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出版法规 规范出版行为 创办优秀期刊——兼谈参加第十七届中央单位在京科技期刊主编岗位培训班心得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4篇)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是指针对期刊出版行业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期刊出版行为,保障期刊质量,维护学术道德,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以下为一份可能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字数约为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期刊出版行为,提高期刊质量,保障学术道德,促进期刊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期刊出版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包括纸质期刊和电子期刊。
第三条期刊出版单位应依法办刊,注重学术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倡导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动学科发展和学术进步。
第四条期刊出版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出版行业准则,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办刊原则。
第二章学术质量和学术道德第五条期刊出版单位应确保期刊的学术质量,保障学术论文的原创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六条期刊出版单位应明确学术审稿程序和标准,建立健全学术审稿制度,保证审稿过程公正、公开、透明。
第七条期刊出版单位应建立学术不端行为的识别与处理机制,对学术不端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并及时公示处理结果。
第八条期刊出版单位应主动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各学科之间的互动与合作,提高期刊的学术影响力。
第九条期刊出版单位应加强编辑培训,培养高素质的编辑队伍,提高期刊的学术服务质量。
第十条期刊出版单位应遵守版权法律法规,切实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三章出版管理第十一条期刊出版单位应按照国家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出版申报和备案,确保出版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期刊出版单位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获得出版物号和统一刊号,确保期刊信息的准确性和唯一性。
第十三条期刊出版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期数,准时出版期刊,并确保内容的及时更新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期刊出版单位应依法制定期刊定价政策,保证期刊的合理定价,维护市场秩序,并接受价格监管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期刊出版单位不得违规出版淫秽、暴力、迷信等违法出版物,不得出版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
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7.03.11•【文号】国科发财字[1997]104号•【施行日期】1997.03.1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997年3月11日)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委、财政厅(局)、新闻出版局:为支持优秀科技学术著作出版,繁荣科技出版事业,促进科技事业发展,国家财政拨出专款,建立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
为加强出版基金的管理,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共同制定了《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优秀科技学术著作出版,繁荣科技出版事业,促进科技事业发展,特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以下简称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面向全国,专项用于资助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方面优秀的和重要的学术著作的出版。
第三条科技学术著作出版工作要按照党的出版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努力为加速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国民素质服务。
第四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使用以国家科技发展政策为导向,与国家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计划相结合,实行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支持的办法。
第五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由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委员会管理。
在科技方面接受国家科委的指导。
在出版业务方面接受新闻出版署的指导。
经费管理工作由国家科委归口并接受国家财政、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由国家科委、财政部、新闻出版署、国防科工委、中国科协、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部门和单位的管理专家、科技专家和科技出版专家组成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出版基金委)。
《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 174—2019)》
Health Protection and Promotion January 2021 Vol.21 No.214政策与法规1 范围本标准界定了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审稿专家、编辑者所可能涉及的学术不端行为。
本标准适用于学术期刊论文出版过程中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判断和处理。
其他学术出版物可参照使用。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剽窃 plagiarism采用不当手段,窃取他人的观点、数据、图像、研究方法、文字表述等并以自己名义发表的行为。
2.2 伪造 fabrication编造或虚构数据、事实的行为。
2.3 篡改 falsification故意修改数据和事实使其失去真实性的行为。
2.4 不当署名 inappropriate authorship与对论文实际贡献不符的署名或作者排序行为。
2.5 一稿多投 duplicate submission;multiple submissions将同一篇论文或只有微小差别的多篇论文投给两个及以上期刊,或者在约定期限内再转投其他期刊的行为。
2.6 重复发表 overlapping publications在未说明的情况下重复发表自己(或自己作为作者之一)已经发表文献中内容的行为。
3 论文作者学术不端行为类型3.1 剽窃3.1.1 观点剽窃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他人的观点,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应界定为观点剽窃。
观点剽窃的表现形式包括:a) 不加引注地直接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论点、观点、结论等。
b) 不改变其本意地转述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c)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删减部分内容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d)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进行拆分或重组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e) 对他人的论点、观点、结论等增加一些内容后不加引注地使用。
3.1.2 数据剽窃 不加引注或说明地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献中的数据,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应界定为数据剽窃。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11.16•【文号】•【施行日期】2005.11.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中央各新闻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报刊出版管理,规范报刊出版秩序,促进报刊出版事业的发展和繁荣,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我署组织力量,结合我国报刊业发展实际情况,对《报纸管理暂行规定》和《期刊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2005年9月30日公布了《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两个管理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两个管理规定”适应新形势下我国报刊业改革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明确了我国报刊出版的基本制度、出版程序和管理规范,是当前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主管主办单位以及报刊出版单位做好报刊出版管理工作,规范出版活动的重要依据。
为贯彻落实“两个管理规定”,进一步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加强监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一)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各报刊主管、主办单位要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集中时间和精力认真学习和透彻理解“两个管理规定”,全面了解规定内容,切实加强报纸和期刊出版的管理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所属报刊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学习,并将“两个管理规定”列为报刊出版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日常教育培训和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要求报刊出版单位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三)各报刊出版单位要组织所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两个管理规定”,了解报刊出版的基本制度、出版程序和管理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1号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正文:----------------------------------------------------------------------------------------------------------------------------------------------------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1号)《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第1次署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石宗源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期刊业的繁荣和发展,规范期刊出版活动,加强期刊出版管理,根据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期刊出版活动,适用本规定。
期刊由依法设立的期刊出版单位出版。
期刊出版单位出版期刊,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领取《期刊出版许可证》。
本规定所称期刊又称杂志,是指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者年、季、月顺序编号,按照一定周期出版的成册连续出版物。
本规定所称期刊出版单位,是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的期刊社。
法人出版期刊不设立期刊社的,其设立的期刊编辑部视为期刊出版单位。
第三条期刊出版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条期刊发行分公开发行和内部发行。
内部发行的期刊只能在境内按指定范围发行,不得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陈列。
第五条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全国期刊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国期刊出版的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建立健全期刊出版质量评估制度、期刊年度核验制度以及期刊出版退出机制等监督管理制度。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4.03•【文号】新广出发[2014]46号•【施行日期】2014.04.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4]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期刊主管部门,各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服务机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关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学术期刊是国家科研和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学术研究,推动文化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学术期刊品种数量迅速增长,出版质量和学术影响力也得到了较快提升,已初步形成学科门类齐全、基本满足科研学术交流需要的学术期刊出版体系,涌现出了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知名品牌期刊。
但是,目前学术期刊出版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分散弱小、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未根本改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较低;整体质量不高,国际竞争力不强,还不能适应科教兴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要求;现行的科研人才评价机制造成论文发表需求过旺,学术期刊功能出现异化现象;一些学术期刊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放松审核把关,造成学术质量下降;特别是一些不具备学术出版条件的期刊超越业务范围或一号多版,出租、出售、转让出版权给个人及中介公司,刊发质量低劣学术论文牟利,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为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优化学术期刊出版环境,提高学术期刊出版质量,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
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版行为,保护出版权益,促进出版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版活动。
第三条出版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自愿原则,正确行使出版自由。
第四条出版单位应当推动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领域的出版,不得妨碍、限制有关各方依法开展出版活动。
第五条出版物不得含有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不得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煽动民族仇恨、伤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有碍社会公共秩序的内容。
第六条出版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出版伦理、行业自律机制,引导和规范出版从业人员的言论、行为。
第七条国家支持新闻出版、科技出版、教育出版、文艺出版、少儿出版和边远地区少数民族文化出版等有特定社会效益的出版活动。
第八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出版规范,建立健全出版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版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出版物的出版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权。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出版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出版物的荣誉。
第十一条国家保护与出版有关的才华和技术创造。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保护出版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知识产权。
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出版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
第十四条出版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保护读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和谐稳定。
第二章出版单位第一节出版单位的设立和登记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自由设立出版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出版单位设立,应当符合国家出版规划和出版定位要求。
第十七条出版单位应当具备有关出版事业的基本条件。
第十八条出版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法进行登记。
第二节出版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九条出版单位享有依法从事出版活动的权利。
第二十条出版单位应当履行合同,确保出版质量。
第二十一条出版单位不得利用它人的作品进行出版活动。
第二十二条出版单位承担经济效益,同时承担社会责任。
出版法律法规简介
出版法律法规简介一、背景介绍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出版行为变得非常便捷和广泛。
然而,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众利益和维护国家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出版法律法规。
出版法律法规主要涉及到出版物的审查、版权保护、出版许可等规定,以及对违法出版行为的处罚。
本文将简要介绍出版法律法规的一些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
二、出版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1. 出版物出版法律法规通常对出版物做出了定义,出版物一般包括书籍、期刊、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在一些法规中,还会明确规定哪些内容不属于出版物的范畴,比如一些淫秽色情材料等。
2. 出版单位出版单位是指进行出版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包括出版社、报社、期刊社等。
根据不同的法规,对于出版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和审批程序,例如需要进行出版许可的申请。
3. 出版许可出版许可是出版物发行前必须获得的一种行政许可。
出版许可主要由有关出版管理机构进行审批,确保出版物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4. 审查制度审查制度是指对出版物内容进行事前审查的制度。
很多国家都有出版物审查制度,以确保出版物不包含违法内容,如涉及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仇恨等。
5. 版权保护不同国家的出版法律法规对版权保护都有相应的规定。
版权保护主要是为了保护作者的创作权益,防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展示或出租作品等。
三、主要法规介绍1. 中国出版法中国的出版法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管理条例》等构成。
该法明确了出版的管理机构、出版许可的条件和程序、出版物的审查制度等。
其中,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出版物有严格的审查和控制措施。
2. 美国版权法美国的版权法主要由《美国著作权法》构成。
该法规定了著作权的产生与保护、作品的注册与维权、罚款和刑事责任等。
美国版权法以鼓励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为宗旨,为作品的优秀性和商业利益之间寻求平衡。
3. 欧洲电子出版法欧洲电子出版法是为了适应互联网时代,保护和促进电子出版物的发展而制定的法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1.05.17•【文号】中办发[2011]19号•【施行日期】2011.05.17•【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19号2011年5月17日)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经中央同意,现就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单位体制改革,是落实中央部署、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转变报刊出版业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是增强我国报刊传播力和舆论引导力、加快文化发展的迫切要求。
长期以来,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作为党报党刊等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以外的报刊出版单位,在普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也应该看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的现行体制制约了报刊出版业发展,存在数量过多、规模过小、资源分散、结构不合理、市场竞争力弱等突出问题,部分单位长期靠行政摊派、买卖报号刊号维持生存,有的成为部门和单位的“小金库”,助长了不正之风。
这种状况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升入发展的需要,也不符合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迫切需要深化改革。
近年来,新闻出版领域的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图书出版单位体制改革任务全面完成,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作出积极探索,累积了宝贵经验,同时支持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政策日臻完善,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条件已经具备。
2019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中级基础知识精讲:第五章
【导语】为了各位考友能够更好地复习应战,为⼤家带来2019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中级基础知识精讲:第五章,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出版⾏政管理的概念:(P140) 【出版⾏政管理】是指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出版活动进⾏管理的⾏为。
根本任务:1、保障公民享有出版⾃由的权利;2、进⾏⾏业监管;3、实施准⼊和退出管理;4、保障和规范合法的出版活动,培育和规范出版物市场;5、对从业⼈员进⾏管理;6、对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进⾏监管;7、惩处违法出版⾏为,促进中国特⾊社会主义出版业的健康发展和繁荣。
出版⾏政管理涉及两个⽅⾯:1.实施管理的出版⾏政主管部门(中央和地⽅分级管理);2.出版⾏政管理的对象:出版单位、制作单位、印刷复制单位、发⾏单位。
⼆、依法实施出版⾏政管理(P140) (⼀)出版⾏政管理的法律依据:《宪法》、《刑法》、《民法通则》、《著作权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告法》、《国家通⽤语⾔⽂字法》、《计量法》等。
我国参加的《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和中国的,也是出版⾏政管理的依据。
(⼆)出版⾏政管理的重要法规:⾏政法规和地⽅性法规。
《出版管理条例》、《⾳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制品⽀付报酬暂⾏办法》(“七条例⼀办法”)【《出版管理条例》是有关出版⼯作最基本、最重要的⾏政法规。
】 (三)出版⾏政管理的重要规章、规范性⽂件(P141):部门规章和地⽅政府规章 规章:《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电⼦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互联出版管理暂⾏规定》《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出版专业技术⼈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等。
规范性⽂件:《图书、期刊、⾳像制品、电⼦出版物重⼤选题备案办法》、《书号实名申领管理办法》《出版⽂字作品报酬规定》《关于严格禁⽌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规定》等。
创造一流 走中国特色科技期刊发展之路
167中国期刊年度特别关注创造一流 走中国特色科技期刊发展之路张 薇由中国科协、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印发的《关于深化改革 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推动我国科技期刊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意见》明确提出要“立足国情、面向世界,提升质量、超越一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科技期刊发展道路”。
《意见》部署的核心任务是“深化改革”,要实现的最终目标是“世界一流”。
认真学习深刻领悟《意见》精神后,业界如何推进“深化改革”?大家普遍认为,立足国情、正视差距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加快建设、提升质量需选择换道发展的方式,面向世界、共同培育更能够彰显中国特色;如何“培育世界一流”?就是要从“跻身一流”“建设一流”到“创造一流”,最终“超越一流”。
一、正视差距,跻身一流中国科协在其研究成果里提出了“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硬核”标准——能发表最具原始创新意义的研究成果并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认可、学科影响力指标位居世界综合或学科领域定量统计排名前5%的期刊。
一大批的中国科技期刊要达到这一世界级标准,就要充分认识其中的难题,正视“时间”“资源”“品牌”差距,立足国情,抓住国际出版传播技术飞速发展的历史机遇,发挥“中国智慧”善于破解难题的作用。
一是时间差距。
世界一流期刊的创刊时间都在百年以上,如《柳叶刀》创办至今已196年;《科学》至今已发展139年。
在百年巨刊面前,新中国成立初期才推动发展的中国科技期刊,必须正视这一“时间差距”,他们毫无疑问是先行者。
二是资源差距。
期刊资源包括办刊机构、刊号刊名、语言文化、编辑出版人才、作者、内容与文献成果、用户与读者等。
比如施普林格•自然集团每年出版3000余种科技期刊;《科学》全年出版51期,全球发行量超过150万份。
科技期刊创造的知识资源是累积性、衍生性的,发展得早、发展得好,资源优势就强;发展得迟、发展受到的制约因素多,资源优势就弱。
与新中国共成长_同新时代齐奋进——新中国期刊业70年发展历程、辉煌成就和历史经验
表1 1949-1964年之间国家先后发布的一系列关于期刊发展的政策被国民党反动派停刊的进步期刊也纷纷复刊出版,如《中国青年》《世界知识》等,同时为了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又创办了一批体现新中国新气象和新面貌的期刊,如时政期刊《学习》《新华月报》《新建设》《人民画报》等;社科理论期刊《哲学研究》《文史哲》等;文学期刊《人民文学》《解放军文艺》等;文化综合类期刊《大众电影》《新体育》《美术》《连环画报》等;科技期刊《中国水利》《中国科学》等;科普期刊《无线电》《航空知识》等。
期刊业在曲折中发展。
1958年4月2日,中共中央发布5了《关于各省、市、自治区必须加强理论队伍和准备创办理论刊物的通知》,迅速催生了一大批党建理论期刊。
如1958年6月1日,《红旗》正式创刊,随后《解放》《实践》《奋进》《前线》等各地党刊纷纷创刊。
20世纪60年代初,我国遭遇了严重的自然灾害,纸张供应紧张,致使1960年全国期刊种数、印量大幅下滑,由1959年的851种骤降到442种;总印数、总印张数分别由1959年的5.28亿册、12.05亿张降至4.67亿册、10.31亿张。
1966年开始,“文革”导致正常的期刊出版活动基本停滞,大部分期刊被迫停刊。
到1969年,仅剩下《红旗》《人民画报》《北京周报(外文版)》及少数自然科学类期刊等20种。
1971年3月,周恩来总理主持召开了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1972年期刊种数恢复至194种。
1976年“文革”宣告结束,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重新回到正确的轨道,期刊业重获新生。
(二)变迁与繁荣阶段(1978—2012年):新中国期刊业快速恢复和变迁及繁荣发展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发展目标,生产力再次得以解放和发展。
伴随着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期刊业进入快速发展期。
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
按
版能力建设、优化布局结构、加快融合发展、提升国际传播能力、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指导扶持
方面做出了具体指导。本刊特刊发《意见》全文,并配发权威解读。
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
学术期刊是开展学术研究交流的重要平台,是 传播思想文化的重要阵地,是促进理论创新和科技 进步的重要力量。加强学术期刊建设,对于提升国 家科技竞争力和文化软实力,构筑中国精神、中国 价值、中国力量具有重要作用。为做好学术期刊出 版工作,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十一)完善学术期刊相关评价体系。改进完 善学术期刊评价体系,以内容质量评价为中心,坚 持分类评价和多元评价,完善同行评价、定性评价, 防止过度使用基于“影响因子”等指标的定量评价 方法评价学术期刊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期刊。探索 建立哲学社会科学期刊评价的行业标准,加强对“核 心 期 刊 ”“ 来 源 期 刊 ” 等 涉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期 刊 评 价 的引导规范。引导相关单位在学术评价、人才评价 中准确把握学术期刊的评价功能,防止简单“以刊 评文”、以“核心期刊”“来源期刊”等评价学术期 刊及论文质量,反对“唯论文”和论文“SCI 至上” 等不良倾向,避免 SSCI、CSSCI 等引文数据使用 中的绝对化,鼓励实行论文代表作制度。本科生、 研究生申请学位和毕业考核不与在学术期刊上发表 论文情况简单挂钩。支持相关科研教育机构针对罔
——坚持建管并举、规范发展。坚持一手抓繁 荣发展,一手抓引导管理,完善扶持措施,优化发 展环境,改进评价体系,规范出版秩序,深化改革 创新,推动学术期刊出版良性健康发展。
二、加强出版能力建设
(一)提升学术引领能力。引导学术研究立足 中国实际,回应现实关切,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 上,紧密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战略任务。哲学 社会科学期刊要把深入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有中国特色、中 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 系作为重大任务,加强理论武装与理论创新,围绕 党和国家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围绕群众关注的历 史和现实问题,及时开展研究解读和引导辨析,为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贡献力量。科技期 刊要围绕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建设任务,聚焦国 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坚持 问题导向,聚焦前沿领域,活跃学术空气,善于发 现创新、鼓励创新、引领创新,对重大问题坚持长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作者:暂无来源:《现代养生·下半月版》 2020年第5期国新出发〔2020〕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报刊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现将《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2020年5月28日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范报纸、期刊出版秩序,促进报纸、期刊质量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持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领取报纸出版许可证和期刊出版许可证的报纸、期刊。
第三条报纸、期刊质量包括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出版形式质量、印制质量四项,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四项均合格的,其质量为合格;四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其质量为不合格。
第四条报纸、期刊内容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并符合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业务范围的,其内容质量为合格;不符合的,其内容质量为不合格。
第五条报纸、期刊编校差错判定以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为依据。
报纸编校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三的,其编校质量为合格;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三的,其编校质量为不合格。
差错率的计算按照本规定附件《报纸编校差错率计算方法》执行。
期刊编校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二的,其编校质量为合格;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二的,其编校质量为不合格。
差错率的计算按照本规定附件《期刊编校差错率计算方法》执行。
第六条报纸、期刊出版形式差错判定以相关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为依据。
报纸出版形式差错数不超过三个的,其出版形式质量为合格;差错数超过三个的,其出版形式质量为不合格。
差错数的计算按照本规定附件《报纸出版形式差错数计算方法》执行。
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技著作评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技著作评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4.16•【文号】国科发奖字[1997]162号•【施行日期】1997.04.16•【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科学技术部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26日)废止国家科委关于印发《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技著作评审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科发奖字〔1997〕1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国务院有关部委科技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各总部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96〕41号文件精神,将优秀科技著作纳入国家科技进步奖的评奖范围,特制定了《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技著作评审工作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实行。
附件: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技著作评审工作暂行规定国家科委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六日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技著作评审工作暂行规定(1997年3月21日)第一条为加速科学技术的传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科技人才,提高科技水平和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奖励在优秀科技著作的编著出版中,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和单位,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将优秀科技著作(科技专著、科技教材、科普图书)纳入国家科技进步奖的评奖范围。
第三条本规定奖励的范围是:自然科学领域内个人或集体编著的公开出版、发行的优秀科技著作。
科技著作包括:1.科技专著类;2.科技教材类;3.科普图书类。
第四条凡推荐国家奖励的科技著作应是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科技著作。
第五条凡推荐国家奖励的科技著作应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含两年)。
科技教材须经过两届以上(含两届)的学生使用。
第六条科技著作在内容上必须有创新,有特色,文字准确,语言流畅,插图正确,图文配合恰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化要求。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的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日期】2019.10.25•【文号】国新出发〔2019〕35号•【施行日期】2019.10.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闻出版正文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的通知国新出发〔2019〕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现将修订后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2019年10月25日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工作,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和《出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列入备案范围内的重大选题,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在出版之前,应当依照本办法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
未经备案批准的,不得出版发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选题,指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内容选题,具体包括:(一)有关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选题。
(二)有关现任、曾任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著作、文章及其工作和生活情况的选题,有关现任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重要讲话学习读物类选题。
(三)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重大事件、重大决策过程、重要人物选题。
(四)涉及国防和军队建设及我军各个历史时期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战役战斗、重要工作、重要人物选题。
(五)集中介绍党政机构设置和领导干部情况选题。
(六)专门或集中反映、评价“文化大革命”等历史和重要事件、重要人物选题。
(七)专门反映国民党重要人物和其他上层统战对象的选题。
(八)涉及民族宗教问题选题。
(九)涉及中国国界地图选题。
(十)反映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经济、政治、历史、文化、重要社会事务等选题。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模版(3篇)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期刊出版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行为。
第三条期刊出版单位应当遵循依法办刊、质量第一、诚信经营、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期刊出版管理制度,规范出版行为。
第五条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注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第六条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加强对期刊编辑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学术素养。
第二章出版申报和审批第七条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出版主管部门申报出版,并提供真实的申请材料。
第八条出版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严格审核出版申报材料。
第九条期刊出版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操纵出版主管部门的审批工作。
第十条出版主管部门对于申报材料存在疑点或不符合要求的,有权依法要求期刊出版单位补充或修改申报材料。
第三章期刊编辑与稿件管理第十一条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按照学术规范,严格选拔和聘用期刊编辑人员。
第十二条期刊编辑应当具备相关学科的学术水平,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十三条期刊编辑应当遵循如下原则进行稿件管理:1. 确保稿件真实、准确、科学的原则;2. 尊重作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3. 增加学术争议的机会,鼓励学术讨论的原则;4. 遵循匿名评审原则,保护评审者和作者双方的知识产权。
第十四条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稿件审稿制度,明确稿件审查的程序和标准。
第十五条期刊出版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操纵稿件审稿工作。
第四章刊物印制与发行第十六条期刊出版单位应当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印刷企业进行印刷,确保印刷质量。
第十七条期刊出版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出版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真实的印刷、发行信息。
第十八条出版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备案审核,确保印刷、发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九条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及时发行期刊,保证正常的发行周期。
第五章期刊版权管理第二十条期刊出版单位应当依法保护版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国家级期刊发表规定
国家级期刊发表规定
国家级期刊发表规定是指在国家层面对期刊发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国家级期刊是指由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期刊,其发表的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影响力。
因此,国家级期刊的发表规定对于学术界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也是评价学术成果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
首先,国家级期刊发表规定对于稿件的质量和内容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一篇优秀的学术论文需要具有独创性、创新性和学术价值,能够对该领域的研究和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因此,在投稿国家级期刊时,作者需要对自己的研究成果进行充分的论证和分析,确保论文的学术水平和质量符合期刊的要求。
其次,国家级期刊发表规定对于作者的学术道德和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学术研究需要遵循科学的研究方法和道德规范,保证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在投稿国家级期刊时,作者需要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确保论文的原创性和真实性,不得存在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以保证学术研究的严肃性和可信度。
此外,国家级期刊发表规定对于论文的撰写格式和标准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包括论文的结构、格式、参考文献的引用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作者需要严格按照期刊的格式要求进行撰写和排版,确保论文的整体质量和规范性。
总之,国家级期刊发表规定对于学术界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它不仅是评价学术成果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保障学术研究的严肃性和可信度的重要手段。
因此,作为学术研究者,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国家级期刊的发表规定,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提升自身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的质量,为学术研究做出更大的贡献。
如何做好企业期刊的编辑工作
如何做好企业期刊的编辑工作发布时间:2021-12-31T07:59:10.006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25期作者:孟庆敬[导读] 企业期刊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企业文化的载体体现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科技创新实力。
中国石化沧州炼化公司河北沧州 061000摘要:本文从企业期刊的科学定位、栏目的科学设计、选题和组稿以及稿件的审读、编辑加工等环节,谈谈如何做好企业期刊的编辑工作。
关键词:企业期刊;编辑;出版企业期刊是企业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传承企业文化的载体体现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科技创新实力。
期刊编辑是期刊编辑出版具体工作和责任的承担者,担负着企业期刊的科学定位、栏目的科学设计、选题和组稿以及稿件的审读、编辑加工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
期刊编辑就是以作者的手稿为对象,经过审读、编辑加工,使作者个人获得的知识转化为大家可以共知共享的知识。
现就从以下几个主要环节来谈谈如何做好企业期刊的编辑工作。
一、企业期刊的科学定位科学定位是企业期刊在创刊之初就需要明确的问题。
企业期刊是企业主办的,这就给定了期刊的专业范围,期刊内容也有了一定的局限。
《炼化科技与管理》创刊伊始就确定了期刊的定位,就是为企业自身的科技进步和企业管理服务的。
期刊的内容要紧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中心任务和公司发展的工作战略。
期刊的主要读者和作者都在企业内,编辑对读者和作者的需求都比较熟悉,领导和企业的支持和指导都是直接和具体的。
在办刊过程中,编辑力求满足我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又要满足一线装置的操作人员等不同层次职工的需要,为广大职工提供一个高质量的工作经验交流平台,使员工通过交流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为我厂打赢“提质增效”攻坚战做贡献。
二、企业期刊的科学设计企业期刊的科学设计这里主要是指期刊栏目板块的设计。
栏目板块的设计对于期刊编辑有着及其重要的作用,直接体现了期刊的定位。
不同的企业有着不同的企业文化,所以期刊的栏目设计各有侧重,有的侧重理论,有的侧重实践、有的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各有各的特色和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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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 础设 施 却没 有 得 到 良好 的 解 决 。如 办 公 用 房 、 办 公家具 、 电脑 及排 版 软 件 等基 础 设 施 都 十分 欠 缺 。尽
管在 2 0 07年底 至今 年 初 , 志社 新 搬 了 办 公 地 点 , 杂 购
置 了必要 的 办公 用 品 , 真机 等 , 决 了燃 眉 之急 。然 传 解 而, 离相关 部 门 的要 求 , 离杂志 社规 范 出版 所需 要 的基 础 条件 还差 很 远 。通 过 这 次 培 训 学 习 , 我 们 看 到 了 使 与兄 弟单 位 和上级 领 导 的要 求 还 差 很 远 , 将 是 我 们 这
上 岗的问题 , 而关 键 是 增 长 了 知识 , 阔 了眼 界 , 握 开 掌 了许 多解决 问题 的新 方法 , 了解 了 出版界 新 的理论 , 聆
听了新 闻 出 版 总 署 许 多领 导 的 报 告 。使 我 们 收 益 颇 丰。现结 合我 们 光 明 中 医杂 志 社 的 具 体 情 况 , 浅谈 心 得 体会如 下 :
求还 相差 很远 , 历史 赋予 我们 的重任 和使 命 相 比较 , 与
我们 必须 做不 懈 的努 力 , 范我 们 的 出版 行为 , 规 才能 为 振兴 中 医药 做 出应 有 贡献 1 1 学 习贯 彻 出版法 规 。 努力 开拓 。 办优 秀期 刊 创 通过学 习 , 我们 认 为这 次“ 十七期 中央科 技期 刊 第 总编 培训班 ” 国内最 高级别 的期 刊总 编培 训班 , 训 是 培
师 讲课 内容 来讲 , 导 们 结 合 自己 的 实 际 工作 经 历 和 领
自己主营业 务范 围 , 结合 工作 中 容易 出现 的 问题 , 真 认
2 2 进 一 步加 强编 辑 队伍 的建 设 , . 为杂 志 社规 范 出版
首 要努 力 的 方 向。为 此 , 培 训班 上 , 在 和杂 志社 几个 主 要 领导 决定 , 进 4台 笔 记 本 电脑 作 为充 实 杂 志 基 础 购 设 施工 作 的第 一步 , 为杂 志社 规 范 出版 打 下 更 好 的 基
础。
班 收费 之低 , 家 级 别 之 高 , 课 领 导 级 别 及 数 量 之 专 授 最 , 为 同类别 其他 培 训 班 之望 尘 莫 及 。课 程 安 排 方 均
范竹 雯 李杨 ( 彦知 ) 光 明 中 医杂 志社 ( 京 15信 箱 10 6 北 0 03 )
关键词: 中医药期刊; 管理; 规范
在 春 暖 花 开 的 美 好 季 节 里 ,0 8年 4月 7 日一 20 20 0 8年 4月 1 7日, 幸参 加 了 由新 闻出版 总署 教 育 培 有 训 中心举办 的“ 十七 期 中央单 位 在 京 科技 期 刊 主 编 第 岗位 培训班 ” 参 加这 个 培训班 , , 不但 是解 决 资格 , 持证 从 实 际效果 看 , 通过 这 次学 习 , 使我 们进 一 步认 识到 出
责任 , 承载 着传 播 中医 药 学 术 交 流 的 历 史使 命 。我 们
深深 感到 , 们所做 的工 作远远 不 够 , 我 与党 和人 民的要
障 。由于 历史 原 因 , 刊 自 1 8 我 9 5年 创 刊 以来 , 直 在 一
光 明 日报 社 , 明 中医 函授 大学 , 光 中华 中医药 学会 等单 位 的支持 、 办 下跨 入 了新 的世 纪 。但是 , 志社 出版 承 杂
我们 光 明 中医杂 志 , 刊 于 2 创 0世 纪八 十 年 代 中 , 已二十 三年 , 中医期 刊 中也算 比较有 些 年头 了 , 次 在 这 听 了诸 多老 师讲课 后 , 照先进 找 差距 , 我们 认识 到 对 使
我 刊作为 中 医药科 技 期 刊 , 负 着 振 兴 中 医药 的历 史 肩
思想 , 开拓 创新 , 是我 们 期刊 发展 的必 由之路 !通 过 才 这 次学 习 , 我们 更 进 一 步解 放 了思 想 , 整 了思 路 , 使 调
使 我们 有 了更 广 阔的发 展 空 间 , 们有 理 由相信 , 我 在这 次 培训 班 的领 导老 师 的指导 和 帮助 下 , 领 导 的支持 、 在 带领 下 , 们 光 明 中 医 一 定 会 走 向 光 明 , 向新 的辉 我 走 煌 , 为我 国优 秀 的中 医药 期刊 指 日可 待 1 成 2 规 范 出版 行 为 。 . 为创 办优 秀期 刊夯 实硬 件 基础 2 1 进 一 步完 善 基 础 设 施 , 规 范 杂 志 出版 得 到 保 . 使
维普资讯
光 明 中 医 2 0 年 8月 第 2 08 3卷 第 8期
C G C A gs 20 . o 2 . JM M uut 0 8 V l 3 8
贯 彻 出版 法 规 规 范 出版 行 为 创 办 优 秀 期 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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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 谈 参 加 第 十 七 届 中央 单 位 在 京 科技 期 刊 主 编 岗位 培 训 班 心 得 体 会
面其 中至少 有 一位新 闻 出版 总署 副 署长 , 关正 、 司 有 副
局 , 领导 近 1 讲课 , 位 授课 专家 来 自相关 学 会 、 级 0位 数 协 会 , 从 这次 授课 的 专 家 、 授 和 高级 领 导 来 看 , 单 教 本
次 培训班 绝 对是 精神 文 化 的丰盛 佳肴 。从各 位授 课 老
版 业之 重要 和 《 出版管 理 条例》 整个行 业 的指 导意 义 对
和 对行业 督 管 的威 严 , 我 们 对 期 刊 工 作 规 范 化 有 了 使 更 具体 的认 识 , 最大 的 收获 还应 该是 , 过这 次学 习 而 通 我 们充 分认 识 到 , 守 出版 条 例 , 范 期 刊行 为 , 放 遵 规 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