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企业所得税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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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立法过程中的测算,如果新法在2008年实 施,和旧法相比,税率降低加上税前扣除扩大,内 资企业所得税将减少1340亿,而外资企业所得税则 增加410亿,增减相抵,财政将减收930亿,如果算 上过渡期的因素,减收还会更大一些,但国家财政 能“扛”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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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讲 统一税收优惠政策的解读
一、产业优惠为主的新税收优惠内容解读
是,在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如假“三资企
业”、假“福利企业”不断出现,从而在增加税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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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的同时,也导致大量税款流失。新税法从统一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入手,对部分税收优惠政策进 行了重大调整。新税法确定的税收优惠的主要内容 包括: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 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支持安全生 产、促进公益事业和照顾弱势群体,以及自然灾害 专项减免税优惠政策等。(新税法第四章)
现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的特点是以区域性
优惠为主,如对经济特区、沿海、沿江、沿境
和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进行税收鼓励或者照顾;
以不同性质的企业或者行业优惠为辅,如外商投资
企业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劳服企业、民政福
利企业的税收照顾等等。通过十多年的实践,这些
政策对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
其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 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 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新税法第三十一条 )。
降至31%;菲律宾在1998年的税制改革中继续降低
所得税税率,1998年从35%降至34%,1999年降为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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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降为32%;波兰1999年税制改革方案的重要 内容之一是在5年内分阶段削减企业所得税,2000 年降至30%,2004年降至22%;爱尔兰在1999年将 企业所得税税率由32%调至28%,以后逐年下降, 2001年降至20%,2002年降至16%,2003年降至 12.5%。当然,也有少数国家调高企业所得税税率 ,如克罗地亚从1995年的25%调到1997年的35% 以便与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保持一致,目的是尽可 能消除税收对投资的影响,制止企业增加债务融资 的倾向。
,削弱了企业所得税法的严肃性和刚性。 近年来,国际税制改革也十分频繁,为了适应
经济全球化的要求,许多新的税收政策内容也需 补充到税法当中去。形势的变化,需要对税制进 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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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在执行中也暴 露出一些问题,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
一是现行内资税法、外资税法差异较大,造成 企业之间税负不平、苦乐不均。现行税法在税收优 惠、税前扣除等政策上,存在对外资企业偏松、内 资企业偏紧的问题,根据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 资料测算,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 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内资企业高出外 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企业要求统一税收待遇、公 平竞争的呼声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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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级次不同, 外资税法为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而内资税法是 国务院制定的条例;大量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使 企业平均实际税负远低于法定名义税率,削弱了 法定税率的意义;优惠政策目标过多且存在相互 交叉,影响了政策效力的发挥;条款内容过于原 则,大量政策以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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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较大漏洞, 扭曲了企业经营行为,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比 如,一些内资企业采取将资金转到境外再投资境 内的“返程投资”方式,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优 惠等。
三是现行内资税法、外资税法实施10多年来, 我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针对新 情况及时完善和修订。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发布的 许多重要税收政策,也需要及时补充到法律中。 新的税率确定为25%(第四条第一款)。主要考 虑是:对内资企业要减轻税负,对外资企业也尽 可能少增加税负,同时要将财政减收控制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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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受的范围内,还要考虑国际上尤其是周边国家
(地区)的税率水平。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
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 %,我国周边18
个国家(地区)的平均税率为26.7%。各国企业所
得税税率一般定得较高,但在税制改革的过程中均
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如印度尼西亚从20-45%降至
15-35%;马来西亚从45%降至35%;新加坡从40%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建立统一、规范、公平竞
争的市场环境,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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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存在较多的区域性 优惠政策,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统筹城乡发
展 、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 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战略要 求,为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必要统一内外 资企业所得税,调整现行以区域优惠为主的企业所 得税优惠政策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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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的税率,在国际 上是适中偏低的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吸 引外商投资。而国内现行税率为33%,外资企业享 受24%或15%的优惠税率,内资微利企业享受27% 和18%两档照顾税率。
据了解,参与立法各方的考虑是,这样的税率 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也有利于继续吸引外资, 而且由此带来的税收减少也在国家财政可承受的范 围之内。
新税法对税收优惠的具体操作明确了六种优惠
方法,同时规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 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 策”。
其一,加计扣除。企业发生的开发新技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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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文库
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和安置残疾人员 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新税法第三十 条 )。
全面解读新《企业所得税法》 充分运用新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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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企业所得税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民营和外资等不同经济 性质的企业共同发展,特别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 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入,不同性质企业之间相互参 股、控股情况十分普遍,企业组织形式向多元混合 方向发展,继续实行按内资、外资性质分设的两套
税法,已难以适应新的情况。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