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莆田事业单位时政热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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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04•【字号】莆政办〔2018〕70号•【施行日期】2018.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积金监管正文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莆政办〔2018〕7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内容从2018年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2017年基数上增加综治平安奖、绩效奖金、精神文明奖三个项目。

增加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之和,以及年终一次性奖金、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一个月绩效工资、综治平安奖、绩效奖金、精神文明奖之和的1/12计算。

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仍按原标准各12%执行。

二、调整时间根据福建省住建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闽建金管〔2007〕7号)精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起讫日期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各设区市应于每年的7月1日起对职工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进行统一调整,一年一调。

因此,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以后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若无调整,仍遵照此文执行,不另行发文。

三、经费来源此次调整需增加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的经费来源,市直单位按原渠道执行,即:由财政承担的仍由财政预算安排,由单位承担的仍由单位承担;各县(区)由其自行确定。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4日。

莆田公积金提取材料

莆田公积金提取材料

莆田公积金提取材料
【导语】:莆田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莆田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下面跟着一起去看看吧。

1.职工购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归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0%的;
莆田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
莆田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莆田公积金提取材料(销户类提取)
1.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审批表、支取凭条交所在单位核实,并由单位盖章确认;
2.职工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3.管理中心(管理部)受理后随即审核相关材料并予以审批;
4.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莆田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额
1、离(退)休
2、职工辞职、辞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5、职工本市内工作调动或多账户,公积金账户转移
6、职工本省内工作调动,公积金账户转移
7、职工调到省外工作。

莆田公积金最新调整方案

莆田公积金最新调整方案

莆田公积金最新调整方案1. 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莆田市的公积金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职工的需求,莆田市政府最近公布了一项最新的公积金调整方案。

2. 调整内容根据莆田市政府公布的最新方案,莆田市公积金的调整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缴纳比例调整根据最新方案,职工个人和单位的公积金缴纳比例都有所调整。

具体来说,个人缴纳比例从之前的8%调整为10%,单位缴纳比例从之前的10%调整为12%。

此调整旨在提高公积金的缴存额度,帮助职工更好地应对住房和养老等方面的需求。

2.2 缴存基数调整另外一个重要的调整是缴存基数,也称为工资基数的调整。

根据最新方案,缴存基数将从之前的职工月工资上限调整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

这一调整将使得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更加合理和公平,能够更好地反映职工的实际收入情况。

2.3 提取规则调整除了缴纳比例和缴存基数的调整,莆田市公积金的提取规则也有一定的调整。

最新方案明确规定,在职工连续缴存满5年后,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首套住房。

此外,无房家庭也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

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职工在住房方面的需求。

3. 调整的影响莆田市公积金的最新调整方案对于职工和单位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1 职工个人对于职工个人而言,公积金缴纳比例的调整意味着他们要额外缴纳更多的公积金。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个人负担,但也同时提高了职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有助于将来购房或养老时更好地应对各种费用。

3.2 单位对于单位而言,单位公积金缴纳比例的调整意味着他们需要额外承担更多的缴纳金额。

这对于一些中小型企业可能会增加一定的负担,但也有助于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稳定性。

3.3 住房市场莆田市公积金的调整方案对住房市场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如提高个人缴纳比例和调整缴存基数会增加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有助于提高购房能力,进而刺激住房市场的需求。

福建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福建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福建公积金提取新规定最近,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新的提取规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根据新规定,福建省的公积金提取将会发生一些变化,这些变化有利于广大公积金提取者的利益,也将进一步推动住房保障工作的发展。

首先,新规定明确了提取条件的要求。

根据新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购买自住房、还贷、租房等情况。

这样一来,可以有效避免住房公积金被滥用和浪费,同时也能够确保住房公积金的正常使用。

在实际操作中,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强对提取条件的审核力度,确保公积金的提取符合政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其次,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提取额度的标准。

根据新规定,福建省的公积金提取额度将会有所调整。

对于购房提取,根据购房房屋面积和价格确定提取额度,购房首付款以及购房的相关手续费用也可以通过公积金进行提取。

对于还贷提取,将放宽相关限制,提高还贷额度,进一步减轻住房负担。

对不同情况下的租房提取,也将有相应的调整和优惠政策。

第三,新规定规定了提取的流程和要求。

据了解,新规定将加强对提取流程的管理和监督,优化提取系统,提高办理效率,缩短办理时间。

此外,新规定还明确提取申请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明确了提取申请的受理、审核和发放的具体时间节点。

这样一来,提取者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办理流程,并且能够更加方便地申请提取。

最后,新规定还进一步加强了对提取资金的监管。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强对提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对提取者使用公积金的监督,同时还将建立健全相关的追踪和追偿机制,确保提取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总的来说,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定的出台,对广大公积金提取者和整个住房保障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新规定的实施,将更好地保护住房公积金提取者的权益,提高住房保障水平,促进全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相信在福建省政府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推动下,福建省的住房保障工作将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由政府设立的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和参与到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中。

本文将介绍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规定和相关内容。

一、提取条件1. 个人购买住房:职工个人可在合同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还款房贷:用于偿还购房贷款的本金、利息等相关费用。

3. 二手房交易:职工将之前购买的住房出售后,可以提取相应的住房公积金。

4. 租房:租房期限达到规定期限后,职工可以提取部分或全部住房公积金。

5. 付房租: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提取付房租的方式,实现居住成本的减轻。

二、提取比例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根据职工具体情况而定。

通常情况下,提取比例为职工的缴存基数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可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不同。

职工个人缴存多少年、所在地区的房价水平等都是影响提取比例的因素。

三、提取方式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次性提取和分期提取。

1. 一次性提取:职工可以选择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将全部金额一次性提取出来。

2. 分期提取:职工也可以选择分期提取,根据个人需要和规定的条件,分期提取一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

分期提取可以帮助职工更好地规划和利用住房公积金。

四、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具体程序如下:1.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职工需要提供购房合同、还贷证明、租房合同等证明文件。

2. 办理提取申请:职工需要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手续,填写提取申请表。

3. 审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审核提取申请,确保提取符合规定条件。

4. 发放款项:通过审核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申请的提取方式,发放相应的款项到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注意事项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提取用途:职工必须确保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用途符合规定,如购买住房、还贷等。

2. 提取期限:根据不同的提取条件,职工需要确保符合相应的提取期限。

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则

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则

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则住房公积金是一种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的一种住房福利制度,旨在帮助员工购房、改善居住条件。

对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群来说,他们有时候需要提取公积金来满足一些紧急的个人或家庭需求。

提取住房公积金是根据政策规定进行的,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规则。

首先,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正常提取和特殊提取。

正常提取是根据个人或家庭的实际需求提取公积金,而特殊提取则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提取公积金,例如购房、建房、装修、偿还住房贷款、大病治疗等。

正常提取的规则如下:1.提取条件:员工在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后,根据个人或家庭的实际需求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2.提取比例:根据国家规定,正常提取的公积金比例为最高限额的80%。

3.提取用途:提取公积金的用途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如购买自住住房、支付租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支付住房装修费用、补缴个人所得税等。

5.提取时间:提取公积金的时间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

特殊提取的规则如下:1.购房提取:购买自住住房的员工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比例为购房总价或评估价的首付比例,最高比例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

2.偿还贷款提取:购房贷款的员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提取比例为每月应还本息金额的最高限额。

3.大病医疗提取:患有重大疾病的员工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治疗费用,提取比例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全部或部分。

4.公租房提取: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提取公积金作为公租房保证金或租房费用,提取比例根据规定为公租房总租金的最高限额。

总体来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规则比较灵活,能够满足员工在不同情况下的住房需求。

但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规定以所在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

另外,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所以建议员工提前了解所需材料,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这样才能顺利提取公积金,满足个人或家庭的需求。

公积金的提取规定与限制

公积金的提取规定与限制

公积金的提取规定与限制现如今,公积金已成为许多人在职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对于公积金的提取规定与限制,许多人仍然存在疑惑。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积金的提取规定与限制,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管理自己的公积金。

一、公积金的提取规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积金的提取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具体提取规定如下:1. 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提供了一定的住房贷款支持。

缴纳公积金满一定年限后,可以申请提取用于购房或偿还住房贷款。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一定比例,且提取后账户余额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额度。

2. 个人住房大修/装修提取:在累计缴存满一定年限后,个人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住房的大修或装修。

提取金额的上限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3. 临时困难补助提取:对于遇到临时困难的个人,公积金提供了一定的临时困难补助。

根据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提取一定金额的公积金进行补助。

4. 退休提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个人,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作为退休金使用。

提取金额根据个人缴存年限和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

5. 其他特殊情况提取:如重大疾病、残疾、学历教育等特殊情况,个人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不同地区和单位对于此类特殊情况的提取规定可能有所差异。

二、公积金的提取限制虽然公积金提供了一定的便利,但也存在一些提取限制需要注意。

具体限制如下:1. 提取比例限制:根据不同的提取项目,公积金对提取金额设定了一定比例的限制。

个人在申请提取时需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提取,超出限制的部分将无法提取。

2. 最低额度限制:提取公积金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额度。

具体最低额度根据所在地区和单位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3. 提取条件限制:个人在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需满足相应的提取条件。

例如,在申请住房贷款提取时,需要提供相关的住房购买合同或贷款合同。

4. 提取次数限制:公积金对不同提取项目的次数也有所限制。

例如,个人在购房提取时,一般只能提取一次。

放宽公积金提取实施办法

放宽公积金提取实施办法

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操作细则(试行)一、租房提取<一> 提取对象与范围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1.职工及配偶在朔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作所在地无房产,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2. 职工及配偶在朔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作所在地无房产,承租本市商品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 提取额度1.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2.承租本市商品住房,每月提取额不超过20元/㎡。

<三> 提取审核材料申请人需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1.身份证明材料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簿等)。

2.填妥的《朔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3.提取证明材料工作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产证明(工作所在地在朔州市区或朔城区的,由朔州市房管部门和朔城区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工作地在平鲁区、山阴县、应县、右玉县、怀仁县的分别由各县区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四>提取支付方式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每年(同一公历年度)或每两年申请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一次性汇入职工预留的银行账户内。

<五>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符合以下要求1.职工本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2.职工作为申请人或共同提取人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六> 防范骗提套取公积金1.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每年或每两年提取一次,每两年重新审定一次住房信息;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在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等媒体上,就因无房且在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的职工进行公示;3.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五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2015年福建厦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事热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政策解读)

2015年福建厦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事热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政策解读)

2015年福建厦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事热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政策解读)【导语】2014年福建厦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告一段落,新的2015年厦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经开始,意向参加2015年厦门事业单位招考的同学们又要开始新一轮的事业单位备考复习。

公职类考试首选机构中公教育厦门分校的小编我,在此整理了2015年时事政治热点,即可作为厦门事业单位考试时事热点资料,也可以用于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面试热点。

希望这些材料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本篇是2015年福建厦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事热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政策解读)。

缴存住房公积金多年,用于买房额度不够,提取用于支付房租又手续繁琐,不得不眼睁睁看着一笔不小的积蓄躺在银行里,让不少百姓很闹心。

不过,这样的状况马上就会有所改善。

1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布《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今后,无房职工在缴存地租房,只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或无房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连续缴存3个月的无房职工即可提取支付房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表示,2014年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金额为84亿元,仅占提取总额的1.07%。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特别是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联合发文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

根据《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房提取额度也首次被分类明确。

此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而此次《通知》规定,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2015事业单位时政热点: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

2015事业单位时政热点: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

2015事业单位时政热点: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放宽文章来源:天津事业单位考试/tianjin/?wt.mc_id=bk6876昨天,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

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也无需租金发票,只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要点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分析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租房的放宽的确是对无力购房或者没有必要购房群体的一次利好。

减轻了部分租房者的压力。

但张大伟同时指出,公积金作为职工互助基金,更大的意义和影响应发挥在购房上。

低收入人群更希望看到增加贷款额度,降低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难度。

根据租金水平提相应额度新规规定,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由各地公积金管委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分析张大伟指出,目前,一些城市公积金贷款,是根据缴存余额评估贷款额度的。

如果租房提取了公积金导致账户缴存余额少,可能影响后续买房贷款的额度。

在这些城市的租户,要是有想要买房的打算,要提前做考虑。

虽然提取公积金租金会解决部分租金压力,但使得今后贷款买房过程中遇到麻烦。

解读公积金付房租条件多利用率低公积金提取用于租房的规定多地早已有之,但真正落实的寥寥无几。

比如,2013年广州统计所有公积金提取金额中,用于租房的仅1%。

让公积金用于租房,看上去很美好,但实际遭遇的障碍很多。

首先是手续繁杂、要办理支付房租手续,申请人除要持身份证原件、工资证明、租赁合同原件、纳税发票之外,还涉及本单位以及税务、房地产交易登记等多个部门。

【最全】福建省直公积金-常见问题

【最全】福建省直公积金-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1 .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问题您好!本人多次在贵网站咨询关于国家三部委《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问题,主要想了解省直层面何时可以简化提取支付公租房房租的手续。

贵网站也多次耐心予以答复,称“公积金中心是政策执行单位,不是政策制定单位”、“目前尚未接到省里相关业务部门文件通知”。

据此,本人又咨询了省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答复称“我厅已于2015年2月6日联合省财政厅、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印发《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闽建金管﹝2015﹞2号)。

实施细则制定属于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权管辖范围”。

那接下来我该咨询哪个部门?谢谢!管理员回复:国务院规定,住房公积金中心执行管委会决策。

请咨询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

发表时间:2015-04-09 15:04:15 回复时间:2015-04-10 10:26:542 .已离职好几年,现在如何支取公积金并进行销户?从原单位离职已经好几年了,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现在如何支取公积金并进行销户?管理员回复:未重新就业的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即可按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和材料办理提取;请参阅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的说明。

发表时间:2015-04-09 14:42:00 回复时间:2015-04-10 10:27:18 3 .商业贷款一次性结清,夫妻提取公积金如果商业贷款7月份正好一年,想全部结清。

打算提取公积金,有结婚证,但房子就登记我的名字。

问:夫妻2人都可以提取吗?需要提前报备吗?提取的期限有多久?金额多大?管理员回复:1、夫妻双方可以同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不需要提前报备;3、提取的期限为购房贷款结清时间在一年内;4、提取总额不得超出当期实际发生的住房消费支出。

发表时间:2015-04-09 10:15:25 回复时间:2015-04-10 10:28:00 4 .小区加装电梯,请问能取公积金吗?小区要装电梯了,请问能取公积金吗?如能提取请问要准备哪些材料?管理员回复:1、已售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加装电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公积金提取新规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账户中存储的资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出来使用。

近期,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新规定,对公积金提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下面就是这些新规定的具体内容。

首先,新规定明确了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范围。

根据新规定,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首套自住房、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大病医疗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下的提取,比如退休、工伤、疾病等。

这些条件的明确化为提取公积金提供了更多的合法性和方便性。

其次,新规定对公积金提取的额度进行了调整。

在购买首套自住房方面,提取额度有特殊政策支持,不仅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还可以贷款购房时将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合并使用。

这大大提高了购房的资金来源,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关于大病医疗方面,新规定规定了提取额度的上限和权限。

根据新规定,公积金可以用于大病住院治疗、药物临时救助、高价医疗用品和医疗耗材的支付等。

提取额度根据患者的实际医疗费用而定,但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存款的20%。

这就为大病患者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减轻了医疗费用的压力。

此外,新规定还规定了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

按照新规定,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医疗费用清单等。

同时,提取公积金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逾期则无法办理。

这就加强了对公积金提取的管控,并确保公积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总的来说,公积金提取新规定通过明确提取条件和范围、调整提取额度、规定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等方面的措施,为公积金提取提供了更加清晰和便利的操作流程。

这将更好地发挥公积金的作用,满足人们在购房、医疗等方面的实际需求。

同时,对于公积金的合法使用和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进了公积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

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

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住房公积金是我国实行的一种强制性储蓄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职工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解决自身的住房需求。

那么,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标准又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

首先,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以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此外,还可以用于个人因病、失业、下岗、再就业、外出务工等情况需要支付住房租金。

这些都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其次,根据提取的具体标准,不同情况下的提取标准也各有不同。

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为例,提取的金额上限为账户余额的50%,最高不超过当地公布的房屋建筑工程限价。

对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50%。

而因病、失业、下岗、再就业、外出务工等情况需要支付住房租金的提取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每月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

再者,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比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需要提供相关的购房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需要提供相关的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证明文件;因病、失业、下岗、再就业、外出务工等情况需要支付住房租金的提取,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失业证明、租房合同、用工合同等证明文件。

总的来说,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是由国家政策规定,并在实际操作中有一定的灵活性。

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职工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的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提供完整的证明文件,确保提取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住房公积金提取标准,合理利用住房公积金,解决自身的住房问题。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莆田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莆⽥市住房公积⾦如何提取⼀般来说,虽然住房公积⾦的每⽉缴纳⾦额不是很多,但是可以积少成多,当我们需要提取的时候,可能就是⼀⼤笔资⾦。

那么⼤家知道莆⽥市住房公积⾦如何提取吗,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莆⽥市住房公积⾦如何提取步骤⼀准备材料:符合住房公积⾦提取条件的,职⼯本⼈准备好相应的办理材料,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中⼼或各管理所内办理。

步骤⼆提交材料:申请⼈在服务窗⼝提交办理资料,⼯作⼈员对上交材料进⾏审核。

步骤三审批放款:⼯作⼈员按使⽤规定审核资料,资料齐全的当场开局准许提取公积⾦批复。

职⼯本⼈可凭批复到银⾏提取公积⾦款项。

⼆、住房公积⾦如何贷款1、借款⼈申请住房公积⾦贷款需到银⾏提出书⾯申请,填写住房公积⾦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申请⼈及配偶住房公积⾦缴存证明;(⼆)申请⼈及配偶⾝份证明(指居民⾝份证、常住户⼝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件;(三)家庭稳定经济收⼊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件;(五)⽤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六)公积⾦中⼼要求由第三⽅担保⼈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由借款⼈、贷款⼈及第三⽅担保⼈共同签订三⽅合同。

(七)公积⾦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中⼼。

3、公积⾦中⼼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

4、银⾏按公积⾦中⼼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办理贷款⼿续,由借款⼈夫妻双⽅与银⾏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续送公积⾦中⼼复核,公积⾦中⼼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由受托银⾏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式担保的,借款⼈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收押保管。

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的住房需求也越来越旺盛。

为了满足广大群众对住房的需要,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其中之一就是鼓励和支持居民购房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法定机构通过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自愿缴交的一种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组成的住房资金,用于提供购房和住房相关消费的支持。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了解不多,因此本文将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呢?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住房公积金提取主要分为以下几类:购房提取、租房提取、装修提取、个人贷款提取和退休提取。

购房提取是指缴存职工用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行为,购房提取的条件是缴存职工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符合国家有关住房购买的规定。

租房提取是指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房租支付的行为,提取条件是个人在已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单位连续缴存至少6个月,并提供租房合同及相应证明材料。

装修提取是指缴存职工用公积金支付装修费用的行为,提取条件是缴存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并提供装修合同及相关发票等材料。

个人贷款提取是指缴存职工用公积金进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行为,提取条件是缴存职工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且贷款期限大于1年。

退休提取是指缴存职工在退休后依据相关规定提取公积金的行为,提取条件是缴存职工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根据不同的提取类型,提供的材料也不同。

购房提取要提供的材料一般包括住房购买合同、购房发票、首付款缴纳证明等;租房提取要提供的材料一般包括租房合同、房租发票等;装修提取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是装修合同、装修发票等;个人贷款提取要提供的材料一般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退休提取要提供的材料一般包括退休证、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申请人要提供相关的申请表格并填写正确无误。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限制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限制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限制有哪些住房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然而,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并不是随意可行的,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受到一些限制。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限制。

首先,我们来看看常见的提取条件。

购房提取是最常见的情况之一。

如果您购买了自住住房,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通常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但需要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或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也在可提取的范围内。

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费用支出的凭证。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也是一个重要的提取原因。

如果您有住房贷款,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在还款期间可以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

如果您达到了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同样可以提取公积金。

这需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以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出境定居的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另外,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或者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然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并非毫无限制。

在提取频率方面,通常会有一定的规定。

例如,因购房提取公积金的,可能在一定时间内只能提取一次;而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可能会按照月度、季度或年度的频率进行。

提取金额也有相应的限制。

一般来说,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还贷等相关费用。

如果是租房提取,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租金水平和规定的提取比例来确定提取金额。

对于异地购房提取,可能会有更加严格的审核和限制条件,以防止违规套取公积金的情况发生。

此外,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能会影响您的提取额度或者限制您的提取行为。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拟放宽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拟放宽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拟放宽
住房是我国公民的头等大事,为了缓解公民的住房购买压力,单位一般通过公积金的补助来帮助公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动性、保障性。

国务院在1999年颁布实施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于2002年对《条例》进行了修订。

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修订已十余年的《条例》在实施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国务院法制办于2015年11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拟放宽,职工自住住房租金、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均有望使用公积金支付。

修订送审稿还首次规定,自由职业在等灵活就业人员,在将来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享受公积金贷款等权益。

2015年6月,住建部公布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显示,2014年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581.96亿元,占全年缴存额58.52%,同比增长13.99%。

其中住房类提取占比为75.37%,非住房消费提取占比为24.63%。

此次新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放宽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同时简化了单位出具证明的环节,并提出缩短提取和贷款审批时限。

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就是为了让公积金政策能够惠及更多人群,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福利性”和“互助性”,。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地产财会住房制度改革【发文字号】莆政综[2007]230号【发布部门】莆田市政府【发布日期】2007.12.26【实施日期】2007.12.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7〕2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资金的安全。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省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情况,现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并授权市直(含城厢、北岸管委会、湄洲岛管委会)、仙游、涵江、荔城、秀屿五个管理部分别负责其辖区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辖区开展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须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确定。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委托办理公积金业务,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必须接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告《上年度住房公积金预算执行情况》及编制《当年度住房公积金预算》,并提交管委会审议。

第六条凡本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定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项制度,它通过职工个人和用人单位共同缴存的方式,形成一定的住房资金池,以支持职工购房、租房等住房需求。

近日,有关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新规定出台,对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了更具体的要求和限制。

根据新规定,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职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满5年以上,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其次,职工居住的单位地区已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在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前6个月内连续缴存;再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购买的住房面积不得超过单位规定的限额。

同时,对于二套住房的提取条件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职工需要满足本市或本县已连续缴存5年以上,且在缴存期间无购房记录的条件。

此外,新规定还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用途进行了具体规定。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房、装修、租房等方面的支出。

其中,购房方面,职工可以用住房公积金缴纳首付款、偿还商业贷款本金、支付购房税费等;装修方面,职工可以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装修材料和人工费用;租房方面,职工可以用住房公积金缴纳租金。

最后,新规定还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和审核流程进行了简化和规范。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在相关网站或
APP上填写提取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
装修发票等。

用人单位需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批准提取
申请。

总的来说,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新规定对于职工的提取条件、用途和申请流程都进行了明确规定,这有助于保护职工的权益,规范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希望这些新规定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职工,切实解决住房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地产财会住房制度改革【发文字号】莆政办[2008]140号【发布部门】莆田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10.22【实施日期】2008.10.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通知(莆政办〔2008〕1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福建省纠风办、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监察工作协调小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金管〔2008〕8号)的要求,为继续做好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切实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的领导。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凡在本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当前,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低于省内的其他地市,截止2008年9月底全市尚有70家行政事业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13家事业单位自行停止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名单附后)。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要提高对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重要性认识,加强对本单位、本地区内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工作的领导,督促未缴公积金的单位尽快依规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停缴公积金的单位,要及时全额补足。

缴存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应列入单位年度预算,按时足额缴付。

对确实因经济因难,无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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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莆田事业单位时政热点: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政策
解读)
缴存住房公积金多年,用于买房额度不够,提取用于支付房租又手续繁琐,不得不眼睁睁看着一笔不小的积蓄躺在银行里,让不少百姓很闹心。

不过,这样的状况马上就会有所改善。

1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布《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今后,无房职工在缴存地租房,只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或无房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连续缴存3个月的无房职工即可提取支付房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表示,2014年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金额为84亿元,仅占提取总额的1.07%。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特别是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联合发文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

根据《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房提取额度也首次被分类明确。

此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而此次《通知》规定,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因为各地收入水平和住房市场情况不尽相同,不易对提取额度进行‘一刀切’的规定,按各地实际情况确定额度更有利于政策实施。

”张其光说。

提取条件简化,不再需要提供发票、税票
此次《通知》的最大亮点在于简化了租房提取要件。

此前,各地在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上设置了很多条件,例如租赁合同、租赁发票,有的地方还要求提供租赁税票和家庭收入证明。

在现实市场租赁交易中,为了节省费用,多数租赁合同都是私下签约,没有备案,不可能提供发票、税票。

这意味着原有规定在规范提取行为的同时,无形中抬高了普通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门槛。

此次《通知》提出,无房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只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为了提高提取审核效率,各设区城市要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建设,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开展网上提取咨询和业务办理。

“我们还会鼓励各地大力发展网上业务,通过网上预约、网上办理,来提高审批效率。

”张其光介绍,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立即办理。

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提取支付住房租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受缴存职工委托,定期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缴存职工指定账户。

对骗提套取的职工,将取消一定时限内提取或申请贷款资格
防范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行为,一直是完善公积金制度的重点。

此次《通知》出台,在放宽条件、方便职工的同时,也将加强防范骗提套取行为。

根据《通知》,各设区城市要抓紧建立住房公积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共享机制,核查职工租赁行为。

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其光说,《通知》下发后,各设区城市将按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

本文摘自:/RZr7y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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