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医疗常规
ICU(重症监护病房)管理制度
ICU(重症监护病房)管理制度(一)医院重症ICU 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集中救治危重病人的ICU 病房,集中了医院先进监护设备和急救设施,对提高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降低死亡率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ICU 病房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救治水平,必需加强对ICU 病房的管理。
1.人员组成(1)主持:主管业务院长(2)成员:医务处、护理部、人力资源管理与财务部门、药剂科、医学影像科、医院感染科等部门主任;ICU 病房负责人;相关临床科室主任。
2.职能权限:为院长决策提供支持、对工作情况提出协调与评价意见,保障ICU 工作临床正常运行。
(1) ICU 的设置与变更、人力资源的配置、设施设备配置。
(2)护士长、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的评价与权限认定。
(3 )定期与不定期对ICU 工作情况提出评价意见,重点是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持续改进。
(4 )对ICU 与院内各科室,提出协调意见。
(5)对ICU 临床技术的准入与培训提出意见(6)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3.工作要求:(1 )由医务处、护理部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2 )有会议记录、内容纪要。
(3 )对提出的意见,相关科室有具体整改措施,由医务处负责督导,并在下次会议上有落实的结果反馈。
(二)ICU 病房医师与护士配备1 制定与实施岗前业务培训计划,经考核后方可上岗,进修与见习期人员不得单独执业。
2根据工作量与工作性质、监护项目、监测项目、医疗技能的不同,合理确定病人与护士比例,综合ICU 床位与人员之比为1:2.5-3,固定的重症医学护士,不应低于80%,护师以上人员不低于50%。
3 应由在ICU 从事重症医学五年及以上资历的主管护师及其以上职称的人员领导护理工作,护师以下人员可定期轮换,但轮换期不应少于12 个月。
4 制定与实施ICU 护士岗前业务培训计划,经考核后方可上岗,进修与见习期人员不得单独执业。
5 对ICU 在岗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与技能培训实行分级管理。
重症监护
监测内容和技术
通过观察病情以及利用先进的、精密的仪器设备,对危重病人 进行连续生命体征监测,有效的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一、循环系统监测(血流动力学监测) 临床观察:①意识表情(反应中枢系统血液灌流情况最直接的指 标)、②皮肤颜色和温度(是观察周围循环是否良好的重要指征) ③尿量(正常常人24小时尿量为1000-2000ml ;>2.5/24h称多尿; <400ml(<17ml/24h)称少尿,见于脱水、慢性肾衰、休克。尿量 <100ml/12h内完全无尿称无尿,见于急性肾衰。)危重病人留 置尿管,记录每小时尿量。 血流动力学监测:是指经体表插入各种导管或监测探头到心脏和/或 血管腔内,利用仪器监测各项生理指标。 适用于各科危重病人,如创伤、休克、呼吸衰竭和心血管疾病。
ICU设置
(二)规模: 1.床位设置:根据医院规模、总床数而确定,一般综合 性医院综合ICU占全院总床数的的1%-2%。一般以812床较为经济合理。每张床占地面积不得<20㎡,以 25㎡为宜,以保证各种抢救措施的实施。 2.监护站设置:中心监护站原则上设置在所以病床的中 央区,以便于观察所有病人。监护站内放置监护仪、 电脑等设备。 3.人员编制:对于一般综合ICU医生与床位的比例要求应 达到1.5~2:1;护士于床位比例为3~4:1。否则难以 完成艰巨的抢救任务。
ICU收治对象
ICU收治范围包括临床各科室的危重病人。 危重病人是指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的 病人。危重病人大都由于急性病变或慢性病变 急性恶化造成的。 危重病人经过集中强化治疗和护理,度过危险 阶段,有望恢复健康。
具体收治对象
创伤、休克、感染引起多系统器官功能衰竭病人。 心肺脑复苏术后需要对其进行长时间监护者。 严重的多发复合伤病人。 理化因素导致的危急病症,如中毒、溺水、触电、蛇 虫咬伤以及中暑的病人。 有严重并发症的心肌梗死、严重心律失常、严重心力 衰竭病人。 各种术后重症病人或者年龄较大,术后有可能发生意 外的高危病人。
icu说明
ICU的病床数量根据医院等级和实际收治患者的需 要,一般以该ICU服务病床数或医院病床总数的 2~8%为宜 每个ICU管理单元以8到12张床位为宜 床位使用率以65~75%为宜,超过80%则表明ICU 的床位数不能满足医院的临床需要,应该扩大规模
ICU专科医师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 0.8~1:1以上 ICU医师组成应包括高级、中级和初级医师,每 个管理单元必须至少配备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医 师全面负责医疗工作。 ICU专科护士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 2.5~3 : 1以上。 ICU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 有条件的医院可配备相关的技术与维修人员。
ICU的整体布局应该使放置病床的医疗区域、医 疗辅助用房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和医务人员生活 辅助用房区域等有相对的独立性,以减少彼此之 间的互相干扰并有利于感染的控制 ICU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有条件者最 好装配气流方向从上到下的空气净化系统,能独 立控制室内的温度和湿度。医疗区域内的温度应 维持在(24±1.5)℃左右 每个单间的空气调节系统应该独立控制 安装足够的感应式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单 间每床1套,开放式病床至少每2床1套
我国三级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均应设立重症医学 科,重症医学科属于临床独立学科,直属医院职 能部门直接领导。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 地。 ICU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 症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 能力的专职医护人员。 ICU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护和治疗设备,接收医院 各科的重症患者
ICU要有合理的包括人员流动和物流在内的医疗流 向,最好通过不同的进出通道实现,以最大限度减 少各种干扰和交叉感染 ICU病房建筑装饰必须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 蚀、防潮防霉、防静电、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 的总原则 ICU的设计要求应该满足提供医护人员便利的观察 条件和在必要时尽快接触病人的通道。
ICU 病人收治标准
ICU是收治各种危重病症患者的临床部门。
其主要任务是对患者进行呼吸、循环等全身重要器官病理生理过程的监护和救治。
虽然收治对象病情危重,常表现为血压、心率、呼吸、体温、神志等生命体征不稳定,但经过ICU综合救治后有希望恢复。
1、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康复的患者。
2、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ICU严密的监护和随时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3、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
4、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属于ICU收治范围。
为了规范危急重症病人的抢救、手术后病人的麻醉恢复,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ICU收治病人范围及相关规定》,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ICU收治范围:非手术科室系统:一、心搏骤停:各种原因导致心跳呼吸骤停及心肺脑复苏后。
收入指征:心跳、呼吸骤停需行心肺脑复苏或复苏后血压、心率、呼吸、体温、神志等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监护或出现严重并发症如心律失常、心肌缺血、心力衰竭、呼吸衰竭、意识障碍、脓毒血症、低血压、播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以及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二、休克收入指征:1.收缩压低于90mmHg或较原收缩压降低30%以上,并伴有下列四项中的二项:①意识障碍;②皮肤湿冷;③尿量减少,24h尿量<400ml或<17ml/h;④代谢性酸中毒。
2.各类休克,经扩容及初步治疗后,生命体征仍不平稳。
三、急性呼吸功能不全:急性肺栓塞、急性支气管哮喘合并呼衰、哮喘持续状态、慢支肺心病合并呼吸衰竭、ARDS、格林巴利需呼吸机支持。
收入指征:1.临床有呼吸困难或紫绀的急性发作,经吸氧后呼吸困难无明显改善。
2.血气分析有下列任何一项异常者:①PaO2<60mmHg;②PaCO2>50mmHg;③SpO2<90%。
icu基本标准
ICU(Intensive Care Unit,重症监护室)是专门用于重症患者抢救和监护的医疗部门。
作为疾病治疗的最后防线,ICU的运作必须符合严格的基本标准,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生命。
以下是ICU基本标准的一般要求:
1.设备和设施:ICU应配备先进、可靠的医疗设备,包括床位、监护仪、呼吸机、输液泵等,并保持良好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如恒温、湿度适宜、清洁卫生等。
2.医疗团队:ICU应组建由专业医生、护士和其他医疗人员组成的高素质、经验丰富的医疗团队,能够提供全天候的医疗服务和紧急抢救。
3.严密监护:ICU患者需进行严密的生命体征监测,包括心电图、呼吸、血压、体温等,并定期评估和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
4.抢救设备和药物:ICU应备有常用的抢救设备和药物,如除颤器、心脏复苏药物、血管活性药物等,以应对突发状况。
5.运作规范:ICU应遵循相应的运作规范和标准化流程,如患者的接诊、转介、入院评估、出院评估等,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6.防控感染:ICU应严格执行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消毒、洗手、隔离措施等,防止医源性感染的发生。
7.家属支持:ICU应提供患者家属的情绪支持和信息沟通,保障家属的参与和了解患者病情。
8.患者隐私:ICU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遵循隐私保护的原则和法规,确保患者信息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ICU作为维护患者生命安全的关键环节,其基本标准的严格执行对于患者的康复和生存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应加强ICU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以确保ICU的高质量运行和优质服务,切实保障患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
icu各项规章制度
icu各项规章制度ICU(Intensive Care Unit)是一种专门为重症患者提供高度护理的医疗设施。
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ICU拥有一系列规章制度,以规范医疗行为和维护优质的护理环境。
本文将介绍ICU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患者入住和离开规定1. 出入许可:除医疗人员外,其他人员需得到许可方可进入ICU区域,并且必须佩戴正确的个人防护装备。
2. 患者家属陪访:家属可根据医嘱进入ICU探望患者,但须遵守卫生和安全规定,确保不干扰正常医疗秩序。
3. 患者转院:患者转院需要医疗团队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顺利进行。
二、医疗行为准则1. 入室洗手:医务人员进入ICU前必须进行彻底的手部卫生,包括洗手和使用洗手液消毒。
2. 健康检查:医务人员在每次工作之前需接受身体健康检查,确保自身不传播任何可能的疾病。
3.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所有医务人员在进入ICU区域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口罩、手套、隔离衣等。
4. 医疗记录:医务人员需及时、准确地记录患者病情和医疗过程,保证病历资料的完整性。
三、感染控制措施1. 感染监测:ICU定期进行感染监测和细菌培养,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2. 消毒措施:ICU内设有专门的消毒区域,医疗设备和工作用品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处理。
3. 分隔病房:ICU内应划分不同的隔离区域,以防止不同感染病例之间的交叉感染。
四、医疗事故处理1. 医疗差错报告:任何医疗差错都需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确保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2. 医疗纠纷解决:如遇到患者或患者家属提出的投诉或纠纷,应立即启动解决程序,维护医患关系的稳定。
五、设备维护与管理1. 设备检查:ICU内的各种医疗设备需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2. 财产管理:ICU内的财产和物品应进行严格的管理,定期清点和维护,防止丢失或损坏。
3. 设备更新:ICU内的医疗设备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更新和升级,以保持医疗技术的先进性。
呼吸内科icu工作规章制度
呼吸内科icu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呼吸内科ICU工作秩序,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呼吸内科ICU全体医护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师等。
第三条呼吸内科ICU的工作原则是“以患者为中心,安全第一,服务至上”。
第四条呼吸内科ICU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ICU的高度警惕和医疗救治能力。
第五条医院将根据呼吸内科ICU的工作特点,设置相应的医疗设备和器材,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服务。
第六条呼吸内科ICU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呼吸内科ICU医护人员必须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呼吸内科ICU医护人员必须保守医疗机密,禁止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九条呼吸内科ICU医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严禁吸烟、饮酒、涂抹指甲油等行为。
第十条呼吸内科ICU医护人员需密切配合,协同工作,确保患者得到最佳的医疗救治。
第二章值班制度第十一条呼吸内科ICU医护人员分为白班和夜班,均需遵守医院的值班制度。
第十二条值班医生应按时到岗,接替上一班次医生工作,熟悉患者病情,保证医疗工作的连续性。
第十三条值班医生在岗期间,应时刻关注ICU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值班护士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保证按时巡视患者,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五条呼吸内科ICU医护人员值班期间,应遵守纪律,遵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第十六条呼吸内科ICU医护人员值班期间,禁止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必要时需找到替班人员接班。
第十七条值班期间发生意外或急救情况时,呼吸内科ICU医护人员应迅速做出决策,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呼吸内科ICU医护人员需坚守医德,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呼吸内科ICU医生应遵循临床路径,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制定治疗方案。
第二十条呼吸内科ICU护士应认真执行医嘱,做好患者护理工作,确保医疗措施的有效实施。
ICU医疗制度
ICU医疗制度ICU工作流程我院ICU主要负责全院各科危重病人的监护、治疗, 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对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成功率, 降低死亡率。
一、医疗管理1、 ICU是医院一独立科室, 有专职医生和护士对病人进行每天24小时的监护和治疗。
2、 ICU医疗上采取全封闭式管理模式。
1) 、由ICU医生负责对病人的每日查房和开医嘱等医疗工作。
2) 、原病房主管医生及上级医生原则上每日巡视病人至少一次, 根据病情需要随时到ICU与有关医生商讨诊疗问题, 需要改医嘱时, 应与ICU医生共同研究取得共识后由ICU医生负责更改。
3) 、ICU医生应和原主管医生保持联系, 疑难问题需请其它专科会诊时, 由ICU医生或双方医生协商作出决定, 意见不统一时, 由ICU主治以上上级医生或双方医生协商作出决定, 病例会诊讨论由ICU主任主持, 并上报医务部, 必要时由医务部组织。
4) 由门急诊直接收入ICU的危重病人, 需请相关科室会诊的, 由ICU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电话或书面请求会诊, 相关科室接到电话或会诊申请书后, 即刻到ICU会诊协助诊疗。
3、病人转出ICU48小时内确定的院内感染仍属ICU感染, 感染日期为转出日期, 由接收科主管病人的医生填写院感病例登记表。
且在感染日期一栏用红笔注”ICU”并向ICU反馈。
4、ICU医生必须严可知遵守《医院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主动、积极, 协助其它科室专科医生的工作。
二、收治范围原则上凡生命体征不稳定和( 或) 高危需要进行监护治疗的患者。
1、ICU收治全院各科有抢救价值及在经济上有支付能力的危重病人, 特殊情况除外。
2、门、急诊病人需要生命支持治疗, 而非需经急救绿色通道进行救治的危重病人在与ICU联系后可由急诊直接收入ICU。
3、重大手术后病人和需要进行麻醉复苏的病人。
4、其它科术后病人术后需要特别监护、护理治疗的病人。
5、下列情况者原则上不能进入ICU:1) 、传染病患者。
ICU(重症监护病房)管理制度
ICU(重症监护病房)管理制度(一)医院重症ICU 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集中救治危重病人的ICU 病房,集中了医院先进监护设备和急救设施,对提高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降低死亡率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ICU 病房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救治水平,必需加强对ICU 病房的管理。
1.人员组成(1)主持:主管业务院长(2)成员:医务处、护理部、人力资源管理与财务部门、药剂科、医学影像科、医院感染科等部门主任;ICU 病房负责人;相关临床科室主任。
2.职能权限:为院长决策提供支持、对工作情况提出协调与评价意见,保障ICU 工作临床正常运行。
(1) ICU 的设置与变更、人力资源的配置、设施设备配置。
(2)护士长、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的评价与权限认定。
(3 )定期与不定期对ICU 工作情况提出评价意见,重点是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持续改进。
(4 )对ICU 与院内各科室,提出协调意见。
(5)对ICU 临床技术的准入与培训提出意见(6)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3.工作要求:(1 )由医务处、护理部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2 )有会议记录、内容纪要。
(3 )对提出的意见,相关科室有具体整改措施,由医务处负责督导,并在下次会议上有落实的结果反馈。
(二)ICU 病房医师与护士配备1 制定与实施岗前业务培训计划,经考核后方可上岗,进修与见习期人员不得单独执业。
2根据工作量与工作性质、监护项目、监测项目、医疗技能的不同,合理确定病人与护士比例,综合ICU 床位与人员之比为1:2.5-3,固定的重症医学护士,不应低于80%,护师以上人员不低于50%。
3 应由在ICU 从事重症医学五年及以上资历的主管护师及其以上职称的人员领导护理工作,护师以下人员可定期轮换,但轮换期不应少于12 个月。
4 制定与实施ICU 护士岗前业务培训计划,经考核后方可上岗,进修与见习期人员不得单独执业。
5 对ICU 在岗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与技能培训实行分级管理。
重症监护室(ICU)工作制度
重症监护室(ICU)工作制度一、病人的管理(一) ICU职责:维护重要脏器功能、生命体征稳定、纠正水电解质平衡失调、营养支持、感染防治、各种检测、监护等。
(二) 专科情况专科决策、专科处理,每天实行专科查房。
(三) 临床科室ICU之间须相互理解通力协作。
严重复合伤、跨科病人、重大治疗方案的更改、实施、病人进出ICU适应症的选择等问题,原则上由ICU与各科共同协商,ICU 须充分尊重专科处理意见。
当治疗方案出现分歧时,可通过院内会诊。
当进适应症及转出方向发生分歧无法解决时,由ICU主任决定,权力与责任同在。
(四) ICU须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加快周转,提高使用率。
(五) 与医疗管理有关的各项制度,如:疑难病人讨论,死亡讨论等按统一规定执行,必要时ICU与相关科室共同参与。
(六) ICU与临床科室实施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分配原则二、ICU收治原则及疾病范围ICU是收治危重病人的地方,凡生命体征不稳或目前虽稳定但随时可能发生变化者,可入ICU。
具体疾病:(一)各种严重休克;(二)严重心力衰竭;(三)严重心肌梗塞;(四)严重心律失常;(五)急性肺损伤,ARDS;(六)严重呼吸衰竭;(七)严重急性肾功能不全;(八)严重肝功能不全;(九)MODS(MOF) ;(十)DIC;(十一)严重代谢功能障碍;(十二)昏迷;(十三)严重体液;(十四)各种严重中毒;(十五)严重中暑;(十六)严重创伤及多发伤;(十七)挤压综合征;(十八)脂肪栓塞综合征;(十九)严重产科并发征;(二十)心肺脑复苏术后;(二十一)重大手术、操作、全麻等术后(心脏手术后、肺切除术后、缩窄性心包炎术后、食道、纵膈、横膈等疾病术后、颅内肿瘤术后、颅内血管疾病开颅术后、腹部肿瘤根治疗术后、布加氏综合征术后、肝脏切除术后、胰十二指肠术后、复杂胆道术后;全胃切除+淋巴清扫术后、大动脉瘤术后、脏器移植术后、颈胸椎术后、肾功除术后、膀胱全切回肠代膀胱术后、子宫全切盆腔清扫术后、高龄、高危患者术后、其他手术后出现生命体征不稳者等)。
ICU医疗质量控制制度
ICU医疗质量控制制度一、引言重症医学科(ICU)是医院的重要科室,负责救治生命垂危的患者。
由于ICU的患者病情复杂且多变,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医疗质量控制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ICU医疗质量控制制度及其重要性。
二、制度概述1、人员培训:所有在ICU工作的医护人员必须接受严格的培训,包括技能培训、应急处理能力培训等,确保他们具备处理ICU患者所需的各项技能和应变能力。
2、设备管理:ICU内的医疗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如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更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药品管理:ICU应建立严格的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报废等环节。
所有药品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消毒隔离:ICU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患者之间的交叉感染。
所有进入ICU的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卫生规定,如更换鞋帽、洗手等。
5、患者管理:ICU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治疗,包括疼痛管理、心理疏导等。
同时,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健康教育,提高他们的疾病认知和自我管理能力。
6、质量控制:ICU应定期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7、医患沟通:ICU医护人员应与患者及家属保持良好的沟通,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自主权,及时解答患者及家属的疑问。
8、记录管理:ICU的医疗记录和护理记录应规范管理,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要求。
9、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ICU应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医疗风险和安全隐患。
对于发生的不良事件,应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0、科室管理:ICU应建立完善的科室管理制度,包括人员分工、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等,确保科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制度执行与监督1、培训:所有医护人员必须接受医疗质量控制制度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ICU(重症病房、加强医疗病房)医疗工作制度
ICU医疗工作制度(一)病历书写制度病历是临床医生诊疗工作的记录和总结,可作为病人进一步诊治的参考,也是临床教学、医学科研的素材和法律工作的重要依据。
同时体现医疗质量和学术水平。
1.新入院患者1.1ICU 病历书写制度原则上与普通病房一致,并符合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1.2 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庭史、个人生活史、月经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由书写医师签字。
1.3 客观如实反映病情。
1.4 病历内容要求完整,重点突出,次序分明,条理清楚。
1.5 病历摘要据概括性和系统性,能确切反映病情特点,可作为初步诊断的依据。
1.6 入院24 小时内完成入院录书写。
1.7 格式与内容同普通入院录及首次病程记录。
2. 转入ICU 的记录要求2.1 转入ICU 不足24 小时的患者仍需有转科记录。
2.2 转入ICU 首次病程记录应在入科4 小时内完成。
2.3 记录内容与普通病房的转科记录基本一致,应包括2.3.1 因何种疾病(手术名称,术中发生特殊情况)入科及入科方式。
2.3.2 转入时给予何种处理(或处理原则),处理后的反应。
2.3.3 病人现实情况(生命体征等)。
2.3.4 需要继续观察的项目。
2.4 化验回报单应按时间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2.5 病程记录2.5.1 病程记录的书写每天至少1-2 次,病人病情遇有重大变化及短期调整治疗应及时记录。
2.5.2 记录内容包括:病人病情变化,检查结果、鉴别诊断、上级医师病情分析查房意见,诊疗过程及治疗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录处理及治疗后的效果,要记明施行时间和方法,对病情变化的简单分析,需要值班医生关注的项目等。
书写者应为主管医生或代管医生。
3.转科记录要求与医院统一要求相同。
4.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均按医院要求完成。
(二)ICU 会诊制度1. 凡遇疑难病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专科情况突出时,应及时申请多科会诊或转科。
ICU(重症监护病房、加强医疗病房)
ICU(重症监护病房、加强医疗病房)工作制度与岗位职责目录--31一、医院重症ICU 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二、ICU 病房医师与护士配备三、医院ICU(重症病房、加强医疗)病房管理制度四、ICU 病人实施危重程度评分制度五、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许可授权制度六、ICU 的收治范围七、为病人提供非医疗技术方面的服务制度八、ICU(重症病房、加强医疗病房)医疗工作制度(一)病历书写制度(二)ICU 会诊制度(三)ICU 医师值班制度(四)ICU 医嘱制度(五)知情同意书制度(六)手术病人转入ICU 后的交接制度(七)对进入ICU 病人的初始评价制度(八)ICU 患者转出制度(九)ICU 患者检查和治疗转运制度(十)ICU 患者入住接待流程(十一)ICU 患者转出医师交接流程九、ICU(重症病房、加强医疗病房)护理工作制度(一)ICU 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二)ICU 护士准入制度(三)ICU 护理管理制度(四)ICU 护理工作制度十、ICU 医院感染控制(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二)预防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的制度1.呼吸机相关性肺炎2.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3.留置导尿管所致尿路感染4.血液净化(持续动静脉血滤和透析)相关感染十一、ICU 医师岗位职责(一)ICU 科主任岗位职责(二)ICU 病房主诊医师岗位责任制(三)ICU 住院医师岗位责任制十二、ICU 护理人员岗位职责(一)ICU 护士长职责(二)ICU 护士岗位职责[概述]重症医学(Critical Care Medicine,CCM)是研究危及生命的疾病状态的发生、发展规律及其诊治方法的临床医学学科。
ICU(Intensive Care Unit)/重症监护病房/加强医疗病房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它对因各种原因导致一个或多个器官与系统功能障碍危及生命或具有潜在高危因素的患者,及时提供系统的、高质量的医学监护和救治技术,是医院集中监护和救治重症患者的专业科室。
重症监护室规章制度(5篇)
重症监护室规章制度重症监护室是一个特殊的医疗场所,其规章制度主要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提供高质量的护理。
以下是一些重症监护室常见的规章制度:1. 门禁管理:重症监护室通常设置门禁系统,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进入。
其他人员必须通过授权人员的陪同或事先申请才能进入。
2. 严格的卫生要求:重症监护室对严格的卫生要求,包括勤洗手、戴手套、穿戴手术衣等,以防止病原体传播。
3. 严格的医疗设备使用规定:重症监护室内的医疗设备有专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悉并按照规定使用设备。
4. 警报系统:重症监护室内设置有警报系统,用于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状态。
医护人员必须时刻留意警报,及时采取措施。
5. 严格的探视规定:重症监护室对患者的探视时间和人数有严格的限制,以保证患者的休息和治疗。
6. 严格的护理记录:重症监护室对患者的生命体征、治疗措施和护理过程等都要详细记录,以便医护人员间的交接和评估患者的病情。
7. 紧急事件处置:重症监护室内可能会发生各种紧急事件,如心脏骤停、呼吸暂停等。
医护人员必须熟悉紧急事件的处置流程,并及时采取措施。
8. 保密规定:重症监护室内的患者信息属于隐私,医护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患者的信息。
这些规章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重症监护室能够提供安全和有效的医疗服务,并保障患者的权益和治疗效果。
重症监护室规章制度(2)一、探视、陪伴制度(一)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两人。
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
(二)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由医护人员特别安排。
(三)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在病员床上睡觉。
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饮酒。
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四)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陪偿。
二、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一)病房小药柜所有药品,只能供应住院病员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ICU)基本标准
医院重症监护病房(ICU)基本标准一、ICU设置基本原则㈠ICU床位一般按全院总床位的3~5%设置。
㈡ICU设置应与各医院功能要求相一致。
一级医院不设ICU;二级医院设置综合性ICU,不设置专科ICU;三级综合性医院设置综合性ICU,或设重症监护中心下的专科ICU。
综合性和专科性ICU应集中管理,资源共享。
综合性和各专科ICU床位总数不超过全院床位总数的5%。
㈢ICU应有固定的医护人员.ICU医护人员应按标准配备,并经相关的专业培训。
二级医院(包括二级医院)以下医院医护人员应在三级甲等医院ICU进修学习三个月以上.㈣综合性ICU和专科ICU,均应符合ICU建设的基本标准.二、ICU基本标准㈠ICU床位及单元设置二级医院一般设置4—8张ICU床;三级医院ICU应分隔单元设置或分组管理,每个ICU 单元设置8—12张床位,或每组设置8—12张;ICU床应分隔成单间或双间;每张ICU床位面积不小于15M2;电源、负压吸引、空气和氧气等应设置在吊塔或电、气源隔离带上。
㈡仪器设备1、监护仪:每张ICU床位配置1台监护仪,至少具有监测心电、呼吸、无创和有创血压、氧饱和度的功能.2、呼吸机:每张监护床配1台呼吸机,其中有兼有无创模式的有创呼吸机一台,或另有无创呼吸机(仅有无创模式)一台,呼吸机应具有压控和容控下:A/C、SIMV、PSV、PEEP等基本模式,每张ICU床配备1套简易呼吸器.3、体外除颤仪1台。
4、输液泵和微量注射泵每床均应配备,其中微量注射泵每床2套以上。
另配备一定数量的肠内营养输注泵。
5、心电图机1台。
6、肠外营养配置净化装置1台。
7、临时心脏起搏仪1台.8、降温毯1台。
9、设有6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1台血气生化分析仪.10、设有6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1台血液净化机(CBP)。
11、设有8张床位的ICU要求配备1台支气管镜。
12、设立重症监护中心(科)并下设两个及两个以上ICU单元(专科ICU)的要求配备1台床边X光机和床边B超。
ICU医疗制度
ICU医疗制度我院ICU要紧负责全院各科危重病人的监护、治疗,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对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一、医疗治理1、ICU是医院一独立科室,有专职大夫和护士对病人进行每天24小时的监护和治疗。
2、ICU医疗上采取全封闭式治理模式。
1)、由ICU大夫负责对病人的每日查房和开医嘱等医疗工作。
2)、原病房主管大夫及上级大夫原则上每日巡视病人至少一次,依照病情需要随时到ICU与有关大夫商讨诊疗咨询题,需要改医嘱时,应与ICU大夫共同研究取得共识后由ICU大夫负责更换。
3)、ICU大夫应和原主管大夫保持联系,疑难咨询题需请其它专科会诊时,由ICU大夫或双方大夫协商作出决定,意见不统一时,由ICU 主治以上上级大夫或双方大夫协商作出决定,病例会诊讨论由ICU 主任主持,并上报医务部,必要时由医务部组织。
4)由门急诊直截了当收入ICU的危重病人,需请相关科室会诊的,由ICU主管大夫或值班大夫电话或书面要求会诊,相关科室接到电话或会诊申请书后,即刻到ICU会诊协助诊疗。
3、病人转出ICU48小时内确定的院内感染仍属ICU感染,感染日期为转出日期,由接收科主管病人的大夫填写院感病例登记表。
且在感染日期一栏用红笔注“ICU”并向ICU反馈。
4、ICU大夫必须严可知遵守《医院急救绿色通道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主动、积极,协助其它科室专科大夫的工作。
二、收治范畴原则上凡生命体征不稳固和(或)高危需要进行监护治疗的患者。
1、ICU收治全院各科有抢救价值及在经济上有支付能力的危重病人,专门情形除外。
2、门、急诊病人需要生命支持治疗,而非需经急救绿色通道进行救治的危重病人在与ICU联系后可由急诊直截了当收入ICU。
3、重大手术后病人和需要进行麻醉复苏的病人。
4、其他科术后病人术后需要专门监护、护理治疗的病人。
5、下列情形者原则上不能进入ICU:1)、传染病患者。
2)、专门感染患者。
3)、经济上无支付能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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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第一部分一般治疗1. 接患者常规:值班医生接患者时必须了解1.1术中情况术前、术后诊断、术式、阻断时间、转流时间、插管是否顺利、复跳情况、手术是否顺利,出血量、出入液体量等。
1.2 患者状态接呼吸机后检查胸廓运动幅度、两肺呼吸音、SPO2等。
接监测仪后观察ECG、BP、CVP等患者瞳孔、神志、温度和组织水肿程度,小儿肝脏触诊。
1.3 床旁胸片了解气管插管位置,心影大小、双肺(水肿、不张、气胸、积液等)情况;了解CVP插管、IABP插管位置,心包、纵隔、胸腔插管位置和Swan-Ganz;了解胸骨固定情况。
2. 常规检查项目:2.1动脉血气(接患者30分钟、脱机前、拔管后30分钟)。
2.2接患者后即刻查血常规、、血电解质必要时查尿常规2.33岁以下小儿和高龄者当晚查血糖,糖尿病患者监测血糖。
2.4术后第一天晨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电解质、肝肾功能。
2.5搭桥术后心电监护接胸导联,术后当天和术后第一天做心电图心肌酶,有病情变化及时查心肌酶和心电图。
2.6换瓣患者术后第一天开始查凝血常规。
3. 术后血液动力学的基本要求:3.1HR:80次/分(成人) 100—150次/分(儿童)3.2BP:风心和先心 90/50—120/70mmHg MAP>60mmHg搭桥术后 100/70—130/90mmHg, 乳内动脉桥平均压>70mmHg5岁以下小儿收缩压大于80mmHg。
大血管手术及术中出现意外情况的患者控制血压在低水平,维持脏器灌注和尿量满意即可。
3.3CVP 正常6-14mmHg,一般CHD6-12mmHg,紫绀型10-14mmHg、各种外通道手术及跨环补片型15- 20mmHg。
3.4出现尿量≤1ml/kg,末稍湿冷,外周皮肤颜色苍白、花斑、紫绀,脉搏细数、动脉波形低平、主波细窄、收缩压随呼吸波动差大于5 mmHg等现象应立即查找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4.术后容量调整要求:4.1以血液动力学稳定为原则,对容量依赖型的患者应适当补足,一般情况下术后当天、第一、第二天要求负平衡,术后第三天可出入平衡;对心功能较差的患者仍应限制入量,在给足基本生理需要量的基础上维持负平衡。
小儿术后当天以静脉输液为主,控制口饮入量。
4.2每天应按患者的体重算出基本生理需要量,需用总量÷h数(至第二天晨9时),开出输液总量和定出输液速度,每小时均匀输入,并向病床负责护士交待明确。
应根据病情变化及时修正治疗方案。
4.3晶体液:成人:5%Glucose,儿童:10-25%Glucose,可视患者的钾、钠水平选择,原则上手术当天、术后第一、二天不用盐水,合并糖尿病和/或有高血糖者可用5%糖,不用高渗糖。
普通先心术后可用三天极化液,风心可用一周。
输液速度: <10Kg---- 2ml/Kg/hour10—20Kg---1.5ml/Kg/hour>20Kg--- 1ml/Kg/hour4.4胶体液补充:应树立无血手术和减少血源性感染的观念,在保证血液动力学平稳的前提下尽量不输或少输血制品,提倡用血液代用品。
4.5输血标准:尽量采用成分输血;普通先心7g/dl,搭桥术8-9g/dl;换瓣8g/dl;紫绀先心9-12g/dl。
血小板小于5万可补血小板。
缺少凝血因子者可用冷沉淀血浆或新鲜冰冻血浆。
白蛋白<27g,输蛋白制品。
4.6电解质:4.6.1血钾:术后要求血钾水平:成人4 –4.5mmol/L, 儿童3—4mmol/L, 对大左室的病人要求血钾稳定于4.5-5.0 mmol/L;大于此水平停止补钾,大于6.0mmol/L应积极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
补钾方法:(4.5mmol/L-实测值)×0.3×Kg(体重)+尿量丢失量=需补mmol/L数,可加入液体配成3‰—15‰输入,尽量少用高浓度30‰氯化钾,补钾速度应小于20 mmol/H,及时复查血钾。
4.6.2补钙:小儿用葡萄糖酸钙50-100mg/h,成人用糖钙、氯化钙均可,出血多或血糖高者宜用氯化钙。
输库血时补钙1mmol/100ml,补血浆时补钙2 mmol/100ml。
4.6.3 补镁:对严重低钾和心功能不全者可辅以补镁治疗,剂量2-4g,分次给;注意勿短时间内输入大量镁剂。
4.6.4 酸硷平衡:要求血PH值在正常范围。
纠正酸中毒----5%小苏打ml数=BE值×体重(KG)÷2首剂给50%的量。
纠正硷中毒公式同上,用精氨酸、稀盐酸或醋氮酰胺。
5. 呼吸管理:5.1呼吸机设置:成人 SIMV+ASB 、VT=体重(Kg)×8ml、f=12次/分、 ASB:一般为6-8,7开始80%,病情平岁以下小儿BIPAP、VT=体重(Kg)×(10-12)ml、f=16-30次/分,FiO2稳后据血气调至40%;PEEP 5mmHg,ARDS上调。
5.2带呼吸机过程中的管理:定时气管内吸痰,翻身叩背;雾化和湿化。
观察有无人机对抗。
观察氧合情况。
5.3延长呼吸机辅助指征:严重肺动脉高压患者呼吸循环不稳定;急性呼吸功能衰竭;重症心功能衰竭;昏迷;恶液质等。
5.4开始呼吸机过渡指征:患者神志清楚,肌力恢复;近4小时未再使用镇静和呼吸抑制剂;循环稳定,血压正常,肢体末梢温暖,无严重心律失常,尿量>1 ml/kg/H呼吸功能正常纵膈引流无活动性出血。
过渡中如循环波动或呼吸困难,停止过渡恢复辅助通气。
5.5停机指标:过渡后血气正常,患者呼吸平稳,频率小儿<45次/分、成人<25次/分,VT>5ml/kg,血流动力学稳定,不需用大量正性肌力药。
拔气管插管指征:停止呼吸机后,患者神志清楚,肌力恢复,呼吸平稳,频率正常;血气分析PH、 PaO2、PaCO2均在正常范围;5.6拔管后的管理5.6.1察有无喉头水肿、音嘶,如有给予相应处理。
5.6.2定时体疗,鼓励患者咳痰、深呼吸。
5.6.3观察呼吸频率、幅度、有无缺氧表现或血液动力学恶化。
6. 神经精神异常患者躁动、不安静,应先寻找原因,检查患者神志、意识是否清楚,检查呼吸机、胸廓运动, 是否缺O2,低心排,是否为精神症状等。
处理方法:6.1需延长呼吸机辅助,持续控制自主呼吸,持续镇静者:持续泵入吗啡或芬太尼、异丙酚持续泵入等镇静剂:用安定、咪唑安定、杜异合剂、水合氯醛、鲁米那、吗啡、芬太尼、异丙酚肌松剂适于暂时不能脱机者,万可松4mg/次IV。
小儿按公斤体重计算。
6.2病人已清醒须逐渐过渡者:禁用万可松,可用中小剂量安定,非那根,小儿可胃灌水合氯醛,以病人安静,以不抑制呼吸不影响循环稳定为度。
6.3精神异常处理:抗焦虑治疗,可选择:氟哌啶醇,奋乃静,安定等。
对暴躁、神志不清者应固定,防伤害及意外。
6.4心理治疗7. 抗凝常规:总原则:根据外科大夫手术所见确定是否早期抗凝7.1一般情况下术后第一天拔除引流管后,开始抗凝。
7.2换瓣术24小时后(或拔引流管后)开始服华法令,剂量随PT、INR、肝功能、体重调整,术中见左房有血栓者抗凝应较积极。
要求:MVR---PT为正常的1.5-2.0倍,INR2.5,AVR PT1.5倍 INR2.0,TVR INR3.0 。
华法令使用方案参见术后病房暂行规定。
7.3CABG术后第一天口服阿斯匹林0.1 QD 必要加用潘生丁25mgTid或波立维75mgQD7.4瓣膜成形术后抗凝三个月,内膜剥脱术(服华法令六周,维持PT为正常的1.5倍)6.5室壁瘤切除、围术期心梗、大血管手术、外管道手术,术后须抗凝。
7.5冠心病术后头6小时内胸引少于50ml者应警惕高凝状态,急查凝血常规,若有高凝状态可给予肝素50-100mg iv7.6新发生的房颤在术后24-36h未能服用华法令或阿斯匹林时使用肝素抗凝50-100mg ivq6-8h,监测凝血常规。
8. 血糖调整:总原则:保持正常血糖浓度高血糖处理:胰岛素1U/1泵入,2-4U/H,每小时监测血糖,注射器里应抽点血以防管壁吸附导致效价降低。
9. 术后抗感染和抗菌素应用常规:一般原则:预防使用时间—术前即刻至术后3-5天,选用1-2代头孢类或青霉素类;确有感染者根据药敏调整抗生素并延长用期至感染控制;心内膜炎患者根据术前用药选择敏感抗生素。
重症、急诊手术、长时间体外循环、术前有感染者选用2-3代头孢类(或二、三线药物);长期带呼吸机、用IABP、血滤、腹透及其它有创或介入治疗者选用三、四代头孢并加万古霉素(三线药物);使用三代以上头孢类应监测肠道菌群和霉菌感染,必要时加用抗真菌药;严重感染者应用免疫增强剂(丙球、胸腺肽),对手术创面引起的外科感染应结合局部处理。
10. 消化系统的管理和胃肠功能保护:常规:年龄≥60岁,大手术患者,术后预防用药使用高舒达或洛塞克制酸;消化道出血患者按消化道出血治疗用药。
对已拔除气管插管者,拔管后4-6可进食。
消化道出血:禁食水至出血停止,同时给予静脉高营养。
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胃内至胃液清亮为止,并给予硫糖铝、凝血酶、云南白药、洛塞克或雷尼替丁综合治疗,必要时根据出血情况外科治疗。
11. 营养支持治疗常规一般原则:术后一般情况下脱离呼吸机后即应开始进食,应鼓励患者进食,对糖尿病者在恢复降糖治疗的同时也应鼓励进食,如有消化道出血需禁食者全部采用静脉高营养,无出血不能经口进食者视出入量和胃肠道功能给予鼻饲混合奶或能全力或能全素,胃肠道摄入热卡不足时应静脉补充。
静脉高营养的基本要求:总热卡:成人25KCal/Kg/d,儿童根据年龄/体重计算;脂肪乳40%--50%,糖占40%--60%,糖浓度应在10-23%之间;蛋白质:1.5-2.5g/Kg/d,给予氨基酸。
电解质常用量:钾30-40mmol/d,钠150 mmol/d,钙2-5 mmol/d,镁4-5 mmol/d;长期全胃肠外营养时补充微量元素;每日总液体量根据心功能状况定,要求匀速输注。
长期应用静脉高营养时应注意监测血脂。
适量补充谷氨酰胺。
第二部分常见问题处理1. 出血应鉴别内科性出血或外科性出血,内科性出血及时补充,外科性出血密切观察出血量、有无心包填塞,并通知外科大夫,由外科大夫决定是否二次开胸探查。
2. 低血压2.1接患者时的低血压:立即检查动脉测压管线和监护仪校零,触诊脉搏,看心电图,测CVP,查血气分析,停用扩血管药和镇静药。
2.2术后早期的低血压应考虑有效循环血容量不足、液体超负荷、心率过快或过慢或异位节律、心肌收缩力低下、畸形矫治是否满意、缺氧、酸中毒、心包填塞、外周阻力太低、张力性气胸等原因。
应立即纠正病因。
3. 高血压原因:麻醉、低温、内环境激素水平、低心排、发热、疼痛、测量误差、操作刺激、缺氧和二氧化碳潴留、严重的急性低血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