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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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6.27•【文号】•【施行日期】2008.06.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事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6号)要求,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制作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式样。

现就《证书》发放、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证书》是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凭证,也是享受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证书》的发放和管理是“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事关“三支一扶”大学生的荣誉与切身利益,各级“三支一扶”工作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制定规章制度,切实加强管理。

三、各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筹安排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证书》的印制、发放和管理工作,要将相关信息录入“三支一扶”大学生数据库,并于2008年10月前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证书》管理与发放的问题,请与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

《证书》式样可登录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http://)查询下载。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封皮标准制图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内页标准制图(略)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填写说明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附件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填写说明现就《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填写相关内容说明如下:1、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常规如实填写。

2-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怎么办_三支一扶结束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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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怎么办_三支一扶结束后怎么办今天乔布简历的小编就带大家具体来看看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怎么办,三支一扶结束后怎么办。

关键词: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怎么办,三支一扶结束后怎么办在报考公务员方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在全省公务员招考中,在三年之内报考公务员的话,可以按照有两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验的条件,也可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同时,除了给予享受加分的待遇之外,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今年秋季公务员招录考试中还将会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组织专门面向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的公务员录用考试。

在报考事业单位方面,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也可享受加分待遇。

(1)原服务单位中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的大学生。

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

(2)对于准备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4)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

(6)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

(7)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大学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按规定落实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工龄计算、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政策。

关于印发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山东省人事厅文件鲁人发【2007】52号各市、县(市、区)人事局:根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等八部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开展“三支一扶”工作的实际情况,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制定了《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执行。

各地在具体工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

二OO七年七月三十一日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三支一扶”大学生的管理,保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工作顺利进行,促进“三支一扶”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毕业生根据“三支一扶”招募计划、服务岗位要求、报名基本条件,自愿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

第三条各市“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对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和选拔工作,通过考试或考核,确定本市“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初选名单。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

体检一般安排在市级医院进行。

第四条各市体检合格的入选毕业生名单报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 )上进行公示。

公示合格后,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发放《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通知书》。

第五条入选“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上岗前需进行培训,培训工作根据全省统一规划,由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具体组织。

培训主要内容:基层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服务地区工作现状、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服务地的风土人情文化等。

第六条“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户口保留在毕业高校进行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三支一扶相关政策解答

三支一扶相关政策解答

我县服务基层“三支一扶”就业政策1、“三支一扶”(特岗教师)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

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及就业推荐(川人发【2006】15号)各地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优惠政策,重视和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一)加大力度,认真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按有关文件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政策。

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工作,服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享受各级对到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报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每工作满1周年,考试总成绩加1分,最高加5分,并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

从2008年起,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

逐步实行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应按有关规定有不低于三分之一的考录比例专门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以后逐年提高比例。

服务期满后,特别优秀的可参加当年选调生选拔。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参加“天使计划”高校毕业生工作满2年)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山东省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市⼈⼒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农委)、卫⽣局、团市委,各⾼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件精神,根据中组部等⼋部委《关于继续做好⾼校毕业⽣三⽀⼀扶计划实施⼯作的通知》(⼈社部发[2011]27号)要求,省⼈⼒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卫⽣厅、共青团⼭东省委等有关部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校毕业⽣“三⽀⼀扶”计划,从2011年起,连续五年选拔⾼校毕业⽣到农村基层从事⽀教、⽀农、⽀医和扶贫⼯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充分认识继续实施“三⽀⼀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三⽀⼀扶”计划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励⾼校毕业⽣⾯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2006年以来,省⼈⼒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农业厅、卫⽣厅、省扶贫办、团省委等有关部门,每年选拔部分⾼校毕业⽣到农村基层从事⽀教、⽀农、⽀医和扶贫服务,到2010年,全省共选拔近万名⼤学⽣参加“三⽀⼀扶”服务,取得显著成效。

实践证明,组织实施好“三⽀⼀扶”计划,有利于发挥⿎励⾼校毕业⽣⾯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培养⼀⽀⼼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才队伍。

今后⼀个时期,围绕“⼗⼆五”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进⼀步做好“三⽀⼀扶”计划实施⼯作,具有⼗分重要的意义。

各市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继续做好“三⽀⼀扶”⼯作的重要意义,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这项⼯作的新任务、新特点、新要求,进⼀步加⼤⼯作⼒度,推动“三⽀⼀扶”⼯作深⼊开展。

⼆、精⼼组织,认真做好选拔招募和⽇常管理服务⼯作(⼀)建⽴健全⼯作机制。

要按照⾼校毕业⽣基层培养计划整体⼯作部署,在现有“三⽀⼀扶”⼯作协调管理机制基础上,进⼀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持政策,推进科学管理,提⾼选拔招募、⽇常管理、经费保障、期满就业创业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平。

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

2012年山东省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公告三支一扶简介: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的简称。

2006年,中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招募计划侧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三支一扶计划主要包括组织招募和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两方面内容。

组织招募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汇总、上报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

2012年山东省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募范围和条件(一)招募范围招募范围为省内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应届及择业派遣期内未就业的山东生源毕业生,招募人数为2475人。

原则上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在专业上以农村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就业保障、文化传播、师范、经济类为重点,已签定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不能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往年被录取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已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得再次报考“三支一扶”计划。

2012年“三支一扶”计划继续坚持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的原则。

(二)招募条件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2、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要求;3、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4、自愿赴农村基层服务,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6、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支一扶的管理与政策

三支一扶的管理与政策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三支一扶的管理与政策有关三支一扶的服务管理和政策很多考生对此不甚了解,三支一扶考试网今日为大家详细解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服务管理编辑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具体管理,省和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

1、户档管理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保留在原学校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政府人事部门,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2、考核管理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服务单位负责平时考核。

其中对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大学生考核工作由县(市、区) 团委会同乡镇党委进行。

考核主要内容是“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等。

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并将考核结果报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享受相关就业政策的依据。

“三支一扶”大学生应按规定完成服务工作,服务期间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

3、日常管理领导视察住宿条件县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负责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的发放,交纳保险费用,指导、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服务单位要负责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承担起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培训机会; 县(市、区)团委要在每个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乡镇择优选拔1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负责协调落实相关任职手续。

大学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相关政策

大学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相关政策

大学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相关政策大学生三支一扶项目是一项旨在支持农村教育、医疗和农村基层工作的志愿者服务项目,为广大大学生提供了一次融入社会、服务农村的宝贵机会。

然而,对于参与三支一扶项目的大学生来说,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下面将就大学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大学生将会收到一定的服务期满津贴。

根据相关规定,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可以根据实际服务情况给予一定数额的服务期满津贴,以鼓励大学生继续参与到对农村教育、医疗和农村基层工作的支持中。

服务期满津贴的发放可以帮助大学生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对于志愿者服务的重视和支持。

其次,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可以获得一定的就业政策倾斜。

参与三支一扶项目的大学生,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就业政策倾斜,包括优先就业、就业推荐等方面的支持。

这些政策倾斜的出台,旨在为服务过农村的大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也鼓励更多的大学生积极参与到农村工作中,促进农村教育、医疗和基层工作的发展。

另外,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期满后,还可以获得一定的个人荣誉和表彰。

对于参与三支一扶项目的大学生来说,服务期满后,他们的付出和努力将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肯定。

相关部门会根据志愿者的服务情况,进行个人表彰和奖励,以激励更多的大学生积极参与到社会志愿者服务中,为农村的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综上所述,大学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主要包括服务期满津贴、就业政策倾斜和个人荣誉表彰等方面。

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到对农村教育、医疗和基层工作的支持中,进一步推动农村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希望通过这些政策的支持和倾斜,能够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参与到三支一扶项目中,为我国的农村事业做出更多的贡献。

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

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

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团市委:为引导更多优秀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争先创优,增强农村基层吸引优秀大学生的力度,切实为农村基层输送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通知如下:一、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8分;参加设区的市、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三支一扶”计划涉及的县(市、区)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应划出一定比例的职位,定向招聘本县(市、区)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或者服务期满后留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的,经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可免笔试,通过考核直接聘用。

考核办法由区县自行制定。

“三支一扶”计划未涉及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应优先聘用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连续两年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中组部等四部委《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规定,经组织推荐可转为选聘对象。

四、原签订2年服务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因原服务单位需要,根据本人意愿,经设区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服务期可延长1年,相关待遇不变。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被县及乡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试用期间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的工资待遇。

符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19•【文号】人社厅发〔2020〕57号•【施行日期】2020.05.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以下简称国办发6号文件),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安排,2020年全国拟选拔招募3.2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扶贫等相关领域服务。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紧贴基层需求,科学编制招募计划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决策部署,中央财政补助名额进一步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倾斜,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实行招募计划单列,52个未脱贫县招募需求全部纳入中央财政补助名额,加大对湖北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省份支持力度,扩大支医服务岗位招募规模。

各地要在《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名额分配方案》基础上,结合基层实际情况,按照国办发6号文件关于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的要求,科学编制年度招募计划,对深度贫困县等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要增加招募计划,提高扶贫服务人员招募比例;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基础相对薄弱地区,加大支医服务人员选派力度;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提高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招募比例;优先招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大学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相关政策

大学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相关政策

全国咨询热线:400-615-8848大学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相关政策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全省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并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录计划职位。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可参加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可报考相应的定向招聘职位。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为其保留入学资格。

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师范类本、专科学历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根据招考条件,参加“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统一招考。

4、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各地提供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

其中,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人员,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并享受相应的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5、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其中,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能及时就业的人员,享受其服务地区为其提供的岗位信息、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6、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享受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其提供的免费代理服务。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青岛市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就业服务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青岛市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就业服务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青岛市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就业服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7.05•【字号】•【施行日期】2011.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青岛市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就业服务的通知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了做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引导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鼓励“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基层建功立业,根据《关于山东省“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鲁人发〔2008〕29号)和《关于青岛市“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青人办发〔2009〕71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市服务期满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就业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健全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所属公共人才服务机构要设立“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就业服务窗口,并加强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沟通与服务衔接,为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

二、根据需要延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服务期青岛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服务期可适当延长。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2年服务期满后,根据原服务单位需要,经本人申请,服务单位所在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报青岛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服务期可延长1年,相关待遇不变。

延长期满后仍需在农村基层继续工作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支医”、“支教”学生须分别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可由原服务单位和本人申报,经服务单位所在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报青岛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在基层工作时间可再延长3年,相关待遇不变。

三支一扶两年服务期后怎么办

三支一扶两年服务期后怎么办

三支一扶两年服务期后怎么办三支一扶两年后怎么办1、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有些地区可以直接通过考试成为事业编制人员,如果没有这个直接转编的政策,那么也是可以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

三支一扶两年服务期结束以后,报考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都是算作基层服务年限的。

而且在公务员考试中是加分的,特别是在有的省份选调生考试中,会拿出来一部分岗位,专门面向三支一扶去招聘,所以说有三支一扶的身份还是有很大优势的。

当然,前提是必须拿到三支一扶期满合格证。

2、利用好三支一扶期满后的服务基层项目政策优惠,去考省市的公务员,这可能是一生中难得改变命运的机会,因为身边很多三支一扶的同仁在服务期满后去了更好的单位,有了更好的发展。

参加三支一扶,期满后有什么好的待遇1、服务期满后有一定可能转编,但总的来说需要看当地对于三支一扶人员的安排政策2、在服务期满后,考公及事业单位时有四项目人员专项岗位,这类岗位报考有限制,总的来说竞争相对较小。

3、服务期满后三年内考研加十分,如果要升学这是值得考虑的。

4、学生还可以享受到助学贷款的代偿,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还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学费和助学待遇代偿政策,对于一些贫困家庭的大学生来说,可以减少一部分压力。

5、服务期满后,选择自主择业是能享受到政策优惠。

同时在报考事业单位和一些机关公务员也能有加分,你参加了两年的三支一扶,两年基层工作经验和四项目人员身份也能在履历上有一定优势。

6、三支一扶服务期内会交社保,而且每个月有工资和补贴,当然具体情况需要看当地的政策。

也需要注意的是,最近几年三支一扶的竞争逐渐增加,并且三支一扶岗位的属于志愿类的,工资水平并不是很高,而且乡镇的生活条件不同,希望你能好好考虑。

三支一扶两年能拿多少钱服务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175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85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950元/月。

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关于三支一扶人员转正录用的函

关于三支一扶人员转正录用的函

关于三支一扶人员转正录用的函【原创实用版】目录1.引言:介绍三支一扶人员转正录用的函的背景和重要性2.三支一扶人员的定义和作用3.转正录用的政策和规定4.转正录用的流程和条件5.转正录用的意义和影响6.结论:对三支一扶人员转正录用的函的评价和建议正文一、引言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基层建设的重视,三支一扶人员转正录用的函也愈发受到关注。

本文旨在解析关于三支一扶人员转正录用的函的内容和影响。

二、三支一扶人员的定义和作用1.定义:三支一扶人员是指响应国家号召,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大学毕业生。

2.作用:三支一扶人员在农村基层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为农村基层注入了新鲜血液,提高了农村基层的教育、医疗、扶贫等方面的水平,推动了农村基层的发展。

三、转正录用的政策和规定1.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转为事业单位编制。

2.规定:转正录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四、转正录用的流程和条件1.流程: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满后,需向当地人事部门提出转正申请,经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转正手续。

2.条件:除了满足政策规定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胜任所担任的职务。

五、转正录用的意义和影响1.意义:转正录用对于三支一扶人员来说,意味着他们可以获得更为稳定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同时也有利于他们更好地为农村基层服务。

2.影响:转正录用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激发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吸引更多的大学毕业生投身农村基层建设。

六、结论关于三支一扶人员转正录用的函,有利于保障三支一扶人员的权益,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有利于农村基层的建设和发展。

三支一扶两年后转编制

三支一扶两年后转编制

三支一扶两年后转编制
三支一扶两年后转编制不一定会成功。

但可凭《服务证》享受有关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等各项优惠政策。

现在想要进入编制内都是需要考试的,三支一扶也不例外。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入编制:第一,是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

这种方式是正常参加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考试,包括国家和省级公务员考试,以及地方事业单位考试。

其中,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三支一扶人员可根据服务年限加分,增加考试成功机率。

二、参加针对性的招录考试。

为解决“三支一扶”的人员配备问题,有的地方专门留出事业编制,每年招聘三支一扶的合格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调至事业编制人员。

同时,在一年一度的乡镇选拔考试中,还专门预留了一部分编制,用于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干部等基层项目人员,他们可以进入考试,合格后进入体制。

三、是自主寻找出路。

服务期满后,部分“三支一扶”人员将自行选择工作,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如国有企业、银行或移动、电信、联通公司等。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可享受哪些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可享受哪些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_三支一扶考试网【导读】“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详情如下,连续2年考核优秀的,或者服务期满后留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的,经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可免笔试,通过考核直接聘用。

一是就业服务。

三支一扶大学生毕业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

为此,有关部门要做好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其就业创造条件,鼓励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

二是政策优惠。

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就业后不再实行见习期。

参加我省农村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其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工龄,晋升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从2013年起,对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实行定向招聘,其中各县(市、区)参照当年期满人数30%比例确定招聘岗位;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连续2年考核优秀的,或者服务期满后留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的,经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可免笔试,通过考核直接聘用。

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一)连续2年考核优秀的,或者服务期满后留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的,经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可免笔试,通过考核直接聘用。

(二)从2013年起,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可以定向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

(三)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其在基层服务的年限计算为工龄;在服务期内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计算为工龄。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试用(见习)期期间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待遇;试用(见习)期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聘)职务(岗位)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在服务期内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试用(见习)期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见习)期工资待遇;试用(见习)期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聘)职务(岗位)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省内各高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06〕28号),我们制定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当加分。

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

对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考核阶段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原服务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经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并报所在地县(区)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教育厅在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帮助归还。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山区县及以下单位就业的,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工资,转正定级时级别工资(或薪级工资)高定2档。

如5年内调离原工作单位,到珠江三角洲地区7个市(不含山区县)工作或到其他地级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不含派驻县、乡(镇)的单位)工作的,其高定的2档工资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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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事厅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卫生厅
山东省工商局
共青团山东省委
鲁人发[2008]29号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团市委:
为引导更多优秀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争先创优,增强农村基层吸引优秀大学生的力度,切实为农村基层输送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在笔试总分中增加8分;参加设区的市、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三支一扶”计划涉及的县 (市、区)各类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应划出一定比例的职位,定向招聘本县(市、区)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或者服务期满后留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的,经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可免笔试,通过考核直接聘
用。

考核办法由区县自行制定。

“三支一扶”计划未涉及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应优先聘用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连续两年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中组部等四部委《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组通字[2008]18号)规定,经组织推荐可转为选聘对象。

四、原签订2年服务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因原服务单位需要,根据本人意愿,经设区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服务期可延长1年,相关待遇不变。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被县及乡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试用期间可直接执行转正定级的工资待遇。

符合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六、参加“三支一扶”前已考取研究生且保留入学资格的,服务期满后恢复学籍入学;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初试总分中增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内自主创业的,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规定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优惠政策。

八、暂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也可落入县级以上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档案转至户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由同级人才服务中心免费办理人事代理。

当地人事、公安等部门要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九、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和服务单位负责对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办法参照服务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办法执行,其中,列入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考核人数的20%。

从今年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将对每届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进行评选表彰。

受表彰的山东省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各地要优先推荐就业。

十、各地要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实行“一条龙、一对一”的就业推荐服务,保证每个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都有专人负责。

各市、县(市、区)要在每年的8月份组织专场就业推介会,重点推荐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的相关政策凡与本文件不符的,以本文件为准。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将本地“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情况,于每年12月20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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