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关 村:对外担保公告 201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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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转让不良资产涉及担保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转让不良资产涉及担保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转让不良资产涉及担保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11.03.25•【文号】汇发[2011]13号•【施行日期】2011.03.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3年4月28日,实施日期:2013年5月13日)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转让不良资产涉及担保备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1]1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规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涉及的担保备案管理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债权案件涉及对外担保合同效力问题的通知》(法发[2010]25号)及我局相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向境外投资者转让不良债权时,因债权转让引起的境内担保人为境内债务人向境外投资者提供的担保(以下简称担保),不纳入对外担保管理范畴,不适用对外担保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和登记。

但境外投资者或其代理人在办理不良资产对外转让备案时,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资产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19号,以下简称《通知》)第六条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汇发[2010]43号)第14.1条规定,在不良资产对外转让备案中注明担保的具体情况,并提交担保逐笔明细清单。

二、境外投资者或其境内代理人申请补交担保逐笔明细清单,应到原不良资产对外转让备案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分局)办理。

外汇分局应区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一)2005年1月1日前,因《通知》发布前无明确规定,境外投资者或其境内代理人办理不良什?对外转让备案时,没有提交担保的逐笔明细清单或提交的明细清单不全的。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39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39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问题的通知发布时间:2010-07-30文号:汇发【2010】39号来源: [打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境内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为深化境内机构提供对外担保管理改革,支持境内机构参与国际经济金融合作,根据《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银发[1996]302号)(以下简称《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调整境内机构提供对外担保管理方式。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境内机构(担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办法》的规定,以保证、抵押或者质押等形式,向境外机构(担保受益人)承诺,当债务人(境内外机构)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由担保人履行义务或者由受益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将抵押物、质物折价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行为。

境内机构对外提供担保,如被担保人为境外机构、而担保受益人为境内机构,视同对外担保管理,适用本通知规定。

本通知所称融资性对外担保,是指担保项下主合同具有融资性质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为借款、债券发行、融资租赁等提供的担保,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认定的其他对外担保形式。

本通知所称非融资性对外担保,是指除融资性对外担保以外的其他形式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担保、项目完工责任担保、招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延期付款担保、货物买卖合同下的履约责任担保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认定的其他对外担保形式。

本通知所称企业,是指除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外依法成立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内机构提供对外担保实行余额管理或者逐笔核准的管理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年第9期目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2011-05-03 11:07:00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字体:大中小】【关闭窗口】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09)(续)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裁判文书选登江油市城市信用社撤销清算组申请确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行为违法案案例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诉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孙显忠、张天平、洪磊、梁焯勇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诉上海安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戈擅自发行股票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年第10期目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2011-05-03 11:09:00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字体:大中小】【关闭窗口】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死刑判决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在上诉期满后宣判前提出撤回上诉人民法院是否准许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09)(续)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犯罪审判中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外资处置不良债权案件涉及对外担保合同效力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口支援西藏法院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四起集资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四起典型案例任免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裁判文书选登陈全、皮治勇诉重庆碧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夏昌均、重庆奥康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案例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南京普天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华发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龙华服饰礼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年第11期目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2011-05-03 11:09:00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字体:大中小】【关闭窗口】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法院查询和人民银行协助查询被执行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名称的联合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0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切实解决法官、检察官提前离岗、离职问题的通知》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做好甘肃舟曲等地区抢险救援和恢复重建期间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三起发票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三起典型案例裁判文书选登北京公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诉北京市祥和三峡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案例杨珺诉东台市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葛宇斐诉沈丘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丘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0年第12期目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2011-05-03 11:10:00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字体:大中小】【关闭窗口】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2010年度打击淫秽色情信息犯罪宣传案件任免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裁判文书选登香港锦程投资有限公司与山西省心血管疾病医院、第三人山西寰能科贸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案案例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诉申东兰生产、销售假药,赵玉侠等销售假药案蔡红辉诉金才来信用卡纠纷案2010年总目录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1期目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2011-05-03 11:10:00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字体:大中小】【关闭窗口】法律选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督促检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四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六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裁判文书选登张喜田与石家庄制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石家庄制药集团华盛制药有限公司、石药集团中奇制药技术(石家庄)有限公司、吉林省玉顺堂药业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案例梅州市梅江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江南信用社诉罗苑玲储蓄合同纠纷案上海全能科贸有限公司诉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2期目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2011-05-03 11:11:00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字体:大中小】【关闭窗口】法规选登工伤保险条例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重新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行为规范》的通知任免事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名单裁判文书选登湖南省嘉禾县锻造厂、郴州市伊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诉湖南省华光机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嘉禾县华光钢锄厂侵犯商标权纠纷案案例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诉北京大地恒通经贸有限公司、北京天元盛唐投资有限公司、天宝盛世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江苏银大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宜宾俄欧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3期目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2011-05-03 11:11:00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字体:大中小】【关闭窗口】法律选登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涉及网吧著作权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边境地区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大力推广巡回审判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任免事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胡毅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法官的公告裁判文书选登华建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华建机器翻译有限公司与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谢雄平、张贺平、仇绍明、黄若浩合作协议纠纷案绵阳市红日实业有限公司、蒋洋诉绵阳高新区科创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效力及公司增资纠纷案案例段天国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4期目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2011-05-03 11:18:00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字体:大中小】【关闭窗口】文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王胜俊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不服提出再审申请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二〇一一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件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典型案例司法统计2010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裁判文书选登兰州正林农垦食品有限公司与林柏君、郑州正林食品有限公司债务纠纷再审案案例祁县华誉纤维厂诉祁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5期目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2011-05-03 11:20:00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字体:大中小】【关闭窗口】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司法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裁判文书选登深圳富山宝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福星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宝安区福永物业发展总公司、深圳市金安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案案例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检察院诉郝卫东盗窃案张建中诉杨照春股权确认纠纷案。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2年6月30日)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2年6月30日)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2年6月30日)一、综合(26项)(一)基本法规(8项)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2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97〕汇管函字第250号13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第3号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7〕1号2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二)账户管理(6项)9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10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97〕汇政发字第10号31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公外汇账户业务涉及有关外汇管理政策问题的批复汇复〔2007〕398号1被《关于对<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2件部门规章和<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定>等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2号)修改。

2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宣布废止失效14件和修改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汇发〔2016〕13号)修改。

3被《关于对<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2件部门规章和<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等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2号)修改。

1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1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精简外汇账户的通知汇发〔2019〕29号1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清理整合部分外汇账户的通知汇综发〔2020〕73号(三)外币现钞与外币计价管理(3项)15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发〔2003〕102号1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4〕21号17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9〕16号(四)其他(9项)18国家外汇管理局法律咨询工作管理规定汇综发〔2009〕106号19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办理二氧化碳减排量等环境权益跨境交易有关外汇业务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10〕151号2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新开发银行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0号21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6年第2号-关于使用、推广“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有关事项22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银发〔2019〕316号2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有关外汇管理证明事项的通知汇发〔2019〕38号2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汇综发〔2020〕2号25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复议程序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2号26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号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10项)(一)经常项目综合(3项)2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9〕13号2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11号2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4项)30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3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43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9年第93号-全面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33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1〕329号(三)服务贸易外汇管理(2项)34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535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号(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1项)3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1〕13号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78项)(一)资本项目综合(7项)3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的通知汇发〔2010〕29号4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19〕39号)修改。

中国上市公司的隧道效应及其治理[毕业作品]

中国上市公司的隧道效应及其治理[毕业作品]

毕-论业-文(20_ _届)中国上市公司的隧道效应及其治理所在学院专业班级金融学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职称完成日期年月目录摘要关键词AbstractKey words1 导言 (3)2 中国上市公司隧道效应现状 (3)2.1 中国上市公司隧道效应含义及其特点 (3)2.2 中国上市公司隧道效应形式 (4)非公平关联购销 (4)无偿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4)高额现金股利 (5)违规担保 (5)虚假出资 (5)3 中国上市公司隧道效应的危害 (6)3.1 上市公司盈利水平的下降 (6)3.2 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急剧下降 (8)3.3 加剧了股市的泡沫化与投机性 (8)股市震荡剧烈 (8)市盈率居高不下 (9)股票换手率奇高 (10)4 中国上市公司隧道效应成因分析 (11)4.1 终极股东隧道行为的收益 (11)4.2 终极股东隧道行为的成本 (11)终极股东投资上市公司的机会成本 (12)资产集中的风险成本 (12)终极股东监督上市公司的成本 (12)形象受损的成本和违规成本 (12)4.3 影响终极股东隧道行为的制度因素 (12)内部治理因素 (13)外部控制因素 (13)法律制度因素 (13)5 中国上市公司隧道效应治理 (13)5.1 加强公司内部治理 (13)5.2 引入外部监督,强化审计的独立作用 (14)5.3 完善对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 (14)5.4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14)6 总结 (14)参考文献 (15)致谢 (16)摘要:文章详细探讨了我国特有股权结构下的大股东行为,指出大股东具有转移上市公司资产满足自身利益的动力,从而侵害了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降低了公司价值,表现为“隧道效应”。

文章还分析了该现象产生的背景、原因和影响,并列举了种种“隧道挖空”行为,最后为减少大股东对其他股东的利益侵害,文章提出几点对策建议。

关键词:隧道效应;终极股东;治理Abstract : The article discussed in detail on the behavior of Ultimate Shareholders under the unique ownership structure of China , and point out that the Ultimate Shareholders have the motivation to transfer the capital of the listed companies to satisfy their self-intrests. And this behavior of Ultimate Shareholders would harm the value of listed companies, and harm the interests of small and medium shareholders, this performance is ca lled “tunneling effect”. The article also analyzes the background,effect , causes of this phenomenon, and lists the tunneling behavior. At last, some suggestions will be put foaward to reduce the harm of other shareholders’ intrests.Key words: Ultimate Shareholders ; Tunneling Effect; Rights of Control Governance1导言我国证券市场成立之初就被赋予了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的重要职责。

案例分析(负债)

案例分析(负债)

案例分析2006年10月,以宝硕股份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为导火索,一个庞大的上市公司担保“地雷阵”正被逐个引爆。

到目前为止,涉足其中的上市公司除了宝硕股份之外,还包括S沧化、天威保变、S宣工三家河北公司,以及东盛科技、美利纸业、西北轴承、吴忠仪表等多家西北地区上市公司,涉及金额已达50亿元以上。

到目前为止,这个担保“地雷阵”是由以宝硕股份、S沧化等为代表的河北公司唱主角。

2006年10月18日,宝硕股份因涉嫌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立案调查。

随后,公司此前从未披露的20亿元对外担保震撼了市场。

宝硕股份提供担保的主要上市公司目前已披露的有4家,分别是S沧化、东盛科技、S宣工和天威保变。

其中,宝硕股份为S沧化、东盛科技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的担保分别高达8亿余元和6亿余元。

据东盛科技自查,截止2006年第三季度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1.34亿元,占该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248.24%。

其中,未披露担保总额9.56亿元。

东盛科技提供的担保也集中在几家上市公司,其为宝硕股份、S沧化和,美利纸业提供的担保共计9.03亿元。

S沧化2006年三季报显示,截止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未22.26亿元,其中未披露担保余额20.36亿元。

其为东盛科技、宝硕股份、S宣工及其关联企业提供的担保高达18.76亿元。

与前述公司存在担保关系的还包括S宣工、天威保变两家河北公司,以及美利纸业、西北轴承、吴忠仪表等数家西北地区上市公司,其担保金额合计也达数亿元。

一些担保已经引发责任担保,共计12家银行及4家企业起诉宝硕股份,涉诉19起,标的合计达9.55亿元。

S沧化涉及诉讼的担保总额也高达6.35亿元,部分诉讼案已判决,查封冻结了公司部分资产,但仍有部分案件处于诉讼阶段,公司有承担连带责任的可能。

2007年1月12日,宝硕股份公告,其母公司宝硕集团已接到保定市中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宝硕集团破产,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小贷公司风险防控

小贷公司风险防控
05
一、小贷公司的经营风险
一、小贷公司的经营风险
我的理解小贷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应该是办理各种小额贷款,同时针对中小企业开展各种咨询业务等。也就是小贷公司的主营业务应该是办理各种小额贷款,由此产生的收入,就是报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既然是办理贷款,金融企业遇到的各种风险,就都有可能遇到,在经营过程中采取必须的防范措施很有必要。
管理办法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有严格的规定: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品行和声誉,熟悉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具备履职所需的独立性。
一、小贷公司的经营风险
有一个银行的朋友告诉我,他有个企业家朋友给他提到,听说搞金融很赚钱,想作金融业务搞个担保公司或小贷公司。这个企业家朋友开了几家公司,生意红红火火的,但对于金融业务一窍不通,一无所知。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在金融企业人高管人员,会给企业带来很高的风险。
近期,我国出现的担保公司风潮大家有目共睹,我们河南的情况也不容乐观,使大家观看了十分生动的风险教育课。随着省工信厅等6家单位联合发布的豫工信〔2012〕525号《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面世,我们河南省的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也有了比较规范的管理法规。加强风险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水平,是各界的共识。
这个环节有很多规范的操作程序,各单位都有很专业的管理高手,我就不多言了。
第三条是贷后跟踪。这属于事后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贷款资产的安全。
一、小贷公司的经营风险
一、小贷公司的经营风险
我们在审计工作中遇到有一家类似小贷公司的企业,帐面利润很高,看报表经营情况很好,值得夸耀。但经过审计,我们发现该公司存在大量的不良资产,贷款无法收回,担保偿付款项成为坏账。认真一算账,企业成立几年实现的利润不足以弥补这些窟窿,结果使股东大为震惊,难以相信,但事实就是如此。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烟台氨纶 公告编号:2010-005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烟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4月26日在本公司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敏英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通过以下决议:1、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9年度累计完成营业收入113,302万元,同比减少20.09%;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4,222万元,同比减少34.5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915万元,同比减少40.00%。

该报告尚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3、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09年末股本总数163,1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6元(含税),合计分派红利97,89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97,890,000股。

该预案尚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4、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

该报告尚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5、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0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0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报告尚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针对公司200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0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相关问题研究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美元债券相关问题研究





A.对外担保的概念 根据《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担保,是指中国境内机构 (境内外资金融机构除外,以下简称担保人)以保函、备用信用证、 本票、汇票等形式出具对外保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第 三十四条规定的财产对外抵押或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 章第一节规定的动产对外质押和第二节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权利对外质 押,(无定金和留置的方式)向中国境外机构或者境内的外资金融机 构(债权人或者受益人,以下称债权人)承诺,当债务人(以下称被 担保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偿付债务时,由担保人履行偿付义务。


常设机构。


B.外债的分类 按照债务类型划分,外债分为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和国际商业贷款。 (一)外国政府贷款,是指中国政府向外国政府举借的官方信 贷; (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是指中国政府向世界银行、亚洲开 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机构 举借的非商业性信贷; (三)国际商业贷款,是指境内机构向非居民举借的商业性信 贷。包括: 1、向境外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2、向境外企业、其他机构和自然人借款; 3、境外发行中长期债券(含可转换债券)和短期债券(含 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
有关融资条件的审批手续,只需在签订借款合同后办理外债逐笔登记
手续。

(2)境内机构发行商业票据由国家外汇局审批,并占用国家外汇管
理局核定该机构的短期对外借款余额指标;发行前设定滚动连续发行
的,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会签国家发改委后审批。

(3)境内机构为其海外、分支机构境外发债进行融资担保,发债所 筹资金不调入境内使用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现行有关规定(主要指对 外担保规定)审批。 (4)境内机构对外发债后,要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办理外债 登记。

2010年7月国家出台的主要宏观调控政策

2010年7月国家出台的主要宏观调控政策
7月24日
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0]28号)
自2010年7月15日起,对承担《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承担单位)使用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进口项目(课题)所需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含软件工具及技术)、零部件、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7月22日
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定调下半年经济工作
要坚持把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作为宏观调控的核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高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调整经济结构,着力推进自主创新,着力抓好节能减排,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增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
金融政策
7月28日
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198号)
(1)突出创新重点,大力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村微型金融,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积极推动和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2)拓宽金融服务范围,有效扩大抵押担保范围,加强涉农信贷风险管理,充分发挥银行间债券市场在有效分散和管理农业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的合作,鼓励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入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3)营造有利于农村金融创新的配套政策环境,拓宽涉农信贷资金来源,做好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工作。
2010年7月国家出台的主要宏观调控政策

内农信发〔2010〕24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农信发〔2010〕24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农信发…2010‟24号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旗、县、市、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东胜农商行,各稽查中队:《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2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第一届社员大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区农村信用社信贷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信贷基础管理工作,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贷档案是指全区农村信用社(含农合行)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直接和间接形成的,记录和反映信贷业务受理、调查评价、审查、咨询、审批、发放、管理和收回等全过程的重要资料和凭据。

包括文字、图表、盘片、声像等不同载体和不同门类的基础资料。

第三条信贷档案管理是指用科学的方法和健全的规章制度,做好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

信贷档案管理应遵循“分级负责,分段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的原则。

“分级负责”即旗县联社及分支机构分别对所管辖信贷客户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分段管理”即将一个信贷项目形成的文件材料依据信贷的执行状态,由信贷业务(风险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分段、分工共同负责管理;“专人负责”即旗县联社及分支机构均应配备专(兼)职信贷档案员,信贷档案员不得由直接经办信贷业务人员担任;“定期检查”即信贷档案管理工作应由专门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每年检查次数原则上不少于两次,并应将信贷档案检查列入联社年度综合管理考评中。

第二章信贷档案的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信贷档案由信贷业务(风险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分段、分工共同负责管理。

一是历史档案,即当年业务履行完毕、已整理装订成册的,入综合档案室保管,由综合档案员管理。

二是日常信贷工作档案,如逐户建立的客户档案、不良资产的清收处臵文件、当年的账表、各种报告、总结材料,归信贷业务(风险管理)部门保管,由信贷档案管理员管理。

财务重述案例分析——华锐风电一

财务重述案例分析——华锐风电一

三、我国上市公司财务重述的概况
(二)存在的问题 3、财务重述表述不规范 • • • • • (1)发生差错的时间表述不清 (2)财务重述发起人不明确 (3)发生差错的原因含糊 (4)差错更正的具体项目不明确 (5)重大与非重大会计差错混清
三、我国上Leabharlann 公司财务重述的概况(二)存在的问题 4、财务重述信息披露的不及时 • 2003年发布的《企业发行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通知规定了如果上市公司对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进 行了更正,在不能及时披露更正后的财务报告的情况下, 就应当及时的发布临时性的公告。 • 证监会在 2009年4 月30日检查中发现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2007 年将主营业务收入 725066.15 万元误写为 825066.15 万 元,但直到 2009年 8 月 18日公司才将有关的错报信息披露 。
五、财务重述案例分析——紫光古汉
一、案例背景 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坐落于湖南省衡阳市,始建 于1956年,于1996年1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 2013年3月12日,紫光古汉公司披露了公司财务造假等多 项违法事实及证监会的处罚决定。2005年至2008年间,紫光 古汉连续四年累计虚增利润5163.83万元,占其对外披露利润 累计额达 87.04% 。其实,早在 2009 年 8 月 28 日,紫光古汉便 披露了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被湖南证监局立案稽查的 事项。时隔 3 年半后,公司终于披露了违法的具体事实。重 述公告称,公司遭证监会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前董事长郭 元林等7名时任高管被证监会警告并处累计39万元罚款。
四、财务重述的动机
3、为了扭亏或持续盈利的目的 • M通讯公司在2001年年报中主动对高达15485万元的重大 会计差错做出追溯调整,调整后,M通讯2000年由盈利 2632万元变为亏损8356万元。由于1999年M通讯公司己是 账面亏损,如果将这15485万元少计的成本、费用等如实 在2000年年报中体现出来,那么2000年账面又一次亏损, ST必将是再所难逃。至于2001年主动对2000年进行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是因为如果不追溯调整,那么2001年将消化 这些潜亏,由此出现亏损。迫于2001年年报盈利的压力, 于是选择在2001年年报中对2000年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予以追溯调整。

宝应县兴浦运输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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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宝应县兴浦运输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宝应县兴浦运输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宝应县兴浦运输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依法须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安徽天祥药业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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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医药制造业-中药饮片加工资质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空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拆解红筹重组的过桥贷款

拆解红筹重组的过桥贷款

李寿双为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寿双/文 在红筹上市重组过程中,境外拟上市公司收购境内公司股权必须以外币现金进行。

通过“过桥贷款+内保外贷”的组合方式,既能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又能降低资金成本。

拆解红筹重组的过桥贷款2013年5月8日,蒙牛乳业(02319.HK)与现代牧业(01117.HK)联合宣布,蒙牛与私募投资机构KKR、鼎晖投资达成协议,以现金31.752亿港元,约合人民币25.4亿元,收购后二者各持有的现代牧业20.44%股份和6.48%股份,从而成为现代牧业单一大股东。

而KKR和鼎晖当时取得现代牧业该等股份的成本大约为7.42亿元,实现投资回报约3.4倍。

至此,现代牧业这家原本由蒙牛乳业孵化的奶源公司,经历股权剥离及独立上市之后,又重回母体。

在境外红筹上市重组过程中,核心一环是由境外拟上市公司收购境内公司股权,但是由于《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俗称“十号文”)的跨境股权支付安排在审批层面并未落地,因此在支付方式上就必须以外币现金进行。

然而设立境外公司的国内创始人或股东,绝大多数在境外又没有外币现金可供使用,从而使得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的收购资金来源成为了一个横亘在很多准备在境外上市的中国公司面前的难题。

通常而言,解决收购资金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是股权融资,一种是债权融资。

如果采取股权融资,由于投资者看到公司用钱急迫,往往在价格上压得比较低,而公司上市在即,创始人或股东也往往不愿意再稀释股权,更不用说低价稀释股权。

这样一来,通过借款进行债权融资就成为了一个优选方式。

股东借款目的其实就是为了搭建上市所需的股权结构桥梁,这种融资真是名副其实的“过桥贷款”。

在境外上市重组中过桥贷款的交易结构如何安排呢?被蒙牛收购的现代牧业的做法,给我们大体展现了这一交易过程。

现代牧业的跨境重组现代牧业的前身叫领先牧业,2008年7月7日,现代牧业成立,收购了领先牧业全部股权并在后来陆续直接收购了领先牧业旗下的子公司和资产,领先牧业被转卖给了青岛恒天然公司而退出整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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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旅行包、公文包(箱)、衣箱、皮箱、皮具、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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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31 股票简称:中关村公告编号:2010-02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混凝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成府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期限壹年。

经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同意中实混凝土向该行申请的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壹年。

该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本公司以位于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科贸电子城)1层商铺1C02的房地产作为此笔贷款的抵押担保,房屋建筑面积为220.55平方米,经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世联咨字BJ[2010]GF05039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评估,抵押房地产价值总价为1,832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

本议案已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要求,此项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总资产的30%,根据《公司章程》第81条(四)规定,股东大会需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召开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4月28日
注册号:110000001313676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乡巨山村
法定代表人:刘冰洋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制造销售商品混凝土、水泥制品、商品混凝土添加剂;设备租赁(汽车除外);维修混凝土机械;普通货物运输。

中实混凝土是一家设备机械自动化、高智能化、管理密集型的混凝土生产企业,公司拥有一流的现代化生产设备。

自成立以来,承接了奥运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地铁工程、工民建工程,先后为地铁四号线、十号线、清华科技园、梅兰芳大剧院、西六环工程等一批重点工程以及一些技术含量较高、难度较大的工程供应商品混凝土,如:钢纤维、抗冻融、自密实等产品。

2009年被北京混凝土协会评为北京市混凝土行业20强单位。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为中实混凝土2009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172,929,283.88元
负债总额:122,815,028.40元
银行贷款:7,252,014.19元
其中:短期借款:0元
长期借款:2,332,277.27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919,736.92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资产: 50,114,255.48元
营业收入:207,910,378.46元
利润总额: 7,663,790.55元
净利润: 5,727,290.34元
资产负债率:71.02 %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依据中实混凝土截至2009年12月31日财务会计报表(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提供。

以下为中实混凝土2010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152,071,722.46元
负债总额: 99,446,507.56元
银行贷款:6,025,724.11元
其中:短期借款:0元
长期借款:2,332,277.27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693,446.84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资产: 52,625,214.90元
营业收入:44,367,908.40元
利润总额: 3,335,690.89元
净利润: 2,510,959.42元
资产负债率: 65.39 %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依据中实混凝土截至2010年3月31日财务会计报表(未经审计)提供。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抵押;期限:壹年;担保金额:1,000万元。

抵押资产的基本情况:本次抵押的房地产所在的中关村科贸电子城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西临中关村大街,北距城市环路北四环约200米。

总建筑面积:116,002.2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2,135.32平方米。

1层商铺1C02的房地产作为此笔贷款的抵押担保,房屋建筑面积为220.55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832万元。

(上述资料源
于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世联咨字BJ[2010]GF05039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抵押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原因:此项贷款用途为中实混凝土流动资金周转。

该项贷款还款来源为混凝土销售收入。

2、中实混凝土资产质量较好,发展前景广阔,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中实混凝土80%股权;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实混凝土20%股权。

4、本次事项不涉及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0年4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124,477.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0.12%。

公司本部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75,063.40万元。

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27,00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金额为26,550万元。

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9,414.40万元。

截止2010年4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32,430.10万元。

公司本部累计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32,430.10万元。

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27,00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逾期金额为0万元。

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

截止2010年4月30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5,430.1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金额为5,430.10万元,均已在以前年度计提预计负债。

六、备查文件:
1、中实混凝土《营业执照》;
2、中实混凝土截至2009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和2010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3、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世联咨字BJ[2010]GF05039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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