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甲方分包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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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定分包三方协议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以下三方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建设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分包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丙方(总承包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鉴于:
1、甲方系本项目的开发商;
2、乙方系本项目安装工程的分包方;
3、丙方系本项目的总包方;
4甲丙双方签订了编号为的《建安工程协议》,且上述协议中约定了丙方在甲分工程中应尽的配合义务。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使用的专业设备和材料说明
1、设备及材料说明(包括产品数量、品牌、规格、单价等)(详见附件一)
2、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详见相关国家及地方质量规范标准)
二、合同总价款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上述合同项下总价款系甲方根据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要求工程范围内的生产、供应、包装、运输、存放、施工、安装、调试、税金以及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费用等。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总价款按照以下程序由甲方分期支付,甲方直接将应付款项划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内: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间将相关单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运输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等),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自收到以上单据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乙方将本合同项下产品运送至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工程安装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结算报告,经甲方审批并认可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结算价款的%。
5)尾款(质量保证金):本合同结算价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本合同项下工程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日内支付。
3、乙方的开户银行、账号如有变更,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给甲乙丙任何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设备和材料的交付
1、交货时间:年月日
2、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地点如有变更,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至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乙方在发货前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预计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货物接受与保管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并在此之前通知丙方做
好接货准备,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方可发货。
4、因乙方运货而产生的运输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货物的验收
1、货物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货物在交付甲方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货物到货后,由甲乙丙三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进行初步验收。如货物的数量、外观、型号、包装与约定不符或者存在瑕疵的,应由乙方在日内负责补足、更换或修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货到后的初步验收合格仅限于免除乙方对于货物数量、外观、包装上的瑕疵所应承担的责任,此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所售产品所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以及本合同所约定的质量保证责任。
五、管理配合费
管理配合费由甲方于本合同项下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丙方,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的%。此项费用为甲方、乙方依据本合同向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
六、安装工期
1、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安装工期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共计天。上述工期如有变更,甲方需提前日通知乙、丙两方,具体的安装工期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
2、本合同项下竣工日期为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丙方验收合格之日。
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的,工期不能顺延,由此引起的赶工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造成乙方未能在本合
同约定的安装期限内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丙两方造成的损失。
4、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的,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但乙方应自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丙两方,否则,工期不作相应顺延。
5、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期开工或者中途停工的,由此引起的赶工等费用由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乙方未能按约定期限内完工的,每逾期一日,由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但乙方应自该事由发生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丙两方,否则,此项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因设计变更或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但乙方应自上述事由发生之日
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工期不作相应顺延。
7、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工期可以顺延。
七、工程的验收
1、乙方工程完工后,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三方协商确定验收日期。验收日期确定后,如任何一方提出变更验收日期,应提前日
通知另外两方并取得另外两方的同意;如任何一方无故不按照确定的
验收日期进行验收,视为该方认同验收结果。
2、在验收合格后日内,乙方应向甲丙两方移交完整的工程资
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八、甲方工作
1、开工前日,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信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
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