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党员服务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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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党员服务站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长效机制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拓展基层党建途径,拓宽关心服务党员渠道,建立党内关怀机制,真正体现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党员为群众服务的要求,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党员、凝聚群众、凝聚社会的亲合力,使党员群众受到全方位、多渠道的服务,要求各支部建立党员服务站,在杨溪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服务对象及范围
服务对象:本支部内所有党员,有入党意愿的干部、群众。
服务范围:提供资料查询、政策咨询;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费缴纳、党员求助服务;收集整理组织生活、党员活动等有关资料。
二、服务项目
(一)接转党员组织关系
受理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开具党员证明信,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党务政策咨询服务
提供各级有关领导同志讲话、可公开的党内文件资料查询;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的各类政策咨询服务。
(三)求助热线服务
对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求助要求予以帮助;协调有关单位和组织解决党员和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四)代理承办服务
对党员缴纳党费等提供受理服务;对流动党员、下岗党员等有特殊情况的党员提供档案临时代管服务;提供发放党内有关报表、书籍、材料的服务。
(五)党员志愿者服务
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积极开展各种富有实效的党员为民服务活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六)接待信访服务
对党员反映的待遇、组织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党组织负责人、党员的有关问题,服务站认真登记后,按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督促、协调解决,并负责反馈给本人。
(七)为建立基层党组织提供服务
对建立基层党组织提供必要的帮助,为他们开展党务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服务,使党员服务站成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托。
(八)流动党员管理
建立流出党员登记表、管理台帐,经常保持与流动党员的联系,为流动党员提供咨询服务,发放、查验、年审《流动党员活动证》。
建立流入党员登记表、管理台帐,安排流动党员就近编入党组织参加活动,为流入党员提供咨询及生产生活服务。
三、规章制度
党员服务站是党员服务的工作网络,必须建立统一的制度规范。
(一)首问责任制度
1、党员到服务站接转党员关系、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第一接待受理的党员服务站要如实登记,受理。
对超出本站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农业系统党委协调解决。
2、党员服务站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二)情况登记报告制度
1、党员服务站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
遇到特殊情况要进行一事一报。
2、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杨溪乡党委报告。
3、对党员的重大求助或反映的重要情况,党员服务站应及时上报杨溪乡党委,不得瞒报、漏报、谎报。
(三)信息交流制度
1、党员服务站定期参加杨溪乡党委党建工作例会,通报有关工作,交流服务信息,沟通有关情况。
2、各支部党员服务站应及时将有关服务电话、工作人员、服务内容、服务信息、工作体会等情况上报农业系统党委,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
(四)党员服务站管理人员职责
各支部党员服务站应明确1-2名专(兼)职服务人员。
1、严格遵守杨溪乡党委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
2、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全心全意为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
3、仪表大方,待人热情,态度诚恳,作风踏实,业务熟悉,办事认真,注重效率;
4、对来电、来信、来访的党员,要做好登记记录,主动应答,积极协调,帮助落实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坚持做到有交待、有落实、有回音、不推诿、不扩散;
5、严格按照党内资料文件管理的有关制度,为基层提供党内资料参阅服务;
6、加强团结协作,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讲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7、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美观,物品摆放整齐统一。
中共杨溪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