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洪渠工程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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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洪管渠工程施工图设计总说明

一、设计依据及内容:`

本工程排水管道设计依据的资料主要为建设单位提供的现状地形图。

依据主要规范规程有:

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

3、《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

4、《城市防洪标准》(GB50201-94)

设计内容是排洪管渠的单项设计。

二、排洪管渠工程

1.现状情况与设计范围

本工程为安溪县城厢镇玉田小区排洪管渠工程,本设计为现状排水渠的改造;根据本排水渠在本区域的排水作用,按排洪管渠进行改造设计。

2.防洪标准

根据《城市防洪标准》(GB50201-94),本排管洪沟按20年一遇设计。

3.排洪管渠汇水面积

管渠汇水面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形图进行划分,本排洪管渠的总汇水面积为0.58778km2。

4.洪峰流量的计算

由于汇水面积小于30km2,计算公式采用公路科学研究所的简化公式

Qp=ψ×(h-Z)3/2×F4/5×β×γ×δ(m3/s)

Qp—设计洪峰流量(m3/s)

ψ—地貌系数

F—汇水面积(km2)

h—径流深度(mm)

Z—植物和坑洼滞流的拦蓄厚度(mm)

β—洪峰传播的流量折减系数

γ—汇水区降雨不均匀的折减系数

δ—湖泊所起调节作用的折减系数;或未具备调洪库容的小水库所起调节作用的折减系数。

该公式考虑了汇水面积,地形地貌,流域形态,暴雨强度,设计频率,土壤吸水类别,汇流时间,植被,湖泊水库以及径流深度等重要因素,对特小流域的设计洪峰流量的计算,比较切合实际。

计算本排洪管渠洪峰流量Q20 =9.4 m3/s。

5.排洪管渠平面设计

管渠设计的起点K0+000至K0+005采用明渠,明渠的渠底坡度i=0.01;明渠两边的挡土墙及挡土墙上的栏杆具体作法详见大样图YS-05与YS-06;明渠与暗管衔接处采用了一定的工程措施,以保证连接处良好的水力条件,具体的作法详见大样图YS-04。根据安溪县城厢镇玉田小区的地形图,设计的洪峰流量,综合

考虑区域的排水以及造价等因素,设计K0+005~ K0 +182.824管段采用管径为1800mm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设计K0+182.824~ K0 ++341.252管段采用管径为2000mm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设计起点处涵洞内底的标高在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地形图上没有标出来,设计人员根据经验估算涵洞内底标高取32.25m。施工前须对现状的涵洞底标高进行测量,根据实际测量的值再做调整。

6、尺寸单位除管径为毫米外,其余均以米计,黄海高程系统,北京坐标系。

7、管材、管道接口及管道基础

雨水管采用Ⅱ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管材应符合《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 11836-2009标准要求。管材采用平口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管道基础采用120°混凝土基础,详见国标04S516-17;管道回填砂至管项不小于500mm。

8、雨水检查井

车行道下井盖井座应采用必须在任何车辆荷重下,包括在道路碾压机荷重下,确保井盖井座牢固安全,同时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防止车速过快造成井盖振动。雨水篦子、井盖及井座采用合金混凝尼龙井盖井座,雨水篦子泄水孔面积应不小于国标05S518球墨铸铁雨水口篦子的泄水孔面积,车行道及停车场下井盖选用荷载等级应满足城-A级,人行道及绿化带下井盖选用荷载等级应满足城-B 级。井盖上表面应与所在路面齐平,图中所注管道所在设计地面标高根据道路纵坡计算而得,若与道路设计标高有出入,特别是交叉口处,应以路面实际标高为准。

设计井编号为Y1、Y2、Y2-1、Y3、Y4、Y5、Y5-1的雨水检查井的的覆土厚度大于4米,施工时井壁厚度取370mm。雨水检查井的具体作法详见图集02S515。

检查井内壁均采用1:2水泥砂浆加5%防水剂抹面至井顶,抹面厚20mm,雨水支管采用d800,i=0.01。

9、除特别说明外,管道施工及验收等均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执行。

10、沟槽回填:为确保道路路面的工程质量,应特别重视管道工程的沟槽回填质量,应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和选用适当回填机具设备。采取各种有效技术措施,加强检测手段,设专人负责沟槽回填土工作的自监和检查。沟槽回填土须分层夯实,管道两侧要同时进行匀上升,不得一边超载而另一边空载,沟槽回填土密实度要求详见污水管道挖填断面图。沟槽回填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的17~22页。

三、施工注意事项

1、应严把原材料质量关,材料进场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标准进行检验,并应提供相应的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批准的质量检验报告和出厂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的产品应通过省级部门的鉴定),并应有明显标志标明生产厂的名称、标准编号、规格、壁厚和用途。

2、排水管道施工宜按先下游,后上游原则进行;若因其他原因需要分段施工时,应加强内业工作,严格控制管内底高程及管道设计纵坡。

3、施工前复核检查井管内底高程,若发现图中所注坡度接不进,请及时联系设计部门;施工中若发现有地下管线与本设计雨水管有矛盾,请及时联系设计部门。

4、管道开槽施工段,应严格控制槽底高程防止超挖,若采用机械挖槽,设计槽底以上宜留20 cm一层不挖,待人工清挖。若超挖,应做地基处理,一般可回填级配碎石。回填方法及注意事项均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执行。

5、地下水位较高处,施工时应加强排水措施,槽底不得受水浸泡,确保管道施工质量。

6、沟槽边堆土应距槽边0.8米以上,且堆土高度不宜大于1.5米。

7、基槽开挖到设计标高时,应由设计人员及有关部门人员验槽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8、如遇其他具体问题,请及时与设计人员联系,现场与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商定解决。

9、管道施工完毕后应绘制竣工图备查,作为地下工程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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