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二、办理对象

销售、使用Ⅱ、Ⅲ、Ⅳ、Ⅴ类放射源和生产、销售、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以及拥有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的单位。

三、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在取得辐射项目环评批文及参加工作人员上岗培训考试合格后,准备相关材料(参见材料清单),经区、市环保部门初审后,报市环保局政务大厅。由市级环保部门组织形式审查、现场核查,出具预审意见后报省环保局受理审批。

四、许可证申领条件

(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使用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属受理范围的辐射工作单位法人或法人代表;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文件;

3.使用Ⅱ类、Ⅲ类放射源,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拥有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单位,应当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依据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名录,应当设立辐射安全关键岗位的,该岗位应当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担任;

其他辐射工作单位应当有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4.辐射工作单位直接从事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和负责辐射安全防护的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5.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应当有满足辐射防护和实体保护要求的放射源暂存库或设备;

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场所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7.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报警仪、辐射监测仪等。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单位还应有表面污染监测仪;

8.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

9.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10.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还应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11.有废放射源的单位须提交废源存放及处理情况说明;

12.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

13.申请单位辐射工作场所平面位置图;

14.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开展诊断和治疗的单位,还应配备质量控制检测设备,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检测计划,至少有一名医用物理人员负责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检测工作。

(二)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的辐射工作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属受理范围的辐射工作单位法人或法人代表;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文件;

3.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或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4.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5.需要暂存放射性同位素的,有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实体保卫要求的暂存库或设备;

6.需要安装调试放射性同位素的,有满足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要求的安装调试场所;

7.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贮存、运输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

8.运输放射性同位素能使用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运输要求的运输工具;

9.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报警仪、便携式辐射监测仪、表面污染监测仪等;

10.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安全保卫制度、辐射防护措施、台帐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

11.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12.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

13.申请单位辐射工作场所平面位置图。

(三)生产、销售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属受理范围的辐射工作单位法人或法人代表;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文件;

3.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4.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5.射线装置生产、调试场所满足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要求;

6.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7.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措施、台帐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

8.有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9.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

10.申请单位辐射工作场所平面位置图。

五、许可证申领材料

辐射工作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时,应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以单位正式文件形式提交的申请报告;

2.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附电子版);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医疗单位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4.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满足本程序第四条许可证申领条件相应规定的证明材料;

6.已有或者拟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7.现有放射源编码卡复印件;

8.

《辐射安全许可证》初审意见表。

以上材料四份以A4纸装订成册,前面附目录,加盖骑缝章。

六、许可审批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合格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部分单位需要组织现场审查,现场审查时间不包括在20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颁发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原因。

七、许可证管理

(一)许可证变更

辐射工作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1.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许可证正、副本。

原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换发许可证。

(二)许可证重新申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证单位应当按照本程序规定的许可证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

1.改变许可证规定的活动的种类或者范围的;

2.新建或者改建、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者场所的。

(三)许可证延续

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许可证延续申请报告;

2.监测报告;

3.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

4.许可证正、副本。

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延续申请之日起,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前,按照本程序第四条的规定审查同意后,换发许可证,并使用原许可证的编号。

(四)许可证注销

辐射工作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活动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部分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申请,由原发证机关核查合格后,予以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

(五)许可证补发

辐射工作单位因故遗失许可证的,应当及时到省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并于公告30日后的一个月内持公告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辐射安全许可证所需材料

(二)许可证变更 辐射工作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一、许可证变更申请红头文件; 二、《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在申报系统填报); 三、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审验后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变更单位名称的还需提交由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四、年度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合同复印件; 五、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四)许可证延续

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至少提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许可证延续申请红头文件; 二、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办理意见表(辖区环保部门盖章); 三、《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申请表》(在申报系统填报); 四、监测报告:许可证有效期内最后一年的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监测报告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 监测报告各1套(复印件)。所提交的监测报告应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 五、辖区环保部门近期关于辐射安全的监察记录; 六、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 换证周期内辐射工作总结包含内容(包括辐射工作场所、射线装置、年工作量等方面)变化情况;核技术利用项目新建、改建、扩建情况;射线装置台账;单位内部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变化情况;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责任落实情况;辐射日常管理情况;年度评估报告履行情况;辐射工作人员培训情况;辐射工作场所、人员受照检测情况;辐射工作档案建立管理情况;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使用维护情况;

监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辐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配备情况;辐射应急情况等。 七、有效期内所有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安全与防护合格证; 八、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九、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合同复印件; 十、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浙江省环保厅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docx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年月日 辐射安全许可证 申请表 申请文号: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填表说明 一、申请表封面右上角框内内容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填写。 二、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涂改无效。所附 材料均使用 A4 规格纸打印(宋体小 4 号)或复印,并加盖申请单 位骑缝章。 三、申请活动的种类和范围 (一)申请活动种类分为生产、销售、使用。 (二)申请活动范围分为Ⅰ类放射源、Ⅱ类放射源、Ⅲ类放射源、Ⅳ类放射源、Ⅴ类放射源、Ⅰ类射线装置、Ⅱ类射线装置、Ⅲ 类射线装置。 (三)申请活动种类和范围填写申请许可种类和申请许可范围 的组合,如生产Ⅰ类放射源和Ⅱ类放射源,使用Ⅰ类射线装置。 (四)特别的,生产、销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申请活动种类和范围填写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或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建造Ⅰ类射线装置的,填写销售(含建造)Ⅰ类射线装置。 四、“日等效最大操作量” 、“最大等效年用量” 、“工作场所等级” 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确定。 五、辐射安全许可内容申请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放射性 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设计规模和内容进行填写。

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单位地址邮编 名称地址负责人 工作场所名称地址负责人 名称地址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辐射安全与环境 负责人 保护管理机构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请活动的种类 和范围 所附材料:(请在所提供材料前的□内打“√”)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正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 □2.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已有或拟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4.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 相应规定的证明材料; □5.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所附申报材料应按以上顺序排列,使用明显的标志区分,并装订成册。 法定代表人声明:本申请表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均为真实信息。本人已熟悉《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 号)的要求,愿依法对本申请表的申请事项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 南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事先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符合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第四条: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单位的许可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前款规定之外的辐射工作单位的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简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二、受理内容 受环境保护部委托审批内容 1. 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 2. 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内容

1. 销售、使用Ⅱ类、Ⅲ类、Ⅳ、Ⅴ类放射源; 2. 生产、销售、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3. 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 三、需提交的材料: (本材料一式二份,单位留存一份,提交一份及电子文件一份)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含现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4.放射源或非密封源回收证明材料(射线装置不需要) 5.单位对辐射安全管理负责人的确认文件 6.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学历证明复印件 7.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8.与辐射类型、水平相适应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照片 9.单位入口(有单位的名称)、工作场所出入口(有放射性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和辐射设备(有放射性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照片 10.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⑴.操作规程⑵.岗位职责⑶.辐射防护制度⑷.安全保卫制度⑸.设备检修维护制度⑹.人员培训制度⑺.台帐管理制度⑻.监测方案⑼.建立事故应急响应机构,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和应急人员的培训演习制度⑽.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知识测试题1(附答案)

《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知识测试题 单位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校长是学校的,学校安全工作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 2、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的安全责任人,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责任人,组织对学校 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4、学校政教主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年级主任和班主任进行校园,跟踪每节课学生异动情况,增强年级主任和班主任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下列人员中由谁来制定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督促实验员做好实验室安的安全管理工作。()A、分管教学副校长B、分管安全副校长 C、分管后勤副校长 D、教研组长 2、做好年级特异体质学生身体情况登记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是下列的() A、分管教学的副校长 B、教研组长 C、年级组长 D、班主任 3、下列人员中,()监督指导各学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 A、分管安全的副校长 B、年级组长 C、教研组长 D、班主任 4、对下列哪类学生,应在家长配合下及时做好记录,在安排体育、劳动、大型活动时予以照顾。() A、女生 B、瘦小的学生 C、特异体质和心理异常的学生 D、感冒的学生 5、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必须征得()同意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做好安全预案和活动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A、教育局 B、学校领导 C、学生家长 D、班主任 6、任课教师要将()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A、安全教育 B、人文教育 C、素质教育 D、心理健康教育 7、发现学生在校出现身体不适或危险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学校。 A、通知家长 B、报告分管安全的副校长 C、报告分管教学的副校长 D、报告教育局 8、任课教师密切配合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将班内的()问题向班主任反映。协助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A、安全问题 B、纪律问题 C、学习态度 D、学习习惯 9、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及时将学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带并作妥善处理,同时立即向()汇报。 A、校长 B、分管教学的副校长 C、分管安全的副校长 D、分管领导或校长 10、电教教师每天下班时检查(),关闭所有应关电源,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A、电源线路 B、门锁 C、水电门窗 三、简答题(共26分) 1、《手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8分)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二、办理对象 销售、使用Ⅱ、Ⅲ、Ⅳ、Ⅴ类放射源和生产、销售、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以及拥有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的单位。 三、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在取得辐射项目环评批文及参加工作人员上岗培训考试合格后,准备相关材料(参见材料清单),经区、市环保部门初审后,报市环保局政务大厅。由市级环保部门组织形式审查、现场核查,出具预审意见后报省环保局受理审批。 四、许可证申领条件 (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使用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属受理范围的辐射工作单位法人或法人代表;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文件; 3.使用Ⅱ类、Ⅲ类放射源,使用Ⅱ类射线装置,拥有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的单位,应当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依据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名录,应当设立辐射安全关键岗位的,该岗位应当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担任; 其他辐射工作单位应当有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或兼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4.辐射工作单位直接从事使用活动的工作人员和负责辐射安全防护的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5.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应当有满足辐射防护和实体保护要求的放射源暂存库或设备; 6.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场所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7.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报警仪、辐射监测仪等。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单位还应有表面污染监测仪; 8.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 9.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10.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还应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11.有废放射源的单位须提交废源存放及处理情况说明; 12.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 13.申请单位辐射工作场所平面位置图; 14.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开展诊断和治疗的单位,还应配备质量控制检测设备,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检测计划,至少有一名医用物理人员负责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检测工作。 (二)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的辐射工作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属受理范围的辐射工作单位法人或法人代表;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文件; 3.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或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4.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5.需要暂存放射性同位素的,有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实体保卫要求的暂存库或设备;

《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知识测试题(3)

石台小学《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知识测试题姓名成绩 1、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牢固树立“”思想是根本,是核心,健全并落实制度是保证,狠抓措施落实 是。 2、校长是学校的,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全 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3、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任。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提 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安全。 4、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劳动课、实验(训)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 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 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5、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与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制定学校食品、饮用水及传染病防控规章制度;负责食堂、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安 全。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 6、学校政教主任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年级主任和班主任进行校园,跟踪每节课,增强年级主任和班主任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7、年级组长是所在,定期排查,促进年级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负责本年级学生的安全管理。 8、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及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充分利用等时间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学生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未到校上课或中途离校学生的情况,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做好记录。

辐射安全许可证资料.

辐射安全许可证 xxxxxxxx 申请资料 目录 一、关于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报告 二、关于成立辐射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辐射安全责任书 四、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 七、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八、资格证书及学历证明 九、辐射环境监测计划 十、人员培训计划 十一、安全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十二、X射线装置使用管理规定 十三、探伤岗位安全环保职责 十四、探伤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五、曝光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十六、暗室操作规程 十七、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十八、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十九、辐射工作场所平面位置图 二十、公司场地平面图 xxxxxxxxx文件 关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证》的申请 xxxxxxxx(2013)1号 环保局: 您好,我公司现有射线机1台(XXQ-2505),主要用于压力容器检测,根据国家环保部《放射性同位素与X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99号令》和《放射性同位素与X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使用的X射线机已具备领取许可证条件, 特此申请。 请领导批示。 xxxxxxxx 2013年03月09日

xxxxxxxx文件 关于成立辐射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xxxxxxxx(2013)2号 公司各单位: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国家相关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成立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xxxxxxxx 副组长:xx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履行职责 xxxxxxxx 2013年03月09日 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书 为防治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落实辐射工作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99号)的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 xxxxxxxx (职务总经理)为本单位辐射工作安全责任人。 二、设置专项机构辐射安全领导小组(机构名称)或指定专人 三、在许可规定的范围内从事辐射工作。 四、健全安全、保安和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辐射事故应急方案,并采取措施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将立即报告当地环保部门。 五、建立放射档案,并定期清点。 六、指定专人 制订预防泄漏的安全措施。 七、保证其辐射工作场所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并确保这些设施正常运行。 八、发生任何涉及放射性同位素的转让、转移行为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 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放射性废物。 十一、对本单位辐射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和应急响应等知识的培训教育,持证上岗。 十二、每年对本单位辐射工作安全与防护状况进行一次自我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将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方案。

1.a射线装置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要求要点

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须提交的材料清单 (按顺序将以下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加盖单位骑缝公章) 1.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为申请单位正式编号的红头文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内容: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要写明所用射线装置的类别、数量、用途等);Ⅲ类射线装置单位报送部门为临沂市环境保护局,Ⅱ类射线装置单位填写的报送部门为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3.(a)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 本复印件(b)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申请单位现有或拟新增加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无放射源的要在 明细表里填写无) 5.申请单位设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 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正式文件(红头) 6.申请单位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应提供专、兼职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即毕业证复印件,Ⅲ类射线装置单位要有1名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Ⅱ类射线装置单位要有1名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并需用文件形式明确其管理职责、是专职或兼职) 7.申请单位从事辐射工作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的证 明材料(即单位人员参加环保部门培训获得的各岗位培训合格证复印件)8.申请单位制定的与本单位辐射活动相适应的各项管理制度 (1.健全的设备操作规程(如X线机操作规程等)(2.岗位职责 (3.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4.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5.人员培训计划(没参加培训单位要写培训承诺书) (6.放射诊疗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检测计划(放射源为登记制度) (7.辐射监测方案(说明:另外射线装置使用场所有防止误操作、防 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必须有放射性警示标志等)9.申请单位制定的与本单位辐射活动相适应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其中要 分析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并有事故发生后具体的报送程序和联系电话,比如要 写明“如发生辐射事故,应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并于2小时内报送当地 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发生超剂量照射的同时报卫生部门,并有当地三部门等单 位的联系电话”等)。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所需资料及申领条件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所需资料及申领条件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所需资料 (一)许可证初次申领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含台帐明细登记表),并经所在县(市、区)环保部门初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 4.单位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正式文件; 5.基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使用登记、台帐管理制度; 6.人员培训计划、个人剂量和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7.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8.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其它相关要求。 (二)许可证变更 辐射工作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1.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相关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4.许可证正、副本。 原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换发许可证。 (三)许可证重新申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所需材料与(一)初次申领时一致: 1.改变许可证许可的活动种类或范围的; 2.新建或改建、扩建生产、销售、使用设施或场所的。 (四)许可证延续 核技术利用单位应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至少提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许可证延续申请表一式5份; 2.许可证有效期内最后一年的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监测报告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各1套(复印件)。所提交的监测报告应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 3.许可证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1份,由持证单位自行编制并对总结的真实性负责。总结内容应包括环保手续(包括年度评估报告)履行情况,所有核技术利用项目的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及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监护等档案的管理情况,放射工作人员配备及其教育培训情况,辐射事故、事件的应急管理,监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安全防护仪器设备配备情况等内容。 4.原许可证正、副本。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3.《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 二、办证范围 1、工业企业:使用密度计、灰分仪、料位计、探伤机等含密封放射性同位素仪器设备,或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用于测井。 2、医疗行业:使用X光机、CT机、拍片机、血管造影仪、直线加速器等射线装置,或核医学科。 三、办证权限 1、省环保厅:办理含Ⅰ、Ⅱ、Ⅲ、Ⅳ类放射性同位素仪器,及Ⅰ、Ⅱ类射线装置企业辐射安全许可。 2、市环保局:办理含Ⅴ类放射性同位素、及Ⅲ类射线装置企业辐射安全许可。 (放射性同位素分类参照《放射源分类办法》,射线装置分类参照《射线装置分类办法》。) 四、办证流程 1、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①Ⅰ、Ⅱ、Ⅲ类放射性同位素,及Ⅰ、Ⅱ类射线装置需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或报告书),报市环保局预审后,上报省环保厅批复。 ②Ⅳ、Ⅴ类放射性同位素及Ⅲ类射线装置自行填写《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

响登记表》(见附件1),报县区环保局预审后,上报市环保局批复。 2、辐射安全许可申请: ①网上申请:登录“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许可申报系统,完成注册、辐射安全许可申请,打印《辐射安全许可申请表》。 ②纸质材料申请: 材料准备:(一式两份) ⑴辐射安全许可申请文件; ⑵《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⑶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⑷现有或拟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⑹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使用Ⅰ类、Ⅱ类射线装置的,设立专门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的文件; ⑺辐射工作人员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的合格证; ⑻辐射相关管理制度; ⑼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帐记录; ⑽放射性“三废”处理方案或处理设施、设备相关资料; ⑾辐射工作场所“三同时”验收证明文件。 注:申请资料说明: ⑴辐射安全许可申请文件 要求:申请的文件必须是红头文件、正文表达清晰、准确,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⑵《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要求:按照填表说明填写,首页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一表的最下方应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纸质文件与网上申报资料一致。

新版辐射安全许可证申报材料模版.pdf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报材料模版 (使用Ⅳ、Ⅴ类放射源或Ⅲ类射线装置) 申报单位:XXX XXX XXX XXXXXX XXX XXX XXX 申报日期:XXXXXX XXX 说明 此模版仅供使用Ⅳ、Ⅴ类放射源或Ⅲ类射线装臵的辐射工作单位

在准备申报材料时作参考,但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加以完善。使用Ⅱ、Ⅲ类放射源和使用Ⅱ类射线装臵的单位,可参考部分内容。 请注意红色字体、符号和批注 目录

1.关于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报告(自治区环保局)……… 2.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关于成立辐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7.培训计划及承诺…………………………………………………… 8.放射源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9.射线装臵辐射防护制度…………………………………………… 10.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臵操作规程…………………………… 11.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臵维修制度…………………………… 12.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3.个人剂量管理和健康管理规定………………………………… 14.放射诊断质量保证大纲或计划(医疗行业使用)………………… 15.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6.放射源或射线装臵台帐明细…………………………………… 关于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报告

辐射安全许可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辐射安全许可证 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向省、市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此表 一式伍份,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两份备案,许可证申请单位、市、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各留一份备案。 二、申请表封面右上角框内内容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填写。 三、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申请表及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 打印(宋体小4号)或复印,并加盖申请单位骑缝章。 四、申请活动的种类和范围 (一)申请活动种类分为生产、销售、使用。 (二)申请活动范围分为Ⅱ类放射源、Ⅲ类放射源、Ⅳ类放射源、Ⅴ类放射源、Ⅱ类射线装置、Ⅲ类射线装置。 (三)申请活动种类和范围填写申请许可种类和申请许可范围的组合,如销售Ⅱ类放射源和Ⅲ类放射源,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四)特别的,生产、销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申请活动种类和范围填写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或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五、“日等效最大操作量”、“最大等效年用量”、“工作场所等级”按照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确定。 六、辐射安全许可内容申请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 置生产、销售、使用设计规模和内容进行填写。 七、报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送交所在地县(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和 省辖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签署预审意见,预审合格后报送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省辖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送交所在地县(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签署预审意见,预审合格后报送省辖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辐射安全许可证规章制度

辐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对从事X射线人员必须经过环保防护培训,掌握 辐射防护知识。正确地使用X射线探伤机,做到持证上 岗。 2、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3、探伤工作时锁上防盗门,进入照射场贴片等工作 时须有人监护,工作完毕进入操作室时认真清点人数,确 认照射场无人后方能开机工作。 4、防止非透照人员进入照射场,操作人员应配带监 测报警仪,进行实时监控。同时开启排风扇,及时将废气 排出。 5、定期检查大门警示灯及换气扇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 时修理。 苏州日拓机械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辐射防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辐射防护管理人员应熟悉国家辐射防护法规,标 准和规范。 2、负责对射线装置使用场所的辐射防护设施的管 理。 3、负责对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情况的检查与统一管 理。 4、宣传国家辐射防护法规、标准和防护科学知识。

5、负责对国家辐射防护法规和标准实施情况的监 督。 6、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辐射防护安全责任制。 7、对加强和完善管辖区内的辐射防护工作提出建 议。 8、组织制定本公司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措施。 苏州日拓机械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辐射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辐射 性污染防治法》、《辐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的规定,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 2、辐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严 禁无证操作。 3、必须严格遵守辐射各类规定制度。 4、操作人员在操作前、操作中、操作结束整个过

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辐射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 作。 5、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类设备安全防护装置 对发生意外要正确采用应急措施。 6、认真做好各类数据的记录。 苏州日拓机械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辐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装置辐射防护条例》和卫生部《辐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保障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促进辐射技术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须经卫生部门辐射防护知识培 训合格,并取得《辐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 2、从事射线装置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该装置 设备操作规程,并在操作前,佩戴个人监测剂量计,进行个人受照剂量监测。 3、从事射线工作的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专业和防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 南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事先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符合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第四条: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单位的许可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前款规定之外的辐射工作单位的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简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二、受理内容 受环境保护部委托审批内容 1.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 2.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内容 1.销售、使用Ⅱ类、Ⅲ类、Ⅳ、Ⅴ类放射源; 2.生产、销售、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3.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 三、需提交的材料: (本材料一式二份,单位留存一份,提交一份及电子文件一份)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含现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心得体会

《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学习心得体会 最近我校组织学习了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对我来说收获颇多,作为一名教师保障学生安全是一项很重要的责任,校园安全是以校长为领导的全体教职工必须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 首先,我认为学校安全是全体教职工的责任,只有全体教职工抓好安全校园才能真正安全,每位老师都有自己的责任,列如:实验老师能在实验课上给学生讲好实验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实验课上做好安全措施,那么实验课上就不会出现安全问题。只要每位老师做到岗位安全职责,那么就会创建安全校园。 其次,学校安全教育要常规化。我们要做到安全时时抓、事事抓,要常态化。在安全演练时,一定要严肃、认真,学生不能嘻嘻哈哈,老师更不能嘻嘻哈哈。不能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才演练,不能为了演练才演练。演练是要自发的、为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而演练的。并且安全教育要涉及方方面面,比如要有防火、防震、防毒、防电、防交通事故、防暑、防溺水等。 再次,教师要以身作则。老师在安全教育时,不能光要求学生怎么样做,老师的身教更重于言教。这就要求老师在安全方面也给学生做出榜样,不能说一套做一套。在安全演练中教师应该以身作则,亲自参与其中,这样学生就会好、更加认真对待高度重视,同时也能达到安全演练的目的。 最后,校园安全包含方方面面包括领导小组、法制副校长、工会

主席、教务主任、教研组长、体育教师、电教老师、部室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保卫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其中包括每位任课教师都是校园安全管理的组成人员,所以,我们必须的注重安全管理,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创建平安校园做出自己的贡献。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有位教授说:教师是安全之魂,学生是安全之本,班级是安全之实,活动是事故之源。学生在学校的一切活动都可能造成安全隐,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工作责任感,努力为创建平安校园而奋斗。总之,学校安全无小事。事事、处处都存在安全隐患。人人树立安全意识,采取安全措施,严加防范,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能将安全责任推卸给某位领导,单纯的认为安全和自己没关系,自己的责任只是上好每一节课,只有做到人人重视安全,把安全责任放在首位这样,学校的安全工作才能做好。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范例样本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年月日 辐射安全许可证 申请表 申请单位: XXXX医院( 盖章) 申请日期: 二〇〇九年十月 环境保护部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向省、省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此表一式两份, 由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保留备案。 二、申请表封面右上角框内内容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填写。 三、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 内容完整, 涂改无效。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

印( 宋体小4号) 或复印, 并加盖申请单位骑缝章。 四、申请活动的种类和范围 ( 一) 申请活动种类分为生产、销售、使用; ( 二) 申请活动范围分为I类放射源、Ⅱ类放射源、Ⅲ类放射源、Ⅳ类放射源、Ⅴ类放射源; I类射线装置、Ⅱ类射线装置、Ⅲ类射线装置; ( 三) 申请活动种类和范围填写申请许可种类和申请许可范围的组合, 如销售Ⅱ类放射源和Ⅲ类放射源,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 四) 特别的, 生产、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 申请活动种类和范围填写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甲级工作场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乙级工作场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丙级工作场所。 五、许可内容申请表中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工作场所等级”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 ) 确定。 六、辐射工作安全许可内容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设计规模和内容进行填写。 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

辐射安全许可内容申请 ( 一) 放射源 ( 本表按规划设计规模量填写)

辐射安全许可内容申请 ( 二)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 本表按规划设计规模量填写)

辐射安全许可内容申请( 三) 射线装置 ( 本表按规划设计规模量填写)

(样本)XXX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

辐射安全许可证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 XXX 有限公司(盖章) 申请日期20XX 年XX 月X 日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向省、省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此表一式伍份,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两份备案,许可证申请单位、市、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各留一份备案。 二、申请表封面右上角框内内容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填写。 三、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申请表及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 打印(宋体小4号)或复印,并加盖申请单位骑缝章。 四、申请活动的种类和范围 (一)申请活动种类分为生产、销售、使用。 (二)申请活动范围分为Ⅰ类放射源(医用)、Ⅱ类放射源、Ⅲ类放射源、Ⅳ类放射源、Ⅴ类放射源、Ⅱ类射线装置、Ⅲ类射线装置。 (三)申请活动种类和范围填写申请许可种类和申请许可范围的组合,如销售Ⅱ类放射源和Ⅲ类放射源,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四)特别的,生产、销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申请活动种类和范围填写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或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五、“日等效最大操作量”、“最大等效年用量”、“工作场所等级”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 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确定。 六、辐射安全许可内容申请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生产、销售、使用设计规模和内容进行填写。 七、报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送交所在地省辖市或县(市)环保行政主管 部门签署预审意见,预审合格后报送省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省辖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送交所在地县(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签署预审意

辐射安全许可证

辐射安 申请表 申请文号: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日期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于申请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此表一式两份,许可证审批机关及其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各存一份备案。 二、申请表封面右上角框内内容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填写。 二、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涂改无效。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印(宋体小4号)或复印,并加盖申请单位骑缝章。 四、申请单位填写完毕,报国家审批的,送交所在地省环保行政部门,由省环保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报送国家环保总局,经批准后发给许可证;报省级审批的,送交所在地省辖市环保行政部门,由设区的市级环保行政部门初审合格后报送省环保行政部门,经批准后发给许可证。 三、申请活动的种类和范围 (一)申请活动种类分为生产、销售、使用。 (二)申请活动范围分为Ⅰ类放射源、Ⅱ类放射源、Ⅲ类放射源、Ⅳ类放射源、Ⅴ类放射源、Ⅰ类射线装置、Ⅱ类射线装置、Ⅲ类射线装置。(具体分类见附件1,2) (三)申请活动种类和范围填写申请许可种类和申请许可范围的组合,如生产Ⅰ类放射源和Ⅱ类放射源,使用Ⅰ类射线装置。 (四)特别的,生产、销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申请活动种类和范围填写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或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具体分类见附件3) 建造Ⅰ类射线装置的,填写销售(含建造)Ⅰ类射线装置。 四、辐射安全许可内容申请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设计规模和内容进行填写。

附件1 放射源分类表

注:1.Am-241用于固定式烟雾报警器时的豁免值为1×105贝可。 2.核素份额不明的混合源,按其危险度最大的核素分类,其总活度视为该核素的活度。3. 1Ci=3.7×1010Bq 附件2 射线装置分类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范例文件)

辐射安全许可证 申 请 表 申请文号:××× 申请单位 ××××××公司 (盖章)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填表说明 一、申请表封面右上角框内内容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填写。 二、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涂改无效。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印(宋体小4号)或复印,并加盖申请单位骑缝章。 三、申请活动的种类和范围 (一)申请活动种类分为生产、销售、使用。 (二)申请活动范围分为Ⅰ类放射源、Ⅱ类放射源、Ⅲ类放射源、Ⅳ类放射源、Ⅴ类放射源、Ⅰ类射线装置、Ⅱ类射线装置、Ⅲ类射线装置。 (三)申请活动种类和范围填写申请许可种类和申请许可范围的组合,如生产Ⅰ类放射源和Ⅱ类放射源,使用Ⅰ类射线装置。 (四)特别的,生产、销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申请活动种类和范围填写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或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建造Ⅰ类射线装置的,填写销售(含建造)Ⅰ类射线装置。 四、“日等效最大操作量”、“最大等效年用量”、“工作场所等级”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确定。 五、辐射安全许可内容申请应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设计规模和内容进行填写。

辐射工作单位基本情况

辐射安全许可内容申请 (一)放射源 (本表按规划设计规模量填写)

辐射安全许可内容申请 (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本表按规划设计规模量填写)

辐射安全许可内容申请 (三)射线装置 (本表按规划设计规模量填写)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事先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符合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第四条: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单位的许可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前款规定之外的辐射工作单位的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简称“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二、受理内容 受环境保护部委托审批内容 1. 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 2. 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内容 1. 销售、使用Ⅱ类、Ⅲ类、Ⅳ、Ⅴ类放射源; 2. 生产、销售、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3. 乙级、丙级非密封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 三、需提交的材料: (本材料一式二份,单位留存一份,提交一份及电子文件一份) 1.《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含现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4.放射源或非密封源回收证明材料(射线装置不需要) 5.单位对辐射安全管理负责人的确认文件 6.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学历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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