,下同)新建10层以下或者基础埋深不足3米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5级防空地下室。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5级防空地下室。 二类区域:万州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永川区、合川区、南川区、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河南省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表 2013年3月执行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1102002001 住院诊查费 床日 6 110500001 救护车费 车次 20 110700001 病房取暖费 床日 3 110800001 空调费(单人间) 床日 10 110800002 空调费(双人间) 床日 6 110800003 空调费(三人间) 床日 4 110800004 空调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3 110900000 医疗废物处置费 日 1.5 110900004 急诊留观床位费 日 15 110900100 普通病房床位费

0 110900101 普通病房床位费(单人间) 床日 22 110900102 普通病房床位费(双人间) 床日 14 110900103 普通病房床位费(三人间) 床日 9 110900104 普通病房床位费(四人及以上) 床日 6 110900301 干部病房(套间) 床日 40 110900302 干部病房(单人间) 床日 30 110900303 干部病房(双人间) 床日 20 110900401 母婴同室单人间 床日 35 110900402 母婴同室双人间 床日 21 110900403 母婴同室三人间及以上 床日 13 111100001 门诊输液

8 1111000010 门诊输液 每加一瓶 5 111100002 门诊输液(小儿) 第一瓶 10 1111000020 门诊输液(小儿) 每加一瓶 6 120100001 重症监护 小时 6 120100002 特级护理 小时 1.5 120100003 一级护理 日 12 120100004 二级护理 日 9 120100005 三级护理 日 7 120100007 新生儿护理 日 10 120100008 新生儿特殊护理 次 6 120100010 气管切开护理

长江口深水航道整治工程介绍

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 091091 叶爱民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工程简介:1998年开始的长江口深水航道治理工程历时13年,耗资157.6亿元人民币,打造出了一条长达92.2公里,底宽350米到400米的双向水上高速通道,它不仅是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水运工程,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河口治理工程,这项工程的实施,打通了长江口通航的瓶颈,让长江航运网络与国际海运网路对接,真正实现了江海直达。 一、长江口治理的背景 航运的兴衰对一个地区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比如开封在北宋时期,由于航运交通的发达和便利,曾一度成为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北宋著名画家张择端在他的传世之作《清明上河图》中为我们生动地描绘了汴河航运所造就的这座繁华都市,当时的汴京开封,人口已达到100多万,是当时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之一,应该说,开封的历史与河流航道息息相关,开封的兴盛是得益于汴河水运的通畅,而开封的衰败则要归罪于汴河水运航道的淤塞,由于汴河航道被堵塞,开封逐渐衰落了,昔日的繁华一去不复返,尽管今天的开封市人口已达到500万之多,但地位早已远逊当年。 航道兴,则经济兴,经济兴,国家才能崛起,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世界经济的70%都集中在沿海200公里的范围之内,人类的所有经济活动,无论是物质交流,人员交流还是信息的占有,大部分仍然是依靠航运来完成的,航运被认为是经济发展的关进因素。 我国的上海曾被誉为是世界上的第一大港,它和鹿特丹有着相似的经历,经历海陆变迁,地处长江入海口的上海,在南宋末年逐步发展成为新兴的贸易港口,19世纪后期,上海的航线也辐射到东南沿海和东南亚各国,而到了20世纪30年代,上海港货物吞吐量达到1400万吨,成为世界第七大港,并且跃居成为当时东亚最大的航运、经济、贸易和金融中心。 然而时至20世纪80年代,上海在作为中国经济的中心,其航运发展已明显滞后,“上海上海,有江无海”,这句在当时已流传多年的俗语,生动反映了当时上海航运发展的桎梏。 反观长江,全长6300公里的长江,是我国第一、世界第三大河,他穿越中国西南,华中和华东三大地区,是横贯我国东中西部的一条运输大通道,长江干流的通航里程长达2838公里,素有“黄金水道”之称,长江就如同中华大地的血脉,滋养着华夏大地的万物兴荣,它肩负着沟通中国内地与沿海,联通中国与世界的重任。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服务价 格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与服务收费管理 【发文字号】渝价[2000]700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0.10.18 【实施日期】2000.1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价[2000]700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卫生局: 为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药保险制度的建立,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 知》(计价格[2000]96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改办等部门关于重庆市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促进

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竞争和医疗技术进步,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形式及管理权限 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内确定本单位的实际服务价格。对营利性医疗

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docx

河北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及服务价格(试行)》中,限价补偿项目 限价补偿项目:指设有最高补偿限价的诊疗项目。未超过和低于项目限价的诊疗费用,按实 际发生的费用补偿;超过限价的费用由就医参合农民自理。 表 1综合医疗服务类 编码项目名称说明 11(一 )一般医疗服务 11099.床位费 普通病房床位费按同级最低床位费补偿 监护病房床位费按同级最低床位费补偿 急诊观察床位费 110900005①急诊观察床位费按同级最低床位费补偿 表 2医技诊疗类 编码项目名称说明 21(一 )医学影像 2101 1. X 线检查 210101 1.1 X 线透视检查 数字化摄影 (DR)按费用的80%补偿2102 2.磁共振扫描 (MRI) 磁共振平扫按费用的50%补偿 磁共振增强扫描按费用的50%补偿 磁共振血管成像 (MRA)按费用的50%补偿 磁共振水成像 (MRCP , MRM ,MRU)按费用的50%补偿 磁共振波谱分析 (MRS)按费用的50%补偿 磁共振波谱成像 (MRSI)按费用的50%补偿 临床操作的磁共振引导按费用的50%补偿2103 3.X 线计算机体层 (CT) 扫描 X 线计算机体层 (CT) 平扫按费用的80%补偿 X 线计算机体层 (CT) 增强扫描按费用的80%补偿 脑池 X 线计算机体层 (CT) 含气造影按费用的80%补偿 X 线计算机体层 (CT) 成像按费用的80%补偿 临床操作的 CT 引导按费用的80%补偿2105 5.其他 红外热像检查按费用的50%补偿22(二 )超声检查 2206 6.心脏超声检查 床旁超声心动图按费用的80%补偿

术中经食管超声心动图按费用的80%补偿 介入治疗的超声心动图监视按费用的80%补偿24(四 )放射治疗 2403 3.外照射治疗 X 刀治疗按费用的80%补偿 伽玛刀治疗按费用的80%补偿 表 3临床诊疗类 编码项目名称说明 31(一 )临床各系统诊疗 3101 1.神经系统 脑磁图 ①脑磁图功能区定位按费用的80%补偿 ②脑磁图癫痫定位按费用的80%补偿 五、一次性物品补偿规定 (一)《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2002 年)》中可补偿物品目录见附表1;不予补偿物品目录见附表2。 一次性物品,按实际(二)单件(个、支、套等)价格低于30 元(含30 元)的低值易耗 价格计入可补偿费用。 (三)单件(个、支、套等)价格超过30 元的一次性物品,按价格的75 %计入可补偿费用,最高计入费用为 5000元。 附表 1 序号编码项目名称说明 一、综合医疗服务类 1一次性吸痰管 2一次性鼻导管、鼻塞、面罩、氧气雾化器 31204一次性注射器 41204一次性输液器(输液泵及专用管) 51204一次性过滤器 61204一次性输血器 71204一次性采血器 8PIU 导管 9中心静脉套件测压套件 101206、3107引流管 111210一次性胃管 12121600001一次性导尿包、尿管、尿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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