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统妇女节日风俗看女性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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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GSANG

从传统妇女节日风俗看女性地位

许娟

摘要古代妇女地位研究是妇女研究领域中的重要内容,而传统的妇女节日风俗是透视女性情感和现实生活的一扇窗口。本文以民俗学的角度,分析以囿于家庭舞台的古代妇女在缔结幸福婚姻,巩固家庭地位和提高家庭地位过程中的主要诉求为主线,从贯穿在传统妇女节日风俗中的乞爱情、乞巧慧和乞生育三大活动主题入手,把握古代妇女的卑下地位。

关键词传统妇女节日妇女地位男尊女卑女红

专题研究

风情各异、千姿百态的传统节日风俗是中国社会传统观念和现实生活淋漓尽致的展现.在漫长的以“阴阳尊卑”学说为依据,以宗法秩序为准则的封建社会,妇女地位极其低下。一系列的以女性参与为主体的传统妇女节日,如三月三、七夕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虽然也给苦难、悲凉的妇女历史增添了一丝个性和情感展示的亮色,却终究逃脱不了“男性中心”的色彩,“男尊女卑”的观念,通过传统妇女节日的乞爱情、乞巧慧、乞生育三个主题得到张扬和突现。

—、乞爱情与女性地位

在以家庭关系为依托的宗法制度下,以“三纲五常”、“孝悌仁亲”为核心的封建伦理观念,使广大妇女牢牢受制于“男外女内,主次分明”的禁网中,家庭成为女性生活的主要舞台,构建家庭的婚姻缔结成为女性关心的头等大事。但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准则的封建社会,轻婚恋,轻人性,男婚女嫁采取父母包办的形式,广大女性恋爱不自由,婚姻不自主,“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没有选择和反抗的权利,婚姻往往不幸福。因此,乞爱情,渴望幸福的婚姻成为广大女性节日诉求中的第一主题。

1.从时间契机上看,传统的妇女节日为恪守封建礼教,整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性提供了男女相识的有限机会,是女性人身不自由的反衬。受种种封建礼仪的重重束缚,青年女性们往往被紧锁深闺,严守男女之大防,已婚女性也很少抛头露面。惟有在特定的妇女节日中,妇女们才可以得到短暂的人身自由,上街出游。如元宵节,据《西京杂记》载:“西都京师街衢,有金吾晓瞑传呼,以禁夜行。唯正月十五夜,敕许金吾弛禁,前后各一日。”[1]正是凭着这“金吾不禁”(解除宵禁,也称放夜)的官方认同,几乎整日被囚囿于家庭小天地的妇女们,才有了难得的纵乐自由和结识异性的机会。妇女们往往精心装扮,艳装冶容、尽兴游玩,正如唐寅《元宵》诗:“满街珠翠游村女,沸地笙歌赛社神。不展芳尊开口笑,如何消得此良辰。”“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感叹,使平时备受封建压迫的女性,暂时挣脱了礼教的规约,展露出强烈的爱情渴望,借着摩肩接踵,人烟稠密,色彩迷离的节日闹市,殷切地物色着意中人,使元宵节带上了浪漫的情人节色彩。而流行于许多少数民族的女儿节、姑娘节等,这一爱情诉求更为直白,一般采取情歌对唱等形式直接表达求爱之意。

2.从爱情诉求的寄托表征来看,封建的婚姻观是对妇女追求平等、幸福婚姻的严重扼杀。在父权制的束缚下,婚姻不仅要

遵守“父母包办,媒妁之言”,还要讲求“门当户对”。自由恋爱,平等幸福的婚姻在现实中如海市蜃楼,难以祈及,只有把借助月老的“一线之牵”,却能打破“仇敌之家,贫贱悬隔”的美好愿望寄托于浪漫的传说和神话,千古惆怅。那七夕的牛郎织女,中秋的嫦娥后羿,寄托着多少女儿的心事和对封建专制摧毁爱情的控诉!

3.从诉求结果来看,体现了封建专制势力极其强大,女性在婚姻缔造中无能为力的悲苦地位。在充满性别歧视的封建社会,妇女的地位沦落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的灰网下,深受妇道和节烈的封建道德观的压迫,“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礼法,使“爱情”成为一种讳莫如深的字眼,私订终身更是大忌,为宗法礼教所不容。因此,短暂的节日相识结下的美好情缘,却难以通过正常途径顺利发展。那些心有所属的女子只能望眼欲穿地苦苦等待下次节日的来临,以期与情郎相见。但在时空的无情阻隔和父母的极力阻挠下,“物是人非”的情景是再平常不过了。宋朝女诗人朱淑真的传颂名作《生查子・元夕》就是这一情景的生动写照:“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满春衫袖。”一些被抛弃的女子,在“贞节”的压迫下,以身殉情,付出生命代价。

二、乞巧慧与妇女地位

在传统的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下,以凸现“男女有别”为核心的“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伦理,把女性在社会生产中的劳动角色定位为狭隘的家庭织作。“女子无才便是德”,不求有多少智慧,只要心灵手巧,善于织作,能担当起家庭主妇的职责便可。于是,古代女性惟有靠精于女红来换取男性青睐,作为巩固家庭地位的筹码。杜甫《牵牛织女》诗云:“嗟汝未嫁女,秉心郁忡忡。防身动如律,竭力机杼中。虽无姑舅事,敢昧织作功。明明君臣契,咫尺或未容。义无弃礼法,恩始妇夫恭。小大有佳期,戒之在至公。方圆苟龌龊,丈夫多英雄。”强调了女红对巩固妇女家庭地位的重要性,乞巧慧,成为传统妇女节日风俗的第二大主题。

1.从乞巧的偶像身份象征来看,表达了男性主体意识对妇女的“性”格期望。在元宵节,妇女向紫姑乞巧蚕技和刺绣。七夕节,向织女乞巧针线。紫姑的身份,“南朝梁代宗懔的《荆楚岁时记》和南朝宋代刘敬叔的《异苑》记载,紫姑原为小妾,为大妇所妒,每以秽岁相次役。其死后人们以厕边或猪栏边迎之。宋苏轼的《紫姑神记》谓武则天当权时,寿阳刺史谋害了她的丈夫,将她霸占作妾,刺史的妻子嫉妒,将她暗杀于厕所,上天同情她,封她

(下转第130页)

蚕神,又兼为厕神”[2]

。织女,《史书・天官书》:“织女,天女之孙

也。”她们都是集极高身份与巧慧淑敏为一身的女性代表,反映出女性对借助“手巧与技”来巩固和提高自己家庭地位的无奈确认和渴望,是以获取男性的欣赏和认同为出发点。

2.从乞巧慧的盛况来看,希望女性“手巧于技”的世俗观念无比强大,形成一张社会的网,奴役女性。乞巧的活动在元宵节和端午节都有体现,单以七夕节为主,历代妇女以向织女乞巧为盛事。《梦粱录》卷四记载南宋时七夕之夜,杭州“倾城儿童女子,不论贫富,皆著新衣。富贵之家,于高楼危榭安排筵会以赏节序,又与广庭中设香案及酒果,遂令女郎望月,瞻斗列拜”[3]

。宋、元时出现乞巧市,宋罗烨、金盈之辑《醉翁谈录》说:“七夕,潘楼前买卖乞巧物。自七月一日,车马嗔咽,至七夕前三日,车马不通行,

相次雍遏,不复得出,至夜方散。”[4]

高门贵户都要搭起富丽堂皇

的彩楼,谓之“乞巧楼”,民间百姓人家也要赶着用竹木或麻秆编扎棚子,称作“乞巧棚”,乞巧的盛况可见一斑。

3.从乞巧的形式和表征工具来看,强调了“男女有别”的封建观念和弱化女性的价值观。因为“男尊女卑”,“男女有别”,所以男女“才”有别。于是丰富多彩,名目繁多的乞巧方式,给妇女的生活带来一丝趣味的同时,主要是督促女子勤习女红,提高家庭生活的操持能力。

在元宵节,妇女们以在厕所丢绣花鞋的方式来乞巧,在端午节以绣荷包,结合欢索来考验女红的方式以乞巧。

乞巧节的方式则多种多样,各地不一。但其乞巧的表征工具,主要是“针”,尤其是“七孔针”,最精致的是“九孔针”。因为“针”具有双重的表征意向,不仅带有“女性”性别的确认,也是“女红”的工具表征,因此,以“针”乞巧最有意味。西晋葛洪《西京杂记》曰:“汉彩女常以七

月七日穿七孔针开襟楼,俱以习之。”[5]

又《开元天宝遗事》

记载:“宫中以锦结成楼殿,高百尺,上可以胜数十人,陈以瓜果酒炙,设坐具,以祀牛、女二星。嫔妃各以九孔针、五色线向月穿之,过者为得巧之候,动清商之曲,宴乐达旦,士民之家皆效之。”[6]

民间还有以针投水观影乞巧,种生豆芽乞巧,观云乞巧,接七夕水乞

巧,占卜乞巧等等形式,虽不用针,但仍以女红为意向。在乞巧中,乞得巧者,满心欢喜,不得巧者,则黯然泪下,带有对美满婚姻的赌博成分,是夫权制婚姻观的反映。个别地方,有男孩以笔乞巧,儿童裁诗、拜魁星、晒书的风俗仪式,其目的是乞文才,乞文韬武略,强化男性的社会功名,与女性的乞巧形成鲜明的对照。相对男“才”,女“才”显得太过暗淡和平庸。只有女红这样的“才”,是无法与强大的男权社会抗衡的。

三、乞生育与妇女地位

《孟子・离娄上》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忠”、“孝”为本的中国传统信念下,生育后代是接续香火,完成孝义的第一要义,因此在以“夫”为纲的封建婚姻关系中,妇女被当作生育机器,不能生育,在家族中就没有任何地位,丈夫可以迎娶妾室,甚或休妻,这种轻人伦、重子嗣的封建伦理观念,使得女性的生育职能被反复渲染和凸现,无后的恐惧极其强烈,妇女“乞生育”的节日主题便应运而生。

1.从乞生育的场景来看,一般都是在星夜月光下进行,与月

亮和星神崇拜有关,是“阴阳”学说为依据的“男尊女卑”

观念的体现。古时认为太阳称阳,是男性的代表,而月亮属阴,是女性的代表,《礼记・礼器》云:“大明(太阳)生于东、月生于西,此阴阳之合,夫妇之位也。”《礼记・昏义》载:“故天子之与后,犹日之与

月。”[7]

“阴为地处而下卑”,因而有“男不拜月,女不祭灶”

的禁条。同时,月亮也是女性生殖崇拜的象征物。在中国民间,月亮总与嫦娥、兔子、蟾蜍并存,月由缺而圆,由圆而缺,似女人怀孕;母兔怀孕28天生小兔,也是妇女月经周期的天数;又《尔雅・释兽》有“兔子曰娩”

的解释,以兔子的生育多子喻人的多育生子;蟾蜍生殖力极强,是女性生殖器的象征;嫦娥在古神话中有“月精”之称,与月亮的生命之水结合,是女阴娩出的象征。这一象征组合形成女性“望月而孕”的古老崇拜。而星神崇拜,使民间有“天上一颗星,地下一个人”的信仰,如元宵节的送灯求子,灯与星相关,都是光明的,是希望人丁像星星一样的兴旺。

2.从乞生育的象征物卵、

蜡、瓜、钉、葫芦、枣、灯之类来看,以乞生男的性别诉求为最高目的,是“男尊女卑”社会下,女性在婚姻关系和财产继承权中低下地位的反映。我国古代男子是法定宗祧继承者,是传继香火的承担者,婚姻的第一目的是求嗣。因而女性在家庭婚姻中的地位奉行“母以子贵”,是否生子,既是评价女子婚后贡献程度和品行的重要标准,又是古老的“七出”条例中可以“休妻”

的一个重要理由。不能生育和没有生男都给妇女造成沉重的心理压力。于是,妇女祈生育,尤其是生男的强烈诉求在不同节日中明显体现。在元宵节,南方有清灯节、送灯、开灯、游灯、抢灯的求子习俗,“灯”的一半为“丁”,闽南、粤东方言中“灯”与“丁”谐音,民间以灯为生男兆。潮州俗谚曰:“有游灯,家里生千丁;无游灯,家里要绝种。”北方有夜走城门摸钉求子习俗,也取“添丁”之意。三月三流行“吃卵求子”,以鸡蛋作为求子象征。鸡蛋为中国信仰文化中生殖神物,殷商始母简狄沐浴吞卵生子。七夕节的以针乞巧也含乞子之意,在古代的一些山歌中,把男根比喻为针线;清雍正《陕西通志》引唐《辇下岁时记事》:“七夕”

俗以蜡作婴儿形,浮水中以为戏,为妇人宜子之祥,谓之“化生”[8]

蜡也有男性生殖器的象征之意,中秋许多地区有偷瓜求子风俗,蔡云《吴俞欠》

云:“早烧斗香视团圆,蜡炬生花未肯残。偷得番瓜藏绣被,更无情绪倚阑干。”“番瓜”即南瓜,“南”谐音“男”。《诗经・大雅・绵篇》有“绵绵瓜瓞,民之初生”,葫芦为子之象征,渴求生儿育女,尤其生子,成为传统女性风俗文化中一大特色。

3.从乞生育的方式来看,大都采用了非理性的神秘手法或

粗野无忌的手段,是“重子嗣,轻人伦”的封建伦理观念对女性精神和肉体的无情折磨与摧残。在推崇“礼、义、廉、耻”的封建社会,历来以标榜贞节妇德,提倡妇仪来束缚女性,要求她们如《礼记・内则》曰“内言不出,外言不入”,达到圣贤提倡的“温、良、恭、俭、让”的道德境界。但为了满足男性主体意识的求嗣目的,常常不惜以撕破封建礼教的伪善面纱为代价。如一些地方在四月初八碧霞元君庙会晚上,为了求嗣对不孕妇女采取特别的“性开放”,直接与封建伦理的“节烈妇德”相抵牾。一些地方流行“偷瓜”、“偷桩”和“摸秋”求子习俗,据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记载,偷瓜求子者,往往故意使被偷者知道,以惹其怒骂,而且骂得愈厉害愈妙,这一“偷”一“骂”间,女性的“温良贤淑”之范尽失,与女性长期受到的礼仪妇德之教相冲撞,逼仄着女性的道德心理,是对女性人格的侮辱与亵渎。另外,还有一种“打生”

求子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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