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用电的监理工作,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可靠运行,维护用电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监理的组织与实施。
第三条临时用电监理的目的是保证临时用电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发生,减少用电事故的发生率,提高用电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可靠性。
第四条临时用电监理的范围包括: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监督、检验等活动。
第二章临时用电监理的组织与实施第五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由有资格的监理机构进行,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执业能力,以及独立、公正的监理能力。
第六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建立与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沟通渠道,及时获取临时用电项目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派遣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八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九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充分了解项目的需求和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监理方案和建议。
第十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报告监理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监理的内容和要求第十二条临时用电监理的内容包括:审查临时用电申请材料、检查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质量、监督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检验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效果等。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合理和可行性。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对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位置、安全防护措施、电气线路、接地保护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对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故障和问题。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定期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评估设备的使用效果和可靠性。
第十七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制定监理报告,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用电的监督管理,保障用电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监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临时用电监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临时用电监理的基本任务是:对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单位的用电设备、线路、保护措施、用电负荷等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用电安全;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与施工单位密切协作,加强沟通与配合,共同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临时用电监理的内容和要求第六条临时用电监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用电设备的选择和设计符合规范要求,能够满足施工单位的需求;(二)用电线路的布设合理,排除电线、电缆的交叉布设,能够防止漏电、短路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三)用电设备的安装与拆除符合规范要求,保证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四)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监测与维护,确保设备正常工作;(五)对用电负荷进行监测和控制,避免过载、短路等电力故障的发生;(六)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二)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三)具备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能力;(四)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五)具备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独立完成监理任务。
第八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监理报告和建议,确保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妥善保管监理记录和资料,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理、归档,确保监理工作的可追溯性和材料的完整性。
第十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及时提交监理报告和验收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施工单位的评价和考核。
第三章临时用电监理的工作流程第十一条临时用电监理工作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明确监理内容和要求,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制定监理计划;(二)对施工单位的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初步检查,发现和提出存在的问题;(三)根据监理计划,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工程进行现场检查,记录施工现场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四)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五)跟踪监督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的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六)定期向施工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和验收意见,评估施工单位的用电安全和临时用电工程的质量;(七)参与有关部门对施工单位的评价和考核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和意见。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规范用电行为,保护电力设施和用电设备,减少事故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临时用电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工地、展览会场、体育场馆等场所。
第三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当具备电力监理资质,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监理职责。
第四条电力供应商应当按照供电合同的约定,提供稳定供电,并负责抢修维护。
第五条用电人应当依法使用电力,合理布置用电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第六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监理职责,保障用电安全。
第二章临时用电监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第七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如下责任和义务:(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临时用电监理计划,并报送电力监管部门备案。
(二)对用电人的用电设施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三)对电力供应设施进行审核,并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四)监督用电人和电力供应商严格遵守电力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规行为。
(五)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六)定期向用电人和电力监管部门汇报用电情况和安全工作情况。
(七)承担因监理工作不力导致的事故责任。
第八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设立临时用电监理专家组,由具备电力监理资质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协助履行监理职责。
专家组成员应当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
第九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理工作制度,明确监理师资的职责和要求,加强监理队伍建设。
第十条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电力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反馈用电情况和问题。
第三章用电人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如下责任和义务:(一)依法与电力供应商签订供电合同,并按照合同内容使用电力。
(二)申请临时用电前,应当通过临时用电监理机构审核用电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为提升工程质量,防范事故发生,严格掌控工程成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关于建筑工程临时用电行为的管理规定,特订立该实施细则,旨在规范临时用电监理工作的实施,确保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安全牢靠、经济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二、监理范围该实施细则适用于建筑、市政道路、桥梁、隧道、机场、地铁等工程中,临时用电监理的工作。
三、监理内容1.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报备临时用电计划书,监理人员审查后批准;2.临时用电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监理人员逐一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3.监理人员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质量、进度要求,强化监理,确保施工单位依照临时用电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用电安全牢靠,避开对周边和环境造成影响;4.监理人员应依照国家标准和建筑电气规范要求,审查施工单位供给的电气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各种证明文件、材料、构件等,确保其符合要求;5.监理人员应布置专人对用电设施的安装、维护、检修等工作进行监督,适时发觉并矫正问题,保证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6.监理人员应定期巡查、检测临时用电设备,适时发觉问题,加以处理;7.当临时用电设施显现故障或不再需要使用时,监理人员应适时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将设备拆除或回收,确保设备归位、器具管理、安全保障和环保要求;8.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问题进行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看法,确保临时用电施工质量的全过程受到有效监管。
四、监理要求1. 临时用电监理应有合格的专职监理人员进行跟踪监管,保证施工无障碍进行;2. 临时用电监理人员应建立起监督记录系统,实时监控施工现场的用电情况,并适时向建设单位汇报;3. 监理人员应适时发觉工程质量问题,适时提出整改看法,确保施工质量;4. 在临时用电施工中,施工单位与监理人员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适时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相关问题;5. 监理人员应随时留下证据,监督临时用电的施工情况和使用情况。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目的和原则1. 为了确保临时用电安全运行,保障工地施工进度和人员安全,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2. 本监理实施细则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科学管理、合理使用、经济高效。
二、监理责任和职权1. 监理单位负责对临时用电的施工、运行和维护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 监理单位有权对临时用电设备的选型、布置、运行进行检查和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 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用电设备的完好性和工作状态,并查明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三、监理实施措施1. 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监理单位有权对设备进行随机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2.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临时用电设备的选型和布置,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日常巡视和维护。
3. 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用电负荷进行监测和记录,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优化用电负荷。
4. 施工单位必须配备合格的电工人员进行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申请临时用电设备调整或维修时,必须提供及时的支持和协助。
四、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1. 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并实施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巡视、保养和维护等内容,并将制度向监理单位备案。
2.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临时用电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3. 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监理报告和验收1. 监理单位必须按月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提交监理报告。
2.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整改报告。
3.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整改措施进行审核,并做出验收决定。
六、监理合同和费用1.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监理单位的监理费用根据合同的约定支付,不得擅自减少或延迟支付。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临时用电是指在建筑工地、展览会场、户外活动等需要临时供电的场所中使用的电力。
为了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和规范性,需要进行监理工作。
本文档旨在制定临时用电监理的实施细则,明确监理的职责和要求,以保障临时用电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监理的职责1. 监督临时用电项目的规划和设计,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2. 检查临时用电设备的选用和安装情况,确保设备符合标准和要求;3. 监测和管理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4. 检查临时用电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5. 协调监理、施工单位、供电公司等各方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监理的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电力工程专业背景和资质,并熟悉相关法规和规范;2. 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程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协调各方利益;3. 监理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临时用电项目的进展情况,能够提出有益的建议和改进措施;4. 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记录,确保临时用电项目按计划进行;5.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和供电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解决问题和存在的风险。
四、监理流程1. 规划和设计阶段:- 监理人员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明确临时用电的需求;- 检查用电负荷计算、线路布置和设备选型等设计文件,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审查设计文件并出具书面意见。
2. 设备采购和安装阶段:- 监理人员参与临时用电设备的选型和采购过程,确保设备质量和性能满足要求;- 检查设备的安装、接线和接地情况,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监督设备的调试和运行情况,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3. 施工阶段:- 监理人员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监督施工单位的工作进展和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定期召开施工协调会议,协调各方合作,解决存在的争议。
4. 运行和维护阶段:- 监理人员定期检查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监督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长期可靠性;- 监测用电情况,提出节能降耗等改进措施。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本(3篇)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工作,提高临时用电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和电力供应可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中的临时用电工程,包括施工现场用电、临时供电、中转供电等。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的监理职责由监理机构负责,监理机构的选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五条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应从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的监控、施工结束的验收等方面进行全程监理。
第二章施工前期准备第六条施工人员在施工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要求提出临时用电需求,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方案,并报监理机构审核。
第七条临时用电工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电源选择: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电源,包括临时供电、中转供电等;(二)电源容量:根据施工需求和用电设备负荷确定电源容量;(三)用电线路布置:根据施工现场布置材料和设备确定用电线路布置方案;(四)用电安全措施:包括用电设备的安装、接地保护、防雷措施等;(五)用电周期:根据施工进度确定用电周期和计划。
第三章施工过程监控第八条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临时用电工程方案进行施工,并保证用电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施工人员在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拆卸等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一)用电设备的安装:按照电器安装规范和相关标准进行安装,确保设备固定牢固、接线正确;(二)用电设备的接地保护:使用可靠的接地设备,确保电流正常地流入地下;(三)线路敷设:线路敷设应符合电线电缆敷设规范,避免受到机械损伤和其他外力破坏;(四)防雷措施:对需要采取防雷措施的区域,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安装;(五)用电安全:临时用电工程应设置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确保用电安全。
第四章施工结束验收第十条施工结束后,应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工程的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用电设备的完好性:查验临时用电工程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完好;(二)用电线路的安全性:检查临时用电工程的线路敷设和接线,确保线路安全可靠;(三)用电安全措施:检查临时用电工程是否设置了漏电保护装置,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四)用电记录:阶段性记录施工过程中的用电情况和问题,并进行总结;(五)用电工程的文件整理和归档:整理和归档临时用电工程的相关文件资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以下是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要点:
1.监理单位要根据临时用电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监理方案,并经业主单位审核和批准。
2.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执行施工方案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
3.监理单位要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其质量达到要求。
4.监理单位要对临时用电的用电容量进行监控,并及时向业主单位汇报用电情况。
5.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进行用电操作的培训,确保施工单位安全使用电力设备。
6.监理单位要定期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进行巡检,并记录巡检结果。
7.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用电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8.监理单位要及时向业主单位汇报施工现场的用电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9.监理单位要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对施工单位的用电操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10.临时用电监理实施期间,监理单位要随时保持与业主单位的沟通,及时解决用电问题。
以上是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要点,具体的细则可能因不同项目而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单位的职责1.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临时用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
2.监理单位应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任务和检查内容。
定期对施工单位的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监理单位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临时用电的情况,并承担临时用电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二、施工单位的责任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临时用电。
在用电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用电线路的安全。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对用电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3.施工单位必须对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定期巡查和维护,不得随意更改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布置。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要求设置用电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确保用电作业场所的安全。
5.施工单位必须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记录和备案,以备日后查阅。
三、检查项目和频次1.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
2.检查项目包括用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情况、电气线路的布置和接线情况、用电设备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的设置等。
3.检查频次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用电量确定,大型工程和高风险工程应加大检查频次。
四、处理措施1.对发现的用电设备和线路问题,监理单位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设立整改期限。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确保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全。
3.如果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监理单位有权采取停工等强制措施,确保用电安全。
五、临时用电安全培训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用电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具备临时用电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2.施工单位应做好用电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他们遵守用电规定和操作规程。
六、临时用电事故的处理1.如果发生临时用电事故,监理单位应立即组织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措施。
2.施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监理单位的工作,提供相关的事故情况和资料,协助处理事故。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以下是关于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的细则:
1. 申请程序:
- 临时用电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 申请人应提供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用电负荷、用电时间、用电地点等相关数据。
2. 监理要求:
- 监理机构应设计相应的监测方案,包括用电监测设备的选用、安装位置等。
- 监理机构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测,确保用电负荷和用电时间符合申请条件。
- 监理机构应定期向有关部门提交用电监测报告,报告中应包括项目的用电情况、监测结果等。
3. 监理责任:
- 监理机构应对用电监测数据进行存档,并确保数据的真实合法性。
- 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用电情况的变化,如发现用电超出申请范围或用电时间延长等情况。
- 监理机构应与申请人保持密切联系,确保监测信息的及时传递与处理。
4. 违规处理:
- 如发现申请人违反临时用电规定,超出申请范围或用电时间延长等情况,监理机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停止对该项目的监理工作。
- 申请人违规行为的处理由有关部门负责,可能包括停电、罚款等处罚措施。
以上是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具体的实施细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临时用电是指在建设工程、临时活动或其他特殊场合中,临时提供用电服务的情况。
由于临时用电具有较高的风险和安全隐患,为确保用电的安全可靠性,必须对临时用电进行监督和管理。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临时用电监理的实施细则。
二、监理部门职责1. 临时用电监理部门应成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临时用电进行监理和管理工作。
2. 监理部门应对临时用电项目进行审查和审批,并签订监理协议。
3. 监理部门应对临时用电设备、线路和施工进行验收,并定期进行巡检。
三、临时用电设备要求1. 临时用电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并具有合法的销售和质量保证证明。
2. 临时用电设备应具备过载、短路和漏电保护等功能。
3. 临时用电设备应能满足用电需求,并有足够的容量和承载能力。
四、临时用电线路要求1. 临时用电线路应按照国家电气安全规范进行布置,避免与其他设备、管道和易燃易爆物品交叉。
2. 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火、耐磨和抗老化的材料,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性。
3. 临时用电线路应经过合理的计算和设计,避免供电不足或过载的情况。
五、临时用电施工要求1. 临时用电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或单位进行,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2. 临时用电施工应遵循安全施工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并预防事故的发生。
3. 临时用电施工应进行必要的勘察和测量,确保施工质量和线路的可靠性。
六、临时用电监督和检查要求1. 监理部门应定期对临时用电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和用电的合规性。
2. 监理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日志和安全记录,及时消除隐患并报告监管部门。
3. 监理部门应随机抽查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并对抽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处理。
七、临时用电验收和移交要求1.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完成施工后,应由监理部门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关验收报告。
2. 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将临时用电项目的所有权和责任移交给用电单位或相关管理部门。
3. 对于存在问题或隐患的临时用电项目,监理部门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待整改完毕后进行验收。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临时用电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保障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运行。
本文档适用于各类临时用电监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等。
二、监理责任1. 监理单位负责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审查。
2. 监理单位要根据施工单位的实际需求和要求,审核临时用电设备的设计方案。
3. 监理单位在施工期间要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 监理单位要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周期性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临时用电设备的选择和设计1. 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需要,选择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设备。
2. 设计方案应包括设备配置、电缆敷设方案、接地方案等。
3. 设计方案要经过监理单位审核才能开始施工。
四、安全管理要求1. 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和拆卸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2. 临时用电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要遵循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3. 施工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情况,如断电、火灾等。
五、监理工作的程序1. 施工单位在开始使用临时用电设备之前,必须向监理单位进行报备。
2. 监理单位在收到报备后,派遣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和审核。
3. 监理单位要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六、附件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临时用电设备清单2. 临时用电设备设计方案3. 监理单位检查记录表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临时用电设备:指工地或临时性使用电力设备。
2. 监理单位:指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机构。
3. 施工单位:指负责具体施工工作的单位。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篇)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临时用电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意外事故,保障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一、临时用电设备及线路的选择和布置1.临时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具备相应的安全保护装置。
2.临时用电设备应根据负荷需求进行合理布置,布置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敷设电缆,电线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3.临时用电设备应经过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临时用电线路的敷设1.临时用电线路应设置防护管或者使用防火电缆,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2.临时用电线路敷设时应避免弯曲和拉扯,杜绝线路短路、断电等情况。
3.临时用电线路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三、临时用电操作规范1.临时用电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资质证书,且经过必要的培训。
2.临时用电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3.临时用电操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四、临时用电安全检查1.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2.临时用电设备的电源插座、开关等部件应密封保护,防止灰尘和水分进入。
3.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应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语和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以上是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基本要求,具体实施过程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保障临时用电安全可靠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配电箱、电器设备等临时用电配套设施的安全检查、评估、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科学、严谨、公正、独立进行监理。
第四条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临时用电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二章监理组织机构第五条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由监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理方)负责组织实施。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保障临时用电的安全可靠运行,促进工地和现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工地和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术语定义1. 临时用电:指为工地和现场提供临时用电的供电系统。
2. 工地和现场:指各类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活动场所等。
3. 监理机构:指受业主委托,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理的专业机构或个人。
4. 主要责任人:指工地或现场的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
5. 临时用电设备:指供电系统的输电、配电和用电设备。
6. 监理人员:指被监理机构委派为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临时用电监理机构的角色和职责第四条角色临时用电监理机构是临时用电安全监理工作的承担者,通过监管和检查,确保临时用电设备和用电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第五条职责1. 对临时用电场所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监督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和停用情况,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3. 跟踪临时用电施工程序和工艺,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4. 对临时用电现场的培训、教育和安全意识提升工作进行监督。
5. 及时向主要责任人和建设单位报告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并提出整改要求。
6. 协助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临时用电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7. 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提交临时用电安全监督报告。
第三章临时用电设备安装与验收第六条设计与准备1. 临时用电设备的选型和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2. 建设单位应提前规划和准备临时用电设备,确保施工进度和安全要求。
3. 在选购临时用电设备前,建设单位应委托监理机构进行评估和审查。
第七条安装和验收1. 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和规范进行。
2. 监理机构应对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进行全过程监管和检查,并出具验收报告。
3. 建设单位应按照监理机构的验收报告进行临时用电设备的验收手续。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二篇)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督管理,保障用电安全,规范临时用电行为,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实施。
第三条临时用电工程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障施工和生活用电而临时设置的用电设施。
第四条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实施包括对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临时用电监理的任务是根据施工单位和设计要求,保证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提供稳定的供电质量。
第二章监理人员与资格第六条临时用电监理人员应具备工程监理师资格,并经过相关培训和考试合格。
第七条临时用电监理人员应当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掌握临时用电工程的监理实施方法和技术要求。
第八条临时用电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施工和安装经验,了解临时用电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方法。
第九条临时用电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监理任务。
第三章监理程序和要求第十条临时用电监理应按照施工单位的计划和要求进行,并在施工单位的安排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监理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临时用电设备符合相关安全、质量和环保要求。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对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进行全程监督,包括设备的选型、布线、接地、防雷、维护等。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对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进行监测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平稳、电气负荷合理。
第十四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对临时用电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维护和保养。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对施工场地的用电安全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施工单位。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定期向施工单位提交监理报告,汇总记录、结论和建议。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七条临时用电监理应定期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整改,并向施工单位报告。
第十八条临时用电监理对临时用电设备的抽查工作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有合同、利益等其他方面的影响。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监理工作,包括临时用电项目的申报、审批、监督检查等环节。
第三条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的任务是加强对临时用电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保障生产运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临时用电项目的监理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保证监督工作的公正、公平、透明。
第二章临时用电项目的申报与审批第五条临时用电项目的申报应当提交相应的材料,包括用电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方案等。
第六条临时用电项目的审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要及时通知,告知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条临时用电项目的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申报单位,同时公示于相关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临时用电项目的审批结果应当明确规定项目使用期限,过期后需重新审批。
第三章临时用电项目的监督检查第九条对已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用电项目,监理机构应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其使用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条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用电线路的合理布置、用电项目的合规性等。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应当立即整改发现的问题,并向申报单位书面告知整改要求和期限。
第十二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监理机构应当立即通知相关执法机关进行处置,并对申报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对临时用电项目的伪报、瞒报、拖延报告等违法行为,监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对监理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对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五条对不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申报、审批、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监理机构应当依法保障监督工作的独立性,不受其他利益影响,维护监督工作的公正性。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监管部门所有。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1. 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电气监理资质和专业知识,负责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 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施工图纸、材料报告和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
- 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抽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 监理人员有权参与施工单位和供电部门的联络和协商工作,解决用电过程中的问题。
2. 施工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 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临时用电设计方案,并报送相关资料给监理人员。
- 施工单位应按照临时用电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可靠。
- 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施工图纸、材料报告和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
- 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监理人员指出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3. 监理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 监理人员应对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接线、运行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电气线路的绝缘状态、接地措施、开关、插座等设备的安装质量。
- 监理人员应对临时用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巡视,并记录相关的数据和问题。
-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和供电部门保持定期的沟通和协调,解决用电过程中的问题,并记录沟通和协调的情况。
4. 监理报告和记录
- 监理人员应及时制作监理报告,记录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情况、问题和整改措施等内容。
- 监理报告应包括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质量、运行情况、施工单位整改情况等内容。
- 监理人员应将监理报告及时提交给施工单位和供电部门,并保留相关的监理记录作为证据。
以上是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基本要点,具体的实施方法和程序还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和补充。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样本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时用电监理工作,保障临时用电安全可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监理工作。
第三条临时用电监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临时用电监理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及时、公开、公正、客观。
第五条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监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监理范围第六条临时用电监理范围包括以下项目:(一)临时用电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二)临时用电设备安装及施工现场监督;(三)临时用电设备的验收及运行监督;(四)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临时用电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持有国家认可的有关资格证书。
第八条临时用电监理人员应做到独立、公正、客观,严禁私设附加条件或索要利益。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九条临时用电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将临时用电工程设计方案报送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二)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完成审核后,按规定时间出具审核意见;(三)申请人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再次报送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四)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完成复查后,出具最终审核意见。
第十条临时用电设备安装及施工现场监督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将临时用电设备安装及施工现场的相关信息报送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二)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对临时用电设备安装及施工现场进行审查;(三)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出具监理报告,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第十一条临时用电设备的验收及运行监督程序如下:(一)申请人将临时用电设备的验收及运行情况报送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二)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及运行监督,对临时用电设备进行验收和运行情况检查;(三)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出具监理报告,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程序如下:(一)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组织对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监督检查;(二)市、县级电力管理部门出具检查报告,将结果告知申请人。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一、项目概况与编制依据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XX工程,涉及大量的临时用电设施,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用电安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编制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临时用电安全的法律、法规。
建设单位提供的用电需求及规划。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调研结果。
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用电工程特点与标准2.1 用电工程特点本工程用电需求大,涉及设备种类多,用电环境复杂,需确保安全、稳定供电。
2.2 用电工程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用电安全标准。
遵循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安全监控目标与内容3.1 监控目标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运行,预防电气事故发生。
3.2 监控内容用电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是否符合规定。
施工现场用电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用电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监控手段与工作流程4.1 监控手段采用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使用先进的监控设备和技术手段,如红外测温仪、漏电检测仪等。
4.2 工作流程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和时间表。
组织实施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五、安全监理控制要点5.1 加强对用电设施的日常巡检。
5.2 严格控制用电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质量。
5.3 及时处理和上报用电安全隐患。
六、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6.1 监理工作方法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
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监理效率。
6.2 监理措施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对施工单位用电安全的培训和教育。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用电安全措施。
七、旁站与验收记录表7.1 旁站记录表旁站记录表应详细记录施工现场用电设施的运行状态、安全检查结果、整改情况等。
7.2 验收记录表验收记录表应详细记录用电设施的验收过程、验收结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八、法律法规与依据本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守以下法律法规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其他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标准。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模版
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安全、经济地组织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和使用,保障临时用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临时用电工程监理过程中的监理人员、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
第三条临时用电工程指在建设、装修、拆除、维修等临时性工程中使用的电力设施和配套设备。
第四条临时用电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工程合同文件的要求,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验收等环节提供监督、检查和管理的过程。
第五条临时用电工程监理应遵循公正、勤勉、专业、独立、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临时用电工程监理应具备相关的工程监理资格。
第二章施工监理第七条施工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或改变工程结构和用电负荷。
第八条施工监理人员应进行现场巡查,对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九条施工监理人员应按照施工进度要求进行工作,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并投入使用。
第十条施工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和纠纷。
第十一条施工监理人员应进行监理日志的记录,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状况、施工方法、施工人员、材料使用情况等。
第十二条施工监理人员应每周对施工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并向监理单位提交周报。
第三章验收监理第十三条验收监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验收监理人员应对临时用电工程的电气设备、电线电缆、配电箱等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满足使用要求。
第十五条验收监理人员应检查工程的接地、短路、过载等安全措施,确保电力系统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验收监理人员应对临时用电工程的线路布置、标识等进行检查,确保设施符合规范标准。
第十七条验收监理人员应通知使用单位参加验收会议,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四章使用监理第十八条使用监理人员应按照临时用电工程设计用电负荷进行用电管理,合理分配用电容量。
第十九条使用监理人员应制定用电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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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山监理 YYHY/2018/001枣庄市益阳花园11#住宅楼工程临时用电监理实施细则山东大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益阳花园11#住宅楼工程监理部2018年4月15日山东大山监理 YYHY/2018/001编制人:年月日审核人:年月日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编制依据 (2)三、监理控制要点和措施 (2)四、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安全控制: (6)一、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枣庄市益阳花园11#住宅楼工程2、建设单位:山东金阳置业有限3、监理单位:山东大山监理枣庄分公司4、设计单位:深圳市中泰华翰建筑设计公司5、勘察单位:枣庄市建筑设计研究院6、施工单位:山东永福建设有限公司7、建设地点:枣庄市薛城区永福北路东侧8、占地面积:用地面积约2262.42㎡9、总建筑面积:38324.30㎡10、建筑层数:地下一二层为储藏室,一二层为商铺及物业用房、社区服务中心,三——二十五层为住宅;地上25层、地下2层。
11、建筑高度:总高度为74.20m。
12、结构类型:结构体系为剪力墙结构,抗震烈度为七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13、工程总工期:600天。
工程特点概述:通过分析,该工程有以下特点:1、工程专业性强,深基坑开挖与支护、井点降水、框架结构、框支剪力墙结构、结构转换层、砌体结构等,最高高度74.20米,有近年来工程上的许多新技术如大体积砼施工、泵送砼、粗钢筋直螺纹连接技术、外墙保温、分段卸荷悬挑式脚手架、剪力墙大模板施工、附着式塔吊、地板采暖技术、楼宇智能化技术等,安全管理的难度大,需要各专业各工种安全方案的综合管控与实施,工程实施难度较大。
2、施工工期要求严格,工期紧张,要经历冬季施工、雨季施工,还要经历几个农忙季节和传统节假日;3、施工安全、质量必须严格控制;4、隐蔽验收部位多,旁站项目多。
5、本工程建设地点处于市中心,周边有居民楼等民用设施,夜间施工受影响。
对工程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标准高。
二、编制依据1、本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委托合同、安全监理协议及工程承发包合同2、本工程监理规划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6、《建筑机械安全使用技术规范》JGJ33-2012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029、《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手册》三、监理控制要点和措施严格审查各设备机具技术资料、加强对其规范使用及防护、接地与保护的检查,以及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安全技术控制、漏电保护控制。
1、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控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用电机具明细表及负荷计算书;现场供电线路及用电设备布置图;布置图应注明线路架设方式;导线、开关电器、保护电器、控制电器的型号及规格。
2、各临电设备及机具接地的设置及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及安全用电措施的检查与控制。
3、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临时用电安全检测记录;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其他规定:(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电负责人,其责任是负责该现场的日常安全用电管理(2)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必须由持证上岗的电工负责,并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3)施工现场应视工程量大小和工期长短,必须配备足够的(至少2名)持有市、地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电工证的电工。
(4)施工现场使用的大型机电设备,进场前应通知主管部门派员鉴定合格后才允许进施工现场安装使用,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电设备进入施工现场。
(5)一切移动式电动机具机身上必须写上编号,检测绝缘电阻、检查电缆外绝缘层、开关、插头及机身是否完整无损,并列表报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6)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包括电工室和办公室)、多用插座及分火灯头,220V 的施工照明灯具必须使用护套线。
4、外线路的安全距离和防护要求:1)、一般要求: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安全距离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3、在建工程(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KV 1以下1~10 35~110 154~220 330~500最小安全距离/m 4 6 8 10 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4)、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
5)、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外电线路电压/kv 1以下1~10 35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 6)、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7)、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2、防护要求:1)、对达不到上述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2)、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或采取挺电后进行3)、所架设的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应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应满足相关要求;不能满足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4)、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的电杆倾斜、悬倒,或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
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内,聚集在机械设备上静电,应采取接地泄漏措施。
5)、临时用电的接地与保护用电的接地由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专用变压器供电的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保护接零系统(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用保护接零),专用保护接零线的首、末端及线路中间必须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由公用变压器供电的施工现场,全部金属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用保护接地。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通过专用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接地干线的首、末端及线路中间必须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三相五线制”的供电干线,分干线必须敷设至各级电制箱。
专用保护接零(地)线的截面积与工作零线相同,且不得小于干线截面积的50%,其机械强度必须满足线路敷设方式的要求(架空敷设不得小于10mm²的铜芯绝缘线)。
接至单台设备的保护接零(地)线的截面积不得小于接至该设备的相线截面积的50%,且不得小于2.5 mm²多股绝缘铜芯线(设备出厂已配电缆,且必须拆开密封部件才能更换电缆的设备除外,如潜水泵)。
与相线包扎在同一外壳的专用保护接零(地)线(如电缆),其颜色必须为绿/黄双色线,该芯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改变用途。
专用保护接零(地)线在任何情况下严禁通过电流工作。
6)、保护动力线路可装设短路保护,照明及安装在易燃易爆场所的线路必须装设过载保护。
用熔断器做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应不大于电缆线路或绝缘导线穿管敷设线路的导体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
用自动开关做线路短路保护时,自动开关脱扣器的额定电流不小于线路负荷计算电流,其整体值应不大于线路导体长期允许载流量的2.5倍。
装设过载保护的供电线路,其绝缘导线的允许载流量,应不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自动开关过载电流长延时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
保护、控制线路的开关、熔断器应按线路负荷计算电流的1.3倍选择。
四、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安全控制:1、架设供电线路的一般要求架空供电线路必须用绝缘导线,以绝缘子支撑,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或沿墙架设。
电杆的板线(拉线)必须装设拉力绝缘子,拉力绝缘子距离地面不得小于2.5m,拉线的截面积不小于3xΦ4度锌铁线。
严禁供电线路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引入高层建筑的供电线路,必须使用电缆穿钢管埋地敷设,引至各施工层的供电线路应用电缆沿管井、电缆井、电梯井架设,且每层不小于一个绝缘支承点。
室外供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不小于4m,电缆线路可放宽为3m,但应保证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安全通过。
过通车道路的架设高度不应小于6m。
室内供电线路的安装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保证人员正常活动不能触及供电线路。
架设室外供电线路对施工操作人员的要求:电杆使用小车搬运时,应捆绑卡牢;人工抬运时,动作要一至,电杆不应离地过高。
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
机械立杆,两侧应设缆绳。
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
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的1/8以上时,应加固后方能登杆。
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
使用脚手板,钩子应向上。
安全带应栓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栓于瓷瓶或横担上。
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加紧螺栓拧紧。
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
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紧线用的钢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
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
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
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杠或倾倒。
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
2、其他一切移动式用电设备的电源电缆全长不得有驳口,外绝缘层无机械损伤。
凡有接驳口及外绝缘层有明显机械损伤的电缆,必须按架空规定敷设。
3、临时用电保护装置安全技术一般要求保护总干线的漏电开关(即总配电箱的漏电开关),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250mA,动作时间在0.2s。
保护分干线的漏电开关(即分配电箱内的漏电开关),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0mA,动作时间在0.1s内。
保护额定电流或负荷计算电流大于30A的单台设备的漏电开关,其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设备的额定电流或负荷计算电流的0.1%,动作时间在0.1S内。
对额定动作电流为15mA的漏电开关,在其货源未解决之前,允许在切实做好保护接零(地)的前提下,人工挖孔桩工程暂时使用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0.1s内的漏电开关。
市场有货可供时,应按规范使用。
运行时发现有漏电开关跳闸,必须检查该漏电开关所保护的线路或设备的绝缘情况,在确实排除故障后才允许在合闸送电,严禁将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漏电开关退出运行。
按本要求的规定时间定期检查各级的漏电保护开关,发现失灵必须立即更换。
失灵的漏电开关必须送专业厂家或有维修资格的单位、部门维修,严禁现场电工或其他电工自行维修漏电开关。
TN-S系统(由专用变压器供电)说明:漏电开关安装时,电源线应接在标有“电源”的一端,负载线应接在标有“负载”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