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学教育现状及加强法律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现状及发展模式的思考
的实现 , 如义务法律咨询、 法律知识宣传等。 从总体上看,我国高校法学院对于实践教学的发 展和重视非常不均衡 , 各高校实施情况参差不齐。 有些
法学院较好地实施了实践教学 ,在学生实践能力培养
模拟庭审一直是法学院系学生亲身体验审判实
收 稿 日期 :0 0 0 — 6 2 1— 4 0
二、 目前我国法学实践教学存在的主要 问题
现在各高校普遍面临着实践教学经费不足的问题。
三、 构建我 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的思考及若
干建 议
( ) 一 法学专业实践教 学模式的 目 标及定位 1 标方面。法学是一 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 , .目 其
近年来, 我国许多高校法学专业正在突破传统的理 论灌输型教学模式, 在实践性教学环节及能力培养方面
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辩论 口才和社交实践能力 , 使
课程体系设置是 否科学 、 合理 , 直接影 响法学教 育培养 目标的实现。 目前 , 法学专业课程设置上存在 的普遍 问题 , 是缺乏对学生职业技巧的系统训练。国 家教育部虽然规定 了法学专业开设 的核心课程 , 即现 在为各高校所普遍采纳的 1 4门法学主干课程 ,却未 对法学专业应该设置的实践性课程作出规定或提 出
在现代社会 , 法律职业与医师、 建筑师等职业被 相提并论为专业化程度很高的独立职业。 美国大法官
霍姆斯曾有句名言 :法律的生命 在于经验 而不是逻
践 的经典模式 ,有些高校还专门建立了模拟法庭 场 所。近年来 各种模拟法庭大赛竞相展开 , 有力地推动 了这一实践教学模式的推广。
( 法律援助 三)
和制度。
一
有些高校以大学生为主体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 ,
我国法学实践教学述评
竞赛 内容以法学类 的基 此 , 使 用 模 拟 法 庭 教 学 方 法 之 前 , 该 勇 于 探 讨 重 大 社 会 现 实 问 题 的 积 极 性 与 国各地分校参与 。 在 应
有 一 系 列 的 学 习 : 析 好 案 例 、 悉 实 体 创 造性 。 分 熟
法 、 序 法 的 法 律 规 定 , 且 承 担 不 同 角 程 而
能力 为 目的的教学:从其形式的角度, 相
2 刑事侦查与物证技术试验 。 、 刑事侦 际、 借以掌握一定的实际工作技能和有关
对于课堂教师讲授而 言, 是特指通过一定 查与物证技术试验, 包括刑事侦查试验和 社会知识, 积累实践经验的实践性教学活
由于 大 多数 学 校 将 专业 实 习主 要 安排 的真 实的和模拟的实践形式 , 培养学生实 物 证技 术 试验 。 者 是指 学 生 在老 师 的 指 动 。 前 因 践能力的教学方式。 实践教学具有以下主 导 下模 拟 刑 事犯 罪 侦查 活 动 , 悉 侦 查 程 在 毕 业 前 的一 学 年 进 行 , 此 专 业 实 习又 熟 要特点: 序, 掌握 侦 查技 巧 的一 种 实 践 活动 。后 者 被称 为毕 业 实 习 。 发现 、 定 、 固 第一, 实践教 学具有 实践性。实践教 则 是 通过 进 行科 学 试 验 掌握“ 列 实 践 活 动 来 培 养 法 学 学 科 学 生 具 体 应 学 方 式 。
便 能判 断 出 案 件所 涉 及 的 法 律 , 而 导 致 因
一
, 近 种思维上的惰性 。所 以, 案例教学中具 的 重视 和 探 索 , 几年 法 学 实 践 教 学 又 出 学 社 会 权益 法 律 救 助 中心 ” 除进 行 普 法 宣 传 外 , 为 社 会无 偿 提 供 法 律 服 务 。 成 还 现 了 以下 新形 式 : 体案例的选取应鲜活生动, 并最大限度地 贴近 生 活 实 际 , 样 才 能 更好 地 调 动 学 生 这 ( ) 一 社会 调 查 。 会 调 查是 通 过 组织 为湖南省第一家为 百姓 无偿 提供法 律服 社 为社 会 弱 势 群 体 提 供 的 学 习兴 趣 。 且所 选 的案 例 应 该 能在 学 学 生 了解 社 会 生 活 中 的 具 体 事 实 而 获得 务 的高 校 学 生社 团 , 而 社 ,0 生 中 引发 争 论 , 引 发 学 生 的 思索 以强 化 对 社会 的认 识 。 会调 查 能 使 学生 将 所 学 法 律 援 助 160余 起 。 来 其 思辨 能力 。
关于加强法学实践教学的几点思考
20 年 1 月 06 1 第2卷 第4 6 期
Junl新疆警in oieO fes cd m o ra fXn 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a e y o i a ¥P l fer j e l A
N Y 06 O.2 0
Vr.6 N0. I2 1 4
并不一定能够接触到提高学生法律素质的案件 , 许
多实习学生只是做一些书记员工作或勤杂工作 , 毕
业实习前大多数学生对人 民法院 、 检察 院及法律 服
务 的机构设置及工作程序并不 了解 , 加之毕业实 习
时 间有限 , 学生只能走马观花地 了解一下 。这 不符
合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能力所具有 的渐进性 、 反复
展和重视不均衡 , 各院枝 实施情况参差不齐
虽然有些院校较好地实施 了实践教学 , 在学生 实践能力培养上取得 了一定成效 , 但有些院校不能 给学生提供实践教学 的环境 , 有些 院校不具备实施 实践教学的师资。现有各院校实践教学一方面发展 极不平衡 , 以形成实践教学 的整体氛围 ; 难 另一方
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高职高 引完校
【 文章编号 】17— 15 20 0—02 (4 62 19 (06)407一 o )
生为主体设立法律援助中心 , 并与律师 的法律援助 工作相结合 , 使学生得到律师的指导 , 同时叉拓展 法律援助工作范围。但是现阶段法学实践教学仍然
存 在一些 问题 。
【 教学研究 】
关于加强法学实践教学的几点思考
蒋秀兰
( 新疆警 官高等专科学极 法律 系,新疆 鸟鲁木齐 80 1 ) 30 1
【 摘 要 】 目前法学实践教学存在发展不均衡、 实践环节单一、 实践教学尚未模式化、 系统化及实践教
加强我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思考
[ 关键词 ]法学专 业 ; 实践 教学 ; 现状 ; 考 思
[ 中图分类号 ]G4 0 2 [ 文献标志码 ]A [ 文章编 号 ]10 0 4—1 1 ( 0 0 0 0 9 0 7 0 2 1 )3— 0 7— 5
法 学 实践 教学 对 检验 学 生所 学 专业 知 识 和理论 体 系 、 练 法 学 专业 思 维 , 化 法律 职 业 伦 理修 养 , 训 强 提 高法 律 职业 技 能都 具有 极 其重 要 的作 用 。法 学 应 届 毕 业 生 在 走 上 法律 职业 岗位 之 后 往 往 都 深 感 自身 实 际应 用 能力 的缺乏 , 年来 , 律 实务 部 门对 法 学教 育 也 多有 批 评 , 务 界普 遍 反映 法 学 院 系 的毕 业 生大 近 法 实 多缺 乏 实 际运用 能 力 , 对法 律 事务 实 际运 作 方 式 不 了解 , 能 很 快 地 适 应 实 际法 律 工 作 。虽 然法 律 院 系 不 加 大 了实践 教学 力 度 , 取得 了一定 的成效 , 现 有法 学 实 践教 学 仍 存 在 一 系列 的 问题 , 强我 国法 学 实践 但 加 教学 成 为 当前 法学 教 育 中 的一 个 十分 重 要 的课 题 。
跟踪和见证一个案件完整的审判过程 , 达不到实习效果 ; 除实习外 , 院还开设法律诊所实践课程 , 我 每学
[ 收稿 日期 ]2 1 0 0—0 2 1— O [ 作者 简介 ]董万程 (9 7一) 男 , 北隆化人 , 16 , 河 海南大 学法学院 副教授 , 主要从 事 民商法教 学与研 究。
一
、
中外 法学专业 实践教学模 式 的比较
( ) 国 法学 专业 实 践教 学模 式 一 我
根据 教 育部 高等 教 育 司在 19 9 8年颁 布 的《 通高 等 学校 本科 专 业 目录 和专 业介 绍 》 普 中规 定 : 主要 实 “ 践性 教 学 环 节 包 括 见 习 、 律 咨 询 、 会 调 查 、 题 辩 论 、 拟 审 判 、 案 讨 论 、 习 等 , 般 不 少 于 2 法 社 专 模 疑 实 一 0
高校法治教育的现状与对策
高校法治教育的现状与对策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和法治意识的提高,高校法治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然而,在实际开展高校法治教育方面,我们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一、现状分析1.法治教育理论薄弱目前,我国高校法治教育的课程设置相对单一,主要为法律课程,而缺乏相关理论课程的设立。
理论教育的薄弱导致很多学生对法律学科的认识和理解存在误区,难以真正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
2.学生法制观念不够强烈在深度市场化的背景下,很多学生对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尊重、侥幸心理或抱有不正当的期待。
一些学生甚至认为只要有关系、能花钱就能解决问题,法律不具有强制性。
这种严重的法制观问题不仅对个人造成损失,而且对社会秩序和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3.师资力量匮乏当前高校教师中,具备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不足,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较为薄弱。
而且,一些教师对法治教育理念的认识存在偏差,却并不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所以无法开展实效性法治教育。
二、对策建议1. 资源整合实现多学科交叉、多层次深度发展高校应整合专业特长,实现多学科交叉互补、多层次深度发展。
构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实践课程和社会实践等多类别多层次法治课程体系,实现课程的多元化。
2.学科建设完善“研究生法学硕士”培养计划高校应完善“研究生法学硕士”培养计划,加大对法学教育专业的支持力度,培养高水平法学人才,为高校法治教育队伍建设提供可靠的教学力量。
3.实践体验拓宽法治教育的特色探索和实践创新高校应在法治教育方面进行特色探索和实践创新,例如校园“法律援助”、“模拟法庭”、“辩论赛”等活动,拓宽学生的实践体验,培养其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管理规范加强教师教育理念培训高校应加强教师的教育理念培训,引导教师承认高校法治教育的重要性,确立正确教育思想和方法,提高开展法治教育的教育专业化水平。
同时,建立积极稳定的课程评估体系,确保课程内容的有效传达和教学质量的稳定提升。
我国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模式的完善
我国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模式的完善摘要:目前,我国的法学专业教学模式只重视学生的理论素养,对实践能力关注较少,这种教学模式使高校的法学专业学生在毕业的时候没有什么实践能力,所以这些毕业生必须要在工作岗位上重新学习。
从2005年起,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状况就开始走逐年下滑,法学专业甚至成为了最难找工作的几个专业之一。
如何破解法学专业就业难的问题,是我们必须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近几年,国家开始逐步认识到法学专业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学科。
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联合出台了一个文件,即《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这个文件明确指出法学专业必须要更加突出实践教学,学生必须要具备一定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促使法学专业必须把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结合起来。
关键词: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改革一、法学实践教学概述法律是一种应用性极强的学科,法学教育中的实践教学主要是传授法律规范在实践中的运用技能,通过虚拟场景模拟法律知识的社会运行,或者真实观摩法律实践案件、实验鉴别具体案件中的证据、推理法律案件所表征的事实情况,训练学生法律知识应用、法律思维、法律推理以及法律语言的运用,提升其法律职业技能的教学方式。
实践教学能够帮助学生积累法律运用知识,丰富实践经验,发挥学生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与锻炼理论联系实践和法律问题发现、解决的能力,最终为从事法律职业奠定基础。
实践教学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能够引导学生注重知识学习的实践性方向,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法律应用的创新能力。
实践教学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听、说、思、写、辩的能力,教会学生如何像法律职业者那样思考、写作、表达和行为,执业过程中表现出法律职业者应有的素质、能力和才智,其最终目的就是教育出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职业化专门化的法律人才。
通过不同实践内容和不同实践形式的训练,不仅能够使学生较好地掌握法学基本知识和法律知识体系,而且能够培养学生的法律推理、法律语言运用、法律文书制作等法律职业技能。
法学实践教学报告课题(3篇)
第1篇一、课题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学教育也在不断创新和完善。
法学实践教学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模拟法庭审判实务操作作为一种重要的实践教学方式,能够使学生亲身体验法庭审判的全过程,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
本课题旨在通过对模拟法庭审判实务操作的研究,探讨其对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作用,为法学实践教学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二、课题研究目的1. 分析模拟法庭审判实务操作的基本流程,总结其特点及优势;2. 探讨模拟法庭审判实务操作对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作用;3. 分析模拟法庭审判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4. 为法学实践教学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三、课题研究内容1. 模拟法庭审判实务操作的基本流程(1)准备阶段:选择案件、确定角色、准备材料等;(2)审判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判决等;(3)总结阶段:总结案件、评价表现等。
2. 模拟法庭审判实务操作的特点及优势(1)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通过模拟法庭审判,学生能够亲身体验法庭审判的全过程,了解法律实务操作,提高法律实践能力;(2)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模拟法庭审判需要学生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任务,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3)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通过模拟法庭审判,学生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4)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模拟法庭审判具有趣味性,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
3. 模拟法庭审判实务操作对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作用(1)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通过模拟法庭审判,学生能够培养严谨、细致、周到的法律思维;(2)提高学生的法律表达能力:模拟法庭审判要求学生具备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表达能力;(3)提高学生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学生需要撰写起诉状、答辩状等法律文书,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4)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操作能力:通过模拟法庭审判,学生能够掌握法律实务操作技能,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完善法律实践教学的对策研究
完善法律实践教学的对策研究摘要:法学教育应当注重实践环节,让学生能够学以致用,在锻炼实践能力的同时提高学习法律的积极性。
国外先进的实践教学经验,如法律诊所教育,对培养锻炼学生的实战能力是有利的,对完善我国法律实践教学方式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法律实践;法律诊所教育;模拟法庭本文就我国现行法律教学的知识性与实用性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脱节现状进行分析,并与国外的先进做法比较,探讨完善我国法律实践教学的良策。
一、我国法律教学实践的现状1、我国法律教学实践模式目前,我国法律教学实践为了把教学和实践环节较好地衔接起来,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尝试,主要表现为模拟法庭、专业辩论、义务咨询、寒暑假实习及毕业实习等形式。
(1)模拟法庭。
在法学教学实践中,模拟法庭是学生将所学课堂法律知识进行综合演练的重要基地,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手段。
一般来说,模拟法庭应当注重选择典型案例的,以便实现程序理论和司法实践的有机结合,进而使模拟法庭变成鲜活的法制教育课。
(2)专业辩论。
为了使学生所学的理论能及时消化并转化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问题的探讨是必不可少的,通常情况下都会以专业辩论的形式出现。
给学生一个或几个有争议的案例,一个案例有几种不同的观点,让学生自己去判断,然后由各小组推举出中心发言人做发言,不同的观点小组可以对抗,充分陈述自己的理由,然后由教师进行评析。
这种方式既锻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又实现了教改要求,改变了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旧模式,实现启发式教学,让学生成为学习中的主角。
但是,现在很多高校由于课时的限制,往往没有给专业辩论保留相应的时间,有时只能在课外进行,大大影响了锻炼能力的效果。
并且专业辩论的选题和组织也十分关键。
(3)义务咨询。
除了在课程设置范围内的模拟法庭和专业辩论以外,在日常生活中进行的义务咨询也是我国法律教学实践的形式之一。
一般来说,各个法律院校都在“3·15”或节假日开展形式各异的法律义务咨询。
浅析我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浅析我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摘要】我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教学目标模糊、教学内容滞后、教学手段单一、教学资源匮乏以及教师水平参差不齐等。
这些问题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改进教学模式,提高教师水平,丰富教学内容,增加教学资源投入。
通过这些努力,可以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提升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质量。
展望未来,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我们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认识和实践也将不断深化,为培养更多优秀的法学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法学专业、实践教学、问题、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资源、教师水平、改进对策、未来展望。
1. 引言1.1 研究背景中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是法学人才培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目前我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存在诸多问题,制约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专业能力的提升。
对我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找出问题所在并提出改进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目前,我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存在教学目标模糊、教学内容滞后、教学手段单一、教学资源匮乏、教师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法学专业学生的实际能力培养,也导致了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有效性和实效性不高。
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探讨其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推动我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进一步发展和提升。
1.2 研究意义教学是法学专业的重要环节,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关键。
在我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学习效果,也影响了我国法学专业的发展。
对我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研究这些问题有助于发现问题所在,为解决问题提供依据。
通过深入分析教学目标模糊、教学内容滞后、教学手段单一、教学资源匮乏、教师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到问题的根源所在,为制定改进措施提供合理性和有效性的依据。
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重要作用与强化措施
化 了学生 的个 人 主 体 意识 , 容 易造 成 学 生 主 体性
缺 位 的现 象 ¨ 2 ] 。这种 教 学模式 偏 重于记 忆 能力 和
( 1 )不 符 合 法 学 学 科 的特 点 。我 国传 统 的 “ 满堂 灌 ” “ 说教 式 ” 的法 学本 科教 学模 式不 符合 法 学 学科 偏 重 实践 性 、 兼 具 理 论 性 的特 点 。理 论 教 学 喧宾 夺 主 , 实践 教 学处 于从 属 的 , 甚 至被 忽视 的 地位 , 与法 治较 为 完 善 的西 方 发 达 国家 的法 学 教
Fe b . 2 0 1 4
文 章 编 号 :2 0 9 5 — 5 4 6 4 ( 2 0 1 4 ) 0 1 — 0 0 6 7 — 0 3
我 国 法 学 本 科 实 践 教 学 的 重 要 作 用 与 强 化 措 施
毛 牧 然
( 东 北 大 学 文 法 学 院 ,辽 宁 沈 阳 1 1 0 8 1 9 )
收 稿 日期 :2 o 1 3 —0 8 —1 2
求 同思维方 式 的培 养 , 忽 视 了运用 所 学 知 识 分 析 和解决 问题 的 实践 能 力 的培 养 。这 样 , 运 用 传 统 法 学本 科教 学 模 式 培养 出来 的学 生 , 由于 缺 乏解 决 实 际 问题 的能 力 , 很 难 适应 社 会 对 法 律 实 用人 才 的需 求 。用人 单位 对 缺乏 实 际工作 能力 的学生
基金项 目:2 0 1 2年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重点 项 目( 2 0 1 2 1 s l j d wt -2 6 ) ;2 0 1 2年度教 育部人 文社会 科学研 究规划 基
金 项 目( 1 2 Y J A7 2 0 0 1 8 ) 。
论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性教学环节存在的不足及完善
教 学形式 多样 , 趣 味性强 , 能调动学 生参与课 堂教 学的积 极性 , 可 教学模 式不但使学 生学 习和掌握 程序方面 的法律 , 还可 以使 他们
关键 词 实践 性教 学 必要 性 存在 问题 基 金项 目: 本 文 系南 阳师 范学 院教 改 项 目阶段 性 成果之 一 。 作 者简 介 : 张 秀 芹, 南 阳师范 学院法 学院讲 师 。 中图分 类号 : G6 4 2 文 献标识 码 : A 文章 编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0 8 . 2 2 0 . 0 3 ( 一) 法律 诊所 式课程
能 获得 比课 堂讲授 更好 的学 习效 果; 实践性 教学模 式能够培 养学 了解 实体法 在案件 审理 中的具 体运用 。 当然 , 教 师带领 学 生到法 应 当组织 学生就庭 审 中的相关 问题 展开 生运 用理 论解 决现 实 问题 的 能力 , 这 不仅 能吸 引学生而且 更是 挑 庭现场观 摩开庭 审判后 , 战, 能最 大限度 的激 发学 生主动 学 习的积极性 ; 实 践性教学 可 以 讨论 , 依学 生发言情 况给 出评 定成 绩 。
与 司法实 践 中的实 际需要 严重脱 节 。 因此 , 改革探 索新 时期法 学 手 操作 能力和 创造性 思维 能力 。 模拟 法庭开 设的 重要意 义在 于 , 本科 实践性 教学环 节 , 如何培 养现代 社会所 需要 的既有深厚 法学 它能充分地 发挥学 生的积 极性和主 动性 , 实现 教师传 播知识 与学 理论 功底又具 有 实践操作 能力的法 律人才 , 已成为法 学本科 教育 生能力 培养有 机地 统一和 结合 。 研 究的热 点 问题 。 与传 统课堂 讲授型教 学相 比, 实践性教 学模式 不管是教 学 目 ( 三) 观摩 法 院审判 该 种实 践教学 模式 ,能够 使 学生 了解 实际案件 的审判全 过
论文:浅析我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
77967 学科教育论文浅析我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存在的问题前言目前,我国大多数文科性和综合性大学都设置了法学专业,法学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法学专业的教学目标就是为社会培养出实践型人才。
从目前的形式来看,高校对法学理论与实践教学的设置不够合理,教学过程中对实践的重视程度不够,学生缺乏理论与实际联系的能力,应届毕业生参加工作以后往往不能快速进入工作状态,因此,高校急需加强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
一.我国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一)课程设置不合理,实践教学时间少我国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主要以理论教育为主,对学生开展实践教学的实践普遍较少。
从师资队伍层面来看,大多数高校法学相关专业的教师都缺少在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一般都是法学专业毕业的研究生或者是博士生,这些教师虽然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但是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很好的将理论与实践相联系。
从学校设置的实践教学层面来看,学校很少为学生安排实践课程,大多数都是毕业前几个月为学生安排实习场所,由于时间紧迫,学生很难全面了解具体的司法程序,不能循序渐进的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实习过程往往都是走马观花,流于形式[1]。
(二)法学实践缺乏外部条件的支持法学实践不同于其他学科的实践,它对于外部条件的要求较高,需要学校、教师乃至整个社会的支持。
首先,实践场所非常少,经费不足,使很多实践活动的开展受到阻碍。
其次,在实际应用法律条文的案例中,往往需要对人际关系以及利益关系进行处理,与道德标准和当地文化相结合,这就对指导教师提出很高的要求,需要教师肯投入精力和时间。
但是,对学生进行实践指导与教师的职称评定没有直接关系,教师往往更愿意将时间和精力放在科研上,也就是说,缺乏相关制度激励教师组织开展实践教学活动[2]。
由于法学的实习基地都是法院、检察院等重要严肃的场所,本身所能够接受的实习人员有限,很难完全使用解决实践场所问题。
(三)对实践教学的规范性较差目前,大多数高校都没有建立一套规范的实践教学管理机制,实践教学的内容不丰富,范围较窄,很多环节具有一定的随意性[3]。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
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近年来,法学教育在中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各大高校纷纷开设法学专业,培养大量的法学人才。
然而,与此同时,法学教育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探讨法学教育的现状,分析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法学教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教学内容过于理论化。
传统的法学教育大多注重理论的传授和知识的灌输,忽视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
其次,师资队伍建设不足。
一些高校法学教师水平不高,法学实践经验不足。
此外,法学教育与社会的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的脱节。
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存在较大差距,这也导致了毕业生就业竞争激烈。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未来法学教育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和创新。
首先,应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
学校可以通过开设实践课程、组织实地考察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
其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学校可以引进优秀的法学专业人才,组建一支高水平的教师团队。
此外,加强理论与实践教学的结合,设置案例分析、模拟庭审等课程,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最后,加强与社会的联系,与法律实务相关的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未来法学教育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首先,随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不断推进,对法学人才的需求将越来越大。
这要求法学教育要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培养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的人才。
其次,随着我国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国际法学的研究和教育也将变得越来越重要。
法学教育需要开设相关的课程,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人才。
此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法学教育也需要借助互联网等新媒体手段,拓展教学形式,提高教学效果。
总之,法学教育作为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途径,其发展必须与社会需求相结合。
未来法学教育需要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完善,法学教育也需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讲座(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很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及其方法。
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其核心价值在于培养具备法律思维、法律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复合型人才。
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我将从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具体方法以及未来展望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实践教学的重要性1. 培养法律思维:法律思维是法学专业学生的核心能力之一。
通过实践教学,学生可以在实际案件中锻炼自己的法律思维,学会如何从法律角度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 提高法律技能:法律技能包括法律文书写作、法律咨询、法律谈判等。
实践教学为学生提供了实践操作的平台,使学生能够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3. 增强职业道德:法学职业道德是法律工作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实践教学使学生深刻认识到法律职业的神圣与责任,培养其敬业精神和职业操守。
4. 提升就业竞争力:随着社会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具备实践经验的法学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更具竞争力。
二、实践教学的具体方法1. 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实践教学的重要形式之一。
通过模拟真实案件,学生可以亲身体验法官、律师、检察官等角色的职责,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2. 实习实训:与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等法律机构合作,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机会。
学生在实践中了解法律工作流程,积累实践经验。
3. 案例教学:以典型案例为载体,引导学生分析案件、探讨法律问题。
案例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思维和分析能力。
4. 学术讲座:邀请法律专家、学者进行讲座,为学生提供法律前沿知识和实践经验。
5. 学术竞赛:组织学生参加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等,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团队协作能力。
6. 志愿服务:鼓励学生参与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如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三、实践教学的未来展望1. 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
论法学专业教育着力点向实践教学转变
[收稿时间]2019-11-22[基金项目]本文是2017年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安徽大学—北京金诚同达(合肥)律师事务所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2017sjjd0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刘焱(1982-),男,江苏如皋人,讲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犯罪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摘要]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缺乏一直是长期困扰法学教育的问题,虽然法科培养单位采取了模拟法庭、实习基地、法律诊所等方式,但离培养出实践能力符合社会需求的法学毕业生还有很大差距。
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在精密操作方面逐步深入,转变法学专业教育的着力点,大力加强实践教学,是当下之需。
[关键词]法学教育;着力点;实践教学[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437(2021)01-0005-04University Education我国法科教育近十年来在实践教学方式上有过许多尝试,但教学效果并不明显。
如法律诊所教学,许多时候学生其实并不接触实际案件;而到司法实务部门实习,学生究竟是参与办理了案件还是仅仅处理与执业能力无关的琐碎打杂事务,具有不确定性。
学生学习的实践知识具有零碎性、随机性,没有系统预案。
2011年,为了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重点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以适应多样化的法律职业要求[1]。
但如果着力点不转变,而仅通过增设一些实践形式,是难以培养出具有实践能力的法律人才的。
法科培养理念与司法实践需要的脱节尚未显著改善,改善的关键是着力点要转变,如果仍然将法学实践教育作为法学理论体系性知识传授的辅助,实践教学就难以对法科人才培养产生实质的影响力。
在我国法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互联网时代尚不发达之时,以理论性讲授为主的教学模式是符合历史的;但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已逐步涉及精密操作,互联网所产生的知识爆炸与快速更新时代已然到来,这种情况下,法学专业教育的着力点只有相应转变,才能符合时代发展。
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法律人才的培养成为当务之急。
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作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法学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基地的背景、功能、建设现状及未来发展等方面对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进行探讨。
二、基地背景1. 法治国家建设的需求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为了适应法治国家建设的需求,我国法学教育体系不断改革,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应运而生。
2. 法学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法学教育改革不断深化,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性。
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成为法学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
3. 法科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升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为研究生提供了实践锻炼的平台,有助于提高研究生的实践能力,提升法学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三、基地功能1. 实践教学功能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为研究生提供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实践机会,使研究生在真实的法律环境中提升实践能力。
2. 科研创新功能基地为研究生提供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平台,激发研究生的创新思维,提高科研能力。
3. 社会服务功能基地通过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提高法学研究生的社会服务意识。
4. 人才培养功能基地培养具备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四、基地建设现状1. 基地数量不断增加近年来,我国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数量逐年增加,为法学研究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机会。
2. 基地类型多样化目前,我国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类型包括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满足不同专业方向研究生的实践需求。
3. 基地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各高校纷纷加大对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的投入,提高基地的硬件设施和软件水平。
4. 基地管理规范化高校对法科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逐渐规范化,确保基地的正常运行。
五、基地未来发展1. 完善基地布局根据法学教育改革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需求,优化基地布局,提高基地的覆盖面。
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意见
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意见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对于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法学教育是培养法律人才的基础,而法学研究则是推动法律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和发展。
本文将从提高法学教育质量、拓宽法学研究领域、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探讨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意见。
提高法学教育质量是加强法学教育的关键。
在教学内容方面,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综合素质,加强实践教学和案例分析,使学生能够将法律理论与实际问题相结合。
在教学方法上,应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式,如课堂讨论、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考能力。
同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法学教育。
拓宽法学研究领域是加强法学研究的重要任务。
法学研究应该紧密联系国家的法律实践和社会需求,关注当下的法律问题和热点话题。
除了传统的法学领域,如刑法、民法、行政法等,还应加强对新兴领域的研究,如网络法律、环境法律、知识产权法等。
此外,应鼓励多学科交叉研究,将法学与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相结合,推动法学研究的跨学科发展。
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是促进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重要途径。
学术交流可以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广阔的学术视野和思想碰撞的机会,提高教学和研究水平。
可以举办学术研讨会、国际会议等形式,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进行学术报告和演讲,分享最新的法学研究成果和经验。
同时,加强与其他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开展合作研究项目,共同推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发展。
政府和社会应给予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更多的支持和重视。
政府应加大对法学教育的投入,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和资金支持,改善教学条件和设施。
同时,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法学研究,提供研究经费和项目支持,促进法学研究与社会需求的对接。
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是推动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提高法学教育质量、拓宽法学研究领域、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方式,我们可以培养更多的法律人才,推动法律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和发展,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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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学院的老师大部分都来 自于高校毕业 的博士、 硕士
等, 律 师 以及 法 官 等法 律 实 务 工 作 者 在法 学 院老 师 的 比例
中只占很少一部分 , 甚至于好些法学院没有律师 、 法官等法
律实务工作者作为老师对学生进行授课 。 这一 区别在很大
程度 上使得我 国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 的脱轨 , 导致 了培养 的法学毕业 生缺乏实践技能与职业 能力 , 不能胜任律师事 务所或者法 院的基本工作。笔者认 为, 如果有更多 的法律 实务工作者进入法学院授课 , 加强法学院与律师事务所、 法
院等机构 的联系, 必然会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 提高
学生的实践意识与实务技能 。
经过系统的法律知识的学习与实践技 能的训练 ; 另一方面,
在法学 院里教授法律实践课程 的老 师, 大都是有 过法律实
践经验 的律师或者法官等 。 故可 以看 出法学教育培养 目标
( 四) 教 学方法与考核方式不合 理 , 侧 重于应试教育
2 0 1 3年 9月
湖北 警官 学院 学报
J o u na r l o f Hu b e i Un i ve r s i t y o f Po l i c e
Se p. 2 01 3 No . 9 S e r . N o. 1 44
第 9期 总第 1 4 4 期
学方式上老师讲授 的时间过多, 给学生思考和 讨论 的时 间
太少 , 学 生缺 乏主 动 性 ; 在 考核 方 式 上 , 缺乏 实 践 的 内容 , 难
以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 , 同时又压制 了学生的创造性 。故 要培养更具法 律职业能力 的法科学生, 改变教学模式与考 核方式是必须的。
( 一) 法 学教育与社会 需求脱轨 , 培养 目标 不明确
根据传统法学教育的历史背景 , 我们可 以看 出大 陆法 系 的法学教育 的性质是一般性 的人文科学教育 , 而非法律 职业性训练 。 它的价值 目标在于培养理论型的人文知识分 子, 而不是应用型法律人才 。 实际上 , 这种价值 目标与我 国
当前 的社会需求是严重脱轨的, 这种价值 目标在 一定程度
上偏离 了法学教育本身的追求。
建 国以来 , 我 国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性培养是相脱
离 的。 然而英国与美 国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性教育却是
紧密 相 连 的 : 一 方面 , 进 入 法 律 职业 的从 业 人 员一 般 都 需要
根据 2 0 1 2年 1 2月 1 8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关于法学 专 业核心课程的说 明》 , 法学专业核心课程调整为 1 6门: 法 理学、 中国法制史 、 宪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刑法 、 刑事 诉讼法 、 民法 、 民事诉讼法、 经济法 、 商法 、 知识产权法、 国际 法、 国际私法 、 国际经济法、 环境资源法 、 劳动与社会保障 法。 可 以看 出, 该1 6门核心课程 中没有一 门与法律实务有
新法学教育培养模式以及优化师资队伍 四个方面加 强法律 实践教学。 【 关键 词】 法 学教 育 ; 教 育现 状 ; 实践教 学 【 中图分类号1 G 6 4 【 文献标识码I A 【 文章编号1 1 6 7 3 -2 3 9 1 ( 2 0 1 3 ) 0 9 -0 1 9 1 -0 2 关。 目前 , 我国各法学 院中真正开设了法律实务课程的不
重要 区别 之 一 是 在 法 学 院 师 资 的组 成 方 面 有 很大 的不 同 。
建 国以来, 我国法学教育取得 了很大 的进步, 但是还存 在着许多 问题, 如专业 口径过窄 、 理论脱离实际、 教学方法 单一 、 缺乏对学生的实践技能进行培养等等。目前 , 我 国高 校法学 院普遍存在的一个 重要 问题就是 : 教学的实践性不 够, 重理论而 忽视 了学生实践技能与职 业能力的培养 。具 体来说 , 我国法 学教育 的现状可 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
一
、
我 国法学教育的现状
多, 而把法律实务课程做好的法学院就更少 了。各法学院
基本 是把实践技能的培养集中到律师实务、 法律诊所以及 模拟法庭这几 门课上, 而这几 门课程通常只 占学生应修学 分的 6 %左右 , 比重太小, 所 以老师与学生往往对法律实务 技能培养 的重视程度不够。 ( 三) 师资组成不合理 , 缺乏法律 实务 工作者的参与 通过对 比英美法学教育与我国的法学教育, 可 以看出
目标 的偏离, 才使得法学教育 与法律职业 界的需求、 社会的 需求严 重脱轨 。
( 二) 课 程 设 置 不合 理 , 课 堂讲 授 内容 缺 乏 实践 性 法科学生的学习热源自普遍不高 很大程度上把法学理论的
学 习 当成 了考 试 的一 种 需 要 , 缺 乏 对 理 论 深 层 次 的理 解 和 思 考 。通 过对 比英 美 国家 , 我们 发现 我 国 的法 学教 育 在 教
・ 1 91 ・
陈
刚, 谢
军: 我 国法 学教 育现 状及加 强 法律 实践教 学的 必要 性
目前我国的法 学教育仍主要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模 式, 即老师在 讲台上授课 , 学生在下面听课 、 做笔记, 等到期末
考 试 的 时 候 学 生就 开始 疯 狂 的背 诵 。 这 种 教 学模 式 导致 了
偏 离培养实 践性应用型法律 人才是法科学 生实践能力较
低、 职 业 能 力 不 高 的 一个 重 要 原 因 。也 正 是 因 为 这 一 培养
我 国法学教 育现状 及加强法律 实践教 学的必要性
陈 刚 , 谢 军
( 1 . 兰州大学 法学院, 甘肃 兰州 7 3 0 0 0 0 ; 2 . 甘肃 省化工 高级技工学校 , 甘肃 兰州 7 3 0 0 0 0 )
【 摘
要】 当前 法 学教 育 的实践 性 不够 , 重 理论 而轻 实践 。 应 从推 动 法 学课程 体 系改 革 、 培养 应 用型 法律人 才 、 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