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镇新闻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各村委、镇直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新闻工作者和业余写作爱好者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镇对外宣传力度,掀起对外宣传的新高潮,打好对外宣传的主动仗,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全方位推介※※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各项成就,唱响“爱我※※、建我※※、知我※※、助我※※”的主旋律,提高※※镇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农业稳市、产业富民、工业强镇”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打好对外宣传主动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着重树立新典型、新形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改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工作要求
新闻宣传报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全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的情况、典型经验。
三、奖励范围
凡在《人民日报》、《求是》、《经济日报》、《光明日报》、
新华网、《※※日报》、《当代※※》、《※※日报》、《※※新闻》、※※电视台、※※市党建网、※※电视台、※※党建网正面宣传、专题报道※※的新闻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像等)、专报信息、论文的,即进行奖励。
四、奖励标准
1、对在县委组织部《组工信息》、※※市党建网、※※党建网上正面宣传※※镇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信息,每条奖励30元;凡在县委办、县政府、《※※新闻》等主流刊物采用的调研文章(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2、对在《※※日报》、※※电视台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稿每篇奖励50元,头版稿每篇奖励100元,头条稿每篇奖励200元。市级党报党刊5倍。
3、对在《※※日报》、《当代※※》、※※电视台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普通稿每篇奖励100元,头版稿每篇奖励200元,头条稿每篇奖励400元。省级重点党报党刊10倍。
4、对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网发表有关我镇新闻稿件的撰稿人进行奖励,普通稿每篇奖励400元,重点稿每篇奖励600元,重点稿中的头版头条每篇奖励800元。
五、宣传报道方式
各部门、各单位围绕本职业务工作和党委中心工作,对
工作中的具体措施、先进做法、成功经验,积极向党政办交信息,或直接向新闻媒体上报,刊用的信息计入信息首报人上报信息数。
六、兑奖办法
1、稿件(文章)或照片被采用后,请携带相关采用通知单或刊用稿的复印件,每年12月30日前镇党政办公室办理奖励兑现手续。
2、一篇文章或摄影作品,只按一人给予奖励。
3、同一篇新闻稿件(文章)或新闻照片被上述不同级别新闻单位采用转载,可分别得奖。
4、党委邀请宣传部、报社等主编每年组织一次通讯员、信息员培训,对上一年表现优秀的信息员和通讯员进行表彰奖励。
七、本奖励办法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八、本办法由镇党委负责解释。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