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五门专业课的占分

法硕五门专业课的占分
法硕五门专业课的占分

我向来强调复习要“循序渐进”“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所以我认为文科复习必须走过下列各阶段:基础知识预备―通读指定教材―突破各章节重点难点―运用知识解答习题(分单元习题与模拟题、真题)―考前强化记忆-模拟热身并参加考试【本网站发布我李志勇学长撰写的《永平法硕5阶段复习法》就是体现了上述科学原理】

文科专业复习的最终归结点就回到了2个东西身上:知识点的理解记忆+知识点的运用(解题能力)。

但是要注意:知识点的记忆不是指“死记硬背”,而是主要依靠“不断的循环强化记忆+理解+思考+习题训练”,而知识点的运用主要依靠“习题的强化训练+答题规律技巧的总结”获得,不要相信什么捷径以及押题之类的鬼话,踏实复习比什么都心安理得。

法律硕士考研的5门专业课:

内容,可以先看看历年的考题,看看人家怎样设计法制史题目,网上也有类似

法制史的法硕笔记),还有理论与法律条文各占50%

各自不同的学科分支,在保证法学课程共性的前提下,5门专业课实际上有自己的学科特征―有的重理论分析有的重实际运用,有的侧重记忆,有的兼而有之,要有针对性的采取不同的策略。

不管怎样,法律基础与思维以及案例的学习是特别重要的,尤其是刑法、民法与宪法类。下列我所谈及的5门专业课各自复习技巧,在我编辑出售的《永平法硕笔记》和《永平法硕录音》中会有更细微和全面针对每一个章节的学习方法的指导,同样希望买了我资料的学员好好把握与思考。

第一部分:专业综合课(150分)

【法理-60分】:

对于一般人而言,法理学理论深、理解难、题目抽象,答案也不像具体的民法刑法那么容易标准化和统一化,所以法硕考生中法理学比(民法、刑法)低个20分(如均以100分计)是正常的--尤其是对于不太擅长记忆的男生来说。

学法理,以看《指南》(或《考试分析》)为主(越是难理解的科目,越要死记硬背),难在多选题与案例题,学好了法理学可指导民、刑、宪三个部门法的学习,一般先看(当然难度也是比较大)。反过来,学好了民法、刑法、宪法,也可以更好的有助于你理解抽象而枯燥的法理学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从学习方法上言,相对于民法刑法等实体法的学习而言,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作为参考:

1、看看法理的本科教材,如北大与高等教育出版社联合出版的“红皮书”法理教材,而且《考试分析》也会从不同角度解析(《法硕指南》与《考试分析》两本书如何使用?请参阅:

https://www.360docs.net/doc/3f7349898.html,/ns_detail.asp?id=500021&nowmenuid=500002&previd=500052),当然,记得还是要以《指南》为准,本科教材只是有助于理解与思考,扩大知识面等辅助作用--当然,核心仍然是教材《指南》或《考试分析》;

2、与刑法、宪法、刑法等具体部门法的学习保持互动,两者是一般与具体,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如法理中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关系、立法体系等章节的学习,两者互动可以加深彼此学科的深入理解;

3、扩大知识面(包括看《考试分析》或法学本科的法理学教材),对于一些法学热点问题多了解,可以辅助性地看看这方面报刊杂志、文章、电视广播等,结合相关的法理学知识点以及专家的点评思考;

4、对于一些重点难点尤其是一些基本概念(自己也可以上网搜索,先了解一个大概即可)要在不同的复习阶段不断的思考与揣摩,加深理解。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积累以及习题训练的强化,很多理论知识的会被逐步理解,因为学习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尤其是相对晦涩的法学理论。

5、相对于民法刑法更要注重死记硬背,多看《指南》,很多理论问题,即使目前理解不了,背下来也好呀,考试的时候多一分算一分;

6、对于一些难懂的概念或章节,自己可以用百度查询一下,网络会从不同角度对知识点进行解说与分析--不要太在意和纠结于一定谁对谁错(没有必要的,尤其是法理学),这些观点或论述就是用来打开你的思维之窗的!

结合我多年的法硕辅导经验,我希望大家牢牢掌握如下法理学学科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起源规律、两大法系、法的两大作用与局限性、中国的立法程序与立法体制、法的溯及力、部门法与中国法律体系、法律规则的种类与结构、法律渊源的类型、法律的常见分类及其含义、执法司法与法律监督、法律解释的方法与中国法律解释的分类、辨证推理、法律关系的分类与客体等、三大法律责任、依法治国、法与道德、法律文化等重点难点!

【宪法-50分】:

宪法的学习可以分为“宪法理论”与“中国宪法条文”2部分,“宪法理论”以理解《法硕指南》或《考试分析》为主,“中国宪法条文”以记忆为主,尤其是法律条文,注意总结归纳、注意细节与易错点。

宪法中很多法律条文是“差一字,意思差之千里”,而且条文之间容易混淆,如各种比例、各种提名权、各种程序等等,比如我们经常说的“监督”与“领导”,“批准”与“备案”等词语。

宪法学难题重要在论述题与案例题,譬如人大制度、选举制度、人权、宪法实施、立法法等一直都是重点与难点,也是这些年的时事热点,出辨析题甚至论述题都是很有可能的。比如:2004年修改了《宪法》,但对总体影响非常小-“人权”与“私有财产保护”两部分需要仔细看看教材的全面系统论述,理出知识点与知识结构体系。另外,2010年修改了《代表法》与《人大选举法》等,也是非常重要的法律修订。

宪法学理论部分与法理学(尤其是法理学)我都建议大家可以适当看看法学本科教材(如果时间不允许,那就死抠《法硕指南》或《考试分析》吧),一是因为这2科难度越来越大,二是因为2科理论深度较高,理解起来有难度,这样做可以增加知识点,扩大视野,训练思维。对于民法刑法等,全面系统看本

科教材就完全没有必要了(针对法学本科教材要不要看或如何看,请查阅网站专文:

https://www.360docs.net/doc/3f7349898.html,/ns_detail.asp?id=500073&nowmenuid=500002&previd=500049),《指南》+习题已经可以保证获得较高的分数。

【法制史-40分】:

记忆重点知识点知识点多而杂,要有耐心,最好自己整理,对比。法制史看的可以迟一些,因为主要是记忆,记得早也会忘记的。而且看得迟些,你的法律知识基础更好些(至少有了法理宪法与民法刑法4门课作为法律基础了--所以,不要简单地以为法制史就是死记硬背那么简单),理解法制史难度会小很多。关键知道什么该记,什么不该记,没有什么理论性,可以借助辅导书知道。

对于几个重要朝代的法律制度要加强理解,重点比较集中,如:西周法律制度、秦朝“法治”;唐朝法律;特有法律制度的首次引入;中国法律近代化(如新清末修律和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等);法律儒家化;礼刑关系;中国法律传统(中华法系);主要的立法原则、重要的法律、中央司法机关演变、死刑制度演变等等。

至于记忆的方法,可以根据个人的爱好,兴趣,学习习惯,特长采取各有特色的记忆方法。我当初记忆法制史采用的主要方法有:

1、联系历史背景记忆

2、结合自己已有知识结构记忆

3、睡前关灯大脑通篇放映回忆强化记忆法

4、知识点对比联想记忆

关于中国法制史的学习,我已经公布了录音讲解《李志勇学长解密法硕考研重点难点-法制史篇(110724).MP3》:

https://www.360docs.net/doc/3f7349898.html,/u/1265518314/ish

第二部分:专业基础课(150分)

【民法】:

看《法硕指南》是主要的,但理解的成分较之法理学要多得多,也相对容易的多,要系统理解各种民事法律制度(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联系)。但是民法理论性较强,仅仅看书很难理解一些东西,比如善意取得,原始取得,抗辩权,缔约过失、预期违约、无过错原则、效力待定合同、定金原则、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生活中不常见的概念与制度,需要结合一些案例来加深理解。

要学好民法,在看书理解的前提下,要多分析案例题,并且把案例与具体的制度和理论结合起来,平时需要多看看民法的一些经典小案例,在报刊杂志上都能见到得,联系实际生活、联系法条来理解民事法律制度对你会很有帮助,而且有豁然开朗得感觉!

对于一些重要的民法概念,要熟悉其定义、特征、立法目的、典型案例、法律条文等(实践中大家容易忽视立法目的的学习与理解)。民法中的一些法律概念,要注意与日常生活中的非正式说法区别开来,不管是其含义还是称谓。另外,民法概念的学习要注意概念划分的前提,注意上下级、并列级概念之间的对比和学习,不要孤立地看待一个概念。

务必熟悉民法中的6部核心法律法规(自己上网下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及其实施意见、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

【合同法】:

合同法本来属于民法(75分)里面的一部分,但因为其特别重要【一是因为与日常生活特别紧密相连;二是因为本身是热门学科,在实践中使用很多,作用很大;三是因为合同法将民法中的许多概念具体化了,有助于理解民法概念与民事法律制度】,所以单独拿出来讨论。

另外,案例分析或案例辨析的大题几乎年年都有关于合同法的,选择题里面的就更多了;民法的很多理论不直接考而以合同法来具体设计相关题目。

合同法学习可以分为2部分:“总则”与“分则”。

总则(合同法理论部分)与分则(中国合同法条文部分)复习方法不同,前者主要靠理解,靠法理分析,尤其是承诺、要约与邀约邀请,撤销与撤回,抗辩权,缔约过失等重点;后者主要靠结合法条记忆与案例分析,重点把握买卖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赠与合同、保管合同等常见但专业性不深的合同类型(像涉及三方的融资租赁合同就非常专业和复杂,大多数人对这个行业也很陌生,所以如果考得太深的话大家都歇菜)。无论总则还是分则,法条一定要记牢记准(尤其是“但书”和关键限定词),重点法条非常多。

结合相当数量的习题尤其是案例训练不仅可以弄懂合同法,同时可以弄懂民法总则部分的很多理论难点,如: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主体、代理与委托、赠与法律关系等;在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等章,还要结合《物权法》的很多知识点一起复习。

如果大家觉得习题量不够或者不精,则可以考虑上网搜索一部分习题作为补充,只要照考试大纲范围内就行(做题不是为了背题更不是为了押题,是为了提高解题能力与培养法律思维以及强化对知识点的理解)。

【刑法-75分】:

刑法的学习可以分为“总则”与“分则”2部分:总则(刑法理论部分)与分则(中国刑法具体罪名剖析)复习方法也不同。总则对分则的理论指导作用非常明显,没有总则的整体把握分则就很容易断章取义。分则对总则具体化使得理论性较强的总则更容易理解,设计出来的法硕题目都既要用到总则的理论分析,又要用到分则的具体罪名的“四大犯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考试题目不仅要求牢记分则法条,而且要求能灵活运用总则的刑法理论,缺一不可。

另外,大量的刑法案例题目强化训练是不可少的,理论部分会有几个难点特难理解,尤其是:“一罪与数罪的区别(处断的一罪与实质的一罪)”,“事实认识错误”2个知识点,他们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要弄懂这2个难点,一要不断地揣摩书本理论,并对类似概念之间进行对比,二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来不断理解,修正原有的错误思维,三可以通过网络收集一些相关资料与案例,加深理解与辨析。我在《永平法硕录音》中也费了很大精力和心思来通俗易懂地解答这两个“神奇”的知识点,但实际上也难以毕其功于一役。

刑法的难度相对较小,比较容易理解,一旦入门,取得高分的可能性极大。

刑法总则几乎处处是重点,而且分则的学习时时刻刻都需要到回来用总则的知识,但是,至少,我希望大家尤其掌握好如下重点:刑法三大基本原则、犯罪三大特征、四大要件说尤其是犯罪主体与主观方面、犯罪停止形态及其法律责任尤其是未遂和中止、共同犯罪、牵连犯与想象竞合犯、6大量刑情节、死刑制度、数罪并罚的几种类型与运用、假释与减刑适用等等。

刑法分则部分数百个罪名,请重点关注:杀人、抢劫、强奸、诈骗、非法拘禁等常见性罪名;贪污贿赂类罪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财产与人身权利类别的罪名。对于一些专业性行业性很强的罪名,大致了解即可。对于什么法定刑,都不用记!

另外,请大家自行下载我主讲的属于《永平法硕录音》重要组成文件之一的《民法刑法主观题解题方法与技巧的录音指导.mp3》:

https://www.360docs.net/doc/3f7349898.html,/u/1265518314/ish

最后提示一点:2012年之后的法硕考生需要注意《刑法修正案八》对考研试题的重大影响,因为这是第一次对刑法总则进行修订,修改量大而且影响深远,这也意味着2011年之前的很多法硕试题本身和参考答案在2012年之后未必还适用!所以,您必须熟悉《刑法修正案八》对总则的全部修改内容!其他的法律修改也一样!

法硕考研五科专业课复习技巧

法硕考研五科专业课复习技巧 法硕考研复习强调“循序渐进”的科学原理,所以我认为文科复习(英语除外)必须 走过下列各阶段: 基础知识预备――通读指定教材――突破重点难点――运用知识解答习题(分单 元习题与模拟题、真题)――考前强化记忆--模拟热身并参加考试 文科复习的最终归结点就回到了2个东西身上:知识点记忆+知识点运用 知识点的记忆主要依靠“不断的强化记忆+理解+习题训练”,而知识点的运用主要依靠“习题的强化训练+答题规律技巧的总结”。 至于英语更强调日积月累,词汇永远是个基础与前提,强调基本功训练,强调在平时的学习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强调英语的语感,考研英语更侧重阅读分析能力的 考查,所以突击的效果是很有限的. 5门专业课,既有实体法,又有法学理论,还有几乎纯属于死记硬背的中国法制史(关键要明白那些是法制史主要记忆的重点内容,可以先看看历年的考题,看看人家怎样涉及法制史题目),在法学学科中属于各自不同的学科分支,在保证法学课程共性的前提下,5门专业课有自己的学科特征――有的重理论分析有的重实际运用,有的侧重记忆,有的兼 而有之,要有针对性的采取不同的策略。 法理: 对于一般人而言,法理学理论深,理解难,题目抽象,法理学比(民法、刑法)低个20分(均已100分计)是很正常的,所以首先心理上要有这个准备。 学法理,以看《指南》为主(越是难理解的科目,越要死记硬背),难在多选题与案例题,学好了法理学可指导民、刑、宪三个部门法的学习,一般先看(当然难度也是比较大)。反过来,学好了民法、刑法、宪法,也可以更好的有助于你理解抽象而枯燥的法理 学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从学习方法上言,相对于民法刑法等实体法的学习而言,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作 为参考: 1、看看法理的本科教材,如北大与高等教育出版社联合出版的“红皮书”法理教材,当然,记得还是要以《指南》为准,本科教材只是有助于理解与思考,扩大知识面等辅助作 用; 2、与刑法、宪法、刑法等具体部门法的学习保持互动,两者是一般与具体,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如法理中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法律关系、立法体系等章节的学习,两者互动可 以加深彼此学科的深入理解; 3、扩大知识面,对于一些法学热点问题多了解,看这方面报刊杂志,文章、电视广播 等,结合相关的法理学知识点思考; 4、对于一些重点难点(参考本主页相关文章可知)要在不同的复习阶段不断的思考与 揣摩,加深理解,即使不能理解,死记有时候也是很有必要的。 5、更要注重死记硬背,多看《指南》,很多理论问题,即使目前理解不了,背下来也 好呀,考试的时候多一分算一分; 宪法: 宪法的学习可以分为“宪法理论”与“中国宪法条文”2部分,“宪法理论”以理解分析为主,“中国宪法条文”以记忆为主,注意细节与易错点(宪法中很多法律条文“差一字,意思差之千里”,而且条文之间容易混淆,如各种比例、各种提名权、各种程序等等),难题重要在论述题与案例题,譬如人大制度,选举制度,人权、宪法实施、立法法等一直都是重点与难点,也是这些年的时事热点,出辨析题,论述题都是很有可能的。

[考研真题]2015年法律硕士(法学)综合课试题

[考研真题]2015年法律硕士(法学)综合课试题

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 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 [考研真题]2015年法律硕士(法学)综 合课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第l一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关于法律要素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不可抗力属于客体法律概念 B.我国宪法中的“四项基本原则”属于公理性原则

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 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 C.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都可以直接成为法官的裁判依据 D.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可以由假定条件与法律后果组成 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移植是法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 B.法系是以法律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为划分标准的 C.英国威尔士和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法律属

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 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 于大陆法系 D.当前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已失去意义 3.法治是与人治相对应的治国方略。关于法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法治以民主政治为基础 B.法治要求“良法”之治 C.法治排斥和反对德治 D.法治要求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 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 4.我国《刑法》第30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某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甲通过贿买等方式阻止目击者作证,情节严重,依法判处甲有期徒刑七年。法院在该案中运用的逻辑推理方式是( ) A.演绎推理 B.辩证推理 C.归纳推理 D.类比推理 5.某日,交警甲在乙的小饭馆吃午餐,付给乙餐费100元。当天下午,乙驾车到超市购物时

2018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2018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该规定使用的解释方法是() A.扩大解释 B.类推解释 C.限制解释 D.文理解释 【答案】A 【解析】根据解释的方法,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一般认为,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扩大解释是指当刑法的条文中所使用的文字、词语的含义过于狭窄,不足以涵盖立法者所欲调整的范围时,为符合立法本意,对文义进行扩张,将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的案件纳入调整范围的解释方法。本题中,最高人民法院将运钞车解释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扩大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范围,是扩大解释,A 项正确。 2.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 B.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 C.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别主犯、从犯 D.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答案】D 【解析】单位分支机构可以构成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认定不构成单位犯罪,A 项错误;外国公司企业也属于单位,适用单位犯罪的规定,B 项错误;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犯罪的需要进行主从犯的区分,C 项错误;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以不分主犯从犯,因此 D 选项正确。 3.下列选项中,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的是() A.放火罪 B.虐待罪 C.危险驾驶罪 D.食品监管渎职罪 【答案】D 【解析】放火罪、虐待罪、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故意,只有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可以表现为过失。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

2003年法硕联考综合课考试试题

2003年法硕联考综合课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6分) 1.把法律归结为神的意志的典型代表人物是()。 A.柏拉图B.托马斯·阿奎那C.卢梭D.康德 2.能被称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物B.原告C.被告D.未成年人 3.不属于法律制定程序的是()。 A.审议法律议案B.表决法律议案C.公布法律D.起草法律议案 4.法定免责条件是指()。 A.权利主张超过时效 B.有效补救 C.自愿协议 D.不可抗力 5.不属于法律规范作用的是()。 A.指引作用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6.典型的不成文宪法的国家是()。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7.最早写入人格尊严内容的我国宪法是()。 A.1954年宪法 B.1975年宪法 C.1978年宪法 D.1982年宪法 8.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员长 C.国务院 D.国家民委 9. 据《左传·昭公六年》载:“周有乱政,而作()”。

A.禹刑 B.汤刑 C.九刑 D.吕刑 10.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律为形式公布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A.铸刑书 B.竹刑 C.法经 D.秦律 11.秦汉时期中央司法机构的长官称作()。 A.大理 B.大司寇 C.廷尉 D.大理寺卿 12.中国古代把具律改为刑名并置于律文之首的法典是()。 A.秦律 B.汉律 C.曹魏新律 D.北齐律 13.《唐律疏议》的重要指导思想是()。 A.明刑弼教 B.明德慎罚 C.德主刑 D.德本刑用 14.宋朝为加强中央司法机构的控制,在皇宫中设立()。 A.大司徙 B.《宣政院》 C.大理院 D.审刑院 15.明初皇帝泉元璋亲自制定的刑事特别法律是()。 A.《大明律》 B.《明大诰》 C.《明会典》 D.《问刑条例》 16.1911年清末政府公布的第一部专门刑法典是()。 A.《大清律例》 B.《大清现行刑律》 C.《大清新型律》 D.《暂行新型律》 17.中国近代史上由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三读通过的第一部宪法草案是()。 A.《钦定宪法大纲(草案)》 B.《重大信条十九条》 C.《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草案)》 D.《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13)

法硕专业课和基础课主观题的答题技巧与模式

《法硕各类主观题的答题技巧与模式》 在指导大家如何解答主观题之前,我要特别强调:大家可以上网搜索法硕历年真题与答案(《永平法硕笔记》中也含此部分,更含我对真题使用技巧和方法以及注意事项的指导),但目的不在于所谓的“押题”,而在于让大家熟悉和了解法硕主观题命题形式与规则,加强复习的针对性,尤其要避免很多考生曾经犯过的错误:复习的中前期不理主观题,以为主观题靠后期突击--这是大错特错的! 主观题才是拉开分数的关键,主观题一定要坚持“早接触,早训练;循序渐进;归纳总结;日臻完善”等原则,强大的主观题解题能力不是一天养成的--习题强化训练以及答题模式的总结归纳,只能靠自己,任何人包括辅导班或所谓的“内部资料”都帮不了你! 即使是在复习早期,也不能借口“书还没有看懂呢”来回避主观习题,因为做题和看书本来就是相互为用,是个互动过程,通过主观习题,你会去琢磨和思考:这就是本章的重点难点之一?这个问题如何解答?(我试着做做,哪怕是开卷)如何归纳总结答题知识点?(自己做一下,在对比别人的答案)这个知识点我掌握的怎么样了?等等。只不过,早期做主观题,在题量上、做题方式上、做题目标与目的甚至心态上,会与中后期有所不同而已,但绝对不是“一笑而过,等待后期突击”! 做好主观题的几个要诀: 1、对教材《指南》的各个重要知识点要相当熟悉,此为“点”; 2、对各个章节的知识脉络,概念逻辑从属关系要有一个非常熟悉的把握,此为“线”; 3、对于跨章节,甚至跨学科的相关知识点能够融会贯通,此为“面”; 4、以上三点是知识层面的要求,最后一点则是运用技巧:多做题并注意总结答题规律,此为“针”,把上述“点-线-面”串了起来。 ★★辨析题的两种类型?各自的答题模式与技巧? 1、通俗说法型(谚语型): 例如:“白底黑字不可抵赖”“父债子还”“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步骤: 读题1-2遍--转化成法律术语,得出考点(最难也是最关键的一步)--整理知识点并在整体上对谚语有个判断--准备答题:判断对错或者半对半错--理论知识点论述--结合谚语论述--得出正确结论。(注:因为很多谚语从不同的法律角度都可以论述,所以,一定要看清楚题目要求,如有时候要求“结合XX法XX理论展开辨析”。) 2、小型案例型: 类似于大型案例题,但以为不像大案例题一样是分部问的,所以抓住“题眼”后,要有个大致的答题模架:“判别-理论-具体法律事实-结论归纳-细节补充完善”等几个部分,以免心里知道如何解答这个题目却没有能够尽量的多拿分。 ★★论述题如何给分?论述题的答案依据来源?论述题的答题格式?论述题如何展开? 【PS:这一段请认真听听《永平法硕录音》中关于如何解答论述题的解析,那是结合具体法硕真题展开指导的】 给分内容一般分为四部分:基本概念的含义(包括内涵与必要的扩展);关键论点;展开论述中的必有知识点;展开部分之“字数辛苦分”。

法律硕士学位联考基础课考试试题(完整版)

法律硕士学位联考基础课考试试 题(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 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行为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A.走私毒品 B.贩卖毒品 C.决水 D.拐卖妇女、儿童 2.在下列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中,揭示犯罪实质特征的要件是 A.犯罪客体 B.犯罪客观方面 C.犯罪主体 D.犯罪主观方面 3.甲离婚后嫌才3个月的女儿乙累赘,某日将乙一人留在家中,自己锁门外出。甲5天后回家,乙已经死在摇篮里。法院判决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甲属于 A.纯正的不作为犯 B.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C.纯正的作为犯 D.结果加重犯 4.当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了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于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 A.属人管辖 B.保护管辖 C.普遍管辖

D.属地管辖 5.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说法是 A.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的 B.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 C.只有在造成法定损害结果时,才处罚过失行为 D.未完成罪仅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 6.甲为投身恐怖主义活动而参加了某国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法院认定甲构成参加恐怖组织 罪。甲的行为属于 A.预备犯 B.实行犯 C.帮助犯 D.未遂犯 7.想像竞合犯之所以被认为是实质的一罪,是因为 A.只触犯了一个罪名 B.只造成了一个危害结果 C.只侵犯了一个客体 D.只有一个行为 8.如果犯罪行为锁造成的不法状态存在,则犯罪行为仍然存在,具备这一特征的是 A.连续犯 B.想像竞合犯 C.牵连犯 D.继续犯 9.甲因为男友乙不忠而生恨意,决定杀乙。某日把乙引到家中将一瓶安眠药(50片)掺入

法硕的考试科目

2016年法律硕士的考试科目 回答一:法硕考试有两种:一是参加一月份的全国统考,初试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外语、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刑法)、专业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专业课全国联考,政,外参加统考。 二是参加十月份的在职申硕考试,政治由学校自主命题,其他三门全国联考,和一月份的是一样的。 具体的可以选择学校后,查询当年的招简,会有详细说明。 回答二:看你是考哪个学校了,这个专业考试需要考政治、英语、两门专业课,一门是刑法和民法,一门是宪法、法理学和法制史。如果你学习够好,建议可以考北大、人大、政法大学、西政都还不错,如果一般的话a线可以试试报清华,早几年都是卡着a线的,这个你还是要关注一下。其实考自己本校一般也不错,研究生一般就看专业了,学校的影响要相对小一些。 现在准备考研完全来得及,时间足够,英语多做真题的阅读理解,反复做,把里面的词汇都弄明白。 政治多背多做题,背是主要的。有个任汝芬四本都还不错。第一本是书内容,后面是题。刑法把四要件理论弄熟,然后跟别的科目就没什么区别了,都是背,大量的背。看的书主要是一本要点和一本大纲解析。配套的书看一些,最好报个班。应该就没问题了。 是先选择学校,报名的时候就必须确定你是报哪个学校,不是先考了再选学校。参加的是全国统考。然后每个学校的分数线是不一样的,你在网上查一下往年的分数线就清楚了 回答三:第一种是参加每年一月份全国48所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者),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实行全国联考。 第二种是参加每年十月份全国50所高校联考的在职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法律专业或非法律专业的在职法律工作者,考试科目除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题外,外语和三门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回答四:法律硕士专业课部分考查(法硕基础课150分,刑法学和民法学各75分;法硕综合课150分,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各课分值分别为60分,50分,40分)政治和英语这两门公共课是全国统一的,和其他任何考研专业是一样的,政治英语满分各100分 回答五:法律硕士考试分为英语,政治,专业课。 专业课的内容是:刑法,民法,法理,宪法,法制史。 教材你可以买人大出版社出版的考试指南,等当年9月的时候再买教育部的考试分析。这样

2019法硕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9年法硕联考(非法学)综合课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肆意橫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C 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 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 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2.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A 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分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齐划归。 D.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结构。 3.我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除,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的规定,适用的原则应该是:B A.法不溯及既往: B.新法优于旧法: 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4.某设区的市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一律视为违规酒席,下嫁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正确的是:B A.该办法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B.该办法规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 C.该办法有关“下嫁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D.该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规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 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规则不属于C A.义务性规则 B.确定性规则 C.构成性规则 D.强行性规则 6.2018年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B 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 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 C.法律职业必须具备特定的职业伦理 D.从事法律职业意味着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 7.法律全球化是指法律的各种要素。如法律原则、法律观念、法律价值、法律制度等在全球范围内的趋同,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法治的标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法律全球化要求实现所有国家法律的一体化 B.法律全球化的目标是形成超主权的法律体系

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

2018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真题 专业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关于我国刑法溯及力的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司法解释应适用从新兼从轻原则 B.处刑教轻是指法院判处的宜告刑较轻 C.应以“审判时”作为新旧法选择适用的判断基础 D.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 2.犯罪分子为日后向甲勒索财物,用枪威逼甲杀死一名路人并录像。甲的杀人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自救行为 D.犯罪行为 3.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是入户抢劫的是() A.甲冒充煤气抄表员进入受害人家中实施抢劫 B.客户服务员乙进入客人入住的酒店房间实施抢劫 C.丙入户盗窃后将追赶的失主在公寓楼道内打成重伤 D.丁在房屋中介人员带领其进入他人居住的出租房内查看时发现贵重财物,实施抢劫 4.下列关于包庇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为方式必须是作为 B.行为主体必须是特殊主体 C.行为时间必须发生在审查起诉之后 D.行为对象必须是判决确定的犯罪分子 5.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条规定属于故意杀人的() A.修正的犯罪构成 B.标准的犯罪构成 C.加重的犯罪构成 D.减轻的犯罪构成 6.下列选项中,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的是() A.冒充人民警察敲诈他人巨额财物 B.敲诈勒索亲属财物但获得对方谅解 C.以在网上发帖相要挟获得职务晋升 D.以公开不雅视频相要挟向他人借巨款后无力偿还 7.下列关于管制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在劳动中同工同酬 B.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C.可同时适用禁止令 D.刑期从判决宣告之日起计算 根据下列案情,回答8-9小题。 甲加盖违章建筑,并串通负责房屋征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甲违法所得了200万元征收补偿款,事后,甲将其中的5万元送给乙。 8.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A.诈骗罪 B.贪污罪 C.行贿罪 D.侵占罪 9.乙的行为应认定为() A.诈骗罪 B.贪污罪 C.受贿罪 D.职务侵占罪 10.下列关于走私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8考研专业课:法硕专业题型分布及分值比例

2018考研专业课:法硕专业题型分布及分值比例 考研对么每个考生都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经历长期的复习,最终我们会在战场上决一胜负。对于2018考研备考,我们需要掌握的不仅仅是书本上的知识,我们还需要了解对于每门学科的题型,每部分的题型分布以及比例,下面文都网校小编整理了考研专业课法硕专业的题型分布以及题型的分值比例。希望小伙伴们能及时的了解这些! 1、专业基础课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2)整张试卷包括: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二部分内容,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分析题、辨析题、法案分析题、案例分析题。 (3)单项选择题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辨析题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法案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2、综合课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2)整张试卷包括:法理学(60分)、中国宪法学(50分)、中国法制史(40分)三部分内容,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分析题。 (3)单项选择题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多项选择题18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 简答题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分析题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论述题1小题,每小题15分,共15分 从以上的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我们可以看出两科中,单项和多项选择题的分 法律硕士联考形式和试卷结构分析 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考试用时180分钟。试卷满分为150分 试卷内容 专业课一: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内容 专业课二:包括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三部分内容 题型结构 专业课一: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 专业课二: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分析论述题 2018考研学子想要了解更多考研资讯、复习资料与备考经验,可以搜索文都网校进入考研频道,查看2018考研辅导课程,咨询专业老师考研相关内容。 考研不是你一个人在战斗,漫漫考研路上,文都网校考研老师会一直陪伴在同学们左右。祝2018考研学子备考顺利,考研成功!

[考研真题]2015年法律硕士(法学)基础课真题

[考研真题]2015年法律硕士(法学)基 础课真题 2015年法硕(法学)试题——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刑法》第20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该条文的罪状形式属于( ) A.简单罪状 B.叙明罪状 C.引证罪状 D.空白罪状 2.甲因形迹可疑,被公安干警盘问,遂交代了与乙、丙一起贩毒的事实。侦查机关进一步侦查,将乙、丙抓获。甲的行为属于( ) A.自首 B.准自首 C.立功 D.坦白 3.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002年7月5日甲挪用本单位巨额资金,用于经营活动,直到2013年4月1日才归还。甲的行为的追诉时效期限为( ) A.10年,从2002年7月5日开始计算 B.10年,从2002年10月5日开始计算 C.15年,从2002年7月5日开始计算 D.15年,从2013年4月1日开始计算 4.甲公司董事长乙明知公司已无继续经营的可能,虚构了标的额为1 000万元的贸易合同,骗取银行贷款300万元,致使银行损失数额巨大。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 B.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 C.以贷款诈骗罪追究乙的刑事责任

D.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和乙的刑事责任 5.甲盗取李某的身份证及一张信用卡,对妻子乙谎称是在路上拾得的。甲与乙根据身份证号码试出了信用卡密码,持该卡共消费4万元。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与乙构成盗窃罪 B.甲与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乙属于不当得利 6.甲自称神医,擅长治愈癌症,患者云某服用了甲自制的“神药”后,因该“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成分导致心力衰竭而死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医疗事故罪 B.非法行医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生产、销售假药罪 7.甲意图毒死年迈的父亲,在其饭菜中掺入“毒鼠强”。甲父觉得饭菜有异味就没吃,在将饭菜倒掉时,不慎摔倒,引发脑血管破裂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既遂)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投放危险物质罪 8.某国有控股公司董事长甲收受钱某的现金30万元,通过其丈夫(某市市委书记)帮助钱某升迁。甲的行为构成( ) A.受贿罪 B.介绍贿赂罪 C.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D.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法律硕士联考辅导用书的选择及使用.doc

1、《法律硕士联考考试指南》(人大版):看看编者就能让人有足够的理由掏钱购买了,曾宪义,韩大元,朱力宇……往远了说,他们是中国知名法学家,往近了说,是全国法硕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委员,各个科目的主编和编者均是来自全国重点大学该学科的专家,正是他们奠定了法硕的基调(考查方向,难度等)。从内容而言,此书也比较适合做教材使用。《指南》的编排及内容充分考虑到了各位法硕研友都是跨专业报考,法学基础薄弱这一点,它以大纲为指导,编写权威,体系完备,内容全面、规范。因此在打基础的阶段选用最合适不过。此书我看了两遍,第一遍只看了个大概,第二遍则做了详细的笔记,之后复习时大多看笔记,进行回忆,填充。很多同学看书时不喜欢做笔记,觉得太浪费时间,而我认为,做笔记实际上是一个把书读薄的过程,看似浪

费时间实则不然。那么。《指南》看到何种程度才算可以呢?我认为,就刑、民法而言,合上课本你能自己在纸上写出较为详细的知识结构图就可以了。2、《考试分析》(高教版):法硕的考题就是以此书为蓝本出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尤其是综合课部分,重要到你必须一字不落的仔细研读的程度。这是应试的利器,轻视它,丢城失地是必然,每年都会有很多研友因为只看《指南》忽视《分析》而倒在考研的路上。另外,近年来综合课试题更注重全面考查,以往我们认为的传统重点,在近年试题中所占分值都不如我们预期的多。因此,综合课对《分析》的复习应注意“全面撒网,重点培养”。而其中涉及到数字的部分,各朝各代的罪名等都是客观题中偏爱的考点,确常为我们忽视。3、《重点法条释解》(人大版):包括刑法、民法、宪法的重点法条。学习法律肯定离不开

2019法硕(非法学)考试综合课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 综合课 (科目代码:498) 考生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须在试题册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编号和考生姓名;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报考单位、考生姓名和考生编号,并涂写考生编号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册上答题无效。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笔迹清楚;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和试题册按规定交回。 (以下信息考生必须认真填写)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 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2.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归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其进行划分和归类 D.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 3.我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止。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原则应该是 A.法不溯及既往B.新法优于旧法 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4.某设区的市的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办法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B.该办法规定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 C.该办法有关“复婚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D.该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界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 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规则不.属于 A.义务性规则B.确定性规则 C.构成性规则D.强行性规则 6.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 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 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

如何复习和备考法学硕士专业课

如何复习和备考法学硕士专业课 1.怎样复习专业课? (1)认真研读指定教材 跨考教育认为教材是复习的根本材料,也是答题的基本依据。复习时应当以教材为根本,全面、牢固掌握教材内容,围绕教材内容展开复习,这是必不可少的复习环节。自从法律硕士考试实施全国统一命题以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成为复习必备书目。从联考考试试卷命题的实际情况来看,其考试范围应参照该教材作为命题依据的,因此选择教材时,应当把该教材作为复习的必备用书。 (2)认真分析历年试题 认真分析专业课的历年试题具有非凡的意义。因此认真分析历年试题,做好总结,对于考生明确复习方向,确定复习范围和重点,做好应试准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分析试题主要应当了解以下几个方面:命题的风格(如难易程度,是注重基础知识、应用能力还是发挥能力,是否存在偏、难、怪现象等)、题型、题量、考试范围、分值分布、考试重点、考查的侧重点等。考生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复习和准备,其效果一定颇佳。 (3)全面复习和重点复习相结合 所谓“全面复习”,是指考生在复习专业课时应当对教材的内容予以全面掌握,不能凭主观猜测哪些内容考,哪些内容不考。复习时应持正确的态度全面复习,全面掌握,把握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建立起知识点之间的联系,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用全面、整体的观念看待每一个知识点,这样才能融会贯通,全面、准确、牢固、深入地掌握教材内容。考研试题覆盖面较广,不仅考查重点、热点,还考查一些次要的、偏僻的知识点,考生务必全面复习。 所谓“重点复习”,是指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对重要的概念、理论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

法硕考研法理学真题分享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法硕考研:法理学真题分享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有权利 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 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 【答案】C、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考点】对法律格言的理解 【解析】有关法律格言涵义阐释的题目,最好的做题方法是采取排除法。选项A,权利不因为是否知道法律而受到影响。选项B,权利只是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好比冰山一角。选项D,权利和法律显然不能等同。再分析选项C,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对应的是实然和应然。首先是法律赋予了某项权利,其次是在现实中行使某项权利。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2、.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受到损害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9年法律硕士联考(非法学)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9年法律硕士联考(非法学)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1/40)单项选择题 第1题 追诉期限的长短应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刑罚的轻重相适应。下列对于追诉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经过20年,则一律不再追诉 B.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超过20年即不再追诉 C.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 D.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生,而是在玩忽职守行为后一定时间发生的,应从玩忽职守行为时起计算追诉期限 下一题 (2/40)单项选择题 第2题 下列对于破坏选举罪构成要件的理解,正确的是______。 A.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B.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 C.客体包括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客观方面限于暴力、威胁、欺骗或贿赂行为 上一题下一题 (3/40)单项选择题 第3题 甲看见猎物旁边有猎人赵某潜伏,虽明知自己枪法不好,仍向猎物开枪,结果将赵某打死。甲对赵某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______。 A.直接故意 B.疏忽大意的过失 C.间接故意 D.过于自信的过失 上一题下一题 (4/40)单项选择题 第4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是______。 A.毒品犯罪 B.贪污犯罪 C.走私犯罪 D.组织传销活动犯罪 上一题下一题 (5/40)单项选择题 第5题 下列选项中,与盗窃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的是______。 A.侵占罪 B.贪污罪 C.诈骗罪 D.抢夺罪 上一题下一题

(6/40)单项选择题 第6题 甲目睹了朋友乙抢劫王某的全过程后实施的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窝藏罪的是______。 A.劝说乙不要自首 B.转账5000元给乙供其外出躲避 C.经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 D.对侦查人员表示:乙只是捡拾了王某掉落的财物 上一题下一题 (7/40)单项选择题 第7题 甲为境外赌球网站担任代理,开设个人微信公众号接受投注,情节严重。甲的行为应认定为______。 A.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B.赌博罪 C.非法经营罪 D.开设赌场罪 上一题下一题 (8/40)单项选择题 第8题 交通协管员甲以真实身份从多名请托人处收受巨额财物,后向与之关系密切的某交警“打招呼”,让其对请托人的违章行为减免处罚。甲的行为应认定为______。 A.诈骗罪 B.受贿罪 C.职务侵占罪 D.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上一题下一题 (9/40)单项选择题 第9题 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甲收受张某的巨额财物后,对其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果特别严重。甲的行为应当______。 A.直接以受贿罪一罪定罪处罚 B.以食品监管渎职罪与受贿罪并罚 C.直接以食品监管渎职罪一罪定罪处罚 D.以食品监管渎职罪与受贿罪从一重罪处断 上一题下一题 (10/40)单项选择题 第10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成立组织卖淫罪必须具备的条件的是______。 A.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 B.组织者在三人以上 C.非法获利数额巨大 D.设置固定的卖淫场所 上一题下一题 (11/40)单项选择题

2019年法律硕士联考(非法学)综合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9年法律硕士联考(非法学)综合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1/40)单选题 第1题 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______。 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 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 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下一题 (2/40)单选题 第2题 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______。 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归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其进行划分和归类 D.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 上一题下一题 (3/40)单选题 第3题 我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止。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原则应该是______。 A.法不溯及既往 B.新法优于旧法 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上一题下一题 (4/40)单选题 第4题 某设区的市的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该办法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B.该办法规定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 C.该办法有关“复婚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D.该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界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 上一题下一题 (5/40)单选题 第5题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

考研专业课《法硕(非法学)》真题及答案(文字完整版)

考研/真题题库 2016考研专业课《法硕(非法学)》真题及答案(文字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从刑法的形式渊源来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是(B) A狭义刑法 B 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 D立法解释 2、"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A) A 罪刑法定原则 B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3、甲挪用公款炒股亏损无力归还,被检察机关以贪污罪起诉,人民法院依法认定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人民法院对本案罪名的变更体现了(C)

A规制机能 B 保护机能 C 保障机能 D威慑机能 4、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犯罪的是(D) A 参加传销组织 B 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 C雇佣童工清理客房 D拐卖15周岁的男孩 5、甲在丈夫的水杯中投毒,意图杀害丈夫,丈夫中毒后呕吐不止,甲见状不忍,将丈夫送到医院,使之得救。甲的行为属于(C) A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6、2014年6月29日,甲持枪抢劫后逃到外地,同年11月8日,甲因琐事将他人殴打成重伤,对甲的抢劫犯罪(C) A经过20年不再追诉 B从2014年6月20日计算追诉时效 C因为甲逃避追查,其追诉时效不受限制 D 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公安部核准

7、甲乙二人驾驶摩托车夺取吴某挎包,因车速快将吴某带倒,致其重伤,甲乙的行为(D) A 抢夺罪 B 故意伤害罪 C抢劫罪 D 抢夺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8、甲因涉嫌受贿被捕,在受讯间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刑,并举报了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潜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C) A甲有自首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B 甲有立功情节,对其可以免除处罚 C 甲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D 甲具有重大立功情节,对其应当免除处罚 9、甲明知王某是逃犯,在公安人员前来抓捕王某时,给其3000元帮其逃跑,甲的行为构成(A) A 窝藏罪 B 妨害公务罪 C 包庇罪 D 私放在押人员罪 10、张某深夜撞门进入甲家,被甲安装在保险柜上的防盗装置击中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B) A 事先防卫 B 正当防卫 C假想防卫 D 防卫过当

2017年法律硕士法学试题(刑法学样题)及答案

2017年法律硕士法学试题(刑法学样题)及答案

2017年法律硕士法学试题(刑法学 样题)及答案 专业基础课试题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第1-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2.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单位应当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负刑事责任B.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 C.单位犯罪的实质特征是为了单位的利益D.没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犯罪的,以个人犯罪论处

3.关于过失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B.过失犯不存在未完成罪 C.既处罚过失结果犯也处罚过失危险犯 D.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 4.甲给乙5万元请乙教训丙一顿,乙给丁2万元让丁打丙,并带丁辨认了丙。之后,甲感到害怕,又打电话给乙说不打了,并说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只需乙退回2.5万元。乙当即说听你的,但未向丁转达。丁还是带人将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5.下列情形中,属于必要共犯的是 A.包庇罪 B.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C.寻衅滋事罪 D.组织恐怖组织罪

6.甲、乙通奸生有一女,为避人耳目,将女婴置于人迹罕至的山林中,该女婴因饥渴而死。对甲、乙应当 A.按遗弃罪定罪处罚 B.按虐待罪定罪处罚 C.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D.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7.甲因与丙有矛盾,故邀乙相助打丙。到丙家后,乙冲过去给丙一拳,致丙口鼻流血;甲随即刺丙一刀,造成丙重伤。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罚。 B.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罚 C.乙不构成犯罪,因为其拳击未造成轻伤以上的结果 D.对乙应当按照主犯处罚 8.甲在盗窃时被当场抓获,经审讯,甲主动交代了自己与乙共同盗窃某仓库的犯罪事实。对甲的交代行为应当认定为 A.自首 B.坦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