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钢铁公司总图、土地管理办法
通货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心பைடு நூலகம்
当前和 今后一 个 时期 , 是钢 铁行业 发展 的重要战略机遇 期 , 也
是钢铁行业 重组整合 、 结构调整 的重要转折时期。
通 钢 集团将按照 省委省政府提 出的干万 吨 级 发展要
求 , 以党 的十 七 大精神 为指 引‘ , 认 真 贯彻 落 实科学
发展 观 , 全 面实施人 才战略 、 资源 战 略 、 品种战略
“ 长 白 山 ” 牌 系列 产 晶 为 士 , 现 L二形 成 了从 热 轧 扳 、 冷 轧 板 、 无 缝 钢
管 、 精 密焊 管 、 型 材 、 建材 等规 格齐 伞 、 品种配 套 的 完整 产 品 系列 。
有 1 9 种产 品 分 别 获 省优和 国家冶 金 产 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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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 、 党委 书记 : 安风 成
通 化 钢 铁 集 团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_卜简称 “ 通 钢 集 团 ” ) , 足 吉 林
集团铁路用地管理办法
集团铁路用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用地管理工作,规范铁路用地管理秩序,依法维护铁路用地权益,实现铁路用地资产保值增值,确保运输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用地管理办法》(xx开发〔2015〕202号)、《铁路土地综合开发实施办法》(xx办〔2014〕25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铁路用地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包括依法接收、留用、征收、征(拨)用、出让、转让、置换等方式取得的铁路运输生产用地、辅助生产用地、生活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第三条按照“集中统一、分级负责”的原则,集团公司对管内各单位铁路用地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服务,统一对铁路用地处置事项进行审批。
集团公司各土地权属单位和使用单位承担铁路用地管理主体责任,负有依法合规使用铁路用地和保护铁路用地的义务。
第四条铁路用地管理原则:以满足铁路发展规划、有利于运输安全为前提,以保证用地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促进土地经营开发为目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挖掘土地资源潜力,实现铁路用地管理规范和高效利用。
第五条任何个人和单位发现乱占、滥用铁路用地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制止,对违法使用铁路用地的行为有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六条土地房产公寓处作为集团公司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集团管内铁路用地的统一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等政策。根据国家政策和总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集团公司铁路用地管理制度和办法。
钢铁集团公司组织管理手册
钢铁集团公司
组织管理手册
组织管理手册
目录
组织管理分册
第一章前言
组织管理是企业管理运行的基础平台,对公司持续发展和长远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选择良好的组织管理模式,一方面可以明晰集团总部的功能定位,并确定合理的授权模式,把公司高层从各项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考虑公司的发展远景和战略,另一方面可以使子公司获得合理的权限,快速高效的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增加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增加盈利的可能性.
钢铁集团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高速发展中,随着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集团要成功地实现企业转型和管理变革,必须在确认自身战略的基础上,对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及业绩评估三元素进行整合,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配合与支持,建立新的集团组织管理模式.实际上,自2003年成立总部以来,开始探讨集团化组织管理模式;自2004年开始导入集中一贯制,工作重点主要是按照集中一贯制的要求,建立起作业长制和点检定修制,并在吉林、新钢铁、承德、唐山等子公司逐步推进实施.
与此同时,董事长先后几次去台湾中钢考察,最终确定以台湾中钢为标杆,并在宁波建龙开展试点.因此,远在东方大港的宁波建龙,全面导入中钢管理体系,如火如荼的开展学中钢,并在2004年,初步建立起具有建龙特色的专业化管理体系,其声势逐渐辐射到北方建龙.在控股公司的组织下,安排一批人员前往宁波建龙交流和学习,同时聘请中钢专家前来指导,自此中钢的管理思想和相关资料开始流入北方建龙.其后,宁波建龙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一批骨干人员逐渐调转总部及北方建龙,在专业化管理方面,开始逐步与中钢管理体系对接,但尚不系统.一直到2006年8月30日,召开中钢
煤矿开采的矿区土地管理
通过土地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提高 土地利用效益,促进矿区经济社会的可持 续发展。
保障矿区居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 平正义,防止因采矿引发的土地权益纠纷 。
矿区土地管理典型案例分析
某大型煤炭企业矿区土地管理制度建设案例:该 企业制定了一系列矿区土地管理制度,明确了各 级政府和企业在矿区土地管理中的职责和权利, 实现了矿区土地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经济发展
有效的矿区土地管理有利于优 化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 率,促进矿区经济发展和产业
升级。
02 矿区土地资源的 利用与保护
矿区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
工业用地
用于矿区内的厂房、仓 库、设备安装和维修场
所等。
住宅用地
为员工提供住房和生活 设施,保障员工生活需
求。
商业用地
满足矿区内的商业活动 需求,如餐饮、购物等
煤矿开采的矿区土地管理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31
contents
目录
• 矿区土地管理概述 • 矿区土地资源的利用与保护 • 矿区土地的权属与争议处理 • 矿区土地管理的实践与案例 • 矿区土地管理与环境保护
01 矿区土地管理概 述
矿区土地管理的定义与目标
定义
矿区土地管理是指对因采矿活动而占 用、破坏的土地进行科学管理和合理 利用,以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 协调发展。
安全管理制度之炼铁厂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安全管理制度之炼铁厂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炼铁厂的固定资产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炼铁厂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机器、工具、交通工具、仪器等。
第三条炼铁厂固定资产的管理遵循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经济的
原则。
第四条炼铁厂固定资产管理的目标是保证资产安全、降低资产损耗、
提高资产利用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资产申购、验收与登记
第五条资产的申购应按照炼铁厂的发展规划、生产需要和经济性原则
进行申购计划的编制和审核。
第六条资产的申购程序包括填写申购申请、申购审核、申购批准等环节。
第七条资产的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工作应由专门的验收
人员进行。
第八条资产的验收包括外观验收、功能验收和数量验收,验收结果应
详细记录并签字确认。
第九条资产验收不合格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退换手续。
第十条资产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资产名称、
型号、数量、品牌、供应商、采购日期、价格等。
第三章资产保管与使用
第十一条资产保管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应
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资产保管应符合“三清四放”原则,即保管人员要依照规定
的标准进行清洁、检查和保养,闲置的资产应妥善摆放和存放。
第十三条资产的使用应按照相应的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保证安全、
稳定、高效。
第十四条资产的使用应符合科学、规范、经济的原则,避免过度使用
和滥用。
第十五条资产的报废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废的资产应进行清理、处理和登记。
企业总图管理制度
企业总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总图管理工作,提高企业总图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级管理人员以及涉及企业总图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企业总图是企业的发展规划,涵盖了企业的战略、目标、资源配置、组织结构等方面内容。
第四条企业总图管理是企业实现长期发展目标的重要管理手段,是企业战略决策的依据。
第五条企业总图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统一和协调的原则,确保企业总图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企业总图管理应与企业经营活动相互配合,确保企业总图的贯彻实施。
第七条企业总图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由企业总图管理委员会负责起草,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八条企业总图管理委员会是企业总图管理的决策机构,由公司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包括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
第九条企业总图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和确定企业总图的修订和实施方案。
第十条企业总图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由企业总图管理委员会负责,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二章企业总图的编制
第十一条企业总图是企业的发展规划,包括中长期发展方向、战略目标、资源配置、组织结构等内容。
第十二条企业总图的编制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系统设计和综合考虑的原则。
第十三条企业总图的编制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全面考虑各方面因素。
第十四条企业总图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企业基本情况、产业结构、市场分析、竞争环境分析、企业资源、发展战略等。
第十五条企业总图的编制由企业总图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统一由专业人员负责撰写。
第十六条企业总图的编制应经过多方面的调研和论证,确保其合理性和科学性。
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
附件2:
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制定《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管理办法》适用于已公告的符合《规范条件》的钢铁企业(以下简称规范企业)。
第三条《管理办法》旨在对规范企业进行事中事后管理,对规范企业在年度审查、变更、整改和撤销资格方面进行监管,是各级工业主管部门对规范企业开展动态管理的依据。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规范企业的年度复核、变更公告、举报核查等动态管理工作。
第五条地方工业主管部门按照《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要求,负责本地区规范企业的监管、变更审查、配合工业和信息化
部复核等工作。
第六条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负责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和维护企业信息库和年度审查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规范管理信息汇总工作。
第七条规范企业应自觉遵守《规范条件》,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接受相关监督检查。
第八条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有权对规范企业涉及不符合《规范条件》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三章年度审查
第九条规范企业应于每年3月底前网上提交上年度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求见附1),由各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企业直接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时抄送所在地的省级工业主管部门。
第十条规范企业应在自查报告中按照《规范条件》和《管理办法》要求,对企业在保持《规范条件》、情况变更和改进提升等方面进行重点说明。
第十一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行业相关机构和专家建立专家
委员会,对自查报告进行审查,并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复核。
铁路土地管理制度
铁路土地管理制度
一、铁路土地管理制度的背景
铁路土地管理制度的形成源于对铁路行业发展的需求和土地资源管理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铁路运输业的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铁路土地管理存在着土地使用不合理、规划不科学、资源浪费等问题,影响了铁路运输的效率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加大了对铁路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以规范铁路土地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促进铁路运输的高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二、铁路土地管理制度的内容
铁路土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对铁路土地的征收、使用、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1. 征收:铁路土地的征收是指铁路公司依法对需要建设或使用的土地进行勘测、划界和补偿的程序。征收土地应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公平、合理和合法。
2. 使用:铁路公司应按照土地规划、利用规定,对征收的土地进行合理利用。在保障铁路运输业需求的前提下,应尽量保留土地的自然生态环境,并且按照土地规划要求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3. 管理:铁路土地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土地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土地使用规范和监督措施,加强对土地利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4. 保护:铁路土地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护和维护土地资源的生态功能,防止土地资源的滥用和浪费,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铁路土地管理制度的现状
当前,我国的铁路土地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之处。首先,存在土地管理法规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执法不严格等问题,导致铁路土地管理不规范,存在乱占乱用现象。其次,地方政府和铁路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也影响了土地管理的顺利开展。再次,铁路土地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地区存在管理滞后、效率低下的情况。
从创效角度看钢铁企业总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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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资讯 S CI EN CE & T EC HNO LO GY I NF OR MA TI ON 企 业 管 理随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十年
的时间钢铁产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是
我国钢企也正面临着挑战,从原材料到成
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导致企业经济效益
和社会效益难以同步增长。因此,钢铁企业
需要积极寻求内部挖潜,不断的进行技术
改造以创造新的效益增长点,其中总图管
理就是改进的一个重要环节。总图管理包
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运输方式、管线及通
道、环境绿化管理等方面,完善的总图管理
体系是企业发展的有力助推器[1]。
1 总图管理的重要作用
1.1总图管理是一项基础工作
钢铁企业的总图管理一般是指对钢铁
企业总平面图的管理,主要涉及不同厂区
的综合平面图和比例地形图的管理、厂区
构筑物和新建建筑物的定位、测绘及查处
违章建筑等内容。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如某
厂建筑进行扩建,需要能反映厂区现状的
总图资料,但只能提供刚最初的设计总图,
而厂区十多年来逐步改造、增建的建筑物
等资料残缺不全,使设计工作变得十分被
动。因此,总图管理应从筹建开始,按生产
和建设不同阶段进行较全面的管理。为使
钢铁企业的生产和建设能按总体规划的要
求实施,对企业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这样
可以促进企业生产,还可以为企业提供良
好的生产及生活环境,最终使得经济效益
提高。因此,加强企业的总图管理是一项重
要的工作[2]。
1.2总图管理是钢铁企业稳定、安全生产
的重要保证
总图管理工作做的好、坏直接关系到
企业的整体布局及日后的扩建、改建、及设
备生产安全。例如,地下管线由于标识不
铁路用地管理办法.doc
铁路用地管理办法
加强铁路用地管理,适应铁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建设发展需要。下文是铁路用地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铁路用地内容
学科:土地科学及管理
词目:铁路用地
英文:land for railway
释文:铁道线路及场站用地,包括路堤、路堑、道沟及护路林、其他附属设施及铁路留用地,地铁地上部分及出入口等用地。据中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截至1996年10月31日,中国铁路用地总面积为323.0千公顷(484.5万亩),占交通用地总面积的5.9%。1996年底,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56678千米,全国铁路分布密度为0.6千米/100平方千米。东北区铁路面积及分布密度居全国第一,铁路用地面积占全国的26.9%,分布密度达1.51千米/100平方千米。从各省(区、市)来看,黑龙江省铁路用地面积最大(44.5千公顷),海南省最少(仅0.4千公顷)。
铁路用地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用地管理,适应铁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建设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
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土地统一管理的原则下切实做好本部门用地的利用管理,制止乱占、滥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第三条铁路用地属于国家所有,由铁路部门利用和管理,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条铁路用地是指铁路部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包括留用的和征(拨)用的运输生产用地、辅助生产用地、生活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钢铁管理方案
钢铁管理方案
为了提高钢铁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一套科学且可行的
钢铁管理方案至关重要。本文将探讨钢铁企业的管理需求,并提出一
些具体的管理方法和措施。
一、管理需求分析
钢铁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管理需求多样且繁杂。为
了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要求:
1. 生产管理需求:钢铁企业需要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减
少资源浪费,保障产品质量,并能及时响应市场需求。
2. 资源管理需求:钢铁企业需要合理规划资金、人力、设备等资源,确保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并控制成本,提高利润。
3. 员工管理需求:钢铁企业需要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培
养和吸引高素质人才,提高员工绩效和满意度。
4. 安全环保管理需求:钢铁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
护管理体系,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钢铁企业管理方案
基于以上对管理需求的分析,本文将针对钢铁企业的不同管理领域
提出相应的管理方案。
1. 生产管理方案
(1)建立生产计划管理系统: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资源情况,合
理安排生产计划,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2)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质
量标准和品控流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3)推行精益生产理念:通过减少浪费和提高生产效率,实现资
源的最大化利用,降低生产成本。
2. 资源管理方案
(1)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合理规划资金运作,确保企业的运营资
金充足,同时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2)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培训
和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工作积极性。
集团公司土地管理办法
XXX集团公司土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生产经营建设用地需要和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土地管理。
集团公司控股公司土地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包括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通过行政划拨、有偿使用以及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
本办法所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利用规划与计划、新增用地、土地利用与保护、土地处置及监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土地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土地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取得,规范使用土地;
(二)统筹规划,节约集约用地;
(三)有效盘活,合理处置土地;
(四)加强监督,维护公司土地权益。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土地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土地办)设在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统一负责集团公司土地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研究国家土地法律政策环境,指导、监督所属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土地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及相关用地标准,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土地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审定所属企业土地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指导所属企业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手续,协调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五)负责重大土地复垦项目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初审工作;
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 “ 一
五 ” 时期 , 通 钢集 团在 “ 装备大 犁化 、 工
艺 现 代化 ” 的原 则指 导 下 , 立 足 全 而 协调 可持续 发
展 , 借 助 新 体 制 优 势 , 加 快 推 进 :I二业 技 术 和 装 备 水 平
的进 程 ,
到
十 “ 一
五 ” 末 , 通 钢集团将通 过 挖潜 、 改
了各 项 :I_I 作 有效 衔 接 , 使管 理 能 力和 生 产 效 率逐 步提 高 。 集 团 有 1 7 种 产 品分 别 获 省优 和 国 家 冶金 产 品 金 “
杯奖 ” , 带 肋钢筋被 国家技 术监督局 批 准 为免检产
品 。 ~112 0 0 7 年 末 有望 实现 年 产 钢6 0 0 万 吨 的规 划 目标 j
造 、 新建 、 扩建 、 配 套 、 购并重组 等途径 , 实现 年产
钢 10 0 0 万 吨 以 卜, 把 通 钢 建 设 成 为强 势 化 企 业 、 学 习
通 钢集 团公 司两 级 党组 织立 足 改革 , 进 一 步解放
Leabharlann Baidu
思 想 , 在2 0 0 6 年成功实现 了整体改制 . 实现 了联合重 组 , 从而进一 步完善了集团功能定位 . 形 成 了 “ 决策 一 执行一 监 督 ” 的管理 闭环 , 在规范母 子公 司运 作 , 薪酬体系等方面 , 相继 出台了一 系列配 套制度 , 确保
集团土地管理制度
集团土地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和优化土地管理,保障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增值,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旗下所有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使用。
三、土地管理部门
集团设立土地管理部门,由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管理集团的土地资源。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资源的规划、开发、招拍挂、出租、交易等工作。
四、土地使用权
集团土地使用权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团自有土地使用权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授予,集团自有土地使用权由集团所有。
五、土地规划
集团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土地规划方案,包括土地开发、建设项目规划等。土地规划需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六、土地开发
集团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土地开发工作,包括土地整理、平整、绿化、建设等。土地开发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规划要求。
七、土地招拍挂
集团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土地招拍挂工作,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增值。土地招拍挂需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并公开透明。
八、土地出租
集团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土地出租工作,确保出租土地的合法合规。土地出租需经过合同签订,并保证租金的合理性。
九、土地交易
集团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交易工作,包括土地买卖、转让、抵押等。土地交易需经过评估、公示、备案等程序。
十、土地监管
集团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对土地资源进行监管,确保土地利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对违规使用土地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
十一、附则
本管理制度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并不断完善和调整。对于集团的土地管理工作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十二、总结
办法-铁路用地管理办法
办法铁路用地管理办法
办法铁路用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管理目的
铁路用地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规范铁路用地的管理,保障铁
路建设和运营的正常进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铁路用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铁路用地的管理
第三条铁路用地的分类
根据用地性质和功能,铁路用地可分为铁路建设用地、铁路经
营用地等。
第四条用地管理主体
铁路用地的管理主体为铁路管理机构,其具体工作由地方铁路
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完成。
第五条用地管理权限
铁路管理机构负责对铁路用地进行规划、征收、招拍挂、出租、使用等管理工作,地方铁路行业主管部门协助完成具体操作。
第六条用地规划
铁路用地建设规划应符合国家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相关规定,
确保用地合理利用,符合铁路建设需求。
第三章用地管理程序
第七条征收程序
铁路用地征收须经相关程序,包括公告征收、协商征收、评估
征收等,确保对被征地权益的维护。
第八条招拍挂程序
铁路用地招拍挂应进行公开透明竞争,遵循规范程序,确保用
地管理合法有效。
第九条出租管理
铁路经营用地的出租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保障租赁双方权益,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第四章用地管理监督
第十条监督机制
建立铁路用地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用地管理工作的监督,保障管理程序合法公正。
第十一条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用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保障国家和社会利益不受损害。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解释权
有关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铁路管理机构所有。
结语
铁路用地管理办法的出台,为铁路用地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依据和操作规范,有助于推动铁路建设和运营工作的健康发展。希望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遵守本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用地管理,确保铁路用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一、施工总图及暂设管理规定
一、施工总图及暂设管理规定
一、施工总图及暂设管理规定
1. 项目部和北京燕化监理组是常减压装置施工总图及暂设的归口管理单位,对厂区施工总图及各类暂设工程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2.各施工单位必须在开工前20天编报各施工界区及暂设区的平面布置图(平面图的比例按1:500或1:200绘制),并报项目部和北京燕化监理组审查批准。
3.平面图的内容应按规定执行,包括施工水、电、道路及各类临设建筑的布置、规格、标准和面积等,同时要包括安全、消防等条件。
4.各单位在指定区域内规划的临时设施,应满足安全使用的条件,并充分考虑消防、排洪等要求,临时设施的标准由各单位自行掌握,但不得建设永久性或半永久性设施。
5.在各自的施工区域内各单位原则上可以自行规划小型暂设,主要用于材料堆放、混凝土搅拌,在主生产装置区原则上不得安排住宿。
6.各施工界区内的临时用电,必须要满足安全用电的规程及常减压装置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不允许乱接乱拉,以免发生人身意外事故。
7.各单位自行规划的各类暂设由各单位负责实施,并承担相应的日常维护,属项目部管理范围的临时设施,施工单位不得私自操作和拆装。
8.现场用电、用水应执行有关规定。
9. 进入厂区施工的各单位必须切实保护好现场的临时供水、供电、通讯、道路、防洪、防雷击、消防以及方格网坐标点等设施,当发生意外时,应立即向北京燕化监理组或项目部报告,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10. 当发现有损坏各类临时和永久性设施的行为时,必须追究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的责任,处予1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同时承担全部修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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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打造
Q/TGGF 通钢集团股份公司企业标准
Q/TGGF.GL-L3-17-2015/A 通化钢铁公司总图、土地管理办法
2015-11-11发布2015-11-11实施
目次
前言.............................................. XI 通化钢铁公司总图、土地管理办法.. (1)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总图管理办法 (1)
4 总图规划的编制 (1)
4.1 通钢股份公司运营发展部是辖区内总图管理的主管部
门,具体负责指导总图规划的制定参与总图图纸的审查。
(1)
4.2 在辖区内承担总图设计的部门,必须具备相应的规划
设计资质。 (1)
4.3 编制总图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辖区远景发
展的需要,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布局,必须符合总体规划,应使总图布置科学合理。坚持少占地、少拆迁,尽量
利用原有设施的原则。 (1)
4.4 总图设计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放火、防爆、防洪、
满足交通管理的需要,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先进美观的要求。 (1)
4.5 辖区内工业及民用设施的设计要同时完成美化、绿化设计,确保美化、绿化与工程施工同步完成。 (1)
4.6 新区开发和老区改建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不得妨碍长远发展的需要。 (1)
4.7 总图设计图纸必须给全建筑物的转角、所有管线的拐
点、变坡点、变径点、分叉点、管井等特征点的坐标和标高。设计变更通知单,与总图位置有关的,设计院要给出
变更后的坐标和标高。 (1)
4.8 编制总图规划所依据的测量及其他基础资料必须准确,设计者要经现场踏勘核对后再使用。 (1)
4.9 总图规划的管理及实施 (1)
4.10 在辖区内从事总图规划管理,实施工程建设的单位必
须依据本办法和审查批准设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构造物及管线的位置,确因设计不合理或地
下有障碍物影响,需要改移设计位置的,应由建设单位通知原设计单位修改。对于工期紧张,由原设计单位修改影响施工的,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通知运营发展部到现场
共同确定改移位置,由施工单位按要求实测竣工图。 (2)
4.11 对于有设计的建设项目,设计图纸经审查批准后,施
工单位必须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量单位按坐标定位,经复测批准后方可申请正式开工,对于没有复测报告
的项目,监理单位不得批准开工。 (2)
4.12 对于没有设计的建设项目(含埋地管线),建设单位
或个人必须到运营发展部填报审批表,经审查同意,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核发临时建设或永久建设规划许可证,然后办理土地管理等其它手续后方可实施。原则上永久建筑建设单位需委托设计院进行设计,临街建筑物要有立体
效果图。 (2)
4.13 在辖区内从事工程建设的单位,要按监理批准的位置和大小搭设施工暂设,并应在工程竣工一个月内自行拆除。 (2)
4.14 辖区内各单位自己设计的美化、绿化工程,建设单位应到运营发展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含有构筑物和管线的项目要按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2)
4.15 辖区内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4小时
通知运营发展部参加验收,对无故不通知总图管理人员参加验收而自行隐蔽的,总图管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挖
开重验,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2)
4.16 在辖区内从事工程建设和施工的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测量控制点,确属工程占位,施工单位要提出书面申请到运营发展部办理占位手续。 (2)
4.17 上级规划管理部门征询意见的建设项目,由运营发展部提出规划意见,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签署办理。 (2)
4.18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随时
接受总图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无故不配合检查的单位总图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施工。对检查不合格的,按公司
的有关规定处理。 (2)
4.19 严禁在批准的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及其它设施。临时建设工程和临时用地的期限,要严格按审批期限执行,一般不超过两年,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期限使用的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满或公司需要时,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用地无条件收回,公司不予以安置和补偿。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性质、位置、面积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建成后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扩建、改建。
(2)
4.20 各单位应设兼职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办法,监察违
法、违章行为,协助规划管理科工作,保护所管辖区域(或施工区域)内的测量控制点。 (3)
4.21 罚则 (3)
4.22 在辖区内未取得规划管理科批准手续而进行建设的,
根据情况责令停止建设,影响规划的限期拆除并对建设单位通报批评,罚款五千至一万元。不影响规划的,对建设单位通报批评、罚款三千至五千元,并向财务部门交纳工程造价2%的测图费,罚款由考核部门在单位奖金中扣出。
(3)
4.23 对于有设计的建设项目,对未提交测量成果或经审
核、验线、复测不合格而擅自开工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三千至五千元。工程竣工总图资料不合格的按规定扣留竣工资料保证金。工程竣工三个月后施工单位仍提不出合格总图资料的,保证金扣留,作为委托测量
费用。 (3)
4.24 辖区内没有设计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经审查
批准后,要向财务部门缴纳工程造价2%的竣工图保证金。工程竣工一个月内,施工单位要向规划管理科提交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实测的竣工图,返还竣工图保证金,逾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