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签证单不规范汇总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的风险及防范措施一、招标文件或清单设置不够严谨建筑工程施工中,实际上很多不必要的现场签证问题完全可以在编制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中加以解决。
总结归纳工程经验,我们可以发现工程签证事件常发生在由承包商施工工艺决定的而建设单位又难以掌握、计量的分项工程,如钢筋接头的数量和方式、油漆和涂料的腻子、面层遍数、颜色等。
建议措施:处理这些游离的因素,只需在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或工程量清单中的报价说明中注明“这些问题由投标单位在报价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考虑,并把有关费用包含在相应的分项中”,就可以轻松地避免类似签证的发生。
二、设计变更或施工图有误设计变更是对原工程设计得不合理或错误的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变动或完善而改变原设计。
设计变更是衍生现场签证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而需要审计人员从工程变更在经济上是否合理、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对工期是否会造成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
有些承包商提出的变更要求虽然在技术上经济上是合情合理的,但建设单位仍需进行全面考量,将设计变更所获取效益的期望值与变更后承包商趁机索赔造成损失的期望值进行比较,仔细权衡利弊后再作决策。
如果确属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设计遗漏、图纸错误以及与现场条件严重不符而导致工程无法正常施工的,可以进行设计变更。
建议措施:如果发生变更的部位已经购料、下料或开工,审计人员只需对变更项目或修正项目加以计量、签证确认,对原图纸不变的内容不要重复签证。
对于设计变更而造成的下料购料签证,必须要求承包商将材料名称、半成品或成品、规格、数量、变更日期、是否运到施工现场、回收或代用价值有多少等情况详细列出。
审计人员应核实签证内容、审核材料回收代用价值的合理性,同时注意以下材料购料价值和回收代用价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签证。
三、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索赔签证以停工索赔为例。
承包商的停工索赔主要是指承包商对由非承包商责任和合同约定范围风险范围以外的因素所造成的,长时间中断停工,大型机械不能撤离而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的经济活动。
签证单注意事项
签证单注意事项---------------------------------------办理签证资料应注意事项工程签证单、设计变更单以书面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是工程资料完整性及结算、审计的重要依据。
为了规范签证单签证和设计变更单办理,请各项目部在办理签证、设计单时严格按规范执行,避免给后期结算、对审带来麻烦,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在签证过程中要求:1、准确无误原则。
工程量签证要尽可能做到详细,内容清晰,有量有项,不能漏项,不能笼统含糊其辞,以减少结算时双方发生因为各自理解不同而产生的纠纷。
2、凡是可明确计算工程量的内容,只能签工程量,而不能签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
3、现场签证必须一事一单,并且内容完整、具体、准确。
4、及时性:应该在变更发生之际及时办理,因个别工程周期性长,避免只靠回忆来进行签证,以免结算时间过长,发生补签和结算困难。
5、签证单办理时要有签证的项目名称、时间、原因、内容、地点、范围、简图、工程量计算过程,相关部门加具认可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
签证单附件包括工作联系单、变更后图纸、照片、现场测量记录、工程量计算书等配套资料。
签证单附件应齐全,签署意见明确。
二、对项目部的要求1、项目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施工工艺、合同内容、承建方式、工程明细分项及相应数量和造价、取费原则等资料。
2、请严格按图施工,若有所变更,请及时办理相关设计变更手续(包括施工位置的变化,工程量的增减)。
3、每月应建立、健全的工程签证台帐、档案,工程量计算较复杂时应附工程量计算书、保留签证单原始照片、工程联系函、会议纪要录像资料等(录像资料尽量把业主、监理拍摄在里面更具有说服力)。
4、每月30号项目负责人请将当月发生的签证单复印件提供给综合办罗潇(已拟定未签字盖章的签证单请说明原因)。
(每月发送电子邮箱:707908648@/doc/87c8c2d251e79b896902260c.html)。
工程审计若干问题详解:工程签证问题
工程审计若干问题详解:工程签证问题工程签证单是基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重要依据,所谓工程签证单通常是指在基建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现场出具的因设计或施工变更等原因造成的施工承包合同范围之外的工程量和单价的增减变动而要求建设单位予以认可的书面凭据,也有称之为工程联系单或设计施工变更单。
在基建工程施工中,建设规模、建筑物使用功能、装修标准等方面的改动会经常发生,建筑材料价格的浮动多变等因素,使得基建工程产生了大量的签证单,签证单涉及的费用也越来越多,有的特殊工程量签证单的费用在工程总造价中的比重达到15%-20%,因此,对工程签证单及设计变更审计已经成为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一个薄弱且风险性极大的环节,更是工程结算审计的关键环节。
一、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签证单存在的问题(-)签证不合理1、既签量又签价格。
一些施工单位利用建设单位对消耗量定额费用组成不了解或者是对材料市场价格不清楚,在工程签证中采用既签量又签价格的手段多计造价,虚高材料价格。
如:一室内改造工程中,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签证中,拆除室内墙面1250nV,墙面拆除费用20元/nV,实际墙面拆除费用按定额约为3元/面左右。
而此签证只需签认数量即可,价格可签为按定额按实计取。
2、不签事实直接签结果。
审计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合同外的零星工程事项及一些零星用工,无法核实发生的相应费用。
如:某签证单只笼统的描述:“拖运土石方费用6000元”。
工程量是多少?是土方?还是石方?或者是土方、石方各占多少?运距是多远?均没说清楚。
如:某签证单描述:“修下水道用工15个”,维修内容是什么?工作量有多大?如何修的?均不明确。
再如:某签证单描述:”工程自开工以来共用施工单位计时工合计256个工日(每工日10小时)”,签证单也未附有关工作时间、工作内容、每次的用工数量等证明资料,向建设单位询问时,他们的答复是:“施工单位报的还要多,我们已砍掉了50个工日了”。
如:某签证内容描述:“塑钢门(海螺牌)480元,或者是防盗门、防盗窗等等”,它们的价格是包安装还是不包安装?也不明确。
工程技术签证单
工程技术签证单工程技术签证单是一种重要的文件,用于确认工程技术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它是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对工程技术进行评估和验证的一种手段。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程技术签证单的标准格式和内容要求。
一、工程技术签证单的标准格式工程技术签证单通常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 标题:工程技术签证单的标题应明确反映签证单的性质和目的,例如“工程技术签证单”或“工程技术评估单”。
2. 项目信息: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编号、地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基本信息。
3. 签证单号:每个工程技术签证单都应有唯一的编号,以便于管理和追踪。
4. 签证日期:标明签证单的填写日期和生效日期。
5. 签证内容:详细描述需要签证的工程技术内容,包括技术方案、设计图纸、施工工艺、材料选择等。
6. 签证原因:说明为什么需要进行签证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设计变更、施工调整、质量问题等。
7. 签证依据:列出签证的依据文件和规范,例如相关的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
8. 签证过程:描述签证的具体过程和步骤,包括签证的发起、审核、批准等环节。
9. 签证结果:明确签证的结果,可能是通过、不通过、需修改等。
10. 签证意见:签证单位或相关专家对签证结果的意见和建议。
11. 签证人员:列出参与签证的人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
12. 签证单位:标明签证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二、工程技术签证单的内容要求1. 准确性:工程技术签证单的内容要准确无误,确保对工程技术进行正确评估和确认。
2. 完整性:签证单中应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以便于对工程技术进行全面的评估。
3. 逻辑性:签证单的内容应具有合理的逻辑顺序,方便读者理解和查阅。
4. 一致性:签证单中的各个部分应相互协调一致,避免出现矛盾或重复的内容。
5. 规范性:签证单的格式和内容应符合相关的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6. 可读性:签证单的文字应清晰、简明,避免使用过多的专业术语,方便各方人员理解和使用。
工程现场签证常见问题及应对方法
工程现场签证常见问题及应对方法工程现场签证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常见的工程计价凭证,是施工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就费用、工期、损失等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达成的补充协议,是工程竣工结算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施工过程中现场签证的产生是客观的,原因也是多样的,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笔者就目前工程现场签证存在的问题以及审计方法和应对措施有一些思考。
一、工程现场签证的种类、特点及产生的原因(一)工程现场签证的种类1、施工项目的技术措施签证这类签证的内容是非实体工程施工内容,是保证正常施工的技术措施签证。
比如基础施工中地下水发生流沙、管涌等不可预见的地质灾害而施工单位采取的水泵排水和排水沟排水的措施签证;基础施工中由于需要保护周边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安全采取的临时支护措施签证。
2、隐蔽工程签证所谓“隐蔽工程签证”,就是超合同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后被隐蔽起来,表面上无法看到的施工项目签证。
比如公路、市政道路工程的路基存在软弱土需换填石渣的签证;合同外增加的地下管线、暗沟等。
3、设计变更签证设计变更签证是工程施工中由于建设方对在建项目的使用目标有新的要求或原工程设计存在瑕疵;施工过程中出现非施工方原因的技术错误或与周边原有建筑或构筑物有各种冲突而需要必须更改设计产生的签证。
比如建筑工程外墙风格变更设计;道路排水工程由于考虑美观的因素由盖板涵改为为砼圆管涵的变更设计;桩基础施工中由于地质原因需要进行桩结构变更设计。
4、清单漏项签证这类签证是施工过程中施工图纸反映的清单工程量或施工内容、工序与工程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书不符相比增加而产生的签证,比如某工程施工图纸上直观反映的地砖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某工程清单项目里的“地下蓄水池”一项清单综合单价组价中未包含开挖基坑产生的余土外运工作量。
5、发生不可抗力产生的签证这类签证也是比较常见的,比如施工中遇见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和地质灾害;由于工程自身的不良因素造成的灾害。
这些灾害对施工环境、施工工程部位造成损害,施工单位对工程的清理、修复的索赔签证。
工程现场签证、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等容易出现的问题汇总
工程现场签证、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等容易出现的问题汇总在几次参加与发包人的结算对账以及本次核算部到各项目部与项目负责人沟通后,发现大家在工程现场签证、工作联系单及设计变更等与工程预结算息息相关的工作中存在诸多共性的问题,现总结后与大家进行分享。
一、工程现场签证、工作联系单、设计变更方面1、问题:施工图纸未明确楼梯和阳台栏杆铁件使用何种防锈漆,造成预结算套价时存在争议。
解决方案:在图纸会审或该工序施工前以工作联系单要求设计明确防锈漆的材料名称。
2、问题:2014年8月份前的LOW-E玻璃在定额中无单价,项目部又未提出市场询价,造成后期结算存在争议。
解决方案:在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发包人及监理进行市场询价,并办理单价的确认手续。
3、问题:施工单位发生玻璃幕墙性能检测费、面砖抗拉拔试验费、建筑节能检验费等费用时,未在工程结算中计取上述费用。
解决方案: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问题解答(二十)闽建价【2009】16号问第3条的规定,桩基动测与静载试验、玻璃幕墙性能检测、面砖抗拉拔、建筑节能检验,有发生时另行计算。
建议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上述工作的,应提供该文件与发包人进行沟通,试验完成后应对数量和价格进行确认。
4、问题:降水费用未提前确认,事后易产生争议。
解决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降水费用的,应提前编制降水费用的预算,并提请发包人确认;建议采取总价包干的方式。
5、问题:市场询价的材料价格签证。
解决方案:a.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应明确市场询价的材料如在预结算时单列计算的,不参与下浮;如进入综合单价计算的,询价后的材料单价应该上浮后再参与计算。
b.项目负责人应注意询价的如为材料原价的,在办理单价签证手续时还应考虑运杂费、运输损耗率(会造成破损的材料可计取)、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等费用。
具体的依据为《福建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编制与管理办法》闽建法[2004]21号文的相关规定。
6、问题:项目在结算时对外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产生争议。
“工程签证”怎么审?如何发现虚假签证?
“工程签证”怎么审?如何发现虚假签证?一、现场签证发生的前提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GB50500-2013)9.10.1“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完成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等工作的,发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指令,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承包人在收到指令后,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现场签证要求”的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现场签证发生的前提如下:1. 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实施。
2. 合同以外的零星项目。
3. 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等工作。
二、判断现场签证单是否应该计价审核人员拿到签证单首先应该判断该项签证是否应该计价,切记看到签证单就按签证单上的工程量及价格计入,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1. 签证合规性完整性审核1) 核查签字盖章是否完整签证单必须分别由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缺一不可。
2) 核查签证手续是否齐全核查签证单的所附证据资料的审核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签证程序要求,签字审批权限是否准确,是否存在后补现象。
3) 核查签证的内容填写是否完整、依据是否充分、证据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满足合同及建设单位相关文件要求。
4) 核查签证发生的时间是否明确,签证单内的材料或设备是否注明购买时间,品牌、型号及产地等,签证单上的价格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5) 已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不能以签证形式出现。
如:人工费调整、优惠项目、材料价格等。
2. 有效性审核签证的有效性核查需结合发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审核,主要核查以下内容:1) 核查签证内容是否与合同条款冲突,是否在合同单价或总价包干范围内。
2) 核查签证事由是否为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3) 核查签证是否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4) 核查签证所附证据材料是否具有足够的证明力。
5) 核查签证单上的签字人是否为授权人。
6) 审查签证内容是否重复,是否在竣工图中已包括又单独办理签证。
3. 真实性审核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查现场签证所附全部证据资料,分析对比签证事由、工程量、时间及相关单位签署的意见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可以采用实地察看、询问、对比分析等方法,核查现场签证是否客观存在、真实发生、是否存在虚假签证。
造价审计角度下的工程签证常见问题与应对措施
工程项目结算总造价大多数由合同价和合同价外的工程签证费用组成,虽然合同内工程价款是总造价主要部分,所占比例大,但结算管理相对规范;而合同外工程签证费用所占比例相对较低,但常因工程签证不规范、内容不实、不准确等问题,引发较多结算争议和纠纷。
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签证不可避免,因此,做好现场签证管理是项目现场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合理确认签证工程费用的重要措施。
为有效控制项目造价,减少结算纠纷,顺利有序推进结算工作,本文结合结算审计工作实践,对工程签证存在的常见问题和审计应对措施进行探讨分析。
一、工程签证对项目投资控制的影响工程签证是施工生产活动中用以证实在施工中遇到的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资料,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
它是保证被签证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工程造价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大多数工程项目一般投资大,建设周期较长,施工合同不可能对未来整个施工周期内可能发生的情况都作出预见和约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主客观条件变化给施工带来许多不可预见的不确定因素,项目投标报价主要依据是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发生的非正常未知变化的费用都做出预测。
因此,为维护承发包双方权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发生工程现场签证不可避免。
尤其是石油化工企业的建设项目,除新建项目外,有很多建设项目都是为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产能、消除安全环保隐患,对原有生产装置进行技术改造与扩建。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都是在生产装置内边生产边施工,与生产装置联系紧密,安全管理严格,地下管网与设施较多,受现场施工环境的限制、变化,设计与现场不符等许多情况的影响,不能按正常的施工组织进行施工建设,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许多不确定因素,会发生大量现场签证,发生的工程签证费用也较多,加大了项目造价控制难度。
现场签证规范要求
现场签证规范要求施工单位现场签证标准要求为标准各施工单位的现场签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万达商业地产股份管理制度汇编》(2022版)内容,特拟订以下有关要求,从2022年2月1日起执行。
1.2、签证名称应简明扼要,主题突出。
1.3、签证类别为正常类或特急类,一般为正常类。
1.4、签证单一式四份,施工单位填写签证时,须有经办人、施工单位代表签字、加盖工程章后有效,施工单位名称、工程章必须和中标单位名称一致。
2.2、监理受理签证后,在第一栏中验证并填写签证所涉及的现状,如果已经发生那么必须根据实际完成情况签署,须有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签字。
如签证内容无法按图纸或合同清单明确计量,或存在隐蔽工程等,监理单位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工程部和本钱部进行现场审核。
2.3、工程部签字确认接收。
3、现场签证审批单本联由工程部填写具体内容。
本钱部依据工程部填写的具体内容,计算发生的费用后报本钱副总、工程副总、总经理、集团本钱部依据审批权限进行签字审批。
要求:3.1、工程部填写内容应明确、具体。
包括:签证提出人、签证原因及理由、签证实施前情况、施工方法、工程量、施工部位。
如果签证内容已实施完毕,那么应签署已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机械台班数量,并对签署的工程量、工日、机械台班数量的准确性负责。
建议首选以实体工程量计量的方式,如无法确定具体工程量,那么应说清签证的具体事件,签署工日、机械台班。
要求咨询公司出具意见内容应条理清晰,如计算过程较多那么需附计算书,此表需经办人签字盖章,并对处理意见的合理性,计算工程量、综合单价的正确性负责。
3.3、本钱部对咨询公司出具的签证处理意见审核,填写本项签证发生的费用,明确计算依据、计算过程、结论,并对费用计算的正确性负责。
四、其他1、各方填写签证或签署意见时,须字迹清晰,内容简明准确,不得模糊其词、模棱两可,防止出现有歧义的语句。
2、监理、造价咨询、业主工程工程管理部、本钱部受理签证时,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暂拒绝受理,待符合要求后再受理。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签证抽查管理办法1 总则1.1目的为确保工程现场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重复签证、不负责任的签证和超权限签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定额以及公司现行计价办法,根据控股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现场签证的通知》和《关于重申规范工程现场签证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释义1.2.1 现场签证也被称作施工签证,工程造价理论又称它为工程变更,工程监理理论则称它为现场经济技术签证。
现场签证是指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以外,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而必须进行的各项工程及其耗用的工料和其它费用。
1.2.2 除合同价款外、或除标底价外、或除工程量清单外变化施工内容的文字记录。
1.3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直属企业及县市公司。
2 工程现场签证的范围2.1 设计变更签证、施工变更签证、零星签证。
2.2 变更全部或部分设计标高、管线位置、材料尺寸而增加施工工程量。
2.3 设计要求,需材料代用而引起的工程量费用的增加。
2.4 施工条件无法满足设计文本的要求,引起工程量的增加。
2.5 地下设施复杂,施工中遇地下不明障碍物施工难度增加。
2.6 变更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及时间致费用增加。
2.7 因季节、天气原因,为施工赶工导致成本增加。
2.8 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风雨、冰雹)或不可预见因素引起,进行补偿性的签证。
2.9 因特殊要求和工程的特殊性所造成的工程量改变,如用户要求改2.10 变入户安装位置、原来设计的合理位置有其他物体或要求作特殊保护、位移。
2.11 不可避免的突发事故引起的签证。
如:水管爆裂、必须停工、维修、甚至赔偿。
3 工程现场签证的原则3.1 实事求是原则;应严格把握签证量,实际发生多少签多少,不得将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以增大数量进行补偿。
3.2 做到现场签证;现场发生签证及时办理,不能结算时进行补签。
3.3 坚持签证有依有据;与签证有关的施工日志、施工进度表、施工备忘录、例会记录、施工照片等作为佐证,应及时搜集、整理、妥善保存。
关于变更签证管理规定的协议
关于变更签证管理规定的协议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合同变更、工程签证(以下简称“变更”“签证”)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协议:第一条:双方义务1.1承包人对于发包人正式发出的工程指令单,应及时、完整地的执行,并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要求。
1.2发包人应按照工程指令单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关价款。
第二条:关于变更办理的约定2.1发包人发出的工程指令单及相关表单,应有发包人有效授权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发包人指定的印章,否则承包人可以不接受。
承包人提交发包人用于结算价款的工程签证单,如果没有发包人指定的印章及有效授权人签字,发包人将不予结算费用。
2.2承包人申报的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及相关预算必须有效授权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承包人指定的印章,否则发包人可以不接受。
2.3双方指定的有效印章式样如下:(发包人印章式样)(承包人印章式样)2.4双方指定的有效签发人签字式样如下:发包人有效签发人:承包人有效签发人:2.5合同履约中,双方填制的变更签证等表单都应使用本协议后附的标准表单,否则发包人可以不予审核费用,承包人可以不予接受。
2.6双方都应设置变更、签证事项的台帐及单据交付记录。
变更签证上报的表单必须使用发包人规定的标准表单。
对工程量的描述应具有可复核性,禁止仅填写工程量数据,必须有相关的图说、照片等资料。
在附图、照片难以表示清楚时必须用文字表述清楚。
2.7现场所有实施的变更,均必须有发包人下发签字盖章的《工程指令单》(设计变更以工程指令单方式覆盖,由工程部备注区分)为前提,没有正式的《工程指令单》,承包人不得申报工程签证及相关费用。
2.9《工程签证单》必须连续编号。
遵循“一单一算”原则,即一份《工程签证单》对应一份《工程指令单》。
若为承包人发出的《工程联系单》而产生的变更签证,必须《工程联系单》、《工程指令单》、《工程签证单》三单相对应,承包人发出的《工程联系单》也必须连续编号。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为了规范现场经济技术签证(以下简称现场签证)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成本,保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请各施工单位(包括总承包商单位,下同)和参建各方遵照执行。
一、现场签证的适用范围:1、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从事合同范围之外的零星工程、零星用工、临时性工作所发生的费用;2、在设计变更通知单发出之前,施工单位已按原设计图纸完成了部分工作,因设计变更而拆除和废止,且在竣工图中无法作出反映的工程量;3、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所增加的费用;4、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人员、设备窝工及有关经济损失;5、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加;二、不可签证范围:1、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以内的工程量增加,可用竣工图反映的内容;2、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工程量增加,可用竣工图反映或签订补充合同的内容;3、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或预算定额中已包含的费用与项目;4、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而导致其自身增加的费用;5、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不得办理现场签证的内容。
三、现场签证的程序四、参建各方的工作内容(一)施工单位1、现场签证事项将要发生或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曙采基建管理中心,下同)和监理单位(辽河监理公司曙采监理部,下同),并用工作联系单将出现的情况、准备采取的措施、计划投入的资源、费用估算等以书面形式上报,请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到现场核实确认。
2、在现场签证事项发生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现场经济技术签证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同时还要留存影像资料,请求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到现场核实,并在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在现场签证事项持续发生的过程中,每天都要对完成的工程量或投入的人工、设备、机具等资源在确认单上记录,由现场监理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现场核实后签字确认。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必须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到现场核实确认。
3、在现场签证事项结束后,施工单位要及时汇总统计确认单中的工程量或发生的人工、设备、机具台班数量。
工程劳务合同签字不规范
工程劳务合同签字不规范
让我们来看一个典型的工程劳务合同签字不规范的例子。
在这个案例中,甲方为一家建筑公司,乙方为一个劳务承包团队。
合同内容涉及一项建筑工程的劳务分包工作。
在签署过程中,出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1. 签字人身份不明确:合同上甲方的签字并非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完成,而是一名普通员工的签名。
这样的签字没有法律效力,无法代表公司的意志。
2. 缺乏必要的印章:在合同签署页,甲方并未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这使得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受到质疑。
3. 签署日期不一致:甲乙双方的签署日期竟然不同,这在实际操作中是非常不正常的。
它可能意味着某一方在未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匆忙签字,或者存在后续补签的情况。
4. 缺少证人或公证:在一些重要的合同签署场合,为了增加合同的正式性和可执行性,通常会有证人在场或进行公证。
而在这份合同中,这些程序被忽略了。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来规范工程劳务合同的签署过程:
1. 明确签字人资格:确保签字人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有效授权书的代表,以保障合同的法律效力。
2. 使用正规印章: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证明公司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承诺。
3. 统一签署日期:确保甲乙双方在同一天签署合同,避免因签署时间差异而产生的误解和争议。
4. 引入证人或公证程序:在必要时,邀请证人参与签署过程或进行公证,以增强合同的正式性和可信度。
工程施工签证单监理意见
一、项目概况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13)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作为某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现将本次工程施工签证单的监理意见如下:二、签证单内容审核1. 签证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
经现场查验,施工单位提交的签证单内容与实际施工情况一致,符合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要求。
2. 签证内容符合合同约定。
签证单中涉及的工程量、材料、设备等,均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未超出合同约定。
3. 签证内容符合相关规范。
签证单中涉及的施工工艺、质量要求等,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签证单数量审核1. 签证工程量准确。
经现场核实,签证单中涉及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工程量相符,未发现虚报、漏报现象。
2. 签证材料数量合理。
签证单中涉及的材料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相符,未发现浪费现象。
3. 签证设备使用合理。
签证单中涉及的设备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未发现滥用现象。
四、签证单价格审核1. 签证单价合理。
签证单中涉及的材料、设备单价均符合市场价格,未发现明显偏高或偏低现象。
2. 签证总价合理。
签证单中涉及的总价与实际施工成本相符,未发现虚报、漏报现象。
五、签证单审批程序1. 施工单位提交签证单后,监理单位及时组织审核,确保签证单内容、数量、价格等符合要求。
2. 监理单位将审核意见反馈给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修改。
3. 施工单位修改后,监理单位再次审核,确保签证单符合要求。
六、监理意见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签证单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2. 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3.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签证单内容,及时完成工程量结算。
4. 监理单位将密切关注施工过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综上所述,本次工程施工签证单符合相关要求,我单位同意签证。
特此提出如下监理意见: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签证单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_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规范
工程签证管理制度_工程签证管理制度规范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建(维修)工程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行为,杜绝违规签证,加强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校基建、维修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签证主要是指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以外以及工程量清单漏项,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增减责任事件的签认证明。
办理工程签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学校有关规定。
工程签证不得违背工程招投标的内容、投标单位的书面澄清和承诺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含补充协议)的约定。
第三条办理工程签证的范围:所有新建、改扩建及维修工程。
第四条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图及其附件是工程建设施工的指导文件,原则上不得采用工程签证的方式组织施工。
二、工程签证流程第五条凡甲方、监理认为现场有需要乙方配合完成的工作时,经核准可以实施的,由甲方发出工程变更审批单,审批单上需明确需要处理的事项。
不论此项工作是否在乙方的工作范围内,乙方在接到工程审批后,应立即进行处理。
具体流程如下:甲方发出工程变更审批单——乙方邀请项目监理、跟踪审计人员、甲方代表共同到现场查看工作前的实际状况,并拍照共同确认(已完工程量需办理原始记录单)——乙方根据审批单内容办理工程签证,须详细注明做法及工程量,由甲方代表、跟踪审计人员、项目监理、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四方共同确认——乙方组织实施变更——完成后,甲方代表、跟踪审计人员、项目监理、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四方共同确认完成的工程量,拍照,签署工程量底单——乙方根据工程量底单,依据合同约定,上报工程量底单,呈报审计部门审计,并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工程签证内容主要包括:1.工程名称;2.签证日期;3.签证连续编号;4.签证事由及工程量(施工内容);5.签证涉及增加工程造价的预算(列表或列式明确表达式);6.备注;7.施工说明或施工简图;8.施工单位签证意见: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两人以上签字,加盖公章;9.监理单位签证意见:监理工程师、总监两人以上签字,并加盖项目监理部公章10.基建处管理部门审批意见:甲方代表或专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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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单不规范汇总
一、工程签证不规范
(一)签证不及时。
遇到问题不及时办理签证,到竣工决算时再补签证。
(二)签证工程量不完整。
签证中往往只计增加工程量部分,而对那些因变更而减少的分部分项工程故意漏签,虚增工程量。
(三)签证要素不齐全。
现场签证一般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但审计中发现,现场签证存在缺少一方甚至两方的签字,有的签证内容相互矛盾,偏离事实。
(四)现场签证不真实。
特别对一些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往利用其隐蔽性高及求证难的特点,高估冒算,弄虚作假,从而抬高工程造价。
(五)盲目签证,重复签证。
施工单位利用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对工程方面的有关规定不了解,对投标包干的项目或者不应该签证的项目进行大量的签证,有的签证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不认真核实就签字。
二、签证单不规范,
有的签证单只是建设单位一些人员在一张纸上签上一些文字和数字及名字。
隐蔽签证直接影响工程造价,为了提高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隐蔽签证和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实事求是做好隐蔽签证,应建立健全隐蔽签证制度和相关问责机制。
现借鉴发票管理模式,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提出工程签证管理中几项必备的内容:
首先、工程签证管理模式中要有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权力和应尽的义务以及没有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等内容。
其次、签证单中要素要明确。
如:建设项目名称,连续号码,基本联数[建设单位联、监理单位联、施工单位联、审计(审核)联],填单时间,签证项目内容、数量、简明图形,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现场人员签字等等。
第三、规定哪些签证属于无效签证。
(一)签证要素要齐全。
规定工程签证要素不全的,应为无效签证。
(二)签证要及时。
规定工程签证的时效,超过有效时间的签证应为无效签证。
(三)签证要有顺序。
规定工程签证必须按工程建设进程顺序进行签证,否则应为无效签证。
(四)签证内容相矛盾的应为无效签证。
(五)重复签证和盲目签证的应为无效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