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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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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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汇编(超详细word目录)

2020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汇编(超详细word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效力级别发文字号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法律主席令第69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2017年修订】国家法律主席令第63号3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599号4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450号5 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行政法规中国民航局令第29号6 中央救灾委员会组织简则行政法规7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11年修正】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588号8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2011年修正】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588号9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行政法规国务院令第588号10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行政法规国发[2006]24号11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行政法规国办函[2015]32号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行政法规国办发[2014]63号13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行政法规国办函[2014]119号1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行政法规国办发[2013]101号1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行政法规国办发[2009]59号1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行政法规国办发[2007]52号17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行政法规国办发[2007]13号18 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行政法规国办函[2004]39号19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行政法规国办函[2004]33号2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的通知行政法规国办发[1995]22号21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2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12年修订】行政法规23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4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5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6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7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8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行政法规29 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行政法规30 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行政法规31 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行政法规32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行政法规33 国家核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行政法规34 国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行政法规35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2011年修订】行政法规36 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行政法规国办函[2016]25号37 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行政法规国办函[2015]134号3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行政法规国办发[2016]104号3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行政法规国办发[2017]35号40 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化督发[1994]597号41 化工部关于化工企业急性中毒抢救应急措施规定部门规章[86]化生字第1078号42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部门规章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9号43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部门规章铁道部令第32号4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部门规章卫生部、交通部令[2004]第2号45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卫生部令第39号46 国境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出入境检验检疫应急处理规定部门规章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7号47 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部门规章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55号48 核事故辐射影响越境应急管理规定部门规章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1号49 中央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细则部门规章50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部门规章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1号51 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部门规章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号令52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委[2013]8号5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委办[2015]11号54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线和城市燃气管网突发事件联合应急救援演练的通知部门规章安委办明电[2014]14号55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部门规章安委办[2010]25号56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部门规章安委办[2009]11号5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理论创新研究活动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5]26号5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4]95号5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救援培训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3]54号60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3]1号6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科学施救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水平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12]147号6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12]114号6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和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的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12]50号6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65 中国矿山救援标识使用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11]140号6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1]108号6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四级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0]169号6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10]145号69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明电[2010]28号7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10]13号7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矿山应急管理提高快速响应能力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10]12号7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9]217号7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09]172号7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9]126号7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09]84号76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 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7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试行) 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08]78号7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8]62号79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建设国家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7]138号80 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7]109号8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7]88号8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07]84号8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7]34号84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85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86 陆上石油天然气储运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87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88 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89 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29号90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211号9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安监总应急[2006]196号9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应急[2006]155号93 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部门规章安监总办字[2005]211号9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矿山救援队资质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办字[2005]210号9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总厅字[2005]43号96 矿山救援工作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安监管办字[2004]128号9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对特大事故抢救工作总结进行备案管理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管司办字[2004]67号9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使用问题的通知部门规章安监管函字[2003]40号99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摘要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督导执法检查情况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综合[2015]27号100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公布第一届国家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技装[2015]21号101 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 部门规章应指技装[2014]29号102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分析试点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协调[2014]24号103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开展全国矿山救援队伍及装备统计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矿山[2014]17号104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实施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信息[2013]29号105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深刻汲取吉林八宝煤矿和四川杉木树煤矿事故抢险救援教训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矿山[2013]26号106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关于编制《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装备实用手册》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综技装[2013]18号107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借鉴新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综合应急演练经验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效果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信息[2013]16号108 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内务规范(试行) 部门规章应指技装[2013]13号109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应指技装[2012]41号110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借鉴重庆市事故灾难综合应急演练成果进一步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信息[2012]31号111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切实做好中央企业应急预案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信息[2011]14号112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转发《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信息[2010]26号113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关于推广学习大连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经验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综技装[2009]18号114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的通知部门规章应指信息[2009]6号115 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部门规章公通字[2008]54号116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保障重点物资分类目录(2015年)的通知部门规章发改办运行[2015]825号117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发改运行[2015]703号118 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部门规章教基一厅[2014]2号119 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部门规章120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关于协助做好《中国应急服务企业指南》有关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121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关于协助做好《中国应急产品推荐指南》有关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工运行函[2014]25号122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征集应急产品和技术的通知部门规章工信厅运行[2012]289号123 突发事件工业产品保障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工信部运行[2012]98号124 关于加强工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工信部运行[2009]446号125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工信部安[2009]186号126 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司发[2005]7号127 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部门规章国土资发[2010]105号128 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部门规章国土资厅发[2009]49号129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现场监督实施程序的函部门规章环办函[2015]1361号130 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部门规章环办[2015]48号131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部门规章环发[2015]4号13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部门规章环发[2013]85号133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部门规章环办[2012]89号134 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部门规章环发[2010]146号135 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 部门规章环办[2010]138号136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部门规章环办[2010]10号137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安全监管部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部门规章环办[2010]5号138 国家环保总局核事故应急预案部门规章环办[2007]17号139 国家环保总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部门规章环办[2007]17号140 环境监察局和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机构建设方案部门规章环办[2006]80号141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部门规章建质[2014]34号142 电梯应急指南部门规章建住房[2006]3号14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部门规章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6号144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交办运函[2015]462号145 水路原油运输保障应急预案部门规章交水发[2013]108号146 水路粮食运输保障应急预案部门规章交水发[2013]108号147 水路交通非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部门规章交水发[2013]108号148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交运发[2011]682号149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关于救捞系统开展安全工作双基建设合理化建议活动的通报部门规章救捞办字[2011]114号150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和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救捞安全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151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关于制定应急救助作业安全风险评估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152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水上污染应急工作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交海发[2010]366号153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方案部门规章交安监发[2010]301号154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基层交通运输应急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交应急发[2010]165号155 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国际救生设备规则》和《代表主管机关行事的组织授权的导则》的修正案生效的公告部门规章交通运输部公告2010第26号156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救捞安全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157 全国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指导意见部门规章交公路发[2009]713号158 外国籍商船违法逃逸应急处置规定部门规章海通航[2009]692号159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非水网地区水上搜救工作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交搜救发[2009]306号160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09年修订】部门规章交公路发[2009]226号161 水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部门规章交水发[2009]3号162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通知部门规章水安监[2014]19号163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611-2012)的公告部门规章水利部公告2012年第60号164 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H7N9禽流感紧急监测方案》和《动物H7N9禽流感应急处置指南(试行)》的通知部门规章农医发[2013]13号165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农办发[2013]5号166 农药使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农农发[2012]2号167 农业部草原畜牧业寒潮冰雪灾害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农牧发[2012]2号168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农机发[2011]1号169 全国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10年修订】部门规章农牧发[2010]12号170 农业部关于加强草原防火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部门规章农牧发[2010]10号171 草原火灾级别划分规定部门规章农牧发[2010]7号172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启用网上渔业水上安全事故和海难救助管理系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农办渔[2009]124号173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成立草原雪灾应急管理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部门规章农办牧[2008]4号174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出口和应急所需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登记工作的紧急通知部门规章农办农[2006]91号175 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意见部门规章农渔发[2006]9号176 关于农业部第1201号公告、《农业部门人感染猪流感应急预案》、《猪感染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试行)》废止的公告部门规章农业部公告第1663号177 农业部门应对人间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农医发[2005]29号178 农业部关于学习贯彻《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意见部门规章农政发[2005]5号179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储备商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商办运函[2013]494号180 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规定部门规章商合发[2013]242号181 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 部门规章文市发[2012]27号182 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部门规章文市发[2012]27号183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部门规章国卫发明电[2013]1号184 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部门规章卫办应急发[2012]34号185 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卫办应急发[2011]118号186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的通知部门规章卫办应急发[2011]94号187 卫生部突发中毒事件卫生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11]40号188 卫生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10]57号189 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2009年修订】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9]101号190 卫生部关于加强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9]100号191 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 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9]40号192 卫生部关于启用中国卫生应急标识的通知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7]294号193 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7]229号194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6]355号19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 部门规章卫办应急发[2006]215号196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卫应急发[2006]197号197 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部门规章卫疾控发[2006]55号198 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卫办发[2006]16号199 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 部门规章卫办疾控发[2005]196号200 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方案部门规章卫监发[1998]第12号201 核事故或辐射应急时用于公众防护的干预水平和导出干预水平部门规章卫监发[1995]第10号202 核事故医学应急准备和响应安全导则部门规章203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部门规章国资厅发[2007]70号204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工商办字[2005]86号205 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数据归集规则(试行) 部门规章质检特函[2015]38号206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部门规章国质检特[2014]433号207 质量技术监督重大突发产品质量违法案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部门规章国质检执[2012]37号208 国际航行邮轮群体性疾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9]72号209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口岸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6]461号210 口岸卫生处理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试行) 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6]385号211 口岸应对流感大流行应急技术方案(试行) 部门规章国质检卫函[2005]791号212 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国质检特[2005]206号213 口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卫生检疫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5]46号214 出入境口岸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4]475号215 关于加强外来传染病传播媒介预警应急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4]185号216 口岸鼠疫控制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国质检卫[2002]34号217 国家旅游局关于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意见部门规章218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简本) 部门规章219 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部门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部门规章气发[2014]68号220 中国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部门规章221 国防科工委关于加强核设施营运单位核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部门规章科工二司[2007]292号222 国防科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意见部门规章科工安[2003]1280号223 核应急管理导则——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应用应急准备与响应部门规章科工二司[2003]147号224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演习管理规定部门规章225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报告制度部门规章科工二司[2001]1033号226 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部门规章227 国家海洋局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预案部门规章228 国家海洋局办公室关于调整风暴潮灾害应急响应标准的通知部门规章海办发[2012]6号229 国家海洋局关于调整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响应标准的通知部门规章国海预字[2010]835号230 赤潮灾害应急预案部门规章国海环字[2009]443号231 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国海环字[2005]579号232 国家海洋局海上应急监视组织实施办法(试行) 部门规章国海管发[1992]002号233 铁道部关于救援列车起重工安全作业规则部门规章铁机[1989]114号23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调整银监会机关消防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部门规章银监办发[2010]28号235 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部门规章保监厅发[2015]54号。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5篇)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5篇)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____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与____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等有关规定,经____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并经____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意,决定建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会议制度。

第二条联络员会议主要任务。

联络员会议按照____安委会办公室和____应急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开展以下工作:交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意见和建议;研究建立利用各部门现有应急资源,参加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根据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协调相关事宜。

第三条联络员会议由以下部门组成: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消防局、交通管理局)、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卫生部、国资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旅游局、地震局、气象局、电监会、国防科工局、海洋局、民航局、总参作战部(应急办)、武警司令部(作战勤务部)。

联络员由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的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司局级部门负责人担任,同时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系人,协助联络员开展工作。

联络员及联系人发生变更或调整,应及时通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

第四条联络员会议组织机构及职责。

联络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应急指挥中心承担,主要职责:(一)承担联络员会议的组织、协调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汇总、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信息以及各成员单位应急工作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时报告____安委会办公室和____应急管理办公室,并通报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

(三)承担联络员会议议定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根据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求,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工作。

第五条实行联络员例会制度。

(一)联络员例会为联络员会议基本形式,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落实____、____关于安全生产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方面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形势,针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完善应急协调机制的建议;分析评估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通报、交流各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和改进联络员工作的重大事项。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模版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模版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模版一、会议目的本会议旨在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升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与合作能力,确保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时间: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主办单位确定。

会议地点:由主办单位确定。

三、会议组织机构主持人:主办单位指定。

记录员:会议记录由主办单位指定人员负责。

会议评议员:由各参会单位自行指定。

四、会议议程1. 会议开场:a. 主持人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b. 介绍与会人员和各单位名称。

c. 验收与会人员的签到情况。

2. 工作回顾与总结:a. 各联络员对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汇报。

b. 评议员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评议。

3. 问题交流与讨论:a. 各联络员提出当前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困惑。

b. 开展随机问题讨论和情境模拟演练。

4. 工作计划与目标:a. 各联络员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b. 分享经验和做法,促进工作协作与共同进步。

5. 会议纪要和解散:a. 由记录员宣读会议纪要,与会人员进行确认。

b.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五、会议规则1. 会议纪律:a. 准时出席,不得迟到早退。

b. 严禁擅自离席,对话要有序,尊重他人发言权。

2. 会议秩序:a. 发言前应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和记录员允许后方可发言。

b. 发言时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不得离题或重复发言。

c. 团结友好,尊重他人意见,禁止个人攻击和辱骂。

3. 会议纪要:a. 会议纪要应详尽实录会议过程、讨论的问题和对应的决议。

b. 会议纪要由记录员书写,并在下次会议之前分发给与会人员。

c. 会议纪要需要经过与会人员确认后方可正式生效。

六、会议决议1. 会议决议原则:a. 会议决议以多数同意的方式形成。

b. 会议决议应具有统一性、明确性、可操作性、可衡量性。

2. 决议执行:a. 各单位联络员应按照会议决议的要求,落实工作,并在下次会议时进行总结和汇报。

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为提高公司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健全完善应急联动制度,建立高效统一的应急联动体系,特制定本公司应急联动机制。

一、指导思想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大力推进公司范围内各应急管理主体之间的合作与协同,有效整合公司范围内应急资源配置,提高应急效率,降低应急成本,形成防范应对突发事件的强大合力,确保将影响降到到最低。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三、适应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联动。

四、组织机构成立公司应急联动中心,办公室设置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统一受理公司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和应急求助,组织、协调、指挥相关联动单位应急处置一般突发事件;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协助领导统一组织、协调、指挥相关联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

五、动员与协调公司充分发挥区域动员、组织、协调职能,建立网络化的协调联动组织架构,形成反应灵敏、指挥统一、责任明确的整体应急机制。

六、联动职责分工(一)公司应急联动中心职责1 .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机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2 .加强公司内的应急资源整合,组织、协调公司内相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 .收到突发事件报警后,应当立即予以核实,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指挥有关联动单位进行处置。

4 .在处置过程中,负责收集、汇总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或征询有关专家意见,做好信息的共享,保障联动单位的互联互通。

(二)应急联动成员单位职责1 .自觉接受市应急委的协调调动,全力完成各项应急管理工作任务。

2 .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应急联动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

3 .加强本单位应急联动力量的管理、培训和装备配备,不断提高应急联动力量的技术水平和应急专业技能,落实本单位应急联动力量的值班、备勤制度。

4 .各单位应急联动人员和力量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应急联动中心备案。

救护队2月理论考试题答案2.12

救护队2月理论考试题答案2.12

救护队2月理论考试题一﹙一/二/三/四/五/七部分﹚姓名得分注:第三部分占80分,其余部分占20分。

一、单项选择题(1×40=40分)1、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 A )A.法律B.法规C.规章2、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B )A.法律B.行政法规C.规章3、什么是由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局等)以及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A.法律B.法规C.规章4、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是指:(B )A.危险作业B.特种作业C.登高作业5、煤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A )A.组织抢救B.发布消息C.离开现场6、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C )A.离开现场B.组织抢救C.报告本单位负责人7、《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年。

(C )A.1B.2C.38、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C )A.安全警示和安全管理B.安全管理和监督C.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9、《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 ]制度。

(A )A.淘汰B.检查C.年检10、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各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 ]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演习。

(B)A .2 B. 1 C .3 D.411、什么部门要全力支持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在资金、人员、装备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确保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A)A.各应急救援队伍的主管部门B.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C.各应急救援队伍的财务部门12、应急救援队伍预防性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B)A.存在重大危险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B.与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的生产经营单位C.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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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l4卷
国务 院安 委 会 办公 室 印发
一 ~一~ 一 周 一~ 国 ~ 一 一叫《一 张 …国 一 ~ 域家 一 ~ ¨ 安一~~ 一全 ~ 一 生一 u 产一~陈 一~应 急 救 援 联 络 员会 议 制度 》 近 日,国务 院 安 委会 办公 室 印发 《国家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联 络 员 会 议 制 度 》(以 下 简 称 《制 度 》),修 订 完 善 了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联 络 员 (以下 简 称 联 络 员 )会 议 制 度 。
[9] 曲 志 明 ,周 心 权 ,王 海 燕 ,等 .瓦 斯 爆 炸 冲 击 波 超 压 的 衰 减 规 律 [J].煤 炭 学 报 ,2008,33(4):410-414. QU Zhiming,ZHOU Xinquan,WANG Haiyan,et al Overpressure attenuation of shock wave during gas explosion.[J].Journal of Chi· na Coal Society,2008矿 井 瓦 斯 爆 炸 冲 击 波 传 播 规 律 及 影 响 因 素 研 究 [D]. 北京 .中 国矿 业 大 学 (北 京 ),2003.
[11] 沈 维 道 ,童 钧 耕 .工 程 热 力 学 [M].北 京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 ,2016.
[12] 张 迎 新 ,王 浩 ,王 中 华 .水 平 管 道 内 甲 烷 爆 炸 压 力 传 播 实 验 [J].黑龙 江 科 技 学 院 学 报 ,2013,23(1):16—20.

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xx年xx月xx日contents •制度背景与目的•联席会议组织与职责•联席会议的召开与议程•联席会议的决策与执行•制度保障与措施•实施与监督检查目录01制度背景与目的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更好地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某地区政府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背景介绍目的与意义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有利于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利于加强部门间协作,提高工作效率;目的: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意义02联席会议组织与职责1组织构成23联席会议由政府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召集人,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分管负责人作为成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安委会办公室,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和部门需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

主要职责与任务•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

•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组织协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工作。

•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03联席会议的召开与议程召开时间联席会议应定期召开,通常按季度安排。

召开频率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召开时间与频率会议议程与程序•会议议程:联席会议需提前确定会议议程,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讨论事项等。

•会议程序:会议应按照预定程序进行,包括主持人宣布开会、审议议程、听取汇报、讨论事项、形成决议等环节。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联络员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联络员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联络员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安全生产信息的及时传达与交流,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任职条件和选拔1. 任职条件:(1)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2)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3)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经验;(4)熟悉本单位的生产、作业情况。

2. 选拔程序:(1)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候选人名单;(2)组织开展选拔工作,包括个人资料申报、面试等环节;(3)经研究决定任职人选。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1. 职责:(1)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和整理;(2)及时向上级报告本单位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其他相关情况;(3)组织或配合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4)协助上级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工作;(5)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协助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6)协助上级部门推行安全生产政策和措施。

2. 权利:(1)有权随时了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2)有权要求相关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相关信息;(3)有权参与安全事故的处理和调查工作。

第四章工作要求1. 守密要求:(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2)对于涉及保密的信息,应妥善保管,防止泄露。

2. 岗位协作:(1)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2)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人员反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3)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相关人员进行救援和善后工作。

3. 自我提升:(1)不断学习和提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2)参加相关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章管理和监督1. 定期检查和考核:(1)上级部门定期对信息联络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2)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激励措施。

2. 纪律要求:(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的纪律要求;(2)不得泄露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

第六章备勤和措施1. 备勤制度:(1)设立备勤制度,保证信息联络员随时待命;(2)备勤期间,要做好信息的收集和传达工作。

应急联络员制度

应急联络员制度

艾比湖街道办应急联络员制度
一、值班联络员要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要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二、辖区各单位联络员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街道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分析形势,部署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必要时可能临时召开会议,
三、向所在单位领导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汇报联络员工作会议精神。

四、按时参加联络员工作会议制度,并向工作会议报送本单位,安全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五、联络员奥及时收集、整理、报送有关突发事件的报送信息,如遇应急事故时,联络员要及时将事故的动态信息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六、联络员要对本单位承办的事项进行监督和协调以保证承办事项按时完成。

七、街道办事处每年组织联络员集中培训一次,培训内容根据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安全生产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安全生产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1、应急规划指的是什么?应急规划在中国的CMA管理会计中指的是对一些紧急情况或者挫折等可能发生的情形情况作出一些响应的规划,这种规划一般下达时间比较快。

为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十一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牢固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是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建立。

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215个市(地)、部分县(市、区),以及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54家中央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建立了国家和区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机制。

二是应急管理规章标准建设稳步推进。

制定颁布了《矿山救护规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以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等一系列规章、标准和指导性文件,为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供了依据。

各省(区、市)制订的部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

三是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各地区、有关高危行业企业加强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救援人员增加了40%,初步形成了国家(区域)、骨干、基层救援队伍相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通过开展培训演练和技能比武等工作,应急救援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救援能力明显加强,在3.68万余起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以及汶川、玉树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救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安委办〔2010〕25号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安委办〔2010〕25号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建设更加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指示和《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装备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

从现在起到“十二五”期末,国家(区域)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全部建成,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形成更加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各省(区、市)、市(地、州)、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全部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完成,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预防体系普遍建立;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更加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质量明显提高。

通过强化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防范、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二)大力加强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

1.加快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步伐。

依托黑龙江鹤岗、山西大同、河北开滦、安徽淮南、河南平顶山、四川芙蓉、甘肃靖远矿山救护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力争到2011年底前全部建成。

要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资源和条件,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突出特长和特色,重点投入,配备国际国内先进的尤其是高精尖的应急救援装备,在搞好本企业、本地区事故救援的同时,满足跨地区、重特大且抢险救援复杂、难度大事故的快速高效救援工作的需要。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的工作,形成有效、高效地开展联络员会议的制度,提升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是指各级联络员按照一定时间和地点召开的会议,旨在加强联络员之间的信息交流、经验分享和工作指导等,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办法,以及联络员的职责和权益等,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的组织机构为国家安全部门的应急管理部门,协助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的选拔和任命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人员经过考试和培训后,方可担任联络员职务。

第六条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的召开周期为半年或一年一次,视具体情况可进行调整。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由主办单位负责召开,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由协调单位商定确定。

第八条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应邀请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专家学者和行业代表等参会。

第九条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由会议主席、秘书和记录员等组成,会议主席由主办单位指定。

第十条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的具体内容包括:工作总结、工作要求、经验分享、问题分析、制定措施、研究热点等。

第十一条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的决议和建议,由会议主席签署,经主办单位审查后,进行实施和落实。

第三章职责和权益第十二条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搜集、整理和传递各类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的信息;协助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训练;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研究和制定;指导和协助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等。

第十三条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享有以下权益: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培训和研讨会;主动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和训练;提出对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一、目的和背景安全生产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为了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建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十分必要。

本制度旨在明确联络员会议的组织原则、职责和工作程序,提高联络员会议的效率和执行力。

二、组织原则1. 联络员会议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部门主持召开,具体组织责任由内设的职能部门负责;2. 联络员会议按照事前准备、会议召开、会议记录、会议总结等程序进行;3. 会议形式灵活多样,可以采用线上会议、线下会议、电话会议等形式进行。

三、职责1. 确定会议议题:根据当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重点和紧迫任务,确定会议议题,并将其及时通知到与会人员;2. 组织会议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和时间安排,发出会议通知并提供会议资料给与会人员,确保会议召开的顺利进行;3. 主持会议:确保会议按照预定议程进行,掌握会议进程和节奏,引导与会人员开展讨论和交流,推动会议取得实质性成果;4. 记录会议纪要:委派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包括与会人员发言、会议决策、达成共识等重要信息;5. 总结会议成果:根据会议讨论和决策情况,及时总结会议成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形成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

四、工作程序1. 事前准备:a. 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b. 编制会议议程,明确会议议题和重要内容;c. 确定与会人员,发送会议邀请函并提供相关资料。

2. 会议召开:a.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确定会议议程;b. 主持人简要介绍会议目的和重要议题;c. 与会人员按照议程逐一发言;d. 主持人引导讨论和交流,促进达成一致意见;e. 主持人对重要问题进行决策,并记录会议决议;f.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3. 会议记录:a. 由专人负责记录与会人员发言的要点;b. 记录重要决策和达成共识的内容;c. 在会议结束后尽快整理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4. 会议总结:a. 根据会议记录和决议,及时进行会议总结;b. 总结会议成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c. 形成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发送给与会人员和相关单位。

国务院《通知》精神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25号

国务院《通知》精神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25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精神,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建设更加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指示和《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装备水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

从现在起到“十二五”期末,国家(区域)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全部建成,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形成更加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各省(区、市)、市(地、州)、重点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指挥)机构全部建立;国家、省、市三级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完成,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预防体系普遍建立;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更加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质量明显提高。

通过强化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防范、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二)大力加强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

1.加快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步伐。

依托黑龙江鹤岗、山西大同、河北开滦、安徽淮南、河南平顶山、四川芙蓉、甘肃靖远矿山救护队,抓紧建设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力争到2011年底前全部建成。

要充分利用企业现有资源和条件,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突出特长和特色,重点投入,配备国际国内先进的尤其是高精尖的应急救援装备,在搞好本企业、本地区事故救援的同时,满足跨地区、重特大且抢险救援复杂、难度大事故的快速高效救援工作的需要。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等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并经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意,决定建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会议制度。

第二条联络员会议主要任务。

联络员会议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开展以下工作:交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意见和建议;研究建立利用各部门现有应急资源,参加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根据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协调相关事宜。

第三条联络员会议由以下部门组成: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消防局、交通管理局)、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卫生部、国资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旅游局、地震局、气象局、电监会、国防科工局、海洋局、民航局、总参作战部(应急办)、武警司令部(作战勤务部)。

联络员由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的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司局级部门负责人担任,同时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系人,协助联络员开展工作。

联络员及联系人发生变更或调整,应及时通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

第四条联络员会议组织机构及职责。

联络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应急指挥中心承担,主要职责:(一)承担联络员会议的组织、协调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汇总、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信息以及各成员单位应急工作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时报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并通报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

(三)承担联络员会议议定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根据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求,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工作。

第五条实行联络员例会制度。

(一)联络员例会为联络员会议基本形式,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方面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形势,针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完善应急协调机制的建议;分析评估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通报、交流各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和改进联络员工作的重大事项。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是为了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交流,提高应急救援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下面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
1. 目的和任务:明确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的目的是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提高应急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任务是针对当前国家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 组成和职责:联络员会议由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包括公安、消防、工商、环保、交通等部门的负责人。

他们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相关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报告和通报相关信息。

3. 召开方式和频次:联络员会议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也可以定期召开,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会议可以通过现场会议、电话会议等形式进行。

4. 会议议程:会议议程由会议召集人提前确定,并通知参会人员。

议程包括以下内容:召开目的和任务的说明,上次会议纪要的通报与确认,重要事项的汇报和讨论,制定下一步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其他需要讨论的问题。

5. 会议纪要和落实:会议纪要由会议秘书书写并报备相关部门。

各相关部门根据会议纪要确定具体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并按时完成任务。

下次会议前,相关部门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6. 信息共享和保密: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重要信息共享给其他部门,并积极支持互联网+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同时,也要注意保密工作,确保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不被泄露。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强化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提高应急工作的效率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界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界安〔20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各乡、镇、街道,市“一园四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根据阜阳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阜安办[2011]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1]89)号,以下简称《省政府实施意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安办[2010]32号,以下简称《省安办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和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装备、技术和管理水平,至“十二五”期末,我市将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完成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防体系普遍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健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更加完善。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和防范、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二)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

1、加强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建设。

合理规划、整合资源,依托消防大队、供电公司、昊源化工、沙河酒厂等,采取企业联合、政企联合或有关部门单独出资方式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或依托本行政区域综合应急救援队充实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和人员,以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2、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救援队建设。

所有大中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都要依法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

没有专职救援队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兼职救援队。

没有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与邻近的专职应急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三)加强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的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想知道什么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李宜普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前和发生时采取哪些预防和处理措施,是否需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问题上,《安全生产法》确立了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这就突破了主要依靠事后处理的传统模式,将事故预防工作提升到更加积极、更加超前的层面,必定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改革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完善。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必要性为加强事故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多年来国家在消防、核事故、海上搜救、矿山和化工、森林、地震、洪水等方面相继建立了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队伍,发挥了很大作用。

虽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采取过很多防范措施,但始终没有依法建立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不断增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应急救援不力成为生产安全事故后果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对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忽视应急救援在预防事故、及时处理事故和避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存在着侥幸麻痹,重事前、轻事后,重处理、轻应急的倾向。

二是缺乏事故应急救援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没有建立统一、高效的国家应急救援体系。

发生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事故时,由于不能统一调动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往往是措手不及,临时抱“佛脚”,结果是扩大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是没有科学地整合各种事故应急救援资源,救援力量分散,应急救援指挥职能交叉,缺乏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救援能力不能满足需要。

四是法律没有对从事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生产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建立应急救援制度作出规定,发生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因不能及时有效地施救,导致死伤众多,损失惨重。

如2003年12月23日发生的四川石油管理局川东石油钻探公司罗家16H井天然气井喷事故,死亡243人,其中绝大部分死亡人员是井区一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村民。

应急救援安全培训考试题库

应急救援安全培训考试题库

BCD 部必须配备满足需要的( )、地测等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ABCD 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

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ABCD ( )。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煤AB 矿未依法取得( )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

下列属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制度组成单位的是:(ABC )。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ABD 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规定,当( )后,经现场应ABCD 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突发事件的( )事后BCD 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ABD 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 )的应急BCD 管理体制。

《矿山救护培训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承担矿山救护培训的ABD 安全培训机构,应有能满足培训相应矿山救护指战人员的:( )。

取得资质证书的矿山救护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资质认定ACD 机关责令限期整改、暂扣资质证书或者降低资质等级。

( )《关于加强矿山应急管理提高快速响应能力的通知》要求:ABCD 矿山企业要实行预案牌板化管理,牌板内容应包括:( )对矿井企业员工要进行应急救援常识培训教育,内容包括:BCD ( )基层应急队伍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 )ABD 矿山救护队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任务是( )ABC应急救援队伍在预防性安全检查结束后应做好下列工作:(ABD )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在预防性安全检查结束后,应将双方认可AB 的结果,报送:( )对煤矿企业安全预防性检查的重点是:( )ACD 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预防性检查的重点是:( )ABC 对有尾矿库的企业安全预防性检查的重点是:( )ABCD 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预防性检查的重点是:( )ABC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规定: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ABC 准,安装( )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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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员会议制度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等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并经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同意,决定建立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会议制度。

第二条联络员会议主要任务。

联络员会议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开展以下工作:交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意见和建议;研究建立利用各部门现有应急资源,参加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根据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协调相关事宜。

第三条联络员会议由以下部门组成: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消防局、交通管理局)、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卫生部、国资委、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旅游局、地震局、气象局、电监会、国防科工局、海洋局、民航局、总参作战部(应急办)、武警司令部(作战勤务部)。

联络员由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的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的司局级部门负责人担任,同时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系人,协助联络员开展工作。

联络员及联系人发生变更或调整,应及时通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

第四条联络员会议组织机构及职责。

联络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应急指挥中心承担,主要职责:
(一)承担联络员会议的组织、协调及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汇总、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信息以及各成员单位应急工作情况,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及时报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并通报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

(三)承担联络员会议议定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根据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求,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工作。

第五条实行联络员例会制度。

(一)联络员例会为联络员会议基本形式,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方面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形势,针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完善应急协调机制的建议;分析评估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通报、交流各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和改进联络员工作的重大事项。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灾难或有重要工作需要部署、协调和沟通时,根据联络员会议成员单位要求,可召开由全体或部分联络员参加的临时会议。

(二)联络员例会和临时会议后形成会议纪要,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印发联络员会议各成员单位,抄送各联络员。

(三)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例会和临时会议,应告知应急指挥中心,并委派联系人参加。

(四)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及其部门负责人参加例会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参加联络员例会和临时会议,通报本部门、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二)向所在部门或单位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工作建议、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承担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工作情况、信息和总结报告的交流与传送。

(四)协调办理涉及本部门或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事宜。

(五)参加按照联络员会议要求组织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研讨、演练、调研、考察、评估等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单位)与应急指挥中心的联系。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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