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飞行检查情况汇总表(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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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检查单、项目管理考核评价表(精品)

飞行检查单、项目管理考核评价表(精品)

项目管理考核评价表

项目名称:合作人:项目经理:项目阶段:

检查组代表签字:日期:

项目安全管理、设备检查考核评价表

项目部签字:评价人:日期:

项目成本合约管理检查考核评价表项目名称:直属公司:项目经理:形象进度:岗位责任人:

项目部签字:评价人:日期:

项目技术质量管理检查考核评价表

项目部签字:评价人:日期:

项目生产管理检查考核评价表

项目部签字:评价人:日期:

项目物资管理检查考核评价表

项目部签字:评价人:日期:

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飞行检查情况汇总表(精)

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飞行检查情况汇总表(精)

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飞行检查情况汇总表(精)

前言

为了促进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工作质量,提高检测水平,特对各检测机构进行了飞行检查。本文将汇总各检测机构的飞行检查情况。

检测机构1

基本情况

检测机构名称:XXXXX 负责人: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飞行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检查人员:XXX、XXX、XXX

•地点:XXXXX

•检查项目:

–各种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检测人员的工作纪律性

–检测文件的编制规范性

结果评价

本次飞行检查结果良好,检查人员均认真仔细,工作纪律性良好,检测文件编制规范,检测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范,能够满足工作要求。

检测机构2

基本情况

检测机构名称:XXXXX 负责人: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飞行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检查人员:XXX、XXX、XXX

•地点:XXXXX

•检查项目:

–各种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检测人员的工作纪律性

–检测文件的编制规范性

结果评价

本次飞行检查结果一般,检查人员存在工作不到位、细节不到位等问题,检测文件编制规范性有待提高,部分检测仪器设备使用操作不规范,需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和督促。

检测机构3

基本情况

检测机构名称:XXXXX 负责人: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飞行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检查人员:XXX、XXX、XXX

•地点:XXXXX

•检查项目:

–各种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检测人员的工作纪律性

–检测文件的编制规范性

结果评价

本次飞行检查结果优秀,检查人员工作细致认真,工作纪律性好,检测文件编制规范,各种检测仪器设备使用规范,能够满足工作要求。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2.09.15

•【字号】苏住建质〔2022〕28号

•【施行日期】2022.09.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住建质〔2022〕28号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促进检测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苏建函质〔2022〕264号),7月20日至22日,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检测机构12家,按照《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表(地基基础类)》进行检查评分,现场共开具整改通知单12份,发现存在问题104条。开展了桩基静载、低应变检测项目理论知识测试(抽取每家检测机构1名报告审核人员及2名检测人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人员管理不规范。部分检测机构对管理人员、检测人员的继续教育

不够重视,存在无年度培训计划或计划实施不到位的情况,个别检测人员对标准规范中应知应会的内容不清楚。

(二)仪器设备和环境场所管理不严格。一是部分检测机构对仪器设备性能指标与技术要求的符合性不够重视,对静载试验用主梁的承载能力缺少必要的验算。二是个别检测机构未按一机一档要求归档资料。三是有的检测机构未对计量溯源的结果进行有效确认,如低应变检测用基桩动测仪校准证书中扫频范围未覆盖标准要求。四是有些检测机构设备使用记录日期未精确至时分。

工程质量飞行检查方案

工程质量飞行检查方案

工程质量飞行检查方案

一、背景

工程质量飞行检查是指对已经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以确认其质量是

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通过飞行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项目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升工程运营效率。

二、飞行检查对象

飞行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水利工程、市政设施等各类工程

项目。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可以对不同种类的工程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飞行检查。

三、飞行检查内容

1. 工程工艺及材料使用情况:检查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和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

规范,包括混凝土施工、钢筋加工、材料质量等情况。

2. 工程质量隐患排查:检查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隐患,包括结构安全、施工工艺缺陷、设计不合理或不严谨等方面。

3. 工程设备使用情况:检查工程项目中使用的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设备维护管理是否到位,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 工程验收情况: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文件、报告进行审核,确定工程是否符合规定的

验收标准。

5. 工程管理情况:检查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素质、管理效果,包括质量管理、

安全管理、进度管理等方面。

6. 工程运行情况:检查工程项目使用后的运行情况,包括使用寿命、维护保养情况、设施

运行安全等方面。

四、飞行检查程序

1. 确定检查计划: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确定飞行检查的时间、范围、内容和标准。制

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和安排人员,确保检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2. 组织检查人员:选派合适的专业人员组成飞行检查组,包括工程技术、管理、监理、质

量和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第一批)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第一批)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第一批)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3.08.01

•【字号】苏住建质〔2023〕20号

•【施行日期】2023.08.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第一批)情况的通报

苏住建质〔2023〕20号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促进检测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市住建局于7月4日至6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第一批)。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共抽查检测机构12家,按照《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表(地基基础类)》进行检查评分,检查考核平均得分71.5分,最高分92分,最低分30分;现场共开具整改通知单12份,发现存在问题66条。开展了桩基静载、低应变检测项目理论知识测试(抽取每家检测机构1名报告审核人员及2名检测人员),共抽考人员33人,其中22人合格。

二、督查结果

(一)通报好的经验做法

江苏省建苑岩土工程勘测有限公司(虎丘区分场所)加强检测机构分场所管理。分场所承接业务后,及时向公司本部进行项目登记,检测方案编制完成后电子版文件上报公司本部审核,公司本部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完成后快递邮寄至公司本部进行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按照公司本部统一格式编制,编制完成后分场所将电子版检测报告、各项原始数据及相关资料发送至公司本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分场所将检测报告装订成册(防止换页),快递邮寄至公司本部进行签字盖章,完成后再快递邮寄回分场所。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说明:1、

2、

3、

4、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常规材料检测委托书

委托单编号:样品编号:工程编号:

业务电话:68276307(本部) 67262477(园区分部) 66893706(新区分部) 68272526(市政委托) 68668166(现场收样委托)

委托单一式二份,一份中心留存备案,一份交委托方作为取报告凭证。请妥善保管。

请委托方详细、工整地填写委托单的各项内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要求自行取回的样品,请于去报告后七日内取回,否则我公司将自行处理

公司地址:本部:苏州新区滨河路1979号; 园区分部:园区斜塘东富路45号; 新区分部:苏州市新区科技城科灵路151号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21.08.24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8.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检测机构主体责任,加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力度,推动检测行业健康发展,7月7日至9日,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以下简称《规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执法检查手册》及相关规范标准,对检测机构的机构人员、检测设备、环境场所、检测样品、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检测方法、文件管理进行了检查,对报告审核人员及检测人员进行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筋混凝土用钢材检测理论考试,现场抽取留样的钢筋原材料进行复测并与原检测报告进行比对,并按照检查前公布的《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表(材料类)》进行评分排名。

本次共抽查18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含地基基础专项类),其中本市检测

机构总部12家、分场所3家,市外进苏检测机构在我市设立的分场所3家。现场共开具《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整改通知单》16份,发现存在问题116条。检查考核平均得分81分,其中最高分95分(苏州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场所)),最低分40分(常熟永昕工程检测有限公司)。90分及以上5家(31.3%),90~80分6家(37.5%),80~70分4家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表【模板】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表【模板】

附表2

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表

评分规则;1.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表基准分80分,加分项20分;

2.A类等级评定:评定得分≥90分;

3.B类等级评定:70分≤评定得分<90分;

4.C类等级评定:符合评价表中C类评价标准之一;或评定得分<70分;

5.加减分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文件、现场检查记录为准,检测机构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需经信用等级评价考核专家小组确认。

飞检评分表

飞检评分表

1

(2) 施工层放线精度:承重墙、梁、柱边线精度允许偏差±3(mm)。(3) 每层放线孔不能少于2个。个放线孔,则此测点为不合格。

(3) 施工层放线精度:用卷尺测量主轴线和施工层控制线(承重墙、柱边线)之间的距离与设计值进行比较,其偏差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共实测2个测区,16个计算点。

(4) 数据记录:合格记为“0”,不合格记为“1”。

1

轴线偏差≤ 30,允许偏差 5(mm);30 < H ≤ 60,允许偏差10(mm);60 < H ≤ 90 ,允许偏差15(mm);90 < H

值,各作为一个计算点,每个测区共4个测点,总共2个测区,4个计算点。

(2) 轴线竖向投测:在楼层放线孔上架设仪器,通过仪器对准基准点,施工层主轴线和基准点之间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5个计算点。当最大偏差值﹥30mm或﹤-30mm时,5个偏差值均按最大偏差值计。

尺寸控制

基础质量控制能力

灰工程

1

标合格率的1个计算点,一个测区有三个实测值,一个实测点作为一个合格率计算点。

(4) 如现场已经施工完门套底板,则测量装饰面一侧与砌体墙或砼墙基层疑似最大距离,如此距离不大于门套贴脸宽度的1/2,且宽度和高度尺寸偏差符合要求,则对应的相关实测值合格;如一项不合格,则对应的相关实测值为不合格。

(5) 所选2套房中户内门洞尺寸偏差的实测区不满足20个时,需增加实测套房数。

30cm附近各选取1点(避开吊顶位),在地面几何中心位选取1点,测量出找平层地面与天花顶板间的5个垂直距离,即5个室内净高实测值。用设计层高值减去结构楼板和地面找平层施工设计厚度值,S

受检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表

受检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表

受检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基本情况表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在省(市、县):(6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名称: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作场所地址及面积: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人员数量: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数量:

上一年度检测产值(万元):上一年度检测报告数量(份):

检查人员:检查日期:年月日

工程质量检测检查表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受检项目:(15项)

序号检查要点

检查结果需要说明

的问题符合不符合

1取得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转包等违规行为

2无超资质范围或无资质从事检测活动

3合同管理规范,按规定与建设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合同内容规范、有效,与所检测工程相关单位无隶属或利害关系

4检测人员按相应资质要求配备齐全,对检测人员任用和能力保持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定期组织检测人员培训及考核,检测人员符合相应条件

5检测仪器设备按相应资质要求配备齐全,并能正常运行

6检测仪器设备检定、校准、维护和保养等方面符合标准要求

7检测场所满足所开展检测工作的要求,有环境条件要求的场所其设施配备、环境条件满足标准要求

8样品委托、数量、标识、留置等符合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按标准规范要求审核样品的符合性

9配备检测工作所需的标准规范,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检测方法和检测程序进行检测,原始记录信息齐全,真实可靠,更正符合要求

10检测报告信息齐全,结论正确,符合检测委托及相关规定的要求,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按年度统一连续编号

11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符合要求,无随意抽撤、涂改现象,档案资料符合要求,无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现象

2018年苏州吴江区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表

2018年苏州吴江区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表

2018年苏州市吴江区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表

2018年苏州市吴江区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表(检测人员、检测设备、检测场所、原始记录、检测档案)表2 被检查机构:检查日期:年月日

2018年苏州市吴江区地基基础检测监督检查表

(静载检测现场)表3:被检查机构:

工程名称:检查日期:年月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工程质量检测机

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布日期】2018.08.10

•【字号】苏住建质〔2018〕65号

•【施行日期】2018.08.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8年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

检查情况的通报

苏住建质〔2018〕65号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规范我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持续提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质量和诚信度,确保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真实、可靠,根据《2018年苏州市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等工作要求,市住建局于2018年7月3日至5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共分两个检查小组,重点检查近两年来新成立的、在我市组织开展的比对试验结果多次为可疑或不满意的、历次监督检查被通报批评的材料类检测机构,同时随机选取了部分检测机构,共计12家。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及相关规范标准,在对机构人员、检测设备、检测

环境、检测样品、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检测方法、文件管理等内容进行检查的同时,对钢材检测项目持证人员进行了理论考试和现场操作考核。

检查结果表明,多数检测机构能够在检测人员、仪器设备、检测环境等方面不断加强自身管理;对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结果不满足规范、设计要求时,能及时上报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检查未发现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转包检测业务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组总共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61条,出具整改单12份。

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主要问题汇总表(2011年4月)

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巡查主要问题汇总表(2011年4月)

(1)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不 在岗; (2)施工单位轴线、标高测量复 测记录不真实、不全面。
(1)专职安全员一人不在岗; (2)施工组织设计中缺少季节性 专项施工方案; (3)塔吊未见备案登记证; (4)现场不能提供安全防护用品 质保资料; (5)井架揽风绳设置在塔吊起吊 范围内,需及时拆除,改为刚性附 墙连结; (6)施工食堂未按要求办理卫生 许可证; (7)施工现场有违规用电现象。
ຫໍສະໝຸດ Baidu
监理单位履行职责
(1)总监代表不在岗; (2)缺少住宅质量通病控制监理 细则; (3)监理未按规定审核施工单位 质保体系,监理对施工单位特种作 业人员的审查记录; (4)监理对钢筋等主要原材料未 履行监理报验即用于工程,且未及 时制止; (5)监理未按要求对施工测量坐 标点和水准点进行复测; (6)抽查的11#房基础梁的监理日 志和旁站记录不相一致; (7)监理对施工单位的相关安全 审查督促工作不到位。 (1)总监代表不在岗; (2)缺少住宅质量通病控制监理 细则; (3)缺少监理对施工单位特种作 业人员的审查记录; (4)监理对施工方的相关安全审 查督促工作不到位。
金色家园三期动 建筑面积: 迁房1#-4#、13#- 27116M2 # 结构类型及层次: 18 工程 砖混五层 形象进度:主体 施工单位: 华北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 监理单位: 苏州华正工程管理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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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飞行检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检测单位名称
存在问题
1wenku.baidu.com
太仓市创新建筑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1、报告审核人无授权文件、审核人员中有两人检测年限不满5年,技术员职称。
2、自校记录不完善,自校人员未经培训上岗。
3、样品的出入库记录未记录样品编号,无样品处理记录。
4、水泥砂浆的样品留置环境不符合要求。
1、钢筋保护层检测项目持证人员只有2人。
2、人员培训计划过于简单,且无培训计划落实情况的记录。
3、试验场所相对狭小,不利于操作人员操作,砼试块留置区域在试验场所以外,不易控制。
4、设备维护、保养工作未落实到位,缺少年度维护、保养计划。
5、砼回弹仪无检定证书,只有测试报告。
6、自校人员未提供培训上岗证书。
7、砼标养室无温、湿度控制记录。
8、无仪器设备维护记录。
9
常熟市东南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1、无样品处理记录及相应手续 样品编号不唯一、隔年、不同检测项目的试样有重复编号。
2、检测区域与非检测区域无明显功能分区。
3、砼标养室温度控制显示23.6℃,不符合要求规定,防水材料室无湿度监控措施。
10
常熟市宏鑫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检测区域与非检测区域无明显功能分区。
4、水泥留样室不满足水泥留存样的规定。
5、混合砂浆标养室无湿度记录。
11
苏州市相城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
1、技术负责人不满足工程类副高以上职称要求,人员授权书中应明确该人员不在时的代理人。
2、混合砂浆标养室温度偏大,不满足要求。
12
苏州市方正市政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7、所有样品在留置期限内,都必须存放于留置区,现场砼抗压、抗渗配合比试件在留置期限内就进行了处理,都放在了“已检样品区”,造成试件缺少。
8、除水泥样品外,其它样品未建立样品登记及处理台帐。
4
苏州东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报告审核人的职称为技术员。
2、自检记录不够规范,缺少自检人员的培训、上岗记录。
6
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技术负责人职称为工程师。
2、自校记录不完善。
3、未制订维护、保养计划、维护不完善。
4、样品留置区与样品待处理区未严格区分。
5、部分未建立样品登记、领样及处理记录。
7
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1、无样品处理记录及相应的手续。
2、无砼标养温、湿控制记录。
8
张家港市恒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检测机构人员未进行变更手续。
2、委托编号2007-21-0009石灰原始记录未有试验、审核人签字,报告已发。
3、样品留置区域太小,没有进行区域划分,没有相应的标记。
4、没有建立相应的样品留置制度。
5、公司无样品管理员任命书,没有相应的样品处理记录及相应的处理手续。
6、查2007.6.18试压的12组砼试块试件,未见留置样品。
5、留样钢筋原材未拉断,闪光对焊弯曲试件未打磨。
2
昆山正大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1、报告审核人员中有三人从事检测行业工作4年,不满足5年的要求。
2、设备维护记录中维护内容不够具体、详细。
3、配合比未按要求进行试配,0092有二个水灰比试配,0091只有一个水灰比试配,规定要求三个水灰比试配。
3
苏州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1、培训计划仅限于外部培训(上岗证培训)无内部和外部其余培训计划。
2、有样品留置员及相应的处理记录,但是实施时签字与内务管理制度中的规定不符。 KS07-00002 压力到0.7Mpa时只有一个试件渗水,检测结论得出P=6,不符合标准。
烧结砖MU10,样品编号Zq07-00027,6.15号委托,未检测,但找不到样品。
1、样品处理记录应由样品管理员签字批准后处理。钢材委托后,委托号Y2007WT01531,样品编号Y070900643-Y070900646 不加以区分,样品不明确。
2、检测区域与非检测区域无明显功能分区。
3、二灰养护室仅有温度记录无湿度记录。
4、编号83 砼试模自校记录不符合自校规程的规定。
5、SJD60强制单卧轴砼搅拌机无维护记录。
3、仪器设备的测试报告未进行适用性评价。
4、样品编号不唯一、不连续。(检测软件的缺陷)
5
吴江市东南建筑检测有限公司
1、技术负责人的变更未及时办理。
2、水泥混合砂浆养护室温、湿度控制管理不善。
3、自校记录不完善,自校人员未经培训。
4、 仪器设备测试报告未进行适用性确认。
5、有样品登记、领样记录,但未及时对样品的处理进行批准和处置;部分样品的留置区与待处理样未严格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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