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则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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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1.小明盗窃案:小明是一名初中生,因为对电子产品十分着迷,偷偷地溜进电子产品专卖店,盗窃了一台手机。

后来被店员发现,店员报了警,小明被判处拘留一年。

2. 小红毒品案:小红是一名高中生,和一些不良青年结伙,沉迷于吸毒。

后来被警方发现,小红被判处强制戒毒。

3. 小李网贷案:小李是一名大学生,因为缺乏理财知识,在网上贷款购买了一部豪车。

后来因为支付不起贷款,被追债公司起诉,最终被判处还款并支付高额违约金。

4. 小张交通事故案:小张是一名年轻的司机,因为开车时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一名行人受伤。

后来被警方抓获,小张被判处拘留三个月,并支付高额赔偿金。

5. 小王校园欺凌案:小王是一名初中生,欺负弱小同学,让同学们不敢上学。

后来被学校发现,小王被责令道歉,并接受校园欺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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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案例故事大全

法制案例故事大全

法制案例故事大全在我们生活的日常中,法律案例无处不在,它们时常给我们带来启示和警示。

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些生动的法制案例故事,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和思考。

故事一,《误入歧途的青春》。

小明是一个成绩优秀的高中生,但他却迷上了赌博。

一次赌博中,小明输了很多钱,为了还债,他偷了家里的钱。

最终,他被警方抓获,面临着刑事处罚。

经过法庭的审判,小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送往少管所进行改造。

故事二,《邻里纠纷的调解》。

小张和小李是邻居,由于小张家的树木长到了小李家的院子里,引发了一场激烈的纠纷。

他们先是在家庭中进行了争吵,后来又将纠纷告上了法庭。

法官在审理过程中,通过调解双方的利益,最终让他们达成了和解协议,化解了矛盾。

故事三,《网络侵权的维权之路》。

小玲是一名自媒体作者,她的文章被他人盗用并发布在其他平台上,严重侵犯了她的版权。

小玲通过法律途径,向侵权者提起了诉讼。

在法院的支持下,她最终赢得了官司,侵权者被判赔偿了相应的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

故事四,《职场性骚扰的打击》。

小华是一名职场新人,她在工作中遭遇了上级的性骚扰。

她毫不犹豫地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举报了这一情况,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了公司的不当行为。

经过调查和取证,公司对施骚扰行为的上级进行了处理,并对小华进行了赔偿。

以上这些案例,都是我们生活中真实发生的法制事件。

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可以维护我们的权益,还可以引导我们正确的行为。

希望大家能够从这些案例中汲取经验和教训,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良民。

10个青少年犯罪案例

10个青少年犯罪案例

10个青少年犯罪案例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不仅影响着个人和家庭,也对整个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已经目睹了许多令人震惊的青少年犯罪案例。

以下是其中的10个案例,它们展现了青少年犯罪的多样性和严重性。

第一个案例发生在一所中学,一名15岁的学生因为在学校内贩卖毒品而被捕。

这名学生曾经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但是由于家庭问题和社交压力,他开始了毒品交易。

这个案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对学校和家庭教育的反思。

第二个案例涉及一名17岁的少年,他因为参与抢劫一家便利店而被判刑。

这个案例揭示了青少年犯罪背后的复杂原因,包括家庭环境、同伴影响和缺乏合适的社会支持。

第三个案例是关于一名16岁少女的,她因为在社交媒体上进行网络欺凌而被起诉。

这个案例引发了对青少年网络行为的关注,也促使了相关立法和社会教育的加强。

第四个案例涉及一名14岁的男孩,他因为在学校内持有和使用枪支而被逮捕。

这个案例引发了对青少年暴力行为和枪支管理的讨论,也促使了更加严格的法律和政策出台。

第五个案例是关于一名13岁的少年,他因为参与了一起严重的打架事件而被拘留。

这个案例凸显了青少年暴力行为的严重性,也呼吁社会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行为教育。

第六个案例涉及一名15岁的少年,他因为在学校内破坏公共财产而被处理。

这个案例引发了对学校纪律和行为管理的关注,也促使了学校和家庭的更加密切的合作。

第七个案例是关于一名16岁的少年,他因为参与了一起严重的盗窃案而被判刑。

这个案例揭示了青少年犯罪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也促使了社会对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视。

第八个案例涉及一名14岁的少年,他因为在学校内欺负同学而受到了严厉的惩罚。

这个案例引发了对校园欺凌问题的关注,也促使了学校和社会对青少年行为的更加关注。

第九个案例是关于一名17岁的少年,他因为参与了一起严重的毁坏公共财产的事件而被捕。

这个案例呼吁社会加强对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教育,也促使了对青少年犯罪问题的更加深入的研究和讨论。

最高法未成年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法未成年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法未成年保护典型案例
以下是一些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未成年保护典型案例:
1. 未成年人李某某强奸、猥亵案:被告人李某某在担任某中学心理辅导教师期间,利用心理辅导便利,多次对未成年女生实施强奸、猥亵行为。

法院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2. 未成年人徐某某抢劫案:被告人徐某某在校园内持刀抢劫学生财物,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3. 未成年人罗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罗某某利用其担任某快递公司快递员的工作便利,将收件人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以上案例涉及校园欺凌、性侵害、家庭暴力等多个方面,这些案例的审理和判决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12个)分析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12个)分析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12个)分析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案例1.教师发怒使两学生头撞头受伤案[案情] 1999年4月8日,某中学语文教师张运晓正在讲台上批改作业,这时,14岁的叶与同桌因为座位谁用得多少发生争吵,继而又动起手来。

张老师很恼怒,在把他们推往教室外面的途中,二人的脑袋撞在了一起。

放学回家后的叶,精神即出现异常现象,目光呆滞,不与别人说话。

夜间哭醒,并胡说一些惊恐害怕的话,一直持续到天亮。

第二天在叶氏夫妇和校方的帮助下,叶先后被送往几家医院看病,但病情一直未能好转,期间一直未到校上学。

1999年11月5日,叶被送往市第二精神病医院,被诊断为反应性精神病,脑血管痉挛。

由于多次向张讨要医药费未果,家长一纸诉状将校方和张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被告学校承担为女儿治病支付的医疗等各种费用35881元,另要求精神抚慰金2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被告不当的教育方式导致的原告受伤的后果,因被告张是在教学活动中履行教学职责时发生的侵权行为,故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判决被告法人单位学校负主要责任,赔偿原告叶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陪护人员误工费、交通费、杂支费、鉴定费52.5元,及精神抚慰费共计45000元。

[分析]本案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张老师的行为是正常的教育方式还是不当的教育方式?二是如果是不当教育方式与原告受到伤害的结果有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显然,张老师的教育方式是不当的,当他发现叶与同桌发生争吵后,采用极其简单粗暴的态度,让两个学生站在讲台上,并用手揪住两学生的头发,使两学生的头相撞,并反复的训斥,没有注意到原告完全没有考虑到她的承受能力情绪的变化,对两个学生体罚一直持续到下午放学。

由于原告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心理上也受到极大的伤害,无法到学校读书,一直在家靠药物稳定情绪。

被告的行为导致原告产生精神疾患,被告张的行为与原告受到伤害有着直接的因果联系或者谙导致原告产生这种心理疾病的直接诱因。

中小学法制教育案例范本

中小学法制教育案例范本

中小学法制教育案例范本案例一:刘思思的公民权利意识刘思思是一名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她在学校学习上很出色,成绩优异,同时也是班级的班长。

然而,她对于自己的公民权利意识却不是很清楚。

在一次班级会议上,班主任老师告诉同学们即将举行的班委选举,每个同学都有机会参与竞选,并提醒大家要遵守选举的法制规定。

这时,刘思思心中涌起了参与竞选的冲动,希望能够为班级做出贡献。

于是,她开始积极准备竞选演讲,并阅读了相关选举规定。

刘思思了解到,除了准备竞选演讲,她还需要在选举前向班级同学介绍自己的竞选理念和计划。

她决定与同学们一起商量,并组织一场小型公开辩论活动,以便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在班级辩论活动中,刘思思积极鼓励同学们就各种问题进行讨论,并引导大家关注班级各项事务。

她体现了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使同学们更加了解她的政策和计划。

到了选举投票的日子,刘思思更加加倍努力,她鼓励同学们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想法进行投票,并保护每位同学的选举权利。

同时,她也承诺,无论选举结果如何,她都将为班级的福利和团结付出努力。

最终,在公正、公开的选举过程中,刘思思成功当选为班级的班委,并成为班级领导中心人物之一、她通过这次选举活动,认识到每一个公民都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同时也理解了法制在保护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的重要性。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刘思思在参与班委选举过程中为自己争取权益的同时,也了解了公民权利的意义和法制规定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制教育意识。

案例二:小明的履行公民义务意识小明是一名初中生,在学校学习努力且品行良好。

在历史与道德课上,他学习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深刻认识到自己作为一个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

有一天,小明看到学校门口有很多垃圾被乱丢乱扔,却没有人主动清理。

他意识到这是一个履行公民义务的机会,并毫不犹豫地拿起扫帚和垃圾袋开始清理垃圾。

其他同学看到后也纷纷加入进来,最终清理了学校门口的垃圾,并美化了校园环境。

另外一次,在小明的社区中,他发现附近有一处荒废的空地,成了不法分子聚集和违法行为的地方。

宪法保护青少年的案例

宪法保护青少年的案例

宪法保护青少年的案例
宪法保护青少年的案例有很多,以下是一些著名的例子:
1. 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1954年):此案是美国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案件之一。

最高法院判决,公立学校不得因种族而分割学生,为确保黑人学生获得平等的教育权利,消除了种族隔离制度。

这一裁决对青少年权益保护起到重要的先导作用。

2. 纽黑文学生联盟诉纽黑文教育委员会案(1971年):此案是美国历史上的又一重要案例。

最高法院判决,教育系统必须提供相等的教育机会给低收入家庭的学生,以确保他们的基本权益得到保护。

3. 马林诉马奎特市政府案(1976年):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确立了未成年人言论自由权的案件。

最高法院判决,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政府不能仅仅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就对其言论加以限制。

4. 美国识字程度案(1973年):最高法院判决,宪法保障了每个公民(包括青少年)的受教育权利,政府有责任确保公民能够获得基本的识字和教育能力。

这些案例都是通过对宪法解释和保护的实践,确保了青少年在种族、教育机会和言论自由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益。

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指通过案例、讲座、实践等方式,向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下面是几个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1. 小明因交通违法被罚款
小明是一名初中生,他在骑自行车时没有按照交通规则行驶,被警察查处并罚款200元。

学校通过这个案例向学生普及了交通规则,教育他们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2. 小雨的网络诈骗经历
小雨是一名高中生,她在网上购物时被骗了500元。

学校通过这个案例向学生普及了网络安全知识,教育他们不要轻信陌生人的信息,要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3. 小华的家庭暴力经历
小华是一名小学生,他的父母经常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学校通过这个案例向学生普及了家庭暴力的危害和预防方法,教育他们不能以暴制暴,要及时报警求助,寻求法律保护。

通过这些案例的教育,青少年可以更好地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从而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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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普法教育宣传案例

青少年普法教育宣传案例

青少年普法教育宣传案例咱先来说说小明的故事。

小明呢,是个刚上初中的小伙子,对电脑游戏那叫一个痴迷。

有一天,他和几个同学偷偷摸摸地想去网吧打游戏。

要知道,他们这个年纪是不被允许进网吧的。

他们到了网吧,网管看了他们一眼,可能也是想多赚点钱,就装作没看见他们的年纪小,让他们进去了。

小明他们正玩得热火朝天的时候,警察叔叔来检查了。

这可把他们吓坏了。

警察叔叔把他们和网吧老板都带到了派出所。

这时候,普法教育就开始啦。

警察叔叔先和小明他们几个说:“小朋友们,你们知道为啥不能进网吧吗?国家有规定,像你们这种未成年,身心还在发育阶段,网吧里的环境复杂,有些游戏内容也不适合你们,而且长时间上网对你们的眼睛、身体都不好。

”从派出所出来后,小明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回到学校后,他还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其他同学,给大家来了一场“现身说法”的普法小讲座呢。

他说:“同学们啊,咱们可不能违法乱纪,不然就像我在网吧一样,不仅自己会有麻烦,还连累别人。

那些法律可不是说着玩的,是实实在在保护咱们,也是约束咱们的。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对于青少年来说,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而对于社会上的商家,也不能为了利益就违反和青少年相关的法律。

大家都守好法,生活才更有序嘛。

在某中学,有个叫小刚的同学,长得人高马大的。

他仗着自己身体壮,在学校里总是欺负其他同学。

今天抢这个同学的文具,明天推搡那个同学。

有一次,他在操场故意绊倒了一个瘦小的同学小李,小李摔倒后,膝盖都擦破了皮,疼得直哭。

其他同学看到了,都很气愤,但又有点怕小刚,不敢出声。

这事儿被老师知道了,老师把小刚叫到办公室,狠狠地批评了他。

可是小刚还满不在乎的样子,觉得自己就是开个小玩笑。

小刚一听,有点懵了,他没想到自己这种“小打小闹”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

法治副校长又给他讲了一些校园霸凌的真实案例,那些霸凌者最后受到的处罚和他们的懊悔。

从那以后,小刚再也不敢随便欺负同学了。

他还主动向小李道了歉,并且在班级里说:“同学们,我以前做的不对,咱们在校园里应该互相帮助,而不是欺负别人。

青少年相关法律法规案例(3篇)

青少年相关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凸显,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本文选取了以下几个典型案例,以期为青少年及相关人员提供借鉴和启示。

二、案例一:未成年人盗窃案(一)案情简介2019年5月,某市一名15岁少年小王因生活所迫,盗窃邻居家中现金1000元。

案发后,小王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小王未满十六周岁,属于未成年人。

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教育、感化、挽救。

(二)案例分析本案中,小王因生活所迫盗窃邻居现金,属于盗窃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鉴于小王是未成年人,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教育、感化、挽救。

本案启示: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学会合理消费,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三、案例二:未成年人网络诈骗案(一)案情简介2020年6月,某市一名16岁少年小李利用网络平台,虚构身份,以提供“高考加分”服务为诱饵,骗取多名家长共计10万元。

案发后,小李被公安机关抓获。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小李犯诈骗罪,且数额巨大。

(二)案例分析本案中,小李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诈骗,属于诈骗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鉴于小李是未成年人,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教育、感化、挽救。

本案启示:青少年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制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案例三: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一)案情简介2021年7月,某市一名17岁少年小张与同学发生争执,在争吵过程中,小张持刀将同学刺伤。

案发后,小张被公安机关抓获。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小张犯故意伤害罪。

(二)案例分析本案中,小张持刀将同学刺伤,属于故意伤害罪。

青少年利用法律案例(3篇)

青少年利用法律案例(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少年在法律意识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

近年来,青少年利用法律案例的事件频发,这些案例不仅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为青少年提供了宝贵的教育素材。

本文将通过对几个具有代表性的青少年利用法律案例的分析,探讨青少年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并提出相应的教育建议。

一、案例概述1. 案例一:小张在网络上散布谣言,被依法拘留小张是一名高中生,在一次网络论坛上散布了关于某明星的虚假消息,引发大量网友转发和评论。

后来,该明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名誉权,警方依法对散布谣言的小张进行了拘留。

2. 案例二:小李因抄袭他人作品,被学校开除小李在写作作业时,抄袭了同学小王的作文。

当小王发现后,向学校举报。

经过调查,学校认定小李抄袭他人作品,遂作出开除学籍的决定。

3. 案例三:小陈在网络游戏中涉嫌赌博,被警方抓获小陈在游戏中认识了一群网友,他们组成了一个赌博团伙。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这个团伙涉嫌赌博,遂将包括小陈在内的团伙成员全部抓获。

二、案例启示1. 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以上三个案例中,小张、小李和小陈都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触碰了法律底线。

这警示青少年要时刻牢记法律红线,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 家庭和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

家庭和学校是青少年成长的重要环境,要注重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使其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3. 社会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全社会都要关注青少年的法律教育,通过各种途径提高青少年的法治素养,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三、教育建议1. 家庭教育方面:家长要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榜样。

在日常生活中,关注孩子的言行,及时发现并纠正其违法行为。

2. 学校教育方面:学校要将法治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如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3. 社会教育方面:媒体要积极宣传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同时,社会各界要关注青少年的法律需求,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

关于法律的青少年案例(3篇)

关于法律的青少年案例(3篇)

第1篇在我国,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繁荣和民族的复兴。

然而,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频发,特别是校园霸凌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以一起校园霸凌案为例,探讨青少年法律意识缺失的问题,并反思如何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案例背景:校园霸凌,一触即发2019年,某市一所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霸凌事件。

受害者小华(化名)是一名初中生,因家境贫寒,常常受到同学嘲笑和欺凌。

在一次放学后,几名高年级学生将小华围堵在角落,对其进行殴打、辱骂,并强行抢走其钱财。

目睹这一幕的同学不敢上前阻止,小华在恐惧和绝望中报警。

案例分析:法律意识缺失,悲剧发生这起校园霸凌案的发生,从表面上看是几名青少年对弱势群体的欺凌,但深层原因却是法律意识缺失。

1. 法律知识匮乏:受害者小华及其同学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无法识别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在遭遇霸凌时,他们不知道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只能默默忍受。

2. 道德观念淡薄:霸凌者缺乏道德底线,将欺凌他人视为一种娱乐方式。

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甚至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

3. 家庭教育缺失:受害者小华的父母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孩子的教育和成长。

在家庭中,他们没有为孩子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导致孩子在面对霸凌时无法自我保护。

反思:加强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这起校园霸凌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1. 普及法律知识: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共同承担起普及法律知识的责任。

通过举办讲座、开展法制教育课等形式,让青少年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2. 培养道德观念:学校和家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观念,让他们明白尊重他人、关爱弱势群体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3. 加强家庭教育: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为孩子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在家庭中,家长要为孩子树立榜样,以身作则,为孩子创造一个和谐、健康的成长环境。

4. 完善校园霸凌防控机制: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霸凌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霸凌行为。

青少年常见的法律案例(3篇)

青少年常见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青少年时期是人生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的人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容易因为冲动、无知或误解而触犯法律。

本文将分析几个青少年常见的法律案例,以期为青少年提供警示和启示。

二、案例一:校园欺凌事件案例背景:小明(化名)是一名初中生,因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经常受到其他同学的嫉妒和排挤。

一天,小明在放学路上被一群同学围殴,导致其头部受伤。

案例分析:校园欺凌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侵犯了受害者的生命健康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对他人进行殴打、侮辱、恐吓等行为,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警示: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尊重他人,自觉抵制校园欺凌行为。

同时,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三、案例二:盗窃案案例背景:小华(化名)因沉迷网络游戏,花光了自己的零花钱。

为了购买游戏装备,小华偷了邻居家的现金5000元。

案例分析:盗窃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属于盗窃罪。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示: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不盲目追求物质享受。

同时,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防止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四、案例三:网络诈骗案案例背景:小李(化名)在网络上结识了一个自称是高薪工作的网友。

对方以招聘为由,要求小李提供个人信息和银行卡号。

小李信以为真,将个人信息和银行卡号告诉了对方,结果被诈骗了5000元。

案例分析:网络诈骗是一种新型犯罪手段,侵犯了受害者的财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初中生看法律案例(3篇)

初中生看法律案例(3篇)

第1篇在我国,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意识逐渐深入人心。

作为初中生,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对于我们的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我们将通过几个法律案例,带领大家学习法律知识。

一、案例一:小明的“英雄行为”小明,一个热爱运动的初中生,在放学路上,看到一位老人摔倒在地,小明立刻上前搀扶,但在帮助老人起身的过程中,小明不慎将老人的手肘擦伤。

老人家属误以为小明故意伤害,要求小明赔偿医药费。

这时,小明犯了难,不知道该怎么办。

分析:这个案例中,小明具有见义勇为的精神,但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不小心造成了老人的伤害。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小明在救助老人时,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启示:在生活中,我们要敢于见义勇为,但也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案例二:小红的“小偷”经历小红,一个热爱学习的初中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一位同学的书包散落在地上,书包里装有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

小红心想,如果不把书包交给失主,那书包里的财物就归自己所有了。

于是,小红悄悄将书包带回家,打算过几天再归还。

分析:这个案例中,小红的行为属于盗窃。

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启示: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财产权益,切勿贪图小利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案例三:小刚的“网络暴力”事件小刚,一个热爱网络的初中生,在社交媒体上看到一位同学被同学嘲笑,于是,小刚开始在网络上发表侮辱性言论,甚至号召其他同学一起攻击这位同学。

不久,小刚的行为引起了广泛关注,学校和家长都对他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分析:这个案例中,小刚的行为属于网络暴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进行侮辱、诽谤、恐吓等违法犯罪活动。

孩子身边的法律案例(3篇)

孩子身边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在我国,法治教育一直是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观念的培育显得尤为重要。

以下是一些发生在孩子身边的法律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在孩子们生活中的作用,以及如何通过这些案例对孩子进行法治教育。

案例一:校园欺凌事件案情简介:小明(化名),一名初中生,因为身材瘦小,常被班上的几个同学欺负。

他们不仅言语侮辱小明,还时常动手打他。

小明忍无可忍,在一次课间休息时,用书本砸向了其中一名同学,结果双方都被学校处分。

案例分析:这起校园欺凌事件中,小明遭受了严重的心理和身体伤害。

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校有责任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小明的行为虽然出于自卫,但也违反了学校纪律,触犯了法律。

法治教育启示:1. 加强法律知识教育,让孩子了解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

2. 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教会他们如何正确处理冲突。

3. 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机制。

案例二:网络谣言传播案情简介:小红(化名)在社交媒体上看到一条关于同学小丽的谣言,觉得很有趣,便在朋友圈转发。

不久,这条谣言迅速传播,给小丽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

经调查,这条谣言是假的,小红被学校处分。

案例分析:网络谣言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容易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的心理伤害。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传播谣言是违法行为。

法治教育启示:1. 教育孩子正确使用网络,提高他们的网络素养。

2. 培养孩子的诚信意识,让他们明白传播谣言的危害。

3. 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孩子识别和抵制谣言的能力。

案例三:家庭暴力事件案情简介:小强(化名)的父亲酒后常常家暴母亲,小强和妹妹亲眼目睹了这一切。

一天,父亲再次酒后家暴,小强和妹妹将父亲赶出了家门。

事后,小强向警方报案,父亲被依法处理。

案例分析:家庭暴力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导致家庭破裂,对孩子的心灵造成极大的伤害。

中小学生法律法规案例(3篇)

中小学生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小明,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学生,生活在我国一个美丽的城市。

他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家庭条件一般。

小明在学校里成绩优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是老师和同学们眼中的好学生。

然而,在成长的过程中,小明也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让我们通过这个案例来了解一下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

二、案例经过1. 事件一:小明的自行车被盗一天放学后,小明发现自己的自行车不见了。

经过调查,发现自行车被一名陌生男子骑走了。

小明立刻向学校保卫科和当地派出所报案。

在民警的帮助下,最终找到了被盗的自行车,并将嫌疑人抓获。

通过这个事件,小明学到了如何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侵犯,同时也了解了法律在维护公民权益方面的作用。

2. 事件二:小明的同学受到欺凌小明的好朋友小刚在放学后被几个高年级学生欺负,被打得鼻青脸肿。

小明见状,立刻上前制止,但那几个高年级学生并不理会。

小明无奈之下,只好求助老师。

在老师的调解下,那几个高年级学生向小刚道歉,并保证不再欺负他。

通过这个事件,小明明白了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3. 事件三:小明的妈妈被诈骗小明的妈妈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声称是某知名购物网站的客服,称小明的妈妈在网站上购买的商品有问题,需要退款。

小明的妈妈没有怀疑,按照对方的要求,将自己的银行卡信息告诉了对方。

不久,小明的妈妈的银行卡里钱被全部转走。

小明的妈妈意识到自己被骗后,立刻报警。

在民警的帮助下,最终追回了部分损失。

这个事件让小明认识到,网络诈骗无处不在,要学会辨别真伪,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三、案例启示1. 法律意识的重要性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意识对于中小学生来说至关重要。

只有具备法律意识,才能在遇到问题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2. 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注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家庭、学校、社会应共同关注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素养。

3. 加强中小学生法律知识普及中小学生的法律知识普及是法制教育的基础。

初中生相关法律案例(3篇)

初中生相关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

初中生正处于青春期,生理和心理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容易遇到各种法律问题。

本文通过对几个初中生相关法律案例的解析,旨在提高初中生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二、案例一:未成年人偷窃案案例背景:小明是一名初中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他开始偷窃同学的钱财。

在一次偷窃过程中,小明被老师发现并报警。

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案例启示:初中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增强法律意识,不得盗窃他人财物。

同时,家庭、学校和社会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教育,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三、案例二:未成年人网络诈骗案案例背景:小华在网络上结识了一个网友,网友以高价出售游戏装备为诱饵,骗取小华的银行卡密码和验证码,最终盗取了小华的银行卡内资金。

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案例启示:初中生要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不轻信陌生人的诱惑,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

家长和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教育,引导他们正确使用网络。

四、案例三:未成年人暴力伤害案案例背景:小强因误会与同学发生争执,在冲动之下用凳子将同学打伤。

案例分析: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 案例启示:初中生要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学会控制情绪,遇到问题要冷静处理。

十则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十则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十那么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青少年法律故事一为筹吧资去打劫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

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

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优等生入户抢劫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

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

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方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

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

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

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

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父母从来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子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来生活。

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

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

9则青少年法制案例

9则青少年法制案例

9则青少年法制案例
1. 2020年,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案发时,被告人王某为17岁未成年人,因其所犯的罪行严重,依法认定其适用惩戒性量刑。

2. 2019年,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五年。

案发时,被告人张某为18岁未成年人,因其所犯的罪行严重,依法认定其惩戒性量刑并予以执行。

3. 2018年,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缓刑一年。

案发时,被告人李某为16岁未成年人,因其所犯的罪行不严重,依法认定其量刑以警告、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

4. 2017年,上海市黄浦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孙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三年。

案发时,被告人孙某为20岁未成年人,因其所犯的罪行较轻,依法认定其量刑以罚金、社会劳动等方式进行。

5. 2016年,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

案发时,被告人刘某为15岁未成年人,因其所犯的罪行较轻,依法认定其量刑以社会劳动、赔偿等方式进行。

6. 2015年,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某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案发时,被告人赵某为19岁未成年人,因其所犯的罪行较轻,依法认定其量刑以戒毒矫治、社会劳动等方式进行。

7. 2014年,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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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则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青少年法律故事一为筹吧资去打劫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

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

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优等生入户抢劫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

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

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

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

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

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

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

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

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

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

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

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小文家人随即报警。

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

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

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

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故事四一个14岁少年的噩梦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乡同窗。

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 1998年3月生,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

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

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故事五自食早恋酿造的苦果2003年,正在读高中一年级的吴海燕刚满16岁,高挑的身材,齐肩长发飘逸洒脱,眉清目秀气质高雅,是公认的校花。

吴海燕的同班同学沈刚更胜一筹,1米8的个头,白皙的脸庞,高挺的鼻梁,是很多少女心中的偶像派人物。

因为同班,沈刚与吴海燕二人接触很多。

俊男靓女两情相悦,渐渐两人陷入热恋之中。

沈刚与吴海燕交往一个学期后,两人便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开始同居。

按说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应该及时察觉自己的儿女早恋和越轨的行为,可是他们的父母因为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平时住校的孩子。

班主任老师也忙于学生的学习成绩没有及时与沈刚、吴海燕的家长沟通。

过了半年的“甜蜜”生活,沈刚与吴海燕两人已是乐不思蜀,开始旷课、逃学。

学习成绩更是一塌糊涂。

从父母手里接过的学费他们也开始不向学校交,留作两人的生活开支。

因为没有正当理由拖欠学费,沈刚与吴海燕就向家里撒谎。

一次、两次,谎言总有被拆穿的时候。

此时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已经拿两个孩子没有办法了。

只有实行经济封锁。

迫于多方面的压力,两人纷纷辍学。

这一来沈刚与吴海燕再也没法向父母要学费用以充当生活费了。

没有收入,他们就无法维持共同生活所需的费用,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两人决定实施绑架勒索。

2004年6月23日中午,公安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他13岁的儿子被人绑架,绑架者声称要25万元,而且不让报案,否则将杀人灭口。

接到报警后,警方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摸排,于当日晚7时便确认人质被绑匪藏匿的位置。

经缜密的布控,晚9时警方冲进藏匿人质的民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制服看守人质的一名年轻人,成功解救了人质。

经突击审讯得知此人是沈刚,还有一名主要绑匪吴海燕,系沈刚的女朋友,现已潜逃。

当晚11时许,部署在公路隘口的民警将准备外逃出省的吴海燕抓获。

面对锃亮的手铐,吴海燕和沈刚都落下了眼泪。

点评:爱情之所以被称为人的终身大事,意味着她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

可是青少年由于涉世不深,阅历较浅,生活经验欠缺,对社会缺乏足够的了解,感情胜过理智。

最直接的影响是无心学业,学习成绩下降,浪费了青春的大好时光。

在心理上,要承受家长和社会上其他人的责备和议论,影响了与同学、家长的关系,思想上会产生负担,心理、性格都将发生改变。

最后,可能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吃下早恋酿成的苦果。

故事六哥们儿义气害了他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过美好的理想。

当鲜艳的红领巾戴在他胸前的时候,慈祥的父母脸上也曾露出满意的笑容。

但他已偏离了人生轨迹,16岁就掉进了罪恶的深渊。

当冰冷的手铐铐住他的双手,当高墙电网隔断了他和亲人的团聚,他方猛醒。

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曲哲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里。

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

小学时,曲哲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且先后在班里担任了组长、班长、学习委员。

小学毕业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取。

曲哲沉浸在父母、同学和老师的赞扬声中。

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他变得狂妄自大起来。

思想开始滑坡,渐渐地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在家里他再也听不进父母的良言相劝,在学校更听不进老师的谆谆教诲。

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对曲哲抱着极大的希望。

为了使他与那些所谓的“朋友”断绝来往,妈妈把曲哲送到省会的一所医学院学医,希望他能够脱离原来的不良朋友,重新赶上去。

曲哲似乎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暗下决心,再不象以前那样。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期末考试中他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绩告别了这一学期。

暑假开始了,一年未见的“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俩人聊起一年来的“新鲜事”。

陈风提起自己与女朋友方欣因种种原因发生了矛盾,关系不断恶化。

陈风越说越气,甚至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将方欣杀掉。

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

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一间没人住的小破屋内。

到了那里,方欣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拔腿要走。

陈风追上去将她摔倒在地,俩人便在地上扭打起来。

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

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

一个无辜少女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点评:16岁的曲哲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教训是由失去青春的惨重代价换取的,一念之差使人生最宝贵最辉煌灿烂的时代要在高墙电网里度过。

友谊是人生的美酒,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时期,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

和好的朋友在一起,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

若是和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

交朋友时可要擦亮眼睛啊。

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

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终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面对他人包括朋友的要求,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以法律和道德为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会铸成大错。

青少年要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的预防犯罪能力,时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自由、快乐。

故事七同学之间应相互尊重2002年,XX乡一所中学的一个文弱的女学生,无情地将同班的一个男同学杀死。

手段竟是那样的残忍,杀人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女学生孙平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姑娘,因从小不慎落下了残疾后,除了自卑以外,她特别忌讳别人拿她的残疾取乐。

初中二年级,同班的男生杨立还偏爱开玩笑,不是逗这个同学几句,就是给那个同学起个外号。

他不仅经常拿孙平的残疾取乐,还给孙平起了一个外号,孙平非常气恼。

一天中午放学后,孙平背着书包准备回家,刚出校门,突然被一群小学生团团围住。

他们拍着手,跳着脚,有节奏的喊着杨立给孙平起的外号。

受到侮辱的孙平气得直掉眼泪。

她知道又是杨立搞的鬼。

从此,孙平对杨立怀恨在心,开始伺机寻找报复杨立的机会。

这天中午,孙平约杨立到村里的小树林里玩,杨立爽快地答应了。

他们一起来到小树林的深处,刚才还有说有笑的孙平,脸突然往下一沉指着杨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到这里来吗?”杨立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早有准备的孙平抱住。

随后,孙平突然又从腰间抽出一把水果刀,朝杨立腹部狠狠刺去。

杨立在惨叫中跪倒在地,鲜血不断从伤口涌出,杨立用颤抖的声音指着孙平问:“你为什么要杀我,……你竟敢杀人,你要杀死我……”孙平咬牙切齿的说:“我今天就是要来教训你的,让你再给我起外号……”。

说着更用力的朝杨立的身上刺下去。

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杨立流尽了最后一滴血。

结束了他短短的一生。

孙平拿一把铁锹,挖了一个坑,一边挖还一边说:“让你给我起外号,让你给我起外号!……”坑挖好了,孙平抬脚狠狠将杨立踢进坑里。

将杨立掩埋后,孙平拍拍身上的土,骑着自行车子回家了。

16岁的少女孙平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点评:这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然而它却真实地发生了。

身体的残疾本已不幸,更不幸的是心灵的残疾。

人生路上难免有挫折和不幸,在不幸目前,更要做一个心灵坚强的人。

只有用自尊、自强、自爱的信念来支撑自己的人生,才能真正赢得他人的尊重。

如果经不起人他人的嘲笑就做出傻事,只能说明自己内心的软弱。

在面对自己的残疾和他人的嘲笑时,孙平更应该有一颗坚强的心。

而杨立更不应拿他人的身体残疾开玩笑,这是对他人人格的不尊重。

幽默风趣本是个性的魅力,但必须建立在善意的基础上,否则只是流于粗俗和不文明。

青少年应当学法、守法,在法律的规则内处理相互的关系,懂得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还要时时处处遵守文明规则,做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公民。

故事八不健康的影视是青少年走向犯罪的温床著名前捷克作家伏契克在《绞刑架下的报告》一书的结尾写出了这样一句话“……生活里是没有观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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