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思瑶 经济法实务离线作业
《经济法实务》第02章在线测试(合伙企业法)
《经济法实务》第02章在线测试《经济法实务》第02章在线测试剩余时间:45:53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
2、答完题后,请一定要单击下面的“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无法记录本试卷的成绩。
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关于合伙企业积累财产的性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A、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共有B、由全体合伙人按份共有C、由全体合伙人连带共有D、由合伙企业所有2、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标志是什么? AA、签发营业执照B、出资完成C、订立合伙协议D、验资完成3、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下列行为。
其中哪一项行为的实施企业法》的规定?CA、为合伙企业购置房产B、为购房而向银行贷款C、以企业的设备为己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D、聘请律师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4、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中的()的,当然退伙。
AA、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B、被依法宣告失踪C、个人债务到期不能清偿D、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5、甲、乙、丙成立一合伙企业,其合伙合同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由甲全权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亦不承担企业亏损该约定的效力应如何认定?DA、该约定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B、该约定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C、该约定部分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D、该约定部分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1、赵某是一家饭馆的合伙人之一。
因生意很兴隆,赵某便和哥哥在附近又开了一家饭馆,主要由其哥哥照管。
赵某经常将客的饭馆去,并和客人说两家是连锁店。
依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以下说法哪些是错误的?()ACDA、赵某可以这样做B、赵某不可以这样做C、经多数合伙人同意,赵某可以这样做D、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这样做2、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哪些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作出决定?ABCDA、出售合伙企业的房屋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另一家企业提供担保C、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3、甲欲加入乙、丙的合伙企业,以下各项要求中,哪些是甲入伙时依法必须满足的?ABDA、乙、丙一致同意,并与甲签订书面的入伙协议B、乙、丙向甲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C、甲应向乙、丙说明自己的个人负债情况D、甲应当停止其已经从事的与该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活动4、合伙人甲因个人炒股,欠债15万元。
经济法实务作业
经济法实务作业经济法是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领域,它涉及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
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中,经济法的应用和实践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探讨经济法实务作业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有效地完成经济法实务作业。
一、经济法实务作业的重要性经济法实务作业是帮助学生理解和应用经济法知识的重要工具。
通过完成经济法实务作业,学生可以加深对经济法的理解,并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经济法实务作业还可以帮助学生了解经济法的实际应用,从而更好地掌握经济法的知识和技能。
二、如何有效地完成经济法实务作业1、仔细阅读题目在开始写作之前,要仔细阅读题目,确保理解题目的要求和目的。
如果对题目有任何疑问,应该及时向老师或同学寻求帮助。
2、收集相关资料在开始写作之前,要收集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可以通过阅读书籍、网上搜索、咨询专业人士等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同时,要注意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制定写作计划在写作之前,要制定一个详细的写作计划。
这可以帮助你组织思路,安排时间,确保写作的顺利进行。
4、注重写作质量在写作过程中,要注意语法、拼写、标点等方面的错误。
同时,要注重内容的逻辑性和连贯性,确保文章的结构清晰、条理分明。
5、认真检查和修改在完成写作之后,要认真检查和修改文章。
这可以帮助你发现错误和不妥之处,提高文章的质量。
6、遵循学术规范在写作过程中,要遵循学术规范,引用文献和资料时要按照要求进行标注。
这可以帮助大家避免学术不端行为,提高文章的可靠性。
完成经济法实务作业需要仔细阅读题目、收集相关资料、制定写作计划、注重写作质量、认真检查和修改以及遵循学术规范等方面的努力。
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自己的经济法应用和实践能力,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做好准备。
经济法作业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A【解析】根据《经济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债务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合伙人主张权利。
因此,选项A“应当按照约定的债务分担比例承担清偿责任”是正确的答案。
《经济法实务》提交作业(经济管理)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说明:本课程考核形式为提交作业,完成后请保存为WORD 2003格式的文档,登陆学习平台提交,并检查和确认提交成功(能够下载,并且内容无误即为提交成功)。
一.作业要求1.独立完成作业,发现提交的作业有相互抄袭、或从网页复制答案的,一律以零分计入成绩。
2.提交作业前,请务必检查是否是本课程的作业,如果提交的是其他课程的作业,一律以零分计入成绩。
3.仔细审题,准确回答所问问题,思路清晰,分析透彻,论证充分,语言流畅。
二.作业内容1. 论述题(共20分)试论述合同法对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定。
2.论述题(共20分)依据我国专利法和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比较专利许可与商标许可的异同及其原因。
3.案例分析题(共20分)甲公司是经营批发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的主要债务人是乙公司和丙企业。
乙公司是以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张某和刘某出资设立;丙企业是由金某、肖某和姜某共同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
甲公司一直向乙公司和丙企业催缴债务未成。
1月2日,金某退出合伙企业。
1月10日,甲公司再次向乙公司和丙企业要求还款。
乙公司和丙企业账上确实没有现金。
于是,甲公司向张某、刘某、肖某、姜某、金某追偿。
但张某、刘某认为自己只是股东,没有义务承担出资以外的债务;金某认为自己已经退出了合伙企业,不应当再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姜某和肖某认为,自己应当仅就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
请回答:(1)张某、刘某的说法是否正确? 姜某和肖某的说法是否正确? 金某的说法是否正确?(2)甲公司的债权如何实现?为什么?4.案例分析题(共20分)A公司由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受理,并且发出公告,公告中明确规定,债权人在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申报债权。
B银行曾向A公司贷款15万元,C金融公司为该笔贷款的连带保证人,在得知A公司破产后,B银行向管理人申报债权15万元,C金融公司也向管理人申报债权15万元。
《经济法》 离线考核
离线考核《经济法》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经济法答: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所有权答: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公司债券答: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4、公司破产答: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中国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哪些财产不得抵押。
答: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2、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征?答:(1)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股东对出资额承担无限责任。
(3)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4)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这里公司相当于一个拟制的人,与自然人处于同等的法律地位,当然要对自己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对自己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问题。
3、合同有效的构成要件。
答:(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主体合格)。
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享有利益、不负担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是可以无条件地成为这的些合同的主体。
(2)意思表示真实一致。
不能故意隐瞒事实欺骗合同相对方,也不能胁迫合同相对方,这样签订的合同是无效或可变更可撤销的。
(3)不违法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合法)。
4、著作财产权包括的内容。
答: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追续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大学《经济法实务》试题库及答案
下列事项不属于必须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是:收藏A.变更公司形式B.增减注册资本C.发行公司债券D.修改公司章程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C在商标权人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收藏A.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可以提出商标异议B.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以直接向商标局提出相同或类似商标的注册申请C.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以提出注册商标争议D.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以申请商标局予以撤销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D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收藏A.30%B.25%C.20%D.35%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C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日收藏A.本级10B.上一级15C.本级15D.上一级10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B甲向乙借款,丙为此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甲的还款日期为2 003年10月1日。
但直到2006年5月1日,乙从来没有向甲或者丙提出过任何还款请求。
时至2006年5月2日,乙请求甲还款。
甲说:“我虽然也知道已经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期限,但我还是愿意偿还借款。
可是我现在没有钱,你可以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乙便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那么,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收藏A.丙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其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B.丙可以主张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该抗辩不因甲的放弃而受影响C.丙应当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已经表示愿意继续承担债务D.丙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承担赔偿责任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B甲公司注册了商标“霞露”,使用于日用化妆品等商品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收藏A.甲公司签订该商标转让合同后,应单独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B.甲公司要将该商标改成“露霞”,应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C.乙公司在化妆品上擅自使用“露霞”为商标,甲公司有权禁止D.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该商标可能被注销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C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列行为,法律不禁止的是:收藏A.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B.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C.擅自披露公司秘密D.挪用公司资金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A下列关于合同撤销原因的表述,那一个错误?收藏A.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B.因重大误解订立的C.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D.以合法形式掩盖真实目的的合同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D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不定期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 )收藏A.9个月B.12个月C.6个月D.3个月回答错误!正确答案: C甲是某产品的专利权人,乙于2008年3月1日开始制造和销售该专利产品。
经济法实务-作业
经济法实务-作业第一篇:经济法实务-作业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说明:本课程考核形式为提交作业,完成后请保存为WORD 2003格式的文档,登陆学习的平台提交,并检查和确认提交成功(能够下载,并且内容无误即为提交成功)。
一、作业要求:1、每题都做,独立完成;2、以word 2003形式提交学习的平台;二、作业内容:一、简答题:1、简述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0分)答:专利申请要获得授权需要满足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形式条件主要为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并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各种必要的手续。
文件或者手续如果不符合要求,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补正,经过补正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专利局将予以驳回。
实质条件分两种,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实质条件为: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三性” 标准。
外观设计专利实质条件为:新颖性、明显区别性、不得与他人在先权相冲突。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不属于现有技术(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指同申请日以前公众已知的现有技术相比,对于发明专利,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明显区别性,是指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不得与他人在先权相冲突,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常见的商标侵权形式有哪些?(10分)答:商标侵权形式包括使用侵权、销售侵权、标识侵权、反向假冒侵权和其他侵权五种情况。
一、使用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标识侵权: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反向假冒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其他侵权:(一)企业名称侵权商标权: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二)抢注驰名商标: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三)域名侵犯商标权: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四)商品名称和装潢侵权: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五)为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经济法实务试题及答案解析
经济法实务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哪项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A.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B. 合同的标的C. 合同的履行期限D. 合同的签订日期答案:D解析: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签订日期并非合同的必备条款。
2. 下列哪项不是经济法调整的对象?A. 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B.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C.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D. 家庭成员之间的经济关系答案:D解析: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家庭成员之间的经济关系不属于经济法调整的范畴。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哪种行为不属于垄断行为?A.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B.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C. 经营者集中D. 经营者之间的正常竞争答案:D解析:《反垄断法》规定,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等,而经营者之间的正常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不属于垄断行为。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的以下哪项权利?A. 知情权B. 选择权C. 安全权D. 所有以上权利答案:D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等权利。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设立时,股东可以用以下哪种方式出资?A. 货币出资B. 实物出资C. 知识产权出资D. 所有以上方式答案:D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哪种措施?A. 责令限期缴纳B. 追缴滞纳金C. 强制执行D. 所有以上措施答案:D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限期缴纳、追缴滞纳金,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经济法实务离线作业及答案1
《经济法实务》1-7章案例作业说明:1、因法律课程的特殊性,故看书的同时必须看指定的法律规定。
2、习题答案在课本和指定必看的法律规定中都可以找到。
3、如发现错误,请及时联系学院并转任课教师。
4、必看法律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部分)•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章案例分析案例1、甲和乙是某公司职工,两人同住一个宿舍。
因工作需要,公司派遣甲去公司设在北京的办事处工作六个月。
甲在临行时,将自己的一个台式电脑交给乙保管和使用。
2个月后,甲给乙打电话,说自己在北京买了一台“DELL”牌笔记本电脑,家中的那个台式电脑可以适当价格卖掉。
本公司的另一员工丙得知该消息后,找到乙,表示愿意买下甲的那个台式电脑,但是又不愿多出钱。
因此,丙便对乙说:“你可以打电话告诉甲,说他台式电脑的显示器出了毛病,图象有点模糊,要求他降低价格出售。
”乙当时有点犹豫,但是考虑到自己和丙的关系非常好,因此便按照丙的意思给甲打了电话。
甲信以为真,便电话告诉乙说,如果电脑的显示器坏了,可以降低价格把电脑卖掉。
于是,乙便以1000元的低价将甲的台式电脑卖给了丙。
甲从北京返回后,得知事情真相,要求丙返还台式电脑。
丙答复说,5天前已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丁。
经查,丁买下电脑时对以上情况并不知情,2000元的价格与市价相差无几。
问:(1)乙、丙买卖台式电脑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效力如何?(2)甲可以请求乙、丙承担什么责任?(3)丁能否取得对台式电脑的所有权?为什么?答:(1)乙、丙买卖台式电脑的行为属于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该行为无效,因其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郑大《经济法实务》课程作业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作业一、简答题:1、简述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答: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常见的商标侵权形式有哪些?答: 一、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二、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的;四、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五、其他行式的商标侵权行为。
3、什么是担保合同,其效力如何?答:担保合同,就是指债权人(担保权人)与债务人或第三人(担保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担保法律关系而为的法律行为,是担保法律关系的表现形式,是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以担保债务履行为目的的民事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
二、论述题:试述公司法对公司投资权和担保权的限制。
答: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是公司一项正常的经营活动,但却是在实践中长期困扰公司以及公司股东们的一个问题,由于旧的《公司法》不但有对外投资的限制,而且对于注册资本的要求也相对较高。
通常为了使对外投资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只有增加母公司的注册资本,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投资和经济的发展,也变相地干扰了公司的经营自主权。
经济法实务在线作业
经济法实务在线作业一、引言经济法实务是经济学与法律学的交叉学科,旨在帮助学生掌握和运用经济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本文将介绍经济法实务在线作业的概念、意义以及如何有效完成在线作业。
二、经济法实务在线作业的概念经济法实务在线作业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的经济法实务学习和练习活动。
通过在线作业,学生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完成作业,提高学习效率和灵活性。
三、经济法实务在线作业的意义1.强化知识掌握:在线作业可以帮助学生巩固课堂所学知识,提高对经济法实务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2.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在线作业需要学生自主选择学习资源、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促进互动交流:在线作业提供了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互动交流的机会,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和互动。
4.提高学习效率:在线作业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和个性化需求,提供针对性的学习和练习内容,提高学习效果。
四、如何有效完成经济法实务在线作业1.确定学习目标:在开始作业前,学生应明确自己的学习目标,明确要完成的任务和时间规划。
2.查找学习资源:学生可以在网络上查找相关的学习资源,如教材、学术论文、案例分析等,准备完成作业所需的参考资料。
3.组织学习内容:根据作业要求,学生可以将学习内容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学习笔记或思维导图,便于学习理解和记忆。
4.解决问题:学生在解决在线作业问题时,可以通过讨论区、在线辅导等方式寻求帮助,与其他同学进行交流和讨论,共同解决问题。
5.自我评估:学生在完成作业后,可以进行自我评估,总结学习成果和不足之处,为下一阶段学习提供反馈和改进方向。
五、经济法实务在线作业的注意事项1.定期登录平台:学生应定期登录在线作业平台,及时完成作业任务,避免拖延和遗忘。
2.尊重知识产权:学生在使用网络资源时,应尊重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复制、传播他人作品。
3.合理安排时间:学生应合理安排时间,不能因为在线作业而忽视其他学习任务和生活需求。
4.确保网络稳定:学生在完成在线作业时,应保证网络连接稳定,避免因网络问题导致作业无法提交或丢失。
《经济法实务》第05章在线测试五篇范文
《经济法实务》第05章在线测试五篇范文第一篇:《经济法实务》第05章在线测试《经济法实务》第05章在线测试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下列那一情形不可以中止履行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C、丧失商业信誉;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D、其他情形B、任何时间履行都可以D、不履行不构成违约B、二年内D、五年内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的邀约D、除上述情形以外的邀约B、收养协议D、买卖协议2、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正确 A、应当同时履行 C、接到对方催告通知时履行3、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A、一年内 C、六个月内4、依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那些要约可以撤销?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 C、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5、下列哪一协议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A、婚姻协议 C、监护协议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B、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C、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D、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E、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B、债权人下落不明;C、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D、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下列关于违约金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B、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C、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D、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4年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高级经济实务试题与参考答案
2024年经济师考试知识产权高级经济实务模拟试题(答案在后面)一、案例分析题(本大题有3个案例题,第一题20分,其他每题25分,共70分)第一题案例材料: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和生产高端智能手机的企业。
近年来,科技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研发了一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智能触控技术。
该技术具有高灵敏度和低功耗等特点,市场前景广阔。
【案例分析】1、科技公司为了保护其智能触控技术,采取了以下哪些知识产权保护措施?()A. 申请发明专利B. 注册商标C. 采取保密措施D. 进行版权登记2、若科技公司决定将智能触控技术对外许可,以下哪种许可方式最有利于科技公司?()A. 独占许可B. 排他许可C. 普通许可D. 分售许可3、假设科技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了一款与自身产品功能相似的仿制品,科技公司应该如何应对?()A. 与仿制品生产商进行协商B. 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C. 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进行查处D. 以上都是第二题【案例材料】 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法规,旨在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小张是一家初创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法律顾问,近日该公司发现其某项关键技术被一家大型企业抄袭并推向市场。
该企业声称其技术是自主研发的,与小张公司的技术无关。
小张为了解决这一纠纷,决定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公司利益。
以下是具体的案例:1.案例涉及技术细节:•小张公司的核心技术是一种新型电池管理系统,能够显著提高电池的充电效率和使用寿命。
•该核心技术的具体技术参数包括了电池的充放电算法、监控系统和安全机制等,已在专利局获得了专利授权。
•大型企业是由甲公司自主研发的“智能充电系统”,声称与小张公司无关,并坚称自身享有独家专利。
2.已知背景:•小张公司通过市场调研发现,甲公司新产品的电池管理系统和小张公司核心技术极为相似。
•小张公司已经收集了如下几方面的证据:甲公司员工的邮件往来、甲公司的研发日志、小张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合作历史记录等。
经济法实务考试试卷A 卷.doc
经济法实务考试试卷A卷.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16分)1.经济法2.有限责任公司3.工业产权4.产品责任.单选题(每题有且仅有一个正确答案,每题2分。
共20分)1、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规定而形成的()关系A.物质利益B.责权利C.权利义务D.特定经济2、某公司下属的一家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其效力如何?()A.无效B.有效,其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总公司负连带责任C.有效,其责任由总公司承担D.有效,其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如何处理?()A.自己提出辞职B.承担行政责任C.承担赔偿责任D.解除其职务4、关于合伙人出资份额转让的说法错误的是()A.合伙出资份额的对外转让,必须经其他合作人的一致B.其他合作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C.内部转让须经合作人的半数以上同意D.内部转让只需通知其他合作人即可,无需其同意5、经营者可以从事的有奖销售行为有哪些?()A.利用有奖销售的机会,推销一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B.谎称有最高4000元的大奖,其实奖券里面最高中奖额为500元C.采用有奖销售的方式推销质量合格产品,但中奖人员经查均是商场工作人员D.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为4999元6、生产者的首要义务是()A.不生产淘汰产品B.保证产品质量C.保证包装符合规定D,保证标识符合规定7、一般来说,合同成立的时间是()A.要约生效的时间B.发出承诺通知的时间C.承诺生效的时间D.公证的时间8、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依法给予劳动者()A.失业补助费B.困难补助费C,经济补偿金D.经济赔偿金9、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以下哪种情形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A.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B.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医疗期满的C.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D.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10、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版《经济法》离线作业及答案(浙大远程教育)之欧阳索引创编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欧阳家百(2021.03.07)《经济法》课程作业姓名:学号:年级:学习中心:—————————————————————————————第一章经济法概述一、名词解释1、经济法体系法律体系,有时也称“法的体系”或“法体系”,指的是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系统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根据法律体系的概念,相应的经济法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经济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分类组成的系统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经济法渊源答: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
我国经济法的渊源有: 1.宪法;2.法律;3.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4.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
二、简答题1、有人认为经济法就是经济行政法,试从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方面,论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答:一,调整对象不同。
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具有一定的行政关系,但是它不同于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管理关系。
二,主体不同。
三,调整方法不同。
四,法律适用的程序不同。
2、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一,平衡协调原则:所谓平衡协调原则,是指经济法的立法和执法要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社会整体利益发出,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协调经济利益关系,以促进、引导或强制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个体利益目标的统一。
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维护公平竞争是经济法的基本任务和重要原则。
三,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享有承受的权利和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他们的利益与效益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
第二、三章市场主体法和合伙企业法一、名词解释1、有限合伙答:有限合伙是一种类似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企业,只是除了“普通合伙人”之外有限合伙还可以包括“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与有限责任合伙性质不同,有限责任合伙里所有合伙人都是有限责任。
《经济法实务技能实训》话题 7、8、11自我评量答案
话题八规范竞争行为一、单项选择题1、C2、B3、A4、D5、D6、D7、A8、C9、D 10、A二、多项选择题1、ABC2、ABCD3、BCD4、ABCD5、CD6、ABC7、ABC8、CD 9、ACD 10、ABD三、判断题1、√2、√3、×4、√5、×四、案例分析1、晨海厂与万立厂的“优惠”约定属于商业折扣,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时,可以明示给予对方折扣,并且如实入账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2、给予刘某的好处费属于中间人佣金,并如实入账交税,不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3、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
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时,可以明示方式给予对方折扣,或佣金,并且如实入账,属于正当营销行为。
违法行为是以暗中给对对方好处为标准,合法行为是以给予折扣或佣金公开入账为标准。
话题七保护工业产权一、单项选择题1、D2、D3、A4、C5、B6、C7、A8、C9、C 10、D二、多项选择题1、ACDE2、ABC3、4、5、ABCD6、BC7、BCD8、ABC9、ABC10、ABC三、判断题1、√2、√3、√4、√5、×四、案例分析答:天津体育用品厂的要求是合法的。
因为注册商标的取得是以申请在先为原则,天津体育用品厂经申请获准注册了在体育用品上的“健力保”商标,即成为商标权人,行使商标许可使用权,以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并要求被许可人支付报酬的权利。
所以,健力保足球俱乐部、南京体育用品厂要想继续使用该商标,需经天津体育用品厂同意,签订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话题十一广告宣传一、单项选择题1、C2、A3、D4、B5、A6、C7、A8、D9、B 10、B二、多项选择题1、ABCD2、A BCD3、ABC4、ABCD5、ABC6、ABCD7、ABCD8、ACD9、ABCD 10、ABC三、判断题1、√2、×3、√4、×5、√四、案例分析答:从被告的立场看: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电视台作为广告发布者,有核实广告内容的义务,对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行为的同广告主一起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经济法实务》课程作业姓名:夏思瑶学号:713066062002年级:2013 秋学习中心:宁波电大—————————————————————————————说明:1、因法律课程的特殊性,故看书的同时必须看指定的法律规定。
2、习题答案在课本和指定必看的法律规定中都可以找到。
3、如发现错误,请及时联系学院并转任课教师。
4、必看法律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部分)•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章案例分析案例1、甲和乙是某公司职工,两人同住一个宿舍。
因工作需要,公司派遣甲去公司设在北京的办事处工作六个月。
甲在临行时,将自己的一个台式电脑交给乙保管和使用。
2个月后,甲给乙打电话,说自己在北京买了一台“DELL”牌笔记本电脑,家中的那个台式电脑可以适当价格卖掉。
本公司的另一员工丙得知该消息后,找到乙,表示愿意买下甲的那个台式电脑,但是又不愿多出钱。
因此,丙便对乙说:“你可以打电话告诉甲,说他台式电脑的显示器出了毛病,图象有点模糊,要求他降低价格出售。
”乙当时有点犹豫,但是考虑到自己和丙的关系非常好,因此便按照丙的意思给甲打了电话。
甲信以为真,便电话告诉乙说,如果电脑的显示器坏了,可以降低价格把电脑卖掉。
于是,乙便以1000元的低价将甲的台式电脑卖给了丙。
甲从北京返回后,得知事情真相,要求丙返还台式电脑。
丙答复说,5天前已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丁。
经查,丁买下电脑时对以上情况并不知情,2000元的价格与市价相差无几。
问:(1)乙、丙买卖台式电脑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效力如何?(2)甲可以请求乙、丙承担什么责任?(3)丁能否取得对台式电脑的所有权?为什么?答:(1)乙、丙买卖台式电脑的行为属于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该行为无效,因其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2)甲可以请求乙、丙承担赔偿责任。
本来甲可以请求丙返还电脑,因电脑已经卖给了丁,故可以要求丙赔偿,乙与丙承担连带责任。
(3)丁能取得对台式电脑的所有权,因按《物权法》的规定,丁属于善意取得该台式电脑的所有权并支付了合理的价格,而且电脑已经交付丁已经由丁占有。
第二章案例分体案例1、甲有一辆汽车价值20万元,2007年6月1日甲与乙签订抵押合同将该汽车抵押,向乙借款15万元,2007年7月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2007年6月5日,甲又与丙签订抵押合同,以该车作抵押,向丙借款16万元,合同中并约定,如“甲到期不能还款,则汽车归丙所有”,2007年7月4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问:1、乙、丙的抵押权是否都成立?若都成立,何者优先?为什么?2、若丙的抵押权成立,在甲到期不能还款时,可否直接依合同的约定,取得抵押车辆的所有权?为什么?答:(1)乙、丙的抵押权都成立,但丙的抵押权优先行使,因为虽然甲先将车子抵押给乙,但登记在后;丙的抵押权登记在先。
(2)在甲到期不能还款时,丙不能直接依合同的约定取得抵押车辆的所有权,因抵押权只是一种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依法不能直接对抵押物受让。
第三章案例分析题案例1、某公司投资3000万元筹建农药厂一座,向某县申请用地40亩,经某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城市规划区内居于某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非耕地)40亩。
为保证马上可用土地,该工厂与某村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该合同规定由某村向诙工厂出让土地40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0万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有关合同的其他内容,均参照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标准合同写的。
据此,请你回答以下几个问题:1.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否合法?为什么?3.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该工厂应该怎样取得土地使用权?答:1、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只能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与受让人订立,出让的必须是国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而本案中工厂与某村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主体不合法;而且,出让的土地是集体土地。
2、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不合法。
即使是国家出让的土地,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仅为50年。
3、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该工厂要取得土地使用权,应按如如下程序进行: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向某村进行经济补偿征用集体土地,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然后由工厂申请工业用地使用权,经批准后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订立土地出让合同,工厂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四章案例分析题案例1、2008年3月15日华悦公司与信用社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约定:信用社提供给华悦公司5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期限1年,自2008年3月15日至2009年3月15日。
合同签订后,信用社向华悦公司放贷50万元。
2009年3月15日合同到期后,华悦公司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本息。
另外查明,恒升公司欠华悦公司货款80万元,2009年5月1日到期,但恒升公司一直没有清偿,华悦公司也一直未积极追讨。
问:(1)信用社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权?为什么?(2)如果信用社可以行使代位权?其应以谁的名义来行使?如何行使?(3)如果信用社可以行使代位权,其行使权利的范围多大?权利行使的效果如何?(1)信用社可以行使代位权,因华悦公司一直未积极追讨恒升公司所欠货款,属于怠于行使其对于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信用社的债权,债权人信用社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代位行使债务人华悦公司的权利。
(2)信用社应以自己的名义来行使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直接代华悦公司向恒升公司追讨货款。
(3)信用社行使代位权时,其行使权利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范围为限,即信用社可以追讨本金和利息,共计53.5万元。
案例2、曹某为开服装加工厂,向某商业银行贷款30万元,购买了机器设备,贷款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二年。
曹某开办起服装加工厂后,因整个服装市场不景气,销售服装的利润很低,而曹某又没有销售服装的经验,结果不但没有收回成本,而且赔上了家中多年的积蓄。
还款期限到来时,某商业银行向曹某催付,曹某答应说,就是变卖家中财产也要还贷。
后曹某拍卖家中财物,其中有一辆运货的面包车,正好有朋友宋某想买一部运货的面包车,为了送人情,曹某就以3千元价格卖给了宋某,而这部面包车正常的市场价为2万元。
在此期间,曹某的父亲去世,曹某表示放弃59万财产的继承权。
两个月后,经核算曹某家中财物共拍得26万元。
某商业银行得知曹某以较低价格把一部面包车卖给宋某后,要求曹某重新拍卖面包车。
此时,曹某的另一债权人卢某也主张用拍卖的钱款偿还自己的5万元债务。
某商业银行认为自己向曹某请求偿还债务为先,不同意卢某参与拍卖钱款的分配。
为此,发生纠纷。
问:(1)某商业银行是否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曹某和宋某买卖面包车的合同?为什么?(2)某商业银行可否主张自己请求在先而对抗卢某的债权?为什么?(3)某商业银行如果主张撤销曹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法院是否应支持?为什么?答:(1)某商业银行有权请求法院撤销曹某和宋某买卖面包车的合同,因为曹某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将面包车卖给了宋某,使得曹某的个人财产减少而不足以清偿银行贷款,从而使得银行的利益受损,故银行依法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某商业银行不能主张自己请求在先而对抗卢某的债权,因为银行对曹某的债权也只是一般债权,银行并无抵押权,故无权请求优先受偿。
(3)某商业银行如果主张撤销曹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法院应支持,因为曹某放弃继承权,对债权人银行也造成了损害,故银行依法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案例3、浙江光明石油有限公司与杭州华盛工贸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10日订立了一份借款协议,由光明石油公司借款300万元给华盛工贸公司,约定利息10%/年,借期18个月。
杭州龙宝进出口公司为合同作出了担保。
18个月后,华盛工贸公司并没如约归还借款,反而提出延长1个月借期,光明石油公司同意了。
但是没有通知龙宝公司。
1个月后,华盛公司仍不能归还借款,而且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
问:1、本案中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本案的诉讼时效应当计算到哪天结束?3、龙宝公司要否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答:1、本案借款合同无效。
因为,企业之间私自拆借资金违反金融管理法规,应认定无效。
2、11年4月11日。
本来应到11年4月9日结束,因11年4月9日是周六,应顺延到周一,即11年4月11日。
3、无需承担责任,因借款合同无效,所以,担保也无效。
案例4、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小麦,合同约定数量为1000吨,每吨价格为1200元,7月1日由乙公司到甲公司所在地提货。
后因甲公司收购工作迟缓,遂于6月25日请求乙公司将交货日期推迟到8月2日,乙公司表示同意。
因原定7月1日到达的小麦未能如期运到,乙公司于7月15日起被迫停工10天,损失利润10万元。
后乙公司以每吨1300元的价格从市场上购买小麦100吨,才保证了正常生产。
8月1日,乙公司正准备组织车辆赴甲公司所在地提货,甲公司传真告知:该批小麦已卖给丁公司,故无法交付。
乙公司遂以甲公司违约为由解除合同,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损失。
诉讼中乙公司举证证明:(1)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转售合同,乙公司出售甲公司所提供之小麦,每吨1400元;(2)与甲公司订约时,甲公司已经知道该转售合同的存在以及内容;(3)甲公司向丁公司出售该批小麦获纯利润300万元。
甲公司则举证证明:(1)乙公司赴甲公司所在地提货需支付运费1万元;(2)根据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由乙公司送货到丙公司所在地,该笔运费为5万元,由乙公司支付。
问:(1)对8月2日前的行为,甲公司应否承担违约责任?(2)对8月2日后的行为,甲公司应否承担违约责任?(3)如要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总共应赔偿乙公司损失多少元?答:(1)对8月2日前的行为,甲公司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因双方的合同经协商一致而变更了; (2)对8月2日后的行为,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交货而违约了。
(3)如要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总共应赔偿乙公司损失20万元:1、因原定8月2日到达的小麦未能如期运到,乙公司又将被迫停工起码10天,损失利润10万元;2、每吨贵100元,共1000吨,共10万元损失。
案例5、红旗百货公司规定其下属中的百货、家电、食品等销售部对外开展业务可以使用红旗百货公司的名义和公章,但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百货公司无关。
2007年11月2日,该百货公司百货部以红旗百货公司的名义,与丰华服装厂签订一份购买5万件服装的合同,合同约定由百货部自行提货,签约后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