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疗休养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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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疗休养分配问题
“为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和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强浙江省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总工发〔2015〕13号)和《关于加强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总工〔2015〕42号)精神,结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的实际,学院将开展教职工的相关疗休养工作,具体如下:1)组织实施:教职工疗休养由学院工会管理,各部门工会组织实施,将疗休养计划报学院工会备案。每批疗休养计划(包括名单、时间、地点和承办单位等)需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2)疗休养对象:面向广大教职工,以一线教职工和工会会员为主,可优先安排长期从事有毒有害岗位的教职工、各类先进模范人物,照顾即将退休的教职工。教职工在身体健康的情况下自愿报名参加。
3)疗休养三年为一个周期,疗休养对象一个周期内不重复安排(学院工会组织的先进模范人物疗休养除外)。教职工一个周期内均未报名参加疗休养活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参加并已产生相关费用后又不参加的,三年内不再安排。
4)休养地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疗休养承办单位。疗休养地点原则上在省内,以工人疗养院和教师疗休养基地为主。疗休养可分期分批组织,每批教职工疗休养只能选择一个疗休养场所。
今年(2017年)的疗养地点有7个时间及对应的名额,如表1所示:
表1 疗养地点、时间段及名额
为公平起见,要求参加疗养的职工符合下列条件:(1) 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2) 近3年内未参加过疗养。(3) 优先考虑当年即将退休人员。(4) 各部门参加疗养人数尽可能保持平衡。每个希望参加疗养的职工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及工
作安排,选择1~7个路线意愿,供学校工会安排。
学院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确定今年的疗休养计划。
问题:
1.根据附件提供的数据,试建立数学模型,尽可能合理地安排本年度的疗休养计划;
2.给学校工会写一份不超过一页的报告,具体说明目前疗休养制度的合理性及改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