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许可程序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精品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主要意义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14号。
2017年1月19日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务院法制办具体起草,形成《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送审稿)》。
2016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函。
国法函[2017]34号。
(一)落实十八届四全会的部署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四中全会(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地位1.是最典型、最常用的行政行为2.是与公民权益最直接相关的行为3.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和关键行政执法的地位80% 的法律90% 的地方性法规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由行政机关执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指出,行政执法是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
(三)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促进依法行政保障监督《三项制度》解读(2)正在讲解试点任务确定在天津市、河北省、国土资源部以及呼和浩特市等3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试点。
三类地方政府试点的,其所属的所有行政执法主体均为试点单位;国务院部门试点的,由其自行确定具体试点单位;地方政府部门试点的,该政府部门为试点单位。
各试点地方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开展试点。
二、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主体采取一定方式依法及时主动将行政执法信息和过程向行政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制度。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讲稿ppt课件
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
第七条 【公示的内容】下列行政执法信息应当公示: (一)行政执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权限、执法人员和依据; (二)委托及受委托执法的依据、事项、权限、期限、双方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三)行政处罚依据、种类、范围、幅度、程序、当事人姓名(名称)、违法事实、处罚决定、执行情 况; (四)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人姓名(名称)、许可决定; (五)行政强制依据、种类、权限、范围、条件、程序、当事人姓名(名称)、事实与理由、结果; (六)行政征收征用依据;权限、标准、程序,相关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与使用情况; (七)行政给付依据、种类、数额、标准、程序、结果; (八)行政确认依据、事项、条件、程序、期限、费用; (九)行政裁量标准; (十)社会信用评价标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情况; (十一)行政相对人救济途径、方式和期限等权利; (十二)行政执法机关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网址; (十三)举报投诉方式、途径和受理反馈程序; (十四)其他依法依规应当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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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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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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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民警绊摔抱娃女子 致孩子重摔在地,反映 出执法粗暴极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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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则民警制服抱娃女子的视频在网 上热传引发众多网友关注视频显示: 一名抱着孩子的女性与民警发生争 执孩子也一直在痛哭期间这名女子 用手推搡了民警,民警将女子绊摔 在地将其制服,女子怀中的孩子直 接摔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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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行政执法的问题
• 主要表现在,缺乏统一立法,执行权限模糊,手段混乱, 程序不健全,行政决定的执行缺乏力度等,这些问题亟 待统一立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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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背景
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行政执法公示规定X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X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X办发〔X〕83号)、《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X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X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X办发〔X〕61号)(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强化领导推动。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应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
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成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启动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县(区)相关部门的指导、协作,同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
(二)明确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三)展现工作成果。
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应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等改革任务协调推进。
要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探索有效工作模式,打造工作亮点,不断创新重大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二、实施内容(一)行政执法公示规定。
1.公示范围。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相关内容。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行政执法部门〕2.公示内容。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承办机构;执法人员姓名、工作单位、执法种类、执法证件编号、执法证件有效期等基本信息;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方式和途径。
实施方案: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X〕32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发〔201X〕60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X〕44号)和《XX区201X年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要点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给付、行政裁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1、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
根据《XX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X区府法发〔201X〕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办法,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
2、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本部门责任清单,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4、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三定方案规定”,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经费来源、队伍编制状况、主体类别、执法职责和权限、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投诉举报电话等。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解读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概述
三是行政执法流程图,主要包括行政处 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 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流程图(P35—38页) 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四是有关清单,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公开 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权力 事项实施清单、“互联网+监管”清单等, 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P44页)
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什么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2、什么是文字记录? 3、什么是音像记录? 4、是否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及其执法流程的
各个环节都需要进行音像记录? 5、音像记录设备(场所)应当如何配备?
6、行政执法记录信息应当如何归档、管理 和调阅?
(三)行政执法的种类
1、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 或者其组织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 定活动行为。
2、行政处罚: 是指行政执法主体依照法 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 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 行为。
(三)行政执法的种类
3、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 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 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 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 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 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 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 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等问题,按照 “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由行政执法机 关将行政执法信息从事前、事中、事后三 个环节,通过一定的载体或者方式主动向 社会公示,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 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解读 ppt课件
一、几个概念的解读
(一) 行政执法主体 是指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
执法活动,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的组织。 判断执法主体的三个要素:一是作为行政主体
必须享有行政执法职权;二是作为行政执法主体 必须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执法活动;三 是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必须能够承担实施行政执法 活动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行政执法主体的类别:一是行政机关;二是法 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的,参照该模板编制,并在办公场所和网站公开。)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概述
三是行政执法流程图,主要包括行政处 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 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流程图(P35—38页) 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四是有关清单,按照有关要求制定公开 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权力 事项实施清单、“互联网+监管”清单等, 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P44页)
(1)本机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 方案;(2)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3)行政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4)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 核制度;(5)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举例:行 政审批服务局。(6)服务窗口管理制度;(7) 音像记录设备使用管理规定;(8)行政执法案卷 管理制度;(9)行政执法裁量基准;(10)其 他方面制度。
十、救济渠道 向本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
家赔偿。 十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xxxx; 投诉电话:xxxx; 信函投诉:xxxx。 十二、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电话:xxxx; 办公地址:xxxx; 办公时间:xxxx。 十三、咨询途径 窗口咨询:xxxx; 电话咨询:xxxx; 信函咨询:xxxx; 十四、其他需要申请人知晓的信息 (注:各单位已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的,以本单位的为准;未编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意见(2016—2020年)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意见(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6.12•【字号】渝教策发〔2016〕8号•【施行日期】2016.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意见(2016—2020年)的通知渝教策发〔2016〕8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现将《重庆市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意见(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6年6月12日重庆市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意见(2016—2020年)为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市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具体落实《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教政法〔2016〕1号),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人民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领域的公平正义、保障教育秩序的安全稳定,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着力建设教育强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全市依法治教标志性、引领性和支柱性的制度基本建立,教育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到2020年,全市教育系统基本形成完备的教育制度体系、高效的执法体系、严密的监督体系、有力的保障体系,依法行政与依法治校共同推进,法治教育与依法治理相互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评价、支持和监督教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汇报3篇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汇报3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情况汇报1篇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民政局三项制度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格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布了权利清单和实施细则和双随机一公开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进一步规范了事前公开。
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
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公布执法人员资格信息,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员工岗位工作信息。
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明确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中公示。
三是推进事后公示。
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认真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我局明确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备案管理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
2023年,我局购买了8台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分配给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机关科和局部机关,加强了执法过程记录。
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执法文书,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视频设备记录的视频资料存放方式、记录入卷方法和要求。
确保每个行政执法案件都有记录、文件,保障执法全过程的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件规范、文件完整。
(三)积极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023年10月,局成立了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局长为案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局分管局长为副主任委员,局相关科室和各执法单位负责人为案审委员会委员,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
同时,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
三项制度、四类文本、五个清单
三项制度、四类文本、五个清单工作手册博野县环境保护局目录一、三项制度、博野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博野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博野县环境保护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二、四类文本、博野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流程图、博野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博野县环境保护局执法文书样本、博野县环境保护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三、五个清单、博野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博野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博野县环境保护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博野县环境保护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博野县环境保护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一、三项制度博环办字〔〕号博野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博野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各股、室、所、站、队:《博野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已经局长办公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博野县环境保护局年月日博野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进一步规环境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有效防和化解环境执法责任风险,规现场执法记录,根据《省行政执法全过程实施办法》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坚持依法依规、实事的原则,做到对执法行为如实记录,还原执法全过程,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第二条执法人员在进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时,须对现场进行执法检查的,应对现场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
第三条记录的主体由两名及以上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
行政执法证件是指省政府行政执法证或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等执法证件。
第四条记录的围(一)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二)依法取得有关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的情况;(三)被检查单位基本信息、生产状况、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污状况;(四)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遵守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情况;(五)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备案和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六)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情况;(七)存在环境问题的情况;(八)污染源周边环境状况;(九)当事人对执法人员发现问题的原因说明;(十)其他与环保有关的情况。
精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讲稿
第一条 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依法受行政执法机关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下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的,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较大影响的行政行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一)依照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行政许可;(三)生态环境保护、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等特定行业市场准入的行政许可;(四)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并依法举行听证的行政许可;
徐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徐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徐政办发〔2016〕1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 《徐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的通知徐政办发〔2016〕10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 《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7日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背景
三项制度规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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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解读
《徐州市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徐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徐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
2023年三项制度自查报告
2023年三项制度自查报告2023年三项制度自查报告1根据《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党发号)文件精神,我校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现总结作如下:一、加强领导,领会文件精神1、学校成立清查领导小组组长校长书记副组长支部宣传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德育主任)组员(会计)(出纳)2、认真学习文件。
学校首先在行政会上学习区教委文件,然后在教师大会再次进行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按文件要求办事。
二、清查结果根据我区教育系统,“三项行动”专项清理的工作重点是解决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含集中采购行为)、学生资助资金的监管和机关服务执法工作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激化矛盾的问题。
学校领导小组分工负责,校长负责统一指挥,全面协调。
办公室主任负责清理工程建设领域(含集中采购行为)、学生资助资金的监管。
教导主任、德育主任负责清理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违法乱纪行为。
各部门先各自清理,学校再进行汇总,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一)学生资助资金的监管。
严格按《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小学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小学学生饮用奶管理办法》等相应的监管实施措施,以确保资金“阳光运作”。
1.做好学生资助资金的.信息“四公开”工作。
一是做到资助政策公开。
在每学年开学第一学期家长会上,学校都要向家长宣传巴南区关于资助贫困学生的有关文件,让家长了解国家的惠民政策,二是做到对象公开。
学校对资助享受的学生认真审核及时公开,让家长、学生、社会知晓。
三是标准公开,学生享受资助标准、享受资助的时段、资金到位时间公开。
四是数量公开,全校资助总数、受益人数公开。
通过公开,实现资助资金的阳光操作。
2.建立资助学生资金档案。
学生资助资金使用建立台账,并在财务部门入帐备案。
(二)工程建设领域工作学校组织教职工学习区教委《小型基建维修项目过程管理实施细则》(教委发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基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委发号)、《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管理》(教委发号)并贯彻执行。
三项机制落实情况汇报
三项机制落实情况汇报自6月13日省委印发《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三项机制”)以来,榆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和实践运用,抓早动快、周密部署,及时向各县区、各部门传达文件精神,并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扩大宣传、出台办法、加强实践,积极推进“三项机制”在我市落地生根。
一是迅速传达学习、制定实施办法。
6月21日,市委常委会第一时间专题学习省委“三项机制”,研究制定贯彻措施。
6月24日,市委召开了全市脱贫攻坚暨组织工作四项重点任务推进会,将“三项机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专门部署。
7月5日,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做好干部鼓励激励、容错就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贯彻落实的通知》(榆组发[2016]73号)。
7月17日,胡志强书记在《陕西日报》发表《增强贯彻“三项机制”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的署名文章。
市考核办编印了《“三项机制”资料汇编》和《“三项机制”我知道》口袋书。
7月上旬,各县区委、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迅速组织领导班子进行传达学习,开展讨论交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市县主流媒体开辟专栏专版,报道学习贯彻动态,组织专家学者解读,利用党建网、手机报、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广泛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使“三项机制”深入人心。
市委明确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办、市政府办、法制办等部门配合,充分吸收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坚持“三个统一”、突出榆林特色,起草制定我市的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在不同范围和层次进行了反复讨论修改、征求意见。
7月21日,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形成了“三项机制”的榆林版。
截止8月12日,榆阳区、神木县、靖边县、米脂县、佳县、府谷县、绥德县、清涧县“三项机制”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发至全县各镇各部门,征求意见环节基本结束,下一步经县常委会讨论研究后正式印发实施;定边县、横山县、子洲县、吴堡县对各镇各部门开展调研,试行办法正在草拟阶段。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办事程序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办事程序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8.10•【字号】渝教策[2011]5号•【施行日期】2011.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办事程序规定》的通知(渝教策〔2011〕5号)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规范市教委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根据《行政许可法》、教育部《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等相关法规文件,我委制定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办事程序规定》,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登记,登记号为渝文审〔2011〕59号。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办事程序规定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教育部《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结合本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委行政许可工作在委主任领导下,分管委领导牵头,行政审批中心统一管理,相关职能处室具体负责。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并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登记、督办、协调、统计工作。
承办行政许可的职能处室具体办理行政许可业务审查,履行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职责。
第三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市教委应当通过公众信息网或者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以下有关行政许可内容:(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办理期限;(二)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三)申请书示范文本;(四)收取费用的法定项目和标准;(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公示的其他内容。
申请人要求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市教委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四条向市教委提出教育行政许可申请,一般由申请人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书面提出。
行政三项制度
行政三项制度行政三项制度是指国家或组织在行政管理中采取的三个重要制度,包括行政许可制度、行政处罚制度和行政强制执行制度。
这三个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对于保障公正行政、推动社会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详细阐述行政三项制度的定义、目的、特点以及运行方式,并举例说明其在实际应用中的重要作用。
一、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制度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的行为或事项进行审查,准予或不准予其进行的一种行政权力行使方式。
a. 保护公共利益:行政许可制度可以确保特定行为或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损害公共利益。
b. 促进经济发展:通过行政许可制度,可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和创新。
c. 维护社会稳定:行政许可制度可以保障公平正义,防止不法行为的发生。
a. 基于法律法规:行政许可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扩大或限制审批事项范围。
b. 透明公开:行政机关应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的标准、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c. 限制和便利并存:行政许可制度在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也要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便利。
4. 运行方式:a. 申请:申请人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至行政机关。
b. 受理: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并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c. 审批: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对申请材料进行细致审查,并做出准予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d. 公示:行政机关根据需要,将许可决定结果进行公示。
e. 监管:行政机关对已经获得许可的行为或事项进行监督,确保其合法合规。
举例说明:中国某省市采取行政许可制度对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审批。
开发商通过提交申请材料,经行政机关审核、审批后获得许可。
许可决定结果进行公示后,开发商可依法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同时受到行政机关的监管和监督。
二、行政处罚制度行政处罚制度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和行政许可的行为或事项进行惩处的一种行政权力行使方式。
a. 维护公共秩序:行政处罚制度可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制止和惩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指中国政府对于行政执法工作制定的三项重要制度:行政许可制度、行政处罚制度和行政强制执行制度。
这些制度在维护国家法律法规,保障人民权益,推进社会进步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详细阐述。
一、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制度是指国家在特定领域或行业,依法授予或认可某个个人、团体或企业特定权利或资格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共资源的利用,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通常包括以下三个要素:1.取得许可必须符合法定条件:许可是以法律为基础设定的,因此,每一项行政许可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例如,获得农药生产和销售许可必须符合《农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
2.行政许可具有法律效力: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具有法定效力,它可以为个人、团体或企业提供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关系,使其在特定领域内享有特定权利或资格。
例如,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可以在市场上合法经营食品。
3.行政许可要求公正、公开、高效:在实施行政许可时,必须保障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即尽量以公理为基础,遵循合法的程序规定,满足当事人的及时要求,并保证各项工作的高效进行。
二、行政处罚制度行政处罚制度是指国家在管理公共事务时,对违反法律和法规行为进行处罚的制度,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制的重要手段。
主要有以下几点:1.法定处罚:行政处罚必须以法律为基础,只有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行为,才能被约定处罚。
同时,必须确保处罚程序合法且罚款公平。
2.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程序必须符合法律程序规定,严格遵循正当、公正的程序条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事先通知被处罚行政相应的时间,让被处罚方有充分理解和答辩的机会。
3.处罚信息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罚款公示应当公开、透明。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政府网站和其他新闻媒体上公布处罚决定,任何人都可以查看和了解具体的处罚情况。
3.行政强制执行制度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处罚决定的制度,是保障国家法律权威和公共利益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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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许可程序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精品渡教发〔2008〕182号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许可程序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各学校:为抓好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行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我委特制定了《行政许可程序制度》、《行政许可公开办理制度》、《行政许可文书案卷制度》。
现印发给你们,请向各行政许可相对人广为宣传,帮助我委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行政许可程序制度2.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公开办理制度3.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行政许可文书案卷制度4.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目录二ОО八年十一月十日主题词:教育许可制度印发通知大渡口区教委党政办公室2008年11月10日印发(共印50份)附件1: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行政许可程序制度我委会经大渡口区政府法制办审核,确定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有: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民办学校的新办、变更、停办。
其行政许可程序制度如下:一、审批依据:《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二、办理程序1.举办者向大渡口区教委行政审批指定科室递交办学申请及相关材料;2.行政审批指定科室接受申请后,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3.5日内,告知申请人是否需要补正材料,确定是否受理;4.受理申请,出具《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不受理申请,出具《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5.对于申请筹设的,受理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派人考察;6.对于申请正式设立的,通过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7.对于申请变更的,组织专家考察论证,并提出考察意见;8.对于终止的,在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后,还要核查财产清偿情况、对剩余财产处理情况以及原在校学生安置情况;9.受理科室提出审批意见,报委办公会审签;10.批准(或不批准)后通知申请人取件。
对于被合并的和终止的教育机构,收回其办学许可证和教育机构的全部印章,通知登记机关,并予以公示;11.批准后,民办学校到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登记。
三、受理部门: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教育科四、申请条件(一)设立1.申请设立(或筹建)民办学校的国家机构和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设立(或筹建)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应当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及教育发展的需求;3.有可靠的经费保证;4.符合市、区教育管理改革和布局结构规划;(二)变更举办者1.原举办者申请变更举办者,应有变更的正当理由和方案;2.学校财务清算完毕无遗留问题;3.学校董事会作出决定;4.新的举办者申请承办学校;5.新的举办者有举办学校的能力和资金保障。
(三)变更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举办者申请变更民办学校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应具有正当理由和合理方案。
(四)终止1.举办者申请终止停办,或因法定理由应予以撤销,或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2.对现有教职工和学生妥善安置;3.对债务、校舍、教学设施妥善调配。
五、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1.申办报告(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2.举办者的姓名(或名称)、住址(或地址)、简历及资格证明文件(单位或团体举办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民个人举办的须提供身份证等材料);3.拟任学校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包括学历文凭、教师资格证、岗位资格证、身份证以及原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府出具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的综合评价材料等);拟聘教师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等;4.拟办学校的资产来源与产权证明,资金数额及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5.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6.拟办学校章程(包括:1.学校的名称、地址: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4.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8.章程修改程序。
);7.成立理事会、董事会的学校应提交理事会、董事会章程和拟任名单及证明材料;8.联合办学的还应提供有效的联合办学合作协议(包括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1.筹设批准书;2.筹设情况报告;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验资报告、房屋产权证、租赁协议及消防和房屋质监部门安全合格证明材料及其他可证明文件,教学设备证明);5.有食堂的须提供卫生合格许可证;学前教育机构须提供学前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6.校长、教职工、财会人员名册及资格证明材料;7.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提交上述筹设和正式设立材料中除筹设批准书、筹设情况报告之外的全部材料。
(三)变更1.变更举办者(1)原举办者申请报告;(2)财务清算报告;(3)原董事会决议;(4)新举办者承办的报告;(5)关于举办权转让协议原件一份;(6)新举办者资质证明材料;(7)新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8)学校拟聘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名册及资格证明;(9)学校章程、董事会章程;(10)附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
2. 变更名称、类别和其他重要事项(1)变更申请报告,说明变更原因;(2)变更层次、类别的还需提交:适应新的教育层次、类别的资产证明及专家的评估、查验意见。
(3)变更其他事项的:将变更事项报审批机关审批备案。
(四)终止办学1.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终止申请,说明终止的理由;2.对现有教职工、学生的安置方案;3.财务清算报告。
六、审批时限:3个月内。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附件2: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公开办理制度一、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均建立向社会公开的工作规范。
二、在受理行政许可中,公开答复申请人受理意见:1.不需要行政许可或不属本机关受理的事项应即时书面答复申请人,对不属本机关受理的同时告知申请人向相关机关申请;2.对属于本机关受理,若申请人提供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于当场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后提出申请;3.对符合(或不符合)受理申请条件的应当出具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
三、在办理行政许可时,应向行政许可相对人(单位)公示如下内容:1.行政许可的办理程序2.行政许可的受理科室3.行政许可的条件4.申请行政许可应提供的材料5.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据6.行政许可办理的时限四、在规定的期限内公布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发给申请人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或相应证件;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发给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向申请人提供充分、清晰、完整的说明拒绝行政许可的事实和依据;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时限、方式等)。
附件3: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行政许可文书案卷制度一、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是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形成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是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是否符合法定实体条件和程序的重要凭证,是提高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质量的重要保证,全体机关人员必须重视维护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提高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的质量。
二、为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各种法律文书的名称和格式,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制定了《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行政许可卷宗》等21个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作为我委办理行政许可时专用的文书格式,格式中的相关内容不得自行增减或改变。
三、在按规定格式制作法律文书时,要认真对照相应的示范文本后面的说明,正确填写,相关内容要填写完整,字迹要求端正清楚。
四、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后面需签名盖章的,应由当事人本人签名、盖章,不得由他人代签;有些法律文书应加盖机关印章的,应加盖对外具有法律效力的机关印章,不得使用内设机构印章。
附件4: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目录1.行政许可案宗2.卷内文件目录3.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4.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5.行政许可听证(专家评审)时间告知书6.行政许可事项检查记录7.行政许可核查意见书8.行政许可事项关系他人重大利益告知书9.行政许可陈述申辩笔录10.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11.行政许可听证笔录12.行政许可办理延期告知书13.行政许可审议记录14.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5.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6.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决定书17.行政许可不予变更决定书18.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19.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20.行政许可案件办理报批书21.行政许可笔录续页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一一、卷宗本文书是行政许可案件卷宗的封面。
1.文书依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21条。
2.制作要求(1)类别:写明行政许可的具体种类,如办学许可证。
(2)案由:一般表述为,当事人+申请的行政许可项目+案。
(3)处理情况:简要表明主要处理过程,明确写出处理结果。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颁发有关证照的,应当写明证书名称及编号。
(4)保管期限:按照《档案法》。
(5)编号:如渡教民许2008-001号。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二卷内文件目录二、卷内文件目录本文书是集中表明卷内文件情况的文书。
1.制作要求(1)卷内文件材料应该按取得或形成先后顺序排列。
(2)序号: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填写。
(3)其他事项如实填写。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三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渡教许通〔年份〕X号XXX(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你(单位)向我委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经我委审查认为,该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我委受理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不予受理,你(单位)应当向X机关(申请许可事项属于该行政机关受理范围)提出申请。
特此通知。
(印章)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两份。
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行政机关存档。
三、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本文书是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给予申请人的书面凭证。
1.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
2.制作要求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明确填写具有职权的机关,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四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渡教许通〔年份〕X 号XXX(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你(单位)向我委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经我委审查认为,所提申请事项属于我委受理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