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冲击地压的九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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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冲细则

防冲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与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得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得规定,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与相关单位得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得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就是冲击地压防治得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她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就是冲击地压防治得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与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八条冲击地压就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得瞬时释放而产生得突然、剧烈破坏得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瞬间位移、抛出、巨响及气浪等。

冲击地压可按照煤(岩)体弹性能释放得主体、载荷类型等进行分类,对不同得冲击地压类型采取针对性得防治措施,实现分类防治。

第九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得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得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

有冲击地压煤层得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得,应当进行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得。

(二)埋深超过400米得煤层,且煤层上方100米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米、单轴抗压强度大于60MPa得坚硬岩层。

《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作业规程作具体规定的内容

《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作业规程作具体规定的内容

《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作业规程作具体规定的内容第二十六条采用普通凿井法施工时,立井的永久或临时支护到井筒工作面的距离及防止片帮的措施必须根据岩性、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四十四条采用锚杆、锚喷等支护形式时:锚杆、锚喷等支护的端头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锚杆的形式、规格、安装角度,混凝土标号、喷体厚度,挂网所采用金属网的规格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

第四十六条开凿或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

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

第五十三条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

使用摩擦式金属支柱或单体液压支柱的工作面,必须备有坑木,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第五十七条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机械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五十八条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顶时,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间的距离和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五十九条采用分层垮落法开采时,必须向采空区注水或注浆。

注水或注浆的具体要求,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六十三条长壁式采煤工作面分上下面同时回采时,上下面的错距应根据煤层倾角、矿山压力、支护形式、通风、瓦斯、自然发火、涌水等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六十四条采用水平分层垮落法回采时,上一分层的采煤工作面超前下一分层采煤工作面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第六十七条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

采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

第七十四在使用耙装机时:1、固定钢丝绳滑轮的锚桩及其孔深与牢固程度,必须根据岩性条件在作业规程中作出明确规定。

防治冲击地压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防治冲击地压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防治冲击地压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治冲击地压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生产措施,它涉及到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办公环境的稳定性。

下面是一些建议来制定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防治冲击地压:
1.明确责任:确定每个人在办公室安全生产中的责任和职责。

包括对办公室安全规章制度的熟悉和执行,以及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上报和解决。

2.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冲击地压的认识和理解。

培训包括对冲击地压的预防和处理方法的介绍,以及逃生和自救技巧的演练。

3.设立警示标识:在可能发生冲击地压的区域设置警示标识,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例如,标明危险区域、禁止靠近或站立、注意脚下等。

4.定期巡视检查:派遣专门的人员进行定期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确保办公室的安全生产。

5.应急预案:制定冲击地压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疏散路线、应急联系人和紧急救援设备等,并组织定期演练,确保员工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反应。

6.安全设施:安装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安全网等,以防止冲击地压时产生的物品掉落或损坏等危险。

7.定期维护:定期维护办公场所和设备,确保办公室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维修人员应及时处理并修复所有存在的安全隐患。

8.加强沟通:员工和管理层之间要加强沟通,共同关注办公室安全生产问题,及时获取和处理安全隐患反馈信息。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提高办公室的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办公环境的稳定性。

预防冲击地压的九项措施

预防冲击地压的九项措施

预防冲击地压的九项措施地压是指在地下作业中,由于人工或机器的重量和震动引起的地面或地层失稳,导致坍塌或流动,对人员、设备和工程造成严重危害。

冲击地压是地压危害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破坏性强、波及范围广、速度快等特点。

为有效预防冲击地压的发生,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以下是预防冲击地压的九项措施。

1. 按规范选取施工设备施工设备的选取应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规范标准,具有较好的适用性和可靠性。

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施工设备,不得超负荷作业或超速工作。

并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转。

2.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有效降低冲击地压的危害。

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按规定施工时间,避免在夜间、雨雪天气等特殊时段进行作业。

3. 对工区进行足够的勘查在施工前,应对工区进行足够的勘查,了解地质地貌、水文地质等情况。

同时,了解历史上是否曾发生过地压事故,对存在风险的部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和防范措施。

4. 采用合适的施工工艺采用合适的施工工艺可有效减少地压危害。

应制定详细的施工工艺方案,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相应的施工工艺以减小冲击地压的危害。

5. 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测施工过程中应不断对周围土壤、岩体等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稳定性。

6. 加强对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工程材料的质量对冲击地压的危害具有直接影响,因此应严格控制工程材料的质量,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7. 做好场地排水场地排水是预防冲击地压的重要措施之一,应及时处理好场地积水、排水沟渠,保持良好的排水条件。

8. 做好应急预案预防措施不能百分之百保证冲击地压不会发生,因此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预案应针对不同情况制定,包括人员疏散、设备转移和防护等方面,以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9.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是预防冲击地压的重要手段。

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大安全意识的培养,提高施工人员自我保护能力,减小冲击地压造成的危害。

3.煤安监技装﹝2018﹞8号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2018年8月1日实施)

3.煤安监技装﹝2018﹞8号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2018年8月1日实施)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八条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瞬间位移、抛出、巨响及气浪等。

冲击地压可按照煤(岩)体弹性能释放的主体、载荷类型等进行分类,对不同的冲击地压类型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实现分类防治。

第九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

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二)埋深超过400米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米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米、单轴抗压强度大于60MPa的坚硬岩层。

防冲细则

防冲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八条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瞬间位移、抛出、巨响及气浪等。

冲击地压可按照煤(岩)体弹性能释放的主体、载荷类型等进行分类,对不同的冲击地压类型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实现分类防治。

第九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

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二)埋深超过400米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米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米、单轴抗压强度大于60MPa的坚硬岩层。

防冲综合管理制度(4篇)

防冲综合管理制度(4篇)

防冲综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履行,制定本防冲综合管理制度。

二、管理职责1. 企业领导层负责制定防冲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实施。

2. 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各自的防冲管理流程,并组织实施。

3.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了解和遵守防冲管理制度,积极参与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

三、防冲责任1. 企业领导层负责设立防冲工作专职部门或岗位,指派专人负责防冲管理工作。

2. 防冲责任人负责制定防冲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

3.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员工进行防冲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具备防冲的知识和技能。

四、风险评估1. 防冲责任人负责进行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型和概率,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 风险评估结果需要及时通报给相关部门,以便制定相应的应对计划。

五、防冲预案1. 防冲责任人负责制定防冲预案,包括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措施。

2. 预案需要包括应急组织、预警系统、人员疏散、物资储备等内容,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任务。

3. 预案需要定期修订和更新,并进行演练和评估,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行性。

六、培训和演练1.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进行防冲相关的培训,包括突发事件的认识、应急预案的操作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2. 防冲责任人负责组织定期演练和评估,确保员工的应急能力和应变能力。

3. 演练和评估的结果需要及时整理和总结,并进行改进和修订。

七、应急疏导1. 防冲责任人负责组织疏导人员,确保突发事件的及时疏导和指导。

2. 疏导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防冲知识和应对能力,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快速反应和处理。

八、应急设备和物资1.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检查和维护应急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2. 防冲责任人负责组织物资的储备和调剂,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

九、应急演练和评估1. 防冲责任人负责组织定期应急演练,以检验突发事件应对的能力和效果。

2. 演练结束后需要进行评估和总结,分析不足之处,并制定改进措施。

2020防治冲击地压实施细则

2020防治冲击地压实施细则

2020防治冲击地压实施细则xx年5月2日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八条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瞬间位移、抛出、巨响及气浪等。

冲击地压可按照煤(岩)体弹性能释放的主体、载荷类型等进行分类,对不同的冲击地压类型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实现分类防治。

第九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

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冲击地压预防技术范文

冲击地压预防技术范文

冲击地压预防技术范文冲击地压是指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地表和地下存在较大的差异而形成的地压力,其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保证施工的安全和工程的稳定性,需要采取各种技术措施和预防方法。

一、地质勘察和分析地质勘察和分析是预防冲击地压的基础,只有充分了解地下构造和地层情况,才能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有效预防地压的发生。

在地质勘察中,可以通过地质雷达、超声波探测等技术手段获取地下的信息,并结合地质考古记录,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地下构造和地质特征。

通过对地下构造的了解,可以预测出可能存在的地压危险区域,并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

二、合理设计和施工方案在地下工程施工之前,需要进行合理设计和制定施工方案,并参考地质勘察结果,对可能出现地压的区域进行特别关注。

需要对工程进行合理的分期施工,避免集中施工导致地压增大。

对于特殊地质条件下的施工,需要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例如使用钻孔灌注桩、趾板加强等,增加地下结构的稳定性。

三、合理排水措施地下水位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地压力的大小,因此需要采取合理的排水措施,保持地下水位的稳定。

在施工前期,可以采取挖深的方法,将地下水排掉,降低地下水的压力。

在施工过程中,也应及时排水,避免大量的积水产生,加大地压力。

此外,还需要对周围地区的水源进行调查,确保地下水位稳定。

四、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为了及时掌握地压力变化的情况,可以安装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

通过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可以实时监测地下的变形和应力变化情况,并及时发出警报,提醒施工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

安全监测和预警系统可以包括变形传感器、应力传感器、渗流传感器等,通过对各个传感器数据的分析,可以得出地压力变化的趋势和规律。

五、科学管理和培训科学的管理和培训是预防冲击地压的重要手段。

在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明确施工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同时,需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地质知识和施工技能。

冲击地压防治措施

冲击地压防治措施

冲击地压预防措施冲击地压是聚集在矿井巷道和采场周围岩体的能量突然释放。

在井巷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动力将煤岩抛向巷道,同时发出强烈声响,造成煤岩体振动和煤岩体破坏、支架与设备、人员伤亡,部分巷道跨落破坏等。

冲击地压具有突发性、发生条件复杂性的特点。

新城煤矿开采至今无冲击地压现象发生,但根据临矿(城山煤矿)以前25#煤层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及我矿部分采区开采深度已经达到-580水平,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矿山压力显现日趋明显,为做好矿井冲击地压预测和预防工作,防止冲击地压危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及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防范措施如下:一、管理机构组长:王连军副组长:杨庆胜谢学文沈广东王杰黄万胜金邵柱成员:生产科机电科地测科安监处供应科运输区通风区调度室二、抢险准备工作1、全矿各单位人员、工种,必须熟知矿井冲击地压灾害基本知识,掌握冲击地压发生的机理、预兆、影响因素及危害,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2、根据矿井冲击地压事故的特点,必须提前准备好各类技术装备,以便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

(液压起重器、大绳、矿工斧、镐、刀锯、两用锹、担架、检测仪器、苏生器、生命探测仪等)3、生产科负责编制并贯彻落实施工措施,确保抢险施工安全进行。

4、机电科负责抢险期间机电设备及供电系统的安装使用,并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停止矿井生产电源。

5、地测科负责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及存在的威胁。

6、安监处负责现场监督抢险过程的安全情况,杜绝二次事故的发生。

7、供应科负责准备抢险期间需要的所有工具并保证其安全质量。

8、运输区负责各类材料、工具、空重车皮的运输,确保各类材料、工具、车皮及时到达作业地点。

9、通风区负责通风系统的巡查、调风、风机安设等工作,确保井下无串联风、微风、无风等现象。

10、调度室负责联系组织各单位抢险工作,并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通知矿井所有人员进入新鲜风流中躲避。

三、技术管理1、要对各开采煤层进行煤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并认真做好待采区段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责任人,(煤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用新研发、推广使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八条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煤(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突然、剧烈破坏的动力现象,常伴有煤(岩)体瞬间位移、抛出、巨响及气浪等。

冲击地压可按照煤(岩)体弹性能释放的主体、载荷类型等进行分类,对不同的冲击地压类型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实现分类防治。

第九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

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二)埋深超过400 米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 米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 米、单轴抗压强度大于60MPa的坚硬岩层。

预防冲击地压的九项措施

预防冲击地压的九项措施

预防冲击地压的九项措施(1)调整生产布局,减少煤柱高应力区。

生产安排上将730m 水平原来按炮采划分的50多个采区,按其赋存标高及产状合并成东、中、西三个综采区。

在开采程度上,始终遵循自上而下、由南往北逐个条带分层进行开采的原则。

(2)开展冲击地压预测预报。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全矿冲击地压危险性分布状况、危险程度、在预测预报工作上进行了区域性和局部性预测预报。

预测方法采用钻粉法、电磁辐射法和矿压观测法。

(3)加大瓦斯抽放能力。

为了提高瓦斯抽放量,降低瓦斯压力,杜绝冲击地压引发瓦斯燃爆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对瓦斯抽放系统进行了改造,矿井瓦斯抽放能力由350m3/min提高到500 m3/min以上,瓦斯抽放纯量由1994年的0.75亿m3增加到2001年1.3亿m3。

(4)煤体注水卸压。

从改变煤体的物理机械特性入手,对煤体进行静压、高压注水,以软化煤体和缓解应力集中,达到卸压的目的。

(5)超前卸压钻孔。

在冲击地压严重的煤掘工作面,实施超前卸压钻孔,采取"两掘一钻'方式作业,即在每天的一循环中利用一个小班时间打7~10个超前卸压钻孔,上下两排布置,每天施工一排孔,孔深为10m,掩护掘进施工,使掘进工作在卸压圈内进行,杜绝了煤掘工作面前方冲击地压的发生。

(6)深孔卸压爆破。

根据虎台煤业分公司冲击地压发生的原因主要是构造应力和集中应力引起的特点,为减少冲击地压对巷道的破坏,对地质构造、煤柱等应力集中区和电磁辐射值超标地点,采取深孔爆破卸压措施,使构造应力和集中应力得以缓慢释放,从而起到减震目的。

(7)提高综放面装备水平。

提高工作面支架阻力,型号由原来的ZFS400018/28提高到ZFS600018/28,已采的68001#及78001#综放面虽然发生多次较大冲击地压,但没有发生压死支架现象及造成伤亡事故。

(8)改革巷道支护方法。

为了解决落后的T铁棚刚性支护抗冲击能力差的问题,先后几次对巷道支护进行了改革,其形式有U型钢可缩支护、圆型支架、锚网支护、锚网和U型支架联合支护等;并在冲击地压较严重的巷道采用全长锚固支护形式,其抗冲击效果更为明显。

兖州矿区冲击地压事故案例(防冲规范培训)

兖州矿区冲击地压事故案例(防冲规范培训)

距 4305运 顺 巷
中 124.9 m
东滩煤矿 “2005.1.3” 4305切 眼导硐冲击地压破坏 情况
掘进迎头
C处击地压事故主要原因
43 上 05为孤岛工作面,工作面上下方和后方均为采 空区,工作面前方为一、二分层采空区。工作面周
边采空面积大,切眼处于四采区与十四采区60m宽
矿区冲击地压发生类型及特点
61
.0
-5
37
.4
1
.2

.7
.0
9 3 上0 2
-5
08
-5
.5
93
.7
°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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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13
3月13日工作面位置
60m
2A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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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6
3
.5 .6
面长150m
南屯矿“2007.3.13” 9304中间巷冲击地压破坏现场
中间巷轨道掀起
铁板被击穿
南屯矿“2007.3.13” 9304中间巷冲击地压破坏现场
62
46
65
.5
2A
.9
7 .6 6 5 5 0 .4 5 -6

36
4. 93
-6
2
南屯矿“2007.3.13” 93上04工作面中间巷 冲击地压事故平面图


-6
47
推进120m
2A35
.8
2X29'
2X41
-6 -6
45 43
2X27
-6
°
33
.1
93上02中间巷
轨 道 顺 槽
-63

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十二 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事故特征
冲击地压是煤矿又一重大灾害。一般发生在顶、底板岩石和煤比较 坚硬、矿压聚集程度很高的地带,多发生在正在掘进和已掘完的巷道 中。
二、事故危险源评价和类型
1、危险源评估 我矿新生界地层厚,开采水平深,地压大。根据《郓城煤矿初步设 计》(安全专篇)分析,我矿符合发生冲击地压事故的采深条件。 2、冲击地压事故类型 冲击的事故类型最常见的是煤层冲击,也有顶板冲击和底板冲击及 巷帮冲击,少数是岩爆。 有可能存在冲击地压危险区域: (1)石门揭露冲击地区煤层。 (2)断层或其它大型地质构造附近。 (3)被大量巷道分割的煤岩层。
十、信息报告程序
1、 报警系统及程序 (1)、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向本单位现场救援组报告。 (2)、现场救援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救援,并立即将
事故基本情况报至应急救援值班室,同时报业务主管部门。 (3)、应急救援值班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做好事故的详细记
录,并立即向当天值班领导汇报,由值班领导(情况紧急时值班室可直 接)向总指挥汇报。
规定。 3、 预警行动 (1)、预警条件 由于冲击地压事故的突发性特点,在发生冲击地压之前,很难发现
其征兆。因此,冲击地压的预警主要依靠对区域构造,煤层及其顶底板 岩石的冲击倾向,煤岩埋藏深度,作业地点周边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的 基础上,采取针对性的预测措施取得的数据资料来判断。目前各单位使 用较多的方法有:
①通过经验类比法分析可能发生冲击地压地点的埋藏条件,煤层和 顶底板条件,巷道布置、采煤方法与工艺等,推断发生冲击地压的可能 性较大时。
②在应力集中区、支撑压力带煤壁打钻,钻孔的煤粉量超标时。 ③利用煤岩流变破坏电磁辐射特性监测冲击地压的方法。工作面煤 体电磁辐射信号强度和脉冲数超过临界值且向上增长时。 (2、)事故预警行动 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前有如下预兆可以预警:弱冲击、强冲击、弹 射、矿震、岩爆、弹性振动等,常伴有煤岩体抛出、巨响、冲击波、气 浪。 发生冲击地压事故后,施工现场人员要立即向处应急救援办公室报 告,处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迅速问清事故发生的基本情 况。基本情况包括: ①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灾区人数、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现状和趋 势。 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培训 PPT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培训 PPT
Ø 载荷类型:动静载叠加 Ø 释放能量主体:煤柱型、顶板型、断层型 Ø 分类有什么根本不同?破裂点、震源、破坏显现点
第九条
第九条 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 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层(或者其顶底板岩层)具有 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 地压煤层。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 井。
p 井田范围内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Ø 一个矿井所采煤层中只要有一个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则 该矿井应界定为冲击地压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有可能开采的 煤层是非冲击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层(岩层) 冲击倾向性鉴定: (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 现象的。(二)埋深超过400米的煤层,且煤层上方 100米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米、单轴抗压强度 大于60MPa的坚硬岩层。(三)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 煤层发生过冲击地压或经鉴定为冲击地压煤层的。 (四)冲击地压矿井开采新水平、新煤层。 n 解读 Ø 本条文是关于冲击倾向性鉴定适用范围的规定。
对规程第二百二十六条条文的详细说明。
第十条
n 解读 Ø 对规程条文项目进行了详细说明,给出了坚硬岩
层的量化指标,即单轴抗压强度大于60MPa的岩层 为坚硬岩层。该单轴抗压强度为自然含水率条件 的单轴抗压强度。 Ø 增加了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经鉴定为冲击地 压煤层的。只要相邻矿井所开采的同一层煤为冲 击地压煤层,则本矿井开采时必须做冲击倾向性 鉴定。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研讨培训 第二章 一般规定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编写专家 组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冲击危险性预测、监测、效果检验 第四章 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 第五章 冲击地压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8-43条)

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安全技术规程(4篇)

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安全技术规程(4篇)

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安全技术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冲击地压煤层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本规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制定。

第二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是指利用爆破技术,通过对煤岩体进行冲击、破碎并控制其变形来实现采矿的一种开采方法。

第三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应当依据勘探设计和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确保开采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第四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应当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五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应当建立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矿工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勘探设计第六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勘探工作,包括地质勘察、水文勘察和地质灾害评估。

第七条勘探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冲击地压煤层开采的特点,合理确定冲击参数和冲击范围。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人员培训制度和安全设施建设等。

第九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

第十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现场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应当设立安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煤岩体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二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程序,明确冲击参数、冲击频率和冲击顺序。

第十三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的工作程序应当经过专家评审,并备案上报相关部门。

第五章安全防护第十四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现场应当设立安全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五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现场的工人应当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佩戴必要的安全装备。

第十六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现场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人员,及时判别和处理安全事故。

第六章应急措施第十七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责任人。

第十八条冲击地压煤层开采现场应当备有必要的应急设施和设备,保障事故的及时处理和救援。

矿井冲击地压灾害应急救援行动原则

矿井冲击地压灾害应急救援行动原则

矿井冲击地压灾害应急救援行动原则矿井冲击地压灾害是矿井生产过程中常见的一种灾害,具有突发性、危害性大、发生频率高等特点。

为了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并执行一套科学、合理的应急救援行动原则至关重要。

下面就是一套适用于矿井冲击地压灾害应急救援行动的原则,以供参考。

一、快速反应原则1. 对于矿井冲击地压灾害,作为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做出快速反应,迅速组织救援人员和装备,立即赶往事故现场。

2. 初次抵达事故现场后,应急救援人员应立即展开救援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二、安全优先原则1. 在进行应急救援行动时,安全是第一位的。

要确保救援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

2. 救援工作人员在进入事故现场前,要做好足够的准备工作,了解现场情况,制定合理的救援方案,并确保有足够的救援装备和器材。

三、综合协调原则1. 救援行动需要各个部门、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调度人员和物资,确保救援行动的高效进行。

2. 救援工作人员之间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共同制定行动计划,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分级负责原则1. 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要根据救援人员的实际情况和专业水平,进行合理的分工和分级负责。

2. 各个救援小组应按照任务分工合理分配人员,确保每个小组都有足够的人手和技术能力来完成任务。

五、全员参与原则1. 救援行动是一个团队工作,需要全体救援人员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2. 救援人员应积极参与救援行动,发挥各自的专长和优势,共同完成任务,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科学决策原则1. 救援行动需要有科学合理的决策依据,救援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情况和救援要求,做出正确有效的决策。

2. 决策时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人员安全、救援装备、救援效果等,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七、救援装备高效利用原则1. 救援行动中的装备和器材是有效开展救援工作的保障,应合理规划使用,高效利用。

山东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范

山东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范

附件2《山东省煤矿防治冲击地压规定(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切实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有效防范冲击地压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山东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冲击地压防治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衔接条款】煤矿企业(煤矿)必须遵守国家有关防治冲击地压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主体责任】煤矿企业(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负责人。

第五条【监管监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负有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要将受冲击地压威胁的煤矿纳入监管监察范围,依法依规开展监管监察。

督促冲击地压煤矿企业(煤矿)落实冲击地压防治主体责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1 -第六条【专家要求】建立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专家库,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从事冲击地压科研或现场防治工作5年以上。

冲击危险性评价、冲击危险性监测体系有效性评价以及防冲安全性论证等工作必须从专家库中抽取,并不少于5人,其中有现场实践经验的不少于2人。

第七条【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冲击倾向性鉴定、冲击危险性评价、冲击危险性监测系统有效性评价工作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并对其作出的鉴定、评价结果负责。

(一)冲击倾向性鉴定工作应当由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或技术服务机构承担:1.能够执行国家标准(GB/T 25217.1、GB/T 25217.2);2.具有防冲研究团队;3.具有三年以上鉴定工作经验。

(二)冲击危险性评价、冲击危险性监测体系有效性评价应当由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或具有煤矿安全评价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承担:1.具有冲击地压研究基础与评价能力;2.具有防冲研究团队。

《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部分)修订稿140625

《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部分)修订稿140625

第八章冲击地压防治(初稿)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的煤层,或经鉴定煤层或其顶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过程中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新建矿井应当根据井田地质动力条件和地质勘探部门提供的基础资料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估;经评估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应对其开采煤层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

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由煤矿企业委托具有冲击倾向性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

煤矿企业应当将鉴定结果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第二条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

鉴定未完成前,应当按照冲击地压矿井管理:(一)冲击地压矿井开采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二)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三)埋深超过400米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米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米的坚硬顶板岩层;(四)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过冲击地压的;第三条开采具有冲击倾向性的煤层,必须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

冲击危险性可划分为严重冲击危险、中等冲击危险、弱冲击危险和无冲击危险四级。

第四条冲击地压矿井应设专项的防治冲击地压(简称防冲,下同)机构与人员负责防冲工作。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编制中长期防冲规划与年度防冲计划,作业规程中必须包括防冲专项措施。

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必须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与预测、监测预警、防范治理、效果检验、安全防护等。

冲击地压矿井应进行区域危险性预测(简称区域预测)和局部危险性预测(简称局部预测),应进行区域监测和局部监测预警。

冲击地压防范治理应坚持“区域性防范措施先行,局部防冲措施跟进”的原则。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配备专用的监测预警及防冲装备。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防冲培训制度。

第五条有冲击地压危险的新建矿井和冲击地压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新煤层,必须编制防冲设计。

防冲设计应有开拓方式、保护层的选择、采区巷道布置、工作面开采顺序、采煤方法、生产能力、支护形式、冲击危险性预测方法、冲击地压监测预警方法、防冲措施及效果检验方法、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冲击地压隐患安全排查汇报制度

冲击地压隐患安全排查汇报制度

冲击地压隐患安全排查汇报制度
是为了确保在施工环境中获得冲击地压隐患的安全排查,并及时报告相关问题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施工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并尽可能减少潜在的伤害风险。

冲击地压隐患安全排查汇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管理责任:明确安全责任,并设置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冲击地压隐患安全排查汇报制度。

2. 安全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冲击地压隐患安全排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其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冲击地压隐患。

3. 排查措施:制定具体的冲击地压隐患排查措施,包括检查设备、材料、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并落实相应的纠正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4. 汇报要求:规定每日、每周或每月提交冲击地压隐患安全排查汇报,包括排查内容、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和效果等。

该汇报应向相关部门和管理层提交,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整改措施:对于发现的冲击地压隐患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6. 风险管理:对冲击地压隐患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如放置警示标志、设置护栏等,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通过建立冲击地压隐患安全排查汇报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减少潜在的安全风险,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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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冲击地压的九项措施 2009-07-03 10:38:26 中国安全生产网(1)调整生产布局,减少煤柱高应力区。

生产安排上将—730m水平原来按炮采划分的50多个采区,按其赋存标高及产状合并成东、中、西三个综采区。

在开采程度上,始终遵循自上而下、由南往北逐个条带分层进行开采的原则。

(2)开展冲击地压预测预报。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全矿冲击地压危险性分布状况、危险程度、在预测预报工作上进行了区域性和局部性预测预报。

预测方法采用钻粉法、电磁辐射法和矿压观测法。

(3)加大瓦斯抽放能力。

为了提高瓦斯抽放量,降低瓦斯压力,杜绝冲击地压引发瓦斯燃爆及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对瓦斯抽放系统进行了改造,矿井瓦斯抽放能力由350m3/min提高到500 m3/min以上,瓦斯抽放纯量由1994年的0.75亿m3增加到2001年1.3亿m3。

(4)煤体注水卸压。

从改变煤体的物理机械特性入手,对煤体进行静压、高压注水,以软化煤体和缓解应力集中,达到卸压的目的。

(5)超前卸压钻孔。

在冲击地压严重的煤掘工作面,实施超前卸压钻孔,采取“两掘一钻”方式作业,即在每天的一循环中利用一个小班时间打7~10个超前卸压钻孔,上下两排布置,每天施工一排孔,孔深为10m,掩护掘进施工,使掘进工作在卸压圈内进行,杜绝了煤掘工作面前方冲击地压的发生。

(6)深孔卸压爆破。

根据虎台煤业分公司冲击地压发生的原因主要是构造应力和集中应力引起的特点,为减少冲击地压对巷道的破坏,对地质构造、煤柱等应力集中区和电磁辐射值超标地点,采取深孔爆破卸压措施,使构造应力和集中应力得以缓慢释放,从而起到减震目的。

(7)提高综放面装备水平。

提高工作面支架阻力,型号由原来的ZFS4000—18/28提高到ZFS6000—18/28,已采的68001#及78001#综放面虽然发生多次较大冲击地压,但没有发生压死支架现象及造成伤亡事故。

(8)改革巷道支护方法。

为了解决落后的T铁棚刚性支护抗冲击能力差的问题,先后几次对巷道支护进行了改革,其形式有U型钢可缩支护、圆型支架、锚网支护、锚网和U型支架联合支护等;并在冲击地压较严重的巷道采用全长锚固支护形式,其抗冲击效果更为明显。

(9)强化现场安全防护。

为减少冲击地压造成的损失,制定了5项31条预防冲击地压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了合理安排劳动组织、分散作业人员、限制作业人数及作业时间、及时清理作业现场闲置设备、必备的设备设施进行捆绑固定、缩小U型棚支护棚距、每架U型棚打六个卡子、延长掘进工作面躲炮时间(不低于30 min)等一系列措施,成功地躲过了数次较大的冲击地压。

1.冲击矿压现象及特点冲击地压(岩爆)是井巷或工作面周围岩体,由于弹性变形能的瞬时释放而产生的一种以突然、急剧、猛烈的破坏为特征的动力现象。

根据原岩(煤)体应力状态不同,冲击地压可分为3类:重力型冲击地压、构造应力型冲击地压、中间型或重力一构造型冲击地压。

冲击地压的特点:(1)一般没有明显的预兆,难于事先确定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冲击强度;(2)发生过程短暂,伴随巨大声响和强烈震动;(3)破坏性很大,有时出现人员伤亡。

2.冲击地压的预测方法目前,冲击地压的预测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钻屑法。

钻屑法是通过在煤体中打小直径(42^50~)钻孔,根据排出的煤粉量及其变化规律以及钻孔过程中的动力现象鉴别冲击危险的一种方法,目前在我国应用较普遍。

钻屑法是我国《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的冲击危险程度监测和解危措施效果检验的主要方法。

(2)声发射和微震监测方法。

声发射监测的过程主要是对冲击地压前兆信息的统计,冲击危险的判别依据是能率、事件频度及其变化规律,单个声发射事件的幅度、延续时间、频率等参数作为判别冲击危险的参考指标。

(3)综合指数法。

综合指数法是在进行采掘工作前,首先分析影响冲击地压发生的主要地质和开采技术因素,在此基础上确定各个因素对冲击地压的影响程度及其冲击危险指数,然后综合评定冲击地压危险状态的一种区域预测方法。

3.冲击地压的防治措施根据发生冲击地压的成因和机理,防治措施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防范措施;另一类是解危措施。

(1)防范措施。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预留开采保护层;尽量少留煤柱和避免孤岛开采;尽量将主要巷道和硐室布置在底板岩层中;回采巷道采用大断面掘进;尽可能避免巷道多处交叉;加强顶板控制;确定合理的开采程序;煤层预注水,以降低煤体的弹性和强度;等等。

(2)解危措施。

冲击地压解危措施包括卸载钻孔、卸载爆破、诱发爆破和煤层高压注水等。

冲击地压的预报 2009-07-03 10:31:58 中国安全生产网(一)WET法该方法是波兰采矿研究总院提出的,用于测定煤层冲击倾向。

WET为弹性能与永久变形消耗能之比。

波兰采矿研究总院规定:WET>5为强冲击倾向;2<WET<5为弱冲击倾向; WET<2为无冲击倾向。

该方法虽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基本适于我国情况,可作为煤层冲击倾向鉴定指标之一。

(二)弹性变形法它是前苏联矿山测量研究院提出的用于测定冲击地压的方法。

即在载荷不小于强度极限80%的条件下,用反复加载和卸载循环得到的弹性变形量与总变形量之比(K),作为衡量冲击倾向度的指标。

当K≥0.7时,有发生冲击地压的危险。

(三) 煤岩强度和弹性系数法该方法是用煤岩的单向抗压强度或弹性模量的绝对值,作为衡量冲击倾向度的指标。

这种方法较为简单,经常用作辅助指标。

其指标的界限值必须根据各矿井的试样进行试验确定。

我国《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冲击危险程度和采取措施后的实际效率,可采用钻粉率指标法、地音法、微震法等方法确定”。

1、钻粉率指标法钻粉率指标法又称为钻粉率指数法或钻孔检验法。

它是用小直径(42mm~45mm)钻孔,根据打钻不同深度时排出的钻屑量及其变化规律来判断岩体内应力集中情况,鉴别发生冲击地压的倾向和位置。

在钻进过程中,在规定的防范深度范围内,出现危险煤粉量测值或钻杆被卡死的现象,则认为具有冲击危险,应采取相应的解危措施。

2、地音、微震监测法岩石在压力作用下发生变形和开裂破坏过程中,必然以脉冲形式释放弹性能,产生应力波或声发射现象。

这种声发射亦称为地音。

显然,声发射信号的强弱反映了煤岩体破坏时的能量释放过程。

由此可知,地音监测法的原理是,用微震仪或拾震器连续或间断地监测岩体的地音现象。

根据测得的地音波或微震波的变化规律与正常波的对比,判断煤层或岩体发生冲击倾向度。

[例]山东肥城矿务局陶庄煤矿用微震仪研究了发生冲击矿压的规律,结论为:微震由小而大,间有大小起伏,次数和声响频繁;在一组密集的微震之后变得平静,是产生冲击矿压的前兆现象;稀疏和分散的微震是正常应力释放现象,无冲击危险。

根据震相曲线和地震学的知识,则可以计算出发生冲击地压的震源位置。

由于各种煤岩体的地音和微震特性不同,并且又具有不均质性和各向异性等特点,其传播速度有很大差异。

此外,各处的地质和开采条件也不相同,矿井下又常有强烈的环境噪音干扰,地音或微震信号在煤岩体中产生和传播情况将是很复杂的,可能产生多次的反射、折射和绕射,还可能发生波型变换等现象。

因而在使用中应注意与其他预测方法综合使用,特别是与钻屑法综合使用,以保证预测的准确性。

(四)工程地震探测法用人工方法造成地震,探测这种地震波的传插速度,编制出波速与时间的关系图,波速增大段表示有较大的应力作用,结合地质和开采技术条件分析、判断发生冲击地压的倾向度。

(五)综合测定法为了能够更准确地判断出发生冲击地压的地点和时间,可同时采用上述两种以上的方法,根据多因素的变化,综合加以确定。

国内外常使用的是钻屑法、地音监测法、地质及开采技术条件分析的综合方法。

冲击地压的分类 2009-07-03 10:30:45 中国安全生产网冲击地压可根据应力状态、显现强度和发生的不同地点和位置进行分类。

1、根据原岩(煤)体的应力状态分类(1)重力应力型冲击地压。

主要受重力作用,没有或只有极小构造应力影响的条件下引起的冲击地压。

如枣庄、抚顺、开滦等矿区发生的冲击地压。

(2)构造应力型冲击地压。

主要受构造应力(构造应力远远超过岩层自重应力)的作用引起的冲击地压,如北票矿务局和天池煤矿发生的冲击地压。

(3)中间型或重力~构造型冲击地压。

主要受重力和构造应力的共同作用引起的冲击地压。

2、根据冲击的显现强度分类(1)弹射。

一些单个碎块从处于高应力状态下的煤或岩体上射落,并伴有强烈声响,属于微冲击现象。

(2)矿震。

它是煤、岩内部的冲击地压,即深部的煤或岩体发生破坏,煤、岩并不向已采空间抛出,只有片带或塌落现象,但煤或岩体产生明显震动,伴有巨大声响,有时产生煤尘。

较弱的矿震称为微震,也称为煤炮。

(3)弱冲击。

煤或岩石向已采空间抛出,但破坏性不很大,对支架、机器和设备基本上没有损坏;围岩产生震动,一般震级在2.2级以下,伴有很大声响;产生煤尘,在瓦斯煤层中可能有大量瓦斯涌出。

(4)强冲击。

部分煤或岩石急剧破碎,大量向已采空间抛出,出现支架折损、设备移动和围岩震动,震级在2.3级以上,伴有巨大声响,形成大量煤尘和产生冲击波。

3、根据震级强度和抛出的煤量分类(1)轻微冲击:抛出煤量在10t以下,震级在1级以下的冲击地压。

(2)中等冲击:抛出煤量在10t~50t以下,震级在1级~ 2级的冲击地压。

(3)强烈冲击:抛出煤量在50t以上,震级在2级以上的冲击地压。

一般面波震级Ms=1时,矿区附近部分居民有震感;Ms=2时,对井上下有不同程度的破坏;Ms>2时,地面建筑物将出现明显裂缝破坏。

4、根据发生的地点和位置分类(1)煤体冲击。

发生在煤体内,根据冲击深度和强度又分为表面、浅部和深部冲击。

(2)围岩冲击。

发生在顶底板岩层内,根据位置有顶板冲击和底板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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