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管理的若干思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加强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管理的若干思考
注销税务登记是对纳税人管理的最终环节,也是纳税人申请中止纳税义务的必须程序,担负着税收“守门员”的重任。但基层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实践中,发现相当一部分企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同时由于相关管理制度的不明确,操作规程的不完善,时而引发一系列涉税问题,成为税务征管中的薄弱环节。
一、注销税务登记的现状经济的蓬勃发展带来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也造成了新办企业和注销企业数量的逐年上升,这就给税务机关的征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注销税务登记流程目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基本流程为:纳税人提出注销申请→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窗口受理→税务机关调查→税务机关核批→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窗口出件。五个程序环环相扣,相互监督,形成一个完整的闭合程序。2、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的原因目前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种类型:一是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改制等情形;二是纳税人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的;三是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四是纳税人长期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躲避债务或偷逃税收;五是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其中,第四种类型应特别重视,该类纳税人钻税收政策的空子,逃避税收征管,偷逃国家税收,此类企业的注销存在着较大的涉税风险和执法隐患。二、目前注销税务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政策法规不完善造成管理
缺位注销税务登记是纳税人纳税义务的终结,但现有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仅就注销税务登记进行了概念性描述,对具体细节工作还缺乏明文规定,如注销检查的具体年限、具体实施检查的部门、如何进行注销检查等方面未做具体规定和明确,不利于基层执法。在日常征管工作中,部分税法遵从度不高的企业,面临关停并转时,主动前来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的寥寥无几,甚至个别企业实际上已停业许久,代账会计却仍按月进行零申报,造成了企业持续经营的假象。此外,在注销检查中,一旦涉及查实要补税的问题,企业往往就再也无法联系了,自动消亡而造成死户,而对于此类企业,税务机关缺少有力的追究手段。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连续三个月以下未申报的纳税人可纳入非正常管理,非正常户超过一年的,税务机关可强行注销。这就无形之中给不少确实存在税收问题的纳税人提供了从税务管理范围内迅速消失的“合法外衣”,非正常户管理成了走逃户的避风港。2、存货处理无定论带来检查难题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应对注销企业的增值税缴纳情况和存货进行查实,但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对企业存货的盘点还是处理,税务人员都缺乏有效的手段。部分注销企业的存货品种繁多,仅凭两个税务人员尚不能在短时间内将其盘点清楚,而且有的企业生产经营的货物无市场参考价格,只能凭企业说多少就是多少,只盘点数量根本没有意义,也不可能保证企业存货账实相符。部分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采取不开发票或其他方式隐瞒销售收入,在账务处理上则不能结转成本,日积月累,造成账面库存金额越来越大,
最后只有以注销的方式来逃避纳税义务,解决所有挂账问题。而财税[2005]165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这一规定在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不强。即使对于“账实相符”的企业,如果税务人员不对这种存货进行任何处理,日后企业再将存货售出,则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如果税务人员要求企业将存货按市场公允价值计算增值税缴纳入库,则既违背了增值税按实现销售作为计税依据的税法规定,也违背了《新会计准则》中确认收入的五个条件。因此,对于存货处理的正确与否,不仅影响到税收执法的合法性与规范性,还影响到国家税款能否及时、足额入库。
3、注销清算不规范形成执法隐患尽管目前对涉及到企业注销清算的税收政策和法规很详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效果却差强人意。《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部分企业在申请注销时对相关资产故意不作处理,税务人员由于缺乏资产评估相关专业知识,也难以确定其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而影响清算所得的确定。部分企业在注销时虽进行了清算,但不请中介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采用原值进行资产计量,造成最后清算所得为零,造成税款流失。
4、注销检查不到位影响征管质量在目前的注销检查过程中,税务人员普遍存在重检查程序轻检查内容的现象,即满足于对征管系统工作事项流程的终审完结,而忽视对企业具体经营状况,如货物交易、往来账款、存货等真实性的详
实核查,检查中有依经验和感觉判断的现象,联动开展检查的意识不强。另一方面,部分税务人员的专业知识较为薄弱,综合素质不高,使得注销检查工作往往浮于表面,很难发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三、加强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管理的对策建议注销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口,针对注销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提高注销管理工作质量。1、完善相关法律规范注销程序
切实做到有法可依一是统一规范注销管理办法。在现有税法的基础上,尽快建立统一的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明确注销过程中的各种具体细节问题,填补政策上的空缺,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科学的注销管理体系。二是规范注销税务登记文书。税务机关除按规定收缴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和发票购领簿等税务证件外,还应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董事会或股东会解散公司的决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或者有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定书等,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场地进行实地核查,确认企业注销税务登记的真实性。2、加大检查力度
筑牢注销关口防范税款流失可能一是建立注销检查前置程序,将注销检查纳入日常检查范畴。税务人员以审计式检查方式重
点检查注销企业存货是否属实、资金流向是否正常等行为,防止其为逃避法律制裁而故意注销税务登记。二是加大查处力度,大力打击违法者。根据《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按规定追缴所欠税款,收缴所领购的发票。即使企业不再生产经营,税务机关仍可以对其实施此项行政处罚。三是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税务人员能力。加强财务、税收、法律方面更新知识学习,提高综合分析的能力,以适应注销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3、建立登记制度
实行跟踪管理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一是建立注销企业管理台账。台账中详细记录注销企业的名称、法人代表、纳税情况、注销原因、存货情况等重要内容,以备后续管理所需。二是建立注销企业巡查制度。定期对注销企业进行复查,监控企业是否存在在税务机关办理完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后,并没有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而是继续经营的行为,杜绝虚假注销现象的发生。三是重点关注企业存货去向。对企业注销时确实无法进行处理的存货进行跟踪管理,待企业实际处理时再将相关税款及时足额征收入库。4、健全联动网络
利用共享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