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

合集下载

档案管理考核标准

档案管理考核标准

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职责范围(⼀)综合部是公司档案管理部门。

其职责是:公司档案管理⼈员职责;认真学习、贯彻执⾏《档案法》;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常管理;制定并严格执⾏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与总⼚档案部门的业务联系,完成其任务,并负责对基层兼职⽂件资料管-理-员的业务检查、指导。

(⼆)公司各部门、车间在⽂件资料管理⽅⾯的职责:认真学习、贯彻执⾏《档案法》及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负责制定本部门、车间⽂件资料管理办法并严格执⾏;收集档案利⽤事例;配合公司档案管理⼈员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卷、归档⼯作。

⼆、档案资料的借阅(⼀)借阅档案时,借阅⼈必须履⾏档案登记⼿续,并当⾯点清。

借阅档案的⼈员,应对所借档案的安全、保密负责,不得损坏、丢失、擅⾃转让、复印或泄漏机密档案并严禁在涂改和作任何⽂字标注。

在档案原件上画线、圈点、加注、勾抹、涂改或污损的,处5元/页罚款;私⾃转借、拆散档案的处以10元/卷罚款;向⽆关⼈员泄漏档案内容的,处以50元⾄100元罚款;失、损毁档案、视档案价值处以100元⾄500元罚款。

(⼆)借阅机密档案,必须经主管档案的公司领导批准;借阅党务档案,必须是中共-党员⽽且必须经主管党务的领导批准。

(三)会计档案只能在档案室查阅,不得借出,特殊情况需借出,须经公司财务负责⼈批准。

(四)公司各档案借阅的期限为:党群、⾏政、经营、⽣产技术管理、产品、基建、设备类档案为15天,照⽚档案为5天。

对逾期不还者处以2元/天罚款,对催期不还者,将通报借阅者所在单位,仍不执⾏着,对所在单位⼀并考核,如需要续借必须提前办理续借⼿续。

(五)借阅档案必须填写利⽤效益登记,对不填报或所填报不实的扣30元/次。

三、档案资料的整理及移交(⼀)党群、⾏政、经营、⽣产技术管理类⽂件材料由综合部负责进⾏搜集、整理、⽴卷归档;技改⽂件资料由⽣产管理部负责组织技改项⽬负责⼈、档案室⼀起进⾏收集、整理、⽴卷并移交总⼚及公司档案室;财会档案由财务部负责整理、⽴卷并移交公司档案室;基建类⽂件资料、设备更新改造⽂件资料由技术装备部负责整理、⽴卷并移交;各类照⽚由党群⼯作部负责整理、⽴卷并移交;录像资料由安全保障部负责整理、⽴卷并移交。

山东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山东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山东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档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档案专业人才职称评价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关于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xx﹞20号)和国家、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从事档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档案专业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称实行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评价制度。

助理级、中级达到考试合格标准即取得相应职称,不再进行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副高级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达到考试合格标准方可申报评审。

员级职称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仍实行考核认定或评审的评价方式。

第四条档案专业职称考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档案馆共同负责。

省档案馆负责考试大纲拟定、命审题、考试组织等工作。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大纲审定、考试工作督导检查、考试合格标准确定公布等工作。

第五条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执行x的路线方针x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档案事业,认真钻研业务。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能够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学历资历条件1.参加档案专业助理级职称(助理馆员)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档案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3)具备高中学历,取得管理员职称后,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

基建档案



设备档案



科研档案



实物



照片档案






录音录像



电子文件

上年度
考核等次
编号
考核内容
分数
评分细则
年度工作情况
自查得分
考核得分
1
体制人员
[9]
1.1
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山东省档案条例》规定建立档案工作,明确分管领导,设立相应的档案工作机构,将档案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5.列入归档范围的锦旗、牌匾、奖杯、奖状、证书、礼品等没有收集归档,发现一处,扣1分,扣满3分止
6.设备、基建、科研、会计、人物以及本单位特有的各种业务文件材料,应归档而未归档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满5分止
7.各类文件材料归档不及时或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扣2分
3.2
各类档案整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5
根据国家规范标准检查当年归档的各类档案,发现不符合档案整理规范标准之处,电子文件每处扣1分,其他每处扣0.5分,扣满5分止
2
1.没有建立档案工作,考核不合格
2.没有分管领导,扣1分
3.没有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扣1分
1.2
应配备相应的档案工作人员,建立档案工作网络。档案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
1.没有档案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
2.有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
3.档案工作人员的数量、素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扣1分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资料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资料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一、为加强我省档案事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级各单位的档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全省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各级机关、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每年均应参加考核。

三、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由省档案局制定,分级组织实施。

省档案局负责市档案馆和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的考核工作;市档案局负责县(市、区)档案馆和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县(市、区)档案局负责县(市、区)级机关、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属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其下属单位的考核工作。

四、档案管理考核标准由省档案局制定。

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按照附件1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原则上按附件2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机关、团体、其它组织和单位按照附件3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五、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主管部门(单位)应加强对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一般由三到五人组成。

考核组成员应具有丰富的档案工作经验,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六、档案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

根据考核得分(不含加分)确定相应的等次。

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含)~80分为合格,80(含)~90分为省二级,90(含)~98分为省一级,98(含)分以上为特级。

特级为我省档案管理工作最高等级。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1、没有按规定建立档案工作的;2、有积存文件材料没有整理归档的;3、拒绝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或送交现行文件资料的;4、发生档案损毁、丢失、失泄密等事故或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5、所属单位有2个以上考核不合格的;6、逾期没有填报档案工作考核书及自查报告的。

八、考核等次的核查与批准。

各单位的考核等次一般由负责考核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单位)核查批准。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模版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模版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模版一、综述档案管理是组织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对于确保组织正常运转、保证决策合理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制定并实施档案管理考核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二、考核目的档案管理考核旨在评估档案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档案管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能够支撑组织的运营。

三、考核内容1. 档案建设(1)是否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并进行定期修订和更新。

(2)是否按照制度和规范进行档案的分门别类、目录编制和归档。

(3)是否建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档案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化。

2. 档案保存(1)是否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编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2)是否制定档案保管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档案的保管措施。

(3)是否建立档案借阅和归还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3. 档案利用(1)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对档案进行查询、复制和开放。

(2)是否建立档案利用统计制度,掌握档案的利用情况和效果。

4. 档案保密(1)是否建立档案保密制度,并确保人员熟知并执行。

(2)是否定期进行档案保密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整改问题。

5. 档案处置(1)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对无效档案进行处置,包括销毁、移交等。

(2)是否建立档案出库和销毁审批制度,确保处置工作的合规性。

四、考核方法1. 文件审查对档案管理制度、规范、计划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查,了解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 现场检查对档案室、档案库房等实际工作场所进行巡查,了解档案管理的实际情况和遇到的问题。

3. 专项调查针对档案管理的特定问题进行调查,查看是否存在问题,并进行深入了解。

4. 图片和录像记录使用摄像机和照相机等设备记录考核过程,以备后续查看和分析。

五、考核标准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可以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估:(1)档案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2)档案整理和编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档案保管措施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4)档案利用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2021年山东高考考生档案管理办法

2021年山东高考考生档案管理办法

【导语】从⼭东省教育招⽣考试院发布的《》得知,2021年⼭东⾼考考⽣档案管理办法已发布,具体详情如下: 考⽣档案包括中学档案和⾼考电⼦档案两部分。

中学档案由考⽣毕业中学负责按有关规定组建。

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应往届⾼中⽣档案材料包括内容为《⼭东省普通⾼中学⽣综合素质档案》;2007年⾄2019年的往届⾼中⽣档案材料包括内容为《⼭东省普通⾼中学⽣发展报告》;2007年之前的往届⾼中毕业⽣档案材料包括内容为:学年评语表、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东省中学⽣体育合格登记卡、健康检查表、毕业⽣登记表、⾼中毕业⽣家庭情况调查表、中学⽣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中学⽣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表。

各市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考⽣的中学(⼈事)档案由考⽣毕业中学(或单位)或县(市、区)招⽣考试机构管理,档案材料必须齐全、完整。

考⽣本⼈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份证等证件和材料(被民办⾼校录取的还须携带⼭东省教育招⽣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信息确认表》)到考⽣毕业中学(单位)或县(市、区)招⽣考试机构领取密封完好的中学档案,报到时交予录取⾼校。

考⽣领取档案时要履⾏签字⼿续。

各中学(单位)或县(市、区)招⽣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中学(⼈事)档案的管理,不得向未经省教育招⽣考试院核准录取的考⽣及⽆关学校提供档案。

未被⾼校录取考⽣的中学(⼈事)档案应于年底前退回考⽣原所在中学(单位)。

考⽣⾼考电⼦档案是⾼校录取新⽣的重要依据,内容主要包括考⽣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情况、⾼中学业⽔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考成绩信息等内容。

考⽣电⼦档案须与考⽣报名信息、体检表及考⽣各科考试成绩纸介质材料对应部分的内容⼀致。

各市、县(市、区)招⽣考试机构负责考⽣体检信息的采集、核准和确认,省教育招⽣考试院对考⽣信息进⾏汇总、整理并建⽴考⽣电⼦档案信息库。

考⽣电⼦档案信息库⼀经建⽴,任何⼈不得擅⾃更改。

考⽣⾼考电⼦档案中的⾼考成绩仅供⾼校招⽣录取时使⽤。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参考题库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参考题库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参考题库一、单项选择题1。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

A.所在地人民政府B。

市级人民政府C.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D。

所在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答案:C2。

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面,以下错误的是()。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基地或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科学有效组织救援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各个行业领域都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答案:D3。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生产经营单位以下行为不符合《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是().A.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B。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C。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两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D.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答案:C4.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省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事项委托()实施。

A.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B。

县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C.下级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D。

具备条件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答案:A5。

某企业未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监部门可以对其做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罚款的处罚决定.A.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B.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C。

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D。

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答案:A6.某企业未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监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监部门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罚款.A。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一、前言
随着社会发展和信息化的进步,档案管理对于保护重要信息和文化遗产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提高山东省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一系列的考核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的制定背景、目的和具体内容。

二、背景和目的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的制定,旨在加强山东省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通过制定一套完备的考核办法,可以定量和定性地评估各级档案管理单位的工作,发现问题,促进改进,并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考核内容
为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公正性,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将涵盖以下内容:
1. 档案管理组织和制度建设的评估
档案管理单位应依法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考核将评估档案管理单位是否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制度和流程,以及这些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 档案资源的整理和保管
档案管理单位负责对档案资源进行整理、保存和保管工作。

考核将评估单位是否具备适当的档案保存条件,如温湿度控制、防火防灾措施等。

同时,还将评估档案整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如文件分类、编目、鉴定等。

3. 档案利用和服务工作
档案管理单位应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和服务工作,为社会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考核将重点评估档案管理单位是否具备有效的档案查询和借阅系统,是否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并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档案信息。

4. 档案安全和保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档案管理考核办法
(2006年修订)
一、为加强我省档案事业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省各级各单位的档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全省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各级机关、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每年均应参加档案管理考核。

三、档案管理考核办法由省档案局制定,分级组织实施。

省档案局负责市档案馆和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鲁单位的考核工作;市档案局负责县(市、区)档案馆和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县(市、区)档案局负责县(市、区)级机关、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属企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其下属单位的考核工作。

四、档案管理考核标准由省档案局制定。

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按照附件1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企业、科技事业单位原则上按附件2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机关、团体、其它组织和单位按照附件3所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五、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各主管部门(单位)
应加强对档案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

考核组成员应具有丰富的档案工作经验,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六、档案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

根据考核得分(参照加分)确定相应的等次。

基本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含)~80分为合格,80(含)~90分为省二级,90(含)~98分为省一级,98(含)分以上为特级。

加分因素作为保持和晋升省一级、特级的必要条件,每年加分分值要求见年度考核通知。

省一级、特级单位为档案管理考核先进单位,特级为我省档案管理工作最高等级。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1、没有按规定建立档案工作的;
2、有积存文件材料没有整理归档的;
3、拒绝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或送交现行文件资料的;
4、档案库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无切实整改措施的;
5、发生档案损毁、丢失、失泄密等事故或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
6、所属单位有2个以上考核不合格的;
7、逾期没有填报档案工作考核书及自查报告的。

八、考核等次的核查与批准。

各单位的考核等次一般由负责考核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单位)
核查批准。

但特级和各级各类档案馆的省一级,应报省档案局统一核查批准;市、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省一级、省二级委托各市档案局进行核查提出意见,报省档案局同意后公布;省级主管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的省一级、省二级应报省档案局核查批准。

九、档案管理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单位自查。

各单位依照考核标准对本单位档案工作情况逐项进行自查,确定申报等次,形成自查报告,填写年度考核书(格式分别见附件1、附件
2、附件3)一式两份,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于每年9月30日前)报送负责考核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主管部门(单位)。

2、检查评分。

考核小组依据标准采取资料审查、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核查评分,拟定对各单位考核意见,初步确定其考核等次。

检查各主管部门(单位)时应同时抽查其一定数量的下属单位。

3、意见反馈。

考核小组应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情况。

各单位如有异议,可当面向考核小组提出,或以书面的形式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核查,及时答复。

4、确定等次。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和考核分工及考核小组拟定的考核意见,审查确定各单位的考核等次。

5、通报奖惩。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单位)应于每年11月底前通报年度考核情况,表彰特级、省一级先进单位,颁发匾牌证书,向不合格单位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

考核不合格单位应认真进行整改。

到期仍达不到合格要求的,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山东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省档案局每年从中评选表彰一定数量档案工作先进个人。

先进个人一般从当年考核特级、省一级先进单位产生。

各市档案局、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应根据省档案局确定的比例或分配的数额,结合年度考核成绩,认真做好先进个人的遴选推荐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于每年11月10日前)汇总上报省档案局审查批准,由省档案局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证书。

各市、县(市、区)评选市级、县(市、区)级先进个人的比例和数额,由各市、县(市、区)档案局确定。

十、各单位档案管理考核结果要作为对各单位分管领导和档案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评聘的重要参考。

档案管理考核特级、省一级先进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档案馆(室)及有关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十一、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考核档案,并建立档案管理年度考核情况数据库,对考核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省档案局将不定期地对全省档案管理考核工作进行抽查。

抽查结果与其获得的等次不符的单位,应予以摘牌,撤消其等次并限期整改。

十二、本办法由山东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十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考核书及考核标准
注:本考核书一式两份
附件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