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管理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4篇)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运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节特种设备分类1. 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型、用途和工作原理,将特种设备分为以下几类:(1)压力容器类特种设备;(2)锅炉类特种设备;(3)电梯类特种设备;(4)起重机械类特种设备;(5)压力管道类特种设备;(6)客运索道类特种设备;(7)大型游乐设施类特种设备;(8)其他特种设备。
第二节特种设备的验收和注册1. 采购特种设备前,应对设备进行严格的验收和测试,确保设备满足国家安全标准要求;2. 特种设备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许可证;3. 特种设备的验收和注册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节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1. 特种设备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2. 特种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应有专职人员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记录;3. 特种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节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测1. 特种设备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测,确认设备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2. 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测的结果应记录并备案,以备相关部门查阅;3. 定期检验和定期检测的具体要求及周期由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制定。
第五节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处理1.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2. 特种设备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3. 特种设备事故后,应对设备进行维修和检查,确认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第一节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和培训1. 执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定期参加培训,了解和掌握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2.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进行体检,确认身体健康状况适合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的安全运行,维护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的管理。
第三条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等。
第四条特种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爆破作业等。
第二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五条特种设备的购买、销售、安装、使用、维护等环节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进行相应的审核和备案。
第六条特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七条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格证,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事故必须依法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第三章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第九条特种作业必须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条特种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应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必须确保人身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遵守相关安全作业规范,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设备。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必须事先编制作业方案,并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的制定,确保作业的安全可行性。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三条监督部门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十四条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进行处罚和追责。
第十五条监督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共同推动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确保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安全运行、维护人身财产安全为目标,为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管理提供了具体的规范。
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安全性。
同时,监督部门也需加强监督和管理,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并推动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包括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场(厂)内机动车辆驾驶、锅炉(司炉工;水处理工)、压力容器.气瓶、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及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管理及其它安全监管总局及质检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素质,确保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的安全。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设备副总是特种设备管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生产技术处负责特种设备的基本维护管理及报废的管理,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第六条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第三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七条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
第九条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齐全,必须实行定期校验制度,严禁超期使用。
第十条特种设备的档案、台帐、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及使用证,必须齐全。
设备铭牌、自编号齐全准确,设备铭牌应裸露,且不得涂漆。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液位计、压力表警示标记齐全准确。
第十二条特种设备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严禁超期运行。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爆炸、着火、变形、鼓包等,应逐级上报,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时,应提前向安全部门申请复试。
第十六条公司每年制订培训教育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作业人员参加质监部门的取证和换证培训学习。
第十七条对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许上岗。
第十八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二年复审一次。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保障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包括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操作流程。
第五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要求,保持工作秩序。
第六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禁违规操作、擅自更改设备设置等行为。
第七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主动参加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八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加强团队合作意识,与其他相关岗位人员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第九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上级。
第二章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享有与其岗位职责相对应的权益,有权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参与相关安全生产决策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要求,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服从上级的指挥和管理,按照规定程序接受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单位的机密信息。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自觉参加各类培训和考试,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或者违反规定的情况,有权和责任立即报告上级,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工作安全。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使用的各类特种设备以及从事各类特种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各级领导及相关人员必须加强对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管理第五条本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建立设备档案,并定期进行检测、维修、验收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六条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技术人员的检查和验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条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书,并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无照操作特种设备。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强,设备要定期检查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的运行安全。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持有相应的证书,并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工作。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工作前必须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掌握特种作业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知识。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工作时必须佩戴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负荷作业。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工作时必须按照作业计划和作业程序进行作业,严禁随意更改作业内容和作业方式。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要求,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做到预防为主,保证作业工作的安全进行。
2024年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2024年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办法____年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办法,规定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安全责任、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保障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二条特种作业是指使用特种设备、特种工艺进行的危险性较大、特殊性较强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特种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一)起重作业;(二)爆破作业;(三)登高作业;(四)深层作业;(五)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六)航空器作业;(七)特别恶劣环境下的作业等。
第四条特种作业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组织实施特种作业,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遵守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标准,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
第六条特种作业单位应定期进行特种作业安全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特种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健全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特种作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体制第八条特种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体制,明确特种作业的组织管理责任,保障特种作业的安全。
第九条特种作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指导特种作业的实施。
第十条特种作业单位应明确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协调高效的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单位应设立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具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专业背景和知识,负责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和档案,定期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评和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操作技能。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前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报安全环保部备案,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培训考试、取证。
2、特种作业人员在培训取得作业资格证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没有职业禁忌证者)方可参加作业资格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重违章或造成事故者取消作业资格。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持证上岗作业。
5、加强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教育和管理。
安全环保部积极认真地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和体检工作。
复审合格者方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不得涂改、转借,资格证书丢失应报主管部门备案、补办。
7、特种作业人员连续六个月不从事本工种作业,作业资格证书作废,需重新培训取得特殊工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8、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凡内部调换工作单位时,需到安全环保部登记备案。
9、凡安排无证或无效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主管领导,以违章指挥论处,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规范其行为和工作程序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简要的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内容: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
2.管理责任:企业应设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管理责任人,并明确其相关职责。
3.人员资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和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4.岗位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进行岗位安全培训。
5.操作规范: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或擅自改变作业程序。
6.作业设备: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作业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7.作业安全措施:人员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定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5篇)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5篇)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通用5篇)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篇1工程项目特种作业管理制度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2、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4、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着成绩者,给予适当奖励,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以予处罚。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篇2一、基本定义(一)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是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
(二)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电气焊工、尾矿库工、安全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等符合本制度基本定义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工作认真负责,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经安监部门进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和实践经验。
3、矿对特殊工种人员要建立档案、登记、培训、考试、考核相关内容,并由矿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特殊工种人员定期进行复审。
4、复审内容:(1)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2)进行体格检查。
5、对特殊工种的奖惩:(1)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复审不合格者要没收特殊工种资格证,不得继续独立作业,直至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的处罚;(2)对工作认真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技术知识,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复审合格,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特殊工种人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特种作业管理管理制度篇3第一条本制度适用本厂特种作业的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下列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1、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2、锅炉和压力容器操作作业;3、起重机械作业;4、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5、企业内机动车驾驶作业;6、制冷作业;7、液化气充装作业。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加强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作业,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特种设备的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三、特种设备管理1. 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本单位使用的所有特种设备,应当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并获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使用证书。
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和审核。
2. 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特种设备在使用期限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进行检验。
检验内容应包括设备的安全性能、工作状态、保护措施等方面,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 特种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特种设备应当按照厂家的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和保养。
维修和保养应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维修人员进行,并记录相关修理和保养情况。
4. 特种设备的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达到报废标准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停止使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报废处理。
报废处理应当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并出具相应的报废证明。
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应当接受有关特种作业的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
培训内容应当涵盖特种作业的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措施等方面,以提升特种作业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2. 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应当进行岗前审查。
审查内容应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技术能力、安全意识等方面,以确保其具备从事特种作业的能力和条件。
3.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和设备安全,不得随意改变设备参数或越权操作。
4. 特种作业人员的定期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健康检查,以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从事特种作业的要求。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
二、特种作业的定义和分类本制度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因作业环境、作业对象、作业工具或者作业方法的特殊性,可能导致作业人员伤亡或者设备事故的特殊作业。
特种作业分为以下几类:(一)高空作业;(二)电气作业;(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作业;(四)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作业;(五)起重作业;(六)挖掘作业;(七)爆破作业;(八)放射性作业;(九)其他特种作业。
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原则(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二)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三)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四)现场监督,严格执行。
四、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一)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本车间的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确保特种作业的安全。
3.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能力。
(二)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1. 特种作业应当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程序、作业要求、安全措施等内容。
2. 安全操作规程应当经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审查批准,并公布于作业现场。
3.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章作业。
(三)特种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1. 特种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和过往人员注意安全。
2.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 特种作业现场应当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
(四)特种作业的培训和考核1.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业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八大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八大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范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为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加强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以下将详细介绍八大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
一、电工作业电工作业是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在进行电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范:1、作业前必须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2、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和设备,严禁使用破损或不合格的工具。
3、停电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安全措施,确保停电设备无电压。
4、严禁在带电设备上进行作业,如需带电作业,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并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5、电气设备的安装、检修和维护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程的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是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
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在进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时,要注意以下安全事项:1、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如焊接面罩、护目镜、防护服、手套等,以防止电弧光、飞溅物和高温对身体的伤害。
2、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以排除有害气体和烟尘。
3、氧气瓶、乙炔瓶等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严禁靠近火源和高温物体,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 米。
4、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如需作业,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并经过审批。
三、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 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包括:1、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并系在牢固可靠的地方。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依法规范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运行和作业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特种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使用、检验、验收等特定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特种设备管理第五条特种设备所有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使用证,并定期进行安全评估、检验、检测和维护。
第六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明确特种设备的责任人和管理人员,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保证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自查和维护。
第八条特种设备的维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定进行设备维修和保养。
第九条特种设备的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有权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和评估,并出具检验报告和评估意见。
第十条特种设备的事故和隐患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和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保证身体健康,不得患有影响安全作业的疾病。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并保证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特种设备的故障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保持岗位技能,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对违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违反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订立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负责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的单位。
三、基本要求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需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年龄要求: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在法定年龄范围内,年满18周岁。
2、身体条件: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身体健康,无紧要器官疾病,无精神疾病,无色盲,无癫痫病等疾病。
3、教育要求: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获得操作特种作业或特种设备的证书。
4、职业素养: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爱岗敬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作业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四、操作证件管理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证件必需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证,并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持证上岗操作。
证件过期或作业人员离岗,必需适时退回证件。
五、操作培训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通过规定的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证书方可操作。
培训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重要有笔试和实操考试。
六、作业管理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需遵守规定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作业人员操作职责,保证工艺操作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七、设备管理特种设备必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包括定期检修,更换有疲乏和老化现象的部件,保证设备轨道、机械部件等正常运转,削减事故的发生。
八、责任追究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存在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的行为,造成事故的,必需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作业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员必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九、惩罚制度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如发生操作不当造成事故,除依法应承当的民、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据所在公司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的行政惩罚。
十、附件实在培训和考核计划、操作规程、保养维护及检修制度等业务资料,以附件的形式作为本制度的构成部分。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压力容器(含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
特种作业人员是是指直接从事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项目经理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经济运营和特种作业安全负总责。
第五条项目经理履行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安全的领导职责,包括:(一)贯彻、落实国家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三)组织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隐患排查治理,决定停止使用存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四)组织编制和实施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五)审批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管理报表、总结。
第六条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是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审核特种设备运行、检修规程;(二)编制特种设备维修、定检计划,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进行评价。
(三)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特种设备运行记录;(四)办理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报废;(五)组织编制特种设备运行操作规程;(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及时整改设备隐患;(七)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八)及时报告特种设备事故事故,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第七条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安全的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二)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和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三)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工作;(四)监督特种作业人员规范作业情况,纠正和制止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行为;(五)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六)负责特种设备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总和填报等。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5篇)
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机务人员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保障机务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施工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令第3____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____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用锅炉、空压机(含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架桥机、运梁车、提梁机、移梁机以及限于施工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
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系指直接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及管理人员。
包括以上设备操作人员、电工、焊接工、切割工、电梯司机和行、吊车司机及挂钩工、施工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锅炉司炉工、空压机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日常维护保养、改造、报废,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复审等。
上述各项管理工作,由各子(分)公司设备部门与设备使用管理单位(以下称使用单位)共同负责。
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章特种设备购置第四条特种设备购置必须按集团公司《设备购置及租赁招标管理办法》办理申购有关审批手续,并通过招标采购程序选定设备供应商。
第五条参加特种设备投标的供应商,其设计、生产单位必须是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境外制造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改造第六条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特种作业是指对具有一定危险性或特殊技术要求的作业,包括高处作业、爆破作业、焊接、挖掘、危险化学品操作等。
为了保证特种作业的安全进行,有必要对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下面是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
1. 确定特种作业:明确确定哪些作业属于特种作业,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特种作业包括高空作业、火焰与热操作、起重机械操作、爆破作业、危险化学品操作、挖掘与破碎作业等。
2.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要求: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制定相应的资质要求,包括专业技能、健康状况、经验等方面。
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经验,同时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特种作业需要。
3. 培训和考核: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掌握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培训内容包括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应急处理等。
4. 资格认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包括审核资料、专业技能测试等。
认证合格后,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证明其有能力从事特种作业。
5. 安全措施:制定特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包括施工准备、作业方案、操作规程等。
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时,要严格按照安全措施操作,确保安全。
6. 监督与检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定期检查特种作业的操作情况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对违反规定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作业人员要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处罚措施。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能够有效提高特种作业的安全性,保护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同时,也能保障特种作业过程中的其他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从事特种作业及操作特种设备的人员。
二、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的定义(一)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包括但不限于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
(二)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三、人员资格要求(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 18 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特种作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年龄、学历、身体条件、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四)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培训与考核(一)单位应组织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参加由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课程。
(二)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等。
(三)培训结束后,操作人员需参加由相关部门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四)操作资格证书应定期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证书失效。
五、人员管理(一)单位应建立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档案,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培训记录、考核成绩、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二)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单位应制定合理的工作安排,避免操作人员疲劳作业。
(五)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设备管理(一)特种设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并定期进行检验。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一、引言特种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危险性、高度的复杂性以及技术难度比较大的工作,如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爆破作业、焊接作业等。
在进行这些特种作业时,为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管。
本文将介绍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办法。
二、特种作业的管理2.1 特种作业的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特种作业分为以下几类:1.高处作业2.起重作业3.清洗作业4.爆破作业5.拆除作业6.电工作业7.焊接、切割和热加工作业8.特种设备作业9.涉毒、放射性和有害物质作业10.环境污染治理作业不同类别的特种作业所需的管理措施也有所不同。
2.2 特种作业的准入管理特种作业人员在进行特种作业前,需要通过准入管理程序的审核,方可进行特种作业。
准入管理包括两个方面:1.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书或执照。
2.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
只有取得相应的证书或执照,并通过技能培训和考核,才能被认定为特种作业人员。
2.3 特种作业的现场管理在特种作业现场,需要符合以下要求:1.特种作业设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经过检验合格。
2.特种作业人员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并在现场听从现场指挥。
3.现场应进行现场监护,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
同时,特种作业现场也需设置警示标志,确保无关人员不进入现场,从而降低可能的风险。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3.1 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特种作业人员需要符合以下资格要求:1.年龄需在18岁及以上。
2.具备相关的学历、职业技能和从业经验。
3.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或执照,并经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
3.2 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考试特种作业人员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和考试,以确保其具备进行特种作业的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培训和考试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特种作业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特种作业的安全操作流程与操作技能。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特种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电焊作业、起重作业、危险品操作、非破坏检测作业等。
第三条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目标是建立科学的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体系,提高特种作业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落实特种作业安全责任,减少特种作业事故的发生,保障特种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实行行政许可制度,由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特种作业安全许可第六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依法申请特种作业安全许可证。
第七条特种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特种作业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二)特种作业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作业项目名称、作业方法、作业环境等;(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人员名称、岗位职责、培训情况等;(四)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包括安全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等;(五)特种作业安全设备的检测证明;(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
第八条特种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特种作业单位填写申请表,携带申请材料提交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部门;(二)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申请材料的审核;(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作业单位进行安全许可证现场核查;(四)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审核和核查结果决定是否发放特种作业安全许可证;(五)特种作业安全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第九条特种作业单位应当按照特种作业安全许可证的要求履行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责任,接受特种作业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特种作业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应当重新申请特种作业安全许可证:(一)特种作业项目发生变化的;(二)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发生变化的;(三)特种作业人员发生变化的;(四)特种作业安全设备发生变化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8条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管理
1.高处作业
2.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
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3. 1.1 高处作业的级别
4. 1.1.1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5. 1.1.2 作业高度在5—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6. 1.1.3 作业高度在15—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7. 1.1.4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8. 1.2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9. 1.2.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
施工,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的人员不得登高作业。
10.1.2.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并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
全操作规程》的要求。
11.1.2.3 高处作业人员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
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如:脚手架、支架、跳板、跳梯、安全带、安全网等)。
12.1.2.4 高处作业应设专职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13.1.2.5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14.1.2.6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
用绝缘工具,在邻近有带电导线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与带电导线保持安全距离。
15.1.3 登高作业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权限
16.1.3.1 作业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17.1.3.2 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在劳动保护措施未落实的情
况下,登高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18.1.3.3 登高作业人员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物品要采取防坠落措施。
19.1.3.4 监护人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开,如必须离开,必须经项目负责人批
准,并由项目负责人另指派人进行监护。
20.1.3.5 监护人在发现登高作业人员不遵照《登高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中要求进行的,
有权制止其作业。
21.1.3.6监护人在工作中要与登高人随时取得联系,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22.2. 动火作业
23.2.1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动火作业区域分为四类
24.2.1.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区域,包括在各类仓库、密炼区、烘胶房、胶浆房、硫磺
库、工艺油库、炭黑投料室、配电室、加油站等地动火,以上地点动火须有安环科人员监护。
25.2.1.2 一级动火作业区域,包括在材料工程、成型工程、货场等地动火。
26.2.1.3 二级动火作业区域,包括在硫化工程、金工室和室外等地动火。
27.2.1.4 设置固定动火区域,地点据情确定。
28.2.2 凡需动用明火单位,应到当班安全员处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9.2.3 动火前,现场监督人要仔细观察现场,做到现场5米之内无可燃物及其他易燃
易爆物品,高空作业要保持地面现场周围10米以内无可燃物,乙炔气瓶与氧气气瓶间距离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米,并不准曝晒。
30.2.4 禁止在电缆沟封盖及电缆沟周围(5米以内)动用电气焊,以防止焊渣落入沟
内引起电火灾。
31.2.5 动火有效时间最多8小时,如改变地点另行作业或申请时间内未完工的,使用
部门必须另行申请,重新开具动火证。
32.2.6 外来施工单位凡需在厂区动用明火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由公司施工主管
部门项目负责人到安环科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作业,若造成违章事故,除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主管部门、现场监护人及领导责任。
33.2.7 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34.2.8在不同的动火区域动火,要遵守不同的监督等级,特殊危险动火区域内严禁动
火,如确实无法拆卸到固定区域动火,则由当班值班长、安全员全程监督直至动火作业完成清理现场无隐患后离开,在一级动火区域动火由当班首席保全工负责在动火前和完成后对现场进行确认,在二级动火区域动火由动火人自行确认。
35.3. 焊接作业
36.3.1 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
对动火周围易
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
如附近地沟内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37.3.2 气焊(割)作业必须做到
38.3.2.1焊接工作工具要符合质量,焊炬控制阀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
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39.3.2.2 氧气钢瓶、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乙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
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40.3.2.3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41.3.2.4 禁止使用液化气钢瓶。
42.3.2.5 保管与存放乙炔气瓶和氧气瓶时,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保持5米以上的
安全距离,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43.3.2.6 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气钢瓶。
44.3.3 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45.3.3.1 电焊机必须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米,二次线及回线
的长度不超过30米,焊钳必须绝缘。
46.3.3.2 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47.3.3.3 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48.3.3.4 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9.3.4 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50.3.5 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
人眼睛。
51.3.6 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有关安全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