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毅同志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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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征集的通知

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征集的通知

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征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8.11•【文号】国管办发〔2024〕18号•【施行日期】2024.08.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征集的通知国管办发〔2024〕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广东省能源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办公厅(室):为深入推进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稳妥有序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探索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关键性、前沿性问题,按照《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21〕440号)有关要求,国管局面向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等开展2024-2025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征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主题及要点(一)深化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政策研究。

从制度建设、技术应用、管理机制、宣传示范等角度,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化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政策建议。

(二)公共机构重点用能设施设备资产配置标准研究。

针对公共机构新增重点用能设施设备,从资产配置绿色低碳管理手段以及设施设备类型、规格、性能配置标准等方面开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公共机构既有用能设施设备改造潜力研究。

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公共机构,通过案例分析、实地调研、模型测算等方法,统计各用能部位能耗情况,结合适用技术分析不同设施设备节能降碳潜力,研究提出公共机构既有用能设施设备节能降碳改造重点部位建议。

(四)公共机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研究。

与资产管理流程结合,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角度,结合志愿服务、科技赋能、典型引领等工作手段提出政策建议。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3篇)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3篇)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随着人们对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和能源资源的日益紧缺,节能工作已经成为各个领域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作为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一部分,公共机构也应当发挥示范作用,加强节能工作的推进。

为此,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可以有效地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

以下是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的____字详细阐述。

一、联络员的职责和任务1. 宣传和教育工作:联络员需要充当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宣传者和教育者,负责向机构内部员工宣传节能理念、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和技能。

2. 监测和评估工作:联络员需要负责公共机构的节能情况监测和评估,定期收集和汇总机构的能源消耗数据,分析能耗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向上级机构报告节能情况和成效。

3. 提供指导和建议:根据联络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机构提供节能工作的指导和建议,帮助机构确定节能目标、制定节能措施和实施方案,促进节能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开展经验交流和合作:联络员需要积极组织开展公共机构间的经验交流和合作活动,为其他机构提供经验和借鉴,帮助他们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推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发展。

二、联络员的选拔和培训1. 联络员的选拔:公共机构应当根据节能工作的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选派合适的人员担任节能工作联络员。

联络员应当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节能工作有深入了解和认识,并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能力,能够有效地开展宣传、教育、评估和指导工作。

2. 联络员的培训:公共机构应当为新任联络员提供相应的培训,包括节能理念、政策和措施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技巧的培养,能源监测和评估方法的了解等方面的培训。

此外,公共机构还应当定期组织联络员的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让他们不断更新知识和提高能力。

三、联络员的管理和激励1. 管理机制: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联络员管理机制,明确联络员的职责和权限,制定相应的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模版(3篇)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模版(3篇)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模版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节能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季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共机构内设机关单位、直属事业单位等。

三、基本原则1. 政治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组织对节能工作的领导。

2. 法治原则: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科学的节能管理方法。

3. 效益原则: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提高单位的节能工作效果。

4. 公开透明原则:加强对节能工作的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5. 落实责任原则:各级各部门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落实节能工作的责任。

四、机构设置每个公共机构设立一个节能工作联络员,由机构负责人任命,直接向机构负责人报告工作。

五、职责和权利1. 负责组织制定节约用能工作计划,包括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用气等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2. 负责宣传、培训员工关于节能工作的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和能力。

3.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节能巡查和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节能问题。

4. 建立、完善节能台账,定期汇总、分析和评估节能工作的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5. 组织开展节约用能的技术和经济应用研究,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

6. 负责编制年度节能工作报告,向机构负责人报告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7.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节能标准、规范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8. 参加相关会议、培训和研讨会,了解最新的节能发展动态,积极进行经验交流。

六、工作机制1. 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工作,交流经验和做法。

2. 开展节能工作经验交流和学习活动,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

3. 联络员每月向机构负责人提交节能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包括节约用能情况、节能设备使用情况、节能改造项目进展情况等。

4. 建立节能案例库,收集、整理和推广优秀的节能案例。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表彰山东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表彰山东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表彰山东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正文:---------------------------------------------------------------------------------------------------------------------------------------------------- 关于表彰山东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各市机关事务局,聊城市节能办,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山东省公共结构节能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等制度办法,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不断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大力夯实基础工作,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工作成效明显,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发挥了良好的导向示范作用。

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根据全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结果以及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授予省纪委机关等153家公共机构“山东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姜维等167名同志“山东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面临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以他们为榜样,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局面,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山东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山东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9月22日附件1:山东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名单(153个)一、省直(50个)省纪委机关、省委办公厅(含驻院单位)、省委党校、省总工会、省妇联、省社科联、省贸促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检察院、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委高校工委)、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审计厅、省环保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地税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法制办、省物价局、省监狱局、省畜牧兽医局、省农机局、省档案局、省社科院、省农科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省民主党派机关联络服务处、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济南大学、枣庄学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二、各市(103个)济南市济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章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济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历下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槐荫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济南市交通运输局济南职业学院青岛市青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城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委党校市级机关东部管理中心淄博市淄博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高青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张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山东理工大学淄博职业学院淄博第一中学枣庄市枣庄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滕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枣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峄城区政府办公室东营市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垦利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东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营市技师学院烟台市烟台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龙口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牟平区机关事务管理处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处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潍坊市寿光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诸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安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青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潍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处潍坊市教育局济宁市济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邹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曲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泗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汶上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济宁市第一中学泰安市泰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肥城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东平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泰山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威海市荣成市机关行政管理局文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环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威海市教育局日照市日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莒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五莲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东港区行政事务管理局岚山区行政事务管理局莱芜市莱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钢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莱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临沂市临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郯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沂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沂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平邑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河东区区直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临沂市政府节能办德州市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齐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德城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平原县政府办公室夏津县政府办公室陵城区政府办公室聊城市高唐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聊城市国家税务局临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聊城高级财经职业学院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滨州市滨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阳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邹平县行政事务管理处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州市政府节能办滨州职业学院菏泽市菏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单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巨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郓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牡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附件2:山东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个人名单(167名)一、省直(65名)姜维省纪委机关服务中心八级职员王玉江省委办公厅行政处副处长孙从宝省编办办公室主任科员张勤东省委台办人事秘书处科长姬生沛省信访局办公室正科级干部孙晓欣省委党校总务处副主任科员臧同江省总工会机关服务中心职工朱长新省妇联办公室主任科员何剑兵省社科联办公室主任科员周春明省贸促会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孙宝科省残联办公室行政科长张小青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科长赵林省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副科长王兴军省法院机关服务中心科长郭燕文省检察院正处级检察员苏凯省九三学社办公室副调研员王建平省致公党办公室主任科员丁桂明省发展改革委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陈立洲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张景涛省教育厅、省委高校工委机关服务中心职员李宗平省科技厅机关服务中心科长杜金燕省民委办公室副主任左成义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房产与物业管理室主任宋振华省安全厅机关服务中心副科长顾世祥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胡少峰省司法厅装备财务处管理员王培青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管理七级职员孙中博省国土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节能科科长褚晓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服务中心主任科员孟令海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物管科科长夏永发省水利厅机关服务中心副科长潘东彬省农业厅机关服务中心管理七级职员曹勇省林业厅机关服务中心职员密东亮省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科长张志国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副科长李岩省卫生计生委机关服务中心科长韩开军省外办机关服务中心科员王利华省旅游发展委机关服务中心科长陈伯伟省新闻广电出版局机关服务中心科长王明俊省体育局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潘建国省统计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科员吕邓义省质监局机关服务中心物业部部长朱钰省安监局办公室主任姜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服务中心房产科七级职员牛西良省机关事务局节能处主任科员唐剑松省侨办秘书处主任科员张峰省法制办七级职员黄玉霞省物价局管理八级职员韩英磊省监狱局机关服务中心管理八级职员任峰省纺织工业协会机关服务中心副科长李瑞省农机局机关服务中心科长杨大鹏省档案局办公室主任科员周爱东省科学院办公室主任科员庞春坤省医科院办公室副主任张晓琳省农科院行政处副科长夏广勤省社会主义学院总务处科长柴荣光省轻工联社机关服务中心职员高松龙省民主党派机关联络服务处职员张萍山东建筑大学基建处副处长周勇青岛科技大学基建处处长马守忠潍坊学院基建处处长万宪庆山东省立医院东院总务处处长龚风林省千佛山医院总务处副处长李荣省精神卫生中心总务科副科长纪瑞丰青岛疗养院房产基建科科长二、各市(102名)济南市宋江江济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主任科员潘应福章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王敬忠平阴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科长王德刚商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陈红霞市中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科长张兴洲天桥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徐万生历城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马景隆长清区政府办副主任、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局长青岛市李加俊青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管理处处长袁永道城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程管理科科长刘玉昌青岛市委党校行政管理部主任姜艳琳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许冬冬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节能联络员李昊伦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主任冯明鹏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焦存煜青岛黄海物业管理公司经理淄博市顾丛丛淄博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办公室主任李爱学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装备处副处长姜晓兰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长赵涛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科员李学臣淄博市节能监察支队科长赵磊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后勤部副主任枣庄市梁梦晓枣庄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副科长时均峰枣庄市公安局后勤处办事员徐鹏枣庄市教育局办公室科员栾长伟枣庄职业学院后勤处节能联络员东营市王芳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孙沛然东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科员赵学峰广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殷春艳利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室主任张玉萍河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节能股股长苏小勇东营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职员烟台市刘永旗烟台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调研员纪少坤招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副主任刘恒业蓬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节能科科长郭伟成莱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副主任兼节能科科长沈健福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处节能科科长闫鹏烟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赛志勇烟台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梁晶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基建处处长潍坊市李思田潍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科员刘仲国青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副科长王蕊寿光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管理科副科长李波潍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副主任高少波奎文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科长王君如潍坊市交通局办公室科员济宁市马秀群金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节能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振兴鱼台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科员王菲微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事员张六一任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王宁兖州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节能科科长巩志远济宁市审计局保障科主任科员宋培华济宁市教育局财务科科长泰安市明立东泰安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科长赵洪武肥城市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局长范伟泰安市委党校行政处副处长贠钦生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装处副处长威海市李玉娥乳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科长邓勤忠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张佳宏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金连芳威海市公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高海娥威海市立医院总务科主任日照市王磊日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科长柏春宗莒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管理办公室主任秦绪伟五莲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办副主任李辉东港区行政事务管理局节能科科长谢亮岚山区行政事务管理局节能科科长莱芜市刘磊莱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副科长朱应奎莱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科科长杨丰迎钢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科长临沂市李通临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科员杜以坤临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科员陈敏兰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徐家利莒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王春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科长白伟临港经济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谭淑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石绍峻临沂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任、科技馆理事会理事长德州市刘仁和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科长孟佳德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副主任科员王翠翠宁津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科员王振强庆云县科技中心管理处(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郭强临邑县政府办公室行政科科长韩再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科员聊城市穆守华聊城市公安局行政处处长赵静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行政内勤朱玉金聊城市政府节约办科员张伟高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办科长于兆先荏平县政府节能办科员赵金焕聊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科员滨州市王春山滨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石琮滨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副科长姚倩滨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科员马跃峰无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办主任庞少均博兴县行政事务管理局节能办主任赵志强滨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监督科科长菏泽市李新建菏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科长曹利永菏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副科长王自龙巨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王建中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吕学全巨野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江波成武县人民医院总务科副主任——结束——。

宝山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通讯员队伍宣告成立

宝山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通讯员队伍宣告成立
引入符 合规 定 的机构 投资者 。 建议尽 快 引入具
备相 关市 场 知识 水 平 、 投资经验 , 财 务状 况及 诚信 记 录 良好 的机 构 投 资 者 , 增 加 市 场流 动 性 , 通 过市 场发 现 和形成 现 阶段相 对合 理 的价格 , 发 挥市 场 的
配置 资源 作用 。 研 究 制定 市 场 调 节措 施 。 随 着第 一 个 履 约 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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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有4 4个交 易 日成 交量不 足 1 O 0 0 t 。三是 成 交量
集 中于 2 0 1 3年 配 额 . 2 0 1 4年 和 2 0 1 5年 配额 少 有
提 出建议 如 下 : 完 善碳 排放 交易 相关 法律 制度 。 建议根 据交 易 机 制运行 中发 现 的 困难 与 问题 , 健全 市场 交 易和技 术层 面 的制度 规 则 , 推 进制 定关 于碳 排放 配额 管理 和 交易 的地 方性 法规 , 为交 易机 制 的持续 运 行和 发 展提 供 法律保 障 。
为进 一步 加 强 宝 山 区公 共 机 构 节 能 工作 队伍
建设 , 3月 2 1日, 宝 山区公 共机 构节 能 工作 通讯 员
卯处 长 、 《 上海 节能》 杂志 编辑 , 分 别做 了题 为 “ 上海
市 公 共 机 构节 能 工 作概 况 ” 和“ 稿 件 写作 技 巧 与应
队伍 宣 告成 立。 来 自区各 机 关 、 医院 、 学校 和派 出所
用” 的 专题 讲 座 , 使 大 家进 一 步 认 清 了节 能 工作 形 势, 增 强 了搞好 通讯报 道 工作 的责任 感 。
( 施振 华 )
等单 位百 余 名通讯 员参 加 了成 立大会 。 会上 , 上 海市机 管 局公 共机 构节 能管 理 处张 晓

全国节能宣传周国旗下讲话演讲稿2022-20238篇

全国节能宣传周国旗下讲话演讲稿2022-20238篇

全国节能宣传周国旗下讲话演讲稿2022-20238篇讲话具有逻辑严谨、态度明确、观点鲜明的特点。

随着社会的逐步发展,越来越多的场合可以用来演讲。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国旗下讲话演讲稿,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全国节能宣传周国旗下讲话演讲稿篇1尊敬的徐毅局长,各位领导、同志们: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6月11日—17日,开展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济南市暨商河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活动,是我市“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宣传节能法规,增强节能意识,推广节能新产品,倡导节能新风尚,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表率作用。

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对这次活动的成功举办,表示最热烈的祝贺!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多年来给予商河工作的支持和关心,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必然要求,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

近几年来,我县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真正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按照行为节能、管理节能、技术节能并重的原则,我们坚持以宣传培训为先导,以节能考核为依据,以基层基础为重点,大力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初步建立了以能耗统计为基础,以能耗定额为约束,以预警调控为关键,以节能监察为保证的能耗监管体系。

积极督促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健全了节能制度,增强了节能意识,推广了节能新产品,养成了节能好习惯,用能效率和监管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同时,我们坚持重点突破和项目带动相结合,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加大节能投入,启动了集中供热等节能改造项目,推广了太阳能路灯等新能源、新材料,主要能耗指标都实现了“双下降”。

我们常说,节能工作说大也大,影响着国家的未来,关系着民族的发展;说小也小,体现到工作的点滴细节,融入于工作的举手之劳。

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三篇)

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三篇)

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第一条为贯彻落实____《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____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促进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建立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

第二条联络员的确定各公共机构要指定专人任节能工作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

市直部门联络员由本部门、单位具体负责节能工作的科(室)或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

联络员如有调整变更请及时通知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第三条联络员工作职责(一)____制定本地区(单位、部门)节能工作规划和计划,督查本地区(单位、部门)节能工作落实。

(二)分析、整理本地区(单位、部门)能源消费状况和特点,按时报送能源消耗统计。

(三)收集、传递本地区(单位、部门)节能工作信息,总结本地区(单位、部门)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节能工作动态。

(四)完成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指令性工作任务,参加有关学习研讨、业务培训等活动。

(五)提出推进本地区(单位、部门)或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参加市____的联络员工作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地区、本行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

(七)向本地区(单位、部门)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

第四条联络员会议制度(一)联络员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会议包括工作会议和临时会议。

(二)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会议内容为。

沟通交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

(三)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会议内容为。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门课题的调研,研究节能工作中重点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须说明原因,并委派相关人员参加。

第五条工作要求(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明确职能科室和节能联络员,加强____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二)联络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联络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促进本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范文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____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之精神,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与工作协同,促进信息交流与经验分享,特制定本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

第二条联络员的确定各公共机构需明确指派专责人员担任节能工作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

市直部门联络员应由具体负责节能工作的科室或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

如联络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向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通报。

第三条联络员工作职责一、负责规划并制定本地区(单位、部门)的节能工作方案与计划,监督其落实情况。

二、深入分析并整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能源消费状况与特点,定期提交能源消耗统计报告。

三、收集并传递节能工作相关信息,总结工作进展,及时反馈节能工作动态。

四、执行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交付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学习研讨、业务培训等活动。

五、就推进本地区(单位、部门)或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

六、出席市____组织的联络员工作会议,并报告本地区、本行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概况。

七、向本地区(单位、部门)领导传达联络员会议精神,并提出相应的贯彻落实建议与措施。

第四条联络员会议制度一、实行联络员工作会议制度,包括定期工作会议与临时会议。

二、定期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旨在交流节能工作进展,分析新问题,提出新思路与建议。

三、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专注于节能工作专项课题调研及重点问题解决方案探讨。

四、联络员因故无法参会时,需说明原因并指派代表参加。

第五条工作要求一、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明确职责科室与联络员,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有效措施,积极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

二、联络员需增强责任感,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三、各级、各部门联络员应加强沟通与学习,共享经验,共同提升节能工作水平。

第六条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办将定期对工作勤勉、成绩显著的联络员给予表彰与奖励,具体依据节能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范本(三篇)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范本(三篇)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范本一、引言随着全球资源紧缺和能源消耗的不断增加,节能减排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在这种背景下,公共机构作为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巨大的能源消耗量和环境压力。

为了有效地推动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建立和实施节能制度是迫切而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的设计和范文。

二、制度背景和目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旨在建立一个专门的岗位,负责协调和推动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解决目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如缺乏专人负责、各部门之间工作不协调等。

通过设置联络员岗位,可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机构的节能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联络员岗位职责1. 负责协调和推动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包括制定节能目标、制定节能计划、落实节能措施等。

2. 负责搜集和整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相关信息,包括政策、技术、案例等,为各部门提供参考和借鉴。

3. 与各部门建立联系和沟通渠道,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节能工作,解决协调冲突和合作问题。

4. 组织开展节能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公共机构员工的节能意识和能力。

5.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四、联络员岗位要求1. 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推动和协调各部门的节能工作。

2. 具备一定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技术知识,能够为各部门提供专业的节能咨询和建议。

3.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与各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

4. 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联络员共同协作,共同推进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

五、联络员制度的实施步骤1. 确定联络员岗位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具体包括联络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和薪酬待遇等。

2. 各公共机构在内部进行推广和宣传,向各部门介绍联络员制度的背景和目的,明确各部门的支持和合作。

3. 招聘和选拔合适的人员担任联络员岗位,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执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市级公共机构2024年节能工作推进计划(2篇)

市级公共机构2024年节能工作推进计划(2篇)

市级公共机构2024年节能工作推进计划一、背景介绍2024年,市级公共机构将继续积极推动节能工作,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低碳经济为目标,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本计划旨在制定具体的措施和目标,以引导和推动市级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为全社会树立节能示范作用。

二、总体目标1.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有效控制能源消耗,提高各类公共机构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能耗。

2. 减少碳排放:通过推行节能技术和应用清洁能源,减少碳排放,达到节能减排的目标。

3. 推动可持续发展:通过科技创新、智能化管理和节能意识的提升,推动节能工作进一步向可持续发展转型。

三、具体措施1. 加强能源监测与管理(1) 建立并完善能源数据监测系统,及时获取各类公共机构的能耗情况,并进行能源分析和评估。

(2) 制定能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明确各类公共机构的能源目标和指标,强化能源管理和监控。

(3) 推广应用智能化能源监测和控制系统,实现能源数据实时监测和远程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 加强节能技术和装备的应用(1) 对各类公共机构的能源设备进行能效检测与评估,发现并消除能源浪费。

(2) 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设备和技术,如LED照明、智能空调系统、太阳能利用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开展节能技术培训和宣传,提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和技能水平。

3. 推动清洁能源的应用(1) 鼓励各类公共机构使用清洁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减少使用传统能源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碳排放。

(2) 支持并推广分布式能源供应体系建设,加快清洁能源的普及和应用。

(3) 建立清洁能源合作机制,加强与清洁能源企业的合作,推动清洁能源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4. 提高节能意识和文化(1) 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开展节能活动和主题宣传,提高公众对节能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

(2) 设立优秀节能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机制,激励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开展节能工作。

(3) 加强节能教育,培养节能意识和节能文化,将节能理念融入社会各个领域。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县(市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县(市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
【发文字号】九府厅字[2012]123号
【发布部门】九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6.20
【实施日期】2012.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九府厅字〔2012〕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九江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1年,全市公共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帮助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强化节能意识,扎实推进能耗统计、节能宣传、改造和管理工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经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对8个先进县(市、区)、23个先进单位、64个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新的更大的成绩。

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提高认识,求真实务,开拓创新,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不断开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局面。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附件:
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县(市、区)(8个)
浔阳区、庐山区、武宁县、九江县、湖口县、星子县、瑞昌市、永修县。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阜政秘[2010]68号
【发布部门】阜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6.07
【实施日期】2010.06.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阜政秘〔2010〕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把节能降耗作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强化目标责任管理,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全市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5.53 %,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为表彰先进、推进工作,根据《阜阳市单位GDP能耗监测统计及考核方案》(阜政发〔2008〕42号)和《阜阳市节能奖励办法》(阜政办〔2009〕51号),经组织考核,市政府决定授予颍泉区、太和县、颍东区人民政府“2009年度节能目标完成奖”,各奖5万元;授予安徽昊源集团等10户企业“2009年度阜阳市节能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各奖
3万元;授予陈付友等49位同志“2009年度阜阳市节能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各奖1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严格目标责任制,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六月七日2009年度全市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滁政秘〔2016〕153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滁政秘〔2016〕153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滁政秘〔2016〕1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主动作为、通力协作,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市在全省“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考核中位居前列,并作为唯一省辖市代表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为激励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2家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31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进行通报。

希望受到通报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的各项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市“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奋力推进滁州更快更好更美发展。

附件:“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名单2016年11月1日附件“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名单一、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2个)滁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南谯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二、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31个)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滁州市公安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天长市人民检察院天长市中医院天长市人民医院天长市委党校天长中学明光市卫生计生委明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明光市第三中学来安县人民法院来安中学来安县高级职业中学全椒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全椒县人民检察院全椒县地税局全椒县人民法院定远县国土房产局定远县总医院定远县交通局定远县民政局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凤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凤阳县财政局南谯区人民检察院琅琊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琅琊区人民检察院——结束——。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的通报-鹰府字[2012]58号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的通报-鹰府字[2012]58号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的通报正文:----------------------------------------------------------------------------------------------------------------------------------------------------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的通报(鹰府字〔2012〕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11年,我市把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各公共机构认真贯彻落实节能降耗规定,着力完善制度,努力做好宣传培训、节能降耗、能耗统计和节能改造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节能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社会节能减排作出了表率。

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巩固节能降耗成果,根据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授予贵溪市“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授予市委政法委等 16个单位“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市直单位”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县(市、区)和单位,再接再励,继续深挖公共机构节能降耗潜力,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

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十二五”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为建设富裕、秀美、宜居、和谐鹰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附件:2011年度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名单一、先进县(市、区)贵溪市二、先进市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党校、市中级法院、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保局、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体育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药监局、市应用工程学校——结束——。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4.11
•【字号】淮政发[2012]75号
•【施行日期】2012.04.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
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淮政发〔2012〕75号)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淮单位:
2011年,市级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制度建设、推进节能改造、加强节能宣传,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有力地推动了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为激励先进,决定对市教育局等10个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周杰等20名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开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附件:
2011年度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10个)
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市人行市商务局
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市总工会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先进个人(20名)
周杰丁文瑞王学品严斌龚俊汪惠王文香侯英鑫刘举李书文包建鑫吕厚言曹晓雷刘成东徐川胡海洋赵兵吴宏杰孟爱民郭建辉。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余府办字[2013]78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余府办字[2013]78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正文:----------------------------------------------------------------------------------------------------------------------------------------------------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的通报(余府办字﹝2013﹞7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根据《新余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余府办字〔2013〕38号)文件要求,2013年4月8日至25日,由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牵头组成5个考评组,对全市82个单位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价。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总体情况总体来看,各公共机构能认真落实《条例》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着力完善制度建设,努力做好节能管理、能耗统计和节能改造等工作。

2012年综合能耗较2011年下降4.89%,较好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指标。

1.全市初步建立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

各公共机构明确了领导责任。

单位一把手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节能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确定了部门负责人和联络统计员从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信息畅通、上下联动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

2.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制度逐步完善。

确保了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体系基本建成。

基本实现了上报统计数据科学化、网络化和规范化。

4.节能技术应用和改造力度日益加大。

市本级在辖区内投资600多万元进行了水电改造;市商务局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建成太阳能屋发电;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进行纯电动车汽车的改造等项目。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2.10
•【字号】甬政办发[2011]32号
•【施行日期】2011.02.1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宁波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切实加强对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宁波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王勇
副组长:叶双猛市政府
施秉良市机关事务局
成员:薛永清市直机关党工委
董维克市发改委
刘兴祥市机关事务局
陈德良市监察局
叶春华市经委
方锡彪市建委
杨军市财政局
裘均光市人事局
阮志贤市教育局
蒋如国市科技局
孙玉强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陈树生市卫生局
胡以海市体育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局,刘兴祥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二月十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23•【字号】吉政函〔2016〕85号•【施行日期】2016.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吉政函〔2016〕8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省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坚持科学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等规定,努力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强化节能意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稳步实施节能改造,以实际行动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任务,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促进能源合理使用,加快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同时,涌现出一大批节能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发后劲,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发展,省政府决定,授予长春市政府等50个单位“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和奖金,奖金发放采取“以奖代投”方式,用于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示范单位创建等工作经费;授予王中骞等100名同志“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励证书。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再立新功。

省政府号召,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新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坚持以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奋斗方向,以实现“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为终极目标,围绕机制创新、宣传教育、效能提升等重点环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开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局面,加快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9.25•【文号】国管节能〔2024〕194号•【施行日期】2024.09.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国管节能〔2024〕1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部门,广东省能源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推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持续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按照《“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部署安排,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遴选活动。

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评定《推动绿色科研办公建设绿色低碳园区》等10个案例为十佳典型案例、《机关节能走在前绿色办公作示范》等10个案例为入围十佳典型案例、《以点带面示范引领聚力推进绿色办公见行见效》等111个案例为典型案例,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10家单位为优秀组织单位。

获评案例可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专题专栏“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库”查阅下载。

请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学习工作成效突出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转化为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的思路举措,加快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对获评案例编写单位予以鼓励激励,依托工作会议、宣传培训、媒体报道等载体进行推介,适当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予以一定倾斜支持,进一步营造“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推荐有关案例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组织的全国有关主题案例征集活动,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典型经验,持续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为绿色低碳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

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

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2.21•【文号】国管节能〔2023〕321号•【施行日期】2023.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活动的通知国管节能〔2023〕3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部门,广东省能源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大力宣传推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按照《“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有关部署,依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编制推广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编写单位范围各级机关事务管理、发展改革等部门,获得“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等称号或入选各项工作试点的公共机构。

二、遴选工作流程各地区省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地区示范案例组织动员、初评申报等遴选工作,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本系统(部门本级及所属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示范案例遴选工作。

(一)动员。

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动员有关单位根据示范案例主题,组织编写示范案例。

各编写单位要严格按照案例模板,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总结的经验等方面进行充分阐述,尽量使用数据体现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成果。

(二)申报。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同类最优、优中选优的原则,采取公开答辩、专家评审等方式,初评出不超过10个案例(每个方向不超过2个)确定为推荐案例,于2024年3月底前将推荐案例纸质文件送国管局节能司,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gjgsf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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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毅同志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会议上的讲话(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同志们:《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于2008年8月1日国务院颁布,10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决策,是以公共机构带动全社会节能的重要部署,是对全国所有公共机构和每一名公共机构工作人员提出的硬性要求。

它的实施,标志着公共机构节能进入了一个依法推进的新阶段。

为贯彻落实好这一《条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部署要求下,我们积极行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推开,取得了初步成效。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过去一段时间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和2009年至2010年的工作任务讲三点意见:(之后,市节能办张主任还要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蒋向波同志还要作指示。

对张主任、蒋副秘书长的讲话、指示,我们要认真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过去一段时间所做的主要工作近几年,特别是《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多次作出重要部署,蔫书记就市直机关开展“四节”活动做了重要指示,要求市直机关扎实做好节能工作,重点在节电、节水、节省公务车用油、节省办公用材上下功夫,切实降低各项费用。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行动迅速、效果明显,广大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明显增强,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逐步建立,行政成本普遍降低。

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广泛开展了节能学习宣传活动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就《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教育,编印发放了《节约型机关建设法规文件汇编》,方便广大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学习使用。

节能学习宣传活动已初步形成了常态化。

开展了“四节”和公务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少开一天车”活动,在去年6月全国节能周期间,开展了“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对这些活动,省、市多家媒体和国家、省市政府等网站都分别进行了报道,扩大了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的影响力,发挥了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

(二)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去年8月,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转发〈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节能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

去年10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济南市市直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机关事务管理局设立了节能监督处,专门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今年2月,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将节约型机关建设纳入创建省市级文明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把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文明机关评选活动,初步建立了考评机制。

今天,我们召开这个会议标志着济南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正式建立,我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网络已经形成,这为我们下一步顺利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提供了保障。

(三)管理模式和手段不断创新我们开展了以能耗统计为基础的数据收集汇总工作。

经过近一年的努力,2005-2008年能耗和费用支出统计工作已全部完成,报送情况较好。

同时,通过调研选择了30个能源审计和10个能耗监测试点建筑,为建立能耗数据信息化平台、制定能耗定额、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奠定了基础。

龙奥大厦投入使用以来,充分利用建筑形式和建筑做法先进,用能设备高效等硬件优势,从细节入手挖掘节能潜力,并聘请节能经验丰富的物业、餐饮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服务,为机关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提供了良好平台。

(四)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在全市公共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在节水、节电、降低公务车能耗等重点环节。

从市直单位、部门统计数据来看,2008年人均电耗为2593.44千瓦时,人均水耗为105.2吨,单车油耗为1840.03升,较2007年分别降低7.5%、6%和5.3%,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2008年较2007年节水、节电、节油5%的任务。

在各级、各部门以及全体同志的努力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国家和省市的要求还有差距,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和亟待解决的问题:1、数据资源缺乏,基础工作薄弱。

目前,我市大部分公共机构没有分栋、分项计量装置,没有安装热计量表,集中办公的单位没有分户计量,不能对能耗进行细化和量化管理。

能耗统计方面,由于工作刚刚起步、时间紧、报送不连续、统计不规范,虽然取得了2005-2008四年的数据,但数据量仍然较小,还没有形成系统,科学性还不够强。

这种状况不利于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有碍于科学开展工作。

2、节能工作发展不平衡,思想认识尚待进一步提高。

市直单位、部门节能工作开展较快,效果较好,但包括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五大系统在内的其他市级公共机构和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还没有完全推开,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

市直单位、部门虽然总体能耗水平呈下降趋势,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节能意识不够强,自觉性不够高,工作不够有力等问题。

3、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不够。

近年来,尽管在市直单位、部门推广应用了一批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节能技术水平有所提高,但从总体上看,由于投入不足,老旧建筑维护结构节能效果差、设施设备能耗高的问题依然突出。

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比较难,资金不足也是制约节能工作开展的重要原因。

二、求真务实,扎实做好下一步工作主要有六点工作:(一)认真编制2009-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计划按照《条例》规定和省里的要求,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抓紧制定本级公共机构2009-2010年节能计划,并于今年4月底前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在此基础上,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定全市公共机构2009-2010年节能计划。

同时,全市公共机构要制定年度节能计划,明确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并做好备案工作。

(二)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能耗监测、统计体系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能源消费计量和统计制度。

今年,市级公共机构将开展能耗监测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试点工作。

拟选定部分市级机关办公建筑,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对能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开展能耗监测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试点工作。

并要督促和指导本级公共机构从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入手,加强能耗统计工作,夯实工作基础。

要先建立本级机关单位的能耗统计制度,再建立本级所属单位的能耗统计制度。

2009年能耗统计的重点是2005-2008年本级机关单位的电、水、油、气、煤消费情况。

今年6月底,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完成本级行政单位2005-2008年度能耗统计。

目前,我们正在着手制作能耗统计软件,计划于今年5月投入使用。

软件投入使用后,我市能耗统计工作将实现电子录入、网络报送,填报单位结构层次将更加清晰,填报项目将更加科学、完备,报送形式将更加便捷。

能耗统计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强,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能耗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全面。

(三)着手建立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体系实行能耗定额管理是公共机构能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财政部门制定能耗支出标准的重要依据。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耗的综合水平和特点,逐步建立能耗定额标准体系。

省里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市要制定本级行政单位能耗定额,2010年年底前要制定本级所有公共机构的能耗定额。

市直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近三年能耗情况,确定本单位电、水、油、气、煤等主要能源资源年度消耗定额,并于今年11月底前报机关事务管理局。

在此基础上,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建立本级行政单位能耗定额标准体系。

(四)切实抓好公共机构建筑节能按照省《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市要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节能。

加大对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力度,凡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

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认真执行建筑节能方面的规定和标准。

制定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在试点示范基础上,稳步推进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

严格控制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以节能改造的名义改扩建办公楼或者进行豪华装修。

从现在到2010年底,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扩建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项目,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对现有这类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建造。

(五)突出抓好公共机构节电、节水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突出抓好公共机构节电、节水工作,大力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切实发挥在节约型机关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要严格执行公共机构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加强中央空调系统节能诊断和节能改造。

要抓好办公及其他用电设备节电,加强节电、节水宣传,引导大家养成节电、节水的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流水。

加大节能办公用品政府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力度,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

2009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节电、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分别降低5%。

(六)重点抓好公共机构车辆节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车辆节油的规定,推广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淘汰油耗高、排放超标的车辆。

新购公务用车要优先采购自主品牌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

加强公共机构车辆编制和配备管理,严格控制车辆规模。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全面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制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及逐年逐月核定行驶里程、用油额度、运行费用支出统计报告和公布制度。

根据市政府要求,2009年节油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

三、采取得力措施,保障做好节能工作(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构建和发挥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网络建立科学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完善的节能工作网络,是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建立相关组织,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理顺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快建立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切实担负起协调、组织、推进、监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责。

市直各单位、部门要相应建立节能工作领导体系,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要在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系统节能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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