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法院:买卖讲诚信 欠款须偿还
企业信用报告_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目录
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5 1.4 主要人员 ......................................................................................................................................................7 1.5 联系方式 ......................................................................................................................................................8
最新借条的正规版本(优秀6篇)
最新借条的正规版本(优秀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工作资料、求职资料、报告大全、方案大全、合同协议、条据文书、教学资料、教案设计、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model essays, such as work materials, job search materials, report encyclopedia, scheme encyclopedia, contract agreements, documents, teaching materials, teaching plan design, composition encyclopedia, other model essays, etc. if you want to understand different model essay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最新借条的正规版本(优秀6篇)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欠款人书写并签章,表明欠款人已经欠下借款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人民法院严格审查各类虚假诉讼的紧急通知-法明传[2013]35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人民法院严格审查各类虚假诉讼的紧急通知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人民法院严格审查各类虚假诉讼的紧急通知(2013年6月28日法明传[2013]3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在“国五条”等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背景下,为规避税收、限贷及限购政策,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大量“假离婚”、借名买房、二手房买卖中签订阴阳合同、虚构债务后协议以房抵债等现象,有些已经形成纠纷诉至法院。
这些案件基本表现为:当事人之间虚构借贷等债权债务关系;法院立案受理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用债务人的房产抵偿债务,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后被迅速执行房产过户。
这些问题的发生,极大地扰乱和冲击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严重影响了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也严重干扰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对这些问题进行调研并致力于制定司法应对措施。
为及时解决和应对当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一、要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本辖区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措施过程中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虚假诉讼问题,严格依法加大审查排除力度,确保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二、在审理相关纠纷案件时,要认真审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及相关的证据,遇到以下情况,要慎重对待,妥善处理:1、当事人在以房抵债协议中约定管辖法院,但抵债的房产与协议管辖法院属异地的,要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认定协议管辖的效力:2、借贷等债权债务关系仅有借据和双方的认可,但未提供款项来等证据的,对债权债务关系的真实有效性要严格审查,不能简单认定;3、双方以债权债务纠纷为由诉讼至法院,但是立案后对案件事实及实体处理等均无争议并迅速达成“以房抵债”协议的,务必在严格依法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出具调解书;4、当事人在人民法院调解组织等主持下达成包含以房抵债内容的调解协议,并共同申请司法确认的,应当加大审查确认力度,慎重出具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裁定;5、当事人对以房抵债生效法律文书或者调解协议申请执行的,原则上不得出具以房抵债裁定书或者要求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当事人要求以房产清偿债务的,应当采取拍卖等执行变价措施;6、对其他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纠纷案件,亦应依法审查。
何明新、四川易全实业有限公司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何明新、四川易全实业有限公司等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1.24【案件字号】(2021)川04民终130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熊疆米拴学刘起新【审理法官】熊疆米拴学刘起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何明新;四川易全实业有限公司;四川三才律师事务所;四川恒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伍中华【当事人】何明新四川易全实业有限公司四川三才律师事务所四川恒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伍中华【当事人-个人】何明新伍中华【当事人-公司】四川易全实业有限公司四川三才律师事务所四川恒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杨兰萍四川律恪勤律师事务所;何修华四川律恪勤律师事务所;段春梅四川三才律师事务所;王永先四川三才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兰萍四川律恪勤律师事务所何修华四川律恪勤律师事务所段春梅四川三才律师事务所王永先四川三才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兰萍何修华段春梅王永先【代理律所】四川律恪勤律师事务所四川三才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何明新;四川三才律师事务所;四川恒信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伍中华【被告】四川易全实业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本案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前,应当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权责关键词】无效催告撤销代理实际履行第三人诉讼代表人关联性合法性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1月23日,易全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一案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立案。
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本及民间借贷案件注意问题(2021年西安)
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本及民间借贷案件注意问题(2021年西安)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本及民间借贷案件注意问题(2020年西安)---杜凯律师【民间借贷起诉状范本】原告:张**,男,汉族,1971年6月9日出生,住西安市灞桥区**小区**号,身份证号码:*************,手机:13*******被告:刘**,男,汉族,1973年6月15日出生,住渭南市临渭区西一路某某小区**号,身份证号码:***********案由: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800000元;2、从2011年2月4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被告还清本息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为人民币500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被告刘**和原告为一般朋友关系,2011年2月4日,被告刘**、以做生意,周转需要资金为由向原告张**借款人民币1800000元。
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被告并没有按照约定归还原告借款,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款,到起诉时止,被告仍不还清欠款。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被告除应该偿还原告本金外,还应从借款之日起,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标准计收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规定;双方在借据上约定所谓“违约金”即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的四倍部分利息原告不予诉求……综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以上诉讼请求。
此致某某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原审原告):唐某,男,汉族,1957年8月12日出生,职工,住渭南市某某区某某路**号***室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康某,男,汉族,1965年9月22日出生,住某某市某某区某某村。
电话:138*******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梁某某,女,汉族,1977年9月出生,某某区某某花园某栋某号。
徐亚伟、郑州华商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徐亚伟、郑州华商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6【案件字号】(2020)豫01民终1173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传炜【审理法官】李传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徐亚伟;郑州华商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徐亚伟郑州华商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徐亚伟【当事人-公司】郑州华商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陈运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田霄阳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祖国涛河南鹰与鲨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陈运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田霄阳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祖国涛河南鹰与鲨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陈运田霄阳祖国涛【代理律所】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河南鹰与鲨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徐亚伟;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郑州华商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由于华商汇公司对于徐亚伟提交的第一组证据中的证据三的真实性无异议,本院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定。
商品房买卖首付款是指房屋购买时的第一笔预付款,即便在按揭贷款买房的情况下,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向银行申请房屋按揭贷款后,首付款的具体金额予以确定,此时,购房者即应当补齐首付款。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代理违约金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合同约定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直接证据质证诉讼请求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商品房买卖首付款是指房屋购买时的第一笔预付款,即便在按揭贷款买房的情况下,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向银行申请房屋按揭贷款后,首付款的具体金额予以确定,此时,购房者即应当补齐首付款。
西安万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西安晶华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西安万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西安晶华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3【案件字号】(2020)陕民终90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晓平杨晓梅李鑫【审理法官】王晓平杨晓梅李鑫【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西安万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安晶华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西安万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安晶华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公司】西安万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安晶华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王某某练陕西毕达律师事务所;罗军锋陕西君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某某练陕西毕达律师事务所罗军锋陕西君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某某练罗军锋【代理律所】陕西毕达律师事务所陕西君璟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西安万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西安晶华建筑装饰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院观点】万洪公司与晶华公司签订的《御溪望城项目内部认购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权责关键词】代理实际履行合同约定证据不足质证诉讼请求中止审理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万洪公司与晶华公司签订的《御溪望城项目内部认购协议书》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御溪望城项目内部认购协议书》约定万洪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涉案房屋自2013年9月交付给晶华公司使用至今,万洪公司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致双方无法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晶华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晶华公司请求解除《御溪望城项目内部认购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万洪公司上诉称涉案协议不符合解除条件的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蒋国阳、向春兰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蒋国阳、向春兰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7.19【案件字号】(2021)川01民终185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姚兰莫雪马雯【审理法官】姚兰莫雪马雯【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蒋国阳;向春兰;张雪梅;陶桥乔【当事人】蒋国阳向春兰张雪梅陶桥乔【当事人-个人】蒋国阳向春兰张雪梅陶桥乔【代理律师/律所】徐磊北京市华泰(成都)律师事务所;卿又萍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覃志强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徐磊北京市华泰(成都)律师事务所卿又萍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覃志强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徐磊卿又萍覃志强【代理律所】北京市华泰(成都)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蒋国阳;陶桥乔【被告】向春兰;张雪梅【本院观点】蒋国阳提交的证据1不足以证明本案待证事实,不能达到蒋国阳的证明目的,本院不予采信;证据2能证明叁拾壹号公司的股东构成情况及法定代表人变更情况,本院予以采信。
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为案涉借款是否属于蒋国阳与张雪梅的夫妻共同债务。
首先,虽然案涉借条系在张雪梅与蒋国阳离婚后由张雪梅向向春兰出具,但张雪梅在本案主张的借款中有599786元发生在张雪梅与蒋国阳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权责关键词】恶意串通代理合同第三人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后果罚款拘留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二审另查明,1.叁拾壹号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成立,股东为丁张川,持股100%;2017年8月7日,叁拾壹号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丁张川变更为张雪梅,监事由张雪梅变更为丁张姗;2018年3月12日,叁拾壹号公司股东由丁张川(持股100%)变更为丁张川(持股20%)、黄旭(持股20%)、曹鑫(持股5%)、张雪梅(持股35%)、丁张珊(持股20%);2018年7月3日,叁拾壹号公司的股东将持有的股份全部转让给张雪梅,转让后张雪梅持股100%;2018年10月23日,叁拾壹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丁张姗、监事变更为张雪梅。
杜磊磊、刘宝官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杜磊磊、刘宝官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4【案件字号】(2020)鲁04民终31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硕孙梦金颖【审理法官】张硕孙梦金颖【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杜磊磊;刘宝官;枣庄金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杜磊磊刘宝官枣庄金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杜磊磊刘宝官【当事人-公司】枣庄金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崔常松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马凤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孟德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崔常松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马凤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孟德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崔常松马凤孟德【代理律所】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杜磊磊【被告】刘宝官;枣庄金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杜磊磊上诉称,一审法院认定借条中划掉部分是“其中50万元利息"是错误的,划掉部分表述的是“其中50万元无息",该表述系刘宝官笔误,其自行划掉,与刘宝官借款140万元无关,一审法院错误的认为借款存在扣除利息的情形。
关于借条中划掉部分是“其中50万元息"还是“其中50万无息"的问题,该部分内容字迹书写较连,而根据借条中该划掉部分前后约定的内容,该划掉部分应为“其中50万元息"。
关于本案所涉借款,杜磊磊主张打入案外人盛某账户130万元,由盛某转给刘宝官的债权人宗强、马俊、王明钧,其余10万元为现金,分别为1.8万元、8.2万元替支付利息,刘宝官对此不予认可,刘宝官称未收到本案借款,杜磊磊。
【权责关键词】实际履行证人证言证明力关联性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检察建议维持原判发回重审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
程学文、未敏良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程学文、未敏良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10【案件字号】(2020)皖15民终181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德兵王军王芬【审理法官】张德兵王军王芬【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程学文;未敏良【当事人】程学文未敏良【当事人-个人】程学文未敏良【代理律师/律所】翁文明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翁文明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翁文明【代理律所】安徽金六州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程学文【被告】未敏良【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上诉人程学文是否应当清偿案涉41900元。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证明力新证据质证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清算【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上诉人程学文是否应当清偿案涉41900元。
上诉人程学文在被上诉人未敏良网上营销活动后,对被上诉人未敏良的投入出具欠条,应当视为双方于2019年8月28日在终止经营关系时就期间财产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本案借贷关系成立,上诉人程学文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欠条上未约定还款时间,被上诉人未敏良起诉要求上诉人程学文予以清偿,上诉人程学文在一、二审诉讼期间对所欠款项均予以认可,但辩称现无力偿还,该理由不能对抗被上诉人未敏良行使诉权。
综上,上诉人程学文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79元,由上诉人程学文承担。
本判决系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1-11-03 20:01:21【一审法院查明】原审法院认定,对于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事实,原审法院予以确认。
雷亚林、邓淋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雷亚林、邓淋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8.19【案件字号】(2021)川01民终1030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姚兰莫雪马雯【审理法官】姚兰莫雪马雯【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雷亚林;邓淋【当事人】雷亚林邓淋【当事人-个人】雷亚林邓淋【代理律师/律所】练晓东四川中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练晓东四川中沛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练晓东【代理律所】四川中沛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雷亚林【被告】邓淋【本院观点】雷亚林提交的证据与本案待证事实缺乏关联性,本院不予采信。
虽然雷亚林举示了银行交易流水可证明其在借款当天即2018年11月7日有取现105000元的情况,但除了邓淋和邹某认可收到的24000元现金之外,雷亚林不能举证证明其向邹某或邓淋交付了其余款项;而雷亚林诉称的其向张杰及张杰指定账户支付的款项,因邓淋和邹某均否认收到上述款项并否认委托张杰收取案涉借款的还款,故在雷亚林不能举证证明张杰有权代表邓淋或邹某收取案涉借款的还款以及未提交证据证明邓淋或邹某与张杰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况下,雷亚林向张杰或张杰指定的账户支付的款项不能视为是对案涉借款的还款,故除了邓淋和邹某自认在借款当天收取的24000元。
【权责关键词】恶意串通代理实际履行证据不足自认关联性质证罚款拘留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二审争议焦点有两个,现分别评析如下:一、邓淋和雷亚林之间就案涉款项是否成立借贷关系。
虽然雷亚林主张案涉款项的实际出借人系证人邹某,而邓淋及证人邹某亦认可案涉款项的实际出借人系邹某,但邹某和邓淋均认可由邓淋作为本案原告主张案涉款项的权利,并且案涉《借款合同》系由邓淋与雷亚林签订,案涉款项亦是由邓淋转账支付给雷亚林,故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邓淋与雷亚林之间就案涉款项成立借贷关系,雷亚林应向邓淋偿还案涉借款。
姚亚妮与王永涛,袁继文,尚雷平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姚亚妮与王永涛,袁继文,尚雷平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6.08【案件字号】(2022)陕04民终94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美丽张军海韩瑶【审理法官】陈美丽张军海韩瑶【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姚亚妮;王永涛;尚雷平;袁继文【当事人】姚亚妮王永涛尚雷平袁继文【当事人-个人】姚亚妮王永涛尚雷平袁继文【代理律师/律所】赵国强陕西秦直道律师事务所;杨小挺陕西太柏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国强陕西秦直道律师事务所杨小挺陕西太柏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国强杨小挺【代理律所】陕西秦直道律师事务所陕西太柏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姚亚妮【被告】王永涛;尚雷平;袁继文【本院观点】对姚亚妮提供的尚雷平转账30万的明细记录的真实性予以确认,但夫妻之间的转账记录,不能证明还款的事实。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涉案借款是否为尚雷平姚亚妮的夫妻共同债务。
【权责关键词】追认撤销代理实际履行第三人证据不足关联性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对于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涉案借款是否为尚雷平姚亚妮的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王永涛提供尚雷平所作借据证明双方之间达成借贷合意,形成民间借贷关系,王永涛已按借据约定出借款项,该款转入袁继文的账户,但并不影响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
关于涉案借款是否为尚雷平与姚亚妮的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汉中自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党治水,田斌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汉中自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党治水,田斌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6【案件字号】(2020)陕07民终80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仵瑞梅陆波孙俊娜【审理法官】仵瑞梅陆波孙俊娜【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汉中自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田斌;党治水【当事人】汉中自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田斌党治水【当事人-个人】田斌党治水【当事人-公司】汉中自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孙泺添陕西嘉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孙泺添陕西嘉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孙泺添【代理律所】陕西嘉盟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汉中自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被告】田斌;党治水【权责关键词】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汉中自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8-20 03:25:56【二审上诉人诉称】上诉人汉中自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田斌、原审被告党治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3日作出(2020)陕0703民初93号民事判决,汉中自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对该判决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
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受本院委托,于2020年4月8日向上诉人汉中自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送达了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书,告知上诉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费5821元,逾期不交纳的,将按照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汉中自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收到上诉通知书后,未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汉中自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党治水,田斌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陕07民终806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汉中自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李思斌、韩和平劳务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
李思斌、韩和平劳务合同纠纷管辖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5.07【案件字号】(2021)川06民辖终1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华刚许斌王海燕【审理法官】陈华刚许斌王海燕【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李思斌;韩和平【当事人】李思斌韩和平【当事人-个人】李思斌韩和平【代理律师/律所】喻婵娟四川同兴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喻婵娟四川同兴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喻婵娟【代理律所】四川同兴达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李思斌【被告】韩和平【本院观点】本案系劳务合同纠纷,应按照合同纠纷确定管辖,因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本案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被上诉人为接收货币一方,故被上诉人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广汉市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权责关键词】合同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特别授权【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劳务合同纠纷,应按照合同纠纷确定管辖,因双方对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本案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被上诉人为接收货币一方,故被上诉人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广汉市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上诉人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桂阳恩溢实验学校与肖诚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桂阳恩溢实验学校与肖诚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07【案件字号】(2020)湘10民终82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戴陈峰李气春孟晋忠【审理法官】戴陈峰李气春孟晋忠【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桂阳恩溢实验学校;肖诚【当事人】桂阳恩溢实验学校肖诚【当事人-个人】肖诚【当事人-公司】桂阳恩溢实验学校【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桂阳恩溢实验学校【被告】肖诚【本院观点】肖诚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已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本院予以准许。
【权责关键词】社会公共利益撤销合同管辖先予执行撤诉不予受理终结诉讼(诉讼终结)驳回起诉终结执行(执行终结)强制执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肖诚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已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一、撤销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2019)湘1021民初3373号民事判决;二、准许肖诚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桂阳恩溢实验学校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桂阳恩溢实验学校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9-24 00:04:06桂阳恩溢实验学校与肖诚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湘10民终824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桂阳恩溢实验学校,住所地湖南省桂阳县城骏马大道。
负责人:马莉。
委托诉讼代理人:曾广玲。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肖诚。
如何写房屋买卖欠条
如何写房屋买卖欠条篇一:购房尾款欠条---专注地产租售服务4余年,专业可靠,值得信赖!购房尾款欠条今买方因购买卖方位于:肥城市房屋欠到购房尾款¥(人民币大写银行按揭支付,该银行划款后本欠条自动作废,如银行划款不足付清总房款部分由欠款人在银行划款后的3日内以现金形式补清。
特立此据为凭!欠款人:身份证号:时间:篇二:欠条格式范本2010年7月14日一、欠条格式范本、欠条怎么写?欠条__于__年__月__日向__购买__货物,今欠金额为人民币__元,定于__年__月__日偿还。
如果超出还款期限未还,违约金为每日__执行。
特此为据欠款人:地址:电话:年月日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本身并非借款合同,只是一般的书面或口头借款合同的证明和凭证。
3.欠条通常是由于债务人打欠条之前,双方已经济往来(这种经济往来多以买卖合同居多)。
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货款,但因为种种原因,在债务人不能及时还款的情况下,双方达成合意和妥协,由债务人写下欠条,等到日后归还。
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
4.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5.当借条持有者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者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
但是当欠条持有者凭借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三、欠条有效期、欠条法律效力、欠条诉讼时效:1.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欠条,应该从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时起计算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075号建议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075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7.12•【分类】其他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075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遏制逃废债现象,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的建议》收悉。
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正如您所言,新冠肺炎疫情以来,逃废债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债务人聘请专业逃废债组织,利用政府及监管部门出台的针对因疫情造成生活困难特殊人群的帮扶政策,通过伪造病历、渲染悲情处境等各种不当手段,将政策变为其拖延还款、逃避催收的理由。
这些专业逃废债组织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和执行案件,打击逃废债,有效保护合法债权,是人民法院的本职工作。
在司法解释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出台《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相关案件提供裁判依据。
在司法政策方面,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依法打击逃废金融债权的行为,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有效保护金融债权;202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逃废债清理惩戒机制建设;202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典型案例和创新机制发布会上强调,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依法有效打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
在审判执行方面,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苏华建设公司与鸿基米兰开发公司及63名被冒名购房者执行异议之诉系列案件中,对涉嫌以虚假诉讼逃避债务的鸿基米兰开发公司合计处以罚款6300万元,并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体现了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零容忍”的态度和“重拳出击”的决心,有力打击逃废债行为,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信用社覃兆雨案件感谢
信用社覃兆雨案件感谢
“我们的苹果款全部执行到位,太感谢了!”8月1日,执行案件当事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覃兆雨等12人将一面写着“为百姓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送到白水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感谢法官尽职尽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覃兆雨等12人申请执行元某某等人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白水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元某某等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覃兆雨等12人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白水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
该系列案系拖欠果农苹果款属于涉农案件,承办案件的执行法官与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多次研判案情,制定执行措施,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
被执行人元某某的儿子用其房产担保还款,担保到期后依然未清偿案款。
白水法院依法对担保财产启动了拍卖,房产成交后立即通知申请人覃兆雨等12人办理领款手续,12个执行案件全部完全执结。
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仅是感谢,更是对白水法院执行法官干警公正执法、为群众办实事的肯定,也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一种鞭策。
在今后的工作中,白水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案件工作力度,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欠款欠条范本
欠款欠条范本1.怎么写份欠条借条要写清楚借款金额,日期,是否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双方协商确定.范例:借条今借到***人民币***元整,**月内还清.此据借款人:***(签名盖章)**年*月*日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借款利率、逾期不还的责任.最后,双方都应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写清年月日.[附]1、最好附上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借款人的住址),联系方式.目的是不还款时便于起诉;2、写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自到期还款日的第二天算起;未写还款日期的,从主张权利之日算起;诉讼时效为2年.1、一般的欠条只要写明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日期、是否有利息就足够了,大白话就行,不影响实体权利.2、从规范的角度讲,全面一些似乎更好,但其实也不尽然.比如是否约定还款期限的问题,如果约定了明确具体的还款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就从期限届满次日起计算,超过两年不主张权利将丧失胜诉权.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随时可以主张权利是一大好处,另外只要对方没有你主张权利的证据,诉讼时效的问题就非常有利,理论上100年都不会丧失,因为时效有可能根本就没有起算.。
2.英文欠条范本我需要一个这样的范本一、欠条写作要注意以下事项:1、欠条是付还欠物、欠款或索要欠物、欠款的凭据,所以在写欠条时不可潦草从事.同时欠条要好好保存,以防丢失.2、欠条乃人们在日常交往中的一种借还凭证,一般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必要时可在立欠条时经由一定的法律程序,以防后患.3、欠条务必要字迹清晰,不可涂改.若不得不改动的,则需由改动方在改动处加盖公章(私章)或个人签名.4、钱款数字要大写.5、要注意欠条与借条有所不同,欠条适用范围比借条要广泛,借条约定的事项表明的债权债务关系比欠条要更为清楚、明确.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二)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或按手印.二、范文欠条XXXX年3月份借到王XX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特留此据,作为凭证.张XX(签名盖章或按手印)XXXX年*月*日欠条XXXX年3月份借到王XX人民币捌拾万元整,今补欠条,作为凭证.张XX(签名盖章或按手印)XXXX年*月*日欠条原借杜XX 同志人民币叁佰圆整,已还壹佰伍拾万元整,尚欠壹佰伍拾万元整,两个月内还清.刘XX(签名盖章或按手印)XXXX年*月*日还是来中文的吧。
借条格式范本有效
借条格式范本有效1.正规欠条格式范本,欠条怎么写才有效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
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
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
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注意事项:1、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最好是按上指纹。
;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应阿拉伯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
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
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扩展资料例如欠条,本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情,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亏欠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经双方协商,利息定为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债务人必须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将本金和利息全部还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原法院:买卖讲诚信欠款须偿还
诚信,是眼下很时髦的一个词,为人处事要讲诚信,买卖东西亦要讲诚信,一诺千金,诚信买卖,是建立良好市场秩序的基础,不讲诚信,必然得不偿失。
3月2日,三原法院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王猛支付原告张明饲料款16307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3年2月26日,原、被告之间签订了浓缩饲料买卖合同,原告向被告供给饲料,被告按合同约定支付原告货款,截止2014年12月23日被告收取原告饲料并给原告书写欠条,被告尚有饲料款179122元未支付原告,经原告多次催要货款,被告在原告提起诉讼之前支付原告货款10000元,在诉讼期间支付原告货款6048元,现尚有饲料款163074元未予支付原告。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供销饲料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真实合法,本院予以确认。
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饲料款163074元,被告当庭予以认可,并愿意在一定期限给付,本院对此节事实予以确认,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饲料款163074元之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截止2014年12月23日被告收取原告饲料并给原告书写欠条,扣除被告已支付原告饲料款,被告累计尚有饲料款163074元未支付原告,被告应承担其未及时支付货款给原告造成的损失,被告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从2014年12月24日至货款给付之日的逾期付款利息,逐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均为化名)
点击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技术,结合自身深厚的行业知识与经验,改造传统法律服务市场,为多方之间搭建便捷、高效的获取交易渠道,并为律师、企业提供高效的法律工作生产力工具。
点击律技术团队研发的同名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为
企业、金融机构、律所及普通用户提供律师查询、企业诉讼分析等数据服务。
已经获得交通银行、江苏大海塑料等在内的几十家大中型企业及几百家中小型企业的使用及认可。
发展历程
2015年10月,点击律(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创立;
2016年1月,第三方互联网在线法律服务平台:“点击律”正式上线;同期“查律师”、“查企业”两个产品正式上线;
2016年6月,“做合同”产品上线;
2016年7月,“支点阅读”产品上线。
主营业务
点击律(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点击律由点击律(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建和运营,是一家真正独立客观的第三方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
目前公司产品为做合同、查律师、查企业及支点阅读都已上线投放使用。
公司产品
一:查律师
查律师产品立足于点击律自有的法律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分析,根据用户搜索的关键词,全面展示匹配律师的执业地域、执业领域、胜诉率等信息,帮助用户匹配到靠谱的律师,解决法律服务市场主要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查律师在“查律师”页面搜索关键字后,会显示出关
联律师的执业地域、执业领域、胜诉率等信息,并且根据关键词的匹配度进行排列。
进入律师页面后可以了解律师更详细的信息,如律师的执业证号、联系方式、自我评价等信息,以及更多的数据化案件分析。
二:查企业
点击律开发了至今较为全面、准确的涉诉企业数据库,通过对司法裁判文书的分析,将结果直观地展示给金融机构,使得金融机构可以对拟进行风控审查企业的涉诉类型、涉诉金额、涉诉时间等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点击律公司在第一时间对全国各地法院的案件受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于金融机构所关注贷款企业涉诉的信息在第一时间进行定点推送,以便金融机构在第一时间进行风险评估并决策。
点击律公司还针对金融机构年关注重点贷款企业的涉诉情况等,由资深的法律工作者对涉诉裁判文书等信息进行全面的人工分析,敏锐发现贷款企业各种有价值的信息,出具专门的分析报告供金融机构决策。
点击律公司不仅仅满足于现有的产品框架,已经着手完善产品数据的规划,围绕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不断地深度挖掘更多的信息,成为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最好决策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