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
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精选7篇)编写工作方案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设计。
在提出某个项目前,领导通常会要求我们先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你知道写工作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以下是店铺收集整理的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精选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1一、工作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关键时期专项整治、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强化日常监管等工作,督促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春节期间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一)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在春节前后,各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重点检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否落实;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及起重机械等危险隐患排查整改是否到位,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春节期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扎实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将建筑施工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通过规范标准、评估指导等工作,实现企业安全预防关口前移和头管理。
一是按照枣庄市安委会办公室“两体系一平台”建设的整体推进方案,纳入信息平台运行和管理。
二是认真组织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双重预防体系”系统的年底验收工作,确保运行良好。
(三)做好冬季事故防范工作。
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综合采取安全检查、教育警示、技术防护等有效手段,企业从严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装置、特种设备的防冻措施,强化异常状况监测预警,加大巡查频次,强化现场管控,落实专人盯守,严防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四)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活动。
春节期间要加大安全培训经费投入,切实抓好“三项岗位”人员、重点作业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两个体系”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健全安全培训考核记录和档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0]40号文件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0]40号文件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25•【字号】鲁政发[2010]107号•【施行日期】2010.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0]40号文件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鲁政发〔2010〕10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对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2010年以来,按照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级、各部门妥善把握和处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积极采取措施,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强化监管,保证了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但7月份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坚持扶持生产、保障供应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相结合,稳定市场价格与保护农民利益相结合,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本市医疗机构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本市医疗机构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12.16•【字号】•【施行日期】2010.12.1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2011年本市医疗机构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为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医疗卫生工作,现将本市各医疗机构的休息时间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1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各医疗机构的休息时间原则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要求执行。
即: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春节: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
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端午节: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
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二、节日期间,各医疗机构急诊正常开放。
要切实加强急诊室、病区、手术室的医疗技术力量,严格医务人员尤其是主要业务科室医务人员的外出管理,注意避免医疗骨干同时大量外出,做好应急医疗梯队安排,加强急诊医护人员的交接班工作,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节日期间,各医疗机构要确保在本院配置连续输液的病人能够得到及时的输液治疗。
各单位要制定、完善节日期间就诊病人骤增的应急处理预案、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等,加强各项预案的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启动预案,迅速、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落实节日期间宗教场所工作情况报告
落实做好圣诞节、元旦、春节期间宗教场所安全工作情况报告近日,五心镇为了认真做好圣诞、元旦、春节期间五心镇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也为了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信教群众过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在“圣诞节”、“元旦”、“春节”三个重大节日期间活动的正常、安全有序,根据奉民宗【2011】第23号“关于认真做好圣诞节、元旦、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五心镇宗教系统实际,现采取四点措施确保广大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镇党委、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圣诞、元旦、春节期间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求把这一期间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列上议事日程,并建立五心镇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组长,设立专门办事机构,抽调镇统战、政法、安监部门精干人员组成;安全防范领导小组节前对五心、邵厂耶稣堂及平安天主教等各活动场所节日期间活动安排和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特别是平时问题和矛盾比较突出的活动点,派专人负责做好有关协调工作,有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协同有关部门稳妥处置。
并以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要早作准备、早安排、早部署,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场所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加强宣传五心镇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召集宗教场所负责人召开场所管理人员会议,部署节日期间安全工作,并进行宣传教育。
要求各场所结合场所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责任到人。
特别是平安夜、元旦当天、除夕夜、正月初一等重点时段,落实管理人员,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活动现场安全工作有人管、安全事故有人防。
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在这期间对信教群众广泛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积极引导信教群众到依法登记的活动点参加节日活动,并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周密计划、认真安排节日各项活动,加强对各场所节日期间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情况的报告
尊敬的领导:
根据要求,我向您汇报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情况。
在元旦春节期间,我坚持遵守廉洁自律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持高度的工作
激情和责任心。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 自律敬业:我时刻保持着对工作的高度敬业精神,严格遵守上班时间,按要求完成
各项工作任务。
在工作过程中,我尽力提高工作效率,严守纪律,做到务实、严谨、
高效。
2. 廉洁奉公:在元旦春节期间,我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腐败行为,坚决不收受礼品、
红包等违规款待。
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各项来电、来函、来访工作,坚决执行
各项政策,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3. 调整工作节奏:在节日期间,由于部分同事休假,工作压力相对较小。
我合理安排
时间,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加强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同时,也以此为契机,
与同事们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完成任务。
4. 加强自我约束:我深知身为一名公务员的职责和使命,牢记廉洁自律的底线和红线,对自己进行严格约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同时,我也积极参加
公司组织的廉政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廉政素质。
在元旦春节期间,通过我个人的努力和团队的配合,在廉洁自律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
的成绩。
我将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养,为公司的发展
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此,我对领导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将时刻保持对工作的热情,无论何时何地,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好本职工作。
谢谢!
此致
敬礼!。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6.01•【文号】安委办〔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安委办〔2018〕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2008-2013年间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其中252件文件宣布失效。
有关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8年)2.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9年)3.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0年)4.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1年)5.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2年)6.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3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2018年6月1日附件1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8年)序号文件标题发文字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1安委办〔2008〕1号灾难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十二月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2安委办〔2008〕2号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近期交通事故引发浓硫酸安委办〔2008〕4号3泄漏事故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督促整改2007年安全生产隐患4安委办〔2008〕5号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重大隐患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5安委办〔2008〕6号调度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安委办〔2008〕7号6故灾难的危险点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7安委办〔2008〕8号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安委办〔2008〕9号8宣传和信息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一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安委办〔2008〕10号9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10安委办〔2008〕11号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富宁县境内“6·7”道路安委办〔2008〕12号11交通事故引发粗酚泄漏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12安委办〔2008〕14号情况通报会的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治理13安委办〔2008〕15号现场会精神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安委办〔2008〕19号14专项行动情况的通报1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安委办〔2008〕20号“十一五”后三年规划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16安委办〔2008〕21号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17安委办〔2008〕22号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火工品安全管理安委办〔2008〕23号18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安委办〔2008〕24号19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20安委办〔2008〕25号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安委办〔2008〕27号21指标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22安委办〔2008〕28号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神华宁煤集团大峰露天矿23安委办〔2008〕29号“10·16”重大施工爆破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08年第三季度全国安全生产24安委办〔2008〕31号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进一安委办〔2008〕33号25步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假日后期安全生产工作安委办明电〔2008〕2号26的紧急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省佛山粤通仓储运输有限公27安委办明电〔2008〕3号司烟花仓库“2·14”爆炸事故的紧急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放假与停产检修煤矿复产验安委办明电〔2008〕4号28收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提供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有关情况29安委办明电〔2008〕7号的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西省朔州市“6·3”重大道路30安委办明电〔2008〕8号交通事故的通报3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迎奥运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8〕9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西吕梁“7·17”重大道路交32安委办明电〔2008〕11号通事故和云南红河“7·1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请报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33安委办明电〔2008〕14号动工作总结的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34安委办明电〔2008〕18号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深圳“9·20”特别重大火35安委办明电〔2008〕19号灾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浙江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安委办明电〔2008〕28号36大塌陷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37安委办明电〔2008〕30号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3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8〕3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请提供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总39安委办明电〔2008〕33号结和2009年工作安排的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40安委办明电〔2008〕34号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附件2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9年)序号文件标题发文字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引发事1安委办〔2009〕1号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2安委办〔2009〕2号程建设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安委办〔2009〕4号3况的通报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9〕1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5·2”非法5安委办〔2009〕12号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通6安委办〔2009〕19号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7安委办〔2009〕21号作会议精神的通知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09〕23号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河源“11·29”重大道路交通安委办〔2009〕24号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发生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10安委办〔2009〕25号故运输企业名单的通报1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09〕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福建长乐拉丁酒吧“1·31”重大安委办明电〔2009〕7号12火灾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苏镇江丹阳市“3·11”房屋坍13安委办明电〔2009〕16号塌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三起重大生产安全事14安委办明电〔2009〕28号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汕头“5·21”重大火灾事故15安委办明电〔2009〕34号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宜春“6·16”重大道路交通安委办明电〔2009〕40号16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铁力市西大桥“6·29”17安委办明电〔2009〕42号桥体垮塌事故情况的通报1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43号1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发生的两起火灾和一起水上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09〕63号2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临沂市山东金兰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9·2”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09〕64号2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吉安“9·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09〕67号2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09年国庆节期间及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68号2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永州“10·2”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09〕81号2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97号2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济宁“12·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09〕99号2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5月份以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09〕26号附件3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0年)序号文件标题发文字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国办通知精神扎实做好继1安委办〔2010〕6号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情况的安委办〔2010〕8号2通报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9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一季度全国安全生产隐患安委办〔2010〕10号4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一季度非法违法生产煤矿5安委办〔2010〕11号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道路交通动态监管试点工作进展情6安委办〔2010〕12号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隐患7安委办〔2010〕14号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苏省南京市“7·28”地下丙烯安委办〔2010〕16号管道爆燃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1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三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安委办〔2010〕18号1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19号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0〕23号1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煤矿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0〕24号1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26号1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八田煤矿“11·21”透水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0〕28号1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新兴煤矿“11·21”特别重大煤(岩)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安委办〔2010〕29号1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亿德煤矿“11·30”透水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0〕31号1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南省义煤集团巨源煤业有限公司“1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0〕32号1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5号2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水上船舶安全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0〕9号2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10号2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0〕14号2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春节期间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0〕15号2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广东省揭阳市“2·26”重大烟花燃放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16号2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安委办明电〔2010〕23号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26安委办明电〔2010〕25号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安委办明电〔2010〕32号27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28安委办明电〔2010〕39号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北恩施“4·21”水上交通事故安委办明电〔2010〕41号29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徽省淮北市“4·30”村镇在建30安委办明电〔2010〕42号楼房重大坍塌事故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内蒙古呼和浩特铁路隧道施工民工31安委办明电〔2010〕45号居住工棚“5·3”火灾情况的通报3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三起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0〕47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33安委办明电〔2010〕69号通报3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四川甘孜“7·18”重大道路交通安委办明电〔2010〕75号事故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乌鲁木齐市“7·19”民房重大火35安委办明电〔2010〕76号灾事故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36安委办明电〔2010〕78号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建筑施工事故情况的安委办明电〔2010〕87号37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万达广场安委办明电〔2010〕88号38“8·28”重大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39安委办明电〔2010〕89号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委办明电〔2010〕91号40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新疆阿勒泰“9·16”重大道路交41安委办明电〔2010〕92号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42安委办明电〔2010〕95号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青海省海西州“10·16”重大道路43安委办明电〔2010〕96号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44安委办明电〔2010〕98号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吉林省吉林市商业大厦“11·5”45安委办明电〔2010〕100号重大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山东省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安委办明电〔2010〕102号46情况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非法储存危险物品和烟花47安委办明电〔2010〕105号爆竹引发爆炸事故的通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安委办明电〔2010〕106号48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衡阳“12·27”重大道路交通49安委办明电〔2010〕107号事故情况的通报附件4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1年)序号文件标题发文字号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安委办〔2011〕2号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安委办〔2011〕3号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辽宁省阜新市“5·23”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安委办〔2011〕4号理情况的通报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1〕5号安委办〔2011〕6号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6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安委办〔2011〕7号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1〕8号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松河乡金银煤矿“3·1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吉林贵州两起瓦斯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1〕9号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1〕10号1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中央企业煤矿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1〕11号1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海岱镇杨梅山安委办〔2011〕13号煤矿“4·15”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1〕14号1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一季度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1〕15号1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国民煤业公司“3·31”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1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桂发煤矿安委办〔2011〕16号“4·26”等六起瞒报迟报谎报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1〕18号1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1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京沪高铁沿线危害铁安委办〔2011〕19号路运输安全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1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1〕20号安委办〔2011〕22号1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安委办〔2011〕23号1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南省中平能化集团平禹煤电公司四矿“10·16”特别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2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上半年全国安全生产隐患安委办〔2011〕24号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1〕25号2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8·16”特别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安委办〔2011〕26号2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的通知安委办〔2011〕27号2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省上饶市“8·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2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韩城矿业公司桑安委办〔2011〕29号树坪煤矿“8·7”透水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1〕30号2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盛丰陶瓷有限公司“8·23”重大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2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北省张家口市尚义县“8·28”安委办〔2011〕31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1〕32号2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8·17”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2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邵阳“9·9”重大水上交通事安委办〔2011〕34号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1〕35号2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省西安市玄武路凯玄大厦工地“9·10”重大附着式脚手架坠落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1〕36号3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9·1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3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安委办〔2011〕38号知安委办〔2011〕39号3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11年第三季度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通报3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10·21”非安委办〔2011〕40号法生产引火线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1〕41号3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甘肃省定西市兰渝铁路黑山隧道工地“10·29”重大车辆翻车事故的通报3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省西安市樊记腊汁肉夹馍店安委办〔2011〕42号“11·14”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事故的通报3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甘肃省庆阳市“11·16”重大道路安委办〔2011〕43号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3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大连所安委办〔2011〕44号属企业“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等4起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安委办〔2011〕45号3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3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安委办〔2011〕46号“11·23”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1〕47号4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4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苏省徐州市“12·12”重大道路安委办〔2011〕49号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11〕19号4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4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河南许昌“1·11”重大道路交通安委办明电〔2011〕3号事故情况的通报4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1〕5号4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宁夏固原“1·29”重大道路交通安委办明电〔2011〕7号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1〕8号4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辽宁沈阳“2·3”火灾事故情况的紧急通报4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春节期间两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安委办明电〔2011〕10号况的通报4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较大瓦斯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1〕13号安委办明电〔2011〕14号4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四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50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北京大兴“4·25”重大火灾事故安委办明电〔2011〕19号情况的通报5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两起重大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1〕28号安委办明电〔2011〕29号5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6起较大以上道路客运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1〕30号5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5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北省武汉市“7·12”重大火灾安委办明电〔2011〕33号事故情况的通报55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安委办明电〔2011〕40号示和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56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安委办明电〔2011〕44号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1〕45号57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永顺县“10·1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5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10·23”重安委办明电〔2011〕46号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59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安委办明电〔2011〕52号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附件5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2年)序号文件标题发文字号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安委办〔2012〕3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
(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了严肃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对39名事故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中,9名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0名企业人员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受 到党纪、政纪处分(详见附件2)。同时,责成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中煤能源集团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 局依法对华晋焦煤公司处以225万元罚款,对中煤一建公司处以210万元罚款。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两起煤矿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安委办〔20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关于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2012年12月12日送达单位:各单位。
生安字第201223号12月7日,集团公司召开了2012年度第八次安全生产视频会,通报了000厂“11.15相关方死亡事故”情况,并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落实好集团公司的工作要求,在汲取别人事故教训的同时,进一步做好当前的安全管理,确保全年零事件目标实现,现将000厂“11.15相关方死亡事故”通报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全年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整治现场违章行为。
岁末年初,气候寒冷,各单位生产经营任务繁重,也是事故高发的敏感时期,各单位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
(一)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全、抓检查、抓考核,不定期深入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各单位分管安全的领导每周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召开安全专题会,通报检查情况,提出奖罚建议。
(三)各单位技安人员要每天检查重点部位和安全风险较高作业岗位,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或上报单位领导进行整改。
(四)班组长要做好班前会的“规定动作”,对精神状态不佳、操作旋转设备时戴手套、敞开衣襟、戴围巾(头巾)、系围腰、系领带、佩戴影响安全操作的配饰物、不戴发网、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检修(试车)时不观察、不设警示标识等违章作业现象和违章人员,要立即制止和坚决纠正。
(四)公司将对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技安员的检查记录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将进行通报并纳入安全履职考核。
二、加强非常规作业、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清理本单位所有非常规作业、非固定作业场所的情况(如设备维修维护、安装、登高、动火、临时用电、大件吊装、搬运、科研试验、受限空间作业等),建立作业目录清单。
(二)对所有非常规作业、非固定作业场所开展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制订有效的管理措施。
元旦和春节期间维护稳定工作方案
元旦和春节期间维护稳定工作方案
在元旦和春节期间,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稳定工作:
1. 提前安排工作:在放假前,与团队成员沟通并明确工作安排,确定每个人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作能够持续有序进行。
2. 延长工作时间:在接近节假日期间,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间,提前完成重要任务和项目,以确保不会受到节假日影响。
3. 紧急联系渠道:在放假期间,应建立紧急联系渠道,确保可以及时沟通和解决突发问题。
例如,可以设立专门的值班电话或设置值班人员,并提供联系方式。
4. 建立备份计划:对于关键系统或数据,建立备份计划,并进行定期备份。
同时,确保备份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以防止意外故障或数据丢失。
5. 健全安全措施:维护系统安全是至关重要的,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更新防病毒软件、加强网络防护、检查系统安全漏洞等。
6. 员工调休轮班:可以组织轮班制度,确保团队中有人在放假期间负责值班和处理紧急情况。
同时也要合理安排员工的调休时间,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
7. 预防设备故障:提前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加强设备维护措施,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工作中断或延误。
8. 预案制定:制定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应急预案中应包含各种可能的风险和解决方案,并确保所有人员了解和熟悉应急预案内容。
综上所述,通过提前安排工作、延长工作时间、建立备份计划、加强安全措施等措施,可以在元旦和春节期间维护稳定工作。
同时,预防设备故障和制定应急预案也是必要
的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松江民政信息
松江民政信息2011年第12期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办公室编(总第120期)2011年12月30日【要闻】区社建办牵头开展社区建设工作专项调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社区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我区社区工作会议,12月12日至16日,由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连续召开了四个社区建设工作座谈会。
区委常委、副区长陈皓,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杨峥,以及区民政局、区府办、区社区办、区社会工作党委、区政研室、区委党校等单位领导全程出席了四个座谈会。
为了使此次调研工作更有针对性,四个座谈会分别确定了四个主题。
第一组是东北片区,主题是如何探索推进“镇管社区”体制;第二组是浦南片区,主题是如何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和管理;第三组是四个街道,主题是如何推进街道共治与居委会自治;第四组是相关部委办局,主题是如何加强和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
各单位根据主题分别就本单位在社区建设中已有的探索实践和成功经验,目前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有关意见、建议和下一步的打算,进行了交流发言。
此次调研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下一步,区社建办将汇总座谈会上收集到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为我区社区工作会议的顺利召开提供保障。
松江区民间组织促进会召开第二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12月27日,松江区民间组织促进会在新晖大酒店黄山厅举行第二届会员暨换届选举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报告和章程修改案,选举出新一届负责人、常务理事和理事,促进会秘书长刘青主持会议,会长朱斌能作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各会员单位有关领导及区民政局领导参加了会议,松江区副区长陈皓、民政局局长刘彦到会并做重要讲话。
自2006年成立松江区民间组织促进会以来,在区民政局、社团局关心支持下和全体会员单位积极推动下,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工作方针,完善各项机制,在探索中谋发展,在创新中求突破,在交流沟通协作中增强互信,有力促进了全区民间组织发展和壮大。
会上,民政局局长刘彦简要通报了2012年松江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基本思路和重点工作:一是鼓励发展公共服务类社会组织和行业管理类社会组织;二是大力推进孵化基地建设和政府购买服务;三是积极探索枢纽式管理模式和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四是切实做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和队伍建设。
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假日办[2011]3号
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正文:---------------------------------------------------------------------------------------------------------------------------------------------------- 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假日办[20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2011年春节即将到来。
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及相关部门,要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2011年“中华文化旅游”这一主题,按照“安全、质量、秩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确保春节假日旅游安全有序(一)突出抓好出行安全。
针对春节假期出行密集、客流量大、供需矛盾突出等特点,及早制定运力调配和客流疏导方案,特别是应对雨雪冰冻、大雾天气的应急预案,避免大范围的游客滞留。
加强旅游客运监管和交通设施维护,严查非法运营和超时超载运营,增强重点时段、路段、道口的警示标志和警力部署,严防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二)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严格春节期间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审查和管理,认真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企业和大型活动组织者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和检查监督,确保春节假日旅游的车辆安全、道路安全、食品安全、设备安全、活动安全、消防安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
(三)认真排查安全隐患。
春节前2O天内,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部署各类旅游接待单位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
中国海事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春运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中国海事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春运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正文:---------------------------------------------------------------------------------------------------------------------------------------------------- 中国海事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春运期间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各直属海事局、地方海事局:元旦、春节(下称“两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关于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及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安委明电〔2011〕12号)文件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切实加强“两节”和春运期间的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落实带班、值班制度“两节”、春运期间将迎来出行高峰,岁末年初又是寒潮、大风、大雾、强降雪、枯水及冰冻灾害的多发季节,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针对“两节”和春运期间水上交通运输的特点,研究部署监管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要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领导要在岗带班,各关键岗位要安排专人值班。
要及时掌握辖区的水上安全情况,及时掌握各类灾害性气象信息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和需求,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要保持政令畅通,及时报送政务信息,做好上传下达。
二、加强对旅客和危险品水上运输的监管要加强客运、渡运、客滚运输的安全监管,严禁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严禁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的船舶投入旅客运输。
要强化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督促县乡政府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渡口渡船的现场监管,严防因超载、违规冒险航行而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7•【字号】市政办[2010]249号•【施行日期】2010.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市政办〔2010〕249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维护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市卷烟市场的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烟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166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10〕180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2011年元旦、春节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本次行动从2010年12月20日起至2011年2月18日结束。
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卷烟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集中组织开展2-3次专项突击检查。
二、工作重点(一)打击制售假烟网络,特别是整治名烟名酒店、宾馆饭店、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名优土特产店等特殊经营场所的违法经营行为;(二)打击和取缔无证照经营卷烟的行为;(三)查处通过货运站、客运站、物流中心非法运输、经营卷烟的行为;(四)加强对辖区经营食杂批发的客户卷烟经营行为的监管。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要从维护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卷烟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层面卷烟市场清理整顿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在专项行动中的领导作用,精心组织公安、工商、烟草等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打击,确保整治工作抓出成效,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电
中央和国家机关发电发电单位卫生部签批盖章侯岩特急密级卫发明电〔2010〕号中机发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卫生系统各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及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节日期间安排专人24小时在岗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信息畅通,工作及时、到位。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行政值班和临床一线值班力量,保证信息报告和传递渠道畅通,满足群众看病就医和医疗救治的需要。
元旦至春节期间发生各类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重大医疗纠纷及医院治安事件时,要及时应对,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严禁迟报、漏报。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卫生应急队伍、技术、物资、交通通讯工具准备工作。
要保证节日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直报网络和通讯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分析、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达到重大及以上级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逐级上报的同时,在2小时内直接向我部报告。
加强与旅游、交通、铁路、民航、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有效联动。
二、落实安全责任,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强化行政问责。
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适时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活动,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用火用电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商务部关于开展促消费工作进展情况调查的函
商务部关于开展促消费工作进展情况调查的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务部
•【公布日期】2011.01.19
•【文号】商市运函[2011]12号
•【施行日期】2011.01.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商务部关于开展促消费工作进展情况调查的函
(商市运函[201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扩大消费、创新生活”促消费系列活动的通知》(商运电〔2009〕1007号)要求,抓住两节旺销时机,围绕年货、食品、餐饮等消费热点,积极开展各类营销活动,扩大市场销售。
为充分了解各地“两节”期间促消费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宣传,促进各地交流学习,我司决定对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各地促消费活动进行调查。
请各地认真填写《调查问卷》(见附件,电子版可在商务部运行司子站下载),主要包括由商务部门主办或者组织引导流通企业开展的购物节、美食节、年货展、特卖会、嘉年华等各类促消费活动,并请于1月21日下班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将问卷报送我司。
联系电话:************,传真:************
E-mail:********************.cn
附件:调查问卷
二O一一年一月十九日附件:
调查问卷
注:仍未开展的活动不用填“实现销售额”;
已开展但未结束的活动,如果有统计请填写截止目前实现的销售额,未统计不用填。
关于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年“两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处室、分局、下属单位:~年,春节、元宵节将至,为了贯彻落实好并办发〔~〕第79、80号(《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关于做好~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我局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节俭的节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和下属院队要从实践“xxxx”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的各项工作。
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总揽全局、精心组织。
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各项工作的具体措施,尽快作出安排部署。
要建立和落实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抓责任领导、抓关键环节、抓社会稳定、抓安全防事故,把各项任务层层落实下去,确保工作不留死角,衔接不留空档。
二、加强廉洁自律,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中纪委、盛市纪委的有关规定,及局规定的“六个禁令”,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力度。
过一个文明、健康、节俭的节日。
机关各处室、分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要坚决贯彻、认真执行吴官正同志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的“五个不许”总要求。
节日期间,在参加各类公务活动或涉外活动中,不准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准借节日之名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不准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直接或变相用公款、公车旅游。
在管住自己的同时,还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抓好本级本部门廉洁自律和反对奢侈浪费工作。
要加强财经监督,严肃财政纪律。
坚决制止讲排尝比阔气和铺张浪费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严禁把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交下属单位报销;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代币购物券(卡);严禁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和有价证券。
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汇报
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汇报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汇报根据集团纪委转发的《关于2010年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和奢侈浪费行为,结合实际,现将节日期间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一、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领导带头执行《通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格抓好“廉洁自律”的各项工作,确保《通知》精神全面落到实处。
一方面,在领导班子会上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抑制各种不良风气,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
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带头落实上级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等的管理规定,为全体干部职工作出了表率。
没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没有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
另一方面,尽量减少各级单位茶话会、联欢会和节庆剪彩,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春节前夕,公司机关利用有限的资源,组织了一台由机关内部自编自演的春节茶话会,从领导干部到职工都登台亮相,既丰富了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又在节约开支的基础上保持了往年活跃的春节活动氛围。
二、加强教育,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春节前夕,各个党支部分别召开以“贯彻落实关于2010年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为主题的学习会议,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学习会议传达了有关廉洁自律的文件精神,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全体领导干部、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2010年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把学习热情转化为廉洁行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践行艰苦奋斗,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切实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对党员干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现象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弘扬新风正气,抵制奢侈浪费歪风,保持清廉从政、执政为民的公仆本色。
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民政局、财政局,各扩权县(市)民政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保障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的工作部署,现就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2011年春节生活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高度重视春节前为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各项救助资金,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认真组织实施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此次生活补贴要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今日省已下达市县。
补贴范围: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以下简称建国前老党员)。
补贴标准: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180元。
春节前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和时效性都比较强,各地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特别是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互相配合,严格责任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务必在春节前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城乡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三、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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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松溪县委办公室()通知松委办[2010]41号★中共松溪县委办公室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
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喜庆、和谐安宁、节俭文明的节日,根据中央和省、市的部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生活问题。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各项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想方设法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尤其要到受灾群众中去,体民意,解民忧,纾民困,实实在在为群众排忧解难。
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及时足额将救灾款物发放到灾民手中,切实解决他们的饮食、衣被、住房、医疗等问题。
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广泛开展援助就业活动,想方设法帮助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同时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的就业服务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证他们节前及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
落实好社会各项保障制度,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失地农民保障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及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物价临时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认真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开展对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烈军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离退休老同志、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以及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城乡“低保户”、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及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干部职工等走访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温暖、献爱心”和志愿服务活动,并将捐赠款物及时如数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切实加强煤电油运供需衔接,全力做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和交通出行等保障工作。
做好回乡过节人员的疏导工作,安排好留在松溪过节人员的生活。
二、统筹安排好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保障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工作早部署、货源早安排、措施早落实。
针对近期我县气温骤降、粮油肉蛋菜等主副食品价格波动较大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加强市场监测和产销衔接,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丰富“菜篮子”商品供应,确保节日期间市场供应“量足、质优、价稳”。
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强化“两节”市场价格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合谋涨价、串通涨价、恶意炒作、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餐饮行业的监管,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卫生安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文化活动,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丰富城乡基层文化生活,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积极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精干文艺队伍深入革命老区、贫困乡村和生产一线慰问演出。
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禁止庸俗、低俗、媚俗文化演出和传播腐朽文化,反对和抵制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厉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监管,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坚决取缔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黑网吧”,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积极做好旅游消费引导,规范节日旅游市场秩序,坚决查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共同创建和谐的旅游市场环境。
三、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把生产安全、交通安全、疫情安全、消防安全等作为事关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和工作责任层层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节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重点排查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与民爆物品、化工、冶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大型仓库、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严格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坚决治理超能力生产、突击生产、违章作业等威胁安全的违规行为。
公路、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合理安排运力,特别要做好春节前后的旅客运输工作,加强交通安全监管,严禁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无证无照经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确保春运安全。
认真落实寒潮、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完善卫生应急预案,落实好各类高致病、易传染疫情的监测防控、医疗急救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和重大活动卫生保障等措施,切实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安全。
严格落实大型庆典、烟花燃放等娱乐活动的安全措施,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严防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的发生。
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冬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加强在建工程、石油化工等领域及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宾馆饭店、商场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
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深化“平安松溪”建设,做深、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畅通诉求表达渠道,重点解决好突出信访问题,特别是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涉法涉诉等问题,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制定信访工作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努力遏制进京非正常上访和越级到省、市上访,确保全国和省、市、县“两会”顺利进行。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节前组织开展专项打击和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的高压态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安全保卫,加强对党政机关、重点单位以及城区主要街道、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商场、车站、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地和供水、供油、供气、通信等关键设施的安全保卫和防护,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严格落实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坚决查处、依法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的行为。
要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妥善处置民间“保钓”行为,严密监控、坚决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捣乱图谋,依法取缔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
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细化应急处置预案,部署足够应急力量,加强应急演练,充分做好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一旦发生涉稳突发事件,有关方面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迅速及时妥善处置,坚决防止事态蔓延,切实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五、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全县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好传统、好作风,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等现象,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切实做到“十不准”。
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形式收钱敛财;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严格执行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切实压缩行政事业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力精简各类会议和活动,不搞无实质内容的走访和拜年,精简各类不必要的节日庆典和联谊活动,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确保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本地本单位的督促检查,确保《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县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和审计等职能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尤其要加强“小金库”的治理,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积极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
六、认真做好岁末年初的各项工作。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搞好经济运行调节,抓好灾后重建项目、重点项目建设和冬春农业生产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认真谋划好明年工作进一步把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安排好,特别是对明年发展起步开局具有带动作用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早筹划、早部署、早准备。
坚持“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中展现的“上下同心创业干事、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精气神,凝心聚力,心无旁骛,继续实施“五大战役”,大干开局之年,力求取得更大突破和成效,促进“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要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明年县、乡党委换届准备工作,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精心做好明年初召开的县人大、政协“两会”筹备工作,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七、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合理安排值勤人员,切实加强一线力量,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有领导在岗带班,安排专人在岗值班,保证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和业务。
公安、消防、安全监管、民政、劳动保障、信访、电力、交通、建设、卫生防疫、旅游、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在安排好本单位值班工作的同时,还要组织好本系统各单位的值班工作,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专门力量,实行24小时备勤。
交通、运输、银行、医疗机构、检验检疫等部门和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处理相关业务。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不得擅离岗位,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确保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为采取措施妥善处置赢得先机。
对困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进一步细化部署,落实责任,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中共松溪县委办公室松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主题词: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稳定元旦春节 2011年通知━━━━━━━━━━━━━━━━━━━━━━━━━━━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各套班子领导━━━━━━━━━━━━━━━━━━━━━━━━━━━中共松溪县委办公室 2010年12月2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