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验状态控制规定
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方法和管理规定
武汉联宇技术有限公司
请示报告
联宇请字[2015]00*号
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的方法和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正常有序进行,乱堆乱放现象,技术状态的管理,产品质量能够溯源、追究问责、解决质量纠纷,更好的促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推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生产车间、质量管理部、仓库、软件部。
三.具体规定
仓库应对采购回的原材料及生产合格的半成品入库后进行标识(这些标识包括半成品或零部件的名称,数量,划分区域等);在产品出厂发货时,仓库应在产品包装表面对产品进行型号或编号辨别性的标识。
质量管理部在生产的过程中对产品检验和试验状况进行标识,应采用标记法进行。
绿色(合格)、黄色(返工)、红色(不合格),质量管理部应以产品贴标形式对产品状态进行区分及隔离。
生产车间对半成品、成品、待检品、调试测试区等进行区域划分。
车间生产合格的出厂产品由生产部编写产品型号与出厂编号提交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必须将标有产品型号及出厂编号的合格证贴上,并对产品编号及型号存档记录。
必须具有唯一性,能达到可追溯的目的。
软件部应对软件产品的版本号、功能版本登记。
在产品交付后,软件版本有
更新时,需及时更新并替代原有版本并登记记录,必须具有唯一性,能达到可追溯的目的。
以上部门确保产品实现过程中需要标识的每个环节对产品进行唯一性标识,标识需清晰,必要时进行登记存档,能达到可追溯性,检索的目的。
产品检验规章制度
产品检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品检验工作,保障产品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企业的产品检验工作。
第三条产品检验是指通过对产品的外观、结构、性能等方面的测量、检验,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的过程。
第二章产品检验的责任第四条产品检验属于生产部门的职责,生产部门必须配备足够的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确保产品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经过培训合格的检验人员才能参与产品检验,检验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检验工作。
第六条进行产品检验的检验人员必须对产品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有充分的了解,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产品检验的程序第七条产品检验按照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主要包括以下程序:(一)接收产品:产品到达时,需要经过接收检验,检验接收产品的完整性和数量是否与送货单相符;(二)首检:首检是对产品进行外观、结构等方面的初步检验,确保产品的基本质量;(三)过程检验: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产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产品符合生产要求;(四)成品检验:对生产完成的产品进行全面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五)出厂检验:最终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八条对于不合格品,需要进行返工或销毁处理,确保不合格品不流入市场。
第四章产品检验的记录和报告第九条每次产品检验都需要进行记录,包括产品的检验时间、检验结果、检验人员等信息。
第十条检验报告需要详细记录产品的各项检验结果,同时标明产品的批次和生产日期,以便产品追溯。
第五章产品检验的监督第十一条公司管理层有责任对产品检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产品检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部门有责任对产品检验工作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确保产品检验工作的纪律性和严肃性。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经过公司管理层审批。
第十五条对于本规章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产成品检测规章制度
产成品检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产成品的检测工作,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检测责任1.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检测管理体系,明确检测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企业负责人应当对检测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对检测结果负最终责任。
1.3 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岗位的资质和技能,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检测工作,严格遵守检测流程和要求。
第三章检测流程2.1 产品检测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内部标准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2 产品检测包括初检、复检和确认检测三个环节,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应当明确职责,配合协调完成检测任务。
2.3 产品检测前需要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四章检测标准3.1 产品的检测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2 检测标准应当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测量、性能测试等内容,确保产品的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3.3 如果产品有特殊要求,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测标准,并在检测中加强重点检测内容。
第五章检测记录4.1 产品检测过程应当记录详细的检测数据和结果,包括检测时间、检测人员、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信息。
4.2 检测记录应当真实可靠,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4.3 检测记录应当保存一定的期限,以备日后查阅和核查。
第六章不合格处理5.1 如果产品检测不合格,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或处理。
5.2 不合格产品应当及时隔离和标识,确保不合格产品不会流入市场或影响正常生产。
5.3 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原因应当进行分析和整改,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第七章监督检测6.1 企业应当建立监督检测机制,对检测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检测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6.2 监督检测应当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6.3 监督检测结果应当及时通知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对检测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质量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厂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在本厂范围内实施,质检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及控制程序、计量管理制度,各种标志的用途和定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第二章: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及控制程序第一条质检部的基本职责:1、负责原材料外购件、外协加工件、毛坯、半成品,制程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 、负责各种仪器,量具校验及管理。
4 、负责客户之抱怨,分析处理。
5 、负责统计技术之运用及各类检验报告整理。
6 、员工品质教育之规划与训练。
7 、各种检验标准之制定。
8 、各进料制程品保,检验之执行及分析记录。
第二条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制程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
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第四条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 (质量宣传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分析员)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反操作规程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公司领导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第五条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或者已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成品、考查检验工作质量。
第六条做好计量理化探伤工作、严格量检具,周期检定,量具维修工作,保证方法准确。
第七条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随《产品工序检验流程卡》流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交质检部办手续处理。
检验前,检验员须先做到了解产品,了解工序,确定责任区内的检验量,灵便检验方式。
成品质量检验管理规定
成品质量检验管理规定一、目的成品质量检验是为了确保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的要求,以及满足客户的质量需求。
本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立成品质量检验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以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产品的质量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企业的所有成品质量检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外观、尺寸、性能等方面的检验。
各部门及人员在进行成品质量检验时,都必须遵守本规定的要求。
三、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成品质量检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客户导向:成品质量检验的目标是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确保产品符合客户的质量要求。
3.全员参与:成品质量检验是全员参与的工作,每个岗位的人员都应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积极参与检验工作,共同提升产品的质量水平。
4.持续改进:成品质量检验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通过分析检验结果和客户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检验方法和标准,不断提高检验效率和准确性。
四、成品质量检验管理要求1.检验计划制定(1)每个产品都应制定相应的成品质量检验计划,明确检验的内容、方法和标准。
(2)检验计划应包括成品的样品数量、抽样方法、检验频次等要素,确保检验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2.检验设备与环境(1)成品质量检验需要使用合适的检测设备和仪器,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检验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保持其在正常工作状态。
(3)检验环境应符合检验要求,避免外界因素对检验结果的影响。
3.检验人员要求(1)成品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检验方法和标准。
(2)检验人员应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不断更新检验知识和技术。
4.检验过程控制(1)检验过程中应按照检验计划执行,确保检验方法的正确执行。
(2)检验记录应完整、准确地记录,并进行妥善保存,以备查阅和追溯。
5.异常处理与问题解决(1)如发现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或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或客户手中。
产品监视和状态管理规定
产品监视和状态管理规定1 目的对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进行标识,以确保只有经过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才能投产、转序和出公司。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产品生产的全过程。
3 职责3.1 质检部是产品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以下简称状态标识)的归口品管部门,负责状态标识的实施和管理。
3.2 待检状态标识由交验部门负责标识,其它状态标识由质检部负责标识。
4 工作程序4.1 产品监视和测量状态的分类。
4.1.1 待检:产品未经检验或等待检验的。
4.1.2 合格:产品已经检验,结论为合格的。
4.1.3 不合格:产品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
4.1.4 待加工:上道工序已合格,本道工序尚未加工的。
4.1.5 回用:产品不符合规定的要求,经评审处置同意使用的。
4.1.6 料废:由于铸件、原材料缺陷造成的废品。
4.1.7 工废:由于机加工责任造成的废品。
4.2 标识的方式状态标示的方式有标识卡、标识牌、产品流转卡和区域标识等,需要时,也可在产品上用记号笔等写标识。
4.3 状态标识的管理4.3.1 产品待检状态的标识。
操作工在本道工序完成,产品自检合格后,应在放置已加工产品的产品周转箱内或产品上挂上“待检”标识,需要时也可由质检部门将产品放在待检区域,等待质检员进行检验。
4.3.2 其他状态标识,均由质检部在经过检验或评审处置复验后,分别在产品周转箱内放上相对应的标识。
4.3.3 不合格品、料废件、工废件,除进行标识外,还应进行隔离堆放或堆放在相关区域。
4.4 状态标识的放置或更改,除“待检”状态标识,由生产车间或操作人员进行外,其余都由质检员进行。
4.5 负责产品采购、制造、贮存、发放的部门应妥善保护状态标识,不准擅自动用不合格品和废品,以确保只有通过了规定的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才能使用、转序和出公司。
4.6 对任何状态不确定的材料和产品(即可疑材料或产品),必须由质检员查清其状态,作好标识后,才能生产流转。
4.7 当顾客有要求时,公司必须满足顾客附加的验证/标识要求。
检验与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制订单位
版本
发行编号
页次
二阶
品管部
4.3特采:产品发现有品质缺陷无法按规定标准验收,但不影响主要功能,且经品管主管核准仍可接受者。
5.相关文件
5.1《抽样检验规范》
5.2《IQC作业指导书》
5.3在制品检查工作标准卡
5.4《QA品保作业指导书》
6.作业程序:
6.01总则:汽车用产品:在进料或制程或成品采用目视或OK或NG等计数据之抽样计划必须以零缺陷接收,除非客户允许(需附客户书面之同意)。
放置合格料
区分为:合格区
放置特采料(有特采标识)
不合格区:需报废或生产线退不合格之材料、物品(予以适当包装)放置于此区域。
6.3生产线:
6.3.1半成品及成品由各班班长依物料之状态,分别置于各种标示架上,或容器中。
(1)合格标示:品管单位在各工序即时检验后的合格品,需在TST生产流程传单上签名,备料QC对合格料在备料生产传单上盖兰色ACC章。
(2)不合格标示:
生产单位在各工序即时检验后的不合格品,需在TST生产流程传单上签数量,放置在不合格相应槽中,生产部门将自检不良放置在指
文件类别
文件编号
制订单位
版本
发行编号
页次
二阶
品管部
定不合格品槽或红色栏中。
备料QC对不合格料在备料传生产传单上盖红色REJ章。
6.3.2产品各种状况置于以下各区:
待检区:由生产线人员放置,供品管员检验的区域。
6.5当客户要求时必须满足客户附加验证、标识要求,由客户服务部用书面通知。
7.附件:
7.1 IQC接收标签/IQC特采退货标签/IQC特采标签
7.2 QC ACC/QC REJ章
产品质量检验与控制措施
产品质量检验与控制措施一、引言随着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产品质量检验与控制措施是确保产品流向市场前合格、符合规定的重要环节。
本文旨在探讨产品质量检验与控制措施的重要性以及常见的检验方法和控制措施。
二、产品质量检验产品质量检验是通过一系列实验和测试来评估产品是否达到预定的标准和要求。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产品质量检验方法:1. 外观检验:外观是产品质量的第一印象,所以外观检验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仔细观察产品的外观,检查是否存在裂纹、瑕疵、异味以及任何其他不合格的问题。
2. 尺寸检验:尺寸检验是通过测量产品的尺寸来核实其准确性。
将产品与标准尺寸进行比较,以确保其尺寸在可接受范围内。
3. 功能性检验:功能性检验旨在评估产品是否按照设计和功能要求正常运行。
通过对产品进行各种测试,例如耐久性、性能等方面的测试,以确保产品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
4. 材料检验:材料检验是对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检验,以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检查原材料的成分、强度和耐用性等特性,以及确认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法规要求。
三、产品质量控制措施除了产品质量检验外,企业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控制产品的质量。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产品质量控制措施:1. 供应商评估:企业应该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他们提供的原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定期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估,以确保所购买的原材料符合要求。
2. 生产过程控制: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生产工艺和流程,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
例如,通过使用自动化设备和仪器来监控生产过程,确保产品在每个生产阶段符合标准和要求。
3. 员工培训:员工是产品质量的重要保障,他们需要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来确保产品的质量。
企业应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和质量意识,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产品质量控制工作。
4. 销售后服务:产品的质量不仅仅局限于生产过程,企业还需要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来解决用户遇到的问题。
检验状态标识规定
产品检验状态标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产品检验状态的管理,规范各工序之间的流程交接,防止不合格品被使用或非正常转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产品检验状态的分类产品检验状态分为待检状态、已检合格状态和不合格状态。
待检验状态指尚未经过检验的状态;已检合格指产品经过检验处于满足图样、工艺、质量要求的状态;不合格指产品处于不满足规定要求的状态。
第三条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方法(一)产品检验状态统一采用Q/WB RD-JY-43-0《产品状态检验标识》规定的标识卡进行标识,未挂标识卡的产品属待检状态。
(二)已检合格的产品,由专检人员和操作者负责将标识卡填写完整并签名后挂在指定部位,表明可转入下道工序。
(三)不合格的产品,由专检人员在产品状态标识卡“不合格”前用红笔标注“不”字并签名后挂在指定部位,表明不得流入下道工序。
(四)合格品标识一律采用帆线拴挂,严禁采用金属丝。
第四条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部位(一)采购产品检验后,将标识挂在其堆放处、盛装物上或易见部位上。
(二)铁芯完工后将标识挂在低压侧夹件螺杆上。
(三)油箱完工后,将其标识挂在箱沿法兰孔上;组部件(箱盖、储油柜、联气管等)完工后,将标识挂在易见螺孔或部位上。
(四)夹件完工后,将标识挂在易见螺孔上;零(部)件等完工后,将标识挂在其堆放处、盛装物上或易见部位上。
(五)线圈完工后,将其标识挂在引线出头上;绝缘零(部)件等完工后,将标识挂在其堆放处、盛装物上或易见部位上。
(六)干变车间线圈完工后,将其标识挂在引线出头上;器身装配完毕后,将其标识挂在低压侧铜排上。
(七)器身装配完毕至总装配完工后,将标识挂在低压侧螺杆(铜排)上。
第五条产品检验状态的销毁(一)总装车间检验员负责将上道工序流转下来的产品标识进行收集,连同试验记录卡一起交试验站。
(二)成品试验合格后,由试验站出具产品合格证明书、铭牌确认;同时负责将各工序流转下来的产品标识进行集中销毁。
GJB9001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GJB9001产品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1 范围为了对生产各阶段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并对检验和试验状态按规定方法进行标识、确保合格的产品转序和发货,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文件对采购产品(包括顾客财产、外协件)和生产过程的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装交付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及状态标识的过程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是公司的法规性文件。
本程序适用于进厂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过程检验、产品入库检验,规定了对检验印章和检测人员控制的基本要求。
2 引用文件GB/T19000-2008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JB9001B-2009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JB1405A-2006 装备质量管理术语3 职责3.1 主管质量副总经理是检验和试验工作的主管领导,负责对进厂原材料“紧急放行”的批准。
3.2 质量部是检验和试验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检验和试验人员、检验印章、产品标志章的业务管理;负责对检验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编制试验计划。
3.3 各生产单位负责生产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4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检验和试验人员的培训。
3.5 检验员负责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做出判定结论并办理质量证明文件。
当出现重大检验、试验质量事故时检验员有权越级上报主管领导。
3.6 测试人员、理化分析人员负责对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及生产过程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测试、理化分析,做出判定结论并办理质量证明文件。
3.7 检验技术员负责对检验员有争议的判定或误判进行确认或重新判定;负责重大质量问题上报有关领导。
4 控制要求4.1 工作流程4.2 控制要求4.2.1 检验人员、测试人员、理化分析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4.2.2 检验和试验使用的设备应处于受控状态。
详见《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4.2.3 生产用的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半成品及成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4.5.1.7除外)、转下道工序或交付顾客。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1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1.1质量检验员根据所检验的项目、标准提出的所需的检验、测量和实验设备报质量负责人,由其提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供销科实施采购,质量检验员负责日常检验和管理工作。
1.2化验室负责检测设备的验收工作,采购的计量器具必须有CMC 标记的法宝计量单位。
1.3经验收合格的检测设备入库后,由化验室统一编号,并做好检验设备台账。
1.4检测设备在首次使用前须以过检验合格,检验员填写好检验设备的履历卡,检验合格证和检验记录。
1.5 检验员需对所有的检验设备制定周期检验计划,并定期委托上级计量部门检定。
1.6经过检定的测量设备应有相应的检定台账、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应有检定合格证。
1.7在使用中的各种测量设备必须保持卫生清洁,合理运用。
1.8失效的测量设备作报废处理,并作标签标明。
1.9计量检测工作必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布的计量法律、法规,由检验人员负责贯彻落实并建立厂的计量检测标准及计量检测技术档案。
2 化验室管理制度2.1 化验室的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保障化验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使化验室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据此目的的特制定本安全防护管理制度:2.2 准确记住化验室供电、供水的总闸和各分闸的位置,开启和关闭方向。
工作结束后离开化验室前,应切断电源,关闭水阀、门窗,并做好安全防盗检查。
2.3 化验室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备器材,并注意更新防火、防毒、防爆,防破坏设施。
2.4 化验室配电线路、装置(开关、插座、保险盒等)必须布局合理、完好无损,带电部分不得外露,以防发生伤亡事故。
2.5 化验室中产生高热的器具必须远离易燃物品,注意明火的合理使用2.6 对易燃易爆、高压气体、高压或减压系统等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实验,应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要求,严格执行操作规定。
2.7 使用有毒药品或气体必须保持室内通风透气,尽可能在通风橱或有强排风装置的地方进行。
2.8 对废弃物要妥善处理,符合排放要求。
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管理规定
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管理规定目的:为了确保产品质量有效提升,减少检验因产品不合格复检造成不必要的时间浪费,更为加强员工的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机加工生产车间所有产品检验。
2、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的交验状态:3.1机加工件:加工件上无飞边、毛刺、锈蚀、铁屑、磕碰划伤、加工面需涂油防护、等;各部尺寸公差符合图纸及有关标准的要求。
3.2.操作者必须在自检合格后,转交检验员进行全面检查(提交报检单),各操作者报检单不得弄虚作假、知错瞒报、流程卡须及时逐项填写,违者直接计入一次交检不合格。
4、检验:检查员严格按照图纸、工艺文件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并按照检验制度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做好相关记录,对出现的不合格项填写在报检单上交车间管理,指派相关操作员返修和返工,返工返修件及时跟检并记录,超差产品做回用(不计工时)让步接收(工时打折)和报废处理(扣除整件工时的三倍工时,情节严重的并处罚款100-1000元)。
5、处理办法:5.1机床操作员:工件经检验员检出的可简单修复、返修问题(例如:刀痕、电机孔偏小、螺纹深度不足、螺纹铁屑、产品未上防锈油等)在通知相应操作员后,操作员必须在4小时内进行返修或返工处理,处理需一次合格,可酌情计入一次交检不合格(注:对简单问题屡次出现,不做返修、返工就报检的直接记入一次交检不合格)。
经二次检验不合格,须要进行二次处理的,工时扣除此工序的30%,并计入一次交检不合格,若再不合格的处理合格后扣除全序工时并报生产部门进行罚款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不配合检验的直接扣除全序工时不予签字并直接计入一次交检不合格。
5.2对工件出现严重不合格项(超差偏大、私自加堵、加套、撞刀、扎刀、私自焊补、一些靠机床保证不易测量尺寸、擅自更改程序出错等),属于操作者隐瞒不报,而经检验员查出的,报上级批复对责任者处以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扣除部分工时或不计工时处罚(扣除工时记入报检单上),罚单直接上交财务,在下月工资中扣除,产品计入一次交检不合格。
检验状态及不合格品的控制
第一节检验状态对于判定性检验而言,产品的检验状态有四种,即:产品未经检验(待检)、产品检验合格、产品检验不合格和产品已经检验但尚待判定。
具体含义:一、待检指所生产的产品尚未经过质量检验的状态二、合格指所生产的产品已经过质量检验,处于完全满足全部规定的质量要求的状态。
三、不合格指所生产的产品已经过质量检验,但处于不能满足某个规定的质量要求的状态。
产品有很多项质量特性要求,只要有一项质量特性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应判为不合格。
四、已检待定指所生产的产品虽然已经过质量检验。
但由于某种原因尚未判定合格与否的状态。
第二节检验标识检验标识一般可以分为验证状态标识和产品标识两个方面一、验证状态标识验证状态标识是标注产品所处的符合性状态的标识。
有待检、已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二、产品标识产品标识是用于每件、每批产品形成过程中识别记录的标识。
目的在于区分不同类别、规格、批次等的产品,既能有效识别从投料到产成品全过程中的产品,防止混用,又可以实现产品加工过程的可追溯性,追溯到产品(或批)的原始状态、生产过程和使用情况的能力,以便查找不合格的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下表列出验证标识和产品标识的区别:产品标识检验状态标识目的防止不同类型产品混淆必要时可以追溯防止不同检验状态产品混淆、错用不合格品识别可变性生产过程中应保持不变,是唯一性的标识生产过程中,状态变化标识也相应变化必要性产品必要时才标识凡经检验产品都要标识第三节不合格品的控制不合格品是指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外购件等对照产品图样、工艺条件、技术标准进行的检验和试验,被判为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要求,统称为不合格品。
一、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目的:是为了识别和控制不符合质量特性要求的产品,并规定不合格品控制措施以及不合格品处置的有关职责和权限,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1、规定对不合格品的判定和处置的职责和权限。
2、对不合格品要及时做出标识,以便识别。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控制程序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控制程序1、目的:防止交叉错误和确保产品检验的有序无差错,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从外购产品接收到最终产品发出全过程中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工作由质检部负责。
4、内容4.1物料标识管理4.1.1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划分为三种状态:合格、不合格、待检。
4.1.2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使用标牌区域管理或检验和试验记录进行标识。
4.1.3无状态标识的产品,在未确定其真实状态前不得使用。
注:A、合格品应放置在有绿色框标识的区域。
B、不合格品应放置在有红色框标识的区域。
C、待检品应放置在有黄色框标识的区域。
4.2物料放行管理4.2.1外购原材料管理4.2.1.1质检部按规定取样、检验完毕,出具检验报告。
4.2.1.2对检验合格物料出具合格报告,经报告人和复核人员签字确认。
仓库凭物料检验合格报告即可办理入库。
4.2.1.3对检验不合格的物料出具检验不合格报告,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3成品管理4.2.3.1批生产记录的提供4.2.3.1.1生产部门在进行生产的同时,记录批生产记录。
4.2.3.1.2产品完成外包装后,即可向质检部请验。
批记录填写完毕,交生产部审核后,质检部存档。
4.2.3.2批包装记录的提供4.2.3.2.1生产部经理在灭菌前审核批生产记录。
在接到质检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后,开始灭菌操作。
4.2.3.2.3灭菌、解析操作中,填写批灭菌记录。
4.2.3.2.4在接到质检部成品检验合格报告后,生产部经理将批灭菌记录交质检部。
4.2.3.3质量检验记录及报告的提供4.2.3.3.1成品出来后,填写请验单向质检部请验。
4.2.3.3.2质量人员在接到请验单后,据请验单上内容准备取样。
4.2.3.3.3质量人员取样后按检验周期及检验方法进行检验,以企业内控质量标准为依据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2.3.4检验合格报告交质检部经理审核签章后,将一份检验报告及批检验记录交质检部,其余报告交生产部。
状态检测管理制度
状态检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状态检测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和产品的安全和稳定运行,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设备的状态检测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生产线、生产产品等。
三、状态检测管理责任1. 生产部门负责全面负责设备的状态检测管理工作,制定并执行检测计划,监督设备的状态检测工作。
2. 质量部门负责对产品的状态进行检测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
3. 设备维护部门负责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提出维修要求。
4.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应加强自查自检,确保设备和产品状态的稳定。
五、状态检测管理的基本要求1. 设备状态检测计划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技术要求、生产需求等因素制定,并适时调整。
2. 设备状态检测工作应全面、系统、规范、及时,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方法。
3. 严格按照检测计划进行检测工作,确保设备状态的真实可靠。
4. 对于检测结果异常的设备,应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以便及时处理故障。
5. 检测结果的记录和分析应及时进行,为设备状态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6. 对设备状态检测管理中所涉及的技术问题,应及时研究解决,提高检测水平。
七、状态检测管理的具体操作1. 制定状态检测计划生产部门应根据设备使用情况、技术要求、生产需求等因素制定设备状态检测计划,并适时调整。
计划应明确检测的设备及其检测周期,确定检测的方法和标准,安排检测的人员和时间,并在设备上张贴检测计划表。
2. 确定检测方法和标准生产部门应根据设备的特点确定检测方法和标准,确保检测的全面、真实可靠。
同时,应采用现代化的检测设备和方法,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
3. 严格按照检测计划进行检测工作生产部门应严格按照检测计划进行检测工作,保证检测的全面、系统、规范、及时。
对于周期较长的检测项目,要制定细致的检测方案,确保检测工作的质量。
4. 及时处理检测结果异常的设备对于检测结果异常的设备,应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确保及时处理故障,避免设备的进一步损坏,影响生产和产品质量。
检验和试验状态管理制度
检验和试验状态管理制度一、目的规定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不同状态的产品不会混淆。
二、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对进料、在制品、半成品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控制。
三、职责3.1 质量部负责制定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的办法,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对本程序文件的实施。
3.2 各有关部门(生产车间、仓库等)应熟悉并掌握各类检验状态标识并严格执行。
四、作业程序4.1 进货物料检验状态标识。
4.1.1 仓管将所收物料放入待检暂存区,4.1.2 检验合格的物料,在其合适的位置贴上蓝色的“IQC检验合格”(Incoming Quality Control,来料质量控制)标签。
4.1.3 检验不合格,但做特采处理的物料,在其合适的位置上贴橙色“IQC特采接收”标签。
4.1.4 检验不合格,但做“加工/挑选使用”的物料,在其合适位置上贴黄色“加工/挑选使用”标签。
4.1.5 检验不合格做退货处理的物料,在其合适位置上贴红色“IQC退货”标签。
4.2 生产过程中检查或自检发现单个不合格品时,在其相应部位贴红色箭头纸,或者将其放在有“不合格品”标识的容器/红色容器中,或者将其放在不合格品区域。
4.3 五金、塑胶车间QC(质量控制)巡检检验状态标识。
4.3.1 做好的产品放在机台旁待检。
4.3.2 QC巡检判定的合格批,QC质检员在“半成品标识卡”上盖蓝色“QC巡检合格”章,或者将其放在有“合格”标识的容器中,或者将其放在合格区。
4.3.3 QC巡检判定的不合格批,如做“返工(挑选)”处理,在其上贴黄色“巡检返工(挑选)”标签。
4.3.4 QC巡检判定的不合格批,如做“报废”处理,在其上贴红色“巡检报废”标签。
4.3.5 QC巡检判定的不合格批,如做让步接收处理,在其上贴橙色“QC让步接收”标签。
4.4 五金、塑胶车间QA半成品入仓检验状态标识。
4.4.1 做好的产品放在待检区。
QA正在检查中的产品,应挂上“QA正在检查中”标牌。
公司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公司产品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产品质量管理,确保产品的合格性和可靠性,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生产的产品,在公司的全部生产环节中都要严格遵守。
第三条公司产品检验的目的是在产品交付前对产品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满足客户的要求。
第二章产品检验的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产品检验部门,负责产品的检验工作,并向公司管理层负责。
第五条产品检验部门的重要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一)订立和完善产品检验方案、标准和方法;(二)组织和实施产品的全过程检验,包含原材料子、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检验;(三)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分类、处理和追溯分析;(四)负责对外合作单位的产品质量审核和抽检合格率监督;(五)负责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整改和连续改进;(六)帮助公司其他部门进行产品质量培训和技术支持。
第六条产品检验部门由部门负责人领导,下设若干检验员。
部门负责人和检验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保持专业水平。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搭配产品检验部门的工作,供应产品的相关信息和数据,并搭配产品抽检和审核工作。
第三章产品检验流程第八条产品检验流程包含产品准备、抽样检验和结果评定三个阶段。
第九条产品准备阶段的重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一)准备检验所需的设备、工具和仪器;(二)确认检验标准和方法;(三)对检验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操作规范、准确;(四)准备产品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第十条抽样检验阶段的重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一)依照检验方案和标准对产品进行抽样;(二)对抽样的产品进行外观、尺寸、性能等方面的检验;(三)记录检验结果和数据;(四)对不合格的产品进行分类、处理和追溯分析。
第十一条结果评定阶段的重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一)依据检验结果和标准进行评定,判定产品的合格性;(二)对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报告给上级管理层;(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规定
3、原材料进厂后每支型材都对应着一个批次号,检验员也可沿用该批次号,做好相应记录,从而达到追溯性的目的。
4、对于产品的标识号,若客户有特殊要求,按客户要求对产品进行标识。
二、注意事项:
型材进厂后,由质检员按相应标准进行原材料进厂检验,型材上应有完整的型材序列号(供应商标记),型材合格后,质检员应按上述方法进行产品标识号编写,编写应做到书写工整,清晰,准确无误。在生产加工及工序转移过程中,工序加工人员要完好保存及转移型材的序列号及标识号,并确保每只型材产品编号的唯一性。
三、产品状态标识
1、产品状态标识标签分类
1)已检合格标签 形状:椭圆形;颜色:绿色;其内容包含检验员、日期、工序
2)不合格标签 形状:矩形;颜色:黃色;其内容包含检验员、编号、日期、描述
3)报废标签 形状:矩形;颜色:红色;其内容包含检验员、编号、日期、描述
2、质检员随身携带此3种标签,在检验过程中,对产品有一个明确的标识,其中,已检验合格标签中的“工序”,质检员必须清晰标明合格工序的名称。
为了有效的控制产品质量,需将产品进行标识,以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特对产品标识号的编号方法及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方法做以下规定:
E)-产品图号(或图号缩写)-S J
2、若产品工序稳定并进行批量生产时,编号方法为:公司代号(CBSE)-产品图号(或图号缩写)-顺序编号(四位数字)。若编号在标签上标注,且标签上有明确的丛林车体代号(CBSE),编号上可省略“CBSE”代号。
3、己检合格标签的使用说明:
(1)对于100%检验的产品,检验合格后必须进行过程检验合格标识。
(2)要求批量抽检的产品,检验完毕后,隔离出不合格品后,对剩下的合格品只须进行单件标识来说明其状态(注:标识件必须有相关记录)。
检验质量控制制度
检验质量控制制度检验质量控制制度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和可靠的重要环节。
一个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能够匡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不良品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检验质量控制制度的标准格式,并以某公司为例进行说明。
一、引言检验质量控制制度是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和可靠性。
本制度适合于某公司的生产过程,旨在规范检验流程、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二、适合范围本制度适合于某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的检验环节,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
三、术语和定义1. 检验:指对产品的特性、性能、外观等进行测量、测试和评估的过程。
2. 检验员:指负责执行检验工作的人员。
3. 检验标准:指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价和判定的依据。
4. 检验记录:指对检验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的文件。
四、检验质量控制流程1. 检验准备a. 确定检验项目和标准:根据产品的特性和要求,确定需要检验的项目和相应的标准。
b. 准备检验设备和工具:确保检验设备和工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行校准和维护。
c. 培训检验员:对检验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检验项目、标准和操作流程。
2. 检验执行a. 采样和取样:按照抽样计划进行采样和取样,确保样品能够代表整个批次的产品。
b. 检验操作: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检验,包括测量、测试、观察等。
c. 检验记录:对检验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包括样品编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
3. 检验评估a. 检验结果判定:根据检验标准,对检验结果进行评价和判定,判断产品是否合格。
b. 不合格品处理:对于不合格品,按照像关程序进行处理,包括返工、报废等。
c. 检验结果反馈:将检验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质量控制记录与文件管理1. 检验记录管理:对检验记录进行管理,包括编号、归档、保存等,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 文件变更管理:对质量控制制度相关文件进行变更管理,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一)原辅料验收管理制度1 目的不得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投入使用生产。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的进货检验(或验证)。
3 职责3.1 品质管理部负责原材料的质量检验或验证。
3.2 采购中心负责不合格品采购的退货处理。
4 检验人员检验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了解产品特性,熟悉标准、规程等检验依据,掌握检验技术和相关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 进货检验/验证5.1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进公司后,仓管员作好待检标识并通知品质管理部检验。
5.2 品质管理部按原辅料接收标准进行抽样、检验/验证,如实记录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保存进货检验记录。
5.2.1 每批进货,应当查验供货者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验收入库5.2.2 品质管理部保存进货检验的相关记录。
5.3 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由采购中心办理退货和索赔手续。
5.4 仓管员根据检验或验证结果对原材料、包装材料作好检验状态标识。
5.5 公司原材料不允许“紧急放行”。
5.6 对随货提供检验报告的产品,化验员须查验报告的符合性。
仓管员凭品质管理部化验员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办理入库。
5.7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由品质管理部归档保管。
6 记录6.1 进货检验记录6.2 供货方提供的检验报告6.3 不合格评审报告(二)过程质量检验制度1 目的在生产过程中对半成品进行检验和控制,确保不合格品不转入下道工序。
2 职责2.1 品质管理部负责对半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和控制。
2.2 生产车间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返工。
3 过程检验3.1 首件检验化验员对每批产品的首件要进行检验,合格,操作者继续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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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验状态控制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生产的产品只有通过检验,并且只有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流通到下到工序,同时防止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淆及确保不使用不合格品,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外购件、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检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
3.1质检部:是产品检验状态的归口管理部门,检验员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和记录,以及标识的检查。
3.2生产车间:实施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的配合部门,各相关人员负责相关的状态标识的维护,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情况应及时通知检验员,检验员对其重新检验后作新的标识。
3.3库房:是对库存品的检验标识进行保护的部门,并负责对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进行标识。
4.工作流程
4.1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分类
a) 未检验待态。
b) 已经检验合格状态。
c) 已经检验不合格状态。
4.2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形式
可用标记、印章、标签、标牌、履历卡、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划分存放地点或其他方法表示。
4.3来料检验和试验状态
4.3.1库房管理员将入厂的待检产品放在“待检区”,入厂检验员据检验结果对流量进行标识,在不影响产品使用的前提下,在合格品的明显部位贴上绿色的合格品标签,不合格品贴上红色的不合格品标签,库房管理员将贴有不同的标签产品转运到相应的区域。
4.3.2对因区域面积不足或搬运不便的产品,可临时规划出隔离区,应明示为“待检区”;当入厂检查员对其检验完毕且粘贴有检验状态的标签时,库房管理员应将“待检区”的标识改为相应标识。
4.4过程检验与试验状态
4.4.1检验前:生产车间将待检品放到指定的待检区或带检品挂待检标识。
4.4.2检验后:过程检验员根据检验结果对半成品进行标识;
4.4.2.1合格产品:采用白色油漆、粉笔、粘贴不干胶标签等方法在零部件的醒目位置粘贴绿色的合格标签或标记“验”字。
4.4.2.2不合格产品:采用红色油漆、粉笔、粘贴不干胶标签等方法在零部件的醒目位置粘贴红色的不合格标签或或标记“不合格或<×>”;对需要返修/返工的产品,用红色油漆笔在需返修/返工部位画上标识,标记“返”;同时做好记录。
4.4.2.3对返工、返修后的半产品,按以上规定进行状态标识;
4.4.2.4产品转序后上道工序的检验状态标识可不予保留,但半成品或成品的检验状态标识应予以保留。
4.5最终检验与试验状态
4.5.1检验前:生产车间将待检品放到指定的待检品区;
4.5.2检验后:检验员据检验结果对产品进行状态标识;在合格批的所有合格证上盖上合格印,同时将合格证挂在产品上,将产品移到合格品区;对不合格品贴上红色不合格标识,记录产品编号,将问题的内容记录详细,将产品移到不合格区;待产品返工、返修后重新检验,再次执行相应程序。
4.6采用检验标记标识检验和试验状态时,抽检产品需对全部样本单位做出标记,全检和试验产品需逐件做出标记。
标记不清的产品应重新检验后补作标记。
4.7对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的产品,应由相关人员将与其有关的票据均应签字确认,在产品存放处以标牌标识,以便追溯。
4.8专检标识管理
4.8.1 专检标识用品由质检部统一制作和控制发放,检验人员使用和保管。
4.8.2 检验标签使用时必须有检验人员签字,产品合格证必须由检验员签章,否则按无效处理。
4.9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保护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是实施实物控制的主要环节,是保证检验和试验工作有效性的重要措施。
5.相关记录
5.1 检验人员应严格按本标准要求作好检验状态标识。
5.2 检验人员除在所签认的传递卡、移交单、报告单上详细记录件数、质量状况,同时亦应在工序检测记录中加以记录,且需与产品标识一一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