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2022年修订)填表说明(1)
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填报说明本表适用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57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31号修改)规定计算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
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汇总纳税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参照上述文件规定制定企业所得税分配管理办法的,按照其规定填报本表。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表A100000第31行的金额。
2.第2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表A100000第29行的金额。
3.第3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报表AIOOOOO第30行的金额。
4.第4行"用于分摊的本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第1・2+3行的金额。
5.第5行"本年累计已预分、已分摊所得税额”:填报企业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分支机构本年累计已分摊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项目部本年累计已预分并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
填报第6+7÷8÷9行的合计金额。
6.第6行"总机构直接管理建筑项目部已预分所得税额":填报建筑企业总机构按照规定在预缴纳税申报时,向其总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所在地按照项目收入的0.2%预分的所得税额。
7.第7行"总机构已分摊所得税额":填报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已按照规定比例计算缴纳的由总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
8.第8行"财政集中已分配所得税额〃:填报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已按照规定比例计算缴纳的由财政集中分配的所得税额。
新纳税(基金、费)申报表格填报说明
新纳税(基金、费)申报表格填报说明一、《地方税(基金、费)综合申报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和缴费单位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核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预缴)、车船使用税、企业所得税(核定)水利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费附加、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地方税各税(基金、费)。
(二)主要项目填报说明1、申报(送达)日期:填写办理纳税申报的实际日期。
2、纳税人名称、注册类型、行业类别、经营地址:按税务登记内容填写。
3、税务登记证号码:填写税务登记证上的编码。
4、微机编码:填写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微机编码。
5、社保编码:填写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社保费微机编码。
6、开户银行:填写纳税人开户缴税专户银行。
7、帐号:填写纳税人缴税专户银行帐号。
8、计税依据(税目)计征依据:填写当期应纳税、费的税目或费目。
9、税款所属时期:填写应纳税款所属的年、月。
10、计税总值或缴税数量:填写当期实际发生的应税收入或课税数量。
11、税(费)率或单位税额:按照税法规定的应适用的税(费)率、单位税额填写。
12、应纳税(费)额=计税总值或缴税数量×税(费)率或单位税额。
13、批准抵扣税(费)额、批准减免税(费)额、批准延期缴纳税(费)额:分别填写当期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批准抵扣、减免或延期缴纳的税(费)额。
14、已(预)缴税(费)额:填写当期应纳税税(费)额已预缴的税(费)额。
15、应补(退)税(费)额=应纳税(费)额-批准抵扣税(费)额-批准减免税(费)额-批准延期缴纳税(费)额-已(预)缴税(费)额。
16、房产税项目填报说明:(1)“计税房产余值”行填报说明:a、计税收入:计税房产原值×(1一税法规定的扣除率)。
b、税率:按照税法规定的应适用的税率填写。
c、缴纳次数:根据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不同标准的年应纳税额分年报缴的次数填写。
2016年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解析
在附表(二)填写,金锭相当于“精矿”,金精矿、金原矿
均视同“原矿”填写。
有减免税项目发生的,纳税人才需要填写附表(三);否则
,可不填写此表,系统会将纳税人本期减免税额默认为0。
特殊的石材矿如何归类
石材矿类填报有以下3情形:
1.以荒料(即原矿)为征税对象的花岗岩(石)、 大理岩(石)等,填写附表(一); 2.以板材(即原矿加工品)为征税对象的花岗岩( 石)、大理岩(石),填写附表(二);
3.两者不分的,即以原矿或原矿加工品为征税对 象的,填写附表(一)、(二) 均可,由于不需要 折算或换算,不影响应纳税额的正确计算
有一定规格、可满足板材加工或其它用途的块石。 荒料既是石材矿山的产品,又是板材加工厂的原料 。计算单位是立方米。 备注(概念):荒料,是指矿山的石料经加工,具
附表一表样
“三下”压覆的矿产资源,“三下”是指建筑物下 、铁路下、水体下。根据矿产资源法规定,除依法 特准可在 “三下”采矿外,禁止在“三下”采矿。 2.衰竭期矿山:指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 矿山 。3.由省级政府确定的低品位矿等的减免税。
(二)前期改革涉及的减免税:油气资源税的综合减征
;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同本次改革的前两项减税,但 均未加限定条件。此外,还有条例规定的减免税。
由系统自动生成,仅需签章确认。
主表
附表一
附表二
附表三
(二)1主3附申报表适用范围
适用于除海上油气资源税和水资源税以外的所有资
源税纳税人
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适用独立的纳税申报表 (过去按油气实物量折价征收矿区使用费,改为资 源税后仍沿袭了过去做法)
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表式与填报说明格式是什么
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表式与填报说明格式是什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表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三、有关项目填表说明(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
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
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其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利润总额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表说明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
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账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账户号码。
(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实际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退)税数据。
(十三)“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以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免)税数据。
(十四)“本年累计”列:除第13栏、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第20、25、32、36、38栏外,“本年累计”列中其他各栏次,均填写本年度内各月“本月数”之和。
(十五)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
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6、7行之和。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减免税明细)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附表适用于有减免资源税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如不涉及减免税事项,纳税人不需填写本附表,系统会将其“本期减免税额”默认为0。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件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3.第1栏“税目”:填写规定的应税产品名称。
多个税目的,可增加行次。
4.第2栏“子目”:同一税目适用的减免性质代码、税率不同的,视为不同的子目,按相应的计税销售额分行填写。
5.第3栏“减免项目名称”:填写现行资源税规定的减免项目名称,如符合条件的衰竭期矿山、低品位矿等。
6.第4栏“计量单位”:填写计税销售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立方米、千克等。
7.第5栏“减免税销售量”:填写减免资源税项目对应的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由从量定额计征资源税的纳税人填写。
减免税销售量需要通过平均选矿比换算的,应在换算后填写。
8.第6栏“减免税销售额”:填写减免资源税项目对应的应税产品销售收入,由从价定率计征资源税的纳税人填写。
减免税销售额需要折算或换算的,应在折算或换算后填写。
9.第7栏“适用税率”:从价计征税目的适用税率为比例税率,如原油资源税率为6%,即填6%;从量计征税目的适用税率为定额税率,如某税目每立方米3元,即填3。
10.第8栏“减免性质代码”:填写规定的减免性质代码。
11.第9栏“减征比例”:填写减免税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
免税项目的减征比例按100%填写。
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按综合减征比例填写,其减征比例计算公式为:减征比例=(综合减征率÷适用税率)×100%;综合减征率=适用税率-实际征收率。
12.第10栏“本期减免税额”:填写本期应纳税额中按规定应予减免的部分。
资源税申报操作手册
金税三期工程《资源税申报》用户操作手册V1.0目录第1章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主要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预期读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2章系统简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系统术语与约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基本操作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3章资源税申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业务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企业所得资料税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附表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一、使用对象及报送时间使用对象: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报送时间要求: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情形,并进行清算的,应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二、表头项目“税款所属期间”:一般填报公历某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应填报实际开始经营之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按规定需要清算的,应填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并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200号)的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1.“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2.“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三、表间结构及与附表的勾稽关系1.第1行=附表一(1)第1行或附表一(2)第1行或附表一(3)第3至7行合计。
2.第2行=附表三第4列第17行。
3.第3行=附表三第6列第17行。
4.第5行=附表一(1)第16行或附表一(2)第16行或附表一(3)第10行和第11行合计。
5.第7行=附表二(1)第1行或附表二(2)第1行。
6.第9行=附表二(1)第29行或附表二(2)第39行。
7.第10行=附表三第9列第17行。
8.第11行=附表二(1)第17行或附表二(2)第26行或附表二(3)第14行。
9.第14行=附表四第41行。
10.第15行=附表五第21行。
11.第16行=第13+14-15行。
12.第17行=附表六第10列第6行,且第17行≤第16行。
13.第18行=附表七“一、免税所得合计”,且第18行≤第16-17行。
14.第20行=附表八第5列“一、公益性捐赠合计”。
最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讲解
得就是主营业务收入。
(1)第4行“销售货物”:填报从事工业制 造、商品流通、农业生产以及其他商品销 售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 (2)第5行“提供劳务”:填报从事提供旅 游饮食服务、交通运输、邮政通信、对外 经济合作等劳务、开展其他服务的纳税人 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3)第6行“让渡资产使用权”:填报让渡 无形资产使用权(如商标权、专利权、专 有技术使用权、版权、专营权等)而取得 的使用费收入以及以租赁业务为基本业务 的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 产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取得的租金收入。
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 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
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金额等于 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40行。
{详见:财税〔2008〕115号(节能、节水、环保), 财税〔2008〕118号(安全生产专用设备)}
第30行“应纳税额” 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应纳所得税额,根据 上述有关的行次计算填列。金额等于本表 第27-28-29行。
*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填报纳税人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 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如交易性金融资产
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额。本项
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本项 目以“-”号填列。
*第9行“投资收益”
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 取得的收益。本行应根据“投资收益” 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 用“-”号填列。企业持有的交易性 金融资产处置和出让时,处置收益
第33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金 额等于本表第30+31-32行。 第34行“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本年已在月(季) 累计预缴的所得税额。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南
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南纳税申报是每个纳税人在每个纳税期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正确填写纳税申报表格是保证纳税申报准确性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填写的指南。
一、纳税申报表的基本信息1. 纳税人基本信息在纳税申报表的顶部,填写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
确保这些信息的准确性非常重要,以免对后续纳税申报产生误导或延误。
2. 纳税期间填写本次纳税申报的纳税期间,一般为每个纳税期内的一个月或一个季度。
确保填写正确的纳税期间,以免产生申报错误或延误。
二、财务报表填写指南1. 销售额纳税人应填写本纳税期内的销售额总数。
销售额包括纳税人向其他主体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所得的总额。
确保对销售额的准确计算,以保证准确申报纳税义务。
2. 营业税、增值税根据当地税收政策规定,填写纳税人在本纳税期内应缴纳的营业税或增值税额。
确保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准确填写纳税金额。
3. 成本及费用纳税人应填写本纳税期内的成本及费用总数。
成本及费用包括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确保成本及费用的准确计算,以保证准确申报纳税义务。
4. 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根据前述所填写的相关信息计算出本纳税期内的应纳税额。
确保根据税务规定和政策准确计算应纳税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1. 资料准备在填写纳税申报表前,纳税人应准备好相关的财务报表和记录,包括销售明细、进货明细、费用凭证等。
确保这些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参考和核对。
2. 税务政策了解纳税人应了解当地税务政策的最新变化和规定。
随时掌握税务政策的动态,以保持对纳税申报要求的准确理解。
3. 协助与咨询如果纳税人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遇到困难或有疑问,可以主动寻求税务机关的协助与咨询。
税务机关将提供专业指导,帮助纳税人正确填写申报表格。
总结:纳税申报是一般纳税人不可或缺的义务,正确填写纳税申报表格对保证纳税准确性至关重要。
最新版纳税申报表使用指引汇总
2004年版纳税申报表使用指引2004年版纳税申报表使用指引为适应广东省地方税务新一代征管系统的需求,规范税收征管表证单书的使用,加强地方税收的征管工作,我局自2004年9月1日起,启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04年版税收征管表证单书。
为了让广大的纳税人能够尽快熟悉和掌握纳税申报表的使用,特编制了以下申报表填报指引:《使用指引(一)》是按照业户的征收方式以及经济性质等的分类,具体地介绍不同类型的业户需要报送哪些表格。
详见附件1。
《使用指引(二)》是以表格的形式,对纳税人使用的每个申报表的适用范围进行明确,以及对申报表的“说明事项”中没有明确的事项作补充说明。
详见附件2。
以下《使用指引》仅供参考,具体申报和填写要求以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为准。
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2004年8月31日附件12004年版纳税申报表使用指引(一)业户自2004年9月1日起申报时,需报送的报表具体要求如下:一、查帐计征的业户需报送的报表:(注:查帐征收业户是指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非购花)、屠宰税、房产税、城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土地增值税(预缴)等地方税的查帐征收纳税人。
)1、内资企业:(1)SB001《广东省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综合)》;(月报)(注:已办理“建安项目登记”的业户,还须填报SB004《广东省营业税项目纳税附列资料》)(2)SB005《广东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月/季报)SB006《广东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SB007《广东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年报)(3)SB009-1《扣缴个人所得税汇总报告表》和SB009-2《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月报)(4)《损益表》;(随SB005《广东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SB006《广东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报送)(5)《资产负债表》;(随SB005《广东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SB006《广东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报送)(6)SB031-1《应上交应弥补款项及借款情况表》和SB031-2《应上交应弥补款项及借款情况续表》(月报)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1)SB001《广东省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综合)》;(月报)(2)SB008《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所得税纳税月(年)申报表》;(月、年报)(3)SB009-1《扣缴个人所得税汇总报告表》和SB009-2《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月报)(4)《资产负债表(事业单位)》;(随SB008《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所得税纳税月(年)申报表》报送)(5)SB031-1《应上交应弥补款项及借款情况表》和SB031-2《应上交应弥补款项及借款情况续表》(月报)3、行政机关:SB009-1《扣缴个人所得税汇总报告表》和SB009-2《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报告表》;(月报)注:如存在应税行为须临时报送SB001《广东省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综合)》;(已办理“建安项目登记”的业户,还须填报SB004《广东省营业税项目纳税附列资料》)。
资源税填报说明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按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适用)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资源税纳税人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者除外)。
2.“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税务编码。
3.煤炭的征收品目是指财税[2014]72号通知规定的原煤和洗选煤,征收子目按适用不同的折算率和不同的减免性质代码,将原煤和洗选煤这两个税目细化,分行填列。
其他从价计征的征收品目是指资源税实施细则规定的税目,征收子目是同一税目下属的子目。
4.“销售量”包括视同销售应税产品的自用数量。
煤炭、原油的销售量,按吨填报;天然气的销售量,按千立方米填报。
原油、天然气应纳税额=油气总销售额×实际征收率。
5.原煤应纳税额=原煤销售额×适用税率;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
2014年12月1日后销售的洗选煤,其所用原煤如果此前已按从量定额办法缴纳了资源税,这部分已缴税款可在其应纳税额中抵扣。
6.“减免性质代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报。
如有免税项目,“减征比例”按100%填报。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二)(按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纳税人适用)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资源税纳税人填报;2.“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税务编码。
3.减免性质代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最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报。
1.本表适用于资源税纳税人填报(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者除外)。
2. “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税务编码。
3.征收品目是指资源税实施细则规定的税目,征收子目是同一税目下属的子目。
4. “计税单位”是指资源税实施细则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所规定的计税单位。
“销售量”包括视同销售应税产品的自用数量。
5. “本期减免销量”是指“本期减免税额”对应的应税产品减免销售量。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资源税有关规定制定本表。
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写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接收人:接收日期:年月日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1.本表为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适用于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填报(另有规定者除外)。
本表包括三个附表,分别为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由开采或生产原矿类、精矿类税目的纳税人以及发生减免税事项的纳税人填写。
除“本期已缴税额”需要填写外,纳税人提交附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特殊情况下需要手工先填写附表、再填写主表的例外)。
2.“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纳税人名称”:即税务登记证件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填写日期”:即纳税人申报当日日期。
“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资源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3.第1栏“税目”:是指规定的应税产品名称,多个税目的,可增加行次。
第2栏“子目”:反映同一税目下适用税率、折算率或换算比不同的明细项目。
子目名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4.第3栏“折算率或换算比”:反映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或者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的比值。
除煤炭折算率由纳税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确定外,其他应税产品的折算率或换算比由当地省级财税部门确定。
5.第4栏“计量单位”:反映计税销售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立方米、千克等。
6.第5栏“计税销售量”:反映计征资源税的应税产品销售数量,包括应税产品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
从价计征税目计税销售额对应的销售数量视为计税销售量自动导入到本栏。
计税销售量即课税数量。
7.第6栏“计税销售额”:反映计征资源税的应税产品销售收入,包括应税产品实际销售和视同销售两部分。
资源税纳税申报操作说明综合申报表
资源税纳税申报_操作说明综合申报(网上办税系统)操作说明:1.登录网上办税系统,点击菜单“纳税申报-报表填写”,进入报表填写列表,填写“综合申报表”。
本月第一次申报的,点击综合申报表后的“填写”按钮,进入填写综合申报表;本月补充申报的,点击“申报期内补报”按钮,在打开的补报列表中,点击综合申报表后的“补报”按钮,进入填写综合申报表。
2.进入综合申报表填写页面,如下图所示:资源税“税目”选项中选择“原油、天然气、原煤、洗选煤”并点击“应税金额”文本框时自动弹出《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一)(以下简称表一);选择其他“税目”时,自动弹出《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二)(以下简称表二)。
表一①“销售量”:包括视同销售应税产品的自用数量。
煤炭的销售量,按吨填报。
②“销售额”:原煤或洗选煤的具体销售额由纳税人自行填写。
(销售额不为0时销售量必填)③“折算率”:计算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时使用(原油、天然气、原煤不使用折算率),公式为: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
洗选煤折算率需先在系统中由各地市进行配置。
④“适用税率或实际征收率”:该表内直接带出税率(2%或1.7%)。
⑤“本期应纳税额”:原油、天然气、原煤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率。
2014年12月1日后销售的洗选煤,其所用原煤如果此前已按从量定额办法缴纳了资源税,这部分已缴税款可在其应纳税额中抵扣。
⑥“减征比例”:若征收子目中含“衰竭期”,该栏自动带出30%;若征收子目中含“充填开采”,自动带出50%;若征收子目含“重大损失”,由纳税人自行填写。
⑦.“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应纳税额×减征比例。
⑧.“减免性质代码”:本栏目由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已先行办理的减免税事项代码供其自行选择。
⑨.“本期已缴税额”:由纳税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⑩.“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已缴税额。
资源税申报
3.7 资源税申报3.7.1-064 资源税申报【事项描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资源税申报。
【报送资料】1.《资源税纳税申报表》2份,除“本期已缴税额”需要填写外,纳税人提交附表后,该表可以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特殊情况下需要手工先填写附表、再填写主表的例外)。
2.报送《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纳税人,依以下具体情况,还应报送相关附送资料:——开采以原矿为征税对象的应税产品的纳税人,报送《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原矿类税目适用)》;——开采以精矿为征税对象的应税产品的纳税人,报送《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精矿类税目适用)》;——享受资源税优惠的纳税人,报送《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减免税明细)》。
3.经营中外合作油气田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海上自营油气田的纳税人,不报送《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送资料,改为报送《中外合作及海上自营油气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受理部门】纳税人可在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
【纳税人注意事项】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按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确定。
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3.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4.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5.已办理核准类优惠的纳税人,在减免税书面核准决定下达之后,应在纳税申报时申报其享受的减免税。
6.符合优惠备案条件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在首次享受优惠的申报阶段或申报征期后其他期限内进行备案。
资 源 税
【例5-18】承前例5-17,该公司关于资源税的相 关账务处理为:
四、资源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按规定计算出销售的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 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 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应纳的资源税, 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 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企业收购未完税矿产品,借记“在途物资”等科 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代扣代缴的资源税,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2、纳税地点
凡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都应当向应税产品的 开采或者生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资源税。
3、纳税期限
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 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 1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 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纳税人不能按 固定期限纳税的,经核准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实务
一、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是为了调节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级差收入, 以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一)资源税的纳税人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资源税的 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矿 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二)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我国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矿产品和盐类, 具体包括:
(1)原油。 (2)天然气。 (3)煤炭。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和有色金属矿原矿。 (6)盐。
新版电子税务局如何申报资源税的流程
新版电子税务局如何申报资源税的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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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6.06.22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8号
•【施行日期】2016.07.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本篇法规中的附件2、附件3、附件4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4号)自2020年9月1日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3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
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资源税改革。
为落实资源税改革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原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资源税纳税申报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原矿类税目适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精矿类税目适用)、《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减免税明细),现予以发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4年第62号)同时废
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资源税纳税申报表
2.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原矿类税目适用)
3.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精矿类税目适用)
4.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三)(减免税明细)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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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有哪些
《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1.本表为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适用于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填报(另有规定者除外)。
本表包括三个附表,分别为资源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由开采或生产原矿类、精矿类税目的纳税人以及发生减免税事项的纳税人填写。
除“本期已缴税额”需要填写外,纳税人提交附表后,本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纳税人手工填写,仅需签章确认(特殊情况下需要手工先填写附表、再填写主表的例外)。
2.“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纳税人名称”:即税务登记证件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填写日期”:即纳税人申报当日日期。
“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资源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3.第1栏“税目”:是指规定的应税产品名称,多个税目的,可增加行次。
第2栏“子目”:反映同一税目下适用税率、折算率或换算比不同的明细项目。
子目名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4.第3栏“折算率或换算比”:反映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或者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的比值。
除煤炭折算率由纳税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或其授权地市级财税部门确定外,其他应税产品的折算率或换算比由当地省级财税部门确定。
5.第4栏“计量单位”:反映计税销售量的计量单位,如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