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千伏跨市(区)电网项目核准流程图
国家电网公司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33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分册)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33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分册(2010年版)国家电网公司二Ο一Ο年三月《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编审委员会主任:郑宝森副主任:黄强张贺郭日彩成卫孙竹森主要审查人员:谭利民吴云喜许子智苏朝晖张强徐志军易建山甘羽李明陈钢孙向东罗仲达杨森林朱汉伟齐鸣左罗丁志锋韩鹏凯孙红军张必胜陈晖主要编写人员:吴至复郑海范龙飞朱陆冬丁建阳徐国其张坤山孙柱民刘俊达张永伟曹刚强陈岳赵明非周红卫付兵彬杜鸿李毅平朱海刘卫红王兴常周杰傅鸿初冉龙明杨建英陈海英编制说明《国家电网公司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33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分册)》是在总结华北、浙江、甘肃、湖南、吉林、重庆公司所属监理企业开展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经验,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与建议,以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技术标准、制度对监理工作的要求为基础编制完成。
标准化工作手册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全面总结了监理企业在监理服务中长期积累的管理经验;二是根据输变电工程监理服务特点,将业主项目部与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要素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三是突出输变电监理项目部的服务重点。
主要内容包括三大方面:1.监理项目部的设置:明确了各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监理项目部的人员配置,以及各岗位的任职条件等要求;明确了监理项目部的工作职责及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2.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造价管理、技术管理等五个管理子体系,明确了监理项目部各管理子体系工作内容及方法、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等三方面的具体要求。
其中:“工作内容与方法”明确了监理项目部主要工作内容及方法,并标注了完成各项工作所采用标准化工作模板的编号,附件中列出了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模板的清单,模板内容另册汇编;“工作流程”明确了监理项目部各专业管理的总体流程和各单项业务的工作流程;“管理标准”明确了监理项目部各项工作所依据的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
电力项目审批程序

《电力项目审批程序》I、项目审批程序的规定1、不论何种形式的集资项目,均应符合所在电网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别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计划,按基建程序办事;有关项目的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凡与水电部合资建设的项目,由电力部门按水电部规定的职责编报和审批。
方或部门投资在水电部所属电厂内扩建的项目,由地方或部门与水电部商定后,共同上报项目建设书和设计任务书。
凡全部由地部门和企业集资建设的项目由主管地方和主管部门编制,并经有关电管局,省局同意后,上报国家计委,并抄送水电部。
2、为了鼓励集资办电,国家计委已明确,地方集资部分不挤占地方投资计划指标,由国家计委另行安排指标。
(水利电力部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中有关集资办电部分的试行办法》的通知(86)水字第73号1986年4月17日)一、发电配套送出工程,凡接入电网的,其设计任务书的上报和审批,不论何种投资渠道(包括国家投资、华能投资、地方投资门投资、企业投资及新力公司投资等)均按以下程序:1、发电配套送出工程的设计任务书,在发电配套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管局、省局组织审查后,均由局、省局负责编制报能源部。
发电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的上报,原则上应与发电工程同步,建设周期较长的大型发电工程或涉及电网结构有重大改变的配出工程设计任务书,不能同步上报时,应在发电工程开工前上报,个别确有困难的,经部同意后可在工程开工后报出。
2、电管局、省局上报的发电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要分别抄报,抄送发电项目的和投资单位(包括项目所在地方主管部门)请各投资单位对送出工程的内容、投资额及投资分摊、贷款方式等要及时提出书面意见报部。
3、部根据各电管局、省局上报的任务书和各投资单位的意见进行审批。
按国家现行规定,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配套送出工由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由能源部审批。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11-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基建项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通则》,结合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项目管理是以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为主线,通过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有序推动工程建设,全面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过程。
主要管理内容包括进度计划管理、建设协调、参建队伍选择及合同履约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评价考核等,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要求在各自专业管理规定中明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项目管理,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按照基建工程建设程序及各相关业务部门管理职责,公司各级单位发展、基建、物资、运检、调控、财务、档案等部门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一)发展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前期(立项、可研、核准等)阶段管理,负责年度综合计划、投资计划管理,项目核准后移交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二)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前期、工程建设与总结评价三个阶段管理工作,负责与运检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直接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工程启动投运后移交运检部门运行,工程结算后移交财务部门决算,投运后工程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归档。
(三)物资(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和物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标采购、物资合同签订履约、质量监督、配送和仓储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招标批次、物资供应计划。
(四)运检部门负责生产运行准备,指导开展工程建设阶段技术监督,参与主要设备验收、阶段性验收,与基建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
(五)调控部门负责新设备启动调试调度准备工作,负责根据调试方案编制基建工程新设备启动调度方案,审定停送电计划,参与启动验收,投产试运行等工作。
(六)财务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竣工决算和转资管理,会同基建管理部门加强基建成本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总结近年来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经验,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项目核准的有关要求,为实现电网与电源协调发展,确保电厂接入系统工程与电厂同步开展前期工作、同步建成投产,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对《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发展〔2005〕266号)进行了修订,2007年4月4日以国家电网公司[2007]243号文印发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版)国家电网公司二○○七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 (2)第三章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查 (3)第四章电厂接入电网申请及答复 (5)第五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促进电网与电厂的协调发展,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满足电厂可靠送出,特对《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发展〔2005〕266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主要包括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查、电厂接入电网申请及答复等内容。
第三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必须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服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国家电网总体规划,坚持以大电网引导大电源,促进电源优化布局和集约化发展,确保电网、电源协调发展,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第四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应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第五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第六条各级电网公司和各有关发电公司在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中,应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各自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拟接入国家电网的所有电厂。
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第八条为引导电源合理布局,确保电厂输电方案符合电网总体规划,在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在开展电厂接入系统设计之前,须对以下大型新建电厂项目开展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工作:(一)跨区、跨省送电的新建水电站、火电厂项目;(二)流域梯级水电站群项目;(三)规划容量在240万千瓦及以上的新建火电厂项目;(四)新建核电站项目。
《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核准办法及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4〕8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简要说明:??本目录与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配套实施,其中安徽省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目录另行公布。
核准办法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9号)、《安徽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执行。
??本目录所列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本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
??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有专门规定的项目的审批或核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目录仅对省级政府及省以下地方政府核准权限作出规定,其中:??目录规定“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省投资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其中重要项目核报省政府核准。
??目录规定“由省以下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省以下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准。
各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情况和项目性质,具体划分市、县(市、区)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但目录明确规定“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其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根据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可对省属大型企业投资决策权限特别授权。
国家电网公司业主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2018版(330及以上)

《国家电网公司业主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500(330)千伏及以上工程分册》(2018年版)编制说明《国家电网公司业主项目部标准化管理手册500(330)千伏及以上工程分册》(2018年版)是按照“大建设”体系建设方案,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公司规程规范,并紧密结合公司基建最新通用制度和十二项配套政策管理要求,在2014年出版的《国家电网业主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基础上修编完成。
本次手册修编体现了六个特点:一是总结了公司系统多年来业主项目部标准化建设经验,将最新基建专业管理制度和十二项配套政策要求落地,重点完善工程依法合规建设管理和落实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内容;二是手册正文继续保持按五大专业描述的架构,对相关专业管理内容、工作流程、管理记录模板等进行修订、优化、完善;三是进一步提炼业主项目部在项目前期、工程前期、工程建设、总结评价等四个阶段中的重点工作、关键管控节点和主要成果资料,并单独成章;四是按照依法合规、强化落实、简洁高效原则,简化优化现场安全质量日常管控体系;五是突出基建信息化应用,强化专业管理和信息化应用深度融合,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信息化;推行单轨制,业主项目部和建设管理单位之间、三个项目部内部之间管理流程原则上实行系统线上操作,取消线下操作流程,工程结束后相关文件下载签章归档;六是简化了项目管理策划文件编制,工程创优规划、工程质量防治通病任务书、工程安全管理总体策划、工程标准工艺策划等策划文件不单独编制,其内容全部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纲要》相应章节中,一并报审。
本手册主要包括以下三大方面内容:1、业主项目部设置。
明确了业主项目部的定位和组建原则、组建方式与要求、关键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要求、工作职责及各岗位职责、项目部标准化建设等内容。
2、专业管理要求。
明确了业主项目部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造价管理等五个专业的管理工作内容及方法、管理流程、管理依据。
并分四个阶段罗列出项目部重点工作和关键管控节点。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2007修订)-国家电网公司[2007]243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2007修订)-国家电网公司[2007]243号](https://img.taocdn.com/s3/m/823044eb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e3.png)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2007修订)正文:----------------------------------------------------------------------------------------------------------------------------------------------------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2007]243号2007年4月4日印发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第三章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查第四章电厂接入电网申请及答复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促进电网与电厂的协调发展,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满足电厂可靠送出,特对《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发展〔2005〕266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主要包括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查、电厂接入电网申请及答复等内容。
第三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必须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服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和国家电网总体规划,坚持以大电网引导大电源,促进电源优化布局和集约化发展,确保电网、电源协调发展,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
第四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应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第五条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第六条各级电网公司和各有关发电公司在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中,应加强沟通和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各自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拟接入国家电网的所有电厂。
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评审第八条为引导电源合理布局,确保电厂输电方案符合电网总体规划,在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在开展电厂接入系统设计之前,须对以下大型新建电厂项目开展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工作:(一)跨区、跨省送电的新建水电站、火电厂项目;(二)流域梯级水电站群项目;(三)规划容量在240万千瓦及以上的新建火电厂项目;(四)新建核电站项目。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计投资[2004]1428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计投资[2004]1428号](https://img.taocdn.com/s3/m/bbc39833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76be1e4.png)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计投资[2004]1428号)各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省有关部门: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推动我省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19号令)规定,对于不使用政府投资的企业建设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现就原由各级发展改革(计划)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暂行办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一律实行核准制;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实行备案制。
外商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办法和目录另行通知。
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家、省制订和颁布,明确实行核准制的项目范围,划分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的核准权限,并适时进行调整。
各地、各部门须严格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04年本)〉,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三、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需按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其中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由具备可行性研究报告甲级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由省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由具备可行性研究报告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由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的项目,其项目申请报告由具备可行性研究报告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
项目运作流程图

项目运作流程图«华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实施方法»经2020年3月24日华阴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经过,现予发布,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
市长:二〇〇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华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实施方法为了进一步增强新开工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相关审批顺序,提高政府任务部门办事效率。
结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1号〕文件肉体,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条:严厉规范投资项目开工条件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必需契合以下条件〔一〕契合国度产业政策、开展树立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规范。
〔二〕规划区内的项目选址和规划必需契合城乡规划,并依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则操持相关规划容许手续。
〔三〕需求央求运用土地的项目必需依法取得用地同意手续,并曾经签署国有土地有偿运用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议书。
其中,工业、商业、旅游、文娱和商品住宅等运营性投资项目,应当依法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
〔四〕契合国度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第二条:市经济开展局、树立局、疆土资源局、环境维护局和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树立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
共同增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任务。
第三条: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首先向市经济开展局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区分向树立局、疆土资源局和环境维护局央求操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完成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依据项目论证状况向市经济开展局报送可行性研讨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等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讨报告批复后,项目单位依据批复文件向城乡规划部门央求操持规划容许手续,向疆土资源部门央求操持正式用地手续。
第四条: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区分向市树立局、疆土资源局和环境维护局央求操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手续。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2.25•【字号】甘政发〔2014〕122号•【施行日期】2014.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信托与投资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甘政发〔2014〕12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现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4〕21号),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并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1.1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3)179-2015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等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进度计划,指各级单位相关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输变电工程项目前期、工程前期、工程建设阶段等建设全过程关键节点的时间安排,是对综合计划的细化落实。
第三条进度计划管理遵循“依法开工、有序推进、均衡投产”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进度计划管理,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总部层面管理职责(一)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1.负责工程前期工作的归口管理;— 1 —2.负责公司年度进度计划的制定下达与执行管理;3.负责跨区跨省常规电网项目的建设总体协调,组织项目启动投运;4.负责工程建设方面重大问题协调;5.负责开工、投产项目数及建设规模的完成情况统计;6.负责开展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的工程前期和工程建设等进度计划管理情况的检查考核。
(二)国网发展部负责年度综合计划及可研、核准等项目前期的管理工作。
(三)国网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工程物资及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计划及实施的归口管理。
(四)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负责特高压交直流工程进度计划管理。
第六条省公司层面管理职责(一)建设部管理职责1.负责所辖工程的进度计划及调整建议编制、上报与组织实施;2.负责所辖工程的进度管控与建设协调工作;3.负责所辖工程建设进度信息的维护管理,开展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出现偏差时,制订并落实纠偏措施;4.负责对建设管理单位的工程前期和工程建设等进度计— 2 —划管理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二)发展部负责所辖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负责综合计划的编制、上报及组织实施。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500千伏(含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复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500千伏(含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复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网公司•【公布日期】2003.05.27•【文号】工建网[2003]16号•【施行日期】2003.05.2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500千伏(含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复管理办法的通知(工建网〔2003〕16号)各网、省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电通中心,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各电力设计院:在电力体制改革之前,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内500千伏(含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初步设计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审查,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内有关部门(单位)参加会议,经国家电力公司本部的有关职能部门会签后,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以国电电规文号、国家电力公司公章进行批复。
随着电力体制的改革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成立,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500千伏(含330千伏)的初步设计审查批复程序需要进行相应的变化和调整,尤其是三峡输变电工程的初步设计已决定由国务院三峡建委进行批复,为此,经请示国家电网公司领导同意,特制定国家电网公司500千伏(含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复管理办法,其中包括初步设计批复程序、工作流程、评审深度要求等,请有关单位据此办法开展相关工作。
一、关于初步设计审查批复程序1、国家电网公司本部负责投资的三峡输变电工程国务院三峡办和国家电网公司共同委托咨询单位,咨询单位负责组织初步设计评审会议并提交初步设计评审意见,国家电网公司上报初步设计审查报告,国务院三峡建委批复初步设计。
2、国家电网公司本部负责投资的大区之间联网输变电工程国家电网公司委托咨询单位,咨询单位负责组织初步设计评审会议并提交初步设计评审意见,国家电网公司批复初步设计。
3、网、省公司负责投资的区域电网或省内电网的输变电工程各网、省公司委托咨询单位,咨询单位负责组织初步设计评审会议并提交初步设计评审意见,各网、省公司上报初步设计审查报告(上报稿),国家电网公司批复初步设计。
国家电网公司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330千伏及以上变电工程分册)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330千伏及以上变电工程分册(2010版)国家电网公司二Ο一Ο年三月《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编审委员会主任:郑宝森副主任:黄强张贺郭日彩成卫孙竹森主要审查人员:谭利民吴云喜许子智苏朝晖张强徐志军易建山甘羽李明陈钢孙向东罗仲达杨森林朱汉伟齐鸣左罗丁志锋韩鹏凯孙红军张必胜陈晖主要编写人员:吴至复戴阳邵丽东丁道军徐军闵永有别召平邱爱林陆伟明金刚陈家盛于天刚沙宏明齐忠全高国鑫白靖涛范西荣邓语斌王忠义张元勇高士法吕建平王幸东苑丽娟朱汉伟戴荣中肖贵成晋毅程晓春罗列赵俭杨建国编制说明《国家电网公司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是在总结公司所属部分施工企业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经验,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与建议,以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范、制度对施工管理要求为基础编制完成。
手册编写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全面总结了国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部工作的成功经验;二是突出施工项目部紧密围绕业主和监理项目部的有关要求开展各项任务,强化施工项目部管理重点和责任的落实,实现施工管理专业化、扁平化、信息化,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的管控能力,提高项目管理精益化水平。
三是体现不同电压等级项目管理要求的差异性,手册分330千伏及以上变电工程、330千伏及以上线路工程、220千伏变电工程、220千伏线路工程、110千伏变电工程和110千伏输电线路工程六个分册。
手册主要内容包括三大方面:1.项目部设置与资源配置:规范了施工项目部组织关系、设置原则及配置;明确了施工项目部的基本规程、规范配置;完善了施工项目部的制度建设要求;规范了施工项目部管理职责、各岗位职责及人员培训要求。
2.项目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造价管理、技术管理等五个专业管理子体系工作要求:明确了施工项目部五个专业的工作内容与方法(工作模板编号)、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三方面的具体要求。
其中:工作内容与方法:明确了施工项目部主要工作内容和基本方法,并标注了完成各项工作所采用标准化工作模版的编号,附件中列出了施工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模板的清单;工作流程:明确了施工项目部各专业工作的总体流程和各单项业务的工作流程;工作标准:主要标注了施工项目部各项工作所依据的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程、规定;3.评价机制:制定了网省公司、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或施工单位对施工项目部的评价办法、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
330kV 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

工程拆迁
无
拆迁
环保拆迁
无
树木砍伐
砍伐树木约 600 棵,树种多为杨树
建设进度
计划于 2014 年 3 月以 330kV 电压等级运行
3
图 1.2 评价因子和环境保护目标
1.4.1 评价因子 1.4.1.1 施工期
本工程施工期对周围环境中的环境噪声、生态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等因子有暂 时影响,但随着施工的结束,对各项影响均可得到恢复,经筛选施工期的评价因子确定 为:环境空气、环境噪声、生态环境、水环境。
龙羊峡水光互补 320MWp 并网光伏电站 330kV 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 3602 号
2013 年 06 月 西安
1 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1.1 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1)符合我国能源发展的要求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也是少数几个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 国家之一,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煤炭约占商品能源消费构成的75%,已成为我国大气 污染的主要来源。因此,大力开发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新能源 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将成为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本水光互补项目利用已建 水电资源,并就近新建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互补上网,为电网提供可再生的清洁能源, 符合我国能源发展的方向和要求。 (2)水光互补条件优越 龙羊峡水光互补并网光伏电站工程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光伏发电园区内,所在 区域太阳能资源丰富,适宜建设光伏电站。并网光伏电站场址东边紧邻的龙羊峡水电站, 是一座已运行多年具有多年调节性能的大型综合利用枢纽工程,库容大,补偿能力强, 运行调度上采用“以水定电,以电调水”的方式,具有与光伏电站进行互补运行的库容 和调度条件,空闲的330kV备用间隔线,为光伏接入龙羊峡水电站一道送出提供保障。 龙羊峡水电站和并网光伏电站互补运行,通过龙羊峡水库调节对光伏电站进行补 偿,龙羊峡水电站送出通道的送出电量每年增加约8.4%,提高了龙羊峡送出线路利用率 和经济性。 因此,龙羊峡水光互补并网光伏电站项目,水光互补条件成熟,其投产后,可为水 光互补方面的研究积累经验,为后续具有互补条件项目的深入研究及生产实践提供重要 的参考。 (3)以水光互补形式从电源端考虑光伏电站发电稳定性差的问题 光伏发电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是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家方案中提倡大力发展 可再生能源。但由于光伏发电受其能源——太阳能昼夜变化、季节变化、云层厚度、温 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具有明显的间歇性、波动性、随机性、不可改变和储存等特点, 并网发电后会对电网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以及电网的供电质量造成一定影响。龙羊峡 水电站具有快速响应系统负荷的变化能力,通过龙羊峡水电站的水库调节,可以对光伏 电站进行补偿。从发电端对两种不同发电特性电源进行组合,以使水光互补后的电力电
电力项目审批程序

《电力项目审批程序》I、项目审批程序的规定1、不论何种形式的集资项目,均应符合所在电网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别纳入国家或地方建设计划,按基建程序办事;有关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凡与水电部合资建设的项目,由电力部门按水电部规定的职责编报和审批。
凡地方或部门投资在水电部所属电厂内扩建的项目,由地方或部门与水电部商定后,共同上报项目建设书和设计任务书。
凡全部由地方、部门和企业集资建设的项目由主管地方和主管部门编制,并经有关电管局,省局同意后,上报国家计委,并抄送水电部。
2、为了鼓励集资办电,国家计委已明确,地方集资部分不挤占地方投资计划指标,由国家计委另行安排指标。
(水利电力部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集资办电和实行多种电价的暂行规定中有关集资办电部分的试行办法》的通知(86)水电计字第73号1986年4月17日)一、发电配套送出工程,凡接入电网的,其设计任务书的上报和审批,不论何种投资渠道(包括国家投资、华能投资、地方投资、部门投资、企业投资及新力公司投资等)均按以下程序:1、发电配套送出工程的设计任务书,在发电配套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电力规划设计总院、电管局、省局组织审查后,均由电管局、省局负责编制报能源部。
发电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的上报,原则上应与发电工程同步,建设周期较长的大型发电工程或涉及电网结构有重大改变的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不能同步上报时,应在发电工程开工前上报,个别确有困难的,经部同意后可在工程开工后报出。
2、电管局、省局上报的发电配套送出工程设计任务书,要分别抄报,抄送发电项目的和投资单位(包括项目所在地方主管部门),并请各投资单位对送出工程的内容、投资额及投资分摊、贷款方式等要及时提出书面意见报部。
3、部根据各电管局、省局上报的任务书和各投资单位的意见进行审批。
按国家现行规定,33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配套送出工程由部提出初审意见报国家计委审批,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由能源部审批。
国家电网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管理工作,实现运维管理的标准化,保障变电站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无人值守变电站的管理模式、职责分工、生产准备、运维班管理、设备巡视、工作票、倒闸操作、设备定期维护、带电检测及在线监测、状态评价、缺陷处理、异常和故障处理、专项工作、辅助设施、仪器仪表及工器具、外来人员、车辆管理、运维记录及台帐、档案资料等方面的规范化要求。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重点管控、差异化运维”为原则开展变电站各项运维工作。
根据重要程度,将变电站分为四类。
(一)一类变电站是指交流特高压站,核电、大型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及以上)外送及跨大区(华北、华中、华东、东北、西北)联络750/500/330kV变电站;(二)二类变电站是指除一类变电站以外的其它750/500/330kV 变电站,电厂外送变电站(100 万千瓦及以上、300万千瓦以下)及跨省联络220kV变电站,主变或母线停运、开关拒动造成四级及以上电网事件的变电站;(三)三类变电站是指除二类以外的220kV 变电站,电厂外送变电站(30万千瓦及以上,100万千瓦以下),主变或母线停运、开关拒动造成五级电网事件的变电站,为一级及以上重要用户直接供电的变电站;(四)四类变电站是指除一、二、三类以外的35kV 及以上变电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35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无人值守变电站的运维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运维检修部(运维检修部以下简称“运检部”)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公司系统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工作的专业管理;(二)负责制定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管理规定及相关标准;(三)负责对公司系统各单位330 千伏及以上无人值守变电站运维质量监督检查和专业交流;(四)负责组织解决无人值守变电站重大缺陷和问题;(五)负责与国家电力调控中心沟通协调。
电力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流程

关于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相关资料一、电力建设项目的核准权限:水电站:在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和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抽水蓄能电站: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火电站: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热电站:燃煤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风电站: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核电站:由国务院核准。
电网工程:330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工程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注: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一般指国家发改委,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一般指地方发改委。
二、关于火电工程项目的鼓励与限制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3 年2月16日发布21号令,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作出了修改,修改后与电力相关的内容如下:鼓励类:※ 水力发电※ 单机60 万千瓦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 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 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 缺水地区单机60 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 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充足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 30 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 单机30 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发电;※ 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及复合污染物治理;※ 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 垃圾焚烧发电成套设备;※ 分布式电源;※ 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 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以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城市填埋垃圾、工业有机废水等为原料的大型沼气生产成套设备;※ 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装罐成套设备制造;※ 海上风电场建设与设备制造※ 海上风电机组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先进核反应堆建造与技术开发;※ 核电站建设;※ 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 核电站延寿及退役技术和设备;※ 核电站应急抢险技术和设备;※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技术开发与应用;※ 纯低温余热发电;※ 太阳能热利用及光伏发电应用一体化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