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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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劳动合同

2024年浙江省劳动合同

浙江省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约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是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

在浙江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用人单位应该与雇员签署劳动合同,以规范化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种类根据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根据就业形式,劳动合同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工作期限的,即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类劳动合同应在工作开始之前签订,并注明工作期限。

一般情况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

但特殊情况下,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延长至最多五年,且总工作期限不超过十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工作期限的,即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类劳动合同应在工作开始之前签订,并明确注明工作内容、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等内容。

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是指使用劳务派遣单位的雇员,被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应在工作开始前签署,并注明工作期限和工作内容。

劳动者应当按派遣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和用人单位对工作的管理要求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根据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双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签署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工作岗位、服务性质、工作期限、工资支付方式、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等内容;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经过法定代理人或者其指定的有权代理人签署。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7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2小时;4.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工作,应当采取保密措施,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用人单位还应当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在合同履行中所涉及的内容可能出现变化,如工作岗位调整、工资报酬调整等。

浙江省劳动合同

浙江省劳动合同

浙江省劳动合同浙江省劳动合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1. 合同的主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劳动合同的主体。

用人单位应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劳动者应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个人。

2. 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 合同的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 合同的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和福利;- 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期限;- 违约责任。

5. 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的期限有明确规定,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6.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当履行。

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7.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8. 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符合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9. 争议解决: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10. 法律责任: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浙江省劳动合同电子版 (2)

浙江省劳动合同电子版 (2)

浙江省劳动合同电子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定义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自然人。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劳动者从事劳动并向其支付劳动报酬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第二章劳动内容第三条岗位及职责(一)劳动者担任岗位:(二)劳动者主要职责:第四条工作时间(一)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小时。

(二)劳动者每周工作天数:天。

第五条工作地点劳动者工作地点为: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六条工资标准及发放(一)劳动者月工资:元。

(二)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

第七条加班工资(一)劳动者法定节假日期加班的,其工资按不低于其工资的:倍支付。

(二)劳动者休息日加班的,其工资按不低于其工资的:倍支付。

第八条津贴及补贴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发放以下津贴及补贴:(一)(二)第四章劳动保险及福利第九条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以下社会保险:(一)养老保险;(二)医疗保险;(三)失业保险;(四)工伤保险;(五)生育保险。

第十条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福利待遇:(一)(二)第五章劳动纪律第十一条劳动者义务劳动者应遵守以下劳动纪律:(一)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二)忠实履行劳动合同;(三)服从用人单位的合理安排;(四)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五)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义务用人单位应遵守以下义务:(一)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提供劳动者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三)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四)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福利;(五)建立和完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六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载入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5. 其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023年浙江省劳动合同

2023年浙江省劳动合同

2023年浙江省劳动合同浙江省劳动合同法(2023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在浙江省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所适用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用人单位的定义】本法所称用人单位,指提供就业岗位并支付报酬,履行雇佣义务的企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关团体以及其他组织。

第四条【劳动者的定义】本法所称劳动者,是指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从事有偿劳动,以换取报酬,并受用人单位管理、调度的人员。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劳动条件、权益和义务的协议。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平等协商,公平交易的原则。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的内容:(一)劳动合同的期限、地点;(二)劳动者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以及工作时间;(三)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四)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情形及程序;(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七)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可以为口头形式,也可以为书面形式。

但劳动合同订立手册或规章制度不得与劳动者权益相抵触。

第九条【劳动报酬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条【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用人单位应当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预防劳动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高劳动合同的实效性。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协商解除,也可以依法解除。

2023年浙江私营企业劳动合同规定

2023年浙江私营企业劳动合同规定

2023年浙江私营企业劳动合同规定一、合同签订与期限1.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内容、劳动期限、工资支付标准等内容。

2.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固定期限合同最长不得超过5年,经双方一致同意可以延长到10年,无固定期限合同适用于特定工作岗位或具备特殊情况的劳动者。

3. 劳动合同到期前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需提前15天通知。

二、劳动报酬1. 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 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进行,按月支付,不得以非货币形式或延期支付,不得扣除或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3. 对于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按照一年工龄提高5%的标准调整工资水平。

三、工时和休假1. 普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以周为周期进行休息。

2. 对于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情况,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加班时数不能超过每日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 劳动者每周应当享受1天的休息日,企业应当保证劳动者的年休假天数不少于5天,每满工作1年增加2天休假。

四、劳动保护1. 企业应当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购买劳动者工伤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为劳动者提供相关保险待遇。

3.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患病,企业应当及时提供治疗和赔偿,并支付医疗费、伤残津贴等相关费用。

五、劳动纠纷解决1. 劳动合同纠纷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2. 对于恶意欠薪、虚报工龄、违法解雇等严重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投诉举报。

六、其他规定1. 企业不得歧视劳动者的种族、性别、宗教、婚姻状况、国籍等因素,不得违法雇佣童工。

2. 企业应当为女性员工提供与其实际情况相符合的生育保护措施,不得因怀孕、生育等理由歧视女性员工。

浙江省劳动合同条例最新【多场景】

浙江省劳动合同条例最新【多场景】

浙江省劳动合同条例最新合同编号:__________双方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浙江省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1.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2试用期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2.1雇员同意根据雇主的需要,从事____岗位工作。

2.2雇员的工作地点为浙江省____市____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3.1雇员应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按照雇主安排的工作班次履行职责。

3.2雇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年假、产假、陪产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4.1雇主应按照国家和浙江省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雇员劳动报酬。

4.2雇员的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具体金额双方另行约定。

五、社会保险5.1雇主应依法为雇员缴纳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

5.2雇员应配合雇主办理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

六、保密与知识产权6.1雇员在受雇期间接触到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客户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2雇员在工作期间所创造的知识产权,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归雇主所有。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7.1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7.2雇员违反合同约定,雇主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8.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雇主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附件10.1雇员联系复印件10.2雇主营业执照复印件10.3雇员岗位说明书10.4雇员工资结构表10.5其他双方认为必要的文件或资料雇主(甲方):__________雇员(乙方):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注:本合同为范本,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2024年浙江省劳动合同

2024年浙江省劳动合同

2024年浙江省劳动合同____年浙江省劳动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就业的良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适用范围:本劳动合同适用于在浙江省从事劳动工作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协商一致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与休假、工资与福利、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违约责任等。

第五条劳动合同不得含有违法、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内容。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入职前,向劳动者明确告知技能要求、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信息。

第七条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劳动者交付一份劳动合同副本。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变更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资与福利等具体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试用期。

固定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劳动合同开始生效之日起即为无固定期限。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期满,经劳动者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连续续签两次以上的,劳动合同期限可达五年。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第三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三条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方法可以采取现金、银行转账等形式。

第十四条加班与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加班和休假。

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或者安排补休。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与公积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六条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如年度奖金、节日福利、带薪休假等。

浙江省劳动合同

浙江省劳动合同

浙江省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以下是关于浙江省劳动合同的详细解释。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1.试用期:根据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长不得超过三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为长期劳动合同。

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4.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安排。

5.劳动报酬: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6.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7.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1.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出具书面合同并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说明。

2.如果劳动合同需要变更,应征得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

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3.劳动合同续订:若劳动合同期限到期,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续订劳动合同。

4.派遣和借用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派遣或借用关系,确保劳动者的权益。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1.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或者续订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前解除,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解雇: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时,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并履行法定的程序,确保合法权益。

4.劳动者辞职:劳动者提出辞职时,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提前办理离职手续。

四、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1.劳动合同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2024年浙江私营企业劳动合同规定

2024年浙江私营企业劳动合同规定

2024年浙江私营企业劳动合同规定____年浙江私营企业劳动合同规定是阐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和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以下是对____年浙江私营企业劳动合同规定的详细解释:一、劳动合同的签订1.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签字或盖章。

2.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以下内容: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争议解决等。

3.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情况,为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

4.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劳动关系变更和终止1.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时,劳动关系可以继续存在,双方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十年,再次续签不能超过两年,连续续签不得超过三次。

3.劳动者一方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对企业处于经营亏损或其他正当原因无法继续为劳动者提供工作的,可以提前三十日终止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赔偿。

4.在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发生严重失职,导致用人单位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立即终止劳动合同。

三、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1.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发放时间和发放方式支付。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有关职业病、工伤和非职业病医疗的社会保险。

4.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工作场所安全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提供符合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规定的劳动条件。

2.工作时间、加班和休假等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浙江省劳动合同

浙江省劳动合同

浙江省劳动合同浙江省劳动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劳动合同。

第二条合同类型本劳动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条合同期限本劳动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月/日至_____年/月/日。

第四条工作地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为浙江省。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签署本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署。

第二章劳动报酬与支付第六条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支付。

第七条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每月支付一次。

第八条工资支付方式劳动者的工资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或者其他形式支付。

第九条绩效考核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表现和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将进行绩效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调整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十条工时与休假第十一条工作时间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为每周__小时,每日工作__小时。

第十二条加班工资劳动者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用人单位须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三条休假劳动者享有年假、婚假、产假、病假、丧假等休假权益,具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社会保险与福利第十四条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

第十五条附加福利用人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政策规定,向劳动者提供相应的附加福利。

第四章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议一致解除,也可以因发生法定的解除情况而解除。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一方未履行或者不彻底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争议解决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商议解决,如商议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双方在本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其他约定,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执行。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劳动者身.分.挣明文件复印件3.劳动合同书面通知。

2024年浙江省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2024年浙江省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前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一种劳动关系,合同订立后,双方都应履行各自的义务。

浙江省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4月1日起实施,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

本文将重点介绍浙江省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的订立基本要素劳动合同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1.劳动合同名称;2.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3.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4.劳动合同的工资报酬、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劳动纪律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5.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方式;6.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和地点;7.劳动合同的当事人。

订立形式劳动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但是用人单位应该在入职前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签订地点劳动合同的签订地点应当是劳动者的居住地或者拟定工作地点或者用人单位的办公场所。

合同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的内容变更,应当遵循与初订合同相同的程序,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并签署书面协议。

但是,对于劳动者的权益不利变更,需要经劳动者同意。

劳动合同期限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可以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为不超过3年,经双方协商可以延长一次,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期限的一半,且不能超过3年。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连续与劳动者订立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改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代表一种长期稳定的用工关系,适用于需要长期从事劳动的劳动者。

此类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

劳动报酬工资支付工资支付是用人单位最基本的义务之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

同时,对于长期从事劳动的劳动者,应当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工资计算计算工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劳动者加班、在周末、节假日、夜班等特殊情况下工资应该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加班补贴、加班费等。

浙江省人社厅对于劳动合同法的解释

浙江省人社厅对于劳动合同法的解释

浙江省人社厅对于劳动合同法的解释关键信息项合同浙江省人社厅对于劳动合同法的解释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解释方: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合同当事人: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释内容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适用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签署信息:用人单位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员工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内容解释内容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如下解释: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与员工应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基本条款。

合同变更与终止: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终止,应根据法律程序进行,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相关手续。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按时支付员工的工资,并保证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浙江劳动合同

浙江劳动合同

浙江劳动合同一、引言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约定,规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

浙江省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先导地区,劳动合同在促进经济增长、保障劳动者权益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将探讨浙江省的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并就一些实践案例进行分析。

二、浙江省劳动合同法浙江省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实施,旨在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提高劳动者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

1. 劳动合同签订根据浙江省劳动合同法第x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劳动合同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雇佣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 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工资和奖金支付标准;- 职业安全与健康保护;- 解除合同的程序和方式。

2. 劳动合同期限浙江省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合同目的和工作性质确定。

若劳动合同未约定期限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需要经过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雇主不得随意解雇劳动者。

3. 劳动合同解除根据浙江省劳动合同法第x条,劳动合同解除应当采取以下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合同到期自动终止;- 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对方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赔偿金。

三、浙江省劳动合同实践案例1. 合同期限争议案例小明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但工作一年后,公司突然要求小明解除合同。

小明认为公司解除合同违法,寻求法律援助。

根据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双方一致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履行,除非合同中约定可以提前解除或双方达成一致。

在这种情况下,小明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工资支付争议案例小红在某餐馆工作,但连续三个月都无法按时领到工资。

小红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求公司按时支付工资。

根据浙江省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对于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介入,帮助小红维权并追回工资。

浙江省劳动合同与浙江省劳动合同

浙江省劳动合同与浙江省劳动合同

浙江省劳动合同与浙江省劳动合同浙江省劳动合同和浙江省劳动合同是两个相关但不同的概念。

下面将分别介绍。

一、浙江省劳动合同浙江省劳动合同是在浙江省境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点:1. 双方基本信息: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以及被雇佣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

2. 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明确雇佣人员应该完成的工作内容和具体的工作职责。

3. 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包括每日的工作时间和加班制度、休息日、法定和带薪假期。

4. 薪酬和奖金:明确雇佣人员的工资、绩效、津贴、奖金等。

5.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终奖、职工医疗保险等。

6. 终止合同的条件和方式:包括合同履行期、终止合同的事由、保密条款的约定等。

7. 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损失赔偿等。

8. 其他约定: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二、浙江省劳动合同制度浙江省劳动合同制度是指在浙江省内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遵守的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浙江省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内容:1. 劳动合同订立和签署: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且必须签署双方的姓名或印章,以及日期。

2. 合法性:始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能引诱或强迫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

3. 信息公示:用人单位应该对劳动合同要求以及劳动待遇、保险、福利等信息及时进行公示。

4. 终止合同:须经过双方协商或依法解除。

5. 违法行为:违反浙江省劳动合同制度的机构或个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行政处罚,或被纳入企业信用体系,从而影响企业的信誉度和商业利益。

6. 争议处理:当劳动合同双方发生劳动纠纷时,应该及时进行协商,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程序进行解决。

总的来说,浙江省劳动合同和浙江省劳动合同制度都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劳动合同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劳动合同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劳动合同1.1 协议方信息1.1.1 承包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2 承包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3 承包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4 承包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1.1.5 承包方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1.1.6 承包方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1.1.7 承包方税务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1.1.8 承包方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9 承包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10 承包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11 承包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1.12 承包方技术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1.1.13 承包方安全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1.1.14 承包方质量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1.2 委托方信息1.2.1 委托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2 委托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3 委托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4 委托方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1.2.5 委托方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1.2.6 委托方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1.2.7 委托方税务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1.2.8 委托方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9 委托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10 委托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11 委托方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12 委托方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1.2.13 委托方安全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1.2.14 委托方质量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2.0 合同主要条款2.1 施工内容和范围2.1.1 描述本次大口径钻孔施工的具体位置和范围2.1.2 确定钻孔的直径、深度及其他特殊要求2.2 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2.2.1 确定钻孔施工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控制要求2.2.2 规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要求2.3 工程进度和验收标准2.3.1 确定施工的起止时间和工期要求2.3.2 确定工程进度的分阶段验收标准3.0 合同条款与条件3.1 价格和支付方式3.1.1 确定合同总价和付款方式3.1.2 规定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及时间节点3.2 履约保证与责任3.2.1 承包方履约保证和违约责任约定3.2.2 委托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和违约赔偿责任4.0 法律与争议解决4.1 适用法律和法律管辖4.1.1 确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和法规4.1.2 确定法律适用的范围和影响4.2 争议解决4.2.1 约定争议解决的协商程序和方式4.2.2 规定争议解决的仲裁机构和程序5.0 其他条款5.1 协议变更和修订5.1.1 描述协议变更和修订的程序和方式5.1.2 确定协议变更的条件和实施5.2 协议生效与签署5.2.1 确定合同生效的日期和条件5.2.2 规定合同签署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浙江省劳动合同(正式)

浙江省劳动合同(正式)

浙江省劳动合同(正式)劳动合同书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签约须知一、甲乙双方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本劳动合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三、甲乙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在本合同书第九项中写明。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表述准确,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不得为乙方代保管合同。

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现寓居地址:邮编:户口所在地:邮编:重要资料送达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选择下列其中一项)本合同为固按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为无固按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工作完成时终止。

2、工作内容和工作地址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

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特点,对需求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岗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分批准后,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等休假。

浙江劳动合同细则

浙江劳动合同细则

浙江劳动合同细则浙江劳动合同细则一、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乙方: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甲方权利及义务:(1)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2)向乙方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3)对乙方进行岗位安全、技能及职业道德教育培训;(4)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5)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保障乙方合法权益。

2. 乙方权利及义务:(1)依法享有相应的工资和劳动者应得的福利待遇;(2)按照岗位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4)认真履行职业职责,保护公司的利益;(5)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损害公司及国家的利益。

3. 履行方式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

乙方按时、按质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保护公司的利益。

4. 期限本合同签订后,从【合同起始日期】起至【合同终止日期】止。

合同期限(年/月/日)。

5. 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乙方工资及相应福利待遇,应按国家规定支付违约金;(2)如乙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承担违约责任。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应符合中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应符合浙江省和杭州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合法权益,在保护企业利益的前提下,应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如出现交易糊涂和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仲裁和诉讼等途径解决问题。

六、其他对于合同中未涉及的事项,双方可协商补充或者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浙江劳动合同

浙江劳动合同

浙江劳动合同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浙江劳动合同一、前言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是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制度。

浙江省在制定和实施劳动合同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本文将对浙江劳动合同的相关情况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3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并于同年7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对雇佣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作出了规范,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法律基础。

在浙江省,《劳动合同法》作为法律的一部分被全面贯彻实施,为浙江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提供了法律保障。

2. 浙江省相关法规除了《劳动合同法》外,浙江省还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如《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办法》、《浙江省实施〈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制度试点办法〉》等,这些法规为浙江省的劳动合同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和工作程序。

三、浙江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1. 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自己聘用的劳动者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在浙江省,用人单位指的是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劳动者则包括劳动者、农民工、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浙江省相关法规的规定下,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内容。

一旦劳动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并依法履行相关的社会保险义务。

劳动者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劳动职责,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并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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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2年11月18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依法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当事人必须履行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其中中央和省属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由省劳动保障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劳动保障部门负责。

工商、税务、经贸、卫生、民政、公安、建设等部门以及妇联、残联等团体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工作。

第五条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执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并接受劳动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七条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职业病危害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如实说明。

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能力。

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人,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定。

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提倡使用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规范文本。

行业协会可以根据行业的特点,设计本行业通用的劳动合同规范文本。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录用之日起15日内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及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双方签字、盖章(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委托他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委托人必须出具委托书,并在劳动合同中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一条招用劳动者或劳动者求职时,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录用。

用人单位不予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投诉。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及要求;(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可能引发职业病的工种或者有毒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明确其危害及防护措施等情况);(四)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六)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七)劳动纪律;(八)教育与培训;(九)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条件;(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内容外,当事人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某工作事项或者某工作量为期限等。

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或者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必须明确终止条件,不得将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

其中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期限、范围等有关事项,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

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要求劳动者履行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作出约定。

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6个月。

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设定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违约金额的设定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第十七条依法实行集体合同制的用人单位,其与劳动者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即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者一方已按照无效劳动合同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提供相应的待遇。

第十九条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已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服务的,分别作如下处理:(一)劳动者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以无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期限从劳动者提供劳动服务之日始;(二)劳动者不愿补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继续留用,但应当向该劳动者支付应得的报酬,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条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约定,由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承担或者部分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

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义务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经营方式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资产性质发生变化,变化后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并应按有关法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对原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名称作相应变更。

第二十三条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按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的,解除行为无效,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和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公布裁减人员方案,听取工会及职工意见,经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二)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前款规定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本单位的被裁减人员。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应得的劳动报酬,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三)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劳动的;(四)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五)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六)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七)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八)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八条除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提前通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四)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一)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其他法定义务的;(三)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情形消失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二)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三)劳动者退休、退职的;(四)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五)用人单位自行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但当事人就伤残补偿(助)或者保障等待遇协商一致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第三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时不属于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的,劳动合同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一)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二)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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