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泵站安全鉴定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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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安全鉴定报告方案

泵站安全鉴定报告方案

xxxXXXXX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Array二○一年月日申请单位:xxx水利局鉴定种类:泵站安全全面鉴定检测单位:xxx复核单位:xxx主持单位:xxx局鉴定时间:二〇一六年十一月日(主持单位盖章)二〇一年月日填表说明1.泵站名称:填写泵站全名。

2.鉴定种类:填全面安全鉴定或专项安全鉴定。

3.泵站等别:按GB50265《泵站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划分。

4.泵站功能:填灌溉、排水、排灌结合、供水、调(引)水等。

5.工程概况:填写泵站所在区域位置、受益面积、建成及投运日期、投资来源、设计参数(如设计扬程、流量、装机功率、机组台数等)、泵房结构形式、进水形式、出水形式、断流方式、清污方式、主要部位高程、设计特征值和工程效益等。

6.工程施工和验收情况:填写工程施工的基本情况和施工中曾发生的主要质量问题及处理措施,工程验收文件中有关对工程管理运用的技术要求等。

7.机电设备安装和验收情况:填写机电设备安装的基本情况和安装中曾发生的主要质量问题及处理措施,验收文件中有关对设备管理运行的技术要求等。

8.重大工程事故情况:填写泵站运行期间建筑物和主要机电设备重大事故和损坏情况及处理措施等。

9.泵站更新改造:填写泵站建筑物和主要机电设备、金属结构配套、续建、更新、技术改造、大修等情况。

10.当前的状态及运行情况:填写泵站建筑物和主要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当前的状态及运用、运行等情况。

11.表1~表3和表5~表6以处为单位填写;表4,由多级或多座泵站组成的泵站,进行安全鉴定的站分别填写。

12.报告书各表页面不敷时,可以附页。

一、基本情况表1xxxXXXXX泵站基本情况表二、现场安全检测情况表2xxxXXXX泵站现场安全检测情况表三、工程复核计算基本情况表3xxxXXXX泵站工程复核计算基本情况表四、分项评审结果表4xxxXXXXX泵站(单座)分项评审结果五、安全鉴定结论表5xxxXXXX泵站安全鉴定结论表六、附件表6xxxXXXX泵站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成员表2016年11月日标准用词说明。

泵站安全鉴定规程

泵站安全鉴定规程

泵站安全鉴定规程一、定义1.泵站安全鉴定:是指按照泵站规范要求对泵站的结构、构成、工艺、设备和控制系统等进行检查和鉴定的工作。

二、检查内容1.结构上的安全要求:以容易观察的表面检查泵站的结构安全性,包括基础、抗震程度、墙体、屋面、廊架、支柱、管道、储罐等;2.设备上的安全核查:检查泵站所用设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和安装质量要求,并查看自动装配操作等。

3.控制系统安全检查:查看主要设备是否有安全报警报及报警信号,辅助设备是否可以符合正常运行要求,确保具有高可靠性;4.环境污染物的安全控制:根据泵站的输出可能会对外部环境产生的污染,确定对环境有影响的污染物并采取各种措施对其进行安全控制。

三、检查程序1.现场勘察:基于现场工作环境,勘查拟监督检查的泵站及场地安全要求;2.检查记录:建立检查记录,记录泵站的主要构造及检查结果;3.技术分析:分析主要设备和系统的可靠性和运行状况,评估其安全状态;4.验收评价: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评估,判断泵站的安全水平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

四、安全要求1.安全性:泵站应具有较强的安全性,确保泵站设备与系统可以正确运行;2.可靠性:泵站设计要求满足服务要求,保证系统的可靠性;3.耐久性:泵站应具有较高的耐久性,能够在泵站运行过程中保持较高的安全性及可靠性;4.操作安全:泵站使用人员应具备较好的操作素养,能够准确正确地运行泵站设备,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五、安全管理1.制定安全规程: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以便对泵站的安全管理进行有效的控制;2.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3.定期安全检查:定期对泵站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泵站及设备工艺符合相关安全要求;4.安全培训:定期培训泵站的操作人员,保证泵站的安全运行。

江苏泵站安全鉴定管理规定

江苏泵站安全鉴定管理规定

江苏泵站安全鉴定管理规定High quality manuscripts are welcome to download江苏省泵站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泵站安全管理,规范泵站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和《泵站技术管理规程》SL255-2000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水利部门管理的大中型泵站,其他泵站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泵站工程在达到下列条件之一时,应申请进行全面安全鉴定或专项安全鉴定:(一)投入运行达到25年及以上;(二)建筑物发生较大病情、险情;(三)主机组、其他主要机电设备状态恶化;(四)拟列入更新改造计划;(五)规划的水情、工情发生较大变化,而影响泵站安全运行;(六)泵站遭遇超标准设计洪水、强烈地震或运行中发生建筑物和机电设备重大事故。

第四条省水利厅负责全省泵站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泵站安全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泵站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所管泵站的安全鉴定工作(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

上级主管部门应督促鉴定组织单位根据本办法第三条要求及时进行安全鉴定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泵站安全鉴定成果(汇编)进行审定。

大型泵站、省属和省指定泵站由省水利厅负责审定,其他泵站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关的主管部门负责审定(以下称鉴定审定单位)。

第七条省属以外的大型泵站和省指定泵站安全鉴定成果(汇编)由所在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后,报省水利厅审查。

第八条泵站安全类别划分为四类,分类指标按照《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中6.0.4条款执行。

第二章基本程序及组织第九条泵站安全鉴定包括泵站安全评价、泵站安全评价成果审查和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一)泵站安全评价:鉴定组织单位进行泵站工程现状调查分析,委托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要求的有关单位(以下称鉴定承担单位)开展泵站安全评价。

泵站工程设备评定方案

泵站工程设备评定方案

泵站工程设备评定方案一、前言泵站工程设备是指用于输送液体、气体或混合物的机械设备,包括泵、阀门、管道、压缩机等。

泵站工程设备在工业生产、城市供水、农田灌溉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泵站工程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需要对其进行评定。

本文将从泵站工程设备的基本要求、评定方法、评定指标和评定流程等方面介绍泵站工程设备的评定方案。

二、泵站工程设备的基本要求1. 可靠性要求:泵站工程设备应具有良好的可靠性,能够长期稳定地运行,不发生故障或损坏。

2. 安全性要求:泵站工程设备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够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3. 经济性要求:泵站工程设备的选型和使用应考虑经济性,满足要求的同时尽量减少成本。

4. 环保性要求:泵站工程设备应具有良好的环保性,符合环保法规和标准。

5. 适用性要求:泵站工程设备应根据具体的使用需求选型,能够满足不同工程项目的要求。

三、泵站工程设备的评定方法泵站工程设备的评定方法包括实验评定、理论分析和工程应用等方法。

1. 实验评定:实验评定是通过实验数据来评定泵站工程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

常用的实验评定方法包括性能实验、可靠性实验和寿命试验等。

2. 理论分析:理论分析是通过理论计算和模拟分析来评定泵站工程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

常用的理论分析方法包括液体力学、热力学和结构力学等。

3. 工程应用:工程应用是通过实际工程项目来评定泵站工程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

常用的工程应用方法包括使用寿命分析、故障分析和维护管理等。

四、泵站工程设备的评定指标泵站工程设备的评定指标包括性能指标、可靠性指标、经济指标、安全指标和环保指标等。

1. 性能指标:性能指标包括流量、扬程、效率、功率、转速等。

根据不同的工程需求和泵站工程设备的类型,选择合适的性能指标进行评定。

2. 可靠性指标:可靠性指标包括故障率、平均寿命、故障间隔时间、修复时间等。

这些指标可以通过实验数据和理论计算来评定。

3. 经济指标:经济指标包括成本、维护费用、运行费用、寿命费用等。

泵站安全鉴定方法

泵站安全鉴定方法
| 1/6/2015 9:31 PM
泵站工程的相关研究
部分专家学者对泵站可靠性方
面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主要有 邵正荣、姜成启等,从建立泵 站系统可靠性模型,通过分析 计算,确定系统的可靠度、可 用度、平均寿命等指标。针对 主水泵、主电机发生故障的原 因进行了相应的计算分析。并 从机电设备和建筑物两大方面 建立较为客观的指标体系。同 时结合应用模糊数学和层次分 析法中的有关理论,建立泵站
除涝面积(5年一遇除涝标准)的 70% 。 座、1.636万台、448.88万 • 属于大型泵站管理单位管理的泵站有 383处、 2663 kW,其中单座泵站达到大型泵站标准的158座、2514台、153.9万kW(排涝 • 2030 此外,还有水轮泵灌溉面积约 30.47 万 hm2 。由此可见,中 115座、 台、94.5万kW,灌溉43座、 484 台、 59.4 万kW);中型泵站有 抗旱、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城乡建设,以及解决一些 地区工业生产、城乡生活用水、改善水环境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 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诊断标准》SL240-1999
《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
《泵站设计规范》GB/T 50265-97 《泵站技术管理规程》SL255—2000 《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设计规范》DL-T5167-2002
泵站工程安全鉴定方法 8 | 1/6/2015 9:31 PM
目前泵站混凝土结构强度检测分为无损检测和半破损检测两类,工 程上用的较多的方法是回弹法、钻芯法和超声回弹综合法。 (2)钻芯法:采用现场钻取芯样,一般芯样深度不超过20cm,
(1)回弹法:检测中每个构件布置10个测区,每个测区布设16 ( 3)超声回弹综合法:结构或构件的每一测区,宜先进行回弹 钻取芯样时将钻机移至取芯位置,安放稳固并调至水平后,接 个回弹点,用 ZC3-A型回弹仪进行检测。测试时回弹仪应始终与 测试,后进行超声测试。回弹仪测试时,宜使仪器处于水平状态, 通水源、电源,启动电动机,然后操作加压手柄使钻头慢慢接 测试面相垂直,并不得在气孔和石子上弹击,如果已弹击在气孔 测试混凝土浇筑方向的侧面。如不能满足这一要求,也可非水平 触混凝土表面,当混凝土表面不平时下钻应特别小心,待钻头 和石子上,则该数不能计入每一测区的 16点中。每一测区的两 状态测试,或测试混凝土浇筑方向的顶面或底面。对构件上每一 入槽稳定后,可适当加压进钻。进钻过程中应保持冷却水的畅 个测面用回弹仪各弹击8点,如一个测区只有一个测面,则需测 测区的两个相对测试面各弹击 8点,每一测点的回弹值测读精度 通,水流量宜为 3~5L/min,当钻头至芯样要求的长度后,退钻 16 点。同一测点只允许弹击一次,测点宜在测面范围内均匀分 至 1。最后用超声检测仪来测量测区声时值。超声测点应布置在 至离混凝土表面 20~30mm处停电停水,然后将钻头全部退出 布,每一测点的回弹值读数准确至 1,点和点间距一般不小于 回弹测试的同一测区内;测量超声声时,应保证换能器与混凝土 混凝土表面。移开钻机后,用弧形带梢钢钎插入芯样环形槽用 20mm ,测点距构件边缘或外露钢筋、铁件的间距—般不小于 耦合良好;在每个测区内的相对测试面上,应各布置 3个测点, 锤敲击钢钎端部,由于弯矩的作用,使芯样底部与构件断离, 50mm 。回弹仪测试时,宜使仪器处于水平状态,测试混凝土浇 且发射和接收换能器的轴线应在同一轴线上;超声声时测量一般 然后将芯样取出,并对芯样及时编号,检查外观质量情况,作 筑方向的侧面。如不能满足这一要求,也可非水平状态测试,或 采用对测法,如不能满足这一要求,可采用单面平测或相邻面角 好记录,妥善保管,以备试验之用。经过室内加工切割成圆柱 测试混凝土浇筑方向的顶面或底面。回弹法检测工作现场见图 测;测试的声时值应精确至 0.1 。超声测距的测量误差应不大于 体试块,风干后进行抗压强度试验。芯样经室内加工切割成 3.1 。 ±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工作现场见图 3.3。 φ1 100mm 100mm标准圆柱体试块、端部磨平后,在压力机 上测出芯样破坏荷载。钻芯法检测工作现场见图3.2。

最新大型泵站安全鉴定导则

最新大型泵站安全鉴定导则

大型泵站安全鉴定导则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安全鉴定工作导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泵站更新改造项目”)的管理,规范泵站安全鉴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和《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导则。

第二条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安全鉴定工作由水利部统一领导。

受水利部委托,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灌排发展中心”)负责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安全鉴定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通过泵站安全鉴定,定量定性地反映泵站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的状况,为泵站更新改造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确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更新改造的水平和效益。

第四条安全鉴定范围为已列入《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规划》的大型排涝泵站。

第五条大型排涝泵站安全状况分四类,分类指标按《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执行。

第二章基本程序和组织第六条泵站安全鉴定工作包括以下四个程序。

1、灌排发展中心按本工作导则第十三、十四条的规定,对申报的现场安全检测单位进行审查,报水利部确定;2、泵站管理单位或泵站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泵站状况调查分析,委托水利部确定的现场安全检测单位完成泵站现场安全检测工作,委托满足本工作导则第十七条规定的工程复核计算分析单位完成工程复核计算分析工作,提出《泵站状况调查分析报告》、《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和《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并将安全鉴定资料一式八份及电子文档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3、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泵站安全鉴定审查会,组织专家审查《泵站状况调查分析报告》、《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通过《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并将审定的安全鉴定资料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报水利部;4、灌排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反馈给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将核定的《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及复核意见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水利部备案。

论泵站安全鉴定有关问题

论泵站安全鉴定有关问题
生 险情 的情 况 下 , 出现 了 内涝 成 灾 , 些 地 方 邻 近 江 河 有 在仍 然有水 源 的时候 , 出现 干 旱 , 明我 省 机 电排 灌 也 说 设 施无 论在 数量 和安 全质 量管 理上 都还存 在 问题 。 今 年一 号文 《中共 中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水 利 改 革发展 的决 定 》 出要 实 现 水 资 源 可 持 续 利 用 。 决 定 提 中要求 加强水 资 源配 置工 程建设 ; 强城 市 防洪排 涝 工 加 程 建设 , 提高 城市 排涝 标准 ; 着力 加快 农 田水 利建设 , 以
坝 是 7~ 9人 , 闸是 5~1 水 , 泵 站是 7~l 1人 而 3人 , 并
不 减少 , 同样应 含有 水 _ 、 机 、 T 水 电气及 金 属结 构等 方 面 的专家 。再 次 , 定 的程 序 和 项 目要 求 基 本 相 同 。所 鉴 以, 决不 可 以有 泵站 安全 鉴定 比较 简单 的想 法 。
中 图分 类 号 :V 7 T 65
文 献 标 识 码 : B
文章 编 号 :0 8一 ¨2 2 1 )8—0 2 — 2 10 O (0 1 O 0 1 0
前 言
定 》 S 24— 8 。 《 站 安 全 鉴定 规 程 》 L 1 (L 1 9 ) 泵 S36—20 04
涵 盖 了管理 办法 和技 术要 求两 方 面 , 泵 站安全 鉴定 的 是
准则 。
泵 站是我 同水 利 基 础 设 施 的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防 对
洪、 排涝 、 灌溉 、 供水 、 保 和航 运 等 方 面 均具 有 十分 重 环
要 的作用 。全 国现 有泵 站 5 0多万 座 , 机 4 G , 东 装 0W 广 省泵 站 习惯称 为机 电排灌 站 , 现共 有 5万 多座 1 0万 多

泵站安全鉴定方法图文

泵站安全鉴定方法图文

泵站安全鉴定方法图文1. 背景介绍泵站是重要的水利设施之一,用于水源调配、输送及排放等。

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然而,由于长期使用以及人为、自然因素的影响,泵站存在着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

因此,对泵站进行安全评估和鉴定,是保障水利设施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2. 泵站安全鉴定方法泵站安全鉴定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步:2.1. 建立鉴定组织泵站安全鉴定应由专业的安全鉴定机构进行。

建立鉴定组织时,必须明确安全鉴定的范围、标准和方法,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2.2. 安全措施鉴定安全措施鉴定是对泵站安全措施的全面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泵站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泵站安全设施是否完备;•泵站人员素质是否达标;•泵站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泵站日常维护是否到位。

2.3. 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风险评估是对泵站各项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泵站安全风险识别,包括可能的危险源、决策过程、任务等;•泵站安全风险评估,包括评估泵站安全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可能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泵站安全风险控制,包括通过改善安全措施、管理流程和技术设备等控制安全风险。

2.4. 安全鉴定报告安全鉴定组织根据以上步骤,编制安全鉴定报告,报告内容应该包括泵站安全措施、安全风险控制建议、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建议等。

3. 泵站安全鉴定案例以下以某市某泵站为例,介绍泵站安全鉴定的实际操作过程。

3.1. 建立鉴定组织由市水务局牵头组织专业的安全鉴定机构,组成泵站安全鉴定组织。

3.2. 安全措施鉴定对某泵站进行全面的安全措施鉴定,结果显示有部分安全设施存在缺陷,如漏电保护不及时、消火栓堵塞等问题,泵站人员也需要加强技能培训。

3.3. 安全风险评估根据鉴定结果,对泵站的安全风险进行排查,以及评估泵站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发现泵站灾害应急预案不够完善,缺少具体的应对措施,存在安全隐患。

3.4. 安全鉴定报告针对泵站存在的安全问题,鉴定组织编制了一份安全鉴定报告。

江苏省泵站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江苏省泵站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苏水规〔2020〕4号各设区市水利(务)局,厅属各水利工程管理处:为加强我省泵站工程安全运行管理,进一步规范泵站安全鉴定工作,结合本省实际,省水利厅对《江苏省泵站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江苏省泵站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苏水管〔2009〕165)同时废止。

江苏省水利厅2020年11月10日江苏省泵站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泵站安全管理,规范泵站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15)和《泵站技术管理规程》(GB/T30948-2014)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水利部门管理的大中型泵站,其他泵站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泵站安全鉴定分为全面安全鉴定和专项安全鉴定。

全面安全鉴定范围应包括建筑物、机电设备、金属结构等;专项安全鉴定范围宜为全面安全鉴定中的一项或多项。

第四条泵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全面安全鉴定:(一)建成投入运行达到20~25年;(二)全面更新改造后投入运行达到15~20年;(三)本条前两项规定的时间之后运行达到5~10年。

第五条泵站出现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全面安全鉴定或专项安全鉴定:(一)拟列入更新改造计划;(二)需要扩建增容;(三)建筑物发生较大险情;(四)主机组及其他主要设备状态恶化;(五)规划的水情、工情发生较大变化,而影响安全运行;(六)遭遇超标准设计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七)按《灌排泵站机电设备报废标准》(SL510-2011)的规定,设备需要报废的;(八)有其他需要的。

第六条省水利厅负责指导全省泵站安全鉴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泵站安全鉴定管理工作。

第七条泵站管理单位(以下称鉴定组织单位)负责组织所管泵站的安全鉴定工作。

上级主管部门应督促鉴定组织单位根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及时进行安全鉴定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鉴定审定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泵站安全鉴定成果进行审定。

安全鉴定程序与要求

安全鉴定程序与要求

(2) 主电动机的现场安全检测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 主电动机的现场安全检测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2)绕组直流电阻和直流泄漏电流; 3) 定子绕组交流耐压; 4) 同步电动机转子绕组的耐压; 5) 整相绕组的局部放电量; 6) 绕组绝缘老化状态: 7) 绝缘材料表面龟裂、分层、老化,绑扎松动,端部连接等外观性状; 8) 滑环、电刷磨损和推力头、推力瓦、导向瓦、镜板、轴承等支承部 件的磨损和相互配合状况; 9) 冷却器、机架等主要零部件的腐蚀、锈蚀、裂纹、变形、损坏及渗 漏情况; 10) 振动、噪声和温升。
(3) 安全等级评价 一类建筑物:达到设计标准,结构完整,技术状态完好,满足安全要求。 二类建筑物:基本达到设计标准,结构基本完整,技术状态基本完好,建筑 物虽存在一定损坏, 但不影响安全运用。 三类建筑物:达不到设计标准,技术状态较差,建筑物虽存在较大损坏,但 经大修或加固维修后能保证安全运用。 四类建筑物:达不到设计标准,技术状态差,建筑物存在严重损坏,经加固也 不能保证安全运用以及需要报废的建筑物。 具体操作: 基础部分损坏严重、裂缝多、混凝土大面积剥落蜂窝麻面、碳化普遍较深, 一般评为四类,功能不满足要求,一般评为四类。 基础部分损坏不严重、裂缝较少、混凝土局部剥落蜂窝麻面、局部碳化较 深,一般评为三类
(完成单位) 完成单位) 二 00X 年 X 月
2.3 电气设备 2.3.1 现状和问题 2.3.2 安全状态分析
2.4 辅助设备 2.4.1 现状和问题 2.4.2 安全状态分析 金属结构及起重设备 2.5 金属结构及起重设备 2.5.1 现状和问题 2.5.2 安全状态分析 3 建议 根据初步分析结果, 提出需要进行现场安全检测和工程复核 计算分析的项目。 并提出对建筑物进行大修、 加固以及对机电 设备进行大修、改造或更新的建议。

江苏省泵站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江苏省泵站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欢迎共阅江苏省泵站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泵站安全管理,规范泵站安全鉴定工作,保障工程安全运行,根据《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和《泵站技术管理规程》SL255-2000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审定。

大型泵站、省属和省指定泵站由省水利厅负责审定,其他泵站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相关的主管部门负责审定(以下称鉴定审定单位)。

第七条?省属以外的大型泵站和省指定泵站安全鉴定成果(汇编)由所在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初审意见后,报省水利厅审查。

第八条?泵站安全类别划分为四类,分类指标按照《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中6.0.4条款执行。

第二章基本程序及组织第九条?泵站安全鉴定包括泵站安全评价、泵站安全评价成果审查和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第十条(五)配合鉴定承担单位进行现场安全检测和复核计算分析;(六)在鉴定过程中发现尚需作补充检测或复核计算分析工作时,及时组织实施。

(七)编写泵站安全鉴定工作总结,并汇总形成泵站安全鉴定报告成果(汇编);(八)配合安全鉴定专家组工作;(九)筹措泵站安全鉴定经费;(十)其它相关职责。

?第十一条?鉴定承担单位的职责:(一)受鉴定组织单位的委托,在鉴定组织单位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提出现场安全检测和工程复核计算项目的建议,编写工程现状调查分析报告;(二)按有关规范对水工建筑物、机电设备和金属结构等进行现场安全检测和试验,评?(六)其它相关职责。

第十三条?专家组职责(一)对泵站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二)客观公正、讲究科学,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审查安全鉴定报告成果(汇编);(三)得出安全鉴定结论,评定工程类别,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四)形成安全鉴定报告书;(五)对专家组结论意见负责;(六)其它相关职责。

第十四条?现场检测承担单位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省级及以上认证合格证书,复核计算和安全评价应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二)于6专家组成员名单由泵站安全鉴定审定单位负责审定。

大型泵站管理制度

大型泵站管理制度

大型泵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型泵站的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型泵站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大型泵站的所有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内容。

第三条大型泵站管理制度的目的:建立健全大型泵站的管理机制,降低泵站的事故风险,确保泵站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大型泵站管理制度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泵站设备管理第五条泵站设备管理工作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建立设备档案,要求每件设备都有相应的档案资料,包括设备购置信息、维修记录等内容。

第六条泵站设备定期检测维护,建立设备巡检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

第七条泵站设备保养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故障率。

第八条泵站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定期对老旧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升设备性能,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设备效率。

第三章泵站安全管理第九条泵站安全管理工作由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条泵站安全检查工作,定期对泵站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泵站的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泵站安全培训工作,定期对泵站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泵站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不同情况下的安全事件。

第四章泵站人员管理第十三条泵站人员管理工作由专门的人事管理人员负责,建立人员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基本信息、培训记录等。

第十四条泵站人员培训工作,定期对泵站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泵站人员考核工作,定期对泵站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评定员工的工作表现,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泵站人员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的员工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约束员工的不良行为。

第五章泵站卫生管理第十七条泵站卫生管理工作由专门的卫生人员负责,建立卫生检查制度,定期对泵站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泵站现场测试与安全检测规程

泵站现场测试与安全检测规程

泵站现场测试与安全检测规程泵站是水利工程中十分重要的设施之一,其稳定运行对于整个水利工程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具有重要影响。

而泵站现场测试与安全检测规程是确保泵站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的关键步骤之一。

下面,我们将分步骤阐述泵站现场测试与安全检测规程的相关内容。

第一步:准备工作在进行泵站现场测试和安全检测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首先需要对泵站的相关设备和工具进行清点和检查,并确保其工作状态和可靠性。

其次,需要准备好各种测量仪器和设备,并对其进行校准和检验,确保其准确性。

第二步:测试和检测在准备工作完成后,可以进行泵站的测试和检测。

首先是电气测试,对泵站的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测试和检验,确保其电气参数、绝缘状态和接地状态符合要求。

其次是水力测试,主要是对泵站的水流量、压力和温度等进行测试和检测,确保其在合理范围内稳定运行。

最后是安全检测,对泵站的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检测和测试,确保其能够及时识别和处理各种安全风险,保护工程设施和人员安全。

第三步:数据分析和处理在测试和检测的过程中,需要及时记录各项参数数据,并对其进行后续分析和处理。

对于出现的问题和异常状况,需要及时进行处理和修复。

同时,还需要对测试和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对泵站的运行状态和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四步:做好记录和报告在进行泵站现场测试和安全检测的过程中,需要及时记录各项数据和结果,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报告。

主要包括整合测试结果、出现问题的处理、安全提示等相关信息,详细记录操作流程和验证数据,以便于工程人员进行分析查找问题或者弱点,以便于之后的运维管理调整。

以上就是关于泵站现场测试与安全检测规程的相关内容的分步骤阐述。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要对具体的安全规程进行制定和执行,以确保泵站的安全运行和稳定运行,达到预期的效果。

此外,还需要落实好责任主体、明确规范流程、统计分析监测数据等相关工作,以确保泵站的整体运行与管理,推动工程的安全、可靠和经济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泵站安全鉴定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泵站安全鉴定规程

ICSP备案号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T 316-201×替代SL 316-2004泵站安全鉴定规程Code of practice for safety appraisal of pumping station(征求意见稿)201×-××-××发布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前言根据水利部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的要求,修订本标准。

《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 316-2004)(以下简称“原规程”)颁布8年来,对我国泵站安全鉴定工作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随着我国泵站建设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泵站更新改造工作对泵站安全鉴定提出的新要求,迫切需要对原规程进行修订。

本标准共6章11节及4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工作内容及程序、现状调查、现场安全检测、复核计算、安全评价及附录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对原规程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增减了部分内容;——对原规程第二章名称做了变更,明确了泵站安全鉴定工作内容及程序;——对原规程第三、第四、第五章的结构和内容做了较大变更,修订了泵站现状调查、现场安全检测、复核计算的内容及要求;——增加了《泵站现状调查分析报告》样式、《泵站现场安全检测报告》样式、《泵站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样式等3个附录;——修订了附录《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样式;——更正了原规程表和文字中的错误。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所替代规程的历次版本为:SL 316-2004。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农村水利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农村水利司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本标准参编单位:扬州大学水利部泵站测试中心(武汉大学)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水机现场检测站(山西)中国农业大学湖北省水利厅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建中周济人刘德祥张泽良王福军骆克斌姜俊涛扬万龙李端明李迎春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目次1 总则 (1)2 工作内容及程序 (3)3 现状调查 (5)4 现场安全检测 (6)4.1一般规定 (6)4.2泵站建筑物 (6)4.3机电设备 (7)4.4金属结构 (9)4.5检测报告 (9)5 复核计算 (10)5.1一般规定 (10)5.2工程规模 (10)5.3建筑物 (10)5.4机电设备 (10)5.5金属结构 (11)5.6综合评价 (11)6 安全评价 (12)附录A 泵站现状调查分析报告样式 (14)附录B 泵站现场安全检测报告样式 (20)附录C 泵站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样式 (23)附录D 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样式 (25)本标准用词说明 (36)条文说明 (37)1 总则1.0.1 为保证泵站安全、可靠、经济运行,适应更新改造的需要,规范泵站安全鉴定工作,制定本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水电站、泵站)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水电站、泵站)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水电站、泵站)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1 总则 1.1 为科学辨识与评价水利水电工程运行危险源及其风险等级,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和《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指导意见》(水监督〔2018〕323号)等,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水电站、泵站工程运行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其中涉及水库、水闸工程运行管理的,按《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水闸)运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办监督函〔2019〕1486号)执行。

1.3 水电站、泵站工程运行危险源(以下简称危险源)是指在水电站、泵站工程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健康损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根源或状态。

水电站、泵站工程运行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水电站、泵站工程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员重大伤亡、健康严重损害、财产重大损失或环境严重破坏,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根源或状态。

重大危险源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定义的危险物品重大危险源。

在工程管理范围内危险物品的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其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参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1.4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应严格执行国家和水利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本导则。

1.5 水电站、泵站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或承担运行管理职责的单位是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管控的责任主体(以上统称管理单位)。

管理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根据工程运行情况和管理特点,科学、系统、全面地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责任和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及相关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本导则对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培训、监督与检查。

泵站安全鉴定方法_图文

泵站安全鉴定方法_图文

泵站工程安全鉴定方法
21 | 1/12/2021 9:41 AM
21
目 录| Contents
3
现场安全检测
3.1
建筑物现场安全检测
3.2
机电设备现场安全检测
3.3
金属结构现场安全检测
泵站工程安全鉴定方法
22 | 1/12/2021 9:41 AM
22
3 现场安全检测| Safety Monitoring
大家好
1
泵站工程安全鉴定方法
Methods for Safety Appraisal of Pumping Station Engineering
2
目 录| Contents
1
概况
2现状调查分析3 Nhomakorabea现场安全检测
4
工程安全复核计算分析
5
安全评价
泵站工程安全鉴定方法
3 | 1/12/2021 9:41 AM
Pumping Station Engineering
中国泵站的发展大致经历了5个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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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我省水利工程(本办法水利工程指水库、水闸、泵站、海塘及堤防)安全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工作,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鉴定定义】本办法指的安全鉴定分为全面安全鉴定(以下简称全面鉴定)、专项安全鉴定(以下简称专项鉴定)、安全认定等三类。

(一)全面鉴定:按有相关规范、导则等要求对全部鉴定对象进行现场安全检测、现场地质勘测和有关技术复核工作,评价检测部位和结构的安全状态,提出全面安全鉴定结论。

(二)专项鉴定:针对鉴定对象中的某一专项,进行必要的现场安全检测、现场地质勘测和有关技术复核工作,评价该检测部位和结构的安全状态,提出专项安全鉴定结论。

(三)安全认定:根据认定对象现有运行的安全状况、历年运行工况、现场检查,进行分析判断,提出认定结论。

- 1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一)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备案)的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

(二)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备案)的大、中型水闸。

(三)已投入使用的大、中型泵站。

(四)已投入使用的 3 级(含)以上一线海塘工程、河道堤防及其交叉建筑物。

(五)其他小型水闸、泵站、3 级以下海塘、堤防的安全鉴定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鉴定对象】本办法的鉴定对象为:(一)水库大坝:与水库蓄水运行有关的永久性挡水建筑物、泄放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及其配套使用的金属结构、电气、安全监测等设施设备,库岸边坡,以及与工程有关的管理用房、巡查道路、上坝道路、水文监测等附属设施。

(二)水闸、泵站:与水闸、泵站运行有关的永久性建筑物及其配套使用的金属结构、机电、安全监测等设施设备,以及影响其安全的管理用房、巡查道路、水文监测等附属设施。

(三)海塘、堤防:永久性建筑物、附属设施以及沿线交叉建筑物。

泵站工程运行安全管理

泵站工程运行安全管理

泵站工程运行安全管理泵站项目使用机电提水设备及其配套建筑,增加水流能量,使其满足兴利除害要求的综合性工程。

泵站工程广泛应用于农田排灌、城镇给水排水、农牧业供水、围海造田、抽水、蓄能、工程施工排水、大规模跨流域调水工程等,在提高农业生产规模,确保农业增产,保障城镇居民生活,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证用水等各个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泵站项目的运行安全管理主要包括泵站的安全评价、安全监测、安全检查、维护安全管理。

一、泵站安全评价《泵站安全评价规程》对灌溉、排水、调(引)水及工业、城镇供排水的大中型泵站及安装有大中型机组的小型泵站安全评价做出了明确要求。

(一)安全鉴定要求由多级或多座泵站联合组成的泵站,可按一处泵站进行安全鉴定;由共同进出水建筑物的两个及以上机房组成的泵站可按一座泵站安全评价。

泵站安全评价分为全面安全鉴定和专项安全鉴定。

(1)泵站综合安全评价要求泵站需要进行全面安全评估的情况包括:①建成投产实现20~25a。

②全面改造后投产实现15~20a。

③在上述两条规定的时间之后,操作达到5~10a。

(2)泵站综合或专项安全鉴定要求泵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综合安全评估或专项安全评估:①包含在改造计划中。

②需要扩展和容量增加。

③这座建筑物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

④主机组和其他主要设备的状态恶化。

⑤规划的水情、工作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影响安全运行。

⑥遭遇超过设计标准的洪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⑦按《排灌泵站机电设备报废标准》的规定,设备需报废的。

⑧有其他需要。

(二)泵站管理单位安全鉴定职责泵站管理单位应负责所管辖泵站安全评价的组织和实施,具体的工作职责包括:(1)向具有管辖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泵站安全评价申请报告。

(2)调查分析泵站现状,编制《泵站现状调查分析报告》。

(3)为安全评估提供必要的数据。

(4)委托检测单位进行现场安全检测和调查,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工程审查、计算和分析,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在鉴定过程中发现尚需做补充检测或复核分析工作时,及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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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安全鉴定工作导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泵站更新改造项目”)的管理,规范泵站安全鉴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和《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导则。

第二条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安全鉴定工作由水利部统一领导。

受水利部委托,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灌排发展中心”)负责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安全鉴定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通过泵站安全鉴定,定量定性地反映泵站老化失修、效益衰减的状况,为泵站更新改造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确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更新改造的水平和效益。

第四条安全鉴定范围为已列入《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四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规划》的大型排涝泵站。

第五条大型排涝泵站安全状况分四类,分类指标按《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执行。

第二章基本程序和组织第六条泵站安全鉴定工作包括以下四个程序。

1、灌排发展中心按本工作导则第十三、十四条的规定,对申报的现场安全检测单位进行审查,报水利部确定;2、泵站管理单位或泵站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泵站状况调查分析,委托水利部确定的现场安全检测单位完成泵站现场安全检测工作,委托满足本工作导则第十七条规定的工程复核计算分析单位完成工程复核计算分析工作,提出《泵站状况调查分析报告》、《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和《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并将安全鉴定资料一式八份及电子文档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3、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有关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泵站安全鉴定审查会,组织专家审查《泵站状况调查分析报告》、《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通过《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并将审定的安全鉴定资料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报水利部;4、灌排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反馈给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将核定的《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及复核意见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水利部备案。

第七条灌排发展中心的职责1、成立泵站安全鉴定工作委员会;2、制定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安全鉴定的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3、对申报的现场安全检测单位进行审查,并对确定后的现场安全检测单位实行动态管理;4、负责泵站更新改造项目现场安全检测的监督检查工作;适时如开泵站现场安全检测单位协调会,协调有关事宜;5、按本工作导则和《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的要求,组织召开泵站安全鉴定复核审查会;6、安全鉴定复核过程中,对有疑问的《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进行质询,或进行现场重点检查和复测。

7、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泵站的安全鉴定人员、泵站管理人员、泵站现场安全检测人员和泵站工程复核计算分析人员进行泵站安全鉴定培训。

第八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1、成立泵站安全鉴定委员会(小组);2、负责本省泵站更新改造项目现场安全检测的监督检查工作;3、按本工作导则和《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的要求,组织召开泵站安全鉴定审查会;4、根据复核意见负责组织对《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进行修改,并印发。

第九条泵站管理单位或泵站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1、按本工作导则和《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的要求,组织本站的安全鉴定工作;2、制定本站安全鉴定工作计划,经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3、组织现场安全检测单位和工程复核计算分析单位进行泵站现场安全检测、工程复核计算分析工作;4、向现场安全检测单位和工程复核计算分析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5、完成《泵站现状调查分析报告》和《泵站安全鉴定工作总结》,起草《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6、筹措泵站安全鉴定经费;7、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条现场安全检测单位的职责1、泵站现场安全检测单位在鉴定泵站现场安全检测合同之前,将拟承担的现场安全检测的泵站名称、检测内容等情况报灌排发展中心核准;2、负责泵站现场安全检测工作,按有关标准对泵站安全状况进行评价,提交《泵站现场安全检测报告》;3、收集有关资料,并根据需要开展地质勘探、水工建筑物及设备、金属结构的质量检测、鉴定试验等工作;4、按泵站安全鉴定审查会的审查意见和安全鉴定复核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泵站现场安全检测报告》;5、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一条工程复核计算分析单位的职责1、根据《泵站现状调查分析报告》和《泵站现场安全检测报告》,收集相关资料,完成工程复核计算分析工作;2、按有关标准对泵站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并提交《泵站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3、按泵站安全鉴定会的审查意见和安全鉴定复核意见,补充相关工作,修改《泵站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4、其他相关职责。

第十二条拟列入下年度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计划的泵站,应在当年汛期结束前完成泵站安全检测工作,以便充分反映泵站建筑物和机电设备的状况。

第三章现场安全检测单位的确定与管理第十三条泵站现场安全检测单位的基本条件:1、应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国家级认证合格证书;2、应具备与泵站水工建筑物和机电设备、金属结构等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设施设备。

3、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泵站工程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的泵站水工建筑物和机电设备、金属结构等专业的检验检测工作经历,精通本专业的检验检测技术,熟悉本专业检验检测标准、方法和结果评价,了解相同和相近学科领域的发展动态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4、单位检验检测从业人员应在15人以上,其中具有本专业中高级职称的应有8人及以上,检验检测从业人员应有一半及以上经过相应专业培训和考核,熟悉相关的检验检测标准和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对有特殊专业要求的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执业)证书。

5、近三年应有三项大(2)型及以上的泵站现场检测的业绩;6、近三年无泵站现场检测方面的不良记录。

第十四条检测单位向灌排发展中心提交申请书、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另行规定);灌排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提出申请的检测单位的资质、检测能力、技术水平等进行审查,报水利部确定。

第十五条经确定的现场安全检测单位的检测范围单一、不能独立完成泵站现场安全检测工作的,应与泵站其他相关专业的检测单位联合进行泵站现场安全检测,以确保检测质量。

其联合的检测单位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认证合格证书,并报水利部核准。

联合进行的泵站现场安全检测业务由经确定的现场安全检测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经经确定的现场安全检测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其上级主管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现场安全检测单位实行动态管理。

灌排发展中心每年组织专家对确认的现场安全检测单位进行一次评估,发现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予以淘汰,重新选择确认检测单位补充。

1、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数据的;2、不按《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的要求开展泵站现场安全检测的;3、承接泵站现场安全检测业务超其资质规定的检测范围的;或未与本工作导则第十五条规定的检测单位联合开展检测业务的;4、《泵站现场安全检测报告》不按统一格式编制,且又不按限期改正的;6、发生违规违法等不良行为的。

第十七条泵站工程复核计算分析工作应根据建筑物的等级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进行。

第四章安全鉴定工作成果第十八条泵站安全鉴定应包括以下方面:1、应重点审查工程现状调查分析报告、建筑物和机电设备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及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等成果中所列数据资料的来源与可靠性;检测和复核方法是否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认证其分析评价是否准确合理。

2、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的各项安全分析评价内容,应根据现状调查分析报告、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和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三项成果的审查结果,按《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的规定内容逐项填写。

3、根据泵站建筑物和机电设备的等级类别,按《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的规定,在综合分析各项安全分析评价内容基础上,分别评定泵站建筑物和机电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泵站的安全类别做出最后评价,提出泵站安全鉴定结论,并提出大修、加固、更新改造或报废重建的结论性意见。

第十九条泵站安全鉴定复核应包括以下方面:1、复核泵站现场安全检测单位和工程复核计算分析单位的资质;2、复核《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等安全鉴定资料的格式;3、复核《现状调查分析报告》、《现场安全检测报告》和《工程复核计算分析报告》的全面性、深度和广度,定量定性分析的准确性;4、复核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的各项安全分析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等;5、根据泵站建筑物和机电设备的等级类别,按《泵站安全鉴定规程》(SL316-2004)的规定,在综合分析各项安全分析评价内容基础上,复核《泵站安全鉴定报告书》提出的泵站安全鉴定结论和建议意见的合理性。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对未经水利部确定的检测单位所从事的泵站更新改造项目的现场安全检测结果,不予认可。

本工作导则颁布之日前已完成的泵站现场安全检测,必须经水利部确定的检测单位进行复核。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工作导则规定,不按要求进行泵站安全鉴定或对泵站安全鉴定工作监管不力,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否则,不予列入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计划;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工作导则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工作导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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