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金龙村团田堡集中居民点详细规划
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金龙规划说明书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学规划村庄建设的精神,提高村庄规划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3年2月4日,下发了建村函[2013]35号文,开展村庄规划试点工作。
2013年3月,重庆市规划局经过多次实地踏勘和比选,选定南川区大观镇金龙村作为本次试点村庄。
受重庆市规划局、南川区规划局以及大观镇政府委托,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本次《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金龙村规划》编制工作。
目录第一章总则.............................................................................................................. - 2 -一、规划背景.............................................................................................. - 2 -二、规划范围及期限.................................................................................. - 2 -三、规划依据.............................................................................................. - 2 -四、规划原则.............................................................................................. - 2 -五、法律效力.............................................................................................. - 2 -第二章村域规划...................................................................................................... - 3 -一、规划人口.............................................................................................. - 3 -二、目标定位.............................................................................................. - 3 -三、土地利用规划...................................................................................... - 3 -四、空间管制规划...................................................................................... - 3 -五、集中居民点规划.................................................................................. - 4 -六、道路交通规划...................................................................................... - 4 -七、基础设施规划...................................................................................... - 6 -八、产业布局规划...................................................................................... - 9 -九、防灾减灾规划.................................................................................... - 10 -十、田园风光和特色风貌保护规划........................................................ - 11 -十一、乡村旅游策划............................................................................. - 11 -第三章整治建设.................................................................................................... - 12 -一、村庄公共设施.................................................................................... - 12 -二、乡村风貌整治与建设........................................................................ - 16 -三、安全防灾设施.................................................................................... - 17 -四、环境卫生设施.................................................................................... - 18 -五、主要整治与建设项目表.................................................................... - 19 -第四章专项引导.................................................................................................... - 19 -一、产业发展............................................................................................ - 19 -二、农房建设............................................................................................ - 22 -第五章规划实施建议............................................................................................ - 24 -第一章总则一、规划背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增强小城镇功能,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实现南川区域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的新农村,有效指导大观镇金龙村规划建设,实现“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美丽乡村目标,特编制《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金龙村规划》。
互看互学互比活动
南川委办发〔2011〕16号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互看互学互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互看互学互比”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月21日主题词:互看互学互比活动方案通知送: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办公室2011年1月20日印(共印80份)南川区“互看互学互比”活动实施方案为夯实乡镇发展基础,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发展局面,根据区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现就乡镇(街道)开展“互看互学互比”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重大意义乡镇(街道)是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阵地,是建设“富民强区、幸福和谐”新南川的主战场。
搞好乡镇(街道)发展,就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135”发展部署。
各乡镇(街道)规划好、实施好一批招商项目、一批重点项目和一批民生项目,培育34只“小小老虎”,形成奋发而为、创先争优的发展态势,对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加快打造区域经济中心和开放高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区域经济中心和开放高地目标,坚持以项目为抓手,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推进,坚持互学互看互比,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发展方式、打造亮点看点,不断夯实乡镇(街道)发展基础,增强乡镇(街道)发展活力。
三、活动内容(一)比招商项目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全区产业布局和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招商方案,策划包装一批具有招商吸引力和带动性、可行性强的招商引资项目。
积极寻求目标企业,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方法,拓展招商渠道,争取在基础设施建设、汽摩产业、装备制造产业、新型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产业、现代物流产业、农业产业、房地产开发、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有更多招商项目落地。
【美丽乡村 规划设计】01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金龙规划说明书1008郭总
规划编制单位项目名称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金龙村规划委托单位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政府编制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余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总工程师彭瑶玲(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所长颜毅(高级工程师)项目总工郭大忠(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规划专业职责姓名职称项目负责人刘方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规划专业彭淞工程师张婷婷工程师徐娜工程师高小钦助理工程师市政专业交通专业杨源工程师管网专业姜伟高级工程师建筑专业项目负责姜秀岩高级工程师建筑专业杨衡工程师赵岩助理工程师规划审查规划专业郭大忠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交通专业蒋航高级工程师管网专业陈治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规划试点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单位职务姓名组长重庆市南川区政府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郝满炉副组长重庆市南川区政府区委办副主任、机要局局长王彬副组长重庆市南川区政府区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刘达文- 3 -副组长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局区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学民成员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局李玉梅、赵品银、陈虹佑区财政局、区城乡建委、区农委、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生态农业园区、惠农公司主要负责人南川区大观镇政府书记梁正忠镇长张华镇长李金红人大主席卓中伦主任李卫兵主任钱溢副主任代先军金龙村主任游绍伦技术指导重庆市规划局倪明、谢力、何杨协编单位专业单位姓名职称地域建筑重庆大学覃琳教授、硕士生导师产业规划大观镇农委张华南川区生态农业园区苏仕民副主任西南大学张平教授- 3 -工作开展情况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学规划村庄建设的精神,提高村庄规划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3年2月4日,下发了建村函[2013]35号文,开展村庄规划试点工作。
2013年3月,重庆市规划局经过多次实地踏勘和比选,选定南川区大观镇金龙村作为本次试点村庄。
受重庆市规划局、南川区规划局以及大观镇政府委托,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本次《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金龙村规划》编制工作。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金佛山水利工程房屋拆迁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金佛山水利工程房屋拆迁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川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1.18•【字号】南川府发〔2014〕 34号•【施行日期】2014.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金佛山水利工程房屋拆迁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发〔2014〕 34号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重庆市南川金佛山水利工程房屋拆迁安置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2014年11月18日重庆市南川金佛山水利工程房屋拆迁安置实施办法为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水利部关于重庆市南川金佛山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3〕249号)和《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南川金佛山水利工程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南川府函〔2013〕256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一)拆迁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二)被拆迁人: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搬迁安置移民)二、安置对象在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被拆迁人)为征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对象。
2013年11月28日(南川府函〔2013〕256号文件批准时间)止,具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作为分户安置对象:(一)已分户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二)已分户办理户籍登记、有单独炉灶、房屋独立成套、并同时完清房屋产权过户相关税费;(三)司法、民政部门有效法律文书确认有分户情形的。
三、安置方式实行货币安置、自建住房安置和集中统建安置三种方式进行安置,由被拆迁人任选一种。
(一)货币安置被拆迁人选择货币安置的,按照南川府函〔2013〕256号文件规定进行补偿和安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年)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03•【字号】渝府〔2018〕45号•【施行日期】2018.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年)的批复渝府〔2018〕45号南川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报批《南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南川区是国际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渝黔区域合作先行区、重庆市南部特色工业基地、渝南生态花园。
南川城市中心区是中国旅游名城,渝南区域性交通枢纽,重庆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及服务业基地,美丽花园城市。
要坚持创新发展,培育发展新动力,构建城乡一体的特色产业体系,以南川城市中心区为核心、小城镇为纽带,加强城乡经济互动,推动乡村振兴;坚持协调发展,结合南川地处渝、黔两地交汇点的区位特征,联动周边区县,发挥渝黔区域合作先行区的作用;坚持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全保护协调机制,加强跨区域大娄山等生态保护空间的保护;坚持开放发展,按照“全域旅游、南北分异、景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策略,着力提升南川旅游含金量;坚持共享发展,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服务设施配置建设均等化,加强农村扶贫攻坚的政策保障,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科学引导城乡空间布局。
科学划定南川区“三区三线”。
根据区域内不同地区资源环境条件和功能定位,形成由南川城市中心区,大观镇、水江镇、南平镇、头渡镇、三泉镇、山王坪镇、金山镇、大有镇、鸣玉镇等9个重点镇,兴隆镇、白沙镇、石墙镇等22个一般镇,共同构成的“城市—镇”城镇体系;城市规划区范围为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和西城街道全部行政区域。
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为了促进南川区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南川资源和交通优势,在未来15年内指导土地的有序开发利用和城市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快城镇化进程,受南川区规划局委托,特编制《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5、建设部关于《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7、《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8、《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9、《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0、《南川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11、《南川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五规划纲要》12、《南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9-2010)第三条规划范围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它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其范围为南川区东城、南城、西城三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划。
总面积约377平方公里。
包括东城街道办事处的:鼓楼坝、渚堰塘、皂角井、长亭、灌坝、东金华、大铺子、北郊、花山、三秀、龙岩河、永生桥12个居委,高桥、黄淦2个村;南城街道办事处的:三圣路、南园路、清桥、龚家塘、福南、大星、田家、双龙、万寿、清泉、文华、白房、石峨、石林、鹰岩、林堡、金佛、松林18个居委,杨兴、汇星、官地、仁乐、双河、白露6个村;西城街道办事处的:东方红、西大街、长远、新桥、安平、沿塘、永合、龙济、来游、永隆、会峰、金台12个居委。
中心城区:是城市化水平较高,城市人口相对集中,市政公用设施和其它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其范围为东至东城街道办事处的苏家坡-陈家-铁孔一带,北至西城街道办事处的沿塘,西以永隆山西坡脚为界,南至南城街道办事处的万寿-石峨-双河一带。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集体土地个人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集体土地个人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28•【字号】南川府办发〔2017〕74号•【施行日期】2017.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集体土地个人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7〕7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川区集体土地个人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8日南川区集体土地个人建房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区集体土地个人建房规划审批,充分保障集体土地居民合法权益,有序引导集体土地个人住宅规划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自然保护区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大纲和编制要求的通知》《重庆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区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个人建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集体土地个人建房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二章分类管理第四条全区集体土地个人建房划分为新占地、原址扩建、原址改建三类。
(一)新占地建房:指符合建房条件的居民需新占用集体土地修建住房的。
(二)原址扩建:指原房屋人均面积未达到标准,确需原址扩建的。
(三)原址改建:指原房屋鉴定为D级危房或确需原址改建的。
第五条属原址改建的,必须坚持按“四原”原则审批,即不超过原证载建筑面积、不改变原建筑使用功能、不突破原建筑基底、不超过原建筑高度。
南川总规维护天星片区总体规划
目 录第一部分引言 (1)一、调整背景 (1)二、调整原则 (1)三、调整目的 (2)四、调整的主要内容 (2)五、重大项目用地情况说明 (2)第二部分文本调整内容 (4)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区域经济发展与城乡统筹 (5)第五章中心城区城市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 (7)第七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8)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城市风貌规划 (11)第十四章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2)第十八章附则 (14)第三部分图集 (14)1、区位关系图2、城市组团结构规划对比图(2006—2020)3、修改后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4、修改后道路交通分析图(2006-2020)5、永隆片区土地利用规划图6、天星片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第一部分引言一、调整背景《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于2006年开始编制,通过重庆市专家咨询、行政评审,2007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规划实施后对南川区城市建设发展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但是,由于重庆城市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与作用得到很大提升,当前重庆城乡发展面临空前发展机遇。
与此同时,随着渝湘高速公路界水段正式通车,南川区加速融入重庆主城“一小时经济圈”后,南川区位条件发生了根本改变,城乡建设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金佛山旅游开发已列入重庆市2008年“山水都市”旅游精品——“太阳”工程建设项目,南川区发展也面临重大机遇。
南川区充分利用旅游资源丰富与生态环境优越的优势,在全方位推进中心城区建设的同时,为进一步培育打造以金佛山为主体品牌的旅游开发项目,加快推进金佛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开发和城乡联动发展,也是南川区目前城乡统筹发展的紧要任务。
目前,南川区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内、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以外,急待建设天星旅游服务项目和永隆山片区统筹城乡项目。
因此,迫切需要调整《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的建设用地时序,在不突破原总规的基本框架的前提下,对用地布局进行局部修改。
南川区大观镇规划说明书
目录第一章总则.............................................................................................................. - 2 -一、规划背景.............................................................................................. - 2 -二、规划范围及期限.................................................................................. - 2 -三、规划依据.............................................................................................. - 2 -四、规划原则.............................................................................................. - 2 -五、法律效力.............................................................................................. - 2 -第二章村域规划...................................................................................................... - 3 -一、规划人口.............................................................................................. - 3 -二、目标定位.............................................................................................. - 3 -三、土地利用规划...................................................................................... - 3 -四、空间管制规划...................................................................................... - 3 -五、集中居民点规划.................................................................................. - 4 -六、道路交通规划...................................................................................... - 4 -七、基础设施规划...................................................................................... - 6 -八、产业布局规划...................................................................................... - 9 -九、防灾减灾规划.................................................................................... - 10 -十、田园风光和特色风貌保护规划........................................................ - 11 -十一、乡村旅游策划............................................................................. - 11 -第三章整治建设.................................................................................................... - 12 -一、村庄公共设施.................................................................................... - 12 -二、乡村风貌整治与建设........................................................................ - 16 -三、安全防灾设施.................................................................................... - 17 -四、环境卫生设施.................................................................................... - 18 -五、主要整治与建设项目表.................................................................... - 19 -第四章专项引导.................................................................................................... - 19 -一、产业发展............................................................................................ - 19 -二、农房建设............................................................................................ - 22 -第五章规划实施建议............................................................................................ - 24 -第一章总则一、规划背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增强小城镇功能,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实现南川区域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的新农村,有效指导大观镇金龙村规划建设,实现“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美丽乡村目标,特编制《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金龙村规划》。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10•【字号】南川府办发〔2016〕125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6〕12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川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10日南川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推进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7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南川区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做好政策宣传、调查摸底、方案拟订、公告、听证、报批、补偿安置审核、协议签订、资金兑付、纠纷争议调解、信访稳定等工作。
第四条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照“人房分离、按房补偿、以人安置”的原则办理,即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先对房屋进行补偿,再对人员实行住房安置;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只对房屋进行补偿。
第二章房屋补偿第五条房屋补偿以被拆迁人持有的房地产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合法手续为依据计算补偿。
住房改作其他用途的,按住房补偿。
第六条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按附表1所列标准予以补偿。
不属于住房安置对象的,其拆迁房屋(圈舍和简易结构除外)按附表1所列标准上浮50%予以补偿。
从“望天收”到农业产业化——重庆市南川区土地综合整治带来山乡巨变
资源导刊 2015/150岁末年初,记者踏进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金龙村时眼前一亮:田成方、林成行、渠相通、路相连,一台台微耕机正在地里忙碌着,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现代田园风光图。
一位村干部告诉记者,经过国土资源部门的综合整治,村里零散的土地变成了“聚宝盆”,每亩土地的产值,已从整治前的不到300元提高到3400多元。
而像金龙村这样因土地综合整治受益的村子,在南川区的31个乡镇都有分布。
据统计,南川区近3年共实施市、区两级投资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40个,总规模14.65万亩,总投资3.12亿元。
在提升地力,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同时,国土资源部门主导的土地综合整治,还给南川区带来了其他效应:一是获得新增占补平衡指标1.62万余亩;二是通过组织实施土地复垦,项目区农民累计获得“地票”“增减挂钩”“户从“望天收”到农业产业化——重庆市南川区土地综合整治带来山乡巨变◎谢必如 白文起改退地”等补偿款3.27亿元。
南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王民爱说,土地整治是国土资源部门“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职责定位的生动实践,真正让南川区农民尝到了甜头。
项目跟着产业走,圆了现代农业梦南川区地处渝黔、渝湘经济带交汇点,地貌主要为高山、浅丘,耕地少且地块小。
过去,因为土地贫瘠,老乡的日子过得紧紧巴巴。
为改变状况,南川区政府近年来制订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而土地整治为此奠定了基础。
南川区土地整治中心主任王江海表示,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小块地变大块地,土地质量大大提升,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为引进专业化龙头企业创造了条件,促进了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
经过整治,大观镇金龙村曾经零散的土地建起了规模化的蔬菜基地。
xotic essenceE异域撷英项目跟着产业走,选址很重要。
南川区围绕“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对项目实施后土地的有效利用进行科学论证,尽可能地把项目落户在市级生态农村示范区建设、农业特色产业化发展等统筹城乡发展项目中,使土地开发整治惠及更多人口、更广范围、更具实用性。
重庆南川市大观镇建设规划
文本重庆市轻工业设计院重庆南川市大观镇建设规划(2005—2020年)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指导重庆南川市大观镇的城镇建设及规划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大观镇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特编制《重庆南川市大观镇建设规划》(2005-2020)。
(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4、《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5、《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6、《重庆市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7、《重庆市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技术规定》8、《南川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9、《南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0、《南川市大观镇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1、《大观镇镇域经济发展规划报告》12、《大观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2005年)第三条 规划原则1、保护耕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2、节约与集约用地,合理布局。
确保城镇空间布局紧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既要保证城镇各项功能有效运转,又要节约土地资源。
3、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
小城镇规划与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居住环境的改善,防止生态环境恶化,为城镇居民创造舒适、健康、优美的生活环境,实现城镇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完善配套,强化服务功能,坚持城乡协调发展。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向镇区适当集中,以满足城镇居民及周边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求。
5、因地制宜,塑造特色。
小城镇规划应加强自然和历史文化的保护,重视城镇特色的塑造,避免城镇个性的丧失。
6、因势利导,分期建设。
正确处理好“远期合理和近期现实,普遍提高和重点突破”的关系,以“长远合理布局”为战略目标,兼顾分期目标的实现,因势利导,分步实施。
第四条 规划期限近期:2005-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第五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大观镇行政区域范围,包括观音桥居委会和12个行政村,规划面积87平方公里,其中镇区建设用地面积3.00平方公里。
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为了促进南川区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南川资源和交通优势,在未来15年内指导土地的有序开发利用和城市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快城镇化进程,受南川区规划局委托,特编制《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5、建设部关于《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7、《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8、《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9、《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0、《南川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11、《南川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五规划纲要》12、《南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9-2010)第三条规划范围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它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其范围为南川区东城、南城、西城三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划。
总面积约377平方公里。
包括东城街道办事处的:鼓楼坝、渚堰塘、皂角井、长亭、灌坝、东金华、大铺子、北郊、花山、三秀、龙岩河、永生桥12个居委,高桥、黄淦2个村;南城街道办事处的:三圣路、南园路、清桥、龚家塘、福南、大星、田家、双龙、万寿、清泉、文华、白房、石峨、石林、鹰岩、林堡、金佛、松林18个居委,杨兴、汇星、官地、仁乐、双河、白露6个村;西城街道办事处的:东方红、西大街、长远、新桥、安平、沿塘、永合、龙济、来游、永隆、会峰、金台12个居委。
中心城区:是城市化水平较高,城市人口相对集中,市政公用设施和其它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其范围为东至东城街道办事处的苏家坡-陈家-铁孔一带,北至西城街道办事处的沿塘,西以永隆山西坡脚为界,南至南城街道办事处的万寿-石峨-双河一带。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24•【字号】南川府办发〔2018〕92号•【施行日期】2019.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噪声污染防治正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南川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4日南川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为加强南川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我区城乡总体规划及建设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推进“多规合一”使环境功能区划矢量图“落地”,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结合城市用地规划及现状,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相关技术规范对我区现行的声环境功能区进行调整,对新增区域进行补充划定,形成矢量图成果。
(二)基本原则。
声环境功能区划以“有效控制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为目标,在划定过程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以人为本,逐步提高声环境质量。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宁静舒适宜居的环境是民众的期盼。
对于居住为主的区域划入1类或2类。
规划与现状相结合。
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声环境功能区划范围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同时纳入部分特殊区域,以便声环境管理。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1.24•【字号】南川府办发〔2016〕18号•【施行日期】2016.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6〕1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南川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24日南川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3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在西部地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和五大功能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作为“工业强区、旅游名城、生态花园”建设的重要举措,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全面改善我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基本原则——坚持分类实施。
充分考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民俗文化等差异,坚持统一要求和尊重差异相结合,注重因地制宜,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因村施策。
——坚持突出重点。
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优先安排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项目,着力提升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实现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
——坚持注重特色。
紧紧围绕“1+1+8+X”新型城镇体系建设,根据北部、中部、南部实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注重体现巴渝乡村风情和田园风光,注意保护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尊重农民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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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大观镇金龙村团田堡美丽乡村建设规划—说明书规划说明书说明书目录第一章项目概况 - 2 -第二章现状条件分析- 2 -第三章规划依据 - 5 -第四章规划原则和指导思想- 6 -第五章规划定位和目标- 7 -第六章规划构思 - 8 -第七章规划布局- 8 -第八章竖向规划- 11 -第九章市政管线规划- 11 -第十章消防、环卫规划- 11 -第十一章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 11 - 第十二章工程估算 - 11 -第一章项目概况第一节项目背景农村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着诸如“缺乏规划引导、土地资源浪费、公共设施重复配置或缺失、住房拆建频率高”等现象,导致人力、物力资源的极大浪费,为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有效改善农村住房条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市建委召开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会议,会议研究启动了包括南川区金龙村在内的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安排和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落实全市农村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科学指导南川区金龙村旧村改造,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节项目概况本次规划用地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金龙村中部。
金龙村地处大观镇北大门。
全村幅员4平方公里,有10个村民小组、456户、1645人。
全村平均海拔720米,石桥河贯穿全境,生态优良,风景秀美,森林覆盖率达50%。
本次规划预计总建筑面积18174.7平方米,包括:居住建筑13856.4平方米,独院、合院和套院共计74户,居住312人;公共建筑:村服务活动中心690.1平方米,村公共活动中心3628.2平方米。
本次规划用地交通便利,农业生产基础优良,农业设施完善,农业产业化初具规模。
本次规划用地村落定为全区新农村建设的引领村,并提出到2015年,把大观镇金龙村建设成为国家级新农村的奋斗目标,掀起了金龙村新农村建设新高潮,强调本次规划村落的指导性和可复制性。
第二章现状条件分析第一节区位条件分析南川区:重庆市南川区地处四川盆地东南边缘与云贵高原过渡地带,位于重庆市南部,东南与贵州省道真、正安、桐梓县接壤,东北与武隆县为邻,北接涪陵区,西连巴南区、綦江县、万盛区。
◆大观镇南川区大观镇位于南川区西北部,与兴隆镇、木凉乡、河图乡、黎香湖镇、白沙镇及巴南区石龙镇接壤。
1985年建大观镇人民政府,集镇位于镇域南腹部。
全镇幅员面积87平方公里,耕地27000亩,城镇建成面积1.5平方公里。
辖15个村、1个居委会,127个村(居)民小组,7961户26500人,城镇常住人口11000人。
◆金龙村金龙村地处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龙川江流域。
距渝湘(重庆至长沙)高速路大观互通口3公里,至大观集镇1公里,至南川市区20 公里,到重庆主城巴南区41公里,位于重庆“1小时”经济圈内,南川市区到金龙村仅10分钟车程。
金龙村位于“大观平原”的北部,是南川城区通往白沙镇和太平场镇的必经要道。
村级通车公路4公里,水泥硬化便民路 4 公里,交通便捷。
南太路省道S204,大白路、黎香湖旅游专线公路均穿过村域。
◆本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用地位于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金龙村中部。
距渝湘高速大观下匝道4公里,至南川城区19公里、重庆主城42公里。
现有金龙村行政中心位于用地南侧,规划用地东北侧为金龙村主要观光道路樱花大道。
第二节周边和内部设施条件1、公共服务设施条件规划用地距镇驻地约1.5公里,南川区农民培训学校设于金龙村境内,主要开展农村经纪人、水稻病虫防治、种养殖技术等专业培训。
规划范围内现有村级服务中心建筑一栋,该中心附属村委会办公室、图书室等,但尚无文化活动室和五保家园,村级服务中心功能还不完善。
2、市政设施条件金龙村属于镇驻地近郊村,远离城区,市政设施相对缺乏。
现状除有电力、电讯管线外,无其他市政管线。
现状电力电讯均接镇驻地管线。
村内目前各社村民人畜饮水多取至附近井水,村内有灌溉水渠22公里,农业水利灌溉以抽取龙川江河水为主,以解决农业生产用水问题。
第三节现状用地条件1.现状地形地貌规划地块呈东西高中部低的趋势,最高点高程763.54米,最低点高程733.47米,高差约为30米。
东、西、北为山地,南侧为洼地。
2.现状道路交通①外部道路金龙村村级通车公路4公里,水泥硬化便民路4公里,交通便捷,基本实现了社社通公路。
黎香湖旅游专线过境。
②内部道路地块内现状道路为村庄内道路,宽度约1.5-3米,以水泥路为主,规划将重建。
3.现状用地功能结构全村幅员面积约4.04平方公里,海拔高度在730-795米之间,其中:耕地面积2072亩(田:1800亩、土:272亩),林地面积460亩;水域面积100 亩(包括河道、水库、鱼塘和水塘);森林覆盖率45%。
金龙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23.67公顷,人均农村建设用地143.89平方米。
全村居民点聚居规模普遍不大,大多在10户以下,大部份为散居居民点,除了村委会服务中心、培训学校为公建外,其余基本都为农民住房。
其中本次规划范围内以林地、园地、耕地为主,有部分散落居民点。
(注:交通用地中如果是乡道及以上的对外公路应属于国有土地,其它农村道路应属于集体所有地,属农耕地范畴。
)第四节建设条件分析1.优势:宏观政策利好,中观周边支持,围观自身资源丰富;政策优势——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作为重要动力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金龙村宏观条件优越,金龙村作为政府指定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完全有能力建设成为全市乃至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示范村。
自身优势——规划用地自身产业资源、自然资源丰富,产业以蔬果、蓝莓为主题已经形成了初步的产业模式,地块周边有生态农业示范区将构建“一心两区两带”的产业空间格局。
本次规划用地范围恰位于该格局的中心,自身区位优势和产业配套优势明显。
环境优势——金龙村及规划用地自然环境良好,大面积的红枫林地,大规模的蓝莓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园区共同形成了良好的生态景观资源,只需稍加整理和组织即可形成原生态景观资源优越的农村居住社区和生态农业旅游的目的地。
2.制约条件:基础设施缺乏,交通系统残缺,意识形态滞后;基础设施——金龙村离城市较远,与城市资源的共享相对薄弱,规划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缺乏,需要在改造和新建中完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道路交通——规划局域内无正式村级通车道路,路网梳理和组织尚需研究和论证,交通系统条件薄弱;意识形态——规划用地内居民均属常态农民思维形态,对于国家积极推进的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新观点和新理念尚未开始接受,追逐近期利益的短视行为如私搭乱建、损毁耕地林地等意识形态依然存在。
第三章规划依据◆《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金龙村总体规划》(2008版)◆《重庆土家族传统建筑风貌应用导则》——重庆市规划局,重庆大学建筑学院;◆《重庆市农村住宅通用图集》(2010版)——重庆市建委,中煤第九设计院,重庆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村规划编制办法》(2009年修改)◆《重庆市村规划技术导则》◆《南川区旅游发展规划》◆ 1:500地形图第四章规划原则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保护生态多样性,展现居民生活的多元性,满足居民和游客需求的多样化。
”——三多原则;◆指导思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生态良好,生命感悟。
”——四生思想。
1、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以远郊村庄建设规划的指导思想为依据,根据当前经济发展战略带动旧村进行改造。
2、风格协调统一,在传统基础上创新,布局“以人为本”的设计思路,创造富有特色的新农村居住景观和富有吸引力的生活环境。
3、突出地域文化底蕴,遵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人与自然有机和谐的统一,实现社会经济与自然生态在更高水平上的协调发展。
4、坚持环境生态化的原则,采光和通风要求,重视步行环境和绿地系统的规划设计,最大程度地使居民接近自然、享受自然。
5、在成本适当、功能实用基础上强调美观雅致,充分结合实际情况,使规划具有弹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章规划定位和目标1、规划定位——新型农业示范园+国家级新农村示范点以建设新型农业示范园,创建国家级新农村示范村为目标,充分发挥金龙村区位优势和农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和体验农业。
全面融入重庆市一小时经济圈。
新建居民点满足居住小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双重需要,营造内部环境宜人、功能齐全、配套完善、交通便利的生活区。
2、规划目标——实现“六种境界”一是山与水的交融,这是满足空间审美的主观性与普遍性;保护自然生态资源,保护耕地林地,还原乡村生活的“原真性”,实现“山、林、水、宅、田、人”的自然和谐共生的原生态画面,为村庄的赏玩性和宜居性提供先天资源;二是城与乡的互动,这是促进资源要素的流动性与重塑性;完备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包括社区服务活动中心的建设、乡村环境综合整治、社区生活污水设施建设、社区公厕及垃圾站建设,从基础服务设施方面减少城乡差距,改善乡村该方面无序的状态;完善规划用地路网建设——与城市及其他村落间联通道路合理衔接,进行规划用地内道路交通组织的系统化设计,保障内部交通便捷、安全、注重静态交通、机动车交通、步行系统和消防通道的组织安排。
三是动与静的结合,这是统筹乡村休闲的舒适性与趣味性;通过交通组织,将过境、游赏和居住等不同性质的车流、人行进行分配和组织,降低相互的干扰;规划区域内形成独院、合院和套院三种“细胞”,以五户一组、十余户聚落的簇状布局,各聚落之间或林、或田、或山自然景观分开。
以“院”保证居民的安静和舒适,以道路为“枝干”将簇状分布的“聚落”动态连接,实现规划村庄的趣味横生的布局模式。
四是古与今的对话,这是保持文化传承的连贯性与鲜活性;新建和改造区域的公共建筑和民居,从建筑布局和外部风貌等方面坚持“乡土味,文化味,人情味,有趣味,值得回味”的思想,尊重南川-大观-金龙村的本土文化,尊重乡村的原真发展历史和新时代生产功能需求,保持历史和现代的连贯和融合。
五是中与西的合璧,这是匹配信息社会的时效性与开放性;坚持“原真传承”,尊重历史的同时,以新时代、新农村的“新”作为创造起点,在原生态的环境、乡土味的风貌的条件下,引进新时代先进的生活、生产有机结合的环境布局、路网布局和建筑功能布局的规划设计,以基础设施的完备为载体,将规划用地内的新农村直接与新时代的世界紧密相连。
六是情与景的升华,这是掌控细节处理的艺术性与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