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美国的儿童保护机制
国外的儿童自我保护教育
国外的儿童自我保护教育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儿童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危险,如性侵犯、绑架、欺凌等。
因此,儿童自我保护教育变得尤为重要。
国外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很多经验和成果,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二、美国的儿童自我保护教育1. 教育内容美国在儿童自我保护教育方面非常重视,其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身体安全知识:包括了解身体各部位名称、了解私处是不能被别人触碰的部位等。
(2)安全意识:让孩子了解什么是安全感,什么是不安全感,并告诉他们如何保持安全感。
(3)危险认知:让孩子能够辨认出危险信号和危险场所,并告诉他们如何避免这些危险。
(4)应对策略:让孩子学会应对不同情况下的策略,比如当遇到陌生人时该怎么办,当被欺凌时该怎么办等。
2. 教育方式美国的儿童自我保护教育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1)学校课程:美国的学校会在课程中加入儿童自我保护教育内容,让孩子们在学校就能够接受到相关知识。
(2)家庭教育:家长也会通过各种方式向孩子传授自我保护知识,比如和孩子一起看安全教育视频、给孩子讲述真实案例等。
(3)社区活动:美国的社区经常会组织各种活动,比如安全讲座、模拟演习等,让孩子们能够在互动中学习到更多的知识。
三、英国的儿童自我保护教育1. 教育内容英国的儿童自我保护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身体安全知识:让孩子了解身体各部位名称、了解私处是不能被别人触碰的部位等。
(2)危险认知:让孩子能够辨认出危险信号和危险场所,并告诉他们如何避免这些危险。
(3)应对策略:让孩子学会应对不同情况下的策略,比如当遇到陌生人时该怎么办,当被欺凌时该怎么办等。
2. 教育方式英国的儿童自我保护教育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1)学校课程:英国的学校也会在课程中加入儿童自我保护教育内容,让孩子们在学校就能够接受到相关知识。
(2)家庭教育:家长也会通过各种方式向孩子传授自我保护知识,比如和孩子一起看安全教育视频、给孩子讲述真实案例等。
国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国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日本,根据免费义务教育的原则,制定了《义务教育费国库负担法》,规定国家必须负担各类义务教育学校所需经费的实际支出额的一半。
同时,为充实义务教育,《免费提供各类义务教育学校教科书的措施法》规定,国家必须为各类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等。
针对偏僻地区教育的特殊状况,为振兴偏僻地区的教育,提高其教育水平,日本还制定《偏僻地区教育振兴法》,规定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分工。
日本依据《生活保障法》,对由于经济原因而就学困难的儿童实行教育扶助制度,提供学习用品、交通费或休假旅行费用。
为保障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能够与其他人同样平等地接受教育,日本还制定了《有关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及养护学校的就学奖励的法律》,国家和地方政府分别向这些学生提供经济援助。
日本为使少年能够亲近大自然,获得集体野营锻炼的机会,1999年日本通过了《独立行政法人少年自然之家法》,配备设施、资金、人员,用于组织少年进行野外活动和研修。
挪威和英国的《教育法》,将工读教育纳入到特殊教育的范畴。
这两国有关教育的立法中,都设置了是否有特殊教育需求的评定程序。
在英国,地方教育部门负有甄别学生的义务,对此地方教育部门可以要求地方卫生部门或者地方政府予以协助。
对于地方教育部门初步判断为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一般会对该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进行进一步的评估。
对此,地方教育部门必须将即将评估以及其他一系列事项通知学生的父母。
德国通过《少年保护法》和《广播电视与电信媒体中人格尊严保护及少年保护国家合同》两部法律,对大众传媒的内容和载体进行了规范。
对于媒体传播内容的管理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
其一,州最高机关或者自愿独立审查组织在电影、电视和娱乐节目上标注适合儿童情况的标识,包括:不限制年龄的开放、对6岁以上年龄开放、对12岁以上年龄开放、对16岁以上年龄开放、不得对少年开放。
其二,成立联邦危害少年媒体检查署,负责管理和维护危害少年媒体的目录,将无道德、具有野蛮影响、引起暴力、犯罪和种族仇恨的媒体列入目录,按照A、B、C、D四类进行管理。
美国法律对未成年的保护
美国法律对未成年的保护美国法律对未成年的保护非常重要,因为他们是社会中最脆弱的一群人。
根据法律,未成年人在很多方面都需要额外的保护和关怀,包括教育权、健康权、财产权等。
在教育方面,美国法律规定所有未成年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并且要求父母或监护人必须确保他们获得足够的教育。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对于有特殊教育需求的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措施,以确保他们也能够获得适当的教育。
在健康方面,未成年人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例如,在接受医疗治疗时,未成年人通常需要得到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
此外,针对未成年人的儿童福利法也规定了一系列保护措施,以保障他们的健康和福利。
在财产方面,未成年人通常也需要得到监护人的协助和管理。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通常不能单独进行重大财产交易,而是需要监护人来代表他们进行管理和决策。
总的来说,美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非常完善,并且在教育、健康、财产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以确保未成年人能够在安全和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利益是社会的责任之一,也是法律的重要使命。
此外,未成年人在美国法律中也受到保护以防止性侵犯、虐待和忽视等儿童权利侵害。
针对这种情况,法律设立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和刑事处罚,并建立了专门的机构和程序,如儿童保护服务部门和儿童检察部门,来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以维护。
在就业方面,法律也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工作权益。
根据《儿童劳工法》,未成年人的工作时间、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都受到法律的严格规定,以保证他们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一系列禁止未成年人进行的危险工作,以保障其生命和身体健康。
除此之外,美国还有很多法律和法规专门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保护,确保他们在家庭、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通常被认为是社会的未来,因此,法律的保护和关怀对于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和成长至关重要。
总的来说,美国的法律体系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全面的,而这种保护也确保了未成年人在社会中得到充分的关注和关爱。
国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国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在日本,根据免费义务教育的原则,制定了《义务教育费国库负担法》,规定国家必须负担各类义务教育学校所需经费的实际支出额的一半。
同时,为充实义务教育,《免费提供各类义务教育学校教科书的措施法》规定,国家必须为各类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等。
针对偏僻地区教育的特殊状况,为振兴偏僻地区的教育,提高其教育水平,日本还制定《偏僻地区教育振兴法》,规定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分工。
日本依据《生活保障法》,对由于经济原因而就学困难的儿童实行教育扶助制度,提供学习用品、交通费或休假旅行费用。
为保障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能够与其他人同样平等地接受教育,日本还制定了《有关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及养护学校的就学奖励的法律》,国家和地方政府分别向这些学生提供经济援助。
日本为使少年能够亲近大自然,获得集体野营锻炼的机会,1999年日本通过了《独立行政法人少年自然之家法》,配备设施、资金、人员,用于组织少年进行野外活动和研修。
挪威和英国的《教育法》,将工读教育纳入到特殊教育的范畴。
这两国有关教育的立法中,都设置了是否有特殊教育需求的评定程序。
在英国,地方教育部门负有甄别学生的义务,对此地方教育部门可以要求地方卫生部门或者地方政府予以协助。
对于地方教育部门初步判断为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一般会对该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进行进一步的评估。
对此,地方教育部门必须将即将评估以及其他一系列事项通知学生的父母。
德国通过《少年保护法》和《广播电视与电信媒体中人格尊严保护及少年保护国家合同》两部法律,对大众传媒的内容和载体进行了规范。
对于媒体传播内容的管理主要是通过两种途径。
其一,州最高机关或者自愿独立审查组织在电影、电视和娱乐节目上标注适合儿童情况的标识,包括:不限制年龄的开放、对6岁以上年龄开放、对12岁以上年龄开放、对16岁以上年龄开放、不得对少年开放。
美国儿童权益法儿童保护与福利
美国儿童权益法儿童保护与福利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世界各国都开始更加重视儿童的权益保护。
而美国作为一个发达国家,在儿童保护方面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确保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护。
本文将对美国儿童权益法及其相关政策进行探讨,并分析其中的主要内容和影响。
一、美国儿童权益法及其背景美国儿童权益法旨在保护儿童的成长和发展权益,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确保儿童受到适当的照顾和保护。
该法律的实行得益于美国历史上一系列的儿童保护和福利改革。
例如,1904年成立的儿童保护联盟就是早期保护儿童权益的组织之一,而后又相继出台了儿童劳工法、儿童庇护法等,逐步完善儿童保护体系。
二、美国儿童权益法的主要内容1. 儿童福利服务美国儿童权益法规定了儿童福利服务的提供和监督机构,确保儿童得到合适的营养、医疗、教育等服务。
例如,美国联邦和各州政府共同推动全面的医疗保险计划,为儿童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医疗保健。
2. 暴力和虐待的防范为了防止儿童遭受暴力和虐待,美国儿童权益法规定了严格的监督和惩罚机制。
同时,该法律还设立了儿童报警电话,方便儿童和社会各界报告虐待行为,确保虐待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3. 儿童教育保障美国儿童权益法鼓励儿童教育的普及和公平,推动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之间的平衡发展。
此外,该法律规定了特殊儿童的教育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适当的教育资源和支持。
4. 未成年人犯罪处理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美国儿童权益法规定了专门的法律程序和审判机构。
其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避免他们因犯罪行为而受到过度严厉的处理。
三、美国儿童权益法的影响美国儿童权益法的实行对儿童的保护和福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该法律强化了家庭和社会对儿童的责任和义务,使更多的人意识到儿童权益的重要性。
其次,该法律促进了儿童的全面发展,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资源和机会。
最后,美国儿童权益法的推行也为其他国家在儿童保护领域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总结:美国儿童权益法的制定和实行为保护和改善儿童的成长环境和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美国保护儿童安全的八大措施
美国保护儿童安全的八大措施幼童意外损害大事的新闻接二连三地发生,让人难过,但难过之余,不管是父母还是对国家对孩子的爱惜政策上,都更应当实行更加有效的管理措施,这么小的孩子要承受这些不应当发生的意外,实在是太过可怜可悲。
幼童大多没有自我爱惜的力气,所以看顾的重责就在父母或者看顾者身上。
千万别忽视了小事情,任何多一点的留心与措施,可能都会避开意外的发生。
为了孩子的平安问题,父母应当怎样更好地爱惜好自己的孩子?幼童自我的平安意识浅薄,除了更加用心地爱惜孩子,能让他们健康地成长是父母肩上的重担,也是首要为人父母的重任。
下面来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美国是如何爱惜幼童平安的吧!幼童的平安问题在全世界各地都很受关注,每年发生最多的意外大事总也离不开幼童。
美国为此做了很多平安方面的措施,有些还加上了法律的外衣。
一、儿童汽车座椅必需配备孩子诞生后,从医院离开的时候,护士会跟着你走到车内,查看汽车座椅的摆放以及是否符合规定。
法律规定每一个不同重量的幼童都要配备相对应的汽车平安座椅。
国内现在的汽车越来越多,但是平安座椅并没有普及。
前段时间发生的奶奶带2岁幼童买菜被压的大事,假如有一个平安座椅,这样的事情根本不会发生。
由于孩子绑在平安座椅上是不简洁跌出车子的。
这样的损害就可以避开发生。
二、家中平安设施被广泛应用美国人宠爱让孩子尽情的玩,不希望孩子由于怕摔怕受伤而不敢放开玩的胆子,所以一般都会买一些平安设施武装好家具,让孩子玩的无所顾忌。
桌角墙角这些尖角的地方都有松软的泡沫爱惜。
2岁的孩子会自己开门,自己打开马桶玩水,所以在那个时候,我们都买平安锁扣,让孩子不能打开马桶盖和出去的大门。
诸如一些化学用品,都会上锁。
大部分低层的抽贴孩子可以触及到范围,都会装上平安扣,孩子力气小一般都打不开。
至今我们家全部的抽贴和柜子都有平安扣,孩子无法触及那些让他惊奇的危险物品,包括放筷子之类的餐具抽屉也不例外。
家里的平安设施尤为重要,是保证孩子可以在家平安长大的前提。
美国儿童保护工作体系及其运行特点和启示
美国儿童保护工作体系及其运行特点和启示王 练(中华女子学院 教育学院,北京 100101)摘 要:美国通过立法、设置行政机构,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儿童保护工作体系,使受虐待和疏忽照顾的儿童受到了保护和支持,儿童受伤害事件逐年下降。
美国把儿童保护纳入政府工作职能,进行标准化管理、分权管理、项目管理,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和监控评估机制等做法值得借鉴。
在中国,有必要建立独立的儿童保护工作机构,以项目运作方式逐步推进儿童保护工作,积极探索本土化的儿童保护模式。
关键词:儿童保护工作;体系;机制;美国中图分类号:G 6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698(2010)02-0076-04 美国儿童保护工作是针对受虐待(身体虐待、心理伤害、性虐待)和被疏忽的0—18岁儿童及其家庭而开展的系列保护和服务工作。
它是美国儿童福利工作内容的一部分,其任务是保障家庭的安全、稳定和福利,保证每一个儿童都能获得教育、健康和发展的权利。
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美国通过立法、设置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在50个州全面开展了儿童保护工作。
其将儿童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职能范围,形成了分工明确、参与机构广泛的保护和服务网,向有需要的儿童和家庭提供干预、支持和保护,面向社会开展广泛的宣传和预防性工作,使儿童被虐待和受伤害案件逐年下降。
据美国新罕布什尔大学(New Ham pshire University )Finkelhor 博士统计,从1993年至2006年美国各种形式的虐儿及受害个案跌幅达3—6成。
[1]这一针对弱势儿童的保护性工作,对处理当前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增多等社会问题,保障儿童的权利与安全,促进儿童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的儿童保护工作体系1、美国儿童保护工作的组织架构及职能①美国儿童保护工作组织是由多个层级的机构组成的,自上而下包括联邦、州、县、市的相关机构,以及非盈利、公、私营社会服务机构。
美国儿童保护法权利安全与福利
美国儿童保护法权利安全与福利美国儿童保护法是旨在确保儿童的权利、安全与福利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儿童是社会的未来,他们需要得到充分的保护和关怀,以确保他们的发展和幸福。
美国儿童保护法的制定和实施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儿童个体的利益,更是为了整个社会的进步和繁荣。
一、儿童权利的保护1. 教育权利美国儿童保护法保障了每个儿童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
根据该法律,每个儿童都有权力接受基本教育,并鼓励儿童参与适合他们能力和兴趣的教育活动。
这些教育活动旨在培养儿童的个性、才能和技能,帮助他们成为独立、积极和有成就感的人。
2. 健康权利儿童的健康权利也受到美国儿童保护法的保护。
法律规定了儿童应该得到充分的医疗保健和健康服务,并鼓励家庭和社区提供适当的支持和条件以确保儿童的健康和福祉。
此外,法律还强调了对儿童身心健康和发展的关注,以及预防儿童虐待和忽视的重要性。
二、儿童安全的保护1. 预防虐待和忽视美国儿童保护法致力于预防儿童虐待和忽视的发生。
该法律规定了对儿童虐待和忽视的定义,并要求各级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到儿童保护工作中。
此外,该法律还设立了举报儿童虐待和忽视的机制,确保儿童在受到伤害时能够及时得到援助和保护。
2. 儿童安全措施为提高儿童的安全水平,美国儿童保护法要求制定并实施各项措施,包括建立儿童安全网络、加强学校和社区的安全防护工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等。
通过这些措施,旨在建立一个安全、友好和无暴力的环境,确保儿童得以在和平与和谐中成长。
三、儿童福利的保护1. 社会福利和经济保障美国儿童保护法还关注儿童的社会福利和经济保障。
该法律确保儿童享有基本的生活条件,包括足够的食物、住所和医疗照顾等。
同时,该法律鼓励社会和政府采取积极措施,为贫困和弱势家庭提供福利和支持,帮助他们改善生活状况,确保儿童权益得到保障。
2. 青少年犯罪预防和康复美国儿童保护法也关注青少年犯罪问题,并提供康复和再教育的机会。
该法律要求建立青少年犯罪预防机构和康复中心,为犯罪青少年提供教育、培训和康复服务,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并成为有益的公民。
未成年人保护的他山之石
近期国内关于儿童保护的话题被热议;2019年全国“两会”也启动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再度引发公众对相关立法的关注。
在这方面,一些先行的国家在立法、执法和社会观念等方面有不少值得借鉴的“他山之石”,不妨参考。
从虐童说起以笔者居住的加拿大为例,我们先来看一桩发生于2009年10月的案例。
当时一名居住在列治文市的家长从Bethany幼儿园接回1岁半大的孩子,却惊讶地发现孩子面部有伤痕,怀疑系摔倒所致,便向皇家骑警投诉。
警方调查显示,该幼儿和其他幼儿系被幼儿园老师举起后摔在地上而致伤。
随后的司法调查发现了更多虐童证据,幼儿园经理和两名幼师均与虐童有关,警方随即逮捕了他们,并控以1~3项故意伤人罪。
此事造成的伤害并不算严重,但影响却很大,以致皇家骑警要设立专人接受公众询问。
幼儿园后来被重组,3名当事人被终身禁止涉足未成年人教育行业,园长被判了缓刑。
在加拿大,幼教管理十分严格,门槛也很高。
这家幼儿园是要求最苛刻的大园,以往很少传出丑闻,家长对其十分信任,丑闻曝光后举世震惊。
此外,加拿大是世界上儿童保护措施最严密甚至有些苛刻的国家,别说老师,就是家长“慢待”子女被投诉,也随时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幼儿园虐童与社会道德观感格格不入,很容易引发普遍不满。
在加拿大,幼儿园分大园、小园两种,前者允许接纳较多幼儿,后者则只能接纳有限(一般上限7名)幼儿。
两园的从业者都需持证上岗,且要求各有侧重。
这是因为大园通常有多名从业者,可以分工互补,因此注重业者的专长;而小园则往往只有一人负责,需要更全面、更综合的素质。
要取得幼教资格证,需经过综合培训、考核,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情绪控制水平都在观察、考核之列,不但正规幼师,即便是代班、小时工,也同样要求有证书,倘被发现无证上岗,不但违规上岗者会被立即清退,幼儿园也会因触犯劳动法而受罚,并被打入另册甚至勒令关闭。
加拿大有专职部门负责受理家长投诉,一旦被查实存在虐童、不当伤害或过失伤害行为,业者和园方都会受到严厉惩处,因此而丢饭碗、关园的并不罕见。
美国儿童保护法儿童权益与社会责任
美国儿童保护法儿童权益与社会责任美国是一个高度法制化的国家,注重保护儿童的权益与社会责任。
为了确保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美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儿童保护法律。
这些法律的出台不仅体现了对儿童权益的重视,也表达了社会对儿童的责任与关爱。
首先,美国儿童保护法致力于保护儿童不受虐待和忽视。
根据这些法律,任何形式的虐待、身体伤害或心理伤害都是被禁止的。
儿童保护机构和社会服务部门对于儿童保护事务承担重要角色,负责调查、报告和处理任何儿童虐待案件。
这一举措确保了儿童的身体及心理安全,维护了儿童的权益。
其次,美国儿童保护法倡导提供高质量的教育资源给所有儿童。
根据美国的教育法案,每个儿童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无论他们的家庭背景、种族、语言能力或残疾状况如何。
这些法律确保了儿童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资源,并有机会实现个人潜能的发展。
同时,为了保护特殊教育儿童的权益,美国制定了相关法律,要求提供特殊教育服务,确保他们的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再次,儿童劳动力法是美国儿童保护法中的重要一环。
这些法律规定了儿童参与劳动的年龄、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以确保儿童的健康与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未满14岁的儿童禁止参与雇佣工作,而14至15岁的儿童只能在特定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下工作。
这些法律的实施有效防止了儿童被剥夺教育权、身体健康和休息娱乐时间的情况发生。
此外,美国儿童保护法还包括对儿童医疗和精神健康的保护。
根据这些法律,儿童有权获得必要的医疗服务和心理健康支持。
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员有责任确保儿童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治疗健康问题。
此外,儿童也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不会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侵犯。
总而言之,美国儿童保护法以其严格的法律体系和实施机构,为保护儿童的权益与社会责任树立了典范。
这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保障了儿童的发展权、生存权、保护权以及参与权。
通过建立监督机制和加强社会教育,美国为全社会传递了儿童保护的重要价值。
我们应该借鉴其经验,为保护儿童的权益和社会责任而努力。
美国学校的儿童保护及其启示
美国学校的儿童保护及其启示作者:刘洋来源:《教学与管理(小学版)》2020年第04期与中国相比,美国儿童教育体系相对成熟,将自我保护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中之重。
政府為儿童教育筹集了经费,保证其具有免费性质。
与美国儿童保护教育相比,国内儿童安全教育存在不足之处。
为了优化国内儿童保护教育,我们可以适当借鉴美国学校的宝贵经验。
一、美国学校儿童保护的经验1.贯彻爱的教育,强调自我保护美国儿童专家认为,安全保障确实有赖于外部环境,但更主要的是要依靠儿童自身努力。
美国学校强调儿童自我保护教育,将儿童自我保护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中之重。
在教育过程中,美国学校高度认识自我保护教育的重要性,尊重儿童的权益,为孩子们营造了良好的人际环境[1]。
美国种族多元,部分地区存在严重的种族歧视,社会矛盾非常尖锐,存在着外部风险[2]。
另外美国允许私人携带枪支,一旦校园内发生暴力冲突,后果将不堪设想。
因此,为了缓解社会矛盾,美国贯彻爱的教育,即从小培养儿童关心爱护他人的品质,使儿童理解他人、包容他人。
弗吉尼亚大学教授丹尼尔曾经提出安全学校的七大标准,其中“学生需要感到被重视”是重要标准之一。
美国学校对儿童未来发展进行了整体规划,给予了儿童充分的关爱。
通过调查发现,美国学校的很多班级都张贴了“与别人和平相处的方法”,作为儿童行为的规范标准。
“与别人和平相处的方法”包括避免一切暴力行为、不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不乱丢别人的玩具、主动遵守行为规范、自觉排队等候、考虑其他同学的感受、学会关心自己的朋友、表达自己对朋友的祝福、当朋友悲伤时要拉住朋友的手、与朋友一起做游戏等等。
这些行为规则都是教师带领儿童总结出来的,教师将这些行为规则记录下来,张贴在墙上,以提醒儿童严格遵照规范,培养健全人格。
美国学校教师善于处理孩子之间的关系,当孩子发生肢体冲突时,教师会寻求和平解决路径,让孩子们意识到肢体冲突可能会出现的风险,同时他们会为儿童作出正确示范,帮儿童认识自己的不足。
美国是这样保护儿童的
美国是这样保护儿童的作者:麦苗来源:《幸福家庭》2018年第01期校车自带“STOP”标志我从广州坐A380飞往美国前,曾经无数次设想,美国给我的第一印象会是什么呢?天空真的像清洗过一样?到处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但,所有的设想都没有。
城市的天空并非总是蓝的。
除了面积不大的市中心外,其他街面上的房子超过5层的不多。
晚上9点饭馆就打烊了,绝大部分地区乌漆麻黑。
这里看病非常贵,而且要提前预约,跟主治医生谈话一个小时需要100美元。
食物非常难吃,而且决递比乌龟都慢。
美国人不用支付宝,出门都拿着支票。
中国人在美国生活,实在有太多的不方便。
我的朋友包士山当时问我:“美国是什么样的?”我非常不屑:“别提了,就是个大农村。
”对我的第一印象造成强烈冲击的,是孩子们的校车。
当时,师兄开车带着我和先生去找吃的,一边走一边个给我们介绍交通知识,他慎之又慎地对我们说:“别的都是小事,遇到校车一定要能躲多远就躲多远,千万不能超车,否则轻则罚款,重则拘留遣返。
”那师兄已经当上教授多年了,泰山压顶都面不改色的,但说这话时却异常的郑重其事,这使我十分好奇。
第2天,我们从洛杉矶飞往目的地南卡,很快就见识了师兄口中美国的校车——“小黄车”。
“小黄车”从幼儿园就有配备,是美国唯一的特权车,自身带有“STOP”标志,这个标志的权威跟中国的红灯一模一样。
校车正常行驶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而一旦停下来,打开“STOP”牌子,旁边所有的车都得停下。
之所以说它是特权车,因为它凌驾于所有的车之上,只要它挂出了“STOP”标志,不管是警车、救护车、装甲车还是总统的车,只要它不动,你就不能动。
为什么呢?因为有小朋友在上下车。
我们租住的地方离一个小学不远,“小黄车”每天都会来这条路上接小朋友上学。
有一次校车刚启动,就有个轿车司机不小心超了车,警车立刻跟上去了。
比我们早来美国的一个学生告诉我:“这个司机摊上大事了!”后来听说那位司机缴了1000多美元罚款才回家。
美国儿童权益保护法的实质与实践
美国儿童权益保护法的实质与实践美国作为一个重视儿童权益保护的国家,在法律层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儿童的权益。
其中,美国儿童权益保护法是最为重要和具有影响力的法律之一。
本文将从美国儿童权益保护法的实质和实践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美国儿童权益保护法的实质美国儿童权益保护法的实质是确保儿童的健康、安全和福祉。
该法律规定了儿童在教育、抚养、医疗、安全和法律等方面的权益,并明确了政府、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儿童教育方面。
美国儿童权益保护法通过规定义务教育的内容和程度,确保每个儿童都有接受教育的机会。
此外,该法律还规定了儿童特殊教育的保障措施,确保残疾儿童能够获得适当的教育资源和支持。
其次,儿童健康方面。
美国儿童权益保护法要求政府提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并确保医疗资源的均等分配。
此外,该法律还规定了儿童疫苗接种的义务,以保护儿童免受传染病的侵害。
第三,儿童安全方面。
美国儿童权益保护法通过规定禁止虐待、忽视和虐待儿童的行为,确保儿童得到适当的照顾和保护。
该法律还规定了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要求,以减少交通事故对儿童的伤害。
最后,儿童法律保护方面。
美国儿童权益保护法确保未成年人在法律程序中享有特殊权利,并规定了保护儿童免受虐待、性侵犯和人身危险的措施。
同时,该法律也规定了儿童的监护权和访问权,防止儿童遭受家庭纠纷的伤害。
二、美国儿童权益保护法的实践美国儿童权益保护法的实践是通过各级政府、社会机构和家庭的共同努力来实现的。
以下是一些实践措施的例子:首先,政府在实施儿童权益保护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政府通过立法、监督和执法等手段,确保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政府部门还与相关机构合作,提供各种教育、医疗和社会服务,为儿童提供全面的保障。
其次,社会机构在推动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例如,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机构通过组织义工活动、提供儿童辅导和庇护等服务,帮助儿童解决他们面临的问题,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自尊心。
美国对未成年犯罪后的保护
美国对未成年犯罪后的保护美国对未成年犯罪后的保护非常重要。
根据美国法律,未成年人犯罪时需要接受不同于成年人的法律程序和惩罚。
未成年犯罪者需要接受监护人或法庭的监管,以确保他们能够接受适当的教育和帮助,以便他们有机会重新融入社会。
未成年犯罪者可能会被送至监狱或少年矫正机构,但这些地方通常会提供教育、心理辅导和职业培训等服务,以帮助他们改过自新。
此外,未成年犯罪者的个人信息通常会受到保护,以避免他们因犯罪行为而受到过度的社会歧视或污名化。
除了法律程序和惩罚上的差异,未成年犯罪者也有权利得到法律援助和代理人的帮助,以保护其权益并确保他们得到公正的对待。
美国的法律体系在处理未成年犯罪者时非常重视他们的保护和再教育,以确保他们有机会成为更好的社会成员。
同时,美国也致力于通过预防措施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犯罪行为的诱导和影响。
学校和社区常常提供针对未成年人的教育计划和社会活动,以帮助他们建立积极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
此外,政府也会投入资源用于家庭支持和心理健康服务,以帮助未成年人在面对挑战时能够得到适当的支持和指导。
未成年犯罪后的保护也包括对其在社会中的重新融入。
许多社会组织和机构致力于为曾经犯罪的未成年人提供工作机会和社会支持,以帮助他们摆脱犯罪过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这些机构还会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和社会技能培训,以帮助未成年犯罪者建立稳定的生活和未来。
总的来说,美国在对待未成年犯罪者时非常重视他们的保护和教育。
通过特别的法律程序、心理辅导和教育培训,未成年犯罪者有机会接受正确的引导和帮助,重新融入社会并成为积极的社会成员。
保护未成年犯罪者与其犯罪后的再教育和重返社会有关,这种综合性的保护措施对于整个社会的安全和未来都至关重要。
美国特殊儿童教育权利立法保护研究毕业论文
美国特殊儿童的教育权利立法保护研究中文摘要特殊儿童是社会中的一个需要受到特别关注的群体。
在我国,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虽然已经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是由于这方面重视的较晚,而且又缺乏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因此,还有相当一部分特殊儿童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教育权利。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发达国家的特殊教育经验,有助于推动我国特殊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美国的特殊教育事业可以说是位于世界前列,我们有必要对美国的特殊儿童教育权利立法保护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借鉴其先进教育理念及方法使我国的特殊儿童能够充分享受到应有的受教育权利。
本文主要采用、比较研究法、历史研究法、因素分析法等研究方法,通过文献综述和比较研究对美国特殊儿童的教育权利立法保护进行深入探讨。
本文分为三个方面进行研究:首先,从特殊教育发展的历史角度来研究。
美国特殊儿童的教育权利之所以能够受到政府的重视并且得到法律的认可,是在特殊教育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公民的意识达到一定的高度的基础上实现的。
因此,我们有必要追溯美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历史及背景。
其次,从教育立法方面研究。
美国是一个讲求法治的国家,特殊教育立法较早、内容也相对完善,因此,美国通过法律手段赋予了特殊儿童享受特殊教育的权利。
第三,从特殊教育的教学管理方面研究。
特殊儿童的教育权利受到保护也体现在日常教学管理的各个细节方面,如师资培养、课程设置等等。
关键词:美国特殊教育,特殊儿童,教育权利,特殊教育立法The research of legislation about special children’seducation rights in AmericaAbstractThe children with disabilities are a group of our society, and they need particular attention. In China, though the problem of special children have been taken seriously, our country in this aspect of the later on, and lack of theoretical research and practical guidance, therefore, there is no part of the special children's education should enjoy the rights. Special children should enjoy the basic rights that were the same with everyman, live together and to participate in various activities, wherever the activity is in school, family or workplace.“The stone of hill could smite jade”, use the reference of the special educational experience in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it is helpful to promote the reform and development of special education. American special education career is located at the top of the world, it is necessary for us to discuss America's special children education rights issues.This paper adopts such research methods that comparative research, historical research, factor analysis, etc. Study American special children's education rights protection problems in the way of literature review and comparing.This paper will be divided into three aspects: First, from the angle of the development history of special education to research . American special children's education rights have been so paid attention by government and get legal recognition, that is in the basis of the development of special education reaches a certain extent, citizen consciousness reaches a certain height .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for us to trace the hi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American special education background. Second, we research from the aspects of education legislation. America is a nation of emphasizingon on laws, legislation of special education is earlier, content is relatively perfect, too.So America gives special children the right to enjoy special education through the law. Third, research from the teaching management of special education . Special children's education rights have been protected reflected in detail of daily teaching management, as teachers training, curriculum setting, etc.Key words: American special education, exceptional children, the Right of education, Special educational legislation教育的进度和方法是适合每个人的特点的” 的观点,这也就意味着每个学生都应“ “ 美国特殊儿童的教育权利立法保护研究第一章 引言一、问题的提出 进入 21 世纪以后,西方学术界提出了“给每一个人平等的机会,这并不是指名义上的平等——机会平等,而是要肯定每一个人都能受到适当的教育,而且这种 [1] 该有机会最大限度地获取知识。
美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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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美国法律亲权与监护不分,总称为监护,父母为当然
监护人,无父母时,再另设监护人。
英美法系国家也非常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强调家庭生活条件要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
如美国设有许多未成年人福利政策,儿童保护服务、寄养照顾及领养服务是美国自1960年以来儿童福利政策的重点。
近年来,儿童福利服务更包括了儿童的日托照顾、对未婚少女怀孕的服务及妇幼卫生保健等项目。
美国国会于1974年通过了《预防虐待儿童法》,要求各州制定法律,对虐待、忽视或遗弃儿童情况必须举报,以便于儿童保护部门能够及时对处境危险的儿童提供救济,并于1980年通过了《收养援助及儿童福利法》,确立了美国儿童保护的实施做法及取向。
有关儿童照顾方面的联邦政策与法令,有《家庭保护法案》、《儿童营养修正案》、《儿童安全保护法案》、《儿童健康法案》等;为防止虐待未成年人,颁布了《家庭暴力保护法案》、儿童虐待受害者权利法案》等;还有防止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犯的《儿童性暴力及色情法案》、《儿童保护及猥亵执行法案》等
在美国,儿童网络保护政策已经构成基本的体系。
这个体系是以《儿童在线保护法案》、《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案》、《儿童互联网保护法案》三个联邦法律为基础,规范了商业组织、家庭、学校等在儿童网络保护方面的行为。
其保护的重点措施是:研制屏蔽性软件,要求学校、图书馆、网吧安装屏蔽性工具;设立与成年人分开的专门的未成年人的上网场所;对不良信息网站的严格管理,成人网站设定身份认证制度;对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等。
美国是这样保护儿童的
美国是这样保护儿童的最近频繁听说一些儿童被虐待、伤害、甚至致死的案例,让我非常伤心。
我不能说美国在保护儿童利益上做得十全十美,但绝对被政府和社会各界当成头等重要的大事在做,特别是相关的教育内容和法律法规很值得借鉴。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希望本文能对读者们有些启示。
这是一个让很多海外华人唏嘘、叹息、而又自省的案例。
华裔林先生六岁的女儿在学校的作文里写了一句:“爸爸我讨厌你,不要碰我!”这句话马上引起了校方的万分警觉,随后在学校对孩子的询问调查中,女儿说到了曾被父亲摸臀部的情况,学校马上报告了所在地区的儿童福利局和司法机构,并将孩子带往专业的医疗室验伤。
尽管林太太一再解释说,摸臀部不过只是一家人在嬉戏开玩笑时丈夫溺爱女儿的行为表现,并无任何涉及性的想法,但儿童福利局及相关的执法单位则认为,即使是父女之间的开玩笑也已经过分了。
孩子对父亲的指控加上母亲对父亲行为的辩护,让社会福利机构拿走了双亲对孩子的监护权,司法机关还针对林先生的行为提出诉讼,怀疑林先生对子女有性侵的嫌疑。
或许你会说这是林家的私事,学校真是多此一举,其实这是美国法律要求他们必须这样去做的。
美国是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对儿童保护问题高度重视起来的,联邦政府首先出台了“儿童虐待防止和治疗法”的条款,各州随之根据这条法律对虐待和忽略儿童的解释制定出了本州的相关法律。
目前,美国包括全部五十个州、哥伦比亚地区、附属群岛等都有这样的法律条款,要求保育、中小学教育、心理咨询师、医生、执法和社会工作者等与儿童相关的职业人员若是怀疑存在“可能的孩子虐待和忽视”的话,必须马上报告(MandatoryReportofChildAbuseandNeglect),若是知情不报的话会被指控犯罪。
之前爆出的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助理教练娈童的丑闻,不仅令全美震惊,也促使各州立法人员对保护儿童法规的继续严格和完善,也扩大了必须举报的职业工作者,比如弗吉尼亚州所有的大学工作人员就收到了一个通知:从七月一日起,弗吉尼亚州法律要求私立和公立大学的所有雇员必须在发现的二十四小时以内,报告可能存在的儿童虐待或忽视。
★美国是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有哪些相关法律保护措施?
★美国是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有哪些相关法律保护措施?在美国的声讯台、互联网和电视、电影里,不乏色情、暴力等儿童不宜的节目。
美国政府通过各种法规,尽量让未成年人远离这些不良影响。
确认年龄划分时段美国政府规定,所有包含色情、暴力等儿童不宜内容的声讯服务台,在接电话时必须首先询问对方年龄,要求对方报出驾驶证和信用卡号码,以确认已年满18岁。
这些问讯都要通过录音记录,以备接受司法部门检查。
美国电影协会有严格的分级制度,所有电影广告都必须注明分级,电影院在检票入场时都要严格检查。
进入千家万户的电视和互联网也有严格规定。
不适合儿童观看的节目只能在深夜的规定时段播放。
在一般时段播放的节目中有裸露镜头或是粗俗言语,要加上马赛克和剪辑,露骨的色情节目只能在加密的收费频道里播放。
所有有色情或暴力内容的网站,都必须在首页上醒目注明“本网站只对成人开放”。
此外,美国所有出售酒精类饮料的商店、餐厅等,在发现可能是未成年人买家时,必须要求他出示身份证件,以确认他超过21岁的合法年龄才可以出售。
赌场、成人俱乐部等也有同样的规定。
科技手段增设锁定目前,美国不少新型电视机和有线节目接收装置都有锁定功能,父母给不适合儿童观看的频道加密码锁。
在互联网方面,美国已推出一些有过滤功能的软件,父母在给孩子的电脑安装了这类软件后,电脑可以识别有“色情”、“成人”、“暴力”、“只允许18岁以上”等关键词的网站,自动禁止孩子点击。
最近,美国一些电脑公司还开发出监视软件,父母通过这些软件远程监视孩子上网情况。
尽管对此举争议较大,一些孩子抱怨隐私被侵犯,但它确实有效制止了许多起未成年人企图登录色情网站。
法规完善处罚严厉近年来,美国通过了大量保护未成年人的法令。
仅互联网就有《通信内容端正法》、《未成年人在线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隐私规则》和《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法》,条文相当详细具体。
一旦触犯这些法规,处罚力度不小。
如《通信内容端正法》规定,通过网络向未成年人提供猥亵、低俗内容是犯罪行为,违者处以2.5万美元以下罚款,还可判入狱两年。
美国儿童保护法律制度综述
美国儿童保护法律制度综述儿童保护制度的目标很简单——保护儿童免受虐待。
虐待是来自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一种伤害,这种伤害可能表现为使儿童受到身心创伤,也可能表现为不去满足儿童的基本需要。
[2]美国为实现这一目标采用了两种战略措施。
一种是通过刑事司法制度[3]给予刑事制裁,其目标是通过惩罚那些伤害子女的父母来威吓父母不要虐待自己的孩子。
另一种是由民事司法制度规定一些民事措施,具体指儿童福利制度,其目标是保护儿童获得一个安全和充满爱的家庭环境:对于那些可能通过资助后会更好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就采用资助方式改善儿童的家庭环境,从而使儿童避免被虐待;如果不能通过资助实现这些,可以采取合法、合理的措施来为那些受到伤害的儿童寻求一个替代性的家庭环境。
上述民刑事法律制度的区分,导致对刑事虐待、忽视行为与民事虐待、忽视行为处理上的很多区别。
首先,州作为当事人在民事与刑事司法制度中是有区分的,刑事案件由检察官提起,[4]民事案件由儿童福利部门(保护儿童权利与最大利益的州立组织[5])去立案。
这些机构可能合作行动,也可能单独行动。
检察官与儿童福利官员在官僚制度上的独立性又会带来另一个有关美国民、刑事司法制度的基本差别,即民事司法制度与刑事司法制度有着不同的目的。
美国刑事司法制度的目的是威吓、惩罚和矫治罪犯,并不主要是用来赔偿个体被害人的损失以及保护他们的权利与利益。
[6]检察官在决定是否将一个虐待案件提出指控时,不需要考虑儿童的利益,当然,理想的模式是他们应事先与社工取得沟通。
[7]在极端案例中,因为出于惩罚虐儿者的政治压力,检察官会径行提起刑事指控。
但儿童福利官员却认为,如果能够通过强制治疗虐待人来有效预防虐待并保持了家庭的完整性,这将使孩子受到最少的伤害。
当然,在很多案例中,负责刑事和民事案件的政府机构会在工作中相互配合。
检察官就是否提起刑事指控方面有充分的裁量权,如果提起刑事指控的确会对孩子造成伤害的,检察官也可以决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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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美国的儿童保护机制
作者:孙洁
来源:《民主与法制》2015年第05期
在美国,每天打开报纸、电视或者上网,人们往往会看到形形色色的故事,讲述孩子受虐或被忽视的情景:得克萨斯州达拉斯市的一名9岁女孩患了糖尿病综合征,她的母亲没有为她求医问药、导致孩子不幸夭折,这位母亲被判疏忽罪:加利福尼亚州洛迪市一所学校的老师发现,班级上一名6岁女生身上有熨斗烫伤的痕迹,还有被棍子抽打的伤痕。
结果老师报了警,女生的父亲被起诉以虐儿罪,母亲则被控危害儿童罪;阿拉斯加州一家法院裁定一名体罚俄罗斯养子的美国母亲杰西卡·比格莱虐待儿童罪名成立,判处她180天监禁,缓期执行。
她曾强迫养子吞食热果酱、洗冷水澡,并录制虐待视频上传到视频网站……
这些令人不可思议的案例都是曾发生在美国的真实事件。
实际上,如今会为每个受虐待儿童花费数万美元的美国社会,在对待虐童问题上,也是从束手无策开始慢慢学会如何去应对的。
而让美国社会认识到虐童严重性,并愿意为之作出改变的,是一名叫做玛丽·艾伦·威尔逊(以下简称玛丽)的小姑娘。
“防止虐待动物协会”救下受虐女童
玛丽是美国社会公认的第一例虐童案例的当事者。
当1874年她终于站上法庭作证控诉时,她已经被养母康奈利太太虐待了近8年时光。
在邻居的证言中,每天康奈利太太都会“有系统地”对她进行毒打,玛丽的哭声和哀号充斥着整个房间。
后来,那件毒打的证物被发现了,是一条半米多长的马鞭。
玛丽从未看过窗外,更没出过门,如果和别人交流就会被痛打,每天被锁在狭小的“地狱般的壁橱”里。
当教会工作人员发现玛丽时,疤痕和烧伤已经覆盖了她的整张脸,甚至还有一条从额头到下巴的大切口,那是康奈利太太用剪刀削出来的。
然而,营救小玛丽的过程却并不顺利,纽约当地政府虽然有禁止过度体罚的法条,却未打算干预这件事。
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直到一个多世纪后,美国媒体依然对这件荒诞的事情津津乐道——“没有防止虐待儿童法,却有防止虐待动物法”。
是的,就在营救过程陷入困境时,有人说:“为什么不找防止虐待动物协会,这孩子可怜的就像个小动物。
”而防止虐待动物协会的介入,最终让司法界和媒体开始关注并逆转了玛丽的命运。
当有关玛丽的案件审判结束后,美国正式的儿童保护系统迅速地建立了起来。
当年,纽约就成立了美国第一个防止虐童协会。
到1900年,全美已经成立了161个同类民间组织。
1963年,美国政府儿童局制定了举报法范例,随后,各州先后制定了受虐儿童举报法。
1974年,美国通过了《儿童虐待预防和处理法案》,并于1984年通过了《儿童保护法案》。
这些法案的威力在于“组合拳”:通过一系列成熟的法律和政策保护体系,尽可能将儿童利益置于高强度监视之下。
虐待儿童将被剥夺监护权
美国疾病控制和保护中心将“虐待儿童”定义为:任何对儿童导致伤害、潜在的伤害或恐吓的伤害行为。
虐待儿童分为四种类型:其一,身体虐待,如打屁股、扭耳朵等。
或者因照料不周,造成孩子的身体伤害。
其二,性虐待,比如,触摸儿童身体私处,对儿童“露阴”,要求儿童进行性行为(不管得逞与否),对儿童展示黄色作品,等等。
其三,忽视,比如:没有给孩子提供基本的衣食住行条件,不为孩子提供应有的医疗、教育,或将儿童放置在可能对他们的健康和福利造成伤害的环境里,或者发现这种情况,有能力制止而不去制止。
其四,心理感情虐待,比如:逼迫孩子做不喜欢做的事,责骂、吓唬、恐吓,过度的惩罚,大人有过错拿孩子当出气筒,等等。
美国儿童保护制度的目标:保护儿童免受虐待。
美国为实现这一目标采用了两种措施。
一种是通过刑事司法制度给予刑事制裁,其目标是通过惩罚那些伤害子女的父母来警示父母不要虐待自己的孩子。
另一种是由民事司法制度规定一些民事措施,即儿童福利制度,其目标是保护儿童获得一个安全和充满爱的家庭环境:对于那些可能通过资助后会更好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就采用资助方式改善儿童的家庭环境,从而使儿童避免被虐待;如果不能通过资助实现这些,可以采取合法、合理的措施来为那些受到伤害的儿童寻求一个替代性的家庭环境。
通常情况下,虐童案件有三种裁决:一是允许政府把孩子从亲生父母身边带走,二是允许孩子继续留在父母身边,三是终止父母抚养孩子的权利,由他人收养。
关于儿童虐待,西方国家如今都有一套成熟的法律和政策保护体系,以保护儿童、实现儿童利益的最大化。
如在英国,社工会随时监控家暴高发的家庭,一旦发现孩子受到虐待,社工会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迅速将孩子带离并妥善安置。
在新西兰,有政府组织的专门救助儿童的福利机构,他们一旦发现儿童被虐待,立即在警方的配合下,带孩子离开使他受虐的环境,然后再根据情况决定是诉诸法律还是进行家庭教育。
我国台湾、香港地区也均仿效英美国家的做法,建立了儿童虐待的法律保护体系。
纵观各国和地区,美国的做法最为典型,它拥有一套完整的儿童虐待法律保护体系——包括强制报告制度、受理登记和调查程序、寄养和监护临时措施或长久安置、家庭维护以及将儿童从家庭迁出的司法审理程序。
强制报告制度为受虐儿童保驾护航
20世纪70年代后,虐待儿童问题引起美国社会的高度重视。
美国开展了鼓励对虐待和忽视儿童的可疑情况进行举报的运动,法庭对举报也努力作出回应。
目前,美国包括全部50个州、哥伦比亚地区、附属群岛等都有这样的法律条款,要求保育、中小学教育、心理咨询师、医生、执法和社会工作者等与儿童相关的职业人员若是怀疑存在“可能的孩子虐待和忽视”的话,必须马上举报,若是知情不报的话会被指控犯罪。
同时,在美国还设立了一条专门的举报热线,接受任何知情者的举报,这也就意味着有大量的人群会参与其中,所以各州需要雇佣和培训许多有技巧的人来接待儿童虐待和忽视的举报、调查案子和为儿童和家庭提供服务。
接受报告和作出反应主要是由儿童福利局承担。
不仅如此,儿童福利局还会介入以后的各步相关程序中,直到案件结束儿童得到合适安置。
儿童福利局是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在儿童处于危险中时,他们有权迅速采取行动以保护儿童;也可以在儿童被不当对待或忽视但是没有现实危险时,为儿童的利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热线打进儿童福利局后,会有专门人员接听并作答复。
负责接听举报的接线员在听完报告后必须作出两方面的重大决定:第一是否将该案提交给负责调查的机构,将举报选人可信举报,或干脆将其列入可信举报之外;第二举报的事实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是否需要采取应急行动。
如果接线员认为报告符合介入标准,便会将案件转给调查员。
为了保证作出正确决定,调查员一般都具有社工专业背景。
如果社工感觉儿童在家中正面临紧急危险,儿童将被暂时放到儿童福利局照料。
调查结束后,社工对儿童家庭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有三种选择:终结案件、提供服务、提起儿童虐待与忽视诉讼。
儿童福利局查明虐待和忽视的行为有足够的证据就可以提交法院审理,法官会首先召开听证会,用法律来为孩子选择未来的生活。
如果法院判决孩子父母的监护权被剥夺后,儿童福利局会暂时接手照料并着手寻找一个合适的家庭来收养这个孩子。
这一阶段被虐待和忽视儿童会接受家庭外照料,一般是由寄养家庭照顾,有些儿童会被安置在一起集中照顾。
在儿童保护机构尽力为儿童选择寄养家庭的同时,他们可能会临时组建集体家庭。
政府对庇护所和居住照顾进行必要的监察和监督。
如果州不将案子起诉到法院,则儿童不能迁离家中很长时间。
当政府把一个儿童被虐待和忽视的案子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可以决定这个儿童是否继续处于寄养照顾中。
法院还可以限定在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父母可以看望他们的孩子。
法院将保留这个案子直到儿童回到家中并且被认为安全时,或者直到儿童被永久地安置在一个新的安全的家中。
在已证明父母虐待或忽视了儿童之后,法院有权向孩子的父母发布命令。
例如,法院有权命令虐待的父母一方搬出家中,而孩子和另一方父或母留在家中。
在美国,这使得许多孩子有可能和他们的父母生活在一起而不是被送入寄养照顾。
法院还有权命令虐待或忽视儿童的父母接受审查评估。
近年来,我国儿童虐待事件频频见诸报端,儿童虐待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美国反虐童体系经历了近百年的历史,可以看出预防和控制儿童虐待是一项需要政府支持、非政府部门共同参与、跨部门、多学科专业人员协同合作的社会综合工程。
相比之下,在中国,如何防止虐待儿童、有效制裁施暴者、保护儿童权利,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