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人事局企业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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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知名企业HR名单

杭州知名企业HR名单

组织人事部部长 组织人事部副部长 组织人事部副部长 人力资源部部长 劳动人事部部长 人事科副科长 人事科长 人事科长 人力资源部部长 副系主任/副教授 副系主任/副教授 人力资源部部长 人力资源部部长 人力资源总监 人力资源部经理 人力资源部经理 人力资源副总 人力资源经理 人力资源部经理 人事部经理 人力资源总监 人力资源部部长 HR总部副总经理 人力资源经理 人力资源部经理 人力资源部部长 人力资源部经理 经理 人力资源经理 人力资源经理 人力资源总监 人力资源部经理 招聘经理
人力资源部部长 人力资源部经理 人力资源总监 人力资源经理 人力资源部经理 人力资源部经理 HR副总监 人力资源部经理 副总经理 人力资源经理 人力资源部经理 人事部经理 HR经理 人力资源部经理 人力资源总监 总经理 人事经理 人力资源总监 人事主管 人力资源经理 经理 人力资源部副经理 人力资源部经理 人力资源部经理 人力资源部经理 人事处处长 人力资源部部长 人事主管 人事经理 人事总监 人事主管 人力资源部经理
杭州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理事单位名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单位 杭州市人事局 杭州市人才办 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 传化集团 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公司 杭州汽轮动力集团 达利(中国)有限公司 杭州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处 杭州人才开发中心浙大分中心 杭州市卫生局人才交流中心 萧山区人才交流中心 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 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交流中心 余杭区人才交流中心 富阳市人才交流中心 桐庐县人才交流中心 建德市人才交流中心 临安市人才交流中心 淳安县人才交流中心 上城区人才交流中心 下城区人才交流中心 拱墅区人才交流中心 江干区人才交流中心 西湖区人才交流中心 安吉县人才交流中心 德清县人才交流中心 诸暨市人才交流中心 绍兴县人才交流中心 海宁市人才交流中心 杭州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旅游集团 单位代表 郑健波 徐国联 王加良 陈 捷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11.28•【字号】杭人社发〔2023〕112号•【施行日期】2024.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112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社保局,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着力培养一批技能精湛、素质优良的“名城工匠”,更好服务我市奋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努力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城市范例等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深化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目标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是以高端装备制造业、传统优势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大中型企业、龙头企业为主要依托,由我市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大师领衔,开展技术创新、技能攻关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场所。

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在全市推行技能大师带徒制度,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机制。

在现有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基础上,每年新建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25家左右(不列入建设经费资助的事业单位建立的工作室除外),荣誉技能大师工作室若干家,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名师带徒、技术攻关、技艺交流、技能研发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功能。

二、职责任务(一)实行名师带徒。

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技,开展技能传帮带和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深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企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

(二)开展技术攻关。

立足企业进行技术革新,解决企业生产技术难题,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推广新技艺、开发新产品的创新舞台。

(三)推动技艺交流。

杭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7.28•【字号】杭人社发〔2020〕72号•【施行日期】2020.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钱塘新区社会发展局、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社保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现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7月28日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合法、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内,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违法后果和改正措施等因素,依法确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给予何种处罚的权限。

第三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依法受委托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基于正当目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合法性、合理性。

第五条行使裁量权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综合裁量原则,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因素,对违法行为处罚与否以及处罚的种类、幅度进行判断,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未公示
一、采购需求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3~2023-02):
项目数(个)
59
同比增长:20.4%
项目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3511.16
同比增长:-62.7%
平均金额(万元)
¥61.60
同比增长:-68.6%
浙江清瑞会计师事 务所(普通合伙)
3.2
TOP7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 浙江浙经天策会计
平均节支率
1.3%
同比增长:-51.9%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9 日 生成
1/22
近 3 年(2020-03~2023-02):
TOP4
2021-2022 年度浙江省本级、杭 州市网上服务市场印刷(定点采 购)项目征集供应商
杭州供销印刷有限 公司
3.4
TOP5
2021-2022 年度浙江省本级、杭 州市网上服务市场印刷(定点采 购)项目征集供应商
杭州供销印刷有限 公司
3.3
TOP6
2021-2022 年度浙江省本级、杭 州市网上服务市场印刷(定点采 购)项目征集供应商
TOP4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 浙江同方会计师事
务市场项目
务所有限公司
10.6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王晓琳、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晓琳、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晓琳、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14【案件字号】(2019)浙01民终944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金瑞芳陈艳睢晓鹏【审理法官】金瑞芳陈艳睢晓鹏【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晓琳;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王晓琳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王晓琳【当事人-公司】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韦正强浙江律匠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韦正强浙江律匠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韦正强【代理律所】浙江律匠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王晓琳【被告】浙江拓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一、关于案涉劳动合同效力问题。

【权责关键词】无效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撤销代理实际履行过错合同约定反证证明力新证据关联性质证证明对象高度盖然性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强制执行仲裁协议【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基本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一、关于案涉劳动合同效力问题。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因此,即便王晓琳系在受欺诈的情况下签订案涉劳动合同,本案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不涉及国家利益,王晓琳据此主张合同无效,亦无法律依据。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于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该条属于提高证明标准的特殊情形的规定,表明对欺诈事实应适用高于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本案中王晓琳主张其系受欺诈签订案涉劳动合同,但其所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尚未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故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人事代理相关情况及办理流程

人事代理相关情况及办理流程

人事代理相关情况及办理流程人事代理是指企业委托专业代理机构或个人代理办理人事相关事务。

这种形式的委托是为了节约企业时间和资源,并且能够更专业地处理人事事务。

以下是人事代理的相关情况及办理流程。

一、人事代理的相关情况1.委托内容:人事代理可以包括招聘、薪酬福利、培训发展、绩效考核、劳动合同管理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工作。

2.专业机构:人事代理机构通常是独立的企业,专门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这些机构拥有专业的人事团队和丰富的人力资源经验,能够针对企业的需求提供定制化的服务。

3.个人代理:除了机构代理外,企业也可以选择合适的个人来代理人事事务。

这些个人通常是具有丰富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士,能够为企业提供专业的人事代理服务。

4.委托期限:人事代理的委托期限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来确定,可以是长期合作关系,也可以是短期项目合作。

5.保密性:人事代理机构或个人代理应对企业的人事信息保持绝对保密,确保企业的人事数据安全。

6.费用:人事代理的费用通常会根据委托内容和工作量来确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并明确费用支付方式。

二、人事代理的办理流程1.需求确定:企业与人事代理机构或个人代理进行沟通,明确委托的内容和期限,并确定各方的责任与义务。

2.协议签订: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人事代理服务协议,明确委托内容、费用、合作期限、保密要求等事项。

3.招聘策划:代理机构或个人代理根据企业需求,设计招聘方案,并确定招聘渠道和流程。

4.招聘执行:代理机构或个人代理负责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安排面试,协助企业进行初步面试和背景调查。

5.薪酬福利管理:代理机构或个人代理负责制定薪酬体系、福利政策,并管理薪酬福利的发放和维护员工关系。

6.培训发展:代理机构或个人代理根据企业需求,制定员工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活动,并进行培训效果评估。

7.绩效考核:代理机构或个人代理设计绩效考核制度,制定评估标准和流程,并协助企业进行绩效评估。

8.劳动合同管理:代理机构或个人代理负责劳动合同的起草、签订和管理,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4年杭州西湖区事业单位招聘50人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4年杭州西湖区事业单位招聘50人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2014年杭州西湖区事业单位招聘50人2014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事业单位考试真题及答案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本次共有2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详见《杭州市西湖区2014年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报名有关事项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8日—19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517室(竞舟路228号)。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西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2)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5)报考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6)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县(区)级以上社险部门出具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清单(须加盖公章)。

3、其他说明:(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4年7月18日。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2)户籍审核以2014年7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须在1979年7月18 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报考岗位专业对应高级职称的人员户籍不限;(5)杭州城区户籍包括上城、下城、拱墅、江干、西湖、高新(滨江)、萧山、余杭区的户籍;(6)本次报名均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脱产在读专升本人员、脱产在读研究生等人员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7)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报名数和岗位需求数比例未达到3:1,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电话通知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8)专业条件参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审核;(9)报考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10)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具体报考条件以《杭州市西湖区2014年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明确的为准。

人事代理知识问答

人事代理知识问答

实用文档人事代理效劳对象:新密市辖区内下岗失业职工、自谋职业人员、流动人员、各类档案人事关系无处存放的人员;新密市辖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集体、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外地驻密机构;机关事业分流未就业人员;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效劳工程:为代理人员保管人事档案,办理调入转出手续和工资调整、职称评定等相关业务;为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职称申报手续;办理退休〔病退〕申报手续;为单位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入转出手续、工资调整,职称评定;提供出境、应聘求职、报考院校、参军等有关身份证明效劳。

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办理程序毕业生毕业后,学校不再保管户口、档案。

毕业生的户档去向有以下三种:一种是派到用人单位〔凭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办理〕;一种是派到人事代理单位〔凭人事代理协议办理〕;一种是派回原籍〔档案的原籍是各地市教育局或人事局,而户口的原籍是迁出地的派出所〕前两种情况,户口和档案都还在一起,而第三种情况会造成户档别离。

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以郑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为例〕第一步:办理【就业报到证】联系到非国有单位或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持【就业协议书】到二楼办事大厅22号窗口盖章〔没有就业协议的也可领取接收证明〕后,由学校或个人到省教育厅大分办〔河南报业大厦23楼〕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二步:领取【就业介绍信】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籍档案〔学校统一转递的需要等档案转到〕,到郑州市人事局在分办〔本大厦十楼1016室〕报到。

郑州市人事局在分办受理后,毕业生本人按在分办指定时间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到二楼办事大厅21号窗口领取【就业介绍信】。

第三步: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凭【就业报到证】、【就业介绍信】〔通过学校集体办理的请出示【人事借联系卡】〕,在二楼办事大厅人事代理窗口,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需要入户口的,请将【就业介绍信】用A4纸复印一份,准备【户口迁移证】、二代身份证照片三张一并办理。

杭州HR可能去办事机构名录

杭州HR可能去办事机构名录

企85112795行85112785工85112780;(一般是省级单位,事业单位在这里办理,企业一般在杭州市社会保障局办理)杭地318号# 邮编:310026/ ]办公室:85252513地上地47号邮310002联87818802传87817036下地247号邮310014联85237959传85130286西地467号邮310012联88974535传88979674拱地268号邮310015联88029087传88029022江地1号邮310016联86974803传86974679高(滨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邮310051联87702132传87702132萧地373号邮311203联82621482传82653611余地239号邮311100联86223971传822229942富地18号邮311400联63323536传63323536临地75号邮311300联63721338传637213388桐地59号邮311500联64600002传64600002建地1路邮311600联64721387传64721387淳地77号邮311600联64820038传648125949杭地3楼邮310018联86912065传869106495杭地178号邮310013联85811920 传85811920杭州HR可能去办事机构名录办理养老保险的地方举例:办理养老保险的地方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l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42号邮编: 310003电话: 87211489网址:http:// 个人体会:现在没有具体办这个事,但地点应该没变。

大厅里办理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登记、人员变更,还是很方便的。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杭州市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三楼政策咨询: 87566300公积金查询: 96008817 95588-2-5-8-1网址: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 浙江省人才市场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邮编:310005网络招聘联系电话:0571-******** 88392353 传真:0571-********市场设摊 张贴招聘:0571-******** 88397122委托招聘:0571-******** 28025669高级人才:0571-******** 88393164人事代理 档案管理:0571-******** 88397127 88394455培训:0571-********网址:杭州市人才市场地址:体育场路335号二楼招聘联系电话:85062690 85106294 传真:85064010网址:/杭州高新人才交流中心杭州高新人才交流中心地址:杭州市文三路199号高新区人才开发中心网络招聘:0571-******** 传真:0571-********网址:劳务外包(一)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介绍服务指导中心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址:中国杭州百井坊巷91号2F(310003);电话:0571-******** 传真:0571-********劳务外包服务电话:0571-********网址:(曾经合作过劳务外包服务,是省劳动厅下属机构,办事相对可靠)劳务外包(二)浙江省对外服务公司;地址:杭州市司马渡巷60号4F4邮编:3100034人事外包、商务服务电话:0571-********网址:/(听说外资企业与其合作比较多)浙江省人事厅地址:省行政中心二号楼邮编:310025政策法规处:87056703公务员管理处:87053141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87056712人才流动开发处:87053138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地址:体育场路538号邮编:3100070总机:85119199基金管理科:85112796企业养老保险科:85112795行业养老保险科:85112785工伤生育保险科:85112780;(一般是省级单位,事业单位在这里办理,企业一般在杭州市社会保障局办理)杭州市人事局地址:环城北路318号# t& b% ]4 i& A1 f6 {邮编:310026/ ]5 Z, \; C) p. i" W办公室:85252513地区级的劳动保障局上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杭州市后市街47号邮编:310002联系电话:87818802传真:87817036下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杭州市凤起路247号邮编:310014联系电话:85237959传真:85130286西湖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杭州市文苑路467号邮编:310012联系电话:88974535传真:88979674拱墅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268号邮编:310015联系电话:88029087传真:88029022江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杭州市庆春东路1号邮编:310016联系电话:86974803传真:86974679高新区(滨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行政中心邮编:310051联系电话:87702132传真:87702132萧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城厢街道萧然南路373号邮编:311203联系电话:82621482传真:82653611余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9号邮编:311100联系电话:86223971传真:822229942富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杭州市富春街道鹳山路18号邮编:311400联系电话:63323536传真:63323536临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临安市锦城镇临天路75号邮编:311300联系电话:63721338传真:637213388桐庐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桐庐县桐庐镇迎宾路59号邮编:311500联系电话:64600002传真:64600002建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新安江镇翠薇路1路邮编:311600联系电话:64721387传真:64721387淳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淳安市千岛湖镇新安大街77号邮编:311600联系电话:64820038传真:648125949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地址: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银都商厦裙楼3楼邮编:310018联系电话:86912065传真:869106495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地址:杭州市龙井路178号邮编:310013联系电话:85811920 传真:85811920。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管理【发文字号】省人才[2011]016号【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11.06.08【实施日期】2011.06.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省人才[2011]016号各人事代理单位、代理人员: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59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1年度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11〕286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11〕285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技术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见附件1。

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计算到2011年12月31日。

二、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受理建筑、计算机(限硬件专业)、机械、电气、通信、工艺美术系列6个专业的工程师资格评审。

本办公室尚未设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相关专业的,由办公室受理审核后委托相关专业中高级评委会评审、推荐。

(报送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凡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下属代理单位和个人,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相应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三、对于尚未参加人事代理的,可由单位或本人申请,在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提供相应材料,按有关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办理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及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7.09.28•【字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市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现将《杭州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2017年9月28日杭州市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新政的若干意见》(市委〔2016〕14号)精神,加快建设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特提出如下实施细则:一、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一)产业园建园资助1.资助对象。

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创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设立产业园的地区要充分发挥产业园集聚产业、拓展服务、孵化企业和培育市场的功能,出台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租金减免、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和措施,加大对产业园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管理等投入,大力吸引新业态、高成长性的国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

2.资助标准。

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产业园建园资助。

对成功创建更高一级产业园的给予差额资助。

3.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标准:(1)具有较为完善的优惠政策和制度体系。

产业园管理主体明确,建园目标、性质、定位、发展方向清晰,具备科学规范的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以及项目扶持、年度考核等园区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2)具有可自主支配的场地及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入驻机构。

人事代理协议书-厦门人才网-厦门市人才市场唯一官方网…

人事代理协议书-厦门人才网-厦门市人才市场唯一官方网…

编号:□□□□□□人事代理协议书甲方: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一、乙方将所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人事档案委托甲方代理。

二、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乙方委托的代理人员提供以下服务:人员调动、辞职录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接收、职称评定(确认)、辞职、出国(境)政审、出具人事证明、人事档案管理等。

三、乙方负责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医疗、假期、专业培训、思想教育以及因离职而产生的补偿等费用。

乙方与聘用人员的其他权利义务由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具体约定。

四、乙方应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人事管理人员负责人事业务工作。

甲方应乙方要求对乙方的人事业务工作予以指导。

五、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缴纳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费。

经双方商定,同意委托银行采用同城专项收款结算方式,乙方按月划拨单位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费给甲方。

如乙方逾期支付该项费用,逾期下月起甲方即有权停止一切代理服务。

六、乙方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协助办理其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七、乙方如遇停业、破产、解散等情况应妥善安置聘用人员,甲方协助办理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八、乙方应当按照商事登记条例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

乙方单位名称、联系方式、人事联系人、《人事代理费定期借记业务付款人授权书》登记事项等信息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按甲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年月日账户:建行岳阳支行账号:35101515001050000943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二层邮编:361012电话:************传真:************网站:邮箱:乙方:(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人事负责人:人事经办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邮箱:注意事项:1、签订本协议时须附加盖单位公章的《人事代理费定期借记业务付款人授权书》一式叁份(按要求签章完整)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非企业单位提供上级机关批文和相关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杭州市人事代理的详细说明

杭州市人事代理的详细说明

杭州市人事代理的详细说明(2009)[b]人事代理[/b] 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为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人才人事方面的专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

人事代理业务是一种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人事制度。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对用人单位而言,不仅可以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负担,而且可消除人们对单位的依赖关系,真正实现单位用人的自主权,尤其可以帮助非公企业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户藉挂靠等方面遇到的问题。

对各类人才而言,可以改变过去"人才单位所有"的人身依附关系,实现"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b]人事代理制度[/b]是人事制度改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必然结果,实行这一制度将有利于人才的规范合理流动和潜能开发,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b]单位人事代理[/b]1、代理对象: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事业单位、民办科研机构、外地驻杭办事处、分公司以及其他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单位。

2、办理程序: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外地企业驻杭办事处注册证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材料到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人事代理部领取并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3、服务内容:管理人事档案,按规定向有关组织出具人事档案中已明确记载的有关材料证明;办理符合政策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调动、录用、人事关系转移和干部身份保留手续;办理符合政策规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外地人才引进手续;办理符合政策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手续;提供符合政策规定的集体户口挂靠和党组织关系挂靠服务;提供人事劳动政策法规咨询;提供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档案利用服务。

[b]个人人事代理[/b]1、办理对象:第一类人员: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具有本市区户籍的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第二类人员:符合毕业生进杭就业政策,所落实的在杭工作单位暂未办理单位人事代理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三类人员:符合毕业生进杭就业政策,所落实的在杭工作单位暂未办理单位人事代理的应届自考、成教等其他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第四类人员:符合毕业生进杭就业政策,所落实的在杭工作单位暂未办理单位人事代理的往届普通高校缓派毕业生(毕业后档案和户口仍然保留在学校的);第五类人员:杭州市区以外户籍的普通高校未就业研究生;第六类人员:符合进杭入户条件,所落实的在杭工作单位暂未办理单位人事代理的杭州市区以外户籍的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往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西湖区人才认定流程和注意事项

西湖区人才认定流程和注意事项

西湖区人才认定流程和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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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委托代理协议6篇

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委托代理协议6篇

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委托代理协议6篇篇1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鉴于乙方需要将其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委托甲方进行代理管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乙方提供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的代理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档案的保管、整理、更新、查询以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二、代理事项1. 乙方将其人事关系及人事档案全权委托甲方进行管理,甲方负责提供安全、合法、有效的档案管理服务。

2.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如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职称证书等。

3. 甲方负责保管乙方的人事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分类、归档,并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

4.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档案查询、借阅、复印等服务。

5. 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与人事档案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收取档案管理服务费。

(2)甲方应依法对乙方的人事档案进行管理,保证档案的安全、完整。

(3)甲方应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及时响应乙方的查询、借阅、复印等需求。

(4)甲方应遵守档案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泄露、毁损、丢失乙方的档案资料。

2. 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档案管理服务。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人事档案材料。

(3)乙方需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档案管理服务费。

(4)乙方应遵守档案管理规定,不得要求甲方提供超出档案管理范围的服务。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 档案管理服务费用为每年____元人民币。

2. 乙方应在每年度开始之前支付当年的档案管理服务费用。

3.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档案管理服务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提供档案管理服务,并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五、协议期限及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2. 协议到期后,如乙方仍需甲方提供档案管理服务,双方可续签本协议。

杭州人才个人委托书

杭州人才个人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受托人”)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以下事宜:一、委托事项1. 代理办理杭州市人才引进落户手续。

2. 代理签署与落户相关的各类文件、协议。

3. 代理查询、收集与落户相关的各类信息。

4. 代理与杭州市公安局、人才服务机构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5. 代理处理与落户相关的其他事宜。

二、委托权限1. 受托人有权代表我向杭州市公安局提交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受托人有权代表我签署与落户相关的各类文件、协议。

3. 受托人有权代表我查询、收集与落户相关的各类信息。

4. 受托人有权代表我与杭州市公安局、人才服务机构等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

5. 受托人有权在我授权范围内,独立处理与落户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委托期限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我办理完毕杭州市人才引进落户手续之日止。

四、委托费用受托人在办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通讯费、咨询费等,由我承担。

五、其他事项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受托人在委托事项范围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3. 受托人在办理过程中,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损害我的合法权益,我有权撤销本委托书,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 本委托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

委托人:(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受托人:(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附件:1.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 相关证明材料注:本委托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实际操作为准。

杭州聚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西湖区分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杭州聚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西湖区分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杭州聚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西湖区分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杭州聚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西湖区分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杭州聚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西湖区分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展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人才供求信息,职业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杭州市人事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事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事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6.01.09•【字号】杭人政[2006]5号•【施行日期】2006.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事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政〔2006〕5号)各区、县(市)人事局,市直各单位:《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已通过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人事局二○○六年一月九日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素质,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政策性安置、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政府宏观指导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按照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本市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

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招聘计划;(二)发布招聘信息;(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四)考试(笔试、面试);(五)体检;(六)考核;(七)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八)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九)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事局•【公布日期】2007.06.01•【字号】杭人专[2007]206号•【施行日期】2007.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人专﹝2007﹞206号)各区、县(市)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现将浙江省人事厅印发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无主管部门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已办理了人事代理的,向相应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尚未办理人事代理的,可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的区、县(市)人事局申报。

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人事关系在外地的人员,应持有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聘用(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出具规定的学历证书,专业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依据。

三、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经过确认。

由单位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持有人员花名册》,并附原评审表复印件(经人事部门校验盖章),经各级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省人事厅确认并换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杭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库的组建和管理按杭人专﹝2006﹞185号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五、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对职称外语的要求,按照杭人专﹝2007﹞162号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对于通过博思(BULATS)水平测试二级以上者,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仍可免予职称外语考试;申报评审技工学校一级实习指导教师,按照技工学校教师职务系列《试行条例》规定,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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