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_习题集(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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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课程习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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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

【说明】:本课程《中国税制》(编号为02036)共有单选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论述题,计算题,简答题等多种试题类型,其中,本习题集中有[论述题]等试题类型未进入。

一、单选题

1.国家以各种形式规定的税收法规的总称是()。

A、税法

B、税收

C、税制

D、税收法律关系

2.从物质形态来看,税收缴纳的形式是()。

A、实物

B、货币

C、实物或者货币

D、二者皆非

3.税收作为一种特殊的分配手段,其本质体现在于其()。

A、无偿性

B、强制性C特殊性D、固定性

4.税收首要的,基本的职能是()。

A、政治职能

B、财政职能

C、经济职能

D、文化职能

5.税收作为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手段,能将一部分社会产品由社会成员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形成国家的财政收入,这项职能是税收的()。

A、财政职能

B、政治职能

C、经济职能

D、文化职能

6.税收管理职能部门、地方政府根据其职权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授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税收文件是()。

A、税收法律

B、税收法规

C、税收规章

D、税收制度

7.我国税收法律的立法主体是()。

A、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B、地方政府

C、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D、地方立法机关

8.征税的目的物是()。

A、征税对象

B、纳税人

C、税率

D、税收要素

9.税法最基本的要素是()。

A、纳税期限

B、纳税人

C、征税对象

D、税率

10.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是()。

A、税目

B、税源

C、税率

D、纳税环节

11.最终负担国家征收的税款的单位和个人是()。

A、纳税人

B、负税人

C、自然人和法人

D、消费者

12.考虑到调节收入的目的,最好采用的税率形式为()。

A、比例税率

B、名义税率

C、定额税率

D、累进税率

13.纳税人依靠自己的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使由于承担税负而造成的损失在新增利润中得到抵补,这种税负转嫁的方式是()。

A、消转

B、后转

C、前转

D、减免

14.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分类依据是()。

A、征税对象

B、计税依据

C、税收收入的归属

D、税负是否转嫁

15.税源集中、收入较大的税种应该划为()。

A、中央税

B、地方税

C、从价税

D、中央地方共享税

16.流转税制中各税种的征税对象是()。

A、流转率

B、流转额

C、流转费

D、流转量

17.目前,我国流转税制改革的核心是规范()。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关税

18.新中国成立之初实行的营业税的征税环节是()。

A、生产环节

B、销售环节

C、消费环节

D、所有流转环节

19.增值税的前身是()。

A、营业税

B、消费税

C、工商税

D、所得税

20.国际上最旱采用增值税的国家是()。

A、美国

B、英国

C、法国

D、德国

21.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折旧部分,这种增值税类型为()。

A、消费型增值税

B、收入型增值税

C、生产型增值税

D、混合型增值税

22.目前,我国所采用的增值税属于()。

A、生产型增值税

B、消费型增值税

C、收入型增值税

D、混合型增值税

23.目前,我国增值税所采用的征税方法是()。

A、直接计算法

B、加法

C、扣额法

D、扣税

24.目前,我国增值税的税率设有()。

A、两档

B、三挡

C、四档

D、五档

25.在纳税人报缴消费税款时,“三自纳税”的纳税方法适合于()。

A、规模较大,生产经营正常,财会制度健全的企业

B、财务制度不够健全的中小企业

C、账证不全的小型企业

D、所有大中小型企业

26.对在我国境内销售应税劳务或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是()。

A、增值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关税

27.我国营业税采用的税率形式是()。

A、固定税率

B、全额累进税率

C、超额累进税率

D、比例税率

28.我国营业税的减免税权集中于()。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财政部

D、地方税务机关

29.增值税法中界定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的标准是()。

A、50万元以下

B、100万元以下

C、150万元以下

D、180万元以下

30.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工业企业购进货物的,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时间为()。

A、已支付货款后

B、售货方已发出货物后

C、货物已验收入库后

D、货物已开始使用后

31.下列哪种税种曾被称作“战时税”:()

A、流转税

B、消费税

C、所得税

D、关税

32.分类征税制的优点不包括()。

A、课征方便

B、能控制税源,防止偷税漏税

C、易于按各类所得税性质区别对待,适用不同税率

D、利于实行累进税率,体现合理负担原则

33.我国企业所得税适用哪种税率:()。

A、比例税率

B、累进税率

C、累退税率

D、定量税率

34.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法是()。

A、按月计征,按月预缴

B、按季计征,按月预缴

C、按年计征,按月或按季预缴

D、按年计征,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35.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自2008年1月1日起,按()的税率征收。

A、15%

B、17%

C、18%

D、20%

36.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按()。

A、10%

B、15%

C、20%

D、25%

37.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方法是()。

A、分项扣除

B、标准扣除

C、综合扣除

D、综合分类扣除

38.股息、利息、红利所得,以()为应纳税所得额。

A、每年收入额

B、每次收入额

C、每季收入额

D、每月收入额

39.股息、利息、红利所得,以()为应纳税所得额。

A、每年收入额

B、每次收入额

C、每季收入额

D、每月收入额

40.自2008年3月1日起,计算个人工薪所得税的月费用扣除标准是()元

A、800

B、1600

C、2000

D、3000

41.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课税数量为()。

A、销售数量

B、开采数量

C、生产数量

D、实际数量

42.资源税是对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和盐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取得的______征收的一种税()

A、销售收入

B、级差收入

C、销售利润

D、开采数量

4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课税对象为()。

A、国家所有的土地

B、集体所有的土地

C、个人使用的土地

D、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44.对于出租的房产课征房产税时,其依据是房产租金的收入,一般来说税率为()。

A、1.2%

B、5%

C、10%

D、12%

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契税税率幅度范围为()。

A、3%至7%

B、1%至3%

C、5%至10%

D、3%至5%

46.我国现行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

A、1.2%

B、10%

C、12%

D、17%

47.印花税税率的设计原则是()。

A、掌握重点税源B、税负从轻

C、条文规定从简D、以上答案都不对

48.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是()。

A、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B、合同的担保人

C、合同的代理人

D、合同的鉴定人

49.我国的现行税制体系是()。

A、间接税体系

B、直接税体系

C、单一税体系

D、复税制体系

50.我国流转税的三大支柱税种是()

A、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B、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

C、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关税

D、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

二、多项选择题

51.下列有关税收的说法,正确的有()。

A、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手段

B、税收体现分配关系

C、税收在形式特征上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D、税收具有政治和经济两大职能

E、税收缴纳的形式是实物或者货币

52.我们通常所说的税收三性是指()。

A、无偿性

B、特定性

C、强制性

D、固定性

E、主体性

53.按照税法内容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

A、税收通则法

B、税收实体法

C、税收程序法

D、税收单行法

E、国际税法和国内税法

54.在我国,下列部门中有权力制定税收规章的有()。

A、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B、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C、地方立法机关

D、税收管理职能部门

E、经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

55.我国现行税法中赋予纳税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A、延期纳税权

B、申请减免税权

C、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以及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

D、委托税务代理权

E、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

56.税收要素的主要内容包括()。

A、征税对象

B、纳税人

C、税率

D、减免税

E、纳税环节和纳税期限

57.我国现行税率主要有()。

A、比例税率

B、差额税率

C、累进税率

D、定额税率

E、累退税率

58.我国现行税种,按照征税对象可以划分为()。

A、对流转额的征税类

B、对所得额的征税类

C、对资源的征税类

D、对财产的征税类

E、对行为的征税类

59.下列各种税收属于从价税的有()。

A、增值税

B、资源税

C、营业税

D、关税

E、土地使用税

60.税负转嫁的方式有()。

A、减税

B、定税

C、前转

D、后转

E、消转

61.我国现行流转税制主要设置的税种形式有()。

A、增值税

B、工商税

C、消费税

D、营业税

E、关税

62.下列各类产品中,我国规定在征收增值税的同时又征收消费税的是()。

A、对社会秩序、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

B、某些农产品及自产自用产品。

C、非生活必需品。

D、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

E、不可再生和替代的能源产品。

63.下列有关增值税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A、增值税是以法定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B、增值税解决了重复征税的问题

C、世界多数国家的增值税规定的税率比较少

D、我国增值税目前统一采用扣税法

E、增值税有利于鼓励进口

64.确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有()。

A、具有法人资格并年盈利100万元以上

B、由税务机关审定纳税人会计核算是否健全

C、生产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

D、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

65.目前,我国现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

A、建筑业

B、文化体育业

C、商品零售业

D、商品批发业

E、金融保险业

66.一般而言,所得课税的征税方法是()。

A、分类征税制

B、综合征税制

C、分项扣除征税制

D、分类综合征税制

67.一般而言,所得课税费用扣除方法一般有()。

A、综合分类扣除法

B、分项扣除法

C、标准扣除法

D、分类扣除法

68.独立核算的企业或组织,应同时具备的条件有()。

A、在银行开设结算帐户

B、独立进行生产、经营

C、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D、建立帐簿、编制报表、独立计算盈亏

69.下列个人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的有()。

A、劳务报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E、财产转让所得

70.个人所得税区分各种所得项目,规定的几种不同的税率是()。

A、超额累进税率

B、全额累进税率

C、比例税率

D、定额税率

E、定量税率

71.我国资源税的主要税种有哪些()。

A、资源税

B、耕地占用税

C、城镇土地使用税

D、土地增值税

E、级差资源税

72.财产税制是对纳税人所有的财产课征的税种总称。根据我国现行财产税制的规定,下列哪几种税为我国目前的财产税类?

A、房产税

B、契税

C、车船税

D、城市房地产税

73.经济合同是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之一。下列哪些合同属于应税合同?()

A、购销合同

B、仓储保管合同

C、财产租赁合同

D、技术合同

E、没有正确答案

74.下列五项中有哪几项属于应该交纳印花税的权利、许可证照范围?()

A、房屋产权证

B、商标注册证

C、专利证

D、土地使用证

E、工商营业执照

75.我国现行税制体系所包括的主要税制形式有()。

A、行为税制

B、所得税制

C、资源税制

D、流转税制

E、财产税制

三、名词解释题

76.税收

77.税收制度

78.税法

79.直接税

80.间接税

81.纳税人

82.税目

83.税率

84.起征点

85.免征额

86.增值税

87.消费型增值税

88.生产型增值税

89.消费税

90.营业税

91.分类征税制

92.综合征税制

93.企业所得税

94.个人所得税

95.速算扣除数

96.房产税

97.契税

98.印花税

99.事业性收费

100.费改税

四、计算题

101.某杂志社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版杂志并从事广告业务,本月取得出版收入250万元(不含税),取得广告业务收入50万元。本月进项税额共计21万元,其出版业务和广告业务的进项税额无法分别计算。请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额。

102.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0年5月份购进货物支付货款5万元,销售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9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条件,计算该企业5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

103.某建筑工程公司承揽了某剧院宿舍楼的建筑工程,双方议定由建筑公司包工包料。剧院宿舍竣工验收后,支付给该建筑公司整个工程款额为600万元。另外,该建筑公司还将郊区的一块地皮转让给某技工学校,取得转让收入240万元。(建筑业营业税税率为3%,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税率为5%)。请计算该公司应纳营业税税额。

104.某房地产公司2010年4月有关业务收入如下:

(1)销售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1 500万元。

(2)出租房屋取得收入50万元。

(3)将一套商品房送给上级主管部门,其对外售价为45万元。

(4)向银行贷款借入资金300万元。

要求:计算该公司2010年4月应纳的营业税。

105.某酒厂2010年10月销售白酒10吨,取得销售收入50万元(含增值额),消费税率为20%。请计算该酒厂10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为17%)。

106.超额累进税率表如下表所示,根据该表进行计算:

(1)用定义法计算2500元所得额的应纳税额。

(2)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7500元的所得额的应纳税额。

107.某企业2010年度1—3季度已预交所得税83.6万元,2010年度企业总共实现利润332万元,经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为350万元,问该企业2010年度末应如何缴纳所得税(所得税税率适用基本税率)?

108.某企业2010年度的会计利润为4 000万元,有如下一些需要调整的事项:

(1)实现国债利息收入为40万元;

(2)2010年企业有罚款支出20万元,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支出。

假设只有上述两项调整项目,试求2010年该企业应交所得税额。(所得税税率适用基本税率)

800元,计算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1800元,计算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五、简答题

111.简述税收的本质。

112.为什么说我国社会主义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113.简述税收的财政职能。

114.简述税负转嫁的方式。

115.简述起征点和免征额的区别。

116.简述增值税的扣税法及其优点。

117.简述增值税的优点。

118.简述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的异同。

119.简述价外税的优点。

120.简述消费税的作用。

121.对所得额课税的征收方法主要有哪些?

122.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从收入总额里准予扣除的部分包括哪几种类型?123.简述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124.简述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设想。

125.个人所得的工薪费用扣除标准和税率是如何确定的?

126.简述开征土地增值税的作用。

127.简述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128.简述印花税的缴纳方法。

129.简述我国现行税制的多层次调节作用。

130.简述中国现行税制结构的主要内容。

六、论述题

(略)……

答案

一、单选题

1. C

2. C

3. A

4. B

5. A

6. C

7. A

8. A

9. C

10. A

11. B

12. D

13. A

14. D

15. A

16. B

17. A

18. D

19. A

20. C

21. B

22. B

23. D

24. B

25. A

26. C

27. D

28. A

29. D

30. C

31. C

33. A

34. D

35. D

36. D

37. B

38. B

39. B

40. C

41. A

42. B

43. D

44. D

45. D

46. B

47. B

48. A

49. D

50. B

二、多项选择题

51. ABCE

52. ACD

53. BC

54. DE

55. ABCDE

56. ABCDE

57. ACD

58. ABCDE

59. ACD

60. CDE

61. ACDE

62. ACDE

63. ABCD

64. BCD

65. ABE

66. ABD

68. ACD

69. ABCDE

70. AC

71. ABCD

72. ABCD

73. ABCD

74. ABCDE

75. ABCDE

三、名词解释题

76.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

77.是国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等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规的总称,包括狭义和广义的税收制度。

78.是国家制度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和基础。

79.是由纳税人直接负担,不易转嫁的税种,如所得税、财产税等

80.是纳税人能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种,主要是对商品征收的各种税,如销售税、消费税、增值税等。

81.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82.即征税对象的具体内容,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品种和项目。

83.是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量之间的比例,即税额/征税对象数量。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反映征税的深度。

84.是税法规定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

85.是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86.是以法定增值额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87.即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购置的固定资产的已纳税款一次性全部扣除。也就是说,纳税企业用于生产的全部外购生产资料都不在课税之列。这样,就整个社会来说,课税对象实际上只限于消费资料,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

88.即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的价值。这样,就整个社会来说,课税的依据既包括消费资料,也包括生产资料,相当于生产的固定资产和各种消费产品的生产总值,即课征的范围与国民生产总值相一致,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89.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90.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应税劳务或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91.将各类所得,分别不同的来源,课以不同的所得税的一种制度。

92.对纳税人的各项各种来源所得的总额征税的一种制度。

93.是指国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94.是对我国居民的境内外所得和非居民来源于我国的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95.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的扣除基数

96.是对城镇、工矿区的房产,向所有权人和承典人征收的一种税。

97.是在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订立契约时,由承受人缴纳的一种税。

98.是对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99.是指非盈利性的国家事业单位在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时依照有关规定收取的费用,其实质是对服务性劳动的补偿。

100.是指将可以以税收形式取得收入的各种“收费”改为税收,是一种整顿“预算外资金”、规范政府收入机制的有效措施。

四、计算题

101.销售税额=销售额*税率=(250+50)*17%=51(万元)(4分)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1-21=30(万元)(4分)

102.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9/(1+3%)=8.74(万元)(5分)

应纳税额=8.74*3%=0.26万元。(3分)

103.(1)承揽某剧院的建筑工程适用税率为3%,应纳营业税税额600*3%=18(万元)(3分)

(2)将地皮转让给技校适用税率为5%,应纳营业税税额为:240*5%=12(万元)(3分)(3)应纳营业税税额合计为:18+12=30(万元)(2分)

104.(1)向银行贷款借入资金不交营业税(3分)

(2)应纳营业税=(1 500+50+45)×5%=79.75(万元) (5分)

105.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50/(1+17%)=42.74(万元)(4分)

应纳税额=42.74×20%+1×2×0.5=9. 548(万元)(4分)

106.(1)按照超额累进税率定义计算,在所得额2500元中:

①400元适用税率5%

税额=400*5%=20元(1分)

②400—1000元部分适用税率10%

税额=(1000元-400元)*10%=60元(1分)

③1000—2000元部分适用税率15%

税额=(2000元-1000元)*15%=150元(1分)

④2000—2500元部分适用税率20%

税额=(2500元-2000元)*20%=100元

应纳税额=20+60+150+100=330(元)(1分)

(2)按照速算扣除数法计算,根据超额累进税率表,7500元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420,故:

应纳税额=7500元*25%-420元=1455元(4分)

107.(1)全年应交纳所得税=350×25%=87.5(万元)(4分)

(2)年底汇算清缴应补缴税款=87.5-83.6=3.9(万元)(4分)

108.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国债收入+罚款支出(3分)

=4 000-40+20=3800万元)(3分)

应交所得税=3800×25%=950(万元)。(2分)

109.应纳税所得额=7800-800-2000=5000元(3分)

应纳个人所得税=500×5%+1500×10%+3000×15%=625元(5分)

110.应纳税所得额=18800-1800-2000=15000元(3分)

应纳个人所得税=500×5%+1500×10%+3000×15%+10000×20%=2625元(5分)

五、简答题

111.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工具。从本质上讲,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2分)

(1)税收体现分配关系;(2分)

(2)税收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实现的特殊分配。(2分)

112.(1)“取之于民”反映税收是在国民收分配中,劳动者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正确结合,是满足全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必要扣除的一种形式。(3分)(2)“用之于民”反映了税收所代表的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归全社会共同占有,为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服务。(3分)

113.税收的财政职能是指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的功能,即税收作为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手段,能将一部分社会产品由社会成员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形成国家财政收入的能力。财政职能是税收首要的、基本的职能。(3分)

税收的财政职能有如下几个特点:(3分)

(1)适用范围的广泛性

(2)取得财政收入的及时性

(3)征收数额上的稳定性

114.(1)前转。指纳税人将其应纳税款通过提高商品价格的方式于商品交易之时,顺利向前转嫁给消费者,前转是税负转嫁中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2分)

(2)后转。是指税负无法通过市场买卖前转给买方,而改为向后转嫁给上一环节的生产者或经营者。(2分)

(3)消转。是指纳税人依靠自己的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扩大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自己把税负“消化”掉的转移方式。(2分)

115.(1)起征点是税法规定征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数额。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如我国现行增值税就有起征点的规定,其中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3分)

(2)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中免于征税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例如,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就有免征额的规定,其中对工资薪金的征税,免征额为2000元。(3分)

116.增值税的扣税法即间接计算法,其并不直接计算增值额,而是采用抵扣税款的方法,直接计算应纳增值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率-本期购进中已纳税额。实行扣税法,对于应当扣除的税款,是以购货发票所列已纳税款为依据的。(3分)其优点主要是:凭发票扣税,以具有国家统一严格管理的外部凭证依据,计算准确可靠,又不必与成本核算挂钩,只需把发票上注明的税收累计起来,就可以求出应扣除的税额,大大简化了税额的计算,较易于被纳税人接受,从而有利于增值税的推行。同时,实行扣税法,还可以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交叉审计,防止偷漏税。(3分)

117.(1)增值税适应性强,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合理化和对外贸易。(2分)

(2)增值税有利于避免重复征税(2分)

(3)增值税有利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2分)

118.(1)相同点:(3分)

①计税依据相同,都是不含税的销售额

②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相一致,都是按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税率计税。(2)不同点:(3分)

①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一般纳税人无此限制

②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受税款抵扣权,一般纳税人则享有税款抵扣权

③一般纳税人按规定税率计算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方法按征收率计算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规定为3%。

119.实行自由价格的国家一般都选择不含税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即采用价外税的模式。价外税就是把应征的流转税附加在商品价格之外。(2分)

(1)价外税不像价内税那样可以用税来直接“挤利”或者“让利”,从而调节生产,但可以用税影响消费,间接地配合价格发挥调节作用,价外税也有利于全面推行增值税,简化计征手续,计税时只要依据购货发票上注明的已纳税额,按照规定的扣除项目扣除已征税额接行了。(2分)

(2)价外税还可以克服价内税造成的产品销售利润率的扭曲,使企业核算成本工作大为简化,企业只管计算成本和应得利润,税收另在价外考虑。(2分)

120.(1)调节消费。消费税可以体现国家的消费政策,调节和引导消费。(3分)

①调节消费结构

②限制消费规模

③诱导消费行为

(2)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消费税征税范围虽然较小,但是由于它为了调节消费,用较高的税率,因而具有一定的财政意义。(3分)

121.(1)源泉课征法。也叫源课法。是在所得额发生的地点课征的一种方法。(3分)

①优点:这种方法能控制税源,防止偷漏和拖欠,手续简便,能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地入库

②缺点:只适用于分类征税制度,适用比例税率,不能体现合理负担的原则。

(2)申报法。又叫综合课税法。是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所得额,由税务机关调查审核,然后根据申报的所得依率计算税额,由纳税人一次或分次缴纳。(3分)

①优点:一般适用于综合征税制,适用累进税率,符合按能力负担的原则

②缺点:纳税人自行申报,容易造成偷漏现象

122.(1)不征税收入(2分)

(2)免税收入(2分)

(2)各项成本费用与按规定弥补的亏损(2分)

123.(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分)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1分)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1分)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额。(1分)(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1分)(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1分)

124.(1)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3分)

①按应税项目分类征收个人所得税,不能就纳税人全年各项应税所得综合计算征税,难以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基本原则。

②对不同收入来源采取不同的税率和扣除办法容易造成纳税人分解收入、多次扣除费用来逃避税收,影响组织收入效果。

③减税、免税项目过多,减免税政策不规范、不完善,实际执行中漏洞大,难以控管。(2)完善个人所得税的设想(3分)

①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课征方式:实行分类课征制和综合课征制相结合的征收制度。

②关于纳税人单位问题:可考虑以家庭为单位纳税。

③关于完善征管体制

125. (1) 从2008年3月1日起,每月工薪费用扣除标准为2000元。(3分)

(2) 工薪所得税税率为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他为比例税率20%。(3分)126.(1)有利于抑制房地产的投机、炒卖活动,防止国有土地收益的流失(2分)(2)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2分)

(3)符合税制改革的总体设想,是建立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需要(2分)

127.(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2分)

(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2分)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条例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2分)

128.印花税的缴纳办法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即贴花)的缴纳办法。因此,纳税人在发生签定合同、书立凭据、领受证照等行为时,其印花税纳税义务即发生。(3分)

因此,印花税实行“四海”缴纳的办法,即纳税人按照应税凭证的类别和适用的税目税率,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自行购花(即自行纳税)、自行贴花、自行注销。(3分)

129.(1)第一个层次是在生产和流通阶段形成收入的过程中进行的调节,如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等流转税。(2分)

(2)第二个层次是在利润形成阶段对生产经营者的各种级差收入进行调节,如资源税、土地使用税等。(2分)

(3)第三个层次是在分配阶段对生产经营者实现的利润进行调节,如企业所得税。(1分)(4)第四个层次是对个人财产和收入的调节,如房产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1分)130.我国现行税制结构是以流转税和所得税并重为双主体,其他税种配合发挥作用的税制体系。(1分)

(1)流转税是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主体税种之一。作为流转税制三大支柱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占税收总收入的70%以上,它们对于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可靠、及时、稳定地获得具有重要的作用(2分)

(2)所得税也是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主体税种。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20%左右(2分)(3)其他辅助税种包括特定行为税、资源税和财产税,这些税种的收入不大。这些税种在整个税制体系中的辅助作用还是很重要的,可以直接体现国家的政策。(1分)

六、论述题

(略)……

(XXXX11)中国现行税制情况介绍及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点

中国现行税制情况介绍及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点 一、中国现行税制运行的基本情况 中国现行税收制度基本上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30年内,特别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逐步建立起来的。主要税种包括对商品及劳务征收的流转税和对企业及个人所得征收的所得税两大类。另外,还有属于地方政府收入的一些财产行为类、资源类税种等。目前,中国共设有20个税种,除海关征收的关税和船舶吨税外,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税种有17个,分别是: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资源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烟叶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暂停征收。 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中国的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其中,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烟叶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除铁路运输、国家

邮政、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作为中央收入外,其他企业所得税收入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享,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7%归中央政府,其余3%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政府。 近年来,中国税收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税收收入持续快速增长。2001年-2007年,税收收入总额(不含关税,未扣除出口退税)由15710亿元,增长至49451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1%左右,高于同期GDP年均14.7%(按现价计算)的增长速度。中国税收收入能够呈现出这一良好的发展势头,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国经济长期以来保持了快速、健康、稳定地增长,为税收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税收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同时,中国税收结构也得到了不断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并重的双主体税制结构稳定。2007年,流转税和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2%和26%,2008年,这个比例为58.2%和27.47%。二是中央和地方收入的比例关系趋于稳定。近几年,中央税收收入与地方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例基本保持在六四开这一稳定合理的区间,较好地适应了中央强化宏观调控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满足地方财力所需。

我国现行税制调控收入差距的困境分析-最新范文

我国现行税制调控收入差距的困境分析 一、我国税收调控收入差距的困境分析 税收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改善收入差距状况方面,具有其他政策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已为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发展实践所证实,但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由于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实践,使得税收对收入分配差距调控方面面临诸多困境。 (一)税制结构缺陷导致调控收入差距力不从心 所谓税制结构,是指一国税收体系中,不同税系、税类之间的地位及相互关系,其中主辅税系的确定是税制结构选择的核心,也是税制结构模式的主要标志。 我国税制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的税制结构,在这一税制结构下,流转税的财政收入职能和资源配置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但是所得税,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的地位和作用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规模上的微不足道,使得我国现行税制对居民收入差距的调节上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税收调控体系不健全形不成多税种协同调控合力 通常而言,税收调控收入分配是通过对居民收入的分配、使用、积累等多个环节的税种予以作用和实施的。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税收调控已成为政府调控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并相应建立了完备的收入分配税收调控体系。各国家普遍建立了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以遗

产税、赠与税、财产税、消费税和社会保险税为辅的税收调控体系。发展中国家受经济发展条件制约,其中个别税种尚未建立,但大多数国家都至少有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财产税等三四个税种搭配使用,最大限度的发挥收入分配调控作用。 而我国现行税制对收入分配调控的税种体系极不完善。现行税制的收入分配调控主要靠个人所得税,存在严重的税种体系不健全问题,最严重的是社会保险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的缺失。使我国税收调控收入分配难以形成合力,进而使税收调控收入分配功能因受到极大限制而调控效应弱化。 (三)具体税收制度不完善制约收入差距调控功能发挥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对居民收入产生调控效应的具体税种主要有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而这三种税收制度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完善问题。 1.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调控存在的问题。首先,课税模式不合理,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实行分类分项征收,对不同来源的所得采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方法、适用不同的税率,这样,对于收入水平相同的个人之间,由于收入来源不同,承担的税收负担就不同,这不利于收入公平分配。其次,税基确定不科学。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标准,只考虑了个人的生计需要,而没有考虑到个人的自然状况,如婚否、赡养家庭人口的多少、子女教育费用等,这不能充分体现量能原则。再次,税率设计不合理。对工薪所得采用九级超额累进,最高税率为45%,而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则采取20%的比例税率,不利于税收对收入

如何完善我国分税制

如何完善我国分税制 分税制是指在国家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事权及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结合税种的特性,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和税收收入,并辅之以补助制的预算管理体制模式,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要求的,这是市场经济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较为成功的做法。 我国现行税制是一个由多种税组成的复税制体系,这个复税制体系可以使我国税收多环节、多层次发挥作用。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是我国财税体制的重大改革,实践证明,分税制在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建立规范的财政运行机制、保证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增强中央财政调控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调动了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更好地发挥了中央财政的再分配功能,实现了中央与地方、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双赢”。在新的形势下,我国应按照“财力和事权相一致”的方向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分税制体制。 一、现行分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还不够清晰、不够合理。我国现行

法律对政府间支出责任只作了原则性划分,还不够清晰,也不够合理。一是一些应当完全由中央承担的支出责任,地方也承担了一部分;二是完全属于地方的支出责任,中央也承担了一部分;三是部分支出责任中央与地方职责划分不够合理,执行中经常发生交叉、错位;四是各省、市、县、乡政府间支出责任划分更为模糊,地区之间差别较大。政府间支出责任不清、风险不明,为财政可持续发展留下了隐患。 政府间收入划分不尽合理,基层政府分享的收入与支出责任不对称。政府间收入划分不合理的首要问题是收入划分与支出责任划分不相匹配,基层政府收入来源有限,不利于基层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难以满足其正常的公共支出需要。其次是政府间收入划分覆盖面窄,相当数量的政府财政性收入游离于体制之外,既不利于政府间支出责任与收入的匹配,也不利于合理调节地区间财力差距。此外,我国税制结构中流转税占主体,流转税具有税基流动性强、地区之间分布不均等特点,也为我国政府间收入划分增加了难度。转移支付项目设立不够合理,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目前财力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体系。但是,由于大部分转移支付项目都是出于配合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而设立的,随着各项新政策的出台,转移支付项目逐年增多,由此带来财力转移支付专项化、专项转移支付财力化的倾向。同时,转移支付资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

浅析关于我国税收制度的缺陷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并不完全符合我国国情、适应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现状,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制度正在不断完善,论文从税制结构、立宪、环保3方面分析了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税收制度经历了数次改革,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仍存在着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一、税制结构的缺陷 (-)税种结构不科学 经过多次税制改革,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以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为辅助税种的多层次、多环节的复合税制体系,且现行税制已经实现了与世界接轨。 但是,从主体税种的收入上看,所得税收入近儿年仅维持在20%的低水平;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近儿年一直维持在近70% 的高水平。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在充分发挥收入功能、保障税收大幅增长的同时,也弱化了所得课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此外,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薪阶层,而来源高收入者的比例还很低。2002-2004年,来自工资、薪金所得项LI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当年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 35%、52.32%、54.13%, 3年平均为50.93%。据统计,2001年中国7万亿元的存款总量中,人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有80%的比例,其所交个人所得税却不及总量的10%。如今,这一情况并未得到改变。 (二)主要税种存在的问题 以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例: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优化中应该格外注意的一个税种。对于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人、分所得项目分别征收方法,不同项目之间的税率不同,税负轻重不一,存在问题很多。在整个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是纳税人偷逃税范围最大、各方面干扰最重、征收难度最大的一个税种。而增值税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增值税的设计与征管环境不配套,致使偷税、避税、逃税现象大量存

我国现行税制主要税种

我国现行税制主要税种 中国现行税制主要税种 增值税 1(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2(税目、税率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征收范围税率 出口货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0 一、农业、林业、牧业产品,水产品; 二、食用植物油和规定的粮食复制品; 三、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 居民用煤炭制品; 四、图书、报纸、杂志(不包括邮政部门发行的报刊); 五、饲料、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用塑料薄膜; 六、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13% 原油、井矿盐和除上述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7% 3(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时候,先分别计算其当期销项税额和进项 税额,然后以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适用征收率(商业为4%,其他行业为3%)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征收率 (3)进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4)出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目前,出口退税率分5%、6%、9%、11%、13%、17%六档。 4(主要免税规定 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之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避孕药品和用具;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的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可以免征增值税。 消费税 1(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但是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除外。 2(税目、税率(税额标准)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税额标准)备注 一、烟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种类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过几次较大的改革,我国税收制度日趋完善。改革开放初期的税制改革是以适应对外开放需要,建立涉外税收制度为突破口的。1983年、1984年又先后分两步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改革,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以税收的形式固定下来。1994年,国家实施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成效最显着、影响最深远的一次税制改革。这次改革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积极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制体系。2003年以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分步实施了改革农村税费,完善货物和劳务税制、所得税制、财产税制等一系列税制改革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几经变革,目前,我国共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19个税种。其中,17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由国务院决定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部门征收,另外,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也由海关部门代征。 一、增值税 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就其销售(或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加值征税,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为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征收率为3%。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一般为1个月。另外,根据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的大小,还有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季度等其他六种应纳税期限,其中1个季度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应在次月的1日~15日的征期内申报纳税,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二、消费税 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征税范围包括烟、酒和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14个税目。消费税根据税法确定的税目,按照

我国现行税制的完善

我国现行税制的完善措施 摘要税制结构是指各个税类、税种的组合以及它们在组合中的相对地位。为了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就要优化和完善我国的税制结构,从而形成一个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税制体系,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发展的作用。新加坡作为一个新型的发达国家,它的税制体系有很多值得中国借鉴与应用的,另外还有其他的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英国等,可以从整体上对我国的税制改革确定大致的方向与目标。 关键词现行税制新加坡税制美日英完善措施 新加坡是一个单层次政府,没有地方行政机构,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各项事务,税务署则负责国内税务,机构设置精简、健全。而且,新加坡拥有较为完善而且高效的税收征管系统,其征管手段较为先进。新加坡税制结构简明合理,而且税制结构简单。新加坡是以领土原则征税的,在新加坡所赚得的收入或者在海外赚得却在新加坡收取的一切所得都得纳税。 一、新加坡税制特点 1.税制结构简明合理 新加坡税制基本上沿用其作为马来西亚一个州时的税制,开征税种很少。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新加坡税制也日趋完善,由过去一直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向以所得税为主的税制转变。目前,新加坡开征的税种主要有所得税、遗产税、财产税、印花税和关税等,税

种少,税制结构简单。 2.税负低 新加坡一贯坚持以“低税负”政策来维持其投资环境的竞争力。从总体上看,新加坡的税收gdp的比重较低,基本维持在13%左右的水平。在税率设计上,新加坡各税种的税率都明显低于世界其他国家,且近年来还呈现出下降的趋势。此外,新加坡在税收优惠上设计了各种有利于投资和吸引人才的税收扣除及减免优惠,这进一步降低了它的实际税负。 3.直接税比重较高 新加坡以直接税为主体税,所得税、财产税及遗产税等直接税在其税收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其中,所得税的比例达到40%~50%之间。可以说,新加坡将直接税作为主体税是由其自身经济发展的特点所决定的。新加坡作为国际物流及航运中心,是一个典型的经济外向型国家,若以商品税为主体税种势必影响其经济的发展。当然,美国、日本、英国等更发达的国家的税制更是值得我们一借鉴和学习的。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全国各州拥有包括立法权在内的较大的自主权,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均有独立的征税权,有自己独立的税收征管机构,各级税收管理机构之间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美国税制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税制之一。复杂的税制体现出美国税制的科学性和先进性。美国税制目前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公司

税法的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 所谓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一国调整税收关系的基本规律的抽象和概括,是贯穿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全过程的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的法律准则。关于税法的基本原则,西方学者有不同的表述。如在日本就有金子宏主“三原则说”(租税法律主义原则、租税公平主义原则、自主财政主义原则)、新井隆一倡“五原则说”(租税法律主义原则、量能课税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实质课税原则及否认租税规避行为原则)、田中二郎的“两论六原则说”(从形式上言,有租税法律主义及租税恒定主义原则;从实质上言,则有公共性原则、公平负担原则、民主主义原则及确保税收与效率原则),而在我国税法书籍中关于税法基本原则的表述则更不统一,且多以赋税原则为税法的基本原则。 然而,在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税收法定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社会政策原则。 一、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一般由以下三项具体原则组成:1.税收要素法定原则,要求征税主体、纳税人、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等税收要素必须且只能由立法机关在法律中加以规定。2.税收要素明确原则,要求税收要素、征税程序等不仅要由法律做出专门规定,而且还必须尽量明确,以避免出现漏洞和歧义,给权力的恣意滥用留下空间。3.征税合法性原则,要求征税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征收税款,无权变动法定税收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 税收法定是税法至为重要的基本原则,或称税法的最高法律原则,它是民主和法治原则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举足轻重。 二、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是近代平等性的政治和宪法原则在税收法律制度中的具体体现。至于何谓公平,不同历史时期的学者的认识也是不同的。在抛弃绝对公平地按人头或其他定额标准征税的主张后,选择所得作为衡量税收负担能力的标准最为合适,因为所得是一种可以用货币衡量的收入,易于度量,且稳定规范,可以作为现代社会支撑纳税能力的基础。加之所得是一种扣除各项费用之后的纯收入,能够真实反映各类纳税人真实的收入状态和纳税能力,且可以根据最低生活费标准进行税前扣除,还能适用累进税率和根据不同性质和来源的所得使用不同的征税办法。故以所得为依据设计税收负担可以实现水平和垂直的公平,特别是无负担能力不纳税的观念可以保障纳税人的生存权。 三、税收效率原则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缺陷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9711585296.html,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缺陷分析 作者:张丽娟李冬焱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上》2009年第10期 摘要: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我国税收制度正在不断完善,但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并不完全符合我国国情、适应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现状,文章从税制结构、立宪、环保3方面分析了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税收制度;缺陷;税制结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我国税收制度经历了数次改革,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仍存在着一些缺陷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一、税制结构的缺陷 (一)税种结构不科学 经过多次税制改革,我国已经形成了以流转税、所得税为主体,以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为辅助税种的多层次、多环节的复合税制体系,且現行税制已经实现了与世界接轨。 但是,从主体税种的收入上看,所得税收入近几年仅维持在20%的低水平;流转税(增值税、 营业税、消费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近几年一直维持在近70%的高水平。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在充分发挥收入功能、保障税收大幅增长的同时,也弱化了所得课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 能。此外,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薪阶层,而来源高收入者的比例还很低。2002-2004年,来自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当年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35%、52.32%、54.13%,3年平均为50.93%。据统计,2001年中国7万亿元的存款总量中,人 数不足20%的富人们占有80%的比例,其所交个人所得税却不及总量的10%。如今,这一情况并未得到改变。 (二)主要税种存在的问题 以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例: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优化中应该格外注意的一个税种。对于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人、分所得项目分别征收方法,不同项目之间的税率不同,税负轻重不一,存在问题很多。在整个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是纳税人偷逃税范围最大、各方面干扰最重、征收难度最大的一个税种。而增值税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增值税的设计与征管环境

试论税收公平原则2

试论税收的公平 班级 商A1043班 学号 23号 姓名 万坚坚 一公平正义:税收公平的精神内核 从税收公平原则的发展历史来看,税收公平经历了一个从绝对公平到相对公平,从社会公平到经济公平的发展过程。税额的绝对公平,即要求每个纳税人都应缴纳相同数额的税。税收公平就是要考虑纳税人的纳税能力,纳税能力大的,应多纳税,纳税能力小的则少纳税,它要求税制应实行累进税率。如今,在理论上,相对公平又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在西方税收中,公平通常是指社会公平。而在现实中,税收原则事实上不仅包括社会公平,还包括经济公平。税收的经济公平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首先是要求税收保持中性。其次是对于客观上存在不公平的因素,需要通过差别征税实施调节,以创造大体同等或说大体公平的客观的竞争环境。同时,税收公平原则在发展的过程中兼顾了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税收的形式公平从抽象的法律人格的意义上来要求国家平等地对待一切纳税人,而税收的实质公平则要求在税收的制定与实施中国家要充分考虑到纳税人的具体情况,追求个案的公平。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公平正义是形式的,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后,形式的平等带来了强势经济群体与弱势经济群体在利益分配上的极大失衡以及弱势经济群体在意思表达上的阻碍,即形式上的公平正义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此时,人们开始通过推进实质上的公平正义对形式的公平正义加以修正和限制,税法上的实质课税原则可谓实质公平正义对形式公平

正义的修正。当然由于自由是法的首要价值,而形式上的公平是与自由相连的,因而在税收的形式公平与税收的实质公平关系上,税收形式公平是处于主导地位的,税收的实质公平是处于辅助地位的。 由此可见,在税收公平原则的发展过程中,“公平正义”的内涵虽然不断丰富和完善,但是其精神内核的地位是从未改变的。  二诚实信用:税收公平的现实要求 就诚实信用的本质而言是为了维护某种秩序,这种秩序体现为一定的利益平衡,或体现为一定道德基础的可供依赖,其核心是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起源于罗马法的诚信契约,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私法的重要原则也被引入到公法领域,成为对社会利益保护的重要原则。诚信原则的重要法理在于不能背叛对方对自己言行的信赖,将其引伸到税法领域可以认为是一种合理期待原则,即只要纳税人对政府有一种出于自然正义的合理期待,那么政府就不得随意变更或剥夺这种信赖,同样道理,政府获得纳税人诚实信用的对待也是政府的一项权利,政府可以依据这项原则排除追求不正当利益的纳税人的行为。可见,在税法领域诚实信用原则的核心是诚实信守税法,征税机关在征税时要严格地按照其法定权限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做出征税行为,纳税人则应诚实守信,心存善意,自主自愿纳税。总之,税收公平原则的实现以税收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共同遵守诚信义务为前提,惟有此,形式上的公平正义才能得到彰显,偷税、漏税、骗税等违法行为才能在源头上得以阻却,社会公共利益才能得以实现。 三构建和谐社会与我国税收公平原则的完善 税收公平原则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贯穿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全过程的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的法律准则。 对照构

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 一、税收公平原则的提出及其含义 早在17世纪,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就提出了公平、便利、节省的税收原则,18世纪尤斯蒂提出的六大税收原则就包括了“平等课税”,亚当·斯密从经济自由主义立场出发,提出了平等、确实、便利、最少征收费用四大课税原则。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提出的税收原则是财政政策原则、国民经济原则、社会公正原则、税务行政原则。其中社会公正原则包含普遍原则和平等原则,普遍原则是指课税应毫无遗漏地遍及社会上的每个人,不能因身份、地位等而有所区别,平等原则是指社会上的所有人都应当按其能力的大小纳税,能力大的多纳,能力小的少纳,无能力的(贫困者)不纳,实行累进税率。1美国当代著名财政学家理查·穆斯格雷夫也提出:“税负的分配应该是公平的,应使每个人支付他合理的份额。”2穆斯格雷夫进一步指出:“根据纳税能力原则的要求,拥有相同能力的人们必须交纳相同的税收。而具有较高能力的人们则必须交纳更多一些。前者即称之为横向公平,后者则称之为纵向公平。在这一原则下,横向公平只适用于最基本的平等方面。”3 我国有学者对税收公平原则作了如下定义:税收公平原则通常是指纳税人的法律地位必须平等,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公平分配。4那么,如何衡量税负的公平呢?通常所说的衡量税负公平的准则或标准有三种不同的观点:机会原则、受益原则和负担能力原则。机会原则要求以纳税人获利机会的多少来分担税收。获利机会相同的纳税人纳相同的税,获利机会多的纳税人多纳税。进一步来说,纳税人获利机会的多少是由其拥有的经济资源决定的。受益原则要求按纳税人从政府公共支出中获得的受益程度大小来分担税收。负担能力原则要求按照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来分担税收。5 笔者认为,不同性质的税收衡量税负公平的标准并不相同,受益税以受益 1郭庆旺等编著:《当代西方税收学》,第209-217页,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2[美]理查·A·穆斯格雷夫、皮吉·B·穆斯格雷夫:《美国财政理论与实践》,邓子基、邓力平编译,第188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 3[美]理查·A·穆斯格雷夫、皮吉·B·穆斯格雷夫:《美国财政理论与实践》,邓子基、邓力平编译,第195-196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 4刘剑文:《财税法专题研究》(第2版),第196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5袁振宇等编著:《税收经济学》,第30-35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

现行税制的最新主要税种

现行税制主要税种 增值税 1.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2.税目、税率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征收范围税率 出口货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0 一、农业、林业、牧业产品,水产品; 二、食用植物油和规定的粮食复制品; 三、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四、图书、报纸、杂志(不包括邮政部门发行的报刊); 五、饲料、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农用塑料薄膜; 六、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13% 原油、井矿盐和除上述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7% 3.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的时候,先分别计算其当期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然后以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为实际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额×适用税率

(2)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适用征收率(商业为4%,其他行业为6%)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征收率 (3)进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4)出口货物退税 纳税人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目前,出口退税率分5%、6%、9%、11%、13%、17%六档。 4.主要免税规定 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之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避孕药品和用具;向社会收购的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的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可以免征增值税。 消费税 1.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但是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除外。 2.税目、税率(税额标准)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税额标准)备注 一、烟 1.甲类卷烟50%

税收公平原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个层面

税收公平原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个层面。所谓横向公平( Horizontal Equity ) 是 指税收应使境遇相同的人承担相同的税负, 以体现在税法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所谓纵向公平( Vert ical Equity) 是指税收应使境遇不同的人承担不同的税负 把税收原则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是效率原则; 二是公平原则 。所谓税收中性, 是指政府课税不应影响私人部门原有的资源配置状况。西方税收学界认为, 税收作为一种强制性和无偿性的国家占有, 在征税过程中, 总会对经济发生影响, 若这种影响仅限于征税数额本身, 则为税收的正常负担; 若征税干扰或阻碍了经济活动的运行, 便产生了税收的额外负担。税收的额外负担通常可归纳为两大类: 一是资源配置方面的额外 负担, 一是经济运行机制方面的额外负担。理论上, 把不产生额外负担的税收称为?中性税收( Neut ral Taxa t ion) #, 也即不产生扭曲性作用的税收。从福利经济学的观点看, 税收中性原则的内涵 是说税收不应影响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偏好, 税收不应干扰消费者对商品的选择, 也不应干扰生产者对生产要素的选择, 开征新税, 应能使社会总福利最大化, 至少不应使社会的福利蒙受损失 本题中电商交易是对现在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泛指,向谁征税、征收税种、征收比例、征税方式等,可能都是辩手们需要讨论的问题。所征税目可以为法律规定但在实践中尚未征收的税目,也允许正方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税种。 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研究 所有涉及电子商务的商户均有缴纳税费的义务,都有缴纳税费的可能性,赚达标则交,不够则免。 那么 , 从90 年代初我国政 府实施?三金工程( 金桥、金卡、金关) #到98 年7 月1 日?中国电子商务网#推出?中国商品市 场#正式进入因特网, 可以说我国以CNINANET 为核心的互联网体系已初具规模, 该网已在 全国33 个城市建立了网络节点, 实现了与外贸部的内部网、国务院有关机构及联合国全球贸 易中心等机构的数据专线互联, 为我国外贸企业进入国际贸易市场提供了电子商务环境。

论现行的税制结构定稿版

论现行的税制结构精编 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论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税法是一个国家生存的重要保证,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保证,没有税法,何来国家之说。一个国家的存在是有其税制的存在。税收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中国的税收是公元前594春秋时代鲁宣公实行“初税亩”从而确立土地私有制时才出现的。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税收作为经济杠杆之一,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一、我国的税制结构 税制结构问题可以说是税制设计的根本战略问题。税制结构的完整与完善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它决定税收作用的范围和深度。可以说,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核心。我国税制结构经过建国以来的历次改革,在适应国情、遵循国际惯例方面有了很大改善,但仍有许多需要改进。 总体上来说,我国一直是实行复合税制,今实行的税制结构是由当前我国的经济情况所决定的,我国当前税制是以间接税(约60%)和直接税(约25%)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并辅助其他税种以增加财政收入(约15%)。所包括的税种有:1.流转税类(为间接税):(1)增值税,(2)消费税,(3)营业税,(4)关税;2.所得税类(为直接税):(1)企业所得税,(2)个人所得税;3.财产和行为税类:(1)房产税,(2)契税,(3)车船使用税,(4)印花税,(5)城市房地产税(6)屠宰税(有地方政府决定是否开征),(7)车船使用牌照税;4.特定目的税类:(1)土地增值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4)车辆购置税,(5)耕地占用税,(6)筵席税;5.资源税类:(1)资源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

试分析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鱼与熊掌可以兼得 —浅谈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原则 摘要:“公平”和“效率”是税收两大基本原则,然而,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并不是根本对立、互相矛盾的,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可以做到公平与效率相互促进,强调“公平”但绝不能忽视“效率”;在坚持“公平”与“效率”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功能,有效地促进经济、社会、自然等各组成部分统筹协调发展。 关键词:税收;公平;效率。 前言 税,国家的基石;税收,乃国之血脉。税收作为政府进行调控宏观和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对整个社会经济运行以及个人生活有着重要影响。如何保证税收调控作用发挥关键在于解决公平与效率问题这两个重大课题。不仅因为公平和效率是征税中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而且因为公平与效率之间经常发生矛盾,使征税人经常处于鱼与熊掌不能兼得的两难境地。然而,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并不是根本对立、互相矛盾的,两者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是互相促进、互为条件的统一体。正确认识效率是公平的前提,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就会调动企业和个人的积极性,使社会生产充

满动力和活力,促进经济的蓬勃发展。 一、税收以公平为本的内涵 古人云,“天公平而无私,故美恶莫不覆;地公平而无私,故小大莫不载。”公平,是当今法治社会的价值追求。税收公平原则是指政府征税要使纳税人所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并且在纳税人之间保持均衡。税收公平是税收制度的重要原则,能对税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作出合理的评判。在最早由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威廉?配第提出的税收三原则中,公平原则为其核心。英国古典经济学奠基人亚当?斯密在税收四原则中,公平原则列为首位。税收作为政府进行调控宏观和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对整个社会经济运行以及个人生活有着重要影响。税收公平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的公平将直接影响到每一个公民的“社会平等感”,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 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横向公平又称水平公平,是指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缴纳相同的税收,亦指应以同等的课税标准对待经济条件相同的人;纵向公平又称垂直公平,是指不同纳税能力的人应缴纳不同的税收,亦指应以不同的课税标准对待不同经济条件的人。因此,税收公平不仅要求税收是普遍的,而且要求税收对于高收入者、负税能力强者采用更加严格的课税标准,即负税能力越强的人纳税应越多。

浅谈税法公平原则

浅谈税法公平原则 [摘要]税法公平原则与税收公平原则是有着相互联系又有很大区别的两个概念。税法公平原则是指导税收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基本精神和指导,而税收公平原则主要是指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公平。税法公平原则虽然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学者们基本上是照搬西方的税收公平原则,从而严重弱化了该原则对税收理论及实践的指导意义。因此有必要阐述税法公平原则的含义,完善我国的税法公平原则。 [关键词]税收公平;税法公平;区别;内涵 税法基本原则是指规定于税收法律之中对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税收司法及税法学研究具有指导和适用解释的根本指导思想或规则,是税法本质的集中体现,是税收立法和执法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现代税法的基本原则一般包括效率和公平原则,其中税法公平原则对社会的分配、个人权益、各方利益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都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因此,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税法基本原则。我国的税法学研究也接受了公平原则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是学者们基本上是照搬西方的“税收公平原则”,直接将其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从而严重弱化了该原则对税收理论及实践的指导意义,导致税法不公平现象大量存在。笔者认为,有必要厘清税法公平原则与税收公平原则的区别,阐述税法公平原则的真正内涵,完善我国的税法公平原则。 一、税收公平原则的发展及其含义 (一)税收公平原则的发展 早在17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就提出了公平、便利、节省的税收原则。18世纪德国尤斯蒂提出的六大税收原则就包括了“平等课税”。18世纪美国的亚当·斯密。亚当·斯密从经济自由主义立场出发,提出了平等、确实、便利、最少征收费用四大课税原则。20世纪初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提出的税收原则是财政政策原则、国民经济原则、社会公正原则、税务行政原则。其中社会公正原则包含普遍原则和平等原则,普遍原则是指课税应毫无遗漏地遍及社会上的每个人;平等原则是指社会上的所有人都应当按其能力的大小纳税,能力大的多纳,能力小的少纳,无能力的(贫困者)不纳,实行累进税率。著名的经济学家马斯格雷夫将税收公平原则分为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他认为,税负的分配应该是公平的,每个人应支付他合理的份额,这称之为横向公平。另外,根据纳税能力原则的要求,拥有相同能力的人们必须交纳相同的税收,而具有较高能力的人们则必须交纳更多一些,这称之为纵向公平。20世纪八十年代至今,西方国家税收公平原则发生了重大变革,首先是由注重效率到注重公平的变化;其次是由注重横向公平到更注重纵向公平的变化。 (二)税收公平原则的含义

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即税法的分类

第一章税法总论 本章考点精讲 五、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即税法的分类 (一)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统一的税收基本法。税收普通法是根据税收基本法的原则,对税收基本法规定的事项分别立法实施的法律。如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三)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五种:商品和劳务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资源税税法,特定目的税税法。 (四)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提示】划分标准不同,分类不同。 【例题·单选题】根据税法的职能与作用,税法可分为()。 A.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B.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C.流转税法和所得税法 D.中央税法和地方税法 【答案】B 【解析】选项A是按照内容与效力划分;选项C是按照征税对象划分;选项D没有这种分类。 ★六、税收执法 (一)税务机构设置 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的管理体制表述错误的有()。 A.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 B.同级政府领导 C.国家税务总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国家税务总局领导为主 D.国家税务总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地方政府领导为主 【答案】ABC 【解析】省地方税务局实行同级地方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征管范围的划分 1.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 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中央企业所得税。 2.地税局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 城建税、部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等。 3.海关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 关税、船舶吨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 一、税收公平原则的提出及其含义 早在17世纪,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就提出了公平、便利、节省的税收原则,18世纪尤斯蒂提出的六大税收原则就包括了“平等课税”,亚当·斯密从经济自由主义立场出发,提出了平等、确实、便利、最少征收费用四大课税原则。德国经济学家瓦格纳提出的税收原则是财政政策原则、国民经济原则、社会公正原则、税务行政原则。其中社会公正原则包含普遍原则和平等原则,普遍原则是指课税应毫无遗漏地遍及社会上的每个人,不能因身份、地位等而有所区别,平等原则是指社会上的所有人都应当按其能力的大小纳税,能力大的多纳,能力小的少纳,无能力的(贫困者)不纳,实行累进税率。1美国当代著名财政学家理查·穆斯格雷夫也提出:“税负的分配应该是公平的,应使每个人支付他合理的份额。”2穆斯格雷夫进一步指出:“根据纳税能力原则的要求,拥有相同能力的人们必须交纳相同的税收。而具有较高能力的人们则必须交纳更多一些。前者即称之为横向公平,后者则称之为纵向公平。在这一原则下,横向公平只适用于最基本的平等方面。”3 我国有学者对税收公平原则作了如下定义:税收公平原则通常是指纳税人的法律地位必须平等,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公平分配。4那么,如何衡量税负的公平呢?通常所说的衡量税负公平的准则或标准有三种不同的观点:机会原则、受益原则和负担能力原则。机会原则要求以纳税人获利机会的多少来分担税收。获利机会相同的纳税人纳相同的税,获利机会多的纳税人多纳税。进一步来说,纳税人获利机会的多少是由其拥有的经济资源决定的。受益原则要求按纳税人从政府公共支出中获得的受益程度大小来分担税收。负担能力原则要求按照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来分担税收。5 笔者认为,不同性质的税收衡量税负公平的标准并不相同,受益税以受益原则来确定税负,即按照纳税人从政府提供的准公共产品中的受益程度确定税负, 1郭庆旺等编著:《当代西方税收学》,第209-217页,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7。 2[美]理查·A·穆斯格雷夫、皮吉·B·穆斯格雷夫:《美国财政理论与实践》,邓子基、邓力平编译,第188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 3[美]理查·A·穆斯格雷夫、皮吉·B·穆斯格雷夫:《美国财政理论与实践》,邓子基、邓力平编译,第195-196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7。 4刘剑文:《财税法专题研究》(第2版),第196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5袁振宇等编著:《税收经济学》,第30-35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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