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重点
13年二建法规知识点
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专利权的客体及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计算):(1)发明为20年;(2)实用新型为10年;(3)外观设计为10年。
诉讼时效的种类:(1)普通诉讼时效2年;(2)12年10月短期诉讼时效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赠偿;延付或拒付租金;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丢失或损毁的。
(3)特殊诉讼时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为4年;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1年(4)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的中止(时效继续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继续计算。
可以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以下or 300 m2以下的建筑工程资质条件:钱(注册资本)、人、物(技术装备)、业绩施工许可证重新核验的条件:施工中止,建设单位在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要核验。
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条件: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重新办理。
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范围(6类):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2.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3.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公益、公众安全基础设施4.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5.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6.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5万平方米)【注意】对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标准和范围由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招投标:公开、公平(给予所有投标人平等的机会)、公正(统一的标准衡量)、诚实信用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施工200万;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50万;单项低于上述规定,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和标有效期一致。
2013年二建法规和施工管理精编重点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建造师初始、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继续教育120学时。
2.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0年。
3.普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开始算)2年,身体伤害、租金、销售不合格未申明、寄存财物、海上运输1年,涉外合同4年。
4.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诉讼中止:时效最后几个月不可抗力6月。
5.留置权人给债务人2个月履行债务时间。
预告登记后,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6.投资额在30万以下或者面积在300平以下为小型工程(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文物、抢险、临时性、军用、已批准的)7.建设单位领使用许可证3个月内开工,可延期2次,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不开工和延期的自行废止。
8.中止施工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满1年的,恢复前需要核验。
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9.勘察资质:综合(甲)、专业(甲乙丙)、劳务。
设计:综合(甲)、行业、专业、专项(甲乙丙)。
监理:综合、专业(甲乙2级)、事务所(3级)。
10.必须监理:国家重点、大中型公用事业、成片住宅、国际贷款、其他(3000万以上社会基础设施、学校、影剧院、体育馆)11.必须招标:施工单项200万,设备材料单项100万,勘察设计监理单项50万,总投资3000万以上的。
(公用、国有、国际)12.到位资金:不足1年50%,超过1年30%13.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
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4.投标人少于3人应当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不少于5人以上单数,2/3的技术、经济方面专家。
15.招标书出售时间最少5日,编制投标文件最少20日,招标人修改的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所有。
16.一般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30日内,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订合同,订合同后5日内退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价10%。
17.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2013二建法规精品课件(重点考点)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 1.4.3合同的效力P163
– 合同成立:条件-3、时间-后/确认书、地点-承诺收到/双方签章 – 合同效力:P165 • 有效:4-主体适格、意思表示、不违法社会公益、合法形式 • 无效:自始绝对当然;无效5情形;免责无效2情形;无效4后果 • 可变更可撤销:4原因;诉讼或仲裁;丧失:1年期限/放弃;后果 • 效力待定合同:限制行为人、无(越)权代理、无权处分 • 附条件、附期限生效或者解除的合同
• A、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投标报价 • B、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撤回了投标文 件 • C、施工人员按照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合同要求 进行施工 • D、承接分包工程的建筑公司将专业工程再分包
• 二级2012-5-B;本题考察对“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理解,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是“合法”行为。
4
2012年全国二建执业资格考试综述
13
• 1.3.3代理制度 P14
• •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 1.3民法 • 1.3.4债权制度P15
• • • • 概念:约定或法定特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发生依据5:合同之债(以约定产生,最普遍最常见)、侵权之债(依 法产生)、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其他原因(缔约过失、单方允诺—遗赠 —等) 消灭6情形履行、抵消、提存、混同、免除、死亡 概述: 4特点双重、专有、地域、时间
• 【真题示例】2012 • 26、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 定》,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应在( ) 提出。
• • • •
•
A、举证期限届满前 B、首次开庭前15日 C、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D、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二级2012-26-C; Nhomakorabea5
2013年二建法规真题与解析(完整版)
2013年全国注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卷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的情形是()A.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B.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C.造成对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可以免责的合同D.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答案:B解析:由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或者显示公平订立的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
参见教材p1692.适用《产品质量法》调整的是()A.建筑工程B.设备安装工程C.销售用预制件D.装修工程答案:C解析:适用于《产品质量法》的产品: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教材p993.仲裁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其中许多具体程序都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和选择。
这种做法更多的体现了仲裁的()A.快捷性B.经济性C.灵活性D.独立性答案:C解析:仲裁的灵活性体现在仲裁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中许多具体程序都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和选择。
教材p200 仲裁的基本特点,与民事诉讼特点区分。
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
4.行政处罚案例中,组织听证的费用是由()承担A.行政机关B.当事人C.受益人D.行业协会答案:A解析: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由此可以判断费用为行政机关承担。
教材p1465.下列情形中,属于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是()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B.承诺期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C.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修改D.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的人答案:D解析: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事到达受要约人,属于要约撤销的情形。
要求撤销是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
教材p1576.下列承揽工程的情形中,符合工程承包管理相关规定的是()A.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B.分公司使用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C.以联营方式使用其他施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D.子公司使用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答案:B解析: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子公司和母公司是两个不同的实体,子公司不可以使用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2013年最新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总结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重点总结一.填空1.建造师管理体制遵循“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
2.建造师的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四类。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3.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
4.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
5.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6.国际条约是我国法的一种形式,对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具有法律效力7.平等权也是具有相对性的,并不排斥合理的差别。
8.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主要包括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隐私权。
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
9.监督权是指宪法赋予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的权利,其内容包括批评建议权、检举控告权和申诉权。
10.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
《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三部主要法律。
11.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12.法律关系的变更分为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法律关系的终止可分为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和违约终止。
13.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则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14.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了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15.代理人知道被委托的代理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6.财产权体系包括三个部分,即以所有权为核心的有体财产权制度,以知识产权为主体的无体财产权制度,以债权、继承权等为内容的其他财产权制度。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重点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重点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工程法:这是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涉及建设工程的组织管理、质量安全、责任追究等方面。
考生需要重点掌握工程监理制度、质量安全责任、施工许可制度、工程质量鉴定等方面的内容。
合同法:合同法律制度是建设工程项目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因此也是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的重点。
考生需要了解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变更和终止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以及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法律,也是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的重点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环境保护法: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环境保护法也成为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的重点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原则、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涉及到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也是二级建造师需要掌握的重
要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管理和侵权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总之,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重点主要围绕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常见法律问题展开,包括建设工程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和知识产权法等方面。
考生需要全面了解这些法律制度,掌握相关法律规定,以便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正确运用法律知识,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201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
2013年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招投标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招标程序:成立招标组织,由招标人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编招标文件和标底;发布公告或邀请书;资质审查;发售招标文件;踏勘现场,答疑;确定投标时间;接受投标书;开标;评标;定标、签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每个序列各有其相应的等级(如施工总承包序列企业资质设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共四个等级)。
工程勘察资质分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劳务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分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项资质,每种资质各有其相应等级(如工程勘察、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
投标禁止性规定: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人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安全生产方针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4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权利:知情权;建议权;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拒绝权;紧急避险权;要求赔偿;获得防护用品;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义务:自律遵规的义务;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危险报告义务。
安全生产监督方式:工会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公众举报监督;社区报告监督。
现场处理权:安全生产违法作业当场纠正权;对现场检查出的隐患,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职权;责令紧急避险权;依法行政处罚权。
2013二级贵州省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重点和考试技巧
C.总体框架和运行模式
D.发布时间
29、在多数条件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采用( )。
A.变动单价合同
B.固定总价合同
C.固定单价合同
D.变动总价合同
30、应该在(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手续。
A.工程开工当日
B.开工后七天内
D.变动总价合同
11、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中的合同工期应填写( )。
A.实际施工天数
B.总日历天数
C.预计竣工日期
D.扣除节假日后的总日历天数
12、应该在(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手续。
A.工程开工当日
B.开工后七天内
C.开工后三天内
D.工程项目开工前
27、设置措施项目清单时,确定材料二次搬运等项目主要参考( )
A.施工技术方案
B.施工规程
C.施工组织设计
D.施工规范
2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规范(GB/128001)》和《环境管理体系一规范及使用指南(CB/T24001)》的相同点是( )。
A.文件内容
13、按照国际惯例,通常发生逾期支付情况,在索赔款额的计算中可包括( )。
A.高于利息的50%
B.利息
C.滞纳金
D.50%的利息
14、建筑产品的单件性要求,每一个建筑产品都要根据其特定要求进行施工,其表现包括( )。
A.不能使用同一施工队伍、同一施工工艺、同一生产设备、同一家承包商进行生产
B.在某些情况下,分包人可以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C.分包人可以就有关工程指令问题,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
D.当涉及质量问题时,发包人或工程师可以直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
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知识归纳.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法律制度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1、注册建造师的概念(注册)。
2、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3、注册建造师的有效期:3年4、变更注册时有效期的计算:延续。
5、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且盖章情形:质量合格文件。
6、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大型工程必须由本专业一级建造师担任。
7、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公示)。
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
8、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二、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1、法律部门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与诉讼法。
2、具体法律的部门归属如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
3、法律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
此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也属于我国法的形式。
4、各法的制定机关: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5、法的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三、宪法1、公民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2、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监督权: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3、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服兵役;依法纳税。
四、民法1、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2、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3、何谓自然人: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4、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2013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知识必看重点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
2013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知识必看重点: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1010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1834年的英国,发展于美,国际建造师协会有17个成员。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必须取得建造师资格并注册,方能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项目施工负责人。
1011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1道题)建造师管理体制遵循"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全国注册建造师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各专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本专业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
各省建设厅和同级的各专业部门负责本省和本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遵循"分级别、分专业"的原则。
建造师划分为两个级别。
其中,一级设置10个专业,二级设置6个专业。
注册建造师制度体系由"1+6"个文件构成:"1"为《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6"为《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和《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管理办法》。
执业制度体系由"1+3"个文件构成:"1"为《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3"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和《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系由六大标准作为支撑,即职业实践标准(含职业道德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继续教育标准。
1012掌握考试管理1、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三加一"考试制度,即三门综合科目: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另一门专业管理与实务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工作需要选择10个专业的其中一个专业参加考试。
2013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
2012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相关考题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C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A、备案B、注册C、审批D、认证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C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
则张某(D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二建法律法规重点
二建法律法规重点二建考试中的法律法规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劳动法、土地管理法和建筑法等。
下面将对这些法律法规的重点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你更好地备考二建考试。
一、行政法行政法是指国家和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主要以宪法、行政法规、行政法律、行政司法解释和行政裁决等形式存在。
二建考试中行政法重点包括:1.行政行为的基本要素:行政主体、行为主体、行为方式、行为内容、行为对象和法律依据等。
2.行政行为的有效性: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保障、法律行为的效力和行政行为的效力等。
3.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对特定事项主体依法授权的行为。
4.行政契约:行政机关与社会主体之间就特定事项订立的协议。
5.行政监察: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6.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刑法是国家依法惩治犯罪的法律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犯罪构成要件、刑事责任和刑罚等。
二建考试中刑法重点包括:1.刑法基本原则:刑罚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疑罪从无原则、刑罚个别化原则等。
2.刑法特别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侵犯财产犯罪、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
3.刑法常见案例:二建考试中经常涉及到的刑法案例,如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
三、民法民法是指调整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民事行为、权利和义务、民事责任和财产等内容。
二建考试中民法重点包括:1.民事权利的取得和保护:民事权利的主体、客体、内容、范围和保护等。
2.民事主体和行为:民事主体的权利能力、民事行为的效力、民事行为的个体自由和公序良俗等。
3.合同法: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和变更等。
4.侵权责任法:侵权行为的构成、责任形式和救济措施等。
商法是调整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保险法和证券法等内容。
二建考试中商法重点包括:1.公司法:公司设立、组织结构、股权和公司行为等。
2013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前法规复习要点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复习要点复习要点2Z201011了解建造师框架体系1、建造师制度起源于英,发展于美,国际建造师协会有17个成员。
2、分级管理、条块结合3、分级别、分专业4、注册建造师制度体系2Z201012掌握考试管理1、全国统一大纲、各省组织考试2、全国统一大纲、全国统一考试2Z201013掌握注册管理1、注册建造师含义。
2、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
有效期3年。
2Z201014掌握执业管理1、执业范围考核认定或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资质证书并经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参加地方政府组织考试取得资质证书并经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在当地政府辖区内有效。
2、签字盖章(2条)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文件3、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工程类别项目负责人限制建造师专业建造师级别大型工程本专业一级中型工程本专业一级、二级小型工程无限制一级、二级2Z201015掌握继续教育管理继续教育年学时必修课(学时)选修课(学时)合计(学时)两个以上专业的(学时)公共课30 30 60专业课30 30 60 20*增项专业数合计60 60 120 20*增项专业数2Z201016 掌握信用档案管理信用档案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
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
2Z201017 掌握监督管理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报告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将注册信息告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法律体系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与诉讼法2Z201022熟悉法的形式法律形式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
2013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要点
第一章共21节,涉及20多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约占60分左右。
其中主干内容是《建筑法》《招投标法》《安全生产法》《安全条例》《质量条例》,它们是建设工程中最主要的法律法规。
难点是《民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因为它们涉及的名词概念、易混淆概念较多,分别约占5分左右,剩下的基本属于次要的,分别约占2分左右。
第二章《合同法》《担保法》涉及的名词概念、易混淆概念较多。
很多考友没有基础就很难看懂,因此失分较多。
需要认真听老师讲解,约占30分。
第三章涉及两个主要法律《民事诉讼法》《仲裁法》,两个次要法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需要认真对待。
约占10分。
11.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 )处以罚款。
A.对施工单位 B.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C.对建设单位 D.对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12.有关总包分包的责任承担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B.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C.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D.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各自的责任13.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三控制”是指建设工程监理对建设工程的( )、工期和质量进行控制。
A.成本 B.概算C.预算 D.投资14.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 )。
A.直接要求设计单位改Jt B.自行改正C.直接要求施工单位改 D.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15.在评标时,( )应当明确、严格,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到的投标书都应拒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都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
A.评标程序 B.评标时间C.评标标准D.评标方法建筑法二、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并经过审查合格;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2013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整理(便携版适用考前突击)
2013二级建造师法规重点整理(便携版适用考前突击)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相关考题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C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A、备案B、注册C、审批D、认证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C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
则张某(D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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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一、注册管理概念: 1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相关考题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A、备案B、注册C、审批D、认证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
则张某( D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D、只能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1、初始注册申请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②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③达到继续教育要求;④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规定:①初始注册申请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②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2、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3年)后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3、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增项注册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规定申请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前提:须在同一单位内申请注册。
PS:以上注册需提交的材料见书P2—P3,其间只有变更注册需要提交执业印章例题:1、以下建造师注册手续中应当提交执业印章的是( C )。
A、初始注册B、延续注册C、变更注册D、增项注册2、工程师李某经考试合格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工作单位变动,通过新聘用单位进行的注册属于( A )。
A、初始注册B、延续注册C、变更注册D、增项注册3、工程师肖某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因故没能在3年内申请注册,3年后必须( B )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A、重新取得执业资格B、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C、提供新的业绩证明D、符合继续执业的条件4、注册建造师延续执业,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 B )年。
A、2B、3C、4D、55、注册建造师卫某2006年1月办理了延续注册,2007年1月因工作调动而办理了变更注册,变更后他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 A )年内有效。
A、2B、3C、4D、5解题: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由于已经办理过延续注册,并............3.年...............................且已经过了一年,总有效期减去一年还有二年,所以选...............A.答案。
6、(多选题)申请建造师初始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A、B、D、E )A、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证书B、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C、填写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注意:这是注册时提交的资料)...............D、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E、没有明确规定的不予注册的情行(二)不予注册重点:见本笔记本...........P.对比表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申请在2个或2个以上单位注册的;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出发尚未完毕的;5、因执业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6、因第5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法执行完毕之日起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3年的;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到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9、申请人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PS..:记忆方法:关键词关系...........例:因执业活动受刑罚执行完不满5年其他原因受刑罚执行完不满3年不予注册吊销注册证书不满2年注册之日前3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三)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情形1、聘用单位破产的;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这些情行都将被注销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6、年龄超过65周岁的;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四)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又称:注销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消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1、规定的印章失效的情形发生:既(三)的8个情形2、依法被撤销注册的;3、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4、受到刑事处罚的;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例题:1、某2007年取得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2008年赵某所在单位因违法活动被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主管部门应对赵某作出( D )的决定。
A、不予注册B、撤消注册C、吊销注册D、注销注册2、因执业活动受到刑罚处罚的人员,处罚完毕满( D )年,才能申请建造师注册。
A、2B、3C、4D、5考点:受刑罚处罚的二个年限,一是因执业受刑罚满............3.年........................5.年;其它原因受刑罚则是满3、注册建造师王某2006年3月1日,因违规被吊销注册证书,正常情况下他只能在( B )后再申请注册。
A、2007年3月1日B、2008年3月1日C、2009年3月1日D、2011年3月1日考点:吊销注册证书后的申请年限为..................2.年。
4、赵某于2006年9月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但他在2004年3月担任项目经理时所负责的工程曾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则他只有在( A )后才能申请注册。
A、2007年3月B、2007年9月C、2009年3月D、2009年9月二、执业管理1、执业范围原则性规定:①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②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③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在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具体规定:①应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③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2、注册建造师的权利与义务:(书.........P4..-.P5..阅读了解即可)权利与义务中都有的一条是:接受继续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有关练习题: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 D )资质的企业。
A、特级B、一级C、甲级D、建设工程服务2、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B )。
A、施工单位的注册建造师,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二个项目施工的负责人。
B、可以从事项目总承包管理、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咨询。
C、经受聘单位同意,临时出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D、在保证执业成果质量的前提下,以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第二职业。
3、注册建造师有权( D )。
A、超出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B、在二个或二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C、允许信得过的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D、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解。
4、建造师脱离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及相关工作连续二年以上的,应(?)注册。
A、中止B、变更C、重新D、注销4、吴某通过考试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后,可以受聘到建设工程( A、B、C、D)单位。
A、勘察B、设计C、施工监理D、招标代理E、材料供应注意:材料供应不属于建设工程单位,所以.........................E.答案是错的。
6、(多选题)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造师的职业范围包括( B、C、D )。
A、担任工商管理工作。
B、担任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C、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
D、法律、建设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E、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需要规定的其他业务。
7、(多选题)下列选项中( A、B、D )是注册建造师享有的权利。
A、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B、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C、在执业范围外从事相关的执业活动。
(不允许).....D、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E.、.介入与自己有厉害关系的商务。
(不允许).....8、(多选题)下列选项中( A、B、D )是注册建造师享有的义务。
A、遵守法律、规范和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B、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章。
C、能力较强者应担任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负责人。
(不允许).....D、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及他人的商业秘密。
E、对本人活动进行解释和辩解。
(这条是权利).......PS..:.多选题的计分是每选对一个给0.5分,选错全部没分,所以当已经有把握选对了二个,第三和第四个答案宁可放弃,除非你有全部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