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支持婚前性行为(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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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各位好!
自古以来,爱情都是人们传唱的主题。
有梁山伯与祝英台凄美的爱情故事,也有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美好诗词。
但与爱情相关的另一个话题,却是人们长久以来的禁忌,那就是性。
但从古至今,人们对于性的看法也有了很大的改变。
从以前的绝对禁忌,到今天的逐渐开放,我们需要寻求的,是一个正确面对它的态度。
而今天我方认为,对待婚前性行为,不应采取支持态度。
从观念上讲,性的存在在原始社会仅有本能欲望与繁殖后代的意义,而发展到文明社会,它便是爱情的升华与婚姻的见证。
在面对这样的一件事的时候,我们应该有的是慎之又慎的态度,决不能仅以一时的想法来决定。
因为你需要面对的不止社会的压力,自己内心的矛盾,还有对未来不确定的恐惧。
世事无常,深爱杰克的rose后来也有了自己的婚姻,你又怎么知道今天在你身边的他明天就一定是你生命中的另一半呢。
而且正因为性的神秘,让人们好奇,这又何尝不是他们对婚姻期待的理由之一呢。
让它保持它本有的神秘,不要过分追求自由与开放,才是我们今天的态度所在。
其次,从现实来讲。
面对性的问题,即使是你情我愿,男女双方也并非处在同一平台。
女性往往面对着更大的压力,不管是舆论压力,还是生理上的风险。
社会对女性在这方面的要求往往高于男性,因此在这个问题上也会把更多的关注点放在女性身上,这就要求她们不得不有更好的心理素质来面对外界压力。
其次,生理的不同决定了在性行为中女性会较男性承担更大的风险,据一项针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调查显示,71.4%的受访者在结婚前发生了首次性行为,与1994年相比,2012年国人婚前性行为的比例提高了30%,达到了71.4%,而在人流手术中未婚女性所占比例逐年递增,且年龄呈继续走低趋势。
不管是意外妊娠也好,人工流产也好,最后受到直接伤害的往往都是女性。
爱情的本质是美好的,我们也不应该给它添上沉重的负担。
最后,我方希望告诉大家,性固然是爱情与婚姻的组成部分,但绝不是全部,所谓轰轰烈烈的爱情也并不体现于此。
最好的承诺不是一句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而是给对方一个真正能相守一生的婚姻。
你守身如玉,我不离不弃,说的不是迂腐保守的爱情,而正是彼此坚贞的体现。
如果没有婚姻作为承诺,就请不要轻言付出,因为不管对谁,都没有岁月可以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